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业国际贸易的关系
导读:最近两年以来,中国光伏企业海外贸易摩擦事件频发。
贸易壁垒、关税搅拌、专利诉讼……正在游向新“红海”的中国光伏企业面临的海外贸易形势同样日益复杂。
7月28日,国内两家组件龙头天合光能(688599.SH)和晶科能源(688223.SH)双双公告了自身遇到的新麻烦。
后者遭到Sterling and Wilson International FZE(以下简称“SW FZE”)就《组件供货合同》相关争议提起的仲裁请求,且已获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受理。SW FZE请求裁决晶科能源承担包括违约金在内的多项赔偿,涉及的金额合计约为3.26亿美元。
而前者,即天合光能美国下属子公司天合美国近日则遭到道达尔能源提起诉讼,目前起诉状列明金额的损失为约2亿美元。
这其中,天合光能所涉的这起案件更受到业内关注。该公司在公告中明确指出,“因美国商务部和国土安全局启动的反规避调查以及WRO政策突变等因素造成原始协议签订的形势背景发生重大变更,触发双方对新的交货条件重新进行协商,但未达成新的变更协议。”
换言之,天合光能此次惹上的案件是因海外贸易政策突变引发的“连锁反应”。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最近两年以来,中国光伏企业海外贸易摩擦事件频发。
这成为中国光伏企业“出海”时所面临的新一轮考验:如何穿越海外贸易摩擦“迷雾”?
光伏龙头频涉诉讼
由于海外贸易政策的突变,天合光能子公司天合美国虽与道达尔能源就新的交货条件重新进行协商,但未达成新的变更协议。因而,天合美国被道达尔能源指控存在“违约”或“欺诈”行为。
公告中所提到的“WRO政策”,俗称美国暂扣令,由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执行,指向强迫劳动太阳能(000591)项目组件采购合同避险策略。根据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官网相关信息,受到WRO管制后,出口企业(利害关系方)可以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提供证据,证明涉及商品不是使用强迫劳动生产、制造或开采的,从而要求修改或撤销WRO。
针对此次诉讼,天合光能在公告中表示,已着手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该公司认为,“道达尔能源的指控中,对事件的描述在诸多方面与事实不符。”
并且,天合光能称,“该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预计本次仲裁程序持续的时间将超过三年,在仲裁庭作出裁决之前,该公司将不被要求支付任何经济赔偿。”
得益于海外市场的需求刺激,近些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出口总额不断创下新高。今年上半年,我国光伏产品(硅片、电池片、组件)的出口总额为259.0亿美元,是去年同期的2.13倍,创下历史新高。
然而,光伏“出海”兴盛的背后,中国光伏企业频遭贸易摩擦。
2021年6月,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对合盛硅业(603260)(603260.SH)执行暂扣令(WRO),禁止从合盛硅业及其子公司进口金属硅,以及使用了合盛硅业硅材料衍生或生产的货物和太阳能产品。
去年8月,晶科能源、阿特斯(CSIQ.US)和天合光能等一批中国光伏制造商的太阳能组件相继被扣留;10月底,美国海关依据暂扣令(WRO)对隆基绿能及美国子公司出口到美国的共计40.31MW组件产品进行了扣留。
这必然增加了龙头企业的出口成本。例如,隆基绿能董事长钟宝申曾在今年4月份的公司业绩说明会上提到,“WRO在去年四季度和今年一季度,对公司造成非常大的挑战,主要是因为处理时间非常长,两个季度滞港费和仓储费就有3亿多人民币。”
与此同时,当海外贸易政策突变突袭中国光伏企业之时,另一种问题同样冲击着光伏“出海”——在知识产权领域中,中国光伏企业也多次陷入专利纠纷。
2019年3月和4月,韩国韩华公司先后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澳大利亚联邦法院等多国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认为隆基绿能及下属子公司在上述地区销售的部分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直到今年,随着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发布了韩华美国专利US9893215B2无效案件的上诉判决,维持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对该专利的“无效裁决”后,隆基绿能与韩华在美国的专利诉讼纠纷才算落下帷幕。
今年6月,阿特斯宣布与组件厂商Solaria就叠瓦组件的专利纠纷达成和解,但阿特斯也付出了将在七年内停止在美国市场销售其叠瓦太阳能组件的代价。
在近期的一场光伏行业年中会议上,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勃华表示,专利纷争带来的后果是直接丧失某一特定光伏市场,相比贸易壁垒、关税影响更为巨大,企业需提前做好知识产权梳理和预警工作。
光伏“出海”不易
毋庸置疑的是,中国的光伏制造业水平已经成为一张闪耀世界的名片。
然而,正当中国光伏产业持续主导全球市场供应之时,部分国家试图通过绿色贸易壁垒,削弱中国光伏产品成本竞争力,重塑全球竞争格局。
当前,印度、美国、欧盟方面采取了多种政治手段试图打压中国光伏产品的出口。
2022年3月,美国又发起了对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四国光伏产品出口的反倾销调查。虽然最终豁免了未来24个月东南亚四国的进口关税,但这足以显示出当前中国光伏产业“出海”所面临的较大风险。
6月9日,欧洲议会通过所谓的《反强迫劳动海关措施决议》,呼吁立法禁止所谓的强迫劳动产品进入欧盟,这一立法草案计划于今年9月出台。
而贸易关税也在层层加码。6月15日,印度财政部对印度商工部提交的“中国涂氟背板反倾销案”予以裁定,针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除透明背板之外的太阳能涂氟背板,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
“光伏行业的外贸形势愈加严峻复杂。”王勃华在近期的光伏行业年中会议上总结认为。
“中国光伏‘出海’重塑全球能源格局,尤其以光伏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类型得到全球认同的背景下,国外制裁中国光伏,看似保护本国贸易,实则阻碍了本国新能源(600617)发展进程。”一位国内头部光伏企业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但他相信,保持全球领先的中国光伏科技即使短期受到不平等贸易政策影响,长期也会不得不接受和认可中国产品的价值优势。
值得一提的是,光伏龙头企业们亦在主动应对外贸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在去年10月底公布部分组件被美国海关依据暂扣令(WRO)扣押后,隆基股份(601012)便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下半年开始,该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应对暂扣令(WRO)管理措施,包括产品追溯能力及系统建设、外部机构认证、供应商管理等相应措施。
而针对此次由反规避调查、WRO政策等所引发的组件商业纠纷,天合光能方面在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未来公司将会多举措,积极应对海外贸易摩擦带来的风险。
“一方面,我们会用先进的IT技术做好溯源工作,保存相应票据,提供整体完备的证据来应对WRO审查。另一方面,我们在海外布局了相应产能,再者,我们会适当、适时地调整区域性战略,避免形成对单一市场的依赖,做好海外风险的整体把控。”天合光能相关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涉外法律风险与纠纷一直都有,是企业跨境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现象。但是,风险与纠纷的类型、特点正在发生变化,交易风险背后的外国公法因素越来越突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郭华春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经营面临的涉外法律风险越来越复杂、重大,境外法律风险甚至会跨境传导,引发市场风险甚至系统性风险。
而面对日益复杂的法律风险,他建议,“企业、政府都需要提前规划,组合运用尽职调查、合同、对外贸易、投资和金融等法律领域的公法、私法措施,维护我国企业跨境交易安全。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在教学内容、培养模式等方面都需要更加贴近实践、关注英美法,在知识结构上更具综合性、外向性。”
供给——太阳能电池片产量逐年增加
2011年以来,我国太阳能电池片产量规模稳步提升。据中国光伏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电池片产量为198GW,较2020年的135GW同比增长46.9%。2022年上半年,国内电池片产量约135.5GW,同比增长46.6%。
供给——光伏组件产量快速增长
单体太阳电池不能直接做电源使用,作电源必须将若干单体电池串、并联连接和严密封装成组件。太阳能电池组件(也叫太阳能电池板)是太阳能发电系统中的核心部分,也是太阳能发电系统中最重要的部分。
得益于全球光伏需求增长的推动,国内企业在近年来持续加大组件环节的投资和技术革新,近10年来生产成本持续下降,自动化、数字化程度不断提升。据中国光伏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组件产量达到182GW,同比增长46.1%,以晶硅组件为主。2022年上半年,国内组件产量达到123.6GW,同比增长54.1%。
需求——中国光伏新增装机量波动扩大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为53.06GW,创历史新高。2018年,受光伏531新政影响,各地光伏发电新增项目有所下滑,全年新增装机容量为44.26GW,同比下降17%。受国家光伏行业补贴、金融扶持等政策影响,2020年及2021年光伏装机量大幅回升。2020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48.20GW,同比增长59%。2021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再创新高,达到54.88GW,同比增长14%。2022年1-9月,我国光伏累计新增装机52.60GW,同比增长106%。
需求——光伏累计并网容量达3.36亿千瓦
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中国光伏发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3.58亿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21546.9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4245.7万千瓦。
光伏发电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逐年上升
随着城镇化率和城乡居民电气化水平的持续提高,以及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居民取暖“煤改电”的大力推进,尤其在气温因素的作用下,冬季取暖和夏季降温负荷快速增长,带动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快速增长。而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清洁能源的一种,随着我国用电量的不断提升,发电需求也将不断增长,光伏发电需求量将逐渐扩大。2014-2022年,中国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逐年增长,2021年占比达到3.9%,2022年前三季度达到5.1%。未来,光伏发电有望成为推动我国实现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之一。
——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光伏发电行业市场需求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光伏企业就是指利用太阳能发电有关的企业。 光伏产业简单地说就是制造一种特殊的发电机,利用太阳能的最佳方式是光伏转换,就是利用光伏效应,使太阳光射到硅材料上产生电流直接发电。
太阳能发电是新兴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已实现产业化应用的主要是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具有电池组件模块化、安装维护方便、使用方式灵活等特点,是太阳能发电应用最多的技术。
太阳能光热发电通过聚光集热系统加热介质,再利用传统蒸汽发电设备发电,近年来产业化示范项目开始增多。
中国政府持续出台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尤其是在受到美国和欧盟的双反挤压之际,相应的扩大了国内的装机市场,保护国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扩展资料:
对光伏企业的政策性支持:
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目前正处在上升期,国家应加强政策引导,促进行业缩短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
1、制定以"培养光伏应用市场和促进光伏产业发展"为目标的中长期规划,从法律上规定和细化可再生电力采购比例和重点用途。
2、鼓励民用上网。借鉴国外经验,逐步启动和实施真正意义的"光伏屋顶计划",确立光伏发电在全国电力能源结构中的地位。
3、建立专项扶持资金,在金融财税等环节实施费用减免政策。如目前国内电费中抽出专用资金补贴到光伏产业中;贫困地区发展光伏用电,政府补贴一部分,企业支持一部分,以成本价支持等。
4、借鉴发达国家普通建筑必须要有光伏产品的经验,在发达地区实施公共设施、政府建筑必须采用太阳能的刚性政策。
5、扶持上游高纯度硅原材料产业,降低光伏电池成本,进而加快光伏并网电站成本的降低和应用推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光伏产业
1、天合Trina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合光能”,股票代码:688599),全球领先的光伏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1997年创立于江苏常州,截至2017年底,天合光能光伏组件累计出货量全球排名第一。
2020年6月10日,天合光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交易,成为首家在科创板上市的涵盖光伏产品、光伏系统以及智慧能源的光伏企业。
2、CSI阿特斯
阿特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球领先的光伏组件/系统解决方案及服务供应商,世界光伏产业发展最快的企业之一,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3、英利YINGLI
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全球较大的垂直一体化光伏产品制造商,全球领先的太阳能光伏企业,大型综合性能源集团。
4、晶科JinKo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全球知名太阳能光伏企业,拥有垂直一体化产业链的光伏制造商,颇具规模的太阳能产品基地。
5、晶澳JA
上海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全球领先的高性能光伏产品制造商,覆盖硅片/电池/组件及电站业务的垂直一体化光伏企业。
6、Hanwha韩华
韩华新能源(启东)有限公司,由原韩华新能源和韩华Q CELLS合并而来,全球光伏电池及光伏组件行业引领者,领先的能源解决方案供应商,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7、昱辉阳光ReneSola
浙江昱辉(全称为“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嘉善县姚庄工业园,成立于2005年6月,是ReneSola旗下专业生产单晶硅片和多晶硅片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昱辉是世界最大硅片制造商之一。
8、海润光伏Hareon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致力于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能源开发投资和光伏能源供应商,国内较大的晶硅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
9、协鑫集成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鑫集团集团旗下,大型一站式智慧综合能源系统集成商,国内发展较快的太阳能光伏企业,上市公司。
10、尚德SUNTECH
尚德电力是拥有领先光伏技术的国际化高科技企业,专业从事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工程以及光伏应用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通过与客户建立持久的合作伙伴关系,携手开发应用清洁能源,共同创造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