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可燃液体火灾危险等级的依据是什么
划分可燃液体火灾危险等级的依据是闪点。
第一级:闪点在28℃以下,如汽油、酒精等。 第二级:闪点在28~45℃之间,如丁醇、煤油等。 第三级:闪点在46~120℃之间,如苯酚、柴油等。 第四级:闪点在121℃以上,如润滑油、桐油等。
≥60℃的液体是可燃液体,属于丙类液体。
根据液体闪点,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将易燃、可燃液体分为甲、乙、丙三个类别:
1、闪点<28℃的液体为甲类液体,如:丙酮闪点-20 ℃、乙醇闪点12 ℃。
2、闪点≥28℃至<60℃的液体为乙类液体,如松节油闪点35℃、异丁醇闪点28℃
3、闪点≥60℃的液体为丙类液体,如糠醛闪点75℃、苯胺闪点70℃。
扩展资料
在储存过程中按照危险化学品储存火灾危险性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归类分为五类:
甲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乙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1、闪点不小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不小于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
5、助燃气体;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丙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2点:
1、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丁类: 难燃烧物品。
戊类:非燃烧物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甲类液体
可以通过中国MSDS网查询
1.搜索MSDS网,点击进去
2.搜索要查询的危险品名称,点击预览,可以看见危险品的级别及其他详细资料。
扩展资料: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
第1类 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第3类 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1。
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高于63℃的液体。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 对热、撞击、摩擦敏感, 易被外部火源点燃, 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 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 放出热量, 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 发生剧烈化学反应, 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 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 其本身不一定可燃, 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 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第6类 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进入肌体后, 累积达一定的量, 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 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 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固体LD50≤500mg/kg液体LD50≤2000mg/kg经皮肤接触24h, 半数致死量LD50 ≤1000mg/kg粉尘、烟雾及蒸气吸入半数致死量LC50≤10mg/L的固体或液体。
第7类 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
第8类 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 6.25mm/年的固体或液体。
对于未列入分类明细表中的危险化学品,可以参照已列出的化学性质相似,危险性相似的物品进行分类。
参考资料: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百度百科
是10吨。
苯酚LD50 530mg/kg,毒性物质虽然属于6.1项但是急性毒性为类别3的物质,因此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
如果只有汽油一种危险化学品,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量低于200t就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等于或大于200t就构成重大危险源;
还有就是如果危险化学品不止一种,应该以综合计算的总量来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计算方法见《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4.2.2条。有可能单独算汽油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但综合多种危险化学品的总量就有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
扩展资料:
液氨为第2.3类有毒气体采用钢瓶或槽车灌装。灌装用钢瓶或槽车应符合国家劳动局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允许重量充装系数为0.52kg/L。
便携式氨气泄漏检测仪,可连续检测作业环境中氨气浓度。氨气检测仪为自然扩散方式检测气体浓度,采用进口电化学传感器,具有极好的灵敏度和出色的重复性;氨气检测仪采用嵌入式微控制技术,菜单操作简单,功能齐全,可靠性高,整机性能居国内领先水平。检测仪外壳采用高强度工程材料、复合弹性橡胶材料精制而成,强度高、手感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液氨
通常看见满载危险品的车辆,我都会尽量避开或远离,因为担心车内的危险品会泄露,然而9月9日在广东普宁,就发生了一起危险品货车追尾事故,而且两辆车均为危险品车辆,一个运载苯酚一辆为液化天然气。据当地政府的通报显示,这起事故造成苯酚溶剂全部泄露,并通过高速流向了附近的农田水沟,涉及8个村庄,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饮水生活。事故发生之后,相关部门也进行了紧急预案,目前涉及村庄的所有村民,暂停使用地下水,周边学校也做了停课处理。
可见,这起看起简单的高速追尾事故,造成了多么严重的影响。据了解,这次罐车内泄漏的苯酚是一种具有超强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对人们的皮肤以及粘膜都会产生强烈的腐蚀效果,所以说这点绝不能忽视。如果被误食,轻则能引起头晕,咳嗽,恶心的情况,重则甚至威胁生命,所以还是要提醒附近居民,千万不要小看这次苯酚泄露。
除了可以对人体产生影响外,其实苯酚也可能对大气和水质造成污染,所以这次苯酚泄漏之后,当地政府启动应急响应,提醒周边村民不要下水进行捕捞,或让动物饮用污染水源,同时政府还派出消防车给村民提供水源,以保证正常的用水需求。虽然这不是我们想看到的,但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就应该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好在这件事没有对附近居民影响太大。
通过这件事也很驾驶员提了个醒,驾驶危险品车辆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超速,超载或者闯红绿灯的情况,这样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来说,都是相当负责任的行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