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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排放中苯酚的浓度是多少

自觉的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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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7 15:06:27

工业废水排放中苯酚的浓度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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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5 05:20:28

根据工业废水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的规定,你必须达到1mg/L或者0.5mg/L,由于不知道你排污口所对应的水体的具体情况(请自行查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有相关说明),强烈建议你查阅上述标准,对着这个标准和环评报告来确定你具体要执行那个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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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5 05:20:2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批准日期 1996-10-04 实施日期 199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8978-1996

代替 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3 本标准颁布后,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7-82 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

3 定义

3.1 污水: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3.2 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电站排水。

3.3 一切排污单位:指本标准适用范围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单位。

3.4 其他排污单位:指在某一控制项目中,除所列行业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4 技术内容

4.1 标准分级

4.1.1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 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1.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4.1.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4.2 标准值

4.2.1 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

4.2.1.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4.2.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4.2.2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4、表5的规定。

4.2.2.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4.3 其他规定

4.3.1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

4.3.2 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计算。

4.3.3 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4.3.4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总汞 0.05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3 总镉 0.1

4 总铬 1.5

5 六价铬 0.5

6 总砷 0.5

7 总铅 1.0

8 总镍 1.0

9 苯并(a)芘 0.00003

10 总铍 0.005

11 总银 0.5

12 总α放射性 1Bq/L

13 总β放射性 10Bq/L

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2 色度

(稀释倍数) 染料工业 50 180 -

其他排污单位 50 80 -

3 悬浮物

(SS)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100 300 -

脉金选矿 100 500 -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100 800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70 20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工业 30 100 600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30 15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30 60 300

5 化学需氧量

(COD) 甜菜制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100 150 5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3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20 20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 电影洗片(铁氰化合物) 0.5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2.0

11 氨氮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

其他排污单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黄磷工业 10 20 20

低氟地区(水体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合成洗涤剂工业 5.0 15 20

其他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20 总锰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2.0 3.0 5.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6.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3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L 1000个/L 5000个/L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个/L 500个/L 1000个/L

26 总余氯

(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接触时间 ≥1h) >2(接触时间≥1h)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1.5h >5(接触时间≥1.5h)

注: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3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

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

1 矿 山 工 业 有色金属系统选矿 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 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矿 重选 16.0m3/t(矿石)

浮选 9.0m3/t(矿石)

氰化 8.0m3/t(矿石)

碳浆 8.0m3/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 水重复利用率80%

4 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 燃料型炼油

B.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岸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A >500万t,1.0m3/t(原油)

250~500万t,1.2m3/t(原油)

<250万t,1.5m3/t(原油)

B >500万t,1.5m3/t(原油)

250~500万t,2.0m3/t(原油)

<250万t,2.0m3/t(原油),

C >500万t,2.0m3/t(原油)

250~500万t,2.5m3/t(原油)

<250万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涤剂工业 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200.0m3/t(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 70.0m3/t(烷基苯)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 10.0m3/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0.0m3/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30.0m3/t(板)

8 制糖工业 某蔗制糖 10.0m3/t(甘蔗)

甜菜制糖 4.0m3/t(甜菜)

9 皮革工业 猪盐湿皮 60.0m3/t(原皮)

牛干皮 100.0m3/t(原皮)

羊干皮 150.0m3/t(原皮)

10 发

业 酒精工业 以玉米为原料 150.0m3/t(酒精)

以薯类为原料 100m3/t(酒精)

以糖蜜为原料 80.0m3/t(酒)

味精工业 600.0m3/t(味精)

啤酒工业(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m3/t(啤酒)

11 铬盐工业 5.0m3/t(产品)

12 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m3/t(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 500m3/t(原麻)或750m3/t(精干麻)

14 化纤浆粕 本色: 150m3/t(浆)漂白: 240m3/t(浆)

15 粘胶纤维工业(单纯纤维) 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m3/t(纤维)

长纤维 800m3/t(纤维)

16 铁路货车洗刷 5.0m3/辆

17 电影洗片 5m3/1000m(35mm的胶片)

18 石油沥青工业 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2 色度(稀释倍数)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3 悬浮物

(SS)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70

300

脉金选矿 70

400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70

8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其他排污单位 70

15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工业 20

60

600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20

10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300

5

化学需氧量(COD)

甜菜制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60

12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500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5

10

2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10

15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1.0

11

氨氮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其它排污单位 15

25

12

氟化物

黄磷工业 10

15

20

低氟地区

(水体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一切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20

总锰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1.0

2.0

3.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3.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1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乐果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6

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7

甲基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8

马拉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

一切排污单位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一切排污单位 0.03

0.06

0.5

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5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6

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7

乙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8

邻-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9

对-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0

间-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1

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1.0

42

邻-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3

对-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4

对-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5

2,4-二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6

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3

0.4

1.0

47

间-甲酚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48

2,4-二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49

2,4,6-三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50

邻苯二甲酸二丁脂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2.0

51

邻苯二甲酸二辛脂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2.0

52

丙烯腈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53

总硒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54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L

1000个/L

5000个/L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个/L

500个/L

1000个/L

55

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接触时间 ≥1h)

>2(接触时间 ≥1h)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

≥1.5h)

>5(接触时间

≥1.5h)

56

总有机碳

(TOC)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40

苎麻脱胶工业 20

60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注:其他排污单位:指除在该控制项目中所列行业以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5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排水重复利用率

1

矿山工业 有色金属系统选矿 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 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重选 16.0m3/t(矿石)

浮选 9.0m3/t(矿石)

氰化 8.0m3/t(矿石)

碳浆 8.0m3/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 水重复利用率80%

4

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燃料型炼油厂

B。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岩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A

>500万t,1.0m3/t(原油)

250~500万t,,1.2m3/t(原油)

<250万t,,1.5m3/t(原油)

B

>500万t,1.5m3/t(原油)

250~500万t,,2.0m3/t(原油)

<250万t,,2.0m3/t(原油)

C

>500万t,2.0m3/t(原油)

250~500万t,,2.5 m3/t(原油)

<250万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涤剂工业

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200.0 m3/t (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 70.0 m3/t (烷基苯)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 10.0 m3/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0.0m3/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30.0 m3/t (板)

8 制糖工业 甘蔗制糖 10.0 m3/t

甜菜制糖 4.0 m3/t

9

皮革工业 猪盐湿皮 60.0 m3/t

牛干皮 100.0 m3/t

羊干皮 150.0 m3/t

10 发酵、

酿造

工业 酒精工业

以玉米为原料 100.0 m3/t

以薯类为原料 80.0 m3/t

以糖蜜为原料 70.0 m3/t

味精工业 600.0 m3/t

啤酒行业

(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 m3/t

11

铬盐工业 5.0 m3/t (产品)

12

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 m3/t (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 500 m3/t (原麻)

750 m3/t (精干麻)

14

粘胶纤维工业

单纯纤维 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0 m3/t (纤维)

长纤维 800.0 m3/t(纤维)

15

化纤浆粕 本色: 150 m3/t(浆)

漂白:240 m3/t(浆)

16

青霉素 4700m3/t(氰霉素)

链霉素 1450m3/t(链霉素)

土霉素 1300m3/t(土霉素)

四环素 1900m3/t(四环素)

洁霉素 9200m3/t(洁霉素)

金霉素 3000m3/t(金霉素)

庆大霉素 20400m3/t(庆大霉素)

维生素C 1200m3/t(维生素C)

氯霉素 2700m3/t(氯霉素)

新诺明 2000m3/t(新诺明)

维生素B1 3400m3/t(维生素B1)

安乃近 180m3/t(安乃近)

非那西汀 750m3/t(非那西汀)

呋喃唑酮 2400m3/t(呋喃唑酮)

咖啡因 1200m3/t(咖啡因)

17

乐果** 700m3/t(产品)

甲基对硫磷(水相法)** 300m3/t(产品)

对硫磷(P2S5法)** 500m3/t(产品)

对硫磷(PSCl3法)** 550m3/t(产品)

敌敌畏(敌百虫碱解法) 200m3/t(产品)

敌百虫 40m3/t(产品)

(不包括三氯乙醛生产废水)

马拉硫磷 700m3/t(产品)

18

业 除草醚 5m3/t(产品)

五氯酚钠 2m3/t(产品)

五氯酚 4m3/t(产品)

2甲4氯 14m3/t(产品)

2,4-D 4m3/t(产品)

丁草胺 4.5m3/t(产品)

绿麦隆(以Fe粉还原) 2m3/t(产品)

绿麦隆(以Na2S还原) 3m3/t(产品)

19 火力发电工业 3.5m3(MW·h)

20 铁路货车洗刷 5.0m3/辆

21 电影洗片 5m3/1000m(35mm胶片)

22 石油沥青工业 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注:

* 产品按100%浓度计。

** 不包括P2S5、PSCl3、PC13原料生产废水

清爽的朋友
跳跃的身影
2026-01-25 05:20:28

中国对焦化污水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酚0.5mg/L,氰化物0.5mg/L,硫化物1.0mg/L,氨氮15mg/L,化学需氧量100mg/L、生化需氧量30mg/L。苯并(a)芘列为第一类污染物,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0.03μg/L。

焦化废水中多环芳烃不但难以降解,而且通常还是强致癌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同时也直接威胁到人类健康。

扩展资料

废水来源

焦化厂主要生产焦碳、商业煤气、硫铵和轻苯等化工产品。该厂焦油回收系统采用硫铵流程,焦油加工采用管式炉两塔连续蒸馏,工业奈生产工艺为双炉双塔连续蒸馏、洗涤、精制。

在焦炉煤气冷却、洗涤、粗苯加工及焦油加工过程中,产生含有酚、氰、油、氨及大量有机物的工业废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焦化污水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焦化废水

热情的乌龟
时尚的羽毛
2026-01-25 05:20:28
ICS 13.060 .30

Z 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2002-12-24 发布 2003-07-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标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为准。

GB 18918-2002

1

目 次

前 言

1.范围.............................................................................................................................3

2.规范性引用文件.........................................................................................................3

3.术语和定义.................................................................................................................3

4.技术内容.....................................................................................................................3

4.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3

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6

4.3 污泥控制标准...................................................................................................7

5.其他规定.....................................................................................................................8

6.标准的实施与监督.....................................................................................................8

GB 18918-2002

2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促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

污水资源化利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结合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

治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和污泥中污染物的控制项目和标准值。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泥的控制一律

执行本标准。

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和医院污水,应达到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

关行业的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的相应规定限值及地方总量控制的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 年12 月2 日批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GB18918-2002

3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

3.1 城镇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

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

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3.2 城镇污水处理厂(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3.3 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

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

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4.技术内容

4.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1.1 控制项目及分类

4.1.1.1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

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

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 项。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

GB 18918-2002

4

染物,共计43 项。

4.1.1.2 基本控制项目必须执行。选择控制项目,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污水处

理厂接纳的工业污染物的类别和水环境质量要求选择控制。

4.1.2 标准分级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

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

标准和B 标准。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4.1.2.1 一级标准的A 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

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 标

准。

4.1.2.2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 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

游泳区除外)、GB3097 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

标准。

4.1.2.3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 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 海水三、四类

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4.1.2.4 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

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

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4.1.3 标准值

4.1.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项目,执行表1 和表2 的规定。

4.1.3.2 选择控制项目按表3 的规定执行。

GB18918-2002

5

表1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 mg/L

一级标准

序号 基本控制项目

A 标准 B 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化学需氧量(COD) 50 60 100 120①

2 生化需氧量(BOD5) 10 20 30 60①

3 悬浮物(SS) 10 20 30 50

4 动植物油 1 3 5 20

5 石油类 1 3 5 15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 1 2 5

7 总氮 (以N 计) 15 20 - -

8 氨氮(以N 计)② 5(8) 8(15) 25(30) -

2005 年12 月31 日前建设的1 1.5 3 5

9

总磷

(以P 计) 2006 年1 月1 日起建设的 0.5 1 3 5

10 色度(稀释倍数) 30 30 40 50

11 pH 6-9

12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

注:①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COD 大于35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60%;

BOD 大于16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50%。

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0C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0C 时的控制指标。

表2 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 mg/L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总汞 0.001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3 总镉 0.01

4 总铬 0.1

5 六价铬 0.05

6 总砷 0.1

7 总铅 0.1

GB 18918-2002

6

表3 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 mg/L

序号 选择控制项目 标准值 序号选择控制项目 标准值

1 总镍 0.05 23 三氯乙烯 0.3

2 总铍 0.002 24 四氯乙稀 0.1

3 总银 0.1 25 苯 0.1

4 总铜 0.5 26 甲苯 0.1

5 总锌 1.0 27 邻-二甲苯 0.4

6 总锰 2.0 28 对-二甲苯 0.4

7 总硒 0.1 29 间-二甲苯 0.4

8 苯并(a)芘 0.00003 30 乙苯 0.4

9 挥发酚 0.5 31 氯苯 0.3

10 总氰化物 0.5 32 1,4-二氯苯 0.4

11 硫化物 1.0 33 1,2-二氯苯 1.0

12 甲醛 1.0 34 对硝基氯苯 0.5

13 苯胺类 0.5 35 2,4-二硝基氯苯 0.5

14 总硝基化合物 2.0 36 苯酚 0.3

15 有机磷农药(以P 计) 0.5 37 间-甲酚 0.1

16 马拉硫磷 1.0 38 2,4-二氯酚 0.6

17 乐果 0.5 39 2,4,6 –三氯酚 0.6

18 对硫磷 0.05 40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0.1

19 甲基对硫磷 0.2 41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0.1

20 五氯酚 0.5 42 丙烯晴 2.0

21 三氯甲烷 0.3 43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 以CL 计) 1.0

22 四氯化碳 0.03

4.1.4 取样与监测

4.1.4.1 水质取样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应设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

自动比例采样装置,pH、水温、COD 等主要水质指标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4.1.4.2 取样频率为至少每2h 一次,取24h 混合样,以日均值计。

4.1.4.3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7 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执行。

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 标准分级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和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和设施条件,

将标准分为三级。

4.2.1.1 位于GB3095 一类区的所有(包括现有和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本

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一级标准。

GB18918-2002

7

4.2.1.2 位于GB3095 二类区和三类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分别执行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

其中2003 年6 月30 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标准的时间为2006

年1 月1 日;2003 年7 月1 日起新建(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之

日起开始执行。

4.2.1.3 新建(包括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并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

防护距离的大小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4.2.2 标准值

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气的排放标准值按表4 的规定执行。

表4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单位 mg/m3

序号 控制项目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氨 1.0 1.5 4.0

2 硫化氢 0.03 0.06 0.32

3 臭气浓度(无量纲) 10 20 60

4 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 %) 0.5 1 1

4.2.3 取样与监测

4.2.3.1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点设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厂界或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

甲烷监测点设于厂区内浓度最高点。

4.2.3.2 监测点的布置方法与采样方法按GB16297 中附录C 和HJ/T55 的有关规定执行。

4.2.3.3 采样频率,每2h 采样一次,共采集4 次,取其最大测定值。

4.2.3.4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8 执行。

4.3 污泥控制标准

4.3.1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稳定化处理后应达到表5 的规定。

表5 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

稳定化方法 控制项目 控制指标

厌氧消化 有机物降解率(%) >40

好氧消化 有机物降解率(%) >40

含水率(%) <65

有机物降解率(%) >50

蠕虫卵死亡率(%) >95

好氧堆肥

粪大肠菌群菌值 >0.01

4.3.2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

4.3.3 处理后的污泥进行填埋处理时,应达到安全填埋的相关环境保护要求。

4.3.4 处理后的污泥农用时,其污染物含量应满足表6 的要求。其施用条件须符合GB4284 的

有关规定。

GB 18918-2002

8

表6 污泥农用时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

最高允许含量(mg/kg 干污泥)

序号 控制项目 在酸性土壤上

(pH<6.5)

在中性和碱性土壤上

(pH>=6.5)

1 总镉 5 20

2 总汞 5 15

3 总铅 300 1000

4 总铬 600 1000

5 总砷 75 75

6 总镍 100 200

7 总锌 2000 3000

8 总铜 800 1500

9 硼 150 150

10 石油类 3000 3000

11 苯并(a)芘 3 3

12 多氯代二苯并二恶英/多氯代二苯并呋喃

(PCDD/PCDF 单位:ng 毒性单位/kg 干污泥)

100 100

13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l 计) 500 500

14 多氯联苯(PCB) 0.2 0.2

4.3.5 取样与监测

4.3.5.1 取样方法,采用多点取样,样品应有代表性,样品重量不小于1kg。

4.3.5.2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9 执行。

4.4 城镇污水处理厂噪声控制按GB12348 执行。

4.5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包括改、扩建)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准的时间为准。

5.其他规定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水资源用于农业、工业、市政、地下水回灌等方面不同用途时,

还应达到相应的用水水质要求,不得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能达到本地区环境功能要求

时,可以根据总量控制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

报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GB18918-2002

9

表7 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控制项目 测 定 方 法 测定下限

(mg/L)

方法来源

1 化学需氧量(COD) 重铬酸盐法 30 GB11914-89

2 生化需氧量(BOD) 稀释与接种法 2 GB7488-87

3 悬浮物(SS) 重量法 GB11901-89

4 动植物油 红外光度法 0.1 GB/T16488-1996

5 石油类 红外光度法 0.1 GB/T16488-1996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0.05 GB7494-87

7 总氮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0.05 GB11894-89

8 氨氮 蒸馏和滴定法 0.2 GB7478-87

9 总磷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0.01 GB11893-89

10 色 度 稀释倍数法 GB11903-89

11 pH 值 玻璃电极法 GB6920-86

12 粪大肠菌群数 多管发酵法 1)

13 总 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01

0.002

GB7468-87

GB7469-87

14 烷基汞 气相色谱法 10ng/L GB/T14204-93

15 总 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1

0.001

GB7475-87

GB7471-87

16 总 铬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0.004 GB7466-87

17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0.004 GB7467-87

18 总 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0.007 GB7485-87

19 总 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1

0.01

GB7475-87

GB7470-87

20 总 镍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0.05

0.25

GB11912-89

GB11910-89

21 总 铍 活性炭吸附-铬天菁S 光度法 1)

22 总 银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镉试剂2B 分光光度法

0.03

0.01

GB11907-89

GB11908-89

23 总 铜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二乙基二硫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0.01

0.01

GB7475-87

GB7474-87

24 总 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5

0.005

GB7475-87

GB7472-87

25 总 锰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0.01

0.02

GB11911-89

GB11906-89

26 总硒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0.25μg/L GB11902-89

27 苯并(a)芘 高压液相色谱法

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0.001μg/L

0.004μg/L

GB13198-91

GB11895-89

28 挥发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0.002 GB7490-87

29 总氰化物 硝酸银滴定法

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

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

0.25

0.004

0.002

GB7486-87

GB7486-87

GB7486-87

30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

0.005

0.004

GB/T16489-1996

GB/T17133-1997

31 甲醛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0.05 GB13197-91

32 苯胺类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0.03 GB11889-89

33 总硝基化合物 气相色谱法 5μg/L GB4919-85

34 有机磷农药(以P 计) 气相色谱法 0.5μg/L GB13192-91

GB 18918-2002

10

续表

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 测定下限

(mg/L)

方法来源

35 马拉硫磷 气相色谱法 0.64μg/L GB13192-91

36 乐 果 气相色谱法 0.57μg/L GB13192-91

37 对硫磷 气相色谱法 0.54μg/L GB13192-91

38 甲基对硫磷 气相色谱法 0.42μg/L GB13192-91

39 五氯酚 气相色谱法

藏红T 分光光度法

0.04μg/L

0.01

GB8972-88

GB9803-88

40 三氯甲烷 顶空气相色谱法 0.30μg/L GB/T17130-1997

41 四氯化碳 顶空气相色谱法 0.05μg/L GB/T17130-1997

42 三氯乙烯 顶空气相色谱法 0.50μg/L GB/T17130-1997

43 四氯乙烯 顶空气相色谱法 0.2μg/L GB/T17130-1997

44 苯 气相色谱法 0.05 GB11890-89

45 甲 苯 气相色谱法 0.05 GB11890-89

46 邻-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 0.05 GB11890-89

47 对-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 0.05 GB11890-89

48 间-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 0.05 GB11890-89

49 乙 苯 气相色谱法 0.05 GB11890-89

50 氯 苯 气相色谱法 HJ/T74-2001

51 1,4 二氯苯 气相色谱法 0.005 GB/T17131-1997

52 1,2 二氯苯 气相色谱法 0.002 GB/T17131-1997

53 对硝基氯苯 气相色谱法 GB13194-91

54 2,4-二硝基氯苯 气相色谱法 GB13194-91

55 苯 酚 液相色谱法 1.0μg/L 1)

56 间-甲酚 液相色谱法 0.8μg/L 1)

57 2,4-二氯酚 液相色谱法 1.1μg/L 1)

58 2,4,6-三氯酚 液相色谱法 0.8μg/L 1)

59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气相、液相色谱法 HJ/T72-2001

60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气相、液相色谱法 HJ/T72-2001

61 丙烯腈 气相色谱法 HJ/T73-2001

62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AOX)(以Cl 计)

微库仑法

离子色谱法

10μg/L GB/T 15959-1995

HJ/T 83-2001

注:暂采用下列方法,待国家方法标准发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1)《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三版、第四版)》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表8 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

1 氨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14679-93

2 硫化氢 气相色谱法 GB/T14678-93

3 臭气浓度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14675-93

4 甲烷 气相色谱法 CJ/T3037-95

GB18918-2002

11

表9 污泥特性及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

1 污泥含水率 烘干法 1)

2 有机质 重铬酸钾法 1)

3 蠕虫卵死亡率 显微镜法 GB7959-87

4 粪大肠菌群菌值 发酵法 GB7959-87

5 总镉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41-1997

6 总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6-1997

7 总铅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41-1997

8 总铬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7-1997

9 总砷 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17135-1997

10 硼 姜黄素比色法 2)

11 矿物油 红外分光光度法 2)

12 苯并(a)芘 气相色谱法 2)

13 总铜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8-1997

14 总锌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8-1997

15 总镍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9-1997

16 多氯代二苯并二恶

英/多氯代二苯并

呋喃(PCDD/PCDF)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毛细管气相色谱/

高分辨质谱法

HJ/T 77-2001

17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AOX)

待定

18 多氯联苯(PCB) 气相色谱法 待定

注:暂采用下列方法,待国家方法标准发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1)《城镇垃圾农用监测分析方法》

2)《农用污泥监测分析方法》

笨笨的信封
稳重的秀发
2026-01-25 05:20:28

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总需氧量(TOD),总有机碳(TOC),总氮(TN),总磷(TP),pH值,重金属。

物理性指标

温度、色度、嗅和味、固体物质的三种存在形态:悬浮的、胶体的、溶解的。固体物质用总固体量(TS)作为指标,污水处理中常用悬浮固体(SS)表示固体物质的含量(TDS指标高于1000以上)。

化学性指标

一、化学需氧量(COD):指用强化学氧化剂(中国法定用重铬酸钾)在酸性条件下,将有机物氧化成CO2与H2O所消耗的氧量(mg/L),用CODcr表示,简写为COD。化学需氧量越高,表示水中有机污染物越多,污染越严重。

二、生化需氧量(BOD):水中有机污染物被好氧微生物分解时所需的氧量称为生化需氧量(mg/L)。

如果污水成分相对稳定,则一般来说,COD>BOD。一般BOD/COD大于0.3,认为适宜采用生化处理。

三、总需氧量(TOD):有机物主要元素是C、H、O、N、S等,当有机物被全部氧化时,将分别产生CO₂、H₂O、NO、SO₂等,此时需氧量称为总需氧量(TOD)。

四、总有机碳(TOC):包括水样中所有有机污染物质的含碳量,也是评价水样中有机物质质的一个综合参数。

五、总氮(TN):污水中含氮化合物分为有机氮、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四种含氮化合物总量称为总氮(TN)。凯氏氮(TKN)是有机氮与氨氮之和。

六、总磷(TP):包括有机磷与无机磷两类。

七、pH值。

八、重金属。

生物性指标

一、大肠菌群数:每升水样中所含有的大肠菌群的数目,以个/L计。

二、细菌总数:是大肠菌群数、病原菌、病毒及其他细菌数的总和,以每毫升水样中的细菌菌落总数表示。

扩展资料:

生活污水、畜禽饲养场污水以及制革、洗毛、屠宰业和医院等排出的废水,常含有各种病原体,如病毒、病菌、寄生虫。水体受到病原体的污染会传播疾病,如血吸虫病、霍乱、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等。历史上流行的瘟疫,有的就是水媒型传染病。

如1848年和1854年英国两次霍乱流行,死亡万余人;1892年德国汉堡霍乱流行,死亡750余人,均是水污染引起的。受病原体污染后的水体,微生物激增,其中许多是致病菌、病虫卵和病毒,它们往往与其他细菌和大肠杆菌共存,所以通常规定用细菌总数和大肠杆菌指数及菌值数为病原体污染的直接指标。

病原体污染的特点是:

⑴数量大;

⑵分布广;

⑶存活时间较长;

⑷繁殖速度快;

⑸易产生抗药性,很难绝灭;

⑹传统的二级生化污水处理及加氯消毒后,某些病原微生物、病毒仍能大量存活。

常见的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能够去除水中99%以上病毒,如出水浊度大于0.5度时,仍会伴随病毒的穿透。病原体污染物可通过多种途径进入水体,一旦条件适合,就会引起人体疾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污水

激情的寒风
淡定的铃铛
2026-01-25 05:20:28
目录1 拼音2 英文参考3 国标编号4 CAS号5 中文名称6 英文名称7 苯酚的别名8 分子式9 外观与性状10 分子量11 蒸汽压12 闪点13 熔点14 沸点15 溶解性16 密度17 稳定性18 危险性 18.1 爆炸极限18.2 引燃温度18.3 燃烧热18.4 危险标记 19 主要用途20 健康危害21 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22 现场应急监测方法23 实验室监测方法24 环境标准25 泄漏应急处理26 防护措施27 急救措施28 苯酚药典标准 28.1 品名 28.1.1 中文名28.1.2 汉语拼音28.1.3 英文名 28.2 结构式28.3 分子式与分子量28.4 含量或效价规定28.5 性状 28.5.1 凝点 28.6 鉴别28.7 检查 28.7.1 不挥发物 28.8 含量测定28.9 类别28.10 贮藏28.11 版本 29 苯酚说明书 29.1 苯酚的别名29.2 外文名29.3 苯酚的适应症29.4 苯酚的用量用法29.5 苯酚的禁忌29.6 苯酚的不良反应29.7 注意事项29.8 苯酚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29.9 规格 附:* 苯酚相关药品说明书其它版本 1 拼音

běn fēn

2 英文参考

phenol [21世纪双语科技词典]

3 国标编号

61067

4 CAS号

108952

5 中文名称

苯酚

6 英文名称

phenol;carbolic acid

7 苯酚的别名

酚;石炭酸

8 分子式

C6H6O;C6H5OH

9 外观与性状

白色结晶,有特殊气味

10 分子量

94.11

11 蒸汽压

0.13kPa/40.1℃

12 闪点

79℃

13 熔点

40.6℃

14 沸点

181.9℃

15 溶解性

可混溶于乙醇、醚、氯仿、甘油

16 密度

相对密度(水1)1.07;相对密度(空气1)3.24

17 稳定性

稳定

18 危险性

苯酚为可燃助燃的毒害品,遇明火、高温、强氧化机有引起燃烧危险。

18.1 爆炸极限

1.7%8.6%

18.2 引燃温度

715℃

18.3 燃烧热

3050.6kJ/mol(固体25℃)

18.4 危险标记

14(有毒品)

19 主要用途

用作生产酚醛树脂、卡普隆和己二酸的原料,也用于塑料和医药工业

20 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苯酚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可抑制中枢神经或损害肝、肾功能。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可致头痛、头晕、乏力、视物模糊、肺水肿等。误服引起消化道灼伤,出现烧灼痛,呼出气带酚味,呕吐物或大便可带血液,有胃肠穿孔的可能,可出现休克、肺水肿、肝或肾损害,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可死于呼吸衰竭。眼接触可致灼伤。可经灼伤皮肤吸收经一定潜伏期后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慢性中毒:可引起头痛、头晕、咳嗽、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严重者引起蛋白尿。可致皮炎。

21 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毒性:属高毒类。

急性毒性:LD50317mg/kg(大鼠经口);850mg/kg(兔经皮);LC50316mg/m3(大鼠吸入);人经口1000mg/kg,致死剂量。

*** 性:家兔经眼:20mg(24小时),中度 *** 。家兔经皮:500mg(24小时),中度 ***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动物长期吸入酚蒸气(115.2230.4mg/m3)可引起呼吸困难、肺损害、体重减轻和瘫痪。

致突变性:DNA抑制:人Hela细胞1mmol/L。姊妹染色单体交换:人淋巴细胞5μmol/L。

生殖毒性:大鼠经口最低中毒剂量(TDL0):1200mg/kg(孕615天),引起胚胎毒性。

致癌性:小鼠经皮最低中毒剂量(TDL0):16g/kg,40周(间歇),致癌,皮肤肿瘤。

污染来源:苯酚用于生产或制造炸药、肥料、焦炭、照明气、灯黑、涂料、除涂剂、橡胶、石棉品、木材防腐剂、合成树脂、纺织物、药品、药物制剂、香水、酚醛塑料和其它塑料,以及聚合物的中间体。也可在石油、制革、造纸、肥皂、玩具、墨水、农药、香料、染料等行业中使用。在医药上用作消毒剂、杀虫剂、止痒剂等。在实验室中用作溶剂、试剂。

酚类化合物在微生物和光解的作用下,在环境中分解较快。研究结果表明,在夏季4小时之内酚的浓度可以从125ppb下降到10ppb以下,而这种酚的降解速度随着河水中微生物数量的增加而增加,在冬季最冷的天气里,酚的降解速率则很弱。另外,酚的降解速率与水中溶解氧量成正比,酚的生物富集程度很低。

苯酚对人体任何组织都有显著腐蚀作用。如接触眼,能引起角膜严重损害,甚至失明。接触皮肤后,不引起疼痛,但在暴露部位最初呈现白色,如不迅速冲洗清除,能引起严重灼伤或全身性中毒。苯酚为细腻原浆毒物,能使蛋白质发生变质和沉淀,故对各种细胞有直接损害。因此,任何暴露途径都可能产生全身性影响。通常酚中毒主要由皮肤吸收所引起,其腐蚀性随液体的pH值、溶解性及分解度和温度等条件而异。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22 现场应急监测方法

快速检测管法;便携式气相色谱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技术》万本太主编

直接进水样气相色谱法

气体速测管(德国德尔格公司产品)

23 实验室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 来源 类别 气相色谱法;

高压液相色谱法

《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测定方法》(第二版)杭士平主编 空气 气相色谱法 《固体废弃物试验分析评价手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译 固体废弃物 4氨基安替比林比色法 《化工企业空气中有害物质测定方法》,化学工业出版社 化工企业空气 液液萃取色谱/质谱法 《水和废水标准检验法》19版译文,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水和废水 分光光度法 《水和废水标准检验法》20版,(美) 水和废水

24 环境标准

中国(TJ3679)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5mg/m3[皮] 中国(TJ3679) 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0.02mg/m3(一次值) 中国(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①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100(表2);115(表1)

②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二级0.12~2.6(表1);0.10~2.2(表2)

三级0.18~3.9(表1);0.15~3.3(表2)

③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0.080mg/m3(表2);0.1mg/m3(表1)

中国(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一级:0.3mg/L

二级:0.4mg/L

三级:1.0mg/L

前苏联(1975) 水体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 0.05mg/L 前苏联(1978) 渔业用水最高允许浓度 1μg/L 嗅觉阈浓度 0.65ppm 美国EPA制定的关于酚的标准指出,在酚的浓度为2.56mg/L的条件下,会对淡水水生生物产生慢性毒性,3.5mg/L是该类化合物对人体产生危害的极限浓度。0.3mg/L是保证河水不产生人们所不期望的味道的限定浓度

25 泄漏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小量泄漏:用干石灰、苏打灰覆盖。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⑴水体被污染的情况主要有:水体沿岸上游污染源的事故排放;陆地事故(如交通运输过程中的翻车事故)发生后经土壤流入水体,也有槽罐直接翻入路边水体的情况。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①查明水体沿岸排放废水的污染源,阻止其继续向水体排污。

②如果是液体苯酚的槽车发生交通事故,应设法堵住裂缝,或迅速筑一道土堤拦住液流;如果是在平地,应围绕泄漏地区筑隔离堤;如果泄漏发生在斜坡上,则可沿污染物流动路线,在斜坡的下方筑拦液堤。在某些情况下,在液体流动的下方迅速挖一个坑也可以达到阻载泄漏的污染物的同样效果。

③在拦液堤或拦液坑内收集到的液体须尽快移到安全密封的容器内操作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④已进入水体中的液体或固体苯酚处理较困难,通常采用适当措施将被污染水体与其它水体隔离之手段,如可在较小的河流上筑坝将其拦住,将被污染的水抽排到其它水体或污水处理厂。

⑵土壤污染的主要情况有各种高浓度废水(包括液体苯酚)直接污染土壤,固体苯酚由于事故倾洒在土壤中。

①固体苯酚污染土壤的处理方法较为简单,使用简单工具将其收集至容器中,视情况决定是否要将表层土剥离作焚烧处理。

②液体苯酚污染土壤时,应迅速设法制止其流动,包括筑堤、挖坑等措施,以防止污染面扩大或进一步污染水体。

③最为广泛应用的方法是使用机械清除被污染土壤并在安全区进行处置,如焚烧。

④如环境不允许大量挖掘和清除土壤时,可使用物理、化学和生物方法消除污染。如对地表乾封闭处理;地下水位高的地方采用注水法使水位上升,收集从地表溢出的水;让土壤保持休闲或通过翻耕以促进苯酚蒸发的自然降解法等等。

26 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粉尘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透气型防毒服。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27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甘油、聚乙烯乙二醇或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7:3)抹洗,然后用水彻底清洗。或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立即给饮植物油1530mL。催吐。就医。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灭火剂: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28 苯酚药典标准28.1 品名28.1.1 中文名

苯酚

28.1.2 汉语拼音

Benfen

28.1.3 英文名

Phenol

28.2 结构式

28.3 分子式与分子量

C6H6O  94.11

28.4 含量或效价规定

本品含C6H6O不得少于99.0%。

28.5 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微红色的针状结晶或结晶性块;有特臭;有引湿性;水溶液显弱酸性反应;遇光或在空气中色渐变深。

本品在乙醇、三氯甲烷、乙醚、甘油、脂肪油或挥发油中易溶,在水中溶解,在液状石蜡中略溶。

28.5.1 凝点

本品的凝点(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Ⅵ D)不低于40℃。

28.6 鉴别

取本品0.1g,加水10ml溶解后,照下述方法试验。

(1)取溶液5ml,加三氯化铁试液1滴,即显蓝紫色。

(2)取溶液5ml,加溴试液,即生成瞬即溶解的白色沉淀,但溴试液过量时,即生成持久的沉淀。

(3)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药品红外光谱集》240图)一致。

28.7 检查28.7.1 不挥发物

取本品5.0g,置水浴蒸发挥散后,在105℃干燥至恒重,遗留残渣不得过2.5mg。

28.8 含量测定

取本品约0.15g,精密称定,置100ml量瓶中,加水适量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25ml,置碘瓶中,精密加溴滴定液(0.05mol/L)30ml,再加盐酸5ml,立即密塞,振摇30分钟,静置15分钟后,注意微开瓶塞,加碘化钾试液6ml,立即密塞,充分振摇后,加三氯甲烷1ml,摇匀,用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滴定,至近终点时,加淀粉指示液,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溴滴定液(0.05mol/L)相当于1.569mg的C6H6O。

28.9 类别

消毒防腐药。

28.10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28.11 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29 苯酚说明书29.1 苯酚的别名

石炭酸,苯酚

29.2 外文名

Phenol

29.3 苯酚的适应症

苯酚为一种原浆毒,能使细菌细胞的原生质蛋白发生凝固或变性而杀菌。浓度约0.2%即有抑菌作用,大于1%能杀死一般细菌,1.3%溶液可杀死真菌。苯酚稀溶液可使人体感觉神经末梢麻痹,产生局部麻醉作用,可止痒。苯酚对组织的穿透性强,易从皮肤黏膜及创面吸收,故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酚软膏(2%)用于皮肤防腐止痒。

29.4 苯酚的用量用法

外用,浓度不超过2%。

29.5 苯酚的禁忌

苯酚对皮肤与黏膜具有腐蚀性,尿布皮炎患儿和6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29.6 苯酚的不良反应

局部应用对皮肤有 *** 性,用量稍大或涂布不均匀,可使皮肤变白或腐蚀。

29.7 注意事项

1.苯酚对组织的穿透力极强,仅在小面积皮肤上使用;

2.用于体表皮肤的水溶液浓度不宜超过2%,外用后不加封包;

3.避免应用在破损皮肤和伤口处;

4.苯酚不能用于食物、食具和婴儿摇篮、床垫的消毒;

5.苯酚多次使用可使织物变黄、橡胶制品变脆、油漆脱落。

29.8 药物相互作用

苯酚不能与堿性药物及非离子表面活性剂配伍。

29.9 规格

专注的芝麻
快乐的小懒虫
2026-01-25 05:20:28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最高浓度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总汞 0.05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3 总镉 0.1 4 总铬 1.5 5 六价铬 0.5 6 总砷 0.5 7 总铅 1.0 8 总镍 1.0 9 苯并(a)芘 0.00003 10 总铍 0.005 11 总银 0.5 12 总α放射性 1Bq/L 13 总β放射性 10Bq/L 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最高浓度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2 色度(稀释倍数) 染料工业 50 180 - - - 其他排污单位 50 80 - 3 悬浮物(SS)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100 300 - - - 脉金选矿 100 500 - - -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100 800 --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 - 其他排污单位 70 20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工业 30 100 600 - -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30 150 600 -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 - 其他排污单位 30 60 300 续表(2)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5 化学需氧量(COD) 甜菜制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 -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 -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100 150 500 -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 - -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3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20 20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电影洗片(铁氰化合物) 0.5 5.0 5.0 - - 其他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2.0 11 氨氮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 - - 其他排污单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黄磷工业 10 20 20 - - 低氟地区(水体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他排污单位10102013 磷酸盐(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合成洗涤剂工业 5.0 15 20 - - 其他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20 总锰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 -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2.0 3.0 5.0 续表(2)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6.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3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L 1000个/L 5000个/L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个/L 500个/L 1000个/L 26 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接触时间≥1h) >2(接触时间≥1h) - -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1.5h >5(接触时间≥1.5h) 注:*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3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最高允许排水量或

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

1 矿山 工业 有色金属系统选矿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矿重选 16.0m&sup3/t(矿石)

浮选9.0m&sup3/t(矿石)

氰化8.0m&sup3/t(矿石)

碳浆8.0m&sup3/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sup3/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水重复利用率80%

4 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 燃料型炼油;

B.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岸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A >500万t,1.0m&sup3/t(原油)

250~500万t,1.2m&sup3/t(原油)

<250万t,1.5m&sup3/t(原油)

B >500万t,1.5m&sup3/t(原油)

250~500万t,2.0m&sup3/t(原油)

<250万t,2.0m&sup3/t(原油),

C >500万t,2.0m&sup3/t(原油)

250~500万t,2.5m&sup3/t(原油)

<250万t,2.5m&sup3/t(原油)

5 合成洗涤剂工业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200.0m&sup3/t(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70.0m&sup3/t(烷基苯)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10.0m&sup3/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200.0m&sup3/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30.0m&sup3/t(板)

8 制糖工业某蔗制糖 10.0m&sup3/t(甘蔗)

甜菜制糖4.0m&sup3/t(甜菜)

9 皮革工业猪盐湿皮 60.0m&sup3/t(原皮)

牛干皮100.0m&sup3/t(原皮)

羊干皮150.0m&sup3/t(原皮)

10 发酵酿造工业酒精工业 以玉米为原料150.0m&sup3/t(酒精)

以薯类为原料100m&sup3/t(酒精)

以糖蜜为原料80.0m&sup3/t(酒)

味精工业600.0m&sup3/t(味精)

啤酒工业(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m&sup3/t(啤酒)

11 铬盐工业5.0m&sup3/t(产品)

12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m&sup3/t(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500m&sup3/t(原麻)或750m&sup3/t(精干麻)

14 化纤浆粕本色: 150m&sup3/t(浆)漂白: 240m&sup3/t(浆)

15 粘胶纤维工业(单纯纤维) 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m&sup3/t(纤维)

长纤维800m&sup3/t(纤维)

16 铁路货车洗刷5.0m&sup3/辆

17 电影洗片5m&sup3/1000m(35mm的胶片)

18 石油沥青工业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最高浓度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单位: 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 ~ 9 6 ~ 9 6 ~ 9 2 色度(稀释倍数)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70 300 - 脉金选矿 70 400 - 3 悬浮物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70 800 -  (SS)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70 150 400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工业 20 60 6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20 10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300 甜菜制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5 化学需氧量 (COD)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业 ( 包括石油炼制 ) 60 120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500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5 10 2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10 15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1.0 11 氨氮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 其它排污单位 15 25 - 黄磷工业 10 15 20 12 氟化物 低氟地区 ( 水体含氟量 <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 P 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LAS) 一切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20 总锰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1.0 2.0 3.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3.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1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乐果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6 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300 27 甲基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8 马拉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 ( 以五氯酚计 )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AOX)(以Cl计) 一切排污单位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一切排污单位 0.03 0.06 0.5 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5 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6 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7 乙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8 邻 - 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9 对 - 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0 间 - 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1 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1.0 42 邻 - 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3 对 - 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4 对 - 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5 2,4- 二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6 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3 0.4 1.0 47 间 - 甲酚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48 2,4- 二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49 2,4,6- 三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50 邻苯二甲酸二丁脂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2.0 51 邻苯二甲酸二辛脂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2.0 52 丙烯腈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53 总硒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54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 * 、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 个 /L 1000 个 /L 5000 个 /L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 个 /L 500 个 /L 1000 个 /L 55 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医院 * 、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 接触时间 ≥ 1h) >2( 接触时间 ≥ 1h)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 1.5h) >5( 接触时间≥ 1.5h) 56总有机碳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40 - (TOC) 苎麻脱胶工业 20 60 -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 注:其他排污单位:指除在该控制项目中所列行业以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 指 50 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注:其他排污单位:指除在该控制项目中所列行业以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5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排水重复利用率

1

矿山工业有色金属系统选矿 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重选 16.0m&sup3/t(矿石)

浮选9.0m&sup3/t(矿石)

氰化 8.0m&sup3/t(矿石)

碳浆8.0m&sup3/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sup3/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水重复利用率80%

4

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燃料型炼油厂

B。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岩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A

>500万t,1.0m&sup3/t(原油)

250~500万t,,1.2m&sup3/t(原油)

<250万t,,1.5m&sup3/t(原油)

B

>500万t,1.5m&sup3/t(原油)

250~500万t,,2.0m&sup3/t(原油)

<250万t,,2.0m&sup3/t(原油)

C

>500万t,2.0m&sup3/t(原油)

250~500万t,,2.5 m&sup3/t(原油)

<250万t,,2.5m&sup3/t(原油)

5

合成洗涤剂工业

氯化法生产烷基苯200.0 m&sup3/t (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70.0 m&sup3/t (烷基苯)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10.0 m&sup3/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200.0m&sup3/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30.0 m&sup3/t (板)

8 制糖工业甘蔗制糖 10.0 m&sup3/t

甜菜制糖4.0 m&sup3/t

9 皮革工业猪盐湿皮 60.0 m&sup3/t

牛干皮100.0 m&sup3/t

羊干皮150.0 m&sup3/t

10 发酵、酿造工业酒精工业

以玉米为原料 100.0 m&sup3/t

以薯类为原料80.0 m&sup3/t

以糖蜜为原料70.0 m&sup3/t

味精工业600.0 m&sup3/t

啤酒行业

(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 m&sup3/t

11

铬盐工业5.0 m&sup3/t (产品)

12

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 m&sup3/t (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500 m&sup3/t (原麻)

750 m&sup3/t (精干麻)

14

粘胶纤维工业

单纯纤维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0 m&sup3/t (纤维)

长纤维800.0 m&sup3/t(纤维)

15

化纤浆粕本色: 150 m&sup3/t(浆)

漂白:240 m&sup3/t(浆)

16 制药工业医药原料药

青霉素 4700m&sup3/t(氰霉素)

链霉素1450m&sup3/t(链霉素)

土霉素 1300m&sup3/t(土霉素)

四环素1900m&sup3/t(四环素)

洁霉素 9200m&sup3/t(洁霉素)

金霉素3000m&sup3/t(金霉素)

庆大霉素 20400m&sup3/t(庆大霉素)

维生素C 1200m&sup3/t(维生素C)

氯霉素2700m&sup3/t(氯霉素)

新诺明 2000m&sup3/t(新诺明)

维生素B1 3400m&sup3/t(维生素B1)

安乃近180m&sup3/t(安乃近)

非那西汀 750m&sup3/t(非那西汀)

呋喃唑酮2400m&sup3/t(呋喃唑酮)

咖啡因 1200m&sup3/t(咖啡因)

17 有机磷农药工业

乐果** 700m&sup3/t(产品)

甲基对硫磷(水相法)** 300m&sup3/t(产品)

对硫磷(P2S5法)** 500m&sup3/t(产品)

对硫磷(PSCl3法)** 550m&sup3/t(产品)

敌敌畏(敌百虫碱解法) 200m&sup3/t(产品)

敌百虫40m&sup3/t(产品)

(不包括三氯乙醛生产废水)

马拉硫磷 700m&sup3/t(产品)

18 除草剂工业除草醚 5m&sup3/t(产品)

五氯酚钠2m&sup3/t(产品)

五氯酚 4m&sup3/t(产品)

2甲4氯14m&sup3/t(产品)

2,4-D 4m&sup3/t(产品)

丁草胺4.5m&sup3/t(产品)

绿麦隆(以Fe粉还原) 2m&sup3/t(产品)

绿麦隆(以Na2S还原) 3m&sup3/t(产品)

19 火力发电工业3.5m&sup3(MW·h)

20 铁路货车洗刷5.0m&sup3/辆

21 电影洗片5m&sup3/1000m(35mm胶片)

22 石油沥青工业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注:

* 产品按100%浓度计。

** 不包括P2S5、PSCl3、PC13原料生产废水

申请注意:在实际申请过程中,根据笔者实际申请经验,一般需要在当地政府,通过其环保局申请,其整个流程必须要事先准备充分,否则实际申请时很可能因为一星半点的问题而遭停沚。

美满的钥匙
听话的悟空
2026-01-25 05:20:28
ICS 13.060 .30

Z 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2002-12-24 发布 2003-07-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标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为准。

GB 18918-2002

1

目 次

前 言

1.范围.............................................................................................................................3

2.规范性引用文件.........................................................................................................3

3.术语和定义.................................................................................................................3

4.技术内容.....................................................................................................................3

4.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3

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6

4.3 污泥控制标准...................................................................................................7

5.其他规定.....................................................................................................................8

6.标准的实施与监督.....................................................................................................8

GB 18918-2002

2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促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

污水资源化利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结合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

治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和污泥中污染物的控制项目和标准值。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泥的控制一律

执行本标准。

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和医院污水,应达到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

关行业的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的相应规定限值及地方总量控制的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 年12 月2 日批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GB18918-2002

3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废气排放和污泥处置(控制)的管理。

居民小区和工业企业内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

3.1 城镇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

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

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3.2 城镇污水处理厂(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3.3 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

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

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4.技术内容

4.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1.1 控制项目及分类

4.1.1.1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

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

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 项。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

GB 18918-2002

4

染物,共计43 项。

4.1.1.2 基本控制项目必须执行。选择控制项目,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污水处

理厂接纳的工业污染物的类别和水环境质量要求选择控制。

4.1.2 标准分级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

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

标准和B 标准。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4.1.2.1 一级标准的A 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

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 标

准。

4.1.2.2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 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

游泳区除外)、GB3097 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

标准。

4.1.2.3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 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 海水三、四类

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4.1.2.4 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

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

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4.1.3 标准值

4.1.3.1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项目,执行表1 和表2 的规定。

4.1.3.2 选择控制项目按表3 的规定执行。

GB18918-2002

5

表1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 mg/L

一级标准

序号 基本控制项目

A 标准 B 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化学需氧量(COD) 50 60 100 120①

2 生化需氧量(BOD5) 10 20 30 60①

3 悬浮物(SS) 10 20 30 50

4 动植物油 1 3 5 20

5 石油类 1 3 5 15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 1 2 5

7 总氮 (以N 计) 15 20 - -

8 氨氮(以N 计)② 5(8) 8(15) 25(30) -

2005 年12 月31 日前建设的1 1.5 3 5

9

总磷

(以P 计) 2006 年1 月1 日起建设的 0.5 1 3 5

10 色度(稀释倍数) 30 30 40 50

11 pH 6-9

12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

注:①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COD 大于35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60%;

BOD 大于16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50%。

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0C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0C 时的控制指标。

表2 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 mg/L

序号 项目 标准值

1 总汞 0.001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3 总镉 0.01

4 总铬 0.1

5 六价铬 0.05

6 总砷 0.1

7 总铅 0.1

GB 18918-2002

6

表3 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 mg/L

序号 选择控制项目 标准值 序号选择控制项目 标准值

1 总镍 0.05 23 三氯乙烯 0.3

2 总铍 0.002 24 四氯乙稀 0.1

3 总银 0.1 25 苯 0.1

4 总铜 0.5 26 甲苯 0.1

5 总锌 1.0 27 邻-二甲苯 0.4

6 总锰 2.0 28 对-二甲苯 0.4

7 总硒 0.1 29 间-二甲苯 0.4

8 苯并(a)芘 0.00003 30 乙苯 0.4

9 挥发酚 0.5 31 氯苯 0.3

10 总氰化物 0.5 32 1,4-二氯苯 0.4

11 硫化物 1.0 33 1,2-二氯苯 1.0

12 甲醛 1.0 34 对硝基氯苯 0.5

13 苯胺类 0.5 35 2,4-二硝基氯苯 0.5

14 总硝基化合物 2.0 36 苯酚 0.3

15 有机磷农药(以P 计) 0.5 37 间-甲酚 0.1

16 马拉硫磷 1.0 38 2,4-二氯酚 0.6

17 乐果 0.5 39 2,4,6 –三氯酚 0.6

18 对硫磷 0.05 40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0.1

19 甲基对硫磷 0.2 41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0.1

20 五氯酚 0.5 42 丙烯晴 2.0

21 三氯甲烷 0.3 43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 以CL 计) 1.0

22 四氯化碳 0.03

4.1.4 取样与监测

4.1.4.1 水质取样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应设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

自动比例采样装置,pH、水温、COD 等主要水质指标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4.1.4.2 取样频率为至少每2h 一次,取24h 混合样,以日均值计。

4.1.4.3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7 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执行。

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 标准分级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和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和设施条件,

将标准分为三级。

4.2.1.1 位于GB3095 一类区的所有(包括现有和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本

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一级标准。

GB18918-2002

7

4.2.1.2 位于GB3095 二类区和三类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分别执行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

其中2003 年6 月30 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标准的时间为2006

年1 月1 日;2003 年7 月1 日起新建(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之

日起开始执行。

4.2.1.3 新建(包括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并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

防护距离的大小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4.2.2 标准值

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气的排放标准值按表4 的规定执行。

表4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单位 mg/m3

序号 控制项目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氨 1.0 1.5 4.0

2 硫化氢 0.03 0.06 0.32

3 臭气浓度(无量纲) 10 20 60

4 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 %) 0.5 1 1

4.2.3 取样与监测

4.2.3.1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点设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厂界或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

甲烷监测点设于厂区内浓度最高点。

4.2.3.2 监测点的布置方法与采样方法按GB16297 中附录C 和HJ/T55 的有关规定执行。

4.2.3.3 采样频率,每2h 采样一次,共采集4 次,取其最大测定值。

4.2.3.4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8 执行。

4.3 污泥控制标准

4.3.1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稳定化处理后应达到表5 的规定。

表5 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

稳定化方法 控制项目 控制指标

厌氧消化 有机物降解率(%) >40

好氧消化 有机物降解率(%) >40

含水率(%) <65

有机物降解率(%) >50

蠕虫卵死亡率(%) >95

好氧堆肥

粪大肠菌群菌值 >0.01

4.3.2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

4.3.3 处理后的污泥进行填埋处理时,应达到安全填埋的相关环境保护要求。

4.3.4 处理后的污泥农用时,其污染物含量应满足表6 的要求。其施用条件须符合GB4284 的

有关规定。

GB 18918-2002

8

表6 污泥农用时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

最高允许含量(mg/kg 干污泥)

序号 控制项目 在酸性土壤上

(pH<6.5)

在中性和碱性土壤上

(pH>=6.5)

1 总镉 5 20

2 总汞 5 15

3 总铅 300 1000

4 总铬 600 1000

5 总砷 75 75

6 总镍 100 200

7 总锌 2000 3000

8 总铜 800 1500

9 硼 150 150

10 石油类 3000 3000

11 苯并(a)芘 3 3

12 多氯代二苯并二恶英/多氯代二苯并呋喃

(PCDD/PCDF 单位:ng 毒性单位/kg 干污泥)

100 100

13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l 计) 500 500

14 多氯联苯(PCB) 0.2 0.2

4.3.5 取样与监测

4.3.5.1 取样方法,采用多点取样,样品应有代表性,样品重量不小于1kg。

4.3.5.2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9 执行。

4.4 城镇污水处理厂噪声控制按GB12348 执行。

4.5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包括改、扩建)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准的时间为准。

5.其他规定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水资源用于农业、工业、市政、地下水回灌等方面不同用途时,

还应达到相应的用水水质要求,不得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能达到本地区环境功能要求

时,可以根据总量控制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

报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GB18918-2002

9

表7 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控制项目 测 定 方 法 测定下限

(mg/L)

方法来源

1 化学需氧量(COD) 重铬酸盐法 30 GB11914-89

2 生化需氧量(BOD) 稀释与接种法 2 GB7488-87

3 悬浮物(SS) 重量法 GB11901-89

4 动植物油 红外光度法 0.1 GB/T16488-1996

5 石油类 红外光度法 0.1 GB/T16488-1996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0.05 GB7494-87

7 总氮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0.05 GB11894-89

8 氨氮 蒸馏和滴定法 0.2 GB7478-87

9 总磷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0.01 GB11893-89

10 色 度 稀释倍数法 GB11903-89

11 pH 值 玻璃电极法 GB6920-86

12 粪大肠菌群数 多管发酵法 1)

13 总 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01

0.002

GB7468-87

GB7469-87

14 烷基汞 气相色谱法 10ng/L GB/T14204-93

15 总 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1

0.001

GB7475-87

GB7471-87

16 总 铬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0.004 GB7466-87

17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0.004 GB7467-87

18 总 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0.007 GB7485-87

19 总 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1

0.01

GB7475-87

GB7470-87

20 总 镍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0.05

0.25

GB11912-89

GB11910-89

21 总 铍 活性炭吸附-铬天菁S 光度法 1)

22 总 银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镉试剂2B 分光光度法

0.03

0.01

GB11907-89

GB11908-89

23 总 铜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二乙基二硫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0.01

0.01

GB7475-87

GB7474-87

24 总 锌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5

0.005

GB7475-87

GB7472-87

25 总 锰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0.01

0.02

GB11911-89

GB11906-89

26 总硒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0.25μg/L GB11902-89

27 苯并(a)芘 高压液相色谱法

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0.001μg/L

0.004μg/L

GB13198-91

GB11895-89

28 挥发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0.002 GB7490-87

29 总氰化物 硝酸银滴定法

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

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

0.25

0.004

0.002

GB7486-87

GB7486-87

GB7486-87

30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直接显色分光光度法

0.005

0.004

GB/T16489-1996

GB/T17133-1997

31 甲醛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0.05 GB13197-91

32 苯胺类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0.03 GB11889-89

33 总硝基化合物 气相色谱法 5μg/L GB4919-85

34 有机磷农药(以P 计) 气相色谱法 0.5μg/L GB13192-91

GB 18918-2002

10

续表

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 测定下限

(mg/L)

方法来源

35 马拉硫磷 气相色谱法 0.64μg/L GB13192-91

36 乐 果 气相色谱法 0.57μg/L GB13192-91

37 对硫磷 气相色谱法 0.54μg/L GB13192-91

38 甲基对硫磷 气相色谱法 0.42μg/L GB13192-91

39 五氯酚 气相色谱法

藏红T 分光光度法

0.04μg/L

0.01

GB8972-88

GB9803-88

40 三氯甲烷 顶空气相色谱法 0.30μg/L GB/T17130-1997

41 四氯化碳 顶空气相色谱法 0.05μg/L GB/T17130-1997

42 三氯乙烯 顶空气相色谱法 0.50μg/L GB/T17130-1997

43 四氯乙烯 顶空气相色谱法 0.2μg/L GB/T17130-1997

44 苯 气相色谱法 0.05 GB11890-89

45 甲 苯 气相色谱法 0.05 GB11890-89

46 邻-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 0.05 GB11890-89

47 对-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 0.05 GB11890-89

48 间-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 0.05 GB11890-89

49 乙 苯 气相色谱法 0.05 GB11890-89

50 氯 苯 气相色谱法 HJ/T74-2001

51 1,4 二氯苯 气相色谱法 0.005 GB/T17131-1997

52 1,2 二氯苯 气相色谱法 0.002 GB/T17131-1997

53 对硝基氯苯 气相色谱法 GB13194-91

54 2,4-二硝基氯苯 气相色谱法 GB13194-91

55 苯 酚 液相色谱法 1.0μg/L 1)

56 间-甲酚 液相色谱法 0.8μg/L 1)

57 2,4-二氯酚 液相色谱法 1.1μg/L 1)

58 2,4,6-三氯酚 液相色谱法 0.8μg/L 1)

59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气相、液相色谱法 HJ/T72-2001

60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气相、液相色谱法 HJ/T72-2001

61 丙烯腈 气相色谱法 HJ/T73-2001

62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AOX)(以Cl 计)

微库仑法

离子色谱法

10μg/L GB/T 15959-1995

HJ/T 83-2001

注:暂采用下列方法,待国家方法标准发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1)《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三版、第四版)》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表8 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

1 氨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14679-93

2 硫化氢 气相色谱法 GB/T14678-93

3 臭气浓度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14675-93

4 甲烷 气相色谱法 CJ/T3037-95

GB18918-2002

11

表9 污泥特性及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

1 污泥含水率 烘干法 1)

2 有机质 重铬酸钾法 1)

3 蠕虫卵死亡率 显微镜法 GB7959-87

4 粪大肠菌群菌值 发酵法 GB7959-87

5 总镉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41-1997

6 总汞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6-1997

7 总铅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41-1997

8 总铬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7-1997

9 总砷 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17135-1997

10 硼 姜黄素比色法 2)

11 矿物油 红外分光光度法 2)

12 苯并(a)芘 气相色谱法 2)

13 总铜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8-1997

14 总锌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8-1997

15 总镍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9-1997

16 多氯代二苯并二恶

英/多氯代二苯并

呋喃(PCDD/PCDF)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毛细管气相色谱/

高分辨质谱法

HJ/T 77-2001

17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AOX)

待定

18 多氯联苯(PCB) 气相色谱法 待定

注:暂采用下列方法,待国家方法标准发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1)《城镇垃圾农用监测分析方法》

2)《农用污泥监测分析方法》

激动的小熊猫
细腻的悟空
2026-01-25 05:20:28

1、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部分一类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2、一级A、一级B指的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的规定:

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2、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3、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扩展资料:

《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将水环境质量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进行有效衔接,把管理需求以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

目前,我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指标分别为:50mg/L、5mg/L、0.5mg/L。依地表水V类标准,这三项主要指标分别为:40mg/L、2mg/L、0.4mg/L。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标准制订有关规定,地方标准可以严于国家标准。我省作为北方地区,降水南北空间分布不均、又多集中在夏秋季,造成冬春季汾河等河流普遍缺乏生态基流。特别是冬春季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企业排放入河的废水既是污染源又是河流水源,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的排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衡量仍是劣Ⅴ类。企业达标排放的污水入河后,因河道在冬春季无生态基流、

无自然净化能力导致国考断面水质仍为劣Ⅴ类,只有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排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严格要求到地表水Ⅴ类标准,才能确保河流达地表水Ⅴ类水质。

这是水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一大亮点和创新,是破解我省企业排水达标、地表水水质不达标难题的重大举措,是走出行业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标准不匹配困局的必然选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欢喜的大米
愉快的大船
2026-01-25 05:20:28
1.物化法

物化法是通过物理化学过程处理废水,除去污染物质的方法,因应用比较广泛,近年来发展很快。其主要方法有:吸附、萃取、反渗透、电渗析、液膜、气提、超过滤等方法。

1.1吸附法

吸附法广泛用于含酚废水的处理。吸附法是利用多孔性固体物质作用为吸附剂,如活性炭、硅藻土、活性氧化铝、交换树脂、磺化煤等,以吸附剂的表面(固相)吸附废水中的酚(液相)污染物的方法,根据吸附剂与酚类化合物之间的作用力不同,其吸附机理兼有物理吸附,化学吸附和交换吸附。在含酚废水处理过程中,主要是物理吸附,有时是几种吸附形式的综合作用 。选用吸附性能好,吸附容量大,容易再生,经久耐用的吸附剂是保证-分离效果的关键。

1.2萃取法

萃取法处理含酚废水两种途径,一种是选用高分配系数的萃取法,采用特定的萃取工艺及装置,利用酚类化合物在有机相和水相中不同的溶解度及两相互不溶的原理,达到分离酚的目的,另一种是根据可 配位反应原理,经单一萃取操作使废水中的含酚量低于国家排放标准。

1.3液膜法

液膜法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废水治理分离技术液膜除酚采用水包油包水(W/0/W)体系。液膜由溶剂(如煤油)和表面活性剂构成。它是在分离的过程中使被分离的物质(酚)同时进行萃取与反萃取,通过液膜传递从而达到分离和浓缩的目的。液膜脱酚的过程为:乳状液通过搅拌形成许多细小的乳状液滴,分散在含酚废水中。这时,内水相为Na OH水溶液,外相为含酚废水。液膜内水相与外相相隔开。废水中酚能透过液膜进入内水相,作为弱酸与Na OH反应生成酚钠,而酚钠不溶于油,而向水相(封闭相)进行扩散所以不会返回外水相而扩散到被处理的废水中,这样就可以达到分离之目的。液膜法工艺分为制浮、摘触、破乳三步。这具有工艺简单、高效快速、选择性高、分离效率高、乳液经破乳后可重复使用等优点。液膜法适用于对高低浓度含酚废水的处理,除酚率可达99.9%,有报道对含酚10—47g/L以下。近年来国同内外对液膜法处理含酚废水的研究取得了不少进展。九十年代初我国建成了50t/d的高浓度含酚废水的液膜处理工业装置已用于塑料厂、石化厂等含酚废水厂的治理。近年发展了选择转基塔之最佳转速,调节废水及乳液之流量进行分离,经液膜处理,废水含酚量可下降到0.5×10-6以下等工艺.但由于液膜法操作技术要求高,液膜的稳定性总是还未彻底解决,工业上还未能广泛地推广应用这一新技术。据报道,液膜稳定性的问题最近已基本解决,广泛应用这一技术为期不远了。

2.化学法

化学处理方法是利用物质之间的进行化学反应的方法,对石油化工废水的处理,是一种前景广阔的高效率的方法。在化学法中,常用的有中和法、沉淀法、氧化法、还原法、电解法、光催化法等。

2.1沉淀法

在废水中添加化学物质,使之与酚产生沉淀。方法简、经济,但处理后,废水含酚浓度似较高,如果与其它方法一起用,效果就更好。最近发展起来的共缩聚法是化学沉淀法中的一种有效除酚方法。在高浓度含酚废水中加甲醛并在酸性或碱性催化剂存在下调整酚醛摩尔比,将废水中酚缩聚成为低分子热塑性或热固性树脂即为酚醛缩聚法。分离树脂后,废水再加尿素进行二步反应,残渣为无害物,可以废弃或焚烧。处理前废水含酚浓度可高达30000mg/L以上。处理后放入废水沉降过滤池,待取样化验合格后即可以排放,然后清理池内滤渣,使用酚醛尿缩聚法时,要调节废水中酚:醛:尿=1:3:1和PH=9.7-10.0,加热制成酸性树脂并回收甲醛处理后的废水含酚量可降到(10-50)×10-6,再经生物处理或稀释,使之达到排放标准。

还有一种是酸煮沉淀法,它是在含酚的废水中盐酸加热进行缩聚反应,回收树脂,使含酚量由原来的3%下降到万分之一。

2.2氧气法

在废水中添加氧化剂,如Cl2,ClO2,O3,H2O,KmnO4等,使酚氧化分解,同时也氧化水中的还原性性质。化学氧化剂资源少,价格贵。通常用于低浓度含酚废水的处理。

2.3电解法

在废水中加入适量电解质,在电解过程中,通过复杂的氧化过程,达到净化酚的目的。其特点是:不需使用氧化剂、还原剂等化学药品,可省掉后处理;其次是单位体积设备处理能力大;再者,利用电流和电压的变化很容易控制反应速度和类型,操作也很简单。但电解法只适用于低浓度含酚废水的深度处理,能耗及处理费用较高,也引起一些副反应等。

2.4光催化法

此方法是用国内新开发的一种处理含酚废水的技术,其特点:可处理较高浓度的含酚废水;降解速度快,无二次污染;催化剂价廉易得;可回收反复使用,运行费用低;设备简单、投资少、效果好等,光催化法主要是处理共缩聚法回收树脂后的低浓度的含酚废水,在其中加入光催化剂,用光照射(紫外光或阳光)然后加热泪盈眶到600C搅拌通空气后两小时后取样测定,含酚量达到排放标准后即可停止反应。催化剂经回收后可循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