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硫酸铵属于几级危险品
首先看一下危险品等级分类:
第一类爆炸品
1.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性的物品或者物质;
1.2项具有抛射危险性而无整体爆炸危险性的物品或者物质;
1.3项具有起火危险性、较小的爆炸和(或)较小的抛射危险性而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品或者物质;
1.4项不存在显著危险性的物品和物质; 1.5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性而敏感度极低的物质; 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性且敏感度极低的物质。
第二类气体 2.1项易燃气体
2.2项非易燃、非毒性气体; 2.3项毒性气体
第三类易燃液体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4.1项易燃固体; 4.2项自燃物质;
4.3项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五项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5.1项氧化剂; 5.2项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毒性(有毒的)物质和传染性物质6.1项毒性物质; 6.2项传染性物质。
第七类放射性物质
第八类腐蚀品
第九类杂项危险物品
硫酸铵作为氧化剂和漂白剂,被广泛地用于蓄电池工业;它还用作聚合的引发剂、纤维工业的脱浆剂; 并可用作金属及半导体材料表面处理剂、印刷线路的刻蚀剂; 还广泛用于石油开采的油层压裂, 面粉和淀粉加工业、油脂工业, 在照相工业上用来除去海波。
所以说,过硫酸铵应该是属于第五类危险品
经查询中国安全网后,过硫酸铵危险号为51504,UN编号为1444,可确认,改化学品为五类危险品,另外我附上中国安全网地址,以后有什么危险品需要查询的,都可以在改网站上找到。希望有帮助到你。
配胶AP是过硫酸铵。硫酸铵为催化剂,四甲基乙二胺为加速剂,在聚合过程中,TEMED催化过硫酸铵产生自由基,后者引发丙烯酰胺单体聚合,同时甲叉双丙烯酰胺与丙烯酰胺链间产生甲叉键交联,从而形成三维网状结构。
ap胶的材料
AP材料是指材料的安全性通过了毒物学专家的检测,证明产品成分中不包含足够量对人体造成伤害或有毒作用的原料,不会对人体造成急性或慢性的伤害,AP标签正在取代原有的无毒标签CP和HL,带有AP标签和性能认证证书的产品被认证为满足ACMI和其他标准机构制定的材料、工艺、质量和颜色的特殊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者悬挂或者喷涂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二)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 (三)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较长时间停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四)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流散、泄露等情况,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或者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代替 GB/T 15258-1994
General rules for precautionary label
for industrial chemical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内容和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以及其它对人体和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6944一19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剧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 LD50≤5mg/kg;经皮接触 24h LD50≤40mg/kg;吸入lh LC50≤0.5mg/L的化学品。
3.2有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5mg/kg<LD50(50mg/kg;经皮接触 24h 40mg/kg<LD50≤200mg/kg;吸入lh 0.5mg/L<LC50;≤2mg/L的化学品。
3.3有害品
急性毒性为:固体经口50mg/kg<LD50≤500mg/kg;液体经口 50mg/kg<LD50(2000mg/kg;经皮接触24h 200mg/kg<LD50之1000mg/kg;吸入 lh 2mg/L< LC50≤10mg/L的化学品。
4 标签
4.l 表示
安全标签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
4.2 内容
4.2.1化学品和其主要有害约分标识
4.2.l.1 名称
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4.2.1.2分子式
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4.2.1.3化学成分及组成
标出化学品的主要成分和含有的有害组分、含量或浓度。
4.2.1.4编号
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 No.和CN No.表示。
4.2.1.5标志
标志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 13690规定的符号。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二“个标志。标志符号居标签右边。
4.2.2警示词
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分别进行危害程度的誓示。具体规定见表l。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危险性时,用危险性最大的警示词。警示词位于化学品名称的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4.2.3 危险性概述
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居警示词下方。
4.2.4 安全措施
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4.2.5 灭火
化学品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应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以及灭火注意事项。
4.2.6 批号
注明生产日期及生产班次。生产日期用XXXX年XX月XX日表示,班次用XX表示。
4.2.7 提示向生产销售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
4.2,8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
4.2.9 应急咨询电话
填写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应急咨询电话和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5 制作
5.1 编写
标签正文应简捷、明了、易于理解,要采用规范的汉字表述,也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意义必须与汉字相对应,字形应小于汉字。相同的含义应用相同的文字和图形表示。具体参照附录A、附录B所提供的短语进行编写。当某种化学品有新的信息发现时,标签应及时修订、更改。
5.2 颜色
标签内标志的颜色按GB13690规定执行,正文应使用与底色反差明显的颜色,一般采用黑白色。
5.3 印刷
标签的边缘要加一个边框,边框外应留≥33mm的空白。标签的印刷应清晰,所使用的印刷材料和胶粘材料应具有耐用性和防水性。安全标签可单独印刷,也可与其它标签合并印刷,样例见附录C。
6 使用
6.1 使用方法
标签应粘贴、挂拴、喷印在化学品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多层包装运输,原则上要求内外包装都应加贴(挂)安全标签,但若外包装上已加贴安全标签,内包装是外包装的衬里,内包装上可免贴安全标签;外包装为透明物,内包装的安全标签可清楚地透过外包装,外包装可免加标签。
6.2 位置
标签的位置规定如下: 桶、瓶形包装;位于桶、瓶侧身;
箱状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明显处;
袋、捆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集装箱、成组货物:位于四个侧面。
6.3 使用注意事项
6.3.1 标签的粘贴、挂栓、喷印应牢固,保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脱落,不损坏。
6.3.2 标签应由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拴、喷印。若要改换包装,则由改换包装单位重新粘贴、挂拴、喷印标签。
6.3.3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其危险性完全消除之后,方可撕下标签,否则不能撕下相应的标签。
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报批稿)
前言
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作为表述化学品安全信息的一种载体和手段,已在美国、欧共体等国应用多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本标准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基本的内容之一,主要是对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运输、储存、排放、容器清洗等作业场所的化学危害进行分级,提出防护和应急处理信息,以标签的形式标示出来,警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作业时进行正确预防和防护,在紧急事态时,明了现场情况,正确地进行应急作业,以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燕山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化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宏图 张海峰 郭飞鸿 张启波 李雪华 彭湘潍 李运才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以下简称作业场所安全标签)的内容和编写要求。
本标准从毒性、燃烧危险性、反应活性危害三个方面表示化学品的危害,并对化学品的危害和个体防护措施进行了定性分级,规定了化学品危害的表示方法以及安全标签内容和组成结构。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和使用场所。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 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6483-199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3 标签
3.1 类型
作业场所安全标签是针对作业场所化学危害所做的标识。其类型分为详细型、半简化型和简化型三种。详见附录C(一)、(二)、(三)。
3.2 内容
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主要包括名称、危险性级别等项内容,用文字、图形、数字的组合形式进行表示。
3.2.1 危险性和个体防护的表示
标签中用蓝色、红色、黄色和白色四个小菱形分别表示毒性、燃烧危险性、活性反应危害和个体防护,四个小菱形构成一个大菱形,其规定如下:
左格蓝色,表示毒性;
上格红色,表示燃烧危险性;
右格黄色,表示反应活性;
下格白色,表示个体防护。
结构见附录C。
3.2.2 危险性分级
毒性、燃烧危险性、活性反应危害分别为0~4五级,用0、1、2、3、4黑色数码表示,并填入各自对应的菱形图案中。数字越大,危险性越大。分级判据见附录A。
3.2.3 个体防护分级
根据作业场所的特点和化学品危险性大小,提出九种防护方案。分别用1~9九个黑色数码和11个示意图形表示,黑色数码填入白色菱形中,示意图置标签的下方,数码越大,防护级别越高。个体防护分级和图例见附录B。
3.2.4 危险性概述简要概述燃爆、健康危害方面的信息。
3.2.5 特性
主要指理化特性和燃爆特性。包括:最高容许浓度、外观与性状、熔点、沸点、蒸气相对密度、闪点、引燃温度、爆炸极限等。
3.2.6 健康危害简述接触危险化学品后对人体产生的危害,包括中毒表现和体征等。
3.2.7 应急急救信息
提供作业岗位主要危险化学品的皮肤接触、眼睛接触、吸入、误食的急救方法、应急咨询电话和消防、泄漏处理措施等方面的信息。
4 编写和使用要求
4.1 编写要求
作业场所安全标签应采用简捷、明了、通俗易懂的规范汉字表述,可以同时采用少数民族文字与外文,但意义必须与汉字相对应,字形不得大于汉字。
在不同的作业场所可根据情况编制出详细型、半简化型和简化型的标签或标识,但相同的文字和图形符号必须表示相同的含义。
表示危险性和个体防护措施的菱形图案和数字大小要恰当、合理、醒目,颜色要纯正。彩色大菱形居标签的左中上方,是整个标签的核心。表示防护措施的示意图形要醒目、清楚,位于标签的下方。
作业场所安全标签应保持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信息一致,要不断补充信息资料,若发现新的危险性,在半年内必须作出相应的更新。
4.2 制作
作业场所安全标签的制作应清晰、醒目,所用材料应耐用并防水。
4.3 使用
作业场所安全标签应在生产、操作处置、储存、使用等场所明显处进行张贴或挂栓;其张贴和挂栓的形式可根据作业场所而定,如可张贴在墙上、装置或容器上,也可单独立牌。
附录A(标准的附录)
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性分级
A1 毒性危害
A1.1 概述是指化学品通过吸入、食入、皮肤和眼睛接触等途径侵入肌体的损伤能力。主要考虑物质本身的固有危害和在火灾情况下分解产物的危害性,适当兼顾慢性影响,如致癌、致畸和致突变性,但不考虑火灾烧伤危害。
A1.2 危害分级是根据毒物的固有特性和可能造成的伤害,将其分为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和微毒五级,分别用4,3,2,1,0表示。划分原则如下:
a) 4 表示剧毒指在短期接触后可能引起死亡或严重伤害的化学品。划分原则如下:
LD50≤5mg/kg(经口)的化学品
LD50≤40mg/kg(经皮)的化学品
LC50≤0.5mg/L(粉尘或烟雾)
LC50≤(1×1000M/24.45)mg/m3(气体)
在20℃常温条件下,其饱和蒸气浓度是LC50的10倍且LC50≤(1×1000·M/24.45)mg/m3的液体。
b) 3 表示高毒是指短期接触后能够引起严重的暂时性或永久性伤害的化学品。划分原则如下:
5mg/kg<LD50≤50mg/kg(经口)的化学品
40mg/kg<LD50≤200mg/kg(经皮)的化学品
0.5mg/L<LC50≤2mg/L(粉尘或烟雾)
(1×1000·M/24.45)mg/m3<LC50≤(3×1000·M/24.45)mg/m3(气体)
在20℃常温条 件下,饱和蒸气浓度≥LC50且(1×1000·M/24.45)mg/m3
<LC50≤3×(1000·M/24.45)mg/m3的液体;
致癌或可疑致癌的化学品;
对皮肤具有很强的腐蚀性,或可引起眼睛永久性损伤的化学品;
燃烧时放出剧毒产物的化学品。
c) 2 表示中等毒是指短期接触或高浓度接触,可引起暂时性的伤害或可能留下永久性残迹的物质。划分原则如下:
50mg/kg<LD50≤500mg/kg(经口)的化学品
200mg/kg<LD50≤1000mg/kg(经皮)的化学品
2mg/L<LC50≤10mg/L(粉尘或烟雾)
(3×1000·M/24.45)mg/m3<LC50≤(5×1000·M/24.45)mg/m3(气体)
在20℃常温条 件下,饱和蒸气浓度≥(1/5)·LC50且(3×1000·M/24.45)mg/m3
<LC50≤(5×1000·M/24.45)mg/m3的液体;
对呼吸系统、皮肤和眼睛等可引起严重刺激和伤害,但此类化学品引起伤害可逆转恢复;
燃烧时放出有毒或强烈刺激性产物的化学品;
在正常条 件或火灾条件下,放出无警觉性的有毒蒸气的化学品;
d) 1 表示低毒类是指短期接触,可引起严重刺激,但不造成永久性伤残的化学品。划分原则如下:
500mg/kg<LD50≤2000mg/kg(经口)的化学品
1000mg/kg<LD50≤2000mg/kg(经皮)的化学品
10mg/L<LC50≤200mg/L(粉尘或烟雾)
(5×1000·M/24.45)mg/m3<LC50≤(1×10000·M/24.45)mg/m3(气体)
在火灭情况下,可放出刺激性的燃烧产物的化学品。
e) 0 表示微毒类是指接触或在火灾情况下,基本不产生危害的化学品。划分原则如下:
LD50>2000mg/kg(经口)的化学品
LD50>2000mg/kg(经皮)的化学品
LC50>200mg/L(粉尘或烟雾)
LC50>(1×10000·M/24.45)mg/m3(气体)
注:M-相对分子质量。
A2 燃烧危险性
A2.1 概述化学品的燃烧危险性是指引起化学品燃烧的难易程度。
A2.2 危险性分级化学品的燃烧危险性分为0~4五级。凡符合条 件之一者即可按最高危险性定级。
a) 4 表示极度易燃是指在常温常压下可迅速气化,并能在空气中迅速扩散而燃烧的化学品。包括:
爆炸下限≤10%(V/V)的易燃气体;
易燃的低温液化气体化学品;
闪点<-18℃的液体;
自燃化学品。
b) 3 表示高度易燃是指在常温下迅速燃烧的液体和固体。包括:爆炸下限>10%(v/v)的易燃气体;?8℃≤闪点<23℃的液体;在常温常压下,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能在空气中迅速扩散的化学品。如可燃粉尘或易燃液体蒸气分子内富氧的物质(赛璐璐、有机过氧化物等)。
c) 2 表示易燃是指在引燃时需要适当加热或接触较高温度时才能燃烧的化学品。包括:23℃≤闪点≤61℃的液体;粉尘状态下可迅速燃烧,但不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氛的固体;纤维化或粉碎时可迅速燃烧或能闪燃(如棉花等)的固体物质;能迅速释放出易燃蒸气的固体或半固体状化学品。
d) 1 表示可燃是指引燃前需要预加热的化学品。包括:接触815℃高温,在5分钟之内能燃烧的化学品;大多数可燃物。
e) 0 表示不燃是指接触815℃的高温,5分钟之内不能燃烧的化学品。
A3 活性反应危害
A3.1 概述活性反应危害是指化学品发生能量释放时所造成的伤害。
有些化学品具有自身快速释放能量的特性(如自反应或聚合),有些化学品只有接触水或其它化学品才能发生剧烈的爆炸性反应。
A3.2 危险性分级根据能量释放的难易、速度和数量,分为0~4五级。
a) 4 表示在常温常压下,自身能迅速发生爆炸性分解或爆炸性反应的化学品,包括在受热或受撞击、摩擦时,对热或机械撞击敏感的化学品;
b) 3 表示在强引发源或在引发前需加热的条 件下,能爆轰、爆炸性分解或爆炸性反应的化学品。包括:对受高热或强烈撞击敏感的化学品(如过氧化物等化学品);与水能发生爆炸性反应的化学品。
c) 2 表示在加热或加压条 件下,可发生剧烈的化学变化的化学品。包括:在低于或等于150℃试验条 件下,出现放热现象的化学品;与水可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或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化学品。
d) 1 表示在常温常压下稳定,但受热或加压时不稳定的化学品。包括:接触空气、光或潮气可发生变化或分解的化学品;在150℃以上,300℃以下出现放热现象的化学品;
e) 0 表示在常温常压甚至着火条 件下也稳定的化学品。包括:不与水反应的化学品;在300℃以上,500℃以下出现放热现象的化学品。
附录B(标准的附录)
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个体防护措施分级
B1 个体防护措施分级
B1.1 概述个体防护措施是指在生产、操作处置、搬运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作业过程中,为保护作业人员免受化学危害而采取的保护方法和手段。主要包括工程呼吸系统防护、眼睛防护、手、脚和全身防护。
B1.2 分级针对作业场所的特点和化学品危险性的大小,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分为9个防护级别,分别用1、2、3、4、5、6、7、8、9阿拉伯数字和图案表示,数字越大,防护级别越高。见表1和图例。
表1、具体分级原则:
级别
防护措施
适用范围
9
全封闭防毒服,特殊防护手套,自给式呼吸器
环境中氧浓度低于18%,所接触毒物为剧毒及毒物浓度较高的场所;强刺激、强腐蚀性的场所
8
防护服,特殊防护手套,自给式呼吸器
环境中氧浓度低于18%,所接触毒物为高毒物或具有窒息性气体的场所
7
防护服,特殊防护手套,全面罩防毒面具
环境中氧浓度高于18%,所接触毒物为高毒物及毒物浓度较高的场所刺激性和腐蚀性均较强的场所
6
防护服,特殊防护手套,半面罩防毒面具,防护眼镜
环境中氧浓度高于18%,所接触毒物为中等毒物及浓度较高且其刺激性和腐蚀性均较弱的场
5
防护服,特殊防护手套,防尘口罩
环境中氧浓度高于18%,所接触粉尘具低毒性且浓度较低的场所
4
防护服,特殊防护手套,半面罩防护面具
所接触的物质刺激性强、腐蚀性强但具有低毒性的场所
3
防护服,特殊防护手套,半面罩防毒面具
所接触的物质具有低毒性及刺激性、腐蚀性均较弱的场所
2
防护服,特殊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所接触的物质刺激性较弱的场所
1
防护服,一般防护手套
所接触的物质微毒、微腐蚀性、无刺激性的场所
图例:
附录C(提示的附录)
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样例
标签编写规定
--------------------------------------------------------------------------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是为规范化学品安全标签内容的表述和编写而制定的。安全标签是《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和国际170号《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要求的预防和控制化学危害基本措施之一,主要是对市场上流通的化学品通过加贴标签的形式进行危险性标识,提出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传递安全信息,以预防和减少化学危害,达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监督总局发布GB15258-2009
编辑本段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和使用。
本标准的4.1、4.2、4.3、5.1、5.2、5.4.1、5.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仝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二修订版),与其一致性程度为
非等效。
本标准代替GB 15258—199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本标准与GB 15258—1 999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4.2中标签内容作了调整;
——5.3中增加了“标签尺寸”;
——4.3中增加了“简化标签”;
——调整了附录A、附录B、附录C,根据GHS设计了安全标签样例、安全标签与运输标志粘贴样
例,提供了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防范说明。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实施过渡期为1年。
2009-06-21发布 2010-05-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术语和定义、标签内容、制作和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制作与使用。
产品安全标签另有标准规定的,例如农药、气瓶等,按其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剧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LD50≤5mg/kg;经皮接触24hLD50≤40mg/kg;吸入1hLC50≤0.5mg/L的化学品。
3.2有毒品
急性毒性为:经口5mg/kg<LD50≤50mg/kg;经皮接触24h40mg/kg<LD50≤200mg/kg;吸入1h0.5mg/L<LC50≤2mg/L的化学品。
3.3有害品
急性毒性为:固体经口50mg/kg<LD50≤500mg/kg;液体经口50mg/kg<LD50≤2000mg/kg;经皮接触24h200mg/kg<LD50≤1000mg/kg;吸入1h2mg/L<LC50≤10mg/L的化学品。
4、标签
4.1表示
安全标签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
4.2内容
4.2.1化学品和其主要有害组分标识
4.2.1.1名称
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化学品的通用名称。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4.2.1.2分子式
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4.2.1.3化学成分及组成
标出化学品的主要成分和含有的有害组分、含量或浓度。
4.2.1.4编号
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No.和CNNo.表示。
4.2.1.5标志
标志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GB13690规定的符号。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二个标志。标志符号居标签右边。
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可从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索取。
4.2.2警示词
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分别进行危害程度的警示。具体规定见表1。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危险性时,用危险性最大的警示词。警示词位于化学品名称的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表1警示词与化学品危险性类别的对应关系
警示词化学品危险性类别
危险爆炸品易燃气体有毒气体低闪点液体一级自燃物品一级遇湿易燃物品一级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剧毒品一级酸性腐蚀品
警告不燃气体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二级自燃物品二级遇湿易燃物品二级氧化剂有毒品二级酸性腐蚀品一级碱性腐蚀品
注意高闪点液体二级易燃固体有害品二级碱性腐蚀品其它腐蚀品
4.2.3危险性概述
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居警示词下方。
4.2.4安全措施
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4.2.5灭火
化学品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应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的灭火剂以及灭火注意事项。
4.2.6批号
注明生产日期及生产班次。生产日期用××××年××月××日表示,班次用××表示。
4.2.7提示向生产销售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
4.2.8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
4.2.9应急咨询电话
填写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应急咨询电话和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5、制作
5.1编写
标签正文应简捷、明了、易于理解,要采用规范的汉字表述,也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意义必须与汉字相对应,字形应小于汉字。相同的含义应用相同的文字和图形表示。具体参照附录A、附录B所提供的短语进行编写。
当某种化学品有新的信息发现时,标签应及时修订、更改。
5.2颜色
标签内标志的颜色按GB13690规定执行,正文应使用与底色反差明显的颜色,一般采用黑白色。
5.3印刷
标签的边缘要加一个边框,边框外应留≥3mm的空白。标签的印刷应清晰,所使用的印刷材料和胶粘材料应具有耐用性和防水性。安全标签可单独印刷,也可与其它标签合并印刷,样例见附录C。
6、使用
6.1使用方法
标签应粘贴、挂拴、喷印在化学品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多层包装运输,原则上要求内外包装都应加贴(挂)安全标签,但若外包装上已加贴安全标签,内包装是外包装的衬里,内包装上可免贴安全标签;外包装为透明物,内包装的安全标签可清楚地透过外包装,外包装可免加标签。
6.2位置
标签的位置规定如下:
桶、瓶形包装:位于桶、瓶侧身;
箱状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明显处;
袋、捆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集装箱、成组货物:位于四个侧面。
6.3使用注意事项
6.3.1标签的粘贴、挂栓、喷印应牢固,保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脱落,不损坏。
6.3.2标签应由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拴、喷印。若要改换包装,则由改换包装单位重新粘贴、挂拴、喷印标签。
6.3.3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其危险性完全消除之后,方可撕下标签,否则不能撕下相应的标签。
附录A(提示的附录)
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性概述常用短语
A01遇热、明火、震动易爆炸
A02易爆、高毒、强刺激性
A03易爆、高毒、对环境有害
A04易爆、有毒、刺激皮肤
A05易爆、有毒有害
A10易燃易爆、有毒有害
A11易燃易爆、强刺激性
A12易燃易爆、具刺激性
A13易燃易爆、具腐蚀性
A14易燃易爆、强腐蚀性
A15易燃易爆、对人体有害
A16易燃易爆、具刺激和麻醉作用
A17易燃易爆、具刺激和致敏作用
A18易燃易爆、有毒、具刺激性
A30极易燃、有毒有害
A31极易燃、强刺激性
A32极易燃、具刺激性
A33极易燃、强腐蚀性
A34极易燃、对人体有害
A35极易燃、具腐蚀性
A36极易燃、高毒、具刺激性
A37极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A38极易燃、有毒、具腐蚀性
A39极易燃、具刺激和麻醉作用
A40极易燃、具刺激和致敏作用
A50高度易燃、有毒有害
A51高度易燃、强刺激性
A52高度易燃、具刺激性
A53高度易燃、具腐蚀性
A54高度易燃、强腐蚀性
A55高度易燃、对人体有害
A56高度易燃、具腐蚀和刺激性
A57高度易燃、高毒、具刺激性
A58高度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A59高度易燃、有毒、具腐蚀性
A60高度易燃、具刺激和麻醉作用
A61高度易燃、具刺激和致敏作用
A70易燃、有毒有害
A71易燃、强刺激性
A72易燃、具刺激性
A73易燃、具腐蚀性
A74易燃、强腐蚀性
A75易燃、对人体有害
A76易燃、高毒、具刺激性
A77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A78易燃、有毒、具腐蚀性
A79易燃、具刺激和麻醉作用
A80易燃、具刺激和致敏作用
A81易燃、具自燃性、有毒
A82易燃、具自燃性和刺激性
A83可燃、低毒
A90自燃、具刺激性
A91自燃、高毒、具刺激性
A92自燃、有毒、具刺激性
A93自燃、遇湿易燃、高毒
A94自燃、遇湿易燃、有毒
A95自燃、遇湿易燃、强腐蚀性
A96自燃、遇湿易燃、具刺激性
A97自燃、高毒、对环境有害
A101遇湿易燃、强腐蚀和刺激性
A102遇湿易燃、具腐蚀和刺激性
A103遇湿易燃、自燃、有毒
A104遇湿易燃、自燃、强腐蚀性
A105遇湿易燃、自燃、具腐蚀性
A106遇湿易燃、具刺激性
A107遇湿分解放出毒性自燃气体
A110强氧化性、易燃、有毒
A111强氧化性、易燃、具腐蚀性
A112强氧化性、有毒、具刺激性
A113强氧化性、有毒、具腐蚀性
A114强氧化性、强腐蚀性、有毒
A115强氧化性、强腐蚀和刺激性
A116强氧化性、具腐蚀和刺激性
A117强氧化性、具刺激性
A118强氧化性、易燃易爆
A119强氧化性、易燃易爆、有毒
A120强氧化性、易燃易爆、具腐蚀性
A121强氧化性、对人体有害
A130具氧化性、易燃、有毒
A131具氧化性和腐蚀性、易燃
A132具氧化性、有毒
A133具氧化性、有毒、具腐蚀性
A134具氧化性、有毒、强腐蚀性
A135具氧化性、强腐蚀和强刺激
A136具氧化性、腐蚀和刺激性
A137具氧化性和刺激性
A138具氧化性、易燃易爆
A139具氧化性、易燃易爆、有毒
A140具氧化性和腐蚀性、易燃易爆
A150强氧化性、容器受热有爆炸危险
A152具氧化性、容器受热有爆炸危险
A153具窒息性、容器受热有爆炸危险
A154低毒、具窒息性
A155强刺激性和腐蚀性
A156具窒息性、对环境有害
A170剧毒、易燃、强腐蚀性
A171剧毒、易燃、具刺激性
A172剧毒、易燃、对环境有害
A173剧毒、可燃、具腐蚀和刺激性
A174剧毒、强腐蚀性
A175剧毒、具腐蚀刺激性
A176剧毒、强氧化性
A177剧毒、具氧化性、强刺激性
A178剧毒、对环境有害
A181高毒、易燃、强腐蚀性、
A182高毒、易燃、具刺激性
A183高毒、易燃、对环境有害
A184高毒、可燃、具腐蚀性
A185高毒、强腐蚀性
A186高毒、具腐蚀性和刺激性
A187高毒、强氧化性、强刺激性
A188高毒、具氧化性、强刺激性
A189高毒、极易挥发、助燃
A190高毒、对环境有害
A195有毒、易燃、强腐蚀性
A196有毒、易燃、具刺激性
A197有毒、易燃
A198有毒、可燃
A199有毒、易燃、对环境有害
A200有毒、可燃、具腐蚀和刺激性
A201有毒、可燃、具刺激性
A202有毒、具腐蚀性
A203有毒、具腐蚀和刺激性
A204有毒、强氧化性、强刺激性
A205有毒、具氧化性、强刺激性
A206有毒、极易挥发、助燃
A207有毒、对环境有害
A211强腐蚀性、易燃高毒
A212强腐蚀性、可燃高毒
A213强腐蚀性、高毒
A214强腐蚀性、有毒有害
A215强腐蚀性、有毒易燃
A216强腐蚀性、有毒可燃
A217强腐蚀性、有毒、遇湿反应
A218强腐蚀性、有毒、强氧化性
A219强腐蚀性、有毒、具氧化性
A220强腐蚀性、高毒、具氧化性
A221强腐蚀性、强氧化性
A222强腐蚀性、具氧化性
A223强腐蚀性、易燃
A224强腐蚀性、可燃
A225强腐蚀性和刺激性
A226强腐蚀性、对环境有害
A231具腐蚀性、易燃有毒
A232具腐蚀性、高毒
A233具腐蚀性、有毒有害
A234具腐蚀性、有毒易燃
A235具腐蚀性、有毒可燃
A236具腐蚀性、有毒、遇湿反应
A237具腐蚀性、有毒、强氧化性
A238具腐蚀性、有毒、具氧化性
A239具腐蚀性、高毒、具氧化性
A240具腐蚀性、强氧化性
A241具腐蚀性、具氧化性
A242具腐蚀性、易燃低毒
A243具腐蚀性、可燃低毒
A244具腐蚀性和刺激性
A245具腐蚀性、对环境有害
A246具腐蚀性、对环境有害
附录B(提示的附录)
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常用安全措施短语
B01远离热源、火种,避免撞击、摩擦
B02远离热源、火种,严禁撞击、摩擦
B03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B04远离热源、火种,贮于阴凉通风处
B05避免接触火种、热源、氧化剂
B06避免接触火种、高热,防止阳光直射
B07贮于低温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
B08贮于低温干燥处,远离火种、热源
B09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
B10贮于通风干燥处,切忌受潮
B20密闭包装,并贮于干燥通风处
B21密闭包装,并贮于阴凉通风处
B22容器密封,避免震动、撞击
B23密封包装,不易大量贮存或久贮
B24密闭包装,切勿受潮,防止破损
B25密闭包装,避光保存,切勿受潮
B26密闭包装,不可与空气接触
B27避光保存,切勿受潮,防止破损
B31注意增加湿润剂
B32搬运时戴好钢瓶安全帽、防震橡皮圈
B33在氮中操作处置,切忌受潮
B34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B40按危险货物配装表分类划区储运
B41切忌与氧化剂等共储混运
B42应与氧气、压缩空气、氧化剂等分储
B43应与氧气、卤素、氧化剂等分储分运
B44切忌与易(可)燃物等共储混运
B45应与氧化剂、酸碱类等分储分运
B46切忌与氧化剂、酸类等共储混运
B47切忌与氧化剂、碱类等共储混运
B48应与还原剂、易(可)燃物等分
B49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分储
B50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储
B51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储
B52应与氧化剂、爆炸品等分储分运
B53应与H发泡剂、易(可)燃物等分储
B54切忌与卤素、酸类等共储混运
B55应与氧化剂、卤素等分储分运
B56应与还原剂、金属粉末等分储分运
B70注意个体防护,严禁身体直接接触
B71吸(食)入者迅速就医
B72用水彻底冲洗身体接触部位
B73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身体接触部位
B74身体直接接触者迅速就医
B75若皮肤或眼睛接触,用清水冲洗
B76若被冻伤,就医治疗
B77眼睛接触,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B78吸入,给输氧或作人工呼吸,就医
B79吸入中毒者,给吸亚硝酸异戊酯,就医
B80误食,饮温水,催吐,就医
B81误食,饮温水,催吐,洗胃,就医
B82误食,饮水,催吐,洗胃,导泄,就医
B83误食,给饮植物油,催吐,就医
B84误食,漱口,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B85误食,用5%硫代硫酸钠洗胃
B86误食,用1%硫代硫酸钠洗胃
B87误食,催吐,用碳酸氢钠溶液洗胃
B88误食,催吐,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肠
B89误食,立即用2%硫酸铜洗胃
B90误食,用硫酸钠溶液洗胃,导泄
B91误食,催吐,用高锰酸钾溶液洗胃
B92误食者,洗胃,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B93误食,用水漱口,无腐蚀症状者洗胃
B94误食,催吐,用1%碘化钾60ml灌胃
B95若皮肤接触,立刻涂抹2%的硝酸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