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办理家庭光伏发电
若您是广东省内(不含广州、深圳)供电部门抄表到户的用户,申请光伏并网所需资料如下:
1、低压居民家庭220/380伏申请并网所需资料 :1)客户身份证明资料 ;2)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用电地址权属证明资料;3)对于占用公共场地的项目,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
2、低压非居民家庭220/380伏和中压10/20千伏申请并网所需资料:1)项目业主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2)用电地址产权权属证明资料;3)项目业主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项目业主与用电客户主体不同还需提供省能源主管部门(省发改委电力处)出具的证明或意见、项目业主与提供光伏建设用地单位的合作协议(包括合同能源、屋顶租赁等)等。4)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还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注: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经核实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的复印件各1份。)具体资料以各地市要求为准。
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建议您可手机关注并绑定“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用电申请”>选择“光伏并网”业务类型,查看业务描述与办理流程>点击“办理”>填写基本信息后提交即可。
如有疑问,欢迎拨打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
根据目前政策及业务规则,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办理光伏并网所需资料如下:
1.居民报装光伏发电需要提供:
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表格由供电部门提供,如属广州用户无需提供该项资料)
②物业权属人身份证明材料;
③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④对于占用公共场地的项目,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
⑤银行账户资料:私人账号提供:①存折或银行借记卡;②银行开户人身份证。
对公账号提供:①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公章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或印鉴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法人身份证。
⑥如他人代办的,非用电户主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需明确授权委托的权限、限期、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双方签名、公司需加盖公章。
⑦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非居民的光伏发电报装所需资料如下:
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表格由供电部门提供,如属广州用户无需提供该项资料)
②物业权属人身份证明材料;
③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④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还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广州用户提供项目管理方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⑤对于占用公共场地的项目,还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或当地能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任意一种)。
⑥银行账户资料:
私人账号提供:(1)存折或银行借记卡;(2)银行开户人身份证。
对公账号提供:(1)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印鉴卡;(2)营业执照(副本);(3)法人身份证。
⑦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⑧如他人代办的,非用电户主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需明确授权委托的权限、限期、委托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双方签名、公司需加盖公章。
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
因不同城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资料请以工作人员告知为准或拨打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具体情况。
办理途径:您可以通过“南网在线”APP进行办理;
1.【原无电表】
从【首页】>【更多】>【业务办理】进入业务大厅,再点击【新能源并网】选择【10KV及以下分布式光伏并网】,点击“开始办理”>“新建用户账户”>填写用电地址>选择光伏并网类型>输入并网容量(广州客户无需输入并网容量)>>输入户主名称>输入经办人信息、手机号码并录入验证码>提交。
2.【原有电表】
从【首页】>【更多】>【业务办理】进入业务大厅,再点击【新能源并网】选择【10KV及以下分布式光伏并网】,点击“办理”>“已有用电账户”>选择需要并网的户号>选择光伏并网类型>输入并网容量(广州客户无需输入并网容量)>输入经办人信息、手机号码并录入验证码>提交。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想必很多人在申请户用光伏电站并网之前心中都有很多疑惑,电表怎么安装、到哪申请、需要哪些资料、合不合规定等等。今天为了消除大家的疑惑,澳华新能源小编就以江苏省宿迁市王先生安装的8KW光伏电站为例,为大家详细介绍户用光伏电站并网所需要准备的详细材料以及注意事项,不仅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还能节约很多时间成本。
户用光伏系统如下图所示,一般包含电池组件、并网逆变器、配电箱、支架、线缆。
个人分布式光伏并网所需材料: 分布式电源接入申请表(原件+3份复印件), 安装户电表的户号:在电费单上查看(写在申请表的上方), 安装户的委托书(原件+3份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即委托书上澳华的办理人)(原件+3份正反面复印件),安装户户主户口页(原件+3份复印件),安装户户主身份证(原件+3份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3份复印件)。
注意事项:安装户户口页上户主姓名、身份证上姓名、电表户号上姓名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包括有一个字不同,如王香桂与王香“贵”)都需要到村里以上政府单位开证明,同时盖有村里及以上政府的公章证明;如果安装户没有《集体土地使用证》,需要到乡镇以上政府开证明、盖章; 《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不允许有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到土地使用证的“核发机关”盖章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业主无法出示由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就是违法搭建。
一、前期勘察
携带专业设备对房屋露台进行勘察测量,结合业主的实际需求,确定光伏阳光房尺寸、排布、走线、结构、设计等。
二、制作光伏阳光房效果图及3D全景图
根据勘察情况及业主的需求,设计制作光伏阳光房效果图,与客户沟通确定并进行报价,签订安装合同。
三、办理光伏阳光房并网申请手续
到当地供电所办理并网申请手续,和户用光伏电站申请手续一样,可参考下图国网江苏电力公司的《居民客户分布式光伏并网业务办理告知书》:
另外需要提醒一下,有些地区在光伏阳光房施工前,一般还要到社区街道办进行零星工程备案,有些规模较大的物业管理处也可以进行零星工程备案办理。
图纸要求:
第一、图纸,那么必须先到房屋所在地的建筑主管部门进行建筑申报,房屋建设主管批准后。
第二、这类破坏结构的施工必须通过申报才能进行、消防安全设计等等。
第三、然后到物业办理施工手续,而且做钢结构还需要在楼板上做固定连接。
不管是做钢结构还是砖混,私自搭建阳光房属于违法行为,而且必然破坏露台现有的建筑层面,而且做钢结构还需要在楼板上做固定连接,必然破坏原有的防水结构。这类破坏结构的施工必须通过申报才能进行。
第一部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管理流程
补助目录申报流程图。即,你的项目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在线申报上去之后,在各个国家部委之间经过了怎样的审批流程。
资金拨付流程图。即国家补贴是怎么一层一层拨付下来的。
资金清算流程图
第二部分:发电企业填报流程
1流程图
2信息员培训报名
企业需提供信息填报人员的基本资料、工作经历,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邮箱renewable2020@126.com,信息中心将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信息员培训报名信息。
3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填报要求
1)企业信息员首先要提交企业用户注册信息,待平台管理员审核其注册信息后,企业信息员才能登录平台进行信息上报工作。
2)信息员在企业账号和信息员绑定后,首先补充完整企业信息,再填报项目信息。
3)填报时间要求:
①项目前期信息:新增发电项目、企业分布式项目、公共独立系统通过平台填报项目前期信息,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项目核准(备案)当天通过平台生成项目代码;已通过平台填报过核准(备案)信息的项目,需要补报项目前期,系统自动生成项目代码。
②项目核准(备案)信息:项目核准(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填报;
③月度建设信息:项目主体工程(四通一平)开工后的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填报上月建设信息;(注:风力发电项目和光伏电站项目需要纳入年度开发(实施)方案、并完成备案,方可填报后续建设运营信息。)
④项目并网申请受理信息:发电企业提出并网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填报并网申请信息,并在并网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填报并网验收信息;
⑤项目全部设备投产信息:项目全部发电设备投产后10个工作日内,项目单位通过信息平台填报投运信息;
⑥竣工验收信息:项目单位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填报竣工验收信息;
⑦项目运行信息:每月月底前(获知上月的结算电量值后)通过平台填报上月项目运行信息。
4)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省级电网企业在每月10个工作日内汇总投产信息后打包报送至信息平台。
4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信息上报
可再生能源项目企业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网发电后(填报完成并网受理情况表),方可申报电价附加补助目录。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需先纳入年度开发方案方可申报补助目录。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于公共屋顶光伏项目,还需提供物业、业主委员会或同一楼宇内全体业主的同意建设证明以及建筑物、设施的使用或租用协议;
4、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还需提供项目业主和电能使用方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
5、如为代办情况,还需项目业主出具《分布式电源并网业务授权委托书》;
6、银行卡复印件;
7、用电户能表照片、光伏安装的全景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
建设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有多人申请同一项目许可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确定被许可人。
1、地方项目申报。由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当地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汇总,并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申报文件及项目资金申请汇总表(见附3)报送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将有关项目申报材料及其电子文档报送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管理办公室(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409室,邮编:100037)。
2、中央项目,由中央部门对本部门项目进行汇总后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