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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烂尾房会烂几年

周敏

一般烂尾房会烂5-7年左右,但是有一些地段好的项目也可能在2-3年内就会有其他房企接盘,所以这个时间并不是标准的。一般烂尾房在停工之后,大概在3年到5年左右,政府就会公开招标了,选取新的开发商来接盘,接盘后,以前在这边买房还是有效的。


一般烂尾房会烂几年

烂尾房的业主怎么办

1、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资金出现了意外,可以互相进行协商了解开发商的情况;

2、如果开发商破产导致建筑未完工,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违约;

3、可以退房,但需要跟开发商双方商量以后才可以申请退房,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办理退房手续。

烂尾楼业主退房的补偿方式如下:

1、双方有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

2、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

房子烂尾业主退房流程如下:

1、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2、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3、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4、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总之,如果只是开发商资金断裂,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开发商如果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如果开发商破产楼房烂尾,不可将房子退给开发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在之后法院的拍卖破产偿债先后里,优先级别低于消费者关系。

一般烂尾房会烂几年

买房对很多朋友来说都是头等大事。毕竟不是小数目,若运气不好,遇到楼房烂尾了将非常困扰。那么,一般烂尾房会烂几年,楼房烂尾了房贷怎么办呢?下文就为大家详细分析。

一般烂尾房会烂几年

烂尾楼是没有固定期限的,有的可能1-2年就会被处理掉,有的甚至长达10年以上。只有后期有人接手,楼盘就有可能继续开发下去,才能顺利交房,拿到房产证。比如有的烂尾楼房的所在位置比较特殊,城市的美化受到了威胁等等,当地政府也会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出面来解决这件事情,都会采取很多补偿的方式来吸引一些公司来接盘。但是有的区域比较偏僻,条件实在是太差,再加上楼盘的实际情况有比较复杂,以即使政府用了很多吸引人的补偿方式,都没有公司来接手,那拖的时间就可能就会比较晚,10年以上还烂着也是很正可能的。

楼房烂尾了怎么办

1、就算房子烂尾了,房贷也同样要还的,因为这是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借代关系,若只是开发商资金断裂,可以给开发商一点时间,若开发商可以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就能够完成后续工程,烂尾房就有可能重新复活。

2、如果开发商破产楼房烂尾,这个情况不能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否则购房者很有可能只拿到收据或欠条。此时购房者与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在后期法院的拍卖破产偿债先后里,将消费者关系。

3、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同样能按照程序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有产权在手,总更加靠谱些。

文章结语:关于一般烂尾房会烂几年的相关知识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家烂尾判几年

前两天江西省高安市的一则判决引起了关注,该判决吸引人的有这么几点。

1 对于烂尾楼的购房合同判决解除合同。

2 对于购房已经交纳的首付和按揭贷款开发商返还购房者

3 对于未缴纳的银行贷款,开发商退还给银行。

烂尾楼问题其实一直是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其实《民法典》第56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都是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在烂尾楼的问题上更是如此,很多房子烂尾一年、二年。甚者接近十年。很明显已经达到了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条件,但房屋买卖合同在现实中想要解除却很难。

主要的考量就是基于交易关系稳定的需要,或者说是社会稳定的需要。因为在中国,房子是很多人一辈子能够购买的最昂贵的商品了没有之一 。这个需要掏空一家人全部积蓄才能购买的商品往往价格极大。而烂尾楼又是典型的群体诉讼。一个小区要是有500户人家,一个房子均价100万。总房款就是5个亿。法院只要判决一户人家退还房款解除合同,其他的人家必然全部效仿。最后执行阶段要求开发商一次性退还5个亿的购房款,很有可能导致开发商直接宣告破产倒闭,要知道楼盘都已经烂尾的开发商本身的资金情况就已经属于崩溃的边缘了。而法院如果判决了却不执行又会导致法院的公信力下降,甚至引发百姓的群聚事件。所以法院最后也就只能选择能拖就拖,尽量使合同继续有效。所以能推动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其背后律师是付出了极大的心血,也需要地方法院的勇气。

而江西高安的判决不但解除了合同,也确定了购房、银行、开发商三者之间的关系。因为购房者的购房款银行是一次性全部支付给开发商的,所以如果合同解除开发商退钱给银行没有什么问题。这也符合人民心中的“货退给你,钱还给我。”最朴素的价值观。可惜的是高安市只是宜春市下辖的县级市,高安市法院也只是个基层的县级人民法院。目前判决刚刚下来,房地产公司肯定会上诉到宜春市中院。所以说宜春中院二审终审判决还没有下来时,本案还没有定论。如果二审判决维持对于各地的类案有很大的帮助。但笔者认为还不够,因为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虽然所现在有的法院希望律师提供类案检索。但更多的是本市或者本省的其他法院的判决的说服力更强,外省的判决说服力还是不够。希望日后有更高层级法院的类似判决出现。

不过总的说,对于江西省烂尾楼的百姓还是个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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