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有毒吗?
食品级焦亚硫酸钠有毒。
焦亚硫酸钠是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被用作防腐剂、漂白剂和疏松剂,用于食品加工。作漂白用时仅限于熏蒸,不能用来浸泡漂白,直接接触物品。
焦硫酸钠不能吃,吃了会对人体造成一定影响,会造成人体肝脏损伤,严重者还会导致死亡。假如是水果的表皮被剥掉就可以闻,如果有刺激性气味,就可以用焦亚硫酸钠浸泡,这样的食物在焦亚硫酸钠中毒的情况下是不能吃的。
理化性质
熔点:150℃。
密度:1.48g/cm3。
PSA:124.92000。
LogP:0.27220。
外观:白色结晶性粉末,有二氧化硫的臭味。
溶解性:溶于水,水溶液呈酸性。可溶于甘油,微溶于乙醇。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焦亚硫酸钠
食品级焦亚硫酸钠有毒。焦亚硫酸钠是不能吃的,吃了对人体会有一定的影响,可引起人体的肝脏的伤害,严重者可以导致死亡。焦亚硫酸钠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作为防腐剂、漂白剂、疏松剂。
焦亚硫酸钠作用
焦亚硫酸钠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是比较常用的一种无机化合物,临床上常可用于药物的合成,如,己内酰胺、安乃近;生活中还能用来净化空气,制作防腐剂和漂白剂。焦亚硫酸钠具有一定的毒性,不能直接食用,遇酸后还会产生有毒气体,进入眼睛后还会对眼睛造成损害。
接触此化合物后需注意,若皮肤接触此物后需要用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当眼睛接触到此物后,要用流动的生理盐水或清水及时冲洗;误食后,需服用牛奶或者是蛋清,并及时就诊。
焦亚硫酸钠在日常生活中是较为普遍的,它是归属于一种食品防腐剂,我们常常买食品常常见到有添加剂或是防腐剂等,这种里边就带有这类焦亚硫酸钠,可是我们非常少去拆卸,焦亚硫酸钠的功效有蛮多的,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做为添加剂,漂白液等,做为添加剂的情况下能够保持食品的新鲜,做为漂白液的情况下能够漂白剂物件,那麼适度用这种是对我们身体是没有坏处的,可是吃下去是多少是有的,以出来剖析:
一般来说,焦亚硫酸钠在空气中会溶解出二氧化硫,这类结合残留会明显刺激性人体的呼吸道和胃粘膜,造成咳嗽和哮喘。并且,焦亚硫酸钠溶于强电解质,造成亚硫酸,这类酸性物质会浸蚀肠胃。除此之外,由于焦亚硫酸钠是人造合成,纯净度不可能做到100%,会出现一些重金属超标残余,如铅、铬等,长期性服用可能导致重金属污染。
焦亚硫酸钠做为漂白液应用时,只仅限于蒸熏,不可以用以侵泡等直接接触物件方法开展漂白剂。焦亚硫酸钠可造成身体肾脏损害,比较严重的会导致急性中毒,乃至造成身亡。在生活起居中,消费者可从食品的颜色、味道等层面来作简易的分辨。如买荸荠,可以看其外皮色调是不是过度艳丽,如艳丽得话可再闻其是不是有刺激味道(是果子得话可削掉外皮闻),若有刺激味道,则一般可能历经药物侵泡。当做为春笋、豆腐皮、曲奇饼干及其粉丝和红薯粉条等的漂白液时,焦亚硫酸钠较大 需求量,均以其残留二氧化硫的成分来测算,粉丝、红薯粉条的限定为每公斤0.1克的二氧化硫残余。
一般不觉得焦亚硫酸钠会立即致癌物质。但长期性服用得话,会对我们的机体和免疫功能导致影响,有可能引起癌症。
焦亚硫酸钠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我国规定可用于蜜饯、饼干、食糖、冰糖、饴糖、糖果、葡萄糖、液体葡萄糖、竹笋、蘑菇和蘑菇罐头,最大使用量0.45g/kg。
焦亚硫酸钠用于生产保险粉,磺胺二甲基嘧啶、安乃近,己内酰胺等;用于氯仿,苯丙砜和苯甲醛的净化。照相工业用作定影剂的配料;香料工业用于生产香草醛;用作酿造工业防腐剂;橡胶凝固剂和棉布漂白后脱氯剂;有机中间体;用于印染、制革;用作还原剂;用作电镀业、油田的废水处理以及用作矿山的选矿剂等;在食品加工中作防腐剂、漂白剂、疏松剂。
饼干中焦亚硫酸钠吃了有害吗
饼干中亚硫酸钠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这种物质具有微弱毒性,不建议多吃。
饼干中的焦亚硫酸纳如果摄入过量的话,会对人体造成较大的危害,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
一、 产品名称:
商品名称:焦亚硫酸钠化学名称:焦亚硫酸钠:又称二硫五氧酸钠,重硫氧
二、 产品的理化性质成品为白色或微黄结晶粉末,湿时相对密度1.4。溶于水甘油,微溶于乙醇。受潮易分解,露置空气中易氧化成硫酸钠。与强酸接触放出二氧化硫而生成相应的盐类。加热到150度分解。
三、 用途:
医药工业用于生产氯仿、苯丙砜和苯甲醛。橡胶工业用做凝固剂。印染工业用作棉布漂白后的脱氯剂、棉布煮炼剂。制革工业用于皮革处理,能使皮革柔软,丰满、坚韧,具有防水、抗折、耐磨等性能。化学工业用于生产羟基香草醛、盐酸羟胺等。感光工业用作显影剂等。食品工业用作漂白剂、防腐剂、疏松剂、抗氧化剂、护色剂及保鲜剂。
化学品中文名称: 偏二亚硫酸钠
化学品英文名称: sodium metabisulfite
中文名称2: 焦亚硫酸钠
英文名称2: sodium pyrosulfite / sodium metabisulphite
技术说明书编码: 1333
CAS No.: 7681-57-4
分子式: Na2S2O5
分子量: 190.09
物化性质:焦亚硫酸钠为白色或黄色结晶粉末或小结晶,带有强烈的SO2气味,比重 1.4,溶于水,水溶液呈酸性,与强酸接触则放出SO2而生成相应的盐类, 久置空气中,则氧化成Na2S2O4,故该产品不能久存。高于1500C,即分解出SO2。
用途:工业上用于印染、有机合成、印刷、制革、制药等部门;在食品加工中作防腐剂、漂白 剂、疏松剂。
包装及储运:
1、包装袋(桶)上应涂刷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等级、净重和生产厂名称;
2、焦亚硫酸钠用塑料编织袋或桶包装,内衬塑料袋、净重 25 或 50kg;
3、本产品运输,储存应防止破损、受潮、遇热变质。严禁与氧化剂、酸共存;
4、本产品自生产之日起,储存期为 6 个月。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CAS No.
偏二亚硫酸钠 7681-57-4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本品对皮肤、粘膜有明显的刺激作用,可引起结膜、支气管炎症状。有过敏体质或哮喘的人,对此非常敏感。皮肤直接接触可引起灼伤。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不燃,有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具有强还原性。与强氧化剂如铬酸酐、氯酸盐和高锰酸钾等接触,能发生强烈反应,引起燃烧或爆炸。
有害燃烧产物: 硫化物。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时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避免扬尘,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所。若大量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盖。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久存,以免变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5mg/m3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及时换洗工作服。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白色晶体或结晶粉末, 略有亚硫酸气味。
pH:
熔点(℃): >300(分解)
沸点(℃): 无资料
相对密度(水=1): 1.48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无资料
燃烧热(kJ/mol): 无意义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
溶解性: 溶于水,溶于乙醇、丙酮等。
主要用途: 用作化学试剂(印染和摄影等方面)。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 强酸、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 潮湿空气。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178 mg/kg(兔静脉) [MLD]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中和后,用安全掩埋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无资料
UN编号: 无资料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Z01
包装方法: 无资料。
运输注意事项: 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