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VOC挥发性有机物的国内外标准
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缩写
国外标准美国环保局要求汽车制造厂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申报,并必须经过环保部门审查以确保对环境和人体危害程度达到最低点后才能使用,另外,美国加州65提案中对VOC的限制为室内空气总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0.5mg/m3。
中日韩的标准比较
国内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 27630-2011)
当室内环境VOC达到一定浓度时,会引起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症状,严重是甚至引发抽搐、昏迷、伤害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造成记忆力减退等严重后果
其中常见的VOC种类有:
苯(Benzene)
甲苯(Toluene)
二甲苯(Xylene)
对-二氯苯(para-dichlorobenzene)
乙苯(Ethylbenzene)&nbsp
苯乙烯(Styrene)
甲醛(Formaldehyde)乙醛(Acetaldehyde)
正丁醇(n-Butanol)
苯乙酮(Acetophenone)
甲乙酮(methylethyl ketone)
甲醇(Methanol)
乙醇(Ethanol)
醋酸正丁酯(n-Butyl acetate)
硝基苯(Nitrobenzne)
三氯乙烯(Trichloroethylene)
二氯甲烷(Dichloromethane)等
苯、甲苯、卤代烯烃(三氯乙烯、二氯乙烯) 等已被怀疑或确定为致癌物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来源主要为化学品、化学溶剂、汽车尾气和燃烧废气。
《卷烟条与盒包装纸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限量》指标
序号溶剂名称国家限量(mg/㎡)
0苯0.01
1乙醇50.0
2异丙醇5.0
3丙酮1.0
4丁酮0.5
5乙酸乙酯10.0
6乙酸异丙酯5.0
7正丁醇2.5
8丙二醇甲醚60.0
9乙酸正丙酯50.0
10 4-甲基-2-戊酮1.0
11甲苯0.5
12乙酸正丁酯5.0
13乙苯0.25
14二甲苯0.25
15环己酮1.0
1)烟标的VOC
中国国家烟草局于2008年2月26日正式发布了烟草包装的VOC标准(YCXXX – 2007)的报批稿:―卷烟条与盒包装纸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限量‖。这一标准对烟标中16种有机溶剂的残留量(Solvent
retention)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请见表1)。这明确表明该标准是烟标的VOC标准而不是油墨的VOC标准,目的是控制烟标的有机溶剂残留量。
表1 卷烟条与盒包装纸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技术指标
2)烟标的VOC的标准测定方法
图1气相色谱仪的原理示意图
图2自动顶空-气相色谱仪的实物图
为了保证测定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比性,该标准规定必须按照中国国家烟草局发布的标准―卷烟条与盒包装纸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YC/T 207-2006)进行抽样和样品测定。图1和2是气相色谱仪的原理示意图和实物图。图1表明:气体样品经载气带入并通过色谱柱(一般为内管壁上涂有特殊涂层的毛细管柱),由于不同物质在该色谱柱内的涂层中的吸附-解吸性质不同,从而样品中的成分得到分离。成分分离的好坏与色谱柱的种类以及操作条件有着密切的关系。理想的情况下不同的成分有不同的保
留时间(RT)(从进样到某一成分出峰所用的时间就是该成分的保留时间。),即样品中的每一成分都有它对应的且与其他谱峰分离开的谱峰。某一化合物的RT是用纯净的该化合物通过标定实验来决定的。RT决定于检测用的气相色谱仪及其操作条件,因此,同一化合物的RT在不同仪器常常不同。然而,气相色谱仪正是用化合物的RT来做定性分析的。由于存在不同化合物有相同RT和混合物质不能完全分离开的可能性,因而气相色谱仪不是一种理想的定性分析方法。最好的方法是使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通过质谱来定性。气相色谱仪的定量则通常是由标定实验获得的每一化合物的校正因子将峰面积(或峰高)转换为该化合物的重量来实现的。必须注意的是不同化合物的校正因子是不同的,也即是单位重量的相应色谱峰面积(或峰高)对不同化合物是不同的。因此,除了对要检测的16种溶剂的每一种做定性标定实验来获得保留时间(RT)外,还必须做定量的标定实验。一般说,如能正确操作,气相色谱仪是一种不错的定量分析方法。
烟标的VOC的标准测定方法YC/T 207-2006 还有以下要求:
- 检测仪器必须为带有自动顶空进样器(Automated headspace sampler)的气相色谱,自动顶空进样器能保证进样的准确性和进样的组成与样品瓶中的组成的一致性。这就意味着老式的顶空进样法(将装有样品的密封瓶放入一定温度的烘箱一定时间后,针管取样)不适用,因为后者难以保证进样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 检测器应为火焰离子检测器(FID),这表明其他检测器不适用,即使定性更好的质谱(MS)检测器也不建议使用。因为不同的检测器对各种有机溶剂在整个浓度范围的定量精确性不尽相同,难以保证测定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 必须使用基质校正剂,三醋酸甘油酯
该标准详细描述了气相色谱的工作条件和定量的标定方法,特别规定了要用基质校正剂,三醋酸甘油酯来配制定量的标准溶液,以及加入1000μl三醋酸甘油酯到烟标样品中再作气相色谱检测。其原因是使定量的样品和待测样品都处于相似体系中,即相同的液相(基质校正剂,三醋酸甘油酯)。在标准规定的顶空进样条件(包括平衡温度800C和平衡时间,45分钟),可保证烟标样品中残留溶剂全部气化后并在气相和液相(基质校正剂,三醋酸甘油酯)之间达到分配平衡。气相部分被顶空进样器导入色谱柱分离和检测。事实上,这些检测条件应该是基于大量实验得出的优化工作条件,在这些检测条件下,要检测的16种溶剂
能够较好地分离开,便于准确定量。图3是按标准方法做出的混合标样(含16种溶剂)的气相色谱图。如用其他气相色谱检测的国标方法来检测,测定的结果会有差别。因为测定的数据与气相色谱的工作条件有很大的关系。在实际中,常有客户要求到第三方,如SGS作检测来证明油墨的VOC是否达标。这时,必须告诉测试的实验室你要求按YC/T 207-2006 检测。否则,检测的结果不能作为判断的充分依据。
图3混合标样(含16种溶剂)的气相色谱图
- 两次平行测定
标准规定测定结果取两次平行测定的平均值,单位为毫克每平方米(mg/m2)。这样就可避免由于异常的测定结果造成误判。
当某化合物的测定结果小于该化合物的定量检出限时,应报告该化合物―未检出‖,同时报告定量检出限值。当测定结果大于或等于定量检出限但小于0.01 mg/m2时,按0.01 mg/m2报告,同时报告定量检出限值。
- 判定规则
标准规定测定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苯含量≥0.01 mg/m2
—测定结果不符合下式要求
∑(xi/yi-1)<15.0 (1)
式中:
i——表1中的序号,i=1,2,3…15;
……xi——测定值,―未检出‖时取值为0;
……yi——指标值;
……xi/yi-1——超标比值,当xi/yi-1<0时,取值为0。
根据这一判定规则,除了苯的残留量值不能超标外,其实,烟标所含的其他标准所规范的15种溶剂的残留量值Xi可以超过表1 中的指标值Yi,只要这15种溶剂的残留量值符合求和公式(1)。按求和公式(1),粗略的说,只要烟标中除了苯外的15种溶剂的每一溶剂的残留量值小于指标值的两倍都是符合标准的。
二、正确规范油墨的VOC
影响烟标的有机溶剂残留量的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印刷基材和其他辅料
·油墨的性质(树脂,溶剂的特性和组成,等)
·上墨量及面积
·印刷条件(干燥设备和温度,印刷速度,等)
由于生产中要使用表面涂层和复合胶,故烟标所用的基材,如白卡纸和复合卡纸常有包括甲苯在内的
残留溶剂。我们检测时曾发现一种烟标用的白卡纸,其甲苯的残留量竟然超过0.5 mg/m2 ,将其在70oC 烘烤30秒,其甲苯的残留量仍有0.3 mg/m2 。目前,不少烟标印刷厂已对印刷基材制定了VOC检验标准并用气相色谱对来料作检验(请见表2)。
至于烟标的上墨量及面积,这是由烟标的设计所决定的,烟标印刷厂不能做太多改变。
而印刷条件(干燥设备和温度,印刷速度,等)则是烟标印刷厂可以优化的,它们对于烟标的有机溶剂残留量的控制非常重要。
当然,油墨,特别是溶剂型凹版油墨的VOC性质对烟标的有机溶剂残留量有着重要的影响。为此,各家烟标印刷厂都将油墨,包括光油列为VOC控制的重点。由于至今还没有针对油墨的VOC的国家标准,为解决对油墨的VOC有效控制,不少烟标印刷厂和油墨生产企业都已初步制定了本企业的油墨的VOC 标准。目前无统一标准的状况,给烟标印刷厂与油墨生产企业之间对油墨VOC标准的相互认同造成了很多困难。
基于工作的需要,DIC公司收集了不少烟标印刷厂的油墨VOC标准。根据检测样品的性质,它们可大致分为两大类:
1)检测印刷样品的溶剂残留量
-检测方法:按国家标准YC/T207-2006。
-检验标准:同VOC国家标准(YCXXX – 2007)或更严。我们了解到有的客户的VOC指标值仅为国标的指标值的1/5。我们认为后者太严,实际中难以控制。是否必要,值得商榷。
-测定样品:印刷样品。
这一检测方法的制样方法有下面两种:
A.印刷机制样
有些烟标印刷厂具有打样印刷机或单张印刷机,可以很好地模拟实际印刷结果。但要注意油墨粘度,稀释剂,基材与实际印刷是否有差别,特别是凹版打样印刷机往往没有干燥装置,这会造成打样印刷机印
样的溶剂残留量比实际印刷样高。
B. 实验室制样
·凹版墨和光油:6号棒在白卡纸上打样,上墨面积大于22cmX 5.5cm, 120oC的鼓风烘箱干燥1分钟。
·UV胶印墨和光油: 用刮刀片将墨均匀刮在白卡纸上,上墨面积大于22cmX 5.5cm, 然后将印样通过UV灯箱。
·普通胶印墨: 用刮刀片将墨均匀刮在白卡纸上,上墨面积大于22cmX 5.5cm, 室温下放置4 小时。
2)检测油墨的溶剂含量
- 检测方法:无国家的统一标准,但参照测定烟标溶剂残留量的国标YC/T207-200检测。
- 检测标准:对不同油墨中的16种溶剂含量规定限量值, 单位为ppm(百万分之一)。不同烟标印刷厂有不同的标准。表2是一份典型的标准。
- 测定样品:直接取原墨,50-100 mg.,放入顶空进样瓶,再加入1000μl三醋酸甘油酯到样品中再作气相色谱检测。
- 值得探讨的问题:a)为了能检出油墨中的微量溶剂,如苯类,取样量比定量时标准溶液的加入量~1 mg 样品多了50-100倍,这使得顶空瓶中的油墨中所含溶剂在气相和液相(基质校正剂,三醋酸甘油酯)之间达到分配平衡时,两者的溶剂在气液两相中的分配状况有差别。b)这还可能造成进样量过大,使色谱柱过载而分离不良,可使定量不准。c)再者,由于国标YC/T207-200的定量标准溶液中各溶剂的组成与油墨中的各溶剂组成相差很大,如前者的甲苯在所有挥发性有机物中的含量为~8000ppm, 而待测油墨中的甲苯含量通常仅为20-150ppm,也可能造成定量误差。实际中,准确测定10ppm的溶剂亦不易。
d) 在做微量溶剂的定量时,正确鉴别信号峰和噪声峰相当困难。
特别在苯类溶剂的出峰位置,如误将噪声峰当作信号峰,则可能引起误判从而退货。一些气相色谱资料建议:只有当一个峰的高度与噪声峰的平均高度的比值大于3时,该峰才能算做一个信号峰。然而,为了
避免在这种情况下可能的误判,最好的方法是使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通过质谱来定性。
表3比较了两种油墨VOC检测方法的优缺点。
表2纸张和油墨的VOC标准
表3 两种油墨VOC检测方法的优缺点比较
根据DIC公司了解的信息,目前的状况是:如用检测印刷样品的溶剂残留量的方法来检测,大的油墨生产商的烟包专用凹版墨,水性光油,UV 胶印墨和UV光油大部分都可以达到检验标准。烟标印刷厂使用这些达标油墨来印刷的烟标亦可以达到烟标2007年VOC标准。
迪爱生(广州)油墨公司也是使用这一方法来检测该公司油墨产品的VOC,但对于烟包专用凹版和柔版墨,以及水性光油,DIC公司采用更严格条件:800C干燥1分钟,并且用铜版纸为打样基材(因为白卡纸常有包括甲苯在内的残留溶剂)。检验标准为烟标VOC国家标准(YCXXX–2007)。
如用检测油墨的溶剂含量的方法检测,目前的状况是:很多烟包专用凹版墨,水性光油,UV 胶印墨和UV光油不能达到表2 给出的标准:凹版溶剂墨多是甲苯超过50ppm。水性光油多是甲苯和二甲苯超过10ppm,UV胶印墨和UV光油多是甲苯超过20ppm。事实上,烟标印刷厂只好选用那些VOC超标相对较少的油墨来印刷,烟标似乎也能达到2007年VOC标准。
事实上,由于水性光油所用的不少树脂难以避免微量的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水性光油中的苯类含量并不一定比溶剂墨低。此外,我们发现水性光油直接顶空进样,由于大量水进入色谱柱,造成基线不稳,测定结果不大可靠。长期测高含水的样品,可能会对有些类型色谱柱造成一定损害。类似的,UV 胶印墨和UV光油所用的树脂难以避免微量的甲苯,几乎不可能达到20ppm的限量。因此,DIC公司建议,如希望用检测油墨的溶剂含量的方法检测,应制定一个比表2的限量值高的和合理的标准限量值。具体的标准限量值最好由烟标印刷厂和油墨生产厂合作,通过试验决定。
三、如何保证烟标的溶剂残留量达到国家的标准
1)原材料的控制
- 烟标生产厂:采用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一类化合物的总称,通常是指在常温常压下,具有高蒸气压、易挥发的有机化学物质,主要包括脂肪族和芳香族的各种烷烃、烯烃、 含氧烃和卤代烃等,如苯、甲苯、二氯甲烷、甲醛和乙酸乙酯等。
VOCS来源广泛,涉及生产、生活等许多途径。据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铁宇介绍,VOCS主要有工业固定源、机动车尾气排放源和日常生活源等3个方面。
工业固定源是主要排放源
不同行业VOCS排放的环境、排放的物质、排放特征以及治理技术都不尽相同
产生VOCS的工业行业众多,包括石油炼制、有机化工、医药、食品、日用品、轮胎制造等VOCS生产行业,以及包装印刷、机械制造、电子产品制造、交通设备制造、人造板与家具制造等以VOCS产品为原料的制造行业。
不同行业VOCS排放的环境、排放的物质、排放特征以及治理技术都不尽相同。比如石油化工行业排放VOCS主要在生产过程、燃料油和有机溶剂输配储存过程中,排放的组分主要有苯系物、有机卤化物氟利昂系列、有机铜、胺等,采用燃烧方式或吸收、吸附或冷凝处理技术。炼油行业排放VOCS主要在炼油过程中,排放组分主要有氯乙烷、三氯甲烷、硫化物,采用催化燃烧技术处理。因此,需要结合行业排放特征,制定适宜的VOCS行业标准。
生活源排放危害不容忽视
汽车、新居涂料装潢、秸秆燃烧,厨房油烟无组织排放
近几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汽油、柴油的使用量逐年增大,特别是中东部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VOCS已成为空气污染的首要因素,机动车尾气VOCS排放治理不容忽视。
研究发现,汽油机动车排放的VOCS中含有苯、甲苯和二甲苯等苯系物,柴油机动车尾气富含丙酮、丙烯和丙烷等短链碳氢化合物。
在日常生活中,能产生VOCS的环节主要为新居涂料装潢、生物质燃烧和炒菜做饭产生的油烟等。新涂料装潢产生的VOCS含量与组分主要是由所使用涂料的成分决定。装潢过程中产生的VOCS在短时间内浓度高,成分复杂,无组织排放,不易扩散,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
我国有些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把植物秸秆和木柴等生物质作为取暖、做饭的燃料。在收割播种时节,有些地方的农民将秸秆就地燃烧,向空气中排放大量烟尘和VOCS。这些秸秆和木柴等生物质燃烧排放的VOCS主要是芳香烃和醛类化合物。
作为面源污染的厨房油烟带来的VOCS不容忽视,无组织性排放,厨房油烟VOCS中主要污染物为乙醇和丙烷,当前我国餐馆油烟去除效率不足30%,对环境影响显著,醛类是影响油烟排放源臭气指数的主要污染物,厨房排放油烟中含氧有机物和烯烃是其光化学活性的主要贡献者。
苯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说明书目录
第一部分 化学品名称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回目录
化学品中文名称: 苯酚
化学品英文名称: phenol
中文名称2: 石炭酸
英文名称2: carbolic acid
技术说明书编码: 717
CAS No.: 108-95-2
分子式: C6H6O
分子量: 94.11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回目录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苯酚 108-95-2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回目录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苯酚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可抑制中枢神经或损害肝、肾功能。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可致头痛、头晕、乏力、视物模糊、肺水肿等。误服引起消化道灼伤,出现烧灼痛,呼出气带酚味,呕吐物或大便可带血液,有胃肠穿孔的可能,可出现休克、肺水肿、肝或肾损害,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可死于呼吸衰竭。眼接触可致灼伤。可经灼伤皮肤吸收经一定潜伏期后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慢性中毒:可引起头痛、头晕、咳嗽、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严重者引起蛋白尿。可致皮炎。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高毒,具强腐蚀性,可致人体灼伤。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回目录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甘油、聚乙烯乙二醇或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 (7:3)抹洗,然后用水彻底清洗。或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立即给饮植物油15~30mL。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回目录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回目录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小量泄漏:用干石灰、苏打灰覆盖。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回目录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尽可能采取隔离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透气型防毒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避免光照。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70%。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回目录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5[皮]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OSHA 5ppm,19mg/m3[皮]ACGIH 5ppm,19mg/m3[皮]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4-氨基安替比林比色法;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尽可能采取隔离操作。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透气型防毒服。
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回目录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白色结晶,有特殊气味。
pH:
熔点(℃): 40.6
沸点(℃): 181.9
相对密度(水=1): 1.07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3.24
饱和蒸气压(kPa): 0.13(40.1℃)
燃烧热(kJ/mol): 3050.6
临界温度(℃): 419.2
临界压力(MPa): 6.13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1.46
闪点(℃): 79
引燃温度(℃): 715
爆炸上限%(V/V): 8.6
爆炸下限%(V/V): 1.7
溶解性: 可混溶于乙醇、醚、氯仿、甘油。
主要用途: 用作生产酚醛树脂、卡普隆和己二酸的原料,也用于塑料和医药工业。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回目录
稳定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强酸、强碱。
避免接触的条件: 光照。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回目录
急性毒性: LD50:317 mg/kg(大鼠经口);850 mg/kg(兔经皮)
LC50:316 mg/m3(大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家兔经眼: 1mg,重度刺激。家兔经皮:500mg/24小时,重度刺激。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回目录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应特别注意对空气、水环境及水源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回目录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回目录
危险货物编号: 61067
UN编号: 1671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回目录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回目录
参考文献: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VOCS是一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对于大气是有污染的,所以VOCS治理要引起高度重视。
酚醛树脂是由苯酚和甲醛在酸、碱触媒作用下合成的.由于工艺不同可以制成液体酚醛树脂和粉状酚醛树脂两种.
1、制造酚醛树脂的原材料
(1)苯酚
苯酚又称石炭酸,纯白无色针状晶体,在空气中可氧化成浅粉色.
分子式
C6H5OH
分子量
94.11
比重
1.0545g/cm3
熔点
40.8℃
沸点
182℃
苯酚能溶于热水,溶于酒精,碱等.有弱酸性,易渗入皮肤,引起过敏现象.将2%左右的苯酚肥皂水溶液用于消毒,医用名称“来苏儿”.
表1 制造酚醛树脂用的苯酚的技术条件
名称
苯酚(又名石炭酸)
分子式
C6H5OH
外观
有特殊气味的无色结晶,在空气中显粉红色
酸碱性
呈弱酸性
含量要求
苯酚含量96%
(2)甲醛
甲醛为无色气体,用于制造酚醛树脂的是甲醛的水溶液.
甲醛分子式
HCHO
分子量
30.03
气体比重
1.067 即比空气略重
液体比重
(-20℃)0.815
熔点
-92℃
沸点
-21℃
甲醛溶于水和酒精,40%的水溶液医学上称 “福尔马林”,做防腐剂使用.长期存放的甲醛易聚合沉淀出白色块状物,加入8-12%的甲醇(CH3OH)可防聚合.甲醛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能刺激眼睛和呼吸道粘膜,并引起皮肤过敏现象.甲醛的技术条件见表2
表2 甲醛的技术条件
名称
甲醛(水溶液)
分子式
HCHO
分子量
30.03
溶解性
能溶于水,最大浓度可达50%
使用要求
甲醛含量 >34%,沉淀物
2、可以用顶空法测定,但必须同样用顶空法做好标曲,溶剂的选择比较关键。
3、推荐使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苯酚类物质。
苯酚纯度的测定
准确称取苯酚试样0.2~0.3g(称准至0.0001g)放于盛有5mLNaOH溶液的250mL烧杯中,加入少量蒸馏水溶解。仔细将溶液转入250mL容量瓶中,用少量水洗涤烧杯数次,定量转入容量瓶中。以水稀释至刻度,充分摇匀。 用移液管移取试液25.00mL,放于碘量瓶中,用滴定管准确加入KBrO3-KBr标准溶液30.00~35.00mL,微开碘量瓶塞,加入10mL(1+1)HCl,立即盖紧瓶塞,振摇1~2min,用蒸馏水封好瓶口,与暗处放置15min。微启瓶塞,加入KI溶液10mL,盖紧瓶塞,充分摇匀后,加氯仿2mL,摇匀。打开瓶塞,冲洗瓶塞和瓶壁,立即用c(Na2S2O3)=0.1 mol/L Na2S2O3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溶液呈浅黄色时加淀粉指示剂3mL,继续滴定至蓝色恰好消失即为终点。记录消耗Na2S2O3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V 。 同时做空白实验:以蒸馏水25.00mL代替试液按上述步骤进行实验,记录消耗Na2S2O3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V0。
计算公式
式中 ω( C6H5OH)——苯酚的质量分数,%;
c(Na2S2O3)——Na2S2O3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mol/L;
V ——滴定苯酚试样时消耗Na2S2O3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V0——空白实验消耗Na2S2O3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m ——苯酚试样的质量,g ;
M(1/6 C6H5OH)——1/6 C6H5OH的摩尔质量,g/m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