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甲苯胺的注意事项
危险性类别:第6.1类 毒害品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本品是强烈的高铁血红蛋白形成剂,并能刺激膀胱尿道,能致血尿。
急性中毒 多由皮肤污染而吸收引起。自觉脸部灼热、剧烈头痛、头晕、呼吸困难,呈现紫绀症。以后出现血尿、尿闭、精神障碍、肌肉抽搐。
慢性中毒 可引起膀胱刺激症状。
环境危害:对水生生物有毒作用。
燃爆危险:可燃,其粉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采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接触限值:
TLV-TWA(mg/m3): 2ppm[皮]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粉尘时,佩戴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密闭型防毒服。
手 防 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及时换洗工作服。工作前后不饮酒,用温水洗澡。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硝酸钠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大量口服中毒时,患者剧烈腹痛、呕吐、血便、休克、全身抽搐、昏迷,甚至死亡。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助燃,具刺激性。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生理盐水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并用沾湿的棉签清理鼻子内壁。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 防毒服
防尘全面具
接接触泄漏物。勿使泄漏物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接触。
小量泄漏: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亚硝酸钠
用途
丝绸、亚麻的漂白剂,金属热处理剂;钢材缓蚀剂;氰化物中毒的解毒剂,实验室分 亚硝酸钠的用途与危害
析试剂,在肉类制品加工中用作发色剂、防微生物剂,防腐剂。在漂白、电镀和金属处理等方面有应用,被称为工业盐。
药理
能使血红蛋白变成高铁血红蛋白,对氰化物的解毒过程与亚甲蓝相问,但作用较亚甲蓝强。适用于氰化物中毒的解救。
危害
由于其具有咸味且价钱便宜,常在非法食品制作时用作食盐的不合理替代品,因为亚硝酸钠有毒,含有工业盐的食品对人体危害很大。
危险性类别
健康危害: 毒作用为麻痹血管运动中枢、呼吸中枢及周围血管;形成高铁血红蛋白。急性中毒表现为全身无力、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泻、胸部紧迫感以及呼吸困难;检查见皮肤粘膜明显紫绀。严重者血压下降、昏迷、死亡。接触工人手、足部皮肤可发生损害。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助燃
应急处置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亚硝酸钠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较高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必要时,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勿使泄漏物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或金属粉末接触。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小量泄漏: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有害燃烧产物: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外,在上风向灭火。 灭火剂:雾状水、砂土。
废液处理
亚硝酸钠处理剂是白色或灰白色粉末状结晶,无毒、无臭不挥发、不易燃、易溶于水,呈中性。 处理剂与亚硝酸钠在强碱性介质中发生反应,使有害的亚硝酸根分解为氮气而释出,因而不存在二次污染的问题。用处理剂处理亚硝酸钠能使废液中的亚硝酸根离子浓度降低到10ppm以下,完全可以达到排放的标准要求。使用本处理剂处理速度快,设施简单,操作方便。 使用方法:将本处理剂与氢氧化钠按重量比为1:0.45-0.50分别称取后,先将称取的氢氧化钠配成40%的水溶液,然后将称取的处理剂加入到氢氧化钠溶液中使其完溶解,最后再将待处理的含亚硝酸钠的废液徐徐加入到配好的处理剂中,边加边搅拌,加完后再继续反应十分钟即可排放。 使用剂量:按废液中折纯亚硝酸钠每吨需要1.50-1.80吨处理剂。 使用范围:本处理剂可处理各种含亚硝根离子的废液。 包装和贮存:本处理剂用带内衬的纺织袋包装,包装重量为25kg和50kg两种。 本处理剂在贮存过程中保持干燥,并存放在阴凉通风环境中。 运输:本处理剂应在干燥和阴凉通风条件下运输。
碳酸氢铵
毒性:
碳酸氢铵的分解产物为二氧化碳和氨均为人体代谢物,适量摄入对人体健康无害。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1985)将碳酸氢铵列为一般公认安全物质。 综所述,碳酸氢铵可以作为某些食品的添加剂,安全性比较大的,而且这个物质分解的时候全部是气体,无残渣。也没有潜在的污染性。 从碳酸氢铵的化学式不难看出,碳酸氢铵其中有N(氮)元素。所以可以把碳酸氢铵当作一种化肥(氮肥)使用。它的俗名有“碳酸氢氨”、“碳铵”、“碳氨”等。纯净的碳酸氢铵氮元素的质量分数约为17.72%.
对硝基甲苯
毒性
有毒。能经皮肤迅速吸收。吸入其蒸气可中毒。对人体的危害类似于硝基苯。能引起贫血,但比硝基苯弱。在三种异构体中,对硝基甲苯毒性最小。工作场所空气中硝基甲苯的最高容许浓度为5ppm。生产设备应密闭,防止跑、冒、滴、漏。室内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具,避免与之直接接触。班前班后严禁饮酒。危险特性:易燃、遇明火、高热可燃。健康危险:对眼睛、呼吸道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吸收进去体内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白血症,出现紫绀。严重中毒可致死亡。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脸,用大量流动水或清水冲洗,就医;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吸入:迅速拖至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通畅,呼吸困难者给输氧,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露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积(全面罩)穿防毒服,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露;收集回收或运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70%。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严格执行极毒物品“无双”管理制度。
邻硝基甲苯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对眼睛、呼吸道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吸收进入体内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出现紫绀。严重中毒者可致死。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有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危险特性: 易燃,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对甲苯胺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本品是强烈的高铁血红蛋白形成剂,并能刺激膀胱尿道,能致血尿。
急性中毒 多由皮肤污染而吸收引起。自觉脸部灼热、剧烈头痛、头晕、呼吸困难,呈现紫绀症。以后出现血尿、尿闭、精神障碍、肌肉抽搐。 慢性中毒 可引起膀胱刺激症状。
环境危害:对水生生物有毒作用。
燃爆危险:可燃,其粉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食 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采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消除所有点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塑料布覆盖泄漏物,减少飞散。勿使水进入包装容器内。用洁净的铲子收集泄漏物,置于干净、干燥、盖子较松的容器中,将容器移离泄漏区。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用控制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氮氧化物通过洗涤器除去。
甲苯胺
不过我觉得应该还有重金属离子,这个要非常小心。重金属离子危害巨大。
亚硝酸钠是致癌的,危害我就不多的说了。对硝基甲苯、邻硝基甲苯、对甲苯胺、甲苯胺 这些有机物 进入人体后,会对人体造成缓慢而持久的危害,尤其危害神经组织。
地下水中应该含有较多的亚硝酸钠。其他重金属离子应该也有。会造成地下水变苦,产生腥味。
地下水是一部分原因。土壤可能也是污染源。你们那的菜是不是本地生产的?如果是本地产的那要注意了,很可能受到化工厂的污染。
冬瓜,味苦...刷碗有腥味。这些可能与原材料(冬瓜)有关,但和水污染是绝对分不开的。可以说你们那的水污染已经相当严重了。
建议你去找社区里反映反映,这样下去对所有人的身体都不好,要快点解决。
糖精主要用于食品工业,可用于牙膏、香烟及化妆品中,在生产过程中还会严重污染环境。它们在人体中长期存留、积累,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人体的健康。糖精钠是有机化工合成产品,是食品添加剂而不是食品,除了在味觉上引起甜的感觉外,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
甲基苯丙胺药用为片剂,作为毒品用时多为粉末,也有液体与丸剂。
通用名称:甲基苯丙胺
性状: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故被吸毒、贩毒者称为“冰”(lce)。由于对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极强的刺激作用,且毒性剧烈,又称之为“冰毒”。冰毒的精神依赖性极强,已成为目前国际上危害最大的毒品之一。
滥用方式:口服、鼻吸。
吸食危害:吸食后会产生强烈的生理兴奋,能大量消耗人的体力和降低免疫功能,严重损害心脏、大脑组织甚至导致死亡。吸食成瘾者还会造成精神障碍,表现出妄想、好斗等。
“麻谷”是泰语的音译,实际是缅甸产的“冰毒片”,其主要成分是“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外观与摇头丸相似,通常为红色、黑色、绿色的片剂,属苯丙胺类兴奋剂,具有很强的成瘾性。
毒品的危害有很多,归纳起来最主要的危害有两大类:
一、吸毒对身心的危害
(1) 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
(2) 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
(3) 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
(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形肝炎及艾滋病
二、吸毒对社会的危害
(1)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 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
(3) 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
目前,染料的品种已达数千种,而在服装印染工艺及染发剂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类合成染料偶氮染料可能严重影响接触者的健康,主要危害有:
1、诱发过敏,染发剂常用偶氮染料制成,而其中有一种成分叫‘对苯二胺’的化学物质,容易对人体皮肤造成伤害。可能引起过敏性反应如接触性皮炎、 湿疹 、鼻炎、哮喘等,造成头皮、面、颈皮肤红肿、丘疹、渗出、水疱、痒、皮肤破损等,目前染发剂已经成为引起接触性皮炎的一个重要原因。
2、诱发癌症,偶氮染料又称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由23种可致癌芳香胺作为中间体合成的染料。当前世界上此类染料大约有360多种。而其中以2-萘胺和联苯胺致癌毒性最强,属于三级致癌物,可导致恶性肿瘤,特别是内衣的染色后,当与人的皮肤直接接触时,其有毒成分会被皮肤吸收扩散,诱发癌症。
据悉,我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就以天津人为样本进行了医学研究,发现经常接触联苯胺的人膀胱癌的发病率是正常人群的28倍,并且潜伏期长达20年。
3、引起环境污染,对人体造成危害。此外,部分最具毒性的染料在漂染的过程中,可能会在生产的过程中大量排污,造成严重的空气及水源污染。
扩展资料:
有鉴偶氮染料的危害,1994年德国政府正式在"食品及日用消费品"法规中,禁止使用某些偶氮染料于长期与皮肤接触的消费品,并于96年4月实行之后,荷兰、法国和澳大利亚正草拟同类的法例,我国国家质检总局亦于2002年拟草了"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的国家标准。
2002年9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出第六十一号令,禁止使用在还原条件下分解会产生22种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并规定2003年9月11日之后,在欧盟15个成员国市场上销售的欧盟自产或从第三国进口的有关产品中,所含会分解产生22种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含量不得超过30×10-6的限量。
我国则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首个纺织品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将正式实施,明令禁止相关企业生产、销售、进口含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纺织产品。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有毒服装染料引发癌症 各国禁用致癌芳香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偶氮染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致癌服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染发剂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