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苯没有在公安部门备案怎么处理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甲苯是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需要在公安部门办理购买备案证明。
易制毒化学品购运证明核发行政许可流程图,应是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挂1、工商部门申领的营业执照;2、本企业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生产能力、年度产量计划、主要销售方向说明等材料到县(市)区公安机关主管禁毒部门提交相关的材料。申请材料不全,退回申请人补正。如果材料齐全予以办理并领取备案证明。
购买运输一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购销合同单位介绍信,说明用途及年度使用计划,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类市局禁毒部门开具运输许可证;二三类县(市)区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开具购买、运输备案证明。
甲苯是危险化学品,制造得办理安全“三同时”手续,这个很复杂,先立项、做安全预评价、安全设计专篇、验收安全评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些结束了项目就合法,就可以生产了。(这里还涉及到职业卫生评价)
有生产就涉及到销售,甲苯属于易制毒化学品,仅凭安全生产许可证还不能销售,还需要到安监局去办备案手续,
购买甲苯,还是与易制化学品有关,带着供应商的备案证明(安监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当地公安局办理备案,供应商根据备案证明销售给你。
主要参考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8号令)。。。。。。
第一类
1-苯基-2-苯酮
3,4亚甲基二氧苯基-2-苯酮
胡椒醛
黄樟素
黄樟油
异黄樟素
N-乙酰邻氨基苯酸
邻氨基苯甲酸
麦角酸
麦角胺
麦角新碱
麻黄素等类似物
第二类
苯乙酸
醋酸酐
三氯甲烷
乙醚
哌啶
第三类
甲苯
丙酮
甲基乙基酮
高锰酸钾
硫酸盐酸
这是我以前初中在家里做化学实验的时候找到的管制药物,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更改,差不多就是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