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敲章找什么单位
找自然资源局。装光伏镇上不给盖章找土地管理所的上级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反应情况。针对村民想安装光伏发电有两种情况:一是村民有房屋权属证书的,可直接到国网供电公司办理分布式电源并网业务;二是无法提供房屋权属证书的村民,到所在村村委会开具证明信,注明房屋位置及四邻,本人持证明信及户口本复印件,由镇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开具房屋居住证明后,到国网供电公司办理分布式电源并网业务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电力公司拒绝光伏并网的解决方法:您可以打电话投诉他哦。如果是国家电网,可以拨打95598按照电话提示一步步操作投诉。据投诉过的人说,非常管用。国家电网内部有一套投诉反馈机制,如果被投诉的机构不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客户满意的答复,那么这个机构这个月的绩效就没有啦。装光伏电站发改委需要的手续: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项目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地理位置照片(百度截屏),厂房屋顶照片4、企业房产证,土地证5、企业厂房建筑设计公司的资质复印件和出示厂房承重证明(如没有可以找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公司)6、项目清单,项目实施方案7、项目登记表(项目公司盖章)8、房屋租赁合同9、能源管理合同(租赁不需要)以上全都要盖红章扩展资料:分布式光伏前期工作流程1、寻找到合适的屋顶,签订租赁协议;2、与用电方签订能源服务合同;3、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的主要方案和盈利水平;(非必须)4、向当地县级电网企业提出并网接入申请(电网企业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网接入意见,对于集中多点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5、向地市级发改委提出项目备案申请。
1、光伏电站并网申请需要在光伏工程施工前提出,不可以在光伏工程做好后申请并网;完成光伏报装申请后,供电部门将会安排工作人员与您预约上门服务时间,完成现场勘查。
2、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低压220(380)伏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并网所需资料】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
2.客户身份证明资料
3.项目拟建设地点的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4.对于占用公共场地的项目,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或当地能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任意一种)。
5.银行账户资料
6.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低压220(380)伏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高压10(20)千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
2.项目业主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3.项目拟建设地点的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4.项目业主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5.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还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
6.银行账户资料
7.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8.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
不同城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资料请以工作人员告知为准。
3、办理途径如下:
1.原用电地址没有电表:微 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用电申请>光伏并网>办理>新建账户>填写用电地址、光伏并网类型、并网容量及相关户主信息后提交即可。
2.原用电地址已有电表:微 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用电申请>光伏并网>办理>选择需要并网的户号>选择光伏并网类型>输入并网容量、经办人信息、手机号码并录入验证码后提交即可。
注:光伏并网选项,仅向广东地区(广州深圳除外)开放。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光伏发电是无污染的清洁能源,是国家支持并扶持的发电项目,暂时没房产证的屋顶可凭购房合同到供电部门备案。
光伏又被称之为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光伏这两个字只是这个发电系统的简称,其实它就是一种新型发电系统,这几年国家一直致力于光伏发电的推广。
国家能源局最新发布《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光伏发电系统有效运行,优化能源供应方式,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运行、交易、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投诉和举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依法处理。
第四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依法开展光伏发电相关业务,并接受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
第二章 监管内容
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电力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管。
除按规定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的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持证经营主体应当保持许可条件,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能质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电网可靠运行。
第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配套电网建设情况实施监管。
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运营主体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积极服务、简洁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光伏电站项目接网服务流程,并提供并网办理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解释、并网工作进度查询以及配合并网调试和验收等服务。
电网企业应当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提供便利条件,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简化办理程序。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
第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环节的时限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并网环节时限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自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接入电网意见函,项目业主据此开展项目备案和工程设计等后续工作;自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按照要求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自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验收不合格,电网企业应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签订、执行和备案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与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和协议签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合同和协议签订1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范本,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电网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第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光伏发电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规定,编制发电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机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光伏发电出力。
本办法所称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应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组织认定。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遵守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有关规定,服从调度指挥、执行调度命令。
第十二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网企业收购光伏发电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未能全额收购的,电网企业应当及时将未能全额上网的时间、原因等信息书面告知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并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维护情况实施监管。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负责光伏电站场址内集电线路和升压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负责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和公共电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安排电网设备检修应尽量不影响并网光伏电站送出能力,并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可以在电网企业的指导下,负责光伏发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量和上网电量计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上网电量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对项目上网电量进行计量。电网企业负责定期进行检测校表,装置配置和检测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电量计量技术标准和规定。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安装两套计量装置,对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
第十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电费结算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项目电费结算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自然人为运营主体的,电网企业应尽量简化程序,提供便捷的结算服务。
第十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补贴发放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核定的补贴标准,及时、足额转付补贴资金。
第三章 监管措施
第十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与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和监管信息共享,形成有机协作、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 电网企业应向所在地区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按季度报送以下信息:
1.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
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
3.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
并网光伏电站运营主体应根据产业监测和质量监督等相关规定,定期将运行信息上报,并对发生的事故及重要问题及时向所在省(市)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报告。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可以要求光伏发电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报送与监管事项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1.进入并网光伏电站和电网企业进行检查;
2.询问光伏发电项目和调度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与电网企业就并网无法达成协议,影响电力交易正常进行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进行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裁决。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因履行合同等发生争议,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申请调解。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社会公开全国光伏发电运营情况、电力企业对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第二十二条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电力监管条例》等追究其相关责任。
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各派出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拟定监管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1、居民报装光伏发电需要提供: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表格由供电部门提供,如属广州用户无需提供该项资料)
(2)客户身份证明资料;
(3)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用电地址权属证明资料;
(4)对于占用公共场地的项目,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
(5)银行账户资料:私人账号提供:①存折或银行借记卡;②银行开户人身份证。
对公账号提供:①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公章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或印鉴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法人身份证。
(6)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如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
2、非居民的光伏发电报装所需资料如下: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表格由供电部门提供,如属广州用户无需提供该项资料)
(2)身份证明材料;
(3)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4)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还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
(5)银行账户资料:
私人账号提供:(1)存折或银行借记卡;(2)银行开户人身份证。
对公账号提供:(1)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印鉴卡;(2)营业执照(副本);(3)法人身份证。
(6)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如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
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
因不同城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资料请以工作人员告知为准或拨打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具体情况。
办理途径:
1.【原无电表】微 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用电申请>光伏并网>办理>新建账户>填写用电地址>选择光伏并网类型:“分布式光伏10(20)kV新装(新装用户)”/“分布式光伏380/220V新装(新装用户)”>输入并网容量>输入户主名称>输入经办人信息、手机号码并录入验证码>提交。
2.【原有电表】微 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用电申请>光伏并网>办理>选择需要并网的户号>选择光伏并网类型:“分布式光伏10(20)kV新装(已有用户)”/“分布式光伏380/220V新装(已有用户)”>输入并网容量、经办人信息、手机号码并录入验证码后提交即可。
通过上述途径办理业务需要绑定用电户,您可以进入“我的用电”>“个人中心”>点击“+”号,通过在供电企业预留的手机号码、用户编号、在供电企业预留的身份证号码、代扣银行账户后6位、营业执照编号后6位、机构代码后6位等资料任选2项进行验证绑定即可。
3、【如属广州用户】建议下载安装“南网在线”手机软件,点击“首页”>“用电报装”>“光伏并网”>“开始办理”,选择“新建用户账号”或“已有用电账户”,如选择新建账户,填写报装信息后提交即可;如选择已有用电户,选择户号,填写用电报装信息后提交即可。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变压器与光伏组件的匹配
对于已有的户用变压器而言,变压器的选择与用户的负载总和相关联,变压器的选择应大于负载总和。如在变压器的低压侧引入光伏发电,光伏发电的总装机不应大于负载总和的10%~15%。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Q /GDW617-2011 ,小型光伏电站总容量原则上不宜超过上一级变压器供电区域内的最大负荷的25%。T接于公用电网的中型光伏电站总容量宜控制在所接入的公用电网线路最大输送容量的30%内。
在江苏省光伏电站接入系统导则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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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晓光伏以江苏无锡供电公司为例,为你梳理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典型设计必须要知道的几个要点:
● 供电企业编制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方案均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相关技术标准,并参照《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相关技术规范》、《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典型设计》制定接入方案。
● 参考标准如下:
8 千瓦及以下可接入220 伏
8千瓦~400千瓦可接入380伏
400千瓦~6000千瓦可接入10千伏
5000千瓦~30000千瓦以上可接入35千伏
● 最终并网电压等级会根据电网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选论证确定。若高低两级电压均具备接入条件,优先采用低电压等级接入。当采用 220 伏单相接入时,会根据当地配电管理规定和三相不平衡测算结果确定最终接入的电源相位。
实际案例
江苏常州第一个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方案
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横林镇鸿苑小区的6号别墅居民周先生,在自家别墅的阳台和屋顶上,打算安装20多平米,共计9块太阳能发电板,为家中照明提供绿色电能,富余电量则向电网发送。
江苏常州供电公司营销市场部、营电部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后,确定该项目发电容量为2.25千瓦,在认真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方案评审后,该市第一个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方案终于正式出炉。
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发电对电网运行安全的影响,对并网点的安全技防措施
1、光伏电站的安全自动装置应按规定配置齐全,光伏电站至电网调度机构具备独立路由的可靠通信通道。2、光伏电站的电能质量满足规程要求,电压谐波和波形畸变、电压偏差、电压波动和闪变、电压不平衡度、直流分量在规定的范围内。3、光伏电站应当在并网运行6个月内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测试单位进行本光伏电站运行特征测试,并向电网企业提供运行特征测试报告,测试内容应满足国家电网的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