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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初装费国家补贴多少,什么时候能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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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6 06:40:47

光伏发电初装费国家补贴多少,什么时候能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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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9:39:45

国家补贴现在基本上停了,只是有名额限制,看能不能申请的到,每个市的补贴也不同,有些是没有补贴的。初装费补贴是安装完并网后一次性补贴的,另外还有每发一度电补贴多少钱,这个每个地级市都不同,补贴年限也不同。

湖北省——0.1元/kWh,5年

2018年6月29日,湖北省物价局、能源局 、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光伏扶贫项目省级电价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8〕72号)提出: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 日期间建成的光伏扶贫项目实行电价补贴。符合条件的光伏扶贫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依据其上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

省电力公司应将2016年起累计的省级光伏扶贫项目补贴资金一次性结算到位,之后的省级光伏扶贫项目电价补贴资金按照“一月一结算”的要求及时结算。

陕西省西安市——0.25元/kWh,5年

2018年4月17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8〕32号)提出:

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补贴执行期限5年。

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工程。对装机规模超过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湖南省——0.2元/kWh

2017年8月9日,湖南省财政厅、发改委联合印发《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湘财建〔2017〕69号)提出:

省级光伏发电补助实行全电量补贴,对2014年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前投产且符合第四条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其中: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项目补贴期间为:项目投产运行日—2019年12月31日。

长沙市——0.2元/kWh,5年

2017年3月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7〕8号),提出:

在长沙注册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投资新建并于2014年至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省度电补贴外,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市财政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为5年,补贴资金在“市分布式能源专项”中列支。

海南省三亚市——0.25元/kWh

2017年12月1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三亚市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三府〔2017〕268号),提出:

采取后补贴方式,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后开始补助,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在国家补助标准基础上按照市0.25元/千瓦时的标准进行补助,以项目上一年度所发总电量计算补助金额。

2020年前在三亚市行政辖区内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均可享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补助时间为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5年。

2018年5月18日,《三亚市推进农村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农村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在国家、省补贴政策基础上均同时享受三亚市政府0.25元/千瓦时的补贴,同时项目建成后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农户3000元奖励资金。

山西省大同晋城——0.2元/kWh

1)大同市——0.2元/kWh

2018年7月6日,大同市政府印发《大同市2018 年冬季清洁采暖“煤改电”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8〕111号),提出:

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的,备购置、安装及从电表到设备的电缆连接总费用达到或超过1万元的,每户按8000元补贴,采暖期给予用户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每户每个取暖季最高补贴电量1.2万千瓦时。

2)晋城市——0.2元/kWh

2018年贫困户,5kW上限,给予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同时每度电补贴0.2元/千瓦时,享受补贴到2020年。

安徽省合肥市——0.25元/kWh,15年

2016年8月1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16〕93号),提出:

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5年。

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0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6年。

河北省——0.25元/kWh,5年

2018年1月29日,河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计划的通知》,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的项目,在执行当地标杆上网电价的基础上,继续享受省内每度电补贴0.2元扶持政策,自投产之日起补贴三年。

2018年5月8日,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光伏扶贫电站电价补贴政策的通知》(冀价管〔2018〕56号),提出:

2018年底前并网发电的光伏扶贫电站上网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发电之日起补贴3年。

2018年1月12日,河北住建厅下发《河北省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

对“太阳能光伏+”取暖技术,主要采用政府补贴+农户出资等模式。省财政在现有上网电价的基础上补贴0.2元/kWh,即上网电价为二类地区0.85 元/kWh,三类地区0.95元/kWh。

北京市——0.3元/kWh

2015年8月26日,北京市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号),提出:

对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为5年,奖励对象为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

2018年3月2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阳光富民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提出:

要利用2018-2020年三年时间,在北京市范围内实施阳光富民工程,对于阳光富民项目,北京市给予每千瓦时0.3元的奖励(含税),奖励期限为5年。

另外,阳光富民工程主要帮扶范围为低收入农户、低收入村和乡镇。低收入农户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户装机容量不超过5千瓦低收入村和乡镇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每村和每乡镇的装机容量不超过100千瓦。

上海市——0.4元/kWh

2016年11月16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提出:

对2016年-2018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实施奖励:

对于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

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广东省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

1)深圳市——0.4元/kWh

2018年5月2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财政委员会联合印发《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18〕6号)提出:

对于太阳能光伏项目,根据年度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0.4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佛山市——0.15元/kWh,3年

2016年12月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提出:

现行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扶持政策适用期限延长3年。

对2016-2018建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给予一次性奖励。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安装单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对2016-2018建成且符合补助范围的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5元/千瓦时,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连续3年进行补助。

3)东莞市——0.3元/kWh,5年

2017年12月19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出: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市发改局备案且经市供电部门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在120MW以内。

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可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 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

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装机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分4年拨付。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厂、交通站场、商业、学校、医院、社区、农业大棚等非自有住宅建设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

江苏省苏州市——0.37元/kWh,3年

2018年7月,苏州市政府就《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文件提出:

2018~2020年期间建成的分布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效果:已纳入国家补贴的,除享受国家补贴外,再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05元/千瓦时补贴未纳入国家补贴的项目,给予项目应用单位或个人0.37元/千瓦时补贴。所有项目从并网之日起补贴三年,资金由苏州供电公司先行垫付,在发放国补时直接配套,每月再与财政结算。

浙江省——0.1元/kWh

1)浙江省

2014年7月21日,浙江省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等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4〕179号 ),提出:

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省再补贴0.10元/千瓦时。

2)杭州市——0.1元/kWh,5年

2016年5月20日,杭州市印发《进一步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在杭注册的光伏企业在杭州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全额上网”模式),并在2016—2018年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之月起由市财政每年按其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

光伏地面电站补贴。对纳入省、市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且在2016—2018年期间按期建成并网的光伏地面电站,由市财政每年按其发电量给予0.05元/千瓦时的补贴,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3)杭州市余杭区——0.2元/kWh

2016年3月26日《余杭区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我区范围内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0.3兆瓦以上,按其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本政策意见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实行期至2018年12月31日。

4)杭州市富阳区——0.2元/kWh,5年

2018年6月13日《关于太阳能光伏发电资助的实施细则》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富阳区行政区域内由区供电公司完成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含农光互补项目)和居民住宅光伏项目的各类投资主体进行补贴。

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项目实际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

非居民发电量补贴。按0.2元/千瓦时给予补贴,自并网之月起始,连续补贴5年(满60个月),单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5)金华市——0.3元/kWh,3年

2017年2月22日,《金华市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区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的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再分别补0.2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6)金华市浦江县——0.2元/kWh,3年

2017年7月5日,浦江县人民政府印发《浦江县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提出:

2018年12月31日前,在县域内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并在县域范围内完成立项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由县财政局再补助0.2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7)金华市磐安县——0.2元/kWh,3年

2016年4月17日《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12月31日前,对列入县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计划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农光互补、地面电站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再补贴0.2元/度,连续补贴3年。

集中连片居民50户以上,对列入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计划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3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9000元,扶贫重点村优先列入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对未列入县集中连片居民光伏发电试点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再补贴0.2元/度,连续补贴3年。

8)温州市泰顺县——0.3元/kWh,5年

从2015年起至2018年底前,在县域范围内,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建成投入使用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9)温州市文成县——0.3元/kWh,5年

实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对2018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补贴、省每度电0.1元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2元,连续补贴5年;居民个人投资的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由县财政每度电补贴0.3元,连续补贴5年。县财政补贴一年发放一次。

10)绍兴滨海新城——0.2元/kWh,5年

2015年11月,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绍滨海委〔2015〕74号),提出:

配套电量补贴。新城区域内的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18 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政策外,参照绍兴市相关政策由新城财政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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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9:39:45

亚坦新能为你解答:

杭州市

1)萧山区

“对已列入区级以上太阳能应用(示范)计划的项目,按上级要求配套资助。未列入计划资助且装机容量不小于30KW的太阳能应用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2元补助。

2)余杭区

“在列入省光伏发电年度计划的前提下,对我区范围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达到0.3兆瓦以上,经申报批准,在国家、省市有关补助的基础上,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补助期限暂定5年(2014-2018年)。”

3)富阳市

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在建成投产后,前两年按0.3元/千瓦时标准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补贴,第三至五年按0.2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

工商企业等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发电量补贴,居民家庭光伏只有初装补贴,没有发电补贴。

4)建德市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自其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三年内由市政府给予补贴。其中企业自用的给予0.2元/千瓦时,上大网的给予0.1元/千瓦时。

宁波市(有地方保护)

宁波市出台了市级补贴政策,但是县级想要享受市级补贴得出台相应的扶持办法,鄞州区和余姚市出台的政策并没有额外的补贴,就是享受宁波市的市级补贴,象山县则有独立的县级补贴。

市级补贴

到2017年5月,对列入国家、省计划并经省、市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且建设项目使用我市企业生产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的,该项目发电补贴额在国家、省确定发电量补贴标准基础上,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我市再给予0.10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年限为5年。”

1)鄞州区

到2017年5月,对列入国家、省计划并经省、市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且建设项目使用我市企业生产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的,该项目发电补贴额在国家、省确定发电量补贴标准基础上,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由市财政再给予0.10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年限为5年。

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按照市场机制成立面向新农村改造、城市社区和个人客户的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公司,按照屋顶改造后年度光伏发电量给予0.10元/千瓦时的改建补助,补贴年限为5年。”

2)余姚市

“到2017年5月,列入国家、省计划并经省、宁波市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在国家、省、宁波确定发电量补贴标准基础上,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给予不超过0.10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年限为5年,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3)象山县(国家,省,市,县共四级补贴)

“对我县范围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列入计划并备案的,装机容量达到0.1兆瓦以上,且建设项目使用我县企业生产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的(在宁波市内易货贸易企业除外),自2014年起至2016年底前建成的,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市财政补助基础上,对光伏发电实行电价地方补贴:一是企业在屋顶上自建光伏发电项目的按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助5年二是企业在屋顶除外的其它地方自建光伏发电项目的按0.05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助5年三是由第三方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的,投资方享有0.05元/千瓦时补贴标准,屋顶资源提供方享受0.05元/千瓦时补贴标准,连续补助5年。”

绍兴市

1)新昌县

对企业在本县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验收后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的5%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配套电量补贴:在新昌县注册企业合理利用县域内屋顶等可利用空间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按要求建成并网发电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外,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县政府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执行至2017年底。

2)滨海委

对企业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经认定成效显着并具有推广价值的,给予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补助资金列入新城当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专项资金计划。

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配套电量补贴:新城区域内的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18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政策外,参照绍兴市相关政策由新城财政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外,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

3)衢州市

衢州市及下级龙游县、开化县只有上网电价补贴,没有度电补贴,衢江区和江山市有单独的度电补贴。

市级补贴

“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集中连片开发试点,暂定5年内,对绿色产业集聚区内采购本地光伏产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千瓦时的基础上,给予0.3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补贴,对于已享受国家、省级各类补贴政策的项目,按上述标准折算评估后核定电价补贴,具体办法由市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

备注:实行的是上网电价补贴,不是发电量补贴。

①衢江区

“在衢江区注册的光伏发电企业,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企业每度电0.1元的补贴,暂定3年。自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3年内建成并网发电的企业享受该政策。”

②龙游县

“对县域范围内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1兆瓦以上的工程项目实行“一奖一补”政策。一是投资奖励。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发电补助。对光伏发电实行电价补贴,暂定5年内,对县域内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千瓦时的基础上,给予0.3元/千瓦时上网电价补贴。对申报取得国家、省级专项资金的项目(如“金太阳”项目),不再享受“一奖一补”政策。”

③江山市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自发自用电量,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15元/千瓦时的补助。

光伏电站项目。项目建设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补助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

4)诸暨市店口镇(地方性保护)

店口镇户籍家庭(电表为居民用电)利用屋顶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贷款投资、自有资金投资),并于2016年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规定,并与店口镇域内注册的光伏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并网通过验收后,按照每户每千瓦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1万元封顶(补助前500户)。

2016年年底前,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规上企业建设太阳路灯的,按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每个投资主体10万元封顶,以上光伏补贴当年发放。

店口镇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16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规定,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自发电之日起除了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有效期20年)、省0.1元/千瓦时(有效期20年)、诸暨市0.2元/千瓦时补贴(有效期5年)政策外,再给与0.1元/千瓦时(截止2016年12月31日)补贴,此项0.1元为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共同平摊分享。

丽水市

自2014年起到2016底,建成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个人项目)所发电量,补贴标准在国家、省规定的基础上,再补贴0.15元/千瓦时,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义乌市

实行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政策:

对于居民用户实施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2元/瓦。

对于提供场地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按照装机容量给予提供屋顶的企业一次性补贴0.3元/瓦。

对于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企业,按照发电量给予0.1元/度,连续补贴3年。光伏发电项目不再享受其他市级财政补助。

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等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享受补贴。

东阳市(地方性保护)

对在东阳市注册的光伏企业并且在东阳新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再按0.2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补助,连续补助三年。

台州市

对2016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实际所发电量由当地政府再补贴0.1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

凡是在市区实施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同等条件下鼓励采用本市光伏企业生产的光伏产品。已取得中央财政相关补助的项目(如“金太阳”项目)不再享受该政策。

永康市

除了国家每度补贴0.42元(有限期20年),浙江省补每度0.1元(有限期限20年)还能享受永康市工商业屋顶等每度补贴0.1元-0.2元(2016年底建设并网的0.2元,2018年底建设并网0.15元,2020年底建设并网的0.1元),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每度补贴0.3元(有效期5年,截止2020年底)。

金华市磐安县

扶持政策方面,列入磐安县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计划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3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9000元。

列入县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计划的企业投资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所发每度电再补贴0.2元,连续补贴3年,所发电量由国网金华供电公司负责统计,县财政局负责拨付。

湖州市

湖州市没有市级补贴。

1)安吉县

“对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省政策优惠基础上,县级再补贴0.1元/千瓦时,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两年。已享受国家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对企业等单位安装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品的,按15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

2)德清县

“在我县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三年。其中,对在工业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一年补贴实施光伏发电项目的屋顶企业,后两年补贴光伏发电投资企业。对享受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享受奖励。家庭、居民等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经验收合格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2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不享受县级发电量奖励。

温州市

1)温州市洞头县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给予每度电0.4元补贴,一补五年其中列入离岛“光电旅一体化”示范的项目,另外给予每度0.1元奖励。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并按发电量给予每度电0.2元补贴,一补五年。

对于民建建筑物屋顶出租用于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发电量给予屋顶所有人每度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不补。租用政府(国有企业)所属的建筑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政府(国有企业)原则上应无偿提供屋顶租赁,租期一般为10—20年。

2)温州市瑞安市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温州市有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一补五年。

对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厂房屋顶租赁补贴,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不补政府、国有企业等公建项目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原则上无偿提供屋顶租赁,租期在25年以上。

3)温州市乐清市

凡通过屋顶租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的,按其发电量给予屋顶所有者每度电0.05元(含税)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项目不享受该项补贴。

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建设运营企业每度电0.3元(含税)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项目,建成后由项目业主享受该项补贴。

4)温州市永嘉县

1)对县域内除居民外装机达到50kW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补助标准为0.40元/kWh2)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2元/W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给予0.3元/kWh的补贴。

5)温州市泰顺县

在县域范围内,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建成投入使用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嘉兴平湖市

对在我市注册的企业投资本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且单个项目装机容量达0.1兆瓦及以上的,从项目建成并网起前两年按0.15元/千瓦时,第三至五年按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助对在居民住宅屋顶投资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从项目建成并网起前两年按0.2元/千瓦时,第三至五年按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助实行发电量补助,补助期限暂定5年。”

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贪玩的荔枝
直率的诺言
2026-04-12 19:39:45
浙能兜底2022年1月15日取消。根据查询网上公开资料显示:浙能兜底2021年12月27日起,正式开始兜底售电合同签订工作,截止时间2022年1月15日。浙能绿能(磐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中草药种植;农作物栽培服务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浙江新能、浙能电力间接共同持股。

故意的美女
妩媚的云朵
2026-04-12 19:39:45
山东庆云农商银行光伏按揭贷款

2016年,庆云农商银行面向个人(家庭)或企业推出了用于购买整套光伏分布式电站设备的“幸福阳光”光伏按揭贷款。

“光伏贷”的借款人须以发电入网收入账户作为还款主要来源,并以此进行质押担保。对于贷款期限,该行针对不同的客户类型提出了两种方案,商业类客户最长不超过5年,而贫困类客户则放宽到了10年。“光伏贷”对借款人还有一定的利息优惠,并且还款灵活,可选择按季等额本息或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

山东淄博邮储银行“光伏小额贷”

邮储银行淄博分行结合辖内实际,主动联合沂源县财政局、扶贫办等政府部门,创新开发了“光伏发电扶贫惠农小额贷款”产品,并在沂源县进行首批试点。

邮储银行负责对有购机需求的贫困户进行资金支持,并在贷款额度、产品利率、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财政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出资建立贷款担保基金,为扶贫贷款进行补充担保;扶贫办则负责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并协助邮储银行进行客户调查,畅通沟通机制。

河南省“清洁贷款”

贷款对象: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中资企业或中资控股企业(即“项目业主”)。

贷款额度:项目申请贷款一般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重大项目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原则上最高不超过总投资的35%)。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于公益性显著、投资回收期长的项目,可适当延长至5年。

贷款利率:在同期人民银行指导利率基础上下浮15%。

江苏银行“光伏贷”

贷款对象:投资建设和经营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法人,既可以是项目公司,也可以是项目公司的主要控股股东。在综合考虑上网条件、工程造价、股东实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我行择优重点支持并网型晶硅光伏发电项目及分布式电站。

金额:应根据借款人项目总投资、自有资金金额、实际融资需求量及已落实可用于还款的现金流确定,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覆盖额度高;

期限:原则上贷款期限不超过八年(含建设期),覆盖期限长;

利率:应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风险程度及借款人对我行的综合贡献水平适当浮动确定(较同类贷款项目综合成本下调2%,维持8%左右)。

担保:光伏发电项目贷款应采取我行认可的担保方式,可以是抵押、保证和质押担保方式的多种组合,我行创新了以收费权和光伏发电设备分别质押和抵押的担保方式。

还款:光伏发电项目贷款应根据贷款对应的光伏电站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合理确定还款计划,同时接受借款人利用其他收入来源(如财政补助资金等)偿还贷款本息。

上海市“阳光贷”

贷款对象:在上海注册的中小企业在本市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就近开发利用为主)。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为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的70%,单个公司担保贷款余额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

贷款期限:分为1年期、3年期和5年期项目贷款,企业可以自由选择。

贷款利率:银行贷款利率原则上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视项目情况最高浮动不超过15%),担保公司按照1%的年费率收取担保费。

浙江诸暨农商银行“光伏贷”

贷款对象:辖内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发放专项贷款,用于支付分布式光伏电站成套设备费用。

贷款额度:个人客户贷款额度为20万元,企业用户不超过300万元,可采用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浙江海宁农商银行“光伏贷”

产品概述:光伏“分期宝”是指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贷款行)向海宁区域内用于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的个人及企业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适用对象:海宁市范围内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融资需求在规定额度内、信用良好的个人及企业客户。

贷款额度:原则上个人客户贷款额度控制20万元以下(含),企业客户贷款额度控制10-500万元,但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光伏分布式发电站建设资金总额,具体依据借款人收入来源配比。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实际还贷能力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一般控制在五年,最长不得超过十年。

贷款利率:根据本行利率定价办法执行,相比传统融资利率有较大优惠。

还款方式:采用按揭还款方式。

浙江龙游县“幸福金顶”小额贷款

该贷款由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自然人向信用社申请,用于购置光伏发电设备;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光伏发电设备投入及电费销售收入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与合作的光伏发电设备安装、销售公司协商确定,给予最大优惠;贷款方式采用信用方式,借款人承诺以本人并网电费销售收入作为还款保证。

浙江磐安县农信联社“光富贷”

“光富贷”的支持对象是我县范围a内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农户和企业,用途为购买光伏电站设备。该贷款具有贷款期限长、免担保、利率低等特点,农户贷款最高20万元,企业贷款最高20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10年。低收入农户还可享受基准利率及财政最高13500元的补助和全额贴息。

浙江桐乡农商银行“绿能贷”

桐乡农商银行于今年年初推出创新产品:光伏“绿能贷”。用户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费用可通过“绿能贷”全额解决。安装后,用户通过光伏发电产生的电可就近并网就近转换,既有效解决电力在升压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又能减少污染物排放,节约能源绿色环保。预计每户用户年均发电3000千瓦时左右,全额销售给国家电网有了收入,每年还能获固定补贴。

浙江玉环农村合作银行“光伏贷”

主要针对玉环县域范围内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融资需求在规定额度内、信用良好的个人及企业客户,用于支付分布式光伏电站成套设备费用,客户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费用可全额通过“光伏贷”解决。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企业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

农行江西分行“金穗光伏贷”

农行推出的“金穗光伏贷”产品,贷款最高可达10万元,可采取信用和担保方式。在于引入“政府增信”机制后,对采用“政府风险补偿基金+贷款对象”方式放贷的,不仅贷款期限可以延长到10年,而且在5年的贷款宽限期内,政府给予贷款贴息,极大地减轻贫困农户的贷款负担。

安徽霍邱县光伏小额扶贫贷款

贷款对象:在县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并已确定为光伏扶贫对象,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

贷款期限:光伏扶贫小额贷款最长期限三年,分别按3:3:4比例分年偿还;利率及贴息按相关规定执行。

安徽阜南农商银行光伏扶贫贷款

阜南农村商业银行在阜南县全县12个乡(镇)开展对乡镇认可的5000家贫困户贷款支持安装3K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该项光伏产业扶贫贷款利率不上浮,按同档次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每户最高限额8000元信用或保证贷款。

结实的微笑
正直的鸭子
2026-04-12 19:39:45
可以一起享受吧

根据近期光伏政策讨论结果,今年光伏建设规模不会低于2018年并且,在“政策回归市场”的大背景下,除户用、扶贫外,光伏已经从固定上网电价走到了全面竞价的时代。各地方政府“从过去自主分配省内指标变成了一个教练兼领队,带领本省的开发企业进行全国大比武。”

那么,各地对支持光伏发展,还会推出什么政策呢?我们拭目以待。

本文将对既有(未过期)的各省市补贴政策与大家分享,感谢提供资料的朋友们的付出,共筑光伏社区!

浙江省

浙江省嘉兴市

补贴范围:2018年-2019年并网运行的项目。

补贴对象及金额:

房屋业主自投自建的0.25元/千瓦时,其它投资者投资建设0.2元/千瓦时,补贴2年(每户每年最高补助1000元)。规模在20KW及以下的“光伏+”应用项目, 0.1元/千瓦时,补贴3年。

浙江省龙泉市

补贴范围:项目建设年限为2016—2019年,中央和省级其他专项资金已支持的项目不可重复申请。

补贴对象及金额:

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每瓦不超过0.6元

“光伏+”按照每瓦0.6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光伏+助企”项目按照每瓦0.3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浙江省宁波市

补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经备案认可且并网发电的家庭屋顶光伏项目。

补贴对象及金额:在9万户目标内的光伏项目,按0.15元/千瓦时给予补贴,补助36个完整抄表月。

浙江省平湖市

补贴范围:201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并网的项目。

补贴对象及金额:

企业(单位)投资0.1兆瓦及以上的,补助期限为3年

居民成片光伏发电0.1兆瓦及以上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

村(社区)集体建筑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

浙江省金华市

补贴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建设

补贴对象: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0.2元/千瓦时,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

浙江省磐安县

补贴范围:集中连片居民光伏

补贴对象及金额:列入计划的居民,一次性补贴3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9000元。未列入计划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2018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补贴0.2元/度,连续补贴3年。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补贴范围:在2014年至2018年并网发电装机容量30KWp以上的光伏项目

补贴对象及金额:1.首次申请补贴项目: 并网之日-2016年12月,补贴0.1元/度, 2017年1月-2018年12月, 补贴0.2元/度2.非首次申请补贴项目: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补贴0.2元/度。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

补贴范围:对2018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补贴对象及金额:每度电补贴0.2元,连续补贴5年居民个人投资的每度电补贴0.3元,连续补贴5年。

上海市

补贴范围:2016年-2018年投产发电的新能源项目

补贴对象及金额: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上海市松江区

补贴范围:2018年5月14日起装机容量400kw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补贴金额:给予0.2元/度的区级补贴,连续补贴2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广东省

补贴范围:已纳入广州市2014-2020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整体规模中的项目

补贴对象和金额:

项目装机容量补贴金额,0.2元/瓦的标准确定补贴金额,一次性发放,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为200万元。

项目发电量补贴金额,0.15元/千瓦时,以2014年计起,补贴时间为6年。

广东省东莞市

补贴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装机容量在120MW以内的项目。

补贴对象和金额: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补助0.3元/千瓦时,补贴5年。

广东省佛山市

补贴范围:2016-2018年建成的项目

补贴对象和金额:

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工商业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万元居民分布式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分布式和地面光伏电站的各类投资者,连续3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补助0.15元/干瓦时。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补贴对象和金额:太阳能光电建设工程一体化的建设项目或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项目,装机容量不小于20KWp,给予8元/Wp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资助,补贴3年。

北京市

补贴范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补贴对象和金额: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3元(含税)的奖励,连续奖励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