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污染废气如何处理?
1、吸收法:在控制化工废气等有机化合物的污染方面,化学吸收法采用比多多,例如用水吸法收以及萘或邻二甲苯作为原料,生产苯酐时所产生的含有苯酐、顺酐、苯甲酸、萘醌等的废气用水及碱溶液吸收氯醇法处理掉环氧丙烷生产中的次氯酸化塔尾气(酸性组分),并回收丙烷用碱液循环法吸收磺化法苯酚生产中的含酚废气再用酸化吸收液对苯酚进行回收用水吸收法吸收了含甲醛的尾气。此外,在农药及染料生产中同样也会使用碱液吸收尾气中的H2s,用水吸收HC1等污染物。此项技术的主要问题是需解决设备的腐蚀。
2、吸附法:吸附法可应用于净化涂料、油漆、塑料、橡胶等化工生产排放出的含溶剂或有机物的废气,通常用活性炭作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设备zui 常见的是用于净化氯2 3烯和四氯化碳生产中的废气,在涂料、油漆生产和喷漆、印刷上也被广泛应用。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活性炭的再生技术尚不十分完善,处理成本较高,并且在某些行业中,由于解吸回收的产品质量较差,销路受到影响。故活性炭吸附法只适用于处理某些高浓度有机废气,回收的有机物或溶剂又可回用于生产,使处理费得到补偿。
3、焚烧法:有机化工生产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或恶臭物质,可用直接燃烧法或催化燃烧法治理。要求燃烧必须完全,否则焚烧过程中形成的中间产物可能比原来的污染物危险更大。要使燃烧完全,必须很好掌握燃烧时间、温度和湍动这三个重要参数。直接燃烧可采用火炬或焚烧炉。火炬燃烧法用于处理含有足够可燃物的废气,废气的热值需在925kJ/m3以上,火炬为常压燃烧器,燃烧效率较低。如使用与锅炉或I业炉类似的强制送风燃烧炉,燃烧效果比火炬好。直接燃烧通常在1000C左右进行,完全燃烧产物为C02、N2和水蒸气等。
不凝性气体不考虑冷凝,只考虑降温即可,活性炭吸附效果可以的,只是应考虑重复再生使用(不可能直接更换活性炭的,用不起)。完整流程为“空冷(水冷)+过滤阻火+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这是国内国际最成熟应用的技术。
环境中的酚主要来自炼焦、炼油、制取煤气、制造酚及其化合物和用酚作原料的工业排放的含酚废水和废气等。不经处理的含酚废水如通过明渠进行灌溉,酚便会挥发进入大气或渗入地下,污染大气、地下水和农作物。苯酚、甲酚等挥发性酚类的污染,特别引起人们的重视。
主要有苯酚、甲酚、氨基酚、二硝基邻甲酚、萘酚和五氯酚等化学污染物(或称化学品)。
其主要来源是炼焦、炼油、制造煤气、酚、绝缘材料、药品和纸张等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物。
用飞机大面积播撒五氯酚钠,杀灭钉螺或蝗虫时,也会污染水源和农作物。
酚类为恶臭物质,在水中其嗅觉阈值浓度和毒性作用阈值各不相同。其中二硝基酚分别为0.012mg/L和0.03mg/L,氨基酚分别为0.02mg/L和大于1.0mg/L。
酚闭经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侵入人体,与细胞原生质中的蛋白质结合,使细胞失去活力。
酚对神经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均有毒性作用。
我国水中优先污染物黑名单中有6种酚类列为近期控制的对象,计有:苯酚、间甲酚、五氯酚,2,4-二氯酚、2,4,6-三氯酚、对-硝基酚等。
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包括丙酮、甲苯、苯酚、二甲基苯胺、甲醛、正己烷、乙酸乙酯、乙醇等。工业企业中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按产生来源划分如下:
喷漆废气主要成分为丙酮、丁醇、二甲苯、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主要产生于油漆喷涂等表面处理企业,常见的处理方法有油帘吸收、水帘吸收,再配合二三级的活性炭吸附等。
塑料、塑胶废气主要成分为塑料、塑胶等粒子受热加工过程中挥发出来的聚合物单体,因塑料、塑胶组成成分较为复杂,废气中主要含乙烯、丙烯、苯乙烯、丙烯腈和丁二烯等烯烃类塑料聚合物单体,但浓度普遍较低、风量大。
相关信息
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产自于工业,一般都存在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多种不利因素,并且大部分的有机废气都不溶于水以及有机溶剂中,在常温下沸点50℃至260℃的各种有机化合物。在我国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 Pa且具有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
通常分为非甲烷碳氢化合物、含氧有机化合物、卤代烃、含氮有机化合物、含硫有机化合物等几大类。VOCs参与大气环境中臭氧和二次气溶胶的形成,其对区域性大气臭氧污染、PM2.5污染具有重要的贡献。大多数VOCs具有令人不适的特殊气味,并具有毒性、刺激性、致畸性和致癌作用,特别是苯、甲苯及甲醛等对人体健康会造成很大的伤害。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挥发性有机物
如果环保不严要求不高净化器部分用活性炭吸附。处理相对较好,性价比高的,长期运行的还是用光解催化设备来净化废气。前期投入会比活性碳要高
我们做过的是光解催化除味+等离子油烟净化器一体机
整套工程造价在20到30间 太高或太低属不正常。希望能给你帮助
化工生产中排放的有机废气不仅排放量大,而且有机物成分复杂,同时大多数气体具有一定毒性、可燃性和恶臭气味,甚至有的气体还会破坏臭氧层,影响生态平衡。所以对化工行业的有机废气处理显得尤为重要。
吸附法
吸附法主要应用于油漆、塑料、涂料、橡胶等化工生产排放的有机废气或者有机溶剂的净化处理,通常我们使用活性炭做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设备常用于净化含四氧化碳和氯乙烯等废气,主要适用于喷漆、印刷、油漆生产和涂料生产等行业。但是,活性炭的原料成本较高,再生技术并不完善,在某些行业中解吸回收的产品质量较差,销路不广泛。因此活性炭吸附法只是用于某些高浓度的有机废气处理,经活性炭吸附回收的有机物或溶剂可回用于生产,节约原材料。
吸收法
化工生产中常用的吸收法主要是化学吸收法,采用适当的吸收剂和化工废气充分接触,吸收剂将废气的有害物质吸收,从而将废气净化。例如用水吸收合成树脂厂的含甲醛尾气;用碱液循环法吸收磺化法苯酚生产中的含酚废气酸化吸收液回收苯酚;用水和碱溶液吸收氯醇法环氧丙烷生产中的次氯酸化塔尾气,并回收丙烷。
冷凝法
此方法是采用提高度气压力或者降低废气温度的方法,使化工废气中一些易于凝结的有害物质凝结成液体,从废气中分离出来的方法。
焚烧法
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中含有大量有机污染物和恶臭物质,可用催化燃烧法或者直接燃烧法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在燃烧过程中形成的中间产物可能比原来的污染物危害更大,所以必须要掌握好燃烧温度、时间,以保证燃烧完全。催化燃烧法是借助催化剂,使废气在较低温度(200~500℃)下完全燃烧直接燃烧法一般采用焚烧炉进行处理,但是直接燃烧法消耗染料较多,仅适用于处理热值较高的废气。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置”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废气收集、处理以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提高废气污染物去除率。4-氯-3,5-二甲基苯酚(PCMX)、3,5-二甲基苯酚(MX)、2,4-二氯-3,5二甲基苯酚(DCMX)、2 -氯-3,5二甲基苯酚(OCMX)产生的工艺废气和中间罐呼吸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碱洗+两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P1、P3)排放;亚硫酸钠生产碱吸收工序废气经碱洗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P3排放);有机物料储罐废气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P4)排放;盐酸储罐废气经过碱喷淋处理后,通过30高排气筒(P5)排放;污水处理站、碘甲烷仓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碱洗+两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P7)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氯化氢等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限值要求;四氯乙烯、酚类、甲醇等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氨、硫化氢等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天然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尾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 氮氧化物满足排放限值(50mg/m3)的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规范建设雨污管道,严禁污水进入雨水系统 。本项目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喷淋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亚硫酸钠双效蒸发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再生树脂制备系统浓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站(采用“pH调节、微电解芬顿+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O+二沉池”工艺),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钟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外排废水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相应标准及钟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厂区内工艺废水全部采用明管架空方式输送。
(三)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落实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受托方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核实工作,签订委托合同并掌握污染防治落实情况。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蒸馏残液等危险废物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厂内暂时贮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渗要求。各区域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应要求,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事故水池等区域采取严格防渗处理设施,并加强日常维护和泄露检测。设置地下水取样监测点,落实地下水长期监测和风险应急监测制度,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足够容量的围堰和事故水池,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各环节环境风险控制,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
(七)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及监测。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并及时进行公开。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各类废气、废水排放口须具备取样检测条件。
(八)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扬尘、废水、固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厂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