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化验室有一些废甲苯,请问如何处理?
10箱这么多啊,建议还是让专业的公司回收吧,烧的时候肯定会有些蒸发出来,虽然是低毒,但是对人危害还是不小的,而且还污染空气。
一定要用烧的话,还要注意
1别吸入,因为有刺激性
2每次量别多,这类易燃物多了很危险
3注意选好场地,
等等等
还是别烧了吧,按理说,会产生大量大量的黑烟,因为含碳量很高,这么大量黑烟,小心环保部门找你,哈哈……你可以弄一小汤勺烧烧看,应该很多黑烟,看剧烈不,我没试过。。。
不可以,甲苯废液为有毒有害的化学性废物,直接倒入下水道会污染水源与环境,影响人类健康,因此原则上应限制直接倾倒入下水道。建议的处置方法:
按照危险化学品处理:将此类废液盛放于防渗漏的密闭容器内,交由与本单位签有合同的有资质的回收机构进行统一回收处理,并做好有关的交接登记工作,资料至少保存3年。消毒液可采用化学药品进行中和: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甲苯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这种废水属于难降解的,有生物毒性的废水,一般的考虑都是先采取强氧化的办法,比如说臭氧氧化,电解。芬顿等,提高生化性能,降解难分解的有机物,然后经过生物处理后,根据浓度情况选配后续深度处理工艺,可以考虑活性炭吸附或者超滤之类。
有机类实验废液的处理方法
注意事项
1).尽量回收溶剂,在对实验没有妨碍的情况下,把它反复使用
2).为了方便处理,其收集分类往往分为:a)可燃性物质b)难燃性物质c)含水废液d)固体物质等。
3).可溶于水的物质,容易成为水溶液流失。因此,回收时要加以注意。但是,对甲醇、乙醇及醋酸之类溶剂,能被细菌作用而易于分解。故对这类溶剂的稀溶液经,用大量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4).含重金属等的废液,将其有机质分解后,作无机类废液进行处理。
处理方法:
1).焚烧法
①将可燃性物质的废液,置于燃烧炉中燃烧。如果数量很少,可把它装入铁制或瓷制容器,选择室外安全的地方把它燃烧。点火时,取一长棒,在其一端扎上沾有油类的破布,或用木片等东西,站在上风方向进行点火燃烧。并且,必须监视至烧完为止。
②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可把它与可燃性物质混合燃烧,或者把它喷入配备有助燃器的焚烧炉中燃烧。对多氯联苯之类难于燃烧的物质,往往会排出一部份还未焚烧的物质,要加以注意。对含水的高浓度有机类废液,此法亦能进行焚烧。
③对由于燃烧而产生NO2
SO2
或HCl
之类有害气体的废液,必须用配备有洗涤器的焚烧炉燃烧。此时,必须用碱液洗涤燃烧废气,除去其中的有害气体。
④对固体物质亦可将其溶解于可燃性溶剂中然后使之燃烧。
2).溶剂萃取法
①对含水的低浓度废液,用与水不相混合的正己烷之类挥发性溶剂进行萃取,分离出溶剂层后,把它进行焚烧。再用吹入空气的方法,将水层中的溶剂吹出。
②对形成乳浊液之类的废液,不能用此法处理,要用焚烧法处理。
3).吸附法
用活性炭硅藻土矾土层片状织物聚丙烯聚酯片氨基甲酸乙酯泡沫塑料稻草屑及锯末之类能良好吸附溶剂的物质使其充分吸附后与吸附剂
一起焚烧
4).氧化分解法(参照含重金属有机类废液的处理方法)
在含水的低浓度有机类废液中,对其易氧化分解的废液,用H2O2
KMnO4
NaOCl
H2SO4+HNO3
HNO3+HClO4
H2SO4+HClO4
及废铬酸混合液等物质,将其氧化分解。然后,按上述无机类实验废液的处理方法加以处理。
5).水解法
对有机酸或无机酸的酯类,以及一部份有机磷化合物等容易发生水解的物质,可加入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钙,
在室温或加热下进行水解。水解后,若废液无毒害时,把它中和、稀释后,即可排放。如果含有有害物质时,用吸附等适当的方法加以处理。
6).生物化学处理法
用活性污泥之类东西并吹入空气进行处理。例如,对含有乙醇、乙酸、动植物性油脂、蛋白质及淀粉等的稀溶液,可用此法进行处理。
含一般有机溶剂的废液
一般有机溶剂是指醇类、酯类、有机酸酮及醚等由C、H、O
元素构成的物质。
对此类物质的废液中的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及可燃性物质的低浓度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处理。再者,废液中含有重金属时,要保管好焚烧残渣。但是,对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质(即通过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质),其稀溶液经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含石油动植物性油脂的废液
此类废液包括:苯、已烷、二甲苯、甲苯、煤油、轻油、重油、润滑油、切削油、机器油、动植物性油脂及液体和固体脂肪酸等物质的废液。
对其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对其难于燃烧的物质及低浓度的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或吸附法处理。对含机油之类的废液,含有重金属时,要保管好焚烧残渣。
文章来源:VOLAB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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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含“三苯”有机废气的方法主要有活性炭吸附法、催化燃烧法以及生物处理法3种。
催化燃烧法处理含“三苯”有机废气,是在含铅、钯等贵金属催化剂的作用下,在较低的温度下将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氧化变成二氧化碳、水。
这是一种在催化条件下、无明火的有机废气处理方法,可以处理各种有机废气。这种方法已经很成熟且已广为使用,适用于处理高浓度的有机废气,但是如果催化剂床层温度控制不好,有发生爆炸的危险。
催化燃烧应用
催化燃烧适用于含有可燃气体、蒸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净化,但对于含有大量尘粒、雾滴等有毒有害气体,容易引起催化床层的堵塞,使催化活性下降,从而降低净化效率。催化燃烧净化方法,几乎适用于所有排放烃类或有臭味化合物的工业生产过程。
由于废气的温度随时变化,如果催化剂不能适应一定范围内的温度变化,催化剂的性能就会下降,净化效率就会降低。因此,催化剂必须具备适应一定范围内的温度变化。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催化燃烧
1 责任划分:
1.1检测室负责人: 负责组织实验室的废液、废物的处理,对实验室的废液、废物的处理实施监督检查。
1.2 检测员:贯彻执行实验室废液、废物处理的规定
2 内容:
2.1 废液排放要求:废液排入地面水体和城市排水系统时,应符合《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中的规定和其他有关排放要求。
2.2 废液处理原则
2.2.1 处理方法主要有物理法、化学两种。
2.2.2 物理法是利用物理作用以分离水中的悬浮物。
2.2.3 化学法是利用化学反应的作用来处理废液中的溶解物质或胶物质。
2.2.4 结合药品检测工作的实际,药品是由不同的化学物质组成,使用不同化学试剂较多, 可使用化学方法有的放矢地加一定量的中和(或氧化还原)试剂净化废水。现具体论述如下:
2.3 废酸水处理方法:经过处理,控制PH值在6~9范围,使达到中性。
2.3.1 利用废碱水中和。
2.3.2 投入中和剂。
2.4 碱性废水的处理方法:经过处理,控制PH值在6~9范围,使达到中性。
2.4.1 利用废酸水中和。
2.4.2 投入中和剂。
2.5 有毒试剂废液处理方法:有毒废液可加入某些化学试剂或强酸碱,将其化学结构破坏后,注入下水道排除。
2.6 废物的处理方法:实验室的废物主要来源于药品和试剂的包装物玻瓶和纸箱;仪器设备维修、更换废弃部件;实验中破坏的样品和器具;常用下列处理方法:
2.6.1 对一般性的废物应贮于垃圾篓中,定期送往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2.6.2 对过期失效药品应集中浇煤(汽)油焚毁,以免人畜误食中毒。
2.6.3 实验室应设置废液桶和垃圾篓,标以醒目色标,让实验人员集中放置,不致造成污
染。
2.6.4 应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废液废物处理、做好处理登记。
1.检验科废水必须有人负责污水处理,检验部门产生的废水未经消毒,不能直接排入下水道。 。
2.有关人员根据每天的出水量,在设备的废料桶中放入足够的消毒片(取决于可用的1000 mg / L氯)。第二天处理污水,然后再打开。
3.将污水将污渍倒入专用的塑料桶中,根据数量放入消毒片(根据有效氯计算为1000mg / L),第二天进行处理。
检验科废水处理原则:
1.预防污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的排放和环境污染。严格消毒可能排放大量传染性病原体和被传染性病原体污染的污水的各种标本,并仅在达到相应的医院废水排放标准时才排放。
2.分类过程:尽可能收集含有特定化学毒物的废水。它将被单独对待。防止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集成排水系统
3.严格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必须分别收集,达到排放标准后再排放到综合废水系统中。
4,实施标准:医院综合污水应根据其污水排放方向和各种要求进行处理,只有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直接或间接排入不同水体的医院污水通常根据进水的功能要求执行第一级或第二级排放标准,这需要二级(生物)处理。除了含有致病菌和某些特殊污染物的医院污水外,城市污水中的医院污水一般与家庭污水相似,并且可以不经单独处理就排放,达到污水排放标准。就可以排放了。
5.确保安全:检查部门用于污水消毒的消毒剂尽可能安全可靠,操作简便,成本低廉,效率高。
6.加强管理:水资源循环利用可加强水质检查部门的水管理,以节约用水和减少污水排放,可用于水资源和条件恶劣的地方。
检验科废水如何处理:
1.含铅废液
分析方法定量分析使用原子吸收光谱法。
注意如果存在两种以上的重金属,则处理的最佳pH值会有所不同,因此请注意处理后的废液。含有大量有机物和氰化物的废液和络离子必须提前分解和去除。
2.原则上,应分别收集含有酸,碱和盐的废液。但是,如果没有问题,则可以将其中和或用于其他废液的处理。排放前,用水将稀释的溶液稀释至1%或更少。如果证明混合酸性废液和碱性废液并不危险,则可以将一种废液一点一点地添加到另一种废液中。用pH试纸检查,并将混合废液的pH设置为约7。用水稀释以将浓度降低到5%以下,然后直接排放。
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液污染主要是化学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另外还有放射性污染,化学性污染包括有机物污染和无机物污染。那么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做完化学实验怎么处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做完化学实验怎么处理
1、含铜废液的处理
实验用过的硫酸铜废液通过加适量铁粉回收金属铜,母液再经沉淀、过滤、稀释排放。
2、含汞废液的处理
排放标准:废液中汞的最高容许排放浓度为0.05mg/L(以Hg计)。
处理 方法 :硫化物共沉淀法:先将含汞盐的废液的pH值调至8-10,然后加入过量的Na2S,使其生成HgS沉淀。再加入FeS04(共沉淀剂),与过量的S2-生成FeS沉淀,将悬浮在水中难以沉淀的HgS微粒吸附共沉淀.然后静置、分离,再经离心、过滤,滤液的含汞量可降至0.05mg/L以下。
还原法:用铜屑、铁屑、锌粒、硼氢化钠等作还原剂,可以直接回收金属汞。
3、含镉废液的处理
氢氧化物沉淀法:在含镉的废液中投加石灰,调节pH值至10.5以上,充分搅拌后放置,使镉离子变为难溶的Cd(OH)2沉淀.分离沉淀,用双硫腙分光光度法检测滤液中的Cd离子后(降至0.1mg/L以下),将滤液中和至pH值约为7,然后排放。
离子交换法:利用Cd2+离子比水中 其它 离子与阳离子交换树脂有更强的结合力,优先交换.
4、含铅废液的处理
在废液中加入消石灰,调节至pH值大于11,使废液中的铅生成Pb(OH)2沉淀.然后加入Al2(S04)3(凝聚剂),将pH值降至7-8,则Pb(OH)2与Al(OH)3共沉淀,分离沉淀,达标后,排放废液。
5、含砷废液的处理
在含砷废液中加入FeCl3,使Fe/As达到50,然后用消石灰将废液的pH值控制在8-10。利用新生氢氧化物和砷的化合物共沉淀的吸附作用,除去废液中的砷。放置一夜,分离沉淀,达标后,排放废液。
6、含酚废液的处理
酚属剧毒类细胞原浆毒物,处理方法:低浓度的含酚废液可加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煮一下,使酚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如果是高浓度的含酚废液,可通过醋酸丁酯萃取,再加少量的氢氧化钠溶液反萃取,经调节pH值后进行蒸馏回收.处理后的废液排放。
7、综合废液处理
用酸、碱调节废液PH为3-4、加入铁粉,搅拌30min,然后用碱调节p H为9左右,继续搅拌10min,加入硫酸铝或碱式氯化铝混凝剂、进行混凝沉淀,上清液可直接排放,沉淀于废渣方式处理。
8、含铬废液的处理
含铬废液中加入还原剂,如硫酸亚铁、亚硫酸钠、铁屑,在酸性条件下将六价铬还原成三价铬,然后加入碱,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钙碳酸钠等,使三价格形成Cr(OH)3沉淀,清液可排放。沉淀干燥后可用焙烧法处理,使其与煤渣一起焙烧,处理后可填埋。
9、含氰废液的处理
低浓度废液可加入氢氧化钠调节PH为10以上,再加入高锰酸钾粉末(3%),使氰化物分解。若是高浓度的,可使用碱性氯化法处理,先用碱调至PH为10以上,加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经充分叫板,氢化物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氮气,放置24小时排放。含氰化物费也不得乱倒或与酸混合,生成挥发性氰化氢气体有剧毒。
10、三氯甲烷的回收
将三氯甲烷废液一次用水、浓硫酸(三氯甲烷量的十分之一)、纯水、盐酸羟胺溶液(0.5% AR)洗涤。用重蒸馏水洗涤两次,将洗好的三氯甲烷用污水氯化钙脱水,放置几天,过滤,蒸馏。蒸馏速度为每秒1~2滴,收集沸程为60~62摄氏度的馏出液(标框下),保存于棕色试剂瓶中(不可用橡胶塞)。
11、实验室废液处理注意事项
1).尽量回收溶剂,在对实验没有妨碍的情况下,把它反复使用
2).为了方便处理,其收集分类往往分为:a)可燃性物质b)难燃性物质c)
含水废液d)固体物质等。
3).可溶于水的物质,容易成为水溶液流失。因此,回收时要加以注意。但是,对甲醇、乙醇及醋酸之类溶剂,能被细菌作用而易于分解。故对这类溶剂的稀溶液经,用大量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4).含重金属等的废液,将其有机质分解后,作无机类废液进行处理。
12、生物实验室废液处理
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液污染主要是化学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另外还有放射性污染,化学性污染包括有机物污染和无机物污染。有机物污染主要是有机试剂污染和有机样品污染。在大多数情况下,实验室中的有机试剂并不直接参与发生反应,仅仅起溶剂作用,因此消耗的有机试剂以各种形式排放到周边的环境中,排放总量大致就相当于试剂的消耗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排放量十分可观。有机样品污染包括一些剧毒的有机样品,如农药、苯并(α)芘、黄曲霉毒素、亚硝胺等。无机物污染有强酸、强碱的污染,重金属污染,氰化物污染等。其中汞、砷、铅、镉、铬等重金属的毒性不仅强,且有在人体中有蓄积性。
生物性污染包括生物废弃物污染和生物细菌毒素污染。生物废弃物有检验实验室的标本,如血液、尿、粪便、痰液和呕吐物等检验用品,如实验器材、细菌培养基和细菌阳性标本等。生物实验室的通风设备设计不完善或实验过程个人安全保护漏洞,会使生物细菌毒素扩散传播,带来污染,甚至带来严重不良后果。2003年非典流行肆虐后,许多生物实验室加强对SAS病毒的研究,之后报道的非典感染者,多是科研工作者在实验室研究时被感染的。
实验室废物管理条例
一、实验室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气、废液、废固)物质,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残留物,放射性废弃物和实验动物尸体及器官。
二、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 ,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进行 废弃物处理原则和规定的
宣传、 教育 。
三、对三废(废气、废液、废固)处理的一般规定:
1 、废气
实验室应有符合通风要求的通风橱,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害废气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2 、废液
学校实验室废液是指主要 来 自化学性实验室、生化性实验室及物理性实验室,或校 内 实习场所等,所产出的各类废弃溶液。一般的实验室废液可分为: ①
有机溶剂废液(如甲苯、乙醇、冰乙酸、卤化有机溶剂废液等)② 无机溶剂废液(如重金属废液、含汞废液、废酸、废碱液等)。实验过程中,
不能随意将有害、有毒废液倒进 水槽及排水管道。 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检测其相容性, 按标签指示分门别类 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中,
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发生化学反应而爆炸 。每次倒入废液后须立即盖紧桶盖。特别是含重金属的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
3 、废渣、废固
不能随意掩埋、丢弃有害、有毒废渣、废固,须放入专门的收集桶中。 危险物品的空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弃用。
四、实验动物尸体存放、焚烧管理规定:
1 、活体动物实验后,不得将动物的尸体或器官随意丢弃,必须统一收集,集中冷冻存放,定期焚烧。
2、凡存放动物尸体的单位应认真填写登记记录,登记内容包括:存放单位,存放人姓名,存放时间,动物种类,数量,是否被污染,污染物类型及程度等。
3 、实验动物尸体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清理、消毒、焚烧,不得积压或在室内乱放。
五、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及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规定:
1 、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残渣或过期的剧毒物品由各实验室统一收存,妥善保管,报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2 、盛装、研磨、搅拌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工具必须固定,不得挪作他用或乱扔乱放,使用后的包装必须统一存放、处理。
3 、带有放射性的废弃物必须放入指定的具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封闭保存,报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六、过期固体药剂、浓度高的废试剂必须以原试剂瓶包装,需定期报设备资产管理处回收,不得随便掩埋或并入收集桶内处理。
七、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监督、检查有害、有毒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八、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须按规定设置收集桶,随时分级、分类收集有害、有毒废液、废固,定点存放,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保管。废液 /
废固收集桶的存放地点必须张贴危险警告牌、告示。
九、学校资产管理处负责监督、检查全校各院、系对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理工作和管理情况。
十、学校定期通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到各学院收集有害、有毒废弃物。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需按规定填写好由该单位提供的“废弃物记录、转移联单”。
十一、对违反规定,仍随意倾倒废液、抛弃废固的单位和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单位责任人和当时者相关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处分、罚款。
实验室废弃物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室废弃物污染危害环境,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实验方式,尽量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废弃物的产生,对可重复利用的实验室废弃物进行充分回收与合理利用。
第三条 校内产生实验室废弃物的实验室和相关人员,都应遵守本办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
第二章 实验室废弃物分类
第四条 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和实验室一般废弃物。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指的是由实验室产生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废弃物: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实验室一般废弃物指的是实验室产生的除危险废弃物以外的其它废弃物。
第五条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必须根据本办法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理实验室一般废弃物按环卫部门的要求定点存放,定期清理。
第六条 根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性质和特点,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化学危险废弃物:剧毒化学品及不明物、高危化学品、一般化学品、一般化学废液、被化学品污染的固体废物
(二)生物危险废弃物:经有害生物、化学毒品及放射性污染的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未经有害生物、化学毒品及放射品及放射性污染的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生物实验器材与耗材其它生物废液
(三)电离辐射危险废弃物:放射源、放射性废弃物、废弃放射性装置
(四)其它危险废弃物。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实行学校、二级单位和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八条 实验室技术安全办公室是实验室废弃物的校级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落实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的 规章制度
(二)负责产生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和实验项目的安全准入
(三)组织建立全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体系
(四)监督、检查全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五)协调处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报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委员会决策。
第九条 二级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二级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制定并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与处理规程、事故预防 措施 、事故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二)组织本单位实验室落实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场地和相应设施
(三)组织本单位实验室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
(四)监督、检查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第十条 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实验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落实本实验室的相关责任制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与处理规程、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二)建立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场地和相应设施
(三)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工作
(四)检查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 实验室废弃物的收集与存放
第十一条 二级单位和实验室不得将危险废弃物(含沾染危险废物的实验用具)混入生活垃圾和其他一般废物中存放不得将化学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及实验动物尸体等混合收集、存放、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实验室废弃物。
第十二条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必须分类收集与存放:
化学危险废弃物:
(一)化学废液按化学品性质和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分类进行收集,使用专用废液桶盛装,不能把不同类别或会发生异常反应的危险废弃物混放,化学废液收集时,必须进行相容性测试废液桶上须贴标签,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固体废弃物和瓶装废弃物和一般化学品先用专用塑料袋收集,再使用储物箱统一存放,储物箱上须贴标签,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剧毒化学品管理实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锁,双帐,双人领取,双人使用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剧毒废液和废弃物要明确标示,并严格按《重庆大学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管理规定》收集和存放
(四)一般化学品须在原瓶内存放,保持原有标签,必要时注明是废弃化学品
(五)一般化学废液通常分为一般有机物废液和无机物废液,应预先了解废液来源,分别收集和存放,不清楚废液来源和性质时禁止混放废液桶上应有明确标识。
生物危险废弃物:
(一)未经有害生物、化学毒品及放射性污染的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须用专用塑料密封袋密封,再放置专用冰室或冰箱冷冻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经有害生物、化学毒品及放射性污染的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须先进行消毒灭菌的废物,再用专用塑料密封袋密封,贴上有害生物废弃物标志,放置专用冰室或冰箱冷冻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生物实验器材与耗材:塑料制品应用特制的耐高压超薄塑料容器收集,定期灭菌后进行回收处理废弃的锐器(针头,小刀、金属和玻璃等)应使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统一回收处理
(四)其它生物废液,能进行消毒灭菌处理的,处理后确保无危害后按生活垃圾处理若不能进行消毒灭菌处理的,则用专用塑料袋分类收集,贴上有害生物废弃物标志,放置专用冰室或冰箱冷冻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
电离辐射危险废弃物:
(一)放射性废源、废液和废射线装置应该按国家有关标准做好分类、记录和标识,内容包括:种类、核素名称等。
(二)废放射源:单独收集,按国家环保局的相关要求密封收集,进行屏蔽和隔离处理存放地点有明显辐射警示标志,防火防盗,专人保管。
(三)放射性废弃物:
(1)长半衰期放射性废弃物和经环保部门检测认定为解控水平以上的短半衰期放射性废弃物,须经所在单位辐射防护小组审核并向环保部门递交处理申请,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2)经环保部门检测认定为解控水平以下的短半衰期放射性废弃物,可按一般废弃物处理
(3)液态放射性废弃物须经同环保部门聘请的专业人员进行固化后再进行处理。
(四)废弃放射装置:在报废前须经环保部门核准,请专业人员取出放射源,再同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 在具备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之前,二级单位和实验室务必保管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按以下要求存放:
(一)原则上要求二级单位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集中存放管理,保障临时存放设施的安全条件,保持通风,远离火源,避免高温、日晒、雨淋,避免不相容性危险废弃物近距离存放对不具备集中存放条件的二级单位,由实验室负责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临时存放于实验室内合适位置,不得存放于实验室楼道和学生实验的公共区间。
(二)在常温常压下易燃、易爆及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废弃物,由实验室负责进行必要的预处理,使之稳定后方能进行一般存放,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三)盛装液体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内须保留足够的空间,确保容器内的液体不能超过容器容积的75%。
(四)生物专用冰室或冰箱,不得放置其它物品,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第五章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
第十四条 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气,二级单位和实验室应根据其特性、产生量以及环保要求制定并实施相应处理措施,确认其有害物质浓度达到或低于国家要求的安全排放标准后才能排入大气。
第十五条 必须由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在具备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之前,二级单位和实验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弃物的扩散、流失、渗漏或者产生交叉污染。
第十七条 二级单位和实验室在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转移交接时,相关人员必须在场,并做好交接记录,填写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记录交相关单位存档
第十八条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费用由学校和二级单位共同承担。对于产生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项目,二级单位可收取一定的处理费用。
第六章 其它相关事项
第十九条 收集、存放和处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过程中受污染的场地、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继续使用。
第二十条 对收集、存放和处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检查、整改、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按《重庆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授权实验室技术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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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毒,或使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或有关部门所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
2、凡易燃、易爆、自燃物品或遇水致燃物品,均不得直接排放,如二硫化碳、叠氮汞、三硝基甲苯、三乙基铝、黄磷、金属钠等。
3、对排水管道有腐蚀性的物质,应使转化为非腐蚀性物质,如使硫酸转为硫酸钠或硫酸钙。
4、与水、空气不会发生激烈反应或形成有害物质。
5、不含病原体、致癌物、诱变物、致畸物,或使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或有关部门所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
6、放射性三废尤其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要求。
7、对化学性质极为活泼的物质,应先用适当的惰性材料加以稀释,再作相应的处理,如四氯化锡可用砂、土稀释,再按下节所述方法处理。
8、有些物质,无论是单质或化合物,均有较大的毒性,则应设法回收,不得排放,如汞及其盐类。详细的可以到水天蓝环保里面看有详细的解答
一、有机物类废水
以中学化学实验室现有的条件,较简便的金属回收方法是将金属离子以氢氧化物的形式沉淀分离。各种金属离子的排放形式:铬(重铬酸钾,硫酸铬);汞(氯化汞,氯化亚汞);铅(EDTA合铅(II));铜(EDTA合铜,硫酸铜),等等。其中,氯化汞和硫酸铬属于共同排放。总的来说,沉淀回收法的原理较为简单,可操作性也很强,对污染的消除效果相当不错。
酸或碱:对于含酸或碱类物质的废液,如浓度较大时,可利用废酸或废碱相互中和,再用pH试纸检验,若废液的pH值在5.8—8.6之间,如此废液中不含其它有害物质,则可加水稀释至含盐浓度在5% 以下排出。
铬:含铬废液中加入还原剂,如硫酸亚铁、亚硫酸钠、铁屑,在酸性条件下将六价铬还原成三价铬,然后加入碱,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钙碳酸钠等,使三价格形成Or(OH),沉淀,清液可排放。沉淀干燥后可用焙烧法处理,使其与煤渣一起焙烧,处理后可填埋。
汞:废液中汞的最高容许排放浓度为0.05mg/L(以Hg计)。可以采用硫化物共沉淀法:先将含汞盐的废液的pH值调至8—1O,然后加入过量的Na2S,使其生成Hgs沉淀。再加入FeSO(共沉淀剂),与过量的S:一生成FeS沉淀,将悬浮在水中难以沉淀的HgS微粒吸附共沉淀.然后静置、分离,再经离心、过滤滤液的含汞量可降至0.05mg/L以下。
氰化物:少量的含氰废液可加入NaOH调至pH=10以上。再加入几克高锰酸钾使CN一氧化分解。量大的含氰废液碱液氯化法处理,先用碱调至pH=10以上,再加人次氯酸钠或漂白粉,使CN一氧化成氰酸盐,并进一步分解为CO 和N 。放置24小时排放。或加入氢氧化钠使呈硷性后再倒入硫酸亚铁溶液中(按质量计算:1份硫酸亚铁对1份氢氧化钠),生成无毒的亚铁氢化钠再排人下水管道。含氰化物物质,也不得乱倒或与酸混合,生成挥发性氰化氢气体有剧毒。
砷:在含砷废液中加入FeCI~,使Fe/As达到5O,然后用消石灰将废液的pH值控制在8一lO。利用新生氢氧化物和砷的化合物共沉淀的吸附作用,除去废液中的砷。放置一夜,分离沉淀,达标后,排放废液。
镉:在含镉的废液中投加石灰,调节pH值至10.5以上,充分搅拌后放置,使镉离子变为难溶的Cd(OH):沉淀.分离沉淀,将滤液中和至pH值约为7,然后排放。
铅:在废液中加入消石灰,调节至pH值大于11,使废液中的铅生成Pb(OH) 沉淀.然后加入 (s0 ),(凝聚剂),将pH值降至7—8,则Pb(OH):与^J(OH),共沉淀,分离沉淀,达标后,排放废液。
重金属离子:最有效和最经济的方法是加碱或加Na2S把重金属离子变成难溶性的氢氧化物或硫化物而沉积下来,从而过滤分离,少量残渣可埋于地下。混合废液:互不作用的废液可用铁粉处理。调节废液PH3— 4,加入铁粉,搅拌半小时,用碱调节PH 9左右,搅拌1O分钟。加入高分子混凝剂(聚合氯化铝和聚合氧化铁)沉淀,清液可排放,沉淀物作为废渣处理。废酸碱可中和处理。
二、有机物类废水
对有机酸或元机酸的酯类,以及一部份有机磷化合物等容易发生水解的物质,可加入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钙,在室温或加热下进行水解。水解后,若废液无毒害时,把它中和、稀释后,即可排放。如果含有有害物质时,用吸附等适当的方法加以处理。如废液包括:苯、已烷、二甲苯、甲苯、煤油、轻油、重油、润滑油、切削油、机器油、动植物性油脂及液体和固体脂肪酸等物质的废液。对其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对其难于燃烧的物质及低浓度的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或吸附法处理。
三氯甲烷:将三氯甲烷废液一次用水、浓硫酸(三氯甲烷量的十分之一)、纯水、盐酸羟胺溶液(O.5% AR)洗涤。用重蒸馏水洗涤两次,将洗好的三氯甲烷用污水氯化钙脱水,放置几天,过滤,蒸馏。蒸馏速度为每秒l~2滴,收集沸程为6o一62摄氏度的馏出液(标框下),保存于棕色试剂瓶中(不可用橡胶塞)。CC14:反应式:Na2SO3+I2+H2O=Na2SO‘+2HI具体操作:在碘一CC1 溶液中加入Na2SO3,直至把I2转化为I一离子(检查:用淀粉试纸或淀粉溶液检查是否还存在有I2,然后转移到分液漏斗,加少量蒸馏水,振荡,分液(用AgN03,检查水样溶液是否有I2,若有黄色或白色沉淀,再用水洗涤ccl,溶液)。
酚:酚的处理主要有吸附法、萃取法、液膜分离法、扭捏及蒸馏气提法、生物法等,但对于实验室来说,以上的方法都不实用。低浓度含酚废液可加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使酚氧化水和二氧化碳。高浓度可使用丁酸乙脂萃取,在用少量氢氧化钠溶液反复萃取。调解PH后,进行重蒸馏,提纯后使用。或利用二氧化氯(C10:,强氧化消毒剂)水溶液进行苯酚废水处理,不仅方便、安全,操作也十分简单,直接将其按一定量加入废水中,搅拌均匀,维持一定的处理时间,即可达到良好的处理效果,不存在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