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塑料瓶有哪些规定
进口塑料瓶规定:
废塑料进口加工利用企业环境保护要求:
(一)符合《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二)符合《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以及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三)加工利用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所委托的代理进口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两年内没有以下违法行为的:
1.进口未经加工清洗等方式处理干净的使用过的废塑料,特别是未经加工清洗等方式处理干净的使用过的混合颜色膜状废塑料。
2.将进口的废塑料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进口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将进口废塑料委托给其他企业代为清洗。
(四)近一年内没有以下污染环境行为的:
1.进口废塑料分拣或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废塑料未进行无害化利用或处置的,包括将上述残余废塑料未经加工清洗等方式处理干净直接出售,以及交由个人及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进行利用或处置。
2.塑料挤出机过滤网片未进行无害化利用或处置的,包括自行在无燃烧设备和烟气净化装置的条件下焚烧处理,以及交由个人及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利用或处置。
(五)具有所列的加工利用废塑料的设施、设备、场地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合格。
塑料颗粒进口申报要素包括品牌类型、出口享惠情况、外观(形状、颜色)等、成分含量、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底料来源、级别、品牌、型号、签约日期、用途、是否为再生料、GTIN、CAS。
塑料颗粒进口报关特别注意事项:
1、进口的塑胶粒必须是全新的非废塑料粒子,海关会随机抽样化验;
2、部分口岸对于进口塑料颗粒的颜色有要求,杂色的粒子不能进口;
3、部分塑料颗粒成本价值过低,海关可能会审价,查验;
4、部分再生料颗粒(比如TPU再生料)含有危险品成分,需要办理危险品等级鉴定报告,特别提醒:部分口岸是申报前就必须提供危险品等级鉴定报告,提供鉴定报告才可以申报进口。
需要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THC费、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等,然后再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
二、第二个就是要准备进口报关所需的单证,以下就是一些所必需要准备的单证。
1、必备单证:发票、清单、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
3、从欧盟、韩国、美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
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三、第三个要的是价格证明
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