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苯预测采用的标准是排放标准还是质量标准
国内没有专门针对三甲苯的排放标准,不过欧盟标准en71-11中对1,3,5-trimethylbenzene三甲基苯有要求,在这个标准中包括对三甲苯的测试要求,测试方法,取样程序都有规定。
我国车间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1mg/m3(皮)。
甲苯可用"路博LB-3JX"来进行检测,它除了可以检测甲苯,还可以检测甲醛、苯、氨、二甲苯、TVOC这五种气体,每项气体检测时间可由时间控制器调整,达到设定的时间后,可自动停止工作,并可在分光光度液晶显示屏上现场直接读数,得出结果。
"路博LB-3JX"内置微型打印机,可直接打印甲醛浓度、检测日期时间、超标结果结论,且操作简便、设计合理、外形美观。
VOC室外来源:燃料燃烧和交通运输
检测: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US EPA):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常见的有::苯、甲苯、二甲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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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VOC是“Vehicle interior air test and test for emiss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of automotive interior trims”的缩写,即车内空气及车内饰件材料有机挥发物检测。较、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醇、十四碳烷、TVOC。
不同定义
关于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定义有多种形式:
美国ASTM D3960-98标准(US EPA)将VOC定义为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美国联邦环保署(EPA)将VOC定义除CO、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
世界卫生组织(WHO)对VOC的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欧盟(EU)对VOC的定义为在 20℃条件下,蒸气压大于0.01KPa的所有有机物。
澳大利亚国家污染物清单(Australian NationalPollution Inventory)对VOC的定义为在 25℃条件下蒸气压大 于 0.27 kPa 的所有有机物。
危害
毒性&刺激性: 丙酮, 脂肪烃 (C6-C12), 含氯溶剂, 醋 酸丁酯, 二氯苯, 4-苯己烯, 萜烯(松香油), 臭氧
致癌性:苯, 1,3-丁二烯, 甲醛
对人体影响:
一是气味和感官,包括感官刺激,使人感觉干燥;
二是粘膜刺激和其它系统毒性导致的病态,如刺激眼粘膜、鼻粘膜、呼吸道和皮肤等;
三是具有基因毒性和致癌性。(当然,VOC对人的影响与其浓度有关)
汽车VOC
汽车散发的挥发性有机物对人的危害很大,当车中的VOC达到一定浓度时,短时间内人们会感到头痛、恶心等,严重时会出现抽搐,并会伤害到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12月7日发布了HJ/T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2008年3月1日实施。2008年3月29日制订限值标准组启动。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于2012年3月1号正式开始实行。
控制
目前国内及欧、美、日均没有汽车车内空气质量的国家标准、法规。但有资料表明国外主要汽车公司对于车内空气质量的控制,主要通过对配套零部件的管理来实现的。
丰田、大众、通用、日产、长安集团等参加了《车内空气污染物测量方法》标准编制组。
大众、丰田、日产、长安、神龙、上汽等企业已经建立了环境采样舱。
奇瑞、吉利、长城等企业已经全面启动车内污染空气的调查。
管控程序
受检车辆放入符合规定的测试环境中;
新车应为合格下线28d±5d并要求内部表面无覆盖物;
车窗、门打开,静止放置时间不小于6小时;
测试期间车辆测试条件应符合规定,安装好采样装置;
关闭所有门窗,受检车辆保持封闭状态16小时,开始采集。
车辆测试环境:
环境温度:25.0±1.0℃;
环境相对湿度:50±10%;
环境气流速度:≤0.3m/s;
环境污染物背景浓度值:
甲苯≤0.02mg/m3
甲醛≤0.02mg/m3
测试点:
M1(座位数≤9)及N1(载货)
测试点个数 1 测试点位置:前排座椅头枕连线与车厢中轴线的交点。
未来趋势
重视和保护地球生存环境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类生存的需要。作为人类代步工具和第二个家的汽车内部的VOC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在未来的几年中VOC的限值法规的出台是必然的,并且消费者对车辆的VOC值肯定也会更加关注。
F963、ROHS等。
物质
(1)大于1吨/年/人
配置品
(1)单体物质质量分数大于1%或等于2%,(2)质量大于或等于1t/a/人
物品
(1)产品有释放;
(2)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大于1吨/年/人
(1)物品中的总量超过1吨/年/人 ;
(2)物质在物品中的质量分数超过0.1%;
(2)REACH 将相关的产品分类为物质、配制品和物品:
a.物质:即单纯化学物质,超过1吨/年/人就必须注册。
b.配制品:即混合物,需要拆分开来,其中每种超过1吨/年/人的物质都必须分别注册。
物质和配制品的注册与是否有意释放无关,只考量量级。
c.物品:只需关注其中含有的有意释放的物质,若该物质量级超过1t/年/人,则需要注册。
不知道你说参数是不时指这个
欧盟REACH最新30项高度关注物质测试30种SVHC检测认证
2008 年10 月09 日公布第一份列出REACH15种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
1. Anthracene蒽
2. 4,4'-Diaminodiphenylmethane4,4’-二氨基二苯甲烷
3. Dibut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
4. Benzyl butyl phthalate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5. Cobalt dichloride 二氯化钴
6. Diarsenic pentaoxide五氧化二砷
7. Diarsenic trioxide三氧化二砷
8. Sodium dichromate,dihydrate重铬酸纳二水合物
9. 5-tert-butyl-2,4,6-trinitro-m-xylene (musk xylene)二甲苯麝香
10. Bis (2-ethyl(hexyl)phthalate) (DEHP)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酯)
11. Hexabromocyclododecane (HBCDD) 六溴环十二烷
12. Alkanes, C10-13, chloro (Short Chain Chlorinated Paraffins)短链氯化石蜡(C10-13)
13. Bis(tributyltin)oxide氧化双三丁基锡
14. Lead hydrogen arsenate砷酸氢铅
15. Triethyl arsenate三乙基砷酸盐
2009年12月4日,据CHEMICAL WATCH的消息,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成员国委员会达成一致意见,将新一批共15个物质确定为高关注度物质,即SVHC。ECHA预计,这15个物质正式归入SVHC清单的时间为2010年1月。届时,SVHC清单中的物质将增至30个。
新增15个物质的名称以及常见用途如下表所示:
物质名称
CAS号
常见用途
蒽油
90640-80-5
橡胶制品,橡胶油,轮胎
蒽油,蒽糊,轻油
91995-17-4
蒽油,蒽糊,蒽馏分
91995-15-2
蒽油,含蒽量少
90640-82-7
蒽油,蒽糊
90640-81-6
高温煤焦油沥青
659969-93-2
用于涂料、塑料、橡胶
丙烯酰胺
79-06-1
絮凝剂,胶黏剂,土壤改良剂,造纸助剂,纤维改性与树脂加工剂
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
-
工业绝热、密封、防腐材料;电热装置绝缘、隔热材料;仪器设备、电热元件的绝缘和隔热材料;汽车行业隔热材料
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
-
2,4-二硝基甲苯
121-14-2
制造染料中间体,炸药,油漆,涂料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84-69-5
树脂和橡胶的增塑剂,广泛用于塑料、橡胶、油漆及润滑油、乳化剂等工业中
铬酸铅
7758-97-6
可用作黄色颜料、氧化剂和火柴成分,油性合成树脂涂料、印刷油墨、水彩和油彩的颜料,色纸、橡胶和塑料制品的着色剂
钼铬红(C.I.颜料红104)
12656-85-8
用于涂料,油墨和塑料制品的着色
铅铬黄(C.I.颜料黄34)
1344-37-2
用于制造涂料、油墨、色浆、文教用品、塑料、塑粉、橡胶、油彩颜料等着色
磷酸三(2-氯乙基)酯
115-96-8
阻燃剂、阻燃性增塑剂、金属萃取剂、润滑油、汽油添加剂,以及聚酰亚胺加工改性剂
上述15个物质被列入SVHC清单之后,意味着更多的企业必须为这些物质承担相应的义务。
对企业的要求:
1、2010年1月起
物质:如果物质被归入SVHC清单之中,则物质供应商需向他们的客户提供一份安全数据表(SDS)。
混合物(即配制品):如果混合物本身不被分类为危险,但是其中至少含有一种SVHC,且单个SVHC的质量百分浓度在非气态配制品中不低于0.1%,体积百分浓度在气态配制品中不低于0.2%,则供应商在收到混合物的接收者的请求时,必须提供一份SDS。
物品:物品中含有SVHC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时,则供应商需向物品的接收者提供其可获取的充分信息,或应消费者请求,在45天之内向其免费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
百度一下“REACH”,你会发现出现很多“REACH认证”的相关结果。很多人习惯性地叫reach认证,其实是错误的。REACH法规(“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sation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除了注册之外,还有评估、授权和限制。由于企业目前接触最多的是REACH注册,很容易让大家以为REACH是一个什么认证。
关于REACH注册
注册是REACH法规下最主要的义务。企业向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成功递交化学物质的注册卷宗之后,可获得一个由18位数字组成的注册号码。未能在相应的截止日期前完成注册的企业,则不能将对应产品继续投放欧盟市场。
REACH法规注册物质范围:
□ 投放欧盟市场超过1吨/年的化学物质;
□ 投放欧盟市场的配制品中超过1吨/年的化学物质组分;
□ 投放欧盟市场的物品中有意释放的化学物质,且总量超过1吨/年。
注:物品中有意释放物质: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情况下有意从物品中释放的物质,通常为了实现该物品的某种辅助功能,如橡皮中的香味物质。
REACH法规注册主体:
□ 欧盟境内的物质、配制品、物品生产商:
□ 欧盟境内的物质、配制品、物品进口商;
□ 非欧盟物质、配制品、物品生产商:必须通过欧盟唯一代表(OR)来履行注册义务。
二、应对欧盟的REACH法规,不是做REACH检测
在百度知道、论坛、QQ群里,很多做检测的公司的销售人员,一见到有网友问到REACH,就不分产品是否为化学物质、配制品、有意释放的物品,还是一般的成品,就叫网友去做“REACH检测”。这其实是个误导,所谓检测通常是指“SVHC通报”,检测只是排查产品中SVHC存在情况的手段之一!
那么哪些产品需要做REACH注册,哪些需要做SVHC通报呢?需要做注册的产品类型有:
1、物质。例:氢氧化钠、三氧化二铁、甲苯等等化学原料;
2、配制品。例:牙膏、鞋油等等混合物;
3、有意释放的物品,比如橡皮擦、带香味的圆珠笔油等等。
什么是SVHC通报
REACH法规附件XIV候选清单即为SVHC清单,REACH法规规定,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进行通报:
□ 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超过1t/y/生产商或进口商;
□ 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以质量分数计超过0.1%的浓度。
谁需要进行SVHC通报
□ 欧盟制造商
□ 欧盟进口商
□ 非欧盟生产商(必须委托唯一代表OR进行)
何时进行SVHC通报
□ 2010年12月1日之前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通报须在2011年6月1日起6个月内提交;
□ 2010年12月1日之后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通报须在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
SVHC清单(截止2011年12月19日,已公布73项,预计将共产生1400-2000项SVHC
□ SVHC第一批清单(15项)于2008年10月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二批清单(14项)于2010年1月正式公布生效
□ 2010年3月30日,丙烯酰胺被列入SVHC清单(属第二批清单)
□ SVHC第三批清单(8项)于2010年6月18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四批清单(8项)于2010年12月15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五批清单(7项)于2011年6月20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六批清单(20项)于2011年12月19日正式公布生效
为什么要进行SVHC通报
欧盟对境内流通产品执行REACH法规。欧盟境内产品必须履行REACH法规的各项义务,才能合法生产或进口。各国针对REACH法规立法通过了严厉的监管和惩罚措施,欧盟海关可进行REACH符合性审查,若违反REACH法规,将面临产品召回、罚款甚至监禁。
如何应对REACH法规及其SVHC
1、警惕无良机构的检测陷阱
需要做SVHC通报的产品是指不需要做注册的产品,检测的项目是REACH法规规定的需要通报的SVHC。如果欧盟的进口商要求你去做检测,你才需要去做,客户没提到,你就不用做。如果仅为了满足信息传递要求,可以进行适当的混合测试;如果客户为了搞清楚究竟是哪些材料或哪些供应商在使用SVHC,或者为了预防授权申请不被批准或是需要寻找替代材料,限制使用SVHC,则需按均质材料进行测试。
2、产品供应链上各环节的企业应主动从管理和技术上对SVHC进行限制,严格管控,尽量寻找替代品,不要被动地做检测,被动地应对REACH法规。
对众多REACH法规下不断增加的SVHC,单纯依靠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及符合性声明,对于想持满足REACH法规的企业来说,无疑产生了很大的成本、风险和不确定性。应对REACH法规下的SVHC通报,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整个供应链建立和保持良好的“HSF管理体系”,将SVHC控制的重点主动地放在产品的设计、生产等上游,而不是仅仅依靠下游的检测来控制,这样不但可以起到预防的作用,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产品可能带来的有害物质超标的风险。在整个供应链中运用产品有害物质控制与REACH法规符合评估系统——HENZ系统,将可以促进持续符合REACH等众多化学品法规,满足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特定的产品符合REACH法规的要求。只要建立科学严谨缜密的HSF管理系统,企业就会无惧再多的SVHC了。
3、 产品有害物质控制与REACH法规符合评估系统——HENZ系统的应用
产品有害物质控制(HSF)的基础是对产品中的材料物质数据进行管理。通过HENZ系统对产品中的材料物质信息进行管理,并对产品是否存在SVHC以及是否符合REACH法规要求进行分析与评估,并且根据REACH法规和有害物质的类别给出专业的应对建议。
供应链关系是产品有害物质控制中非常关键的要素。HENZ系统帮助用户建立和管理自己的供应链关系。通过HENZ系统发起与另一个用户建立上下游供应链关系。通过这个关系,用户可以与自己的上下游传递产品的材料物质以及REACH法规符合信息,并通过持续监督的形式来实现对产品上下游供应链的持续监控。
根据REACH法规和市场的实际要求,产品的制造和供应商不仅应该从实质上保证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得到有效控制,还有义务向下游用户、消费者和管理当局展示、证明自己的产品已经符合了法规的要求。HENZ系统提供了产品有害物质控制及法规符合展示功能,使得用户不仅可以对自己的产品了如指掌,也可以向自己的客户展示产品的有害物质得到有效控制、符合REACH法规要求的充分证据。HENZ系统的多语种实时切换功能,更方便用户向使用不同语言的客户展示自己的产品。
烟草产品指令(TPD)是用来规范和监督产品制造、销售、展示(产品设计,包装等)环节及所有烟草和烟草相关产品(例如电子烟产品)。
目前在欧盟大多数成员国,电子烟是按照娱乐消费产品被规范和管理,从2016年开始,电子烟将受到TPD第20章(第20条)的监管。
烟草产品指令(TPD)表面上事实上,许多TPD条款的目的是降低烟草产品的吸引力,以实现更高的人类健康保护标准。
扩展资料:
TPD指令的具体规定
1.与医学规定有关,即尼古丁油中尼古丁含量的体积,浓度等规定。
2.通告体系-成分,即烟油成分告知,毒理学数据和烟油生产规定。
3.技术设计限制和要求规定,即电子烟设计图纸和要求。
4.说明、包装和警告规则,即电子烟说明、包装和警告的文字和图片要求。
5.广告、促销、赞助的要求和规定,即对电子烟广告、促销和赞助的限制。
日本标准(PPM)
2-仲丁基苯基-N-甲基氨基酸酯 0.0038
乙醛 0.03
二嗪农 0.00002
双(2-乙基己基)邻苯二甲酸酯 0.0076
十四烷 0.04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0.02
毒死蜱 0.00007
甲醛 0.08
苯 0.07
二甲苯 0.2
二氯苯 0.04
乙苯 0.88
苯乙烯 0.05
2005年初,欧盟等国在新加坡制定了5A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一个健康的室内环境必须以下5项达标:1A:舒适宜人,无尘埃、悬浮颗粒污染;2A:甲醛、苯等挥发性有害物含量低于0.08mg/立方;3A:有益健康,无流感菌、霉菌、大肠杆菌等细菌病菌污染;4A:空气清新,无异味、油烟、二手烟;5A:负离子达标,含量接近森林。
整车空气质量检测
车内内装材料VOC检测(甲醛、乙醛、丙烯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TVOC等);
重金属检测(铅、镉、汞、六价铬、铍等);
铁总科技[2014]50号禁用和限用物质的检测要求;
TB/T 3139 的检测要求;
Q/CNR J 00011《轨道交通装备产品禁用和限用物质》;
欧盟REACH检测要求 欧盟RoHS(十项)检测要求
欧盟ELV检测要求;
SJTY-ZT-002动车组车内主要零部件和材料的甲醛和挥发性有机物;
SJTY-ZT-003轨道交通装备产品禁用限用物质技术规范(中车长客标准);
Q/CRRC J 26 轨道交通装备产品禁用和限用物质;
TB/T 3138 机车车辆阻燃材料技术条件;
TB/T 3139 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
TB/T 3237 动车组用内装材料阻燃技术条件;
DIN 5510-2铁路车辆防止燃烧-第2部分:材料和构件的燃烧特性和燃烧并发现象-分类、要求和测试方法;
BS 6853 载客列车设计与构造防火通用规范;
如果是金属材质,需检测REACH五项,包括二氯化钴,五氧化二砷 ,三氧化二砷,二水合重铬酸钠,砷酸氢铅.
如果是非金属,需检查REACH十五项,包括二氨基二苯基甲烷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二氯化钴,五氧化二砷 ,三氧化二砷 ,二水合重铬酸钠 ,三硝基-3,3-二甲基-5-叔丁基苯(二甲苯麝香),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六溴环十二烷,短链型C10-13氯化石蜡 ,氧化三丁锡,砷酸氢铅,三乙砷酸酯 ,邻苯二酸丁酯苯酯 ,蒽
德华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