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二建光伏项目有哪些
1、山西大同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3000MW)
这是我国首个促进先进技术光伏产品应用的大规模太阳能光伏电站,是国家能源局“光伏领跑者”计划首个被批准的项目,总规划装机量3000MW,分三年实施。基地旨在规模化应用先进技术光伏产品,同时,示范基地将发展光伏发电、新能源与治理采煤沉陷区相结合,对于探索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进而推动资源型城市能源发展方式转变都有重要意义。
2、山西阳泉国家先进技术光伏发电基地(2200MW)
为推动国家光伏产业升级转型,引领电价下降,调整以煤电为主导的产业结构,阳泉市采煤沉陷区建设国家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总规划装机量2200MW,分两期实施,其中2016年一期建设1000兆瓦。根据基地规划总体布局,一期共分13个单体项目,其中光伏发电示范项目12个,平台项目1个。建设期截至2017年中,开发经营期为25年(不含建设期)。
3、宁夏(盐池)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电站(2000MW)
这是截止目前全球最大的单体光伏电站项目,总规划装机量2000MW,占地约6万亩。按照宁夏的光照条件,这一2000MW项目建成后,年平均上网电量289419万度。以该发电量计算,与火电相比,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01万吨。该示范区还将建设风、光、生物质、储能多元互补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绿色现代牧业养殖示范基地、绿色现代牧草种植示范基地、全球最大光伏旅游基地等项目。
近日,国家能源局再次下发《关于组织拟纳入国家第二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的通知》, 要求各省在12月15提前上报第二批新能源大基地的名单, 文件提出:
1)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的原则,以省为主体推动项目开发建设,项目按时建成后授牌“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
2)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积极协调给予土地、环保、金融、并网等政策支持。
3)上报项目应满足“四大要素”要求:一是不涉及生态红线;二是依托外送通道消纳的项目应基于在运、在建,或已核准输电通道,配套风电光伏装机规模与通道输电能力相匹配,并落实消纳市场;三是就近就网就负荷消纳的项目应在并网后能够实现高效利用;四是配套煤电灵活性改造、水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峰措施,与基地项目同步实施。
4)落实项目业主、用地、环评、并网消纳等条件,已核准(备案)且能够在2022年开工建设, 原则上能在2023年内建成并网,部分受外部条件制约的项目应能在2024年建成并网。 要统筹基地项目和配套电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5)单体项目规模不小于100 万千瓦,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光伏支架不低于1.5米,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双面组件;坚持联营优先、多能互补,鼓励煤电风光储联营, 在同一外送区域内有既有或规划内煤电、天然气发电项目的报送主体优先安排 ; 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式储能,最大化发挥储能效益。
6)并网后利用率低于 95%的项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利用率标准,组织开发企业签订承诺书,项目建成后按承诺利用率保障消纳。
项目与条件:
国家统筹、省负总责,以省为主体推动项目开发建设 ;单体项目规模不小于100 万千瓦 ,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光伏支架不低于1.5米, 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双面组件 。
规模与进度:
我们预计, “十四五”期间,大基地新增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将超过4亿千瓦 ;此前第一批1亿千万大基地项目,已开工超46GW;此次第二批要求原则上2023年内建成并网,部分项目在2024年建成并网。
配套与消纳:
重点强调 新能源建设要落实相关配套与消纳措施 ,提出就近就网就负荷消纳的项目应在并网后能够实现高效利用;配套煤电灵活性改造、水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峰措施,与基地项目同步实施;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式储能,最大化发挥储能效益;并承诺利用率保障消纳。
我们认为:
大基地项目将为“十四五”期间新能源装机贡献主要增量,此次推进节奏和规模持续超预期,将成为我国新能源需求的重要保障。此外,伴随新能源装机规模的持续提升,我国将构建适应新能源消纳的电力市场建设,新能源消纳市场、绿电交易机制将逐步建立,新能源消纳将实现由保障性收购为主的计划模式向以市场化交易主导的市场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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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泉国家先进技术光伏发电基地(220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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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盐池)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电站(200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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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泰光伏发电示范基地(200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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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格里沙漠太阳能发公园(1547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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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奥运廊道领跑者项目(150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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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海光伏领跑技术基地(130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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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芮城光伏领跑技术基地(102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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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光伏发电示范基地(100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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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羊峡大坝太阳能公园(850MW)
广西兴宾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00MW)
中国格尔木太阳能公园(200MW)
昆明石林太阳能光伏并网实验示范电站(166MW)
安徽省淮南水上漂浮式光伏发电站(150MW)
甘肃敦煌熔盐塔式光热电站(100-110MW)
浙江宁波海曙大路村屋顶光伏项目(13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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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家队的进场,各地掀起一股光伏项目开发的热潮!随着2020年9月“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的确定,这股热潮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详见:《地方政府与光伏企业签署的42GW开发协议!》)
根据各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上的数据,广东、湖北、江西、山东、河北、内蒙等地的光伏项目备案量,均超过10GW。以江西省为例,1月底,江西省发改委公布了本省1MW以上备案项目名单,申请备案总规模超过34GW,进入省规划项目库的就有27GW以上!(详见:《27GW光伏项目进入江西省规划论证项目库!》)因此,有从业人员坦言:这波地面电站开发的热度,相对于2017年的那波,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不过,那波是民企抢屋顶,这波是央企抢土地!然而,对于光伏项目,从完成备案到项目开工,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一、光伏是唯一采用“备案制”管理的能源项目
无论是煤电项目,还是风电项目,能源项目投资管理,一般都采用核准制;而光伏项目,自从2014年开始,由“核准制”变为“备案制”。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最大。
1、核准制
项目手续前置,需要办理好全部的项目手续,包括省土地批复、省电网的接入批复、环保批复等等,全部手续文件齐备之后,发改委才会给核准文件。
2、备案制
项目手续后置,只需要提供项目的基本信息、基本技术方案等基础信息即可完成备案,完成备案之后再去办理土地批复、接入批复、环保批复等支持性文件。
完成核准的项目,由于各种手续齐全,不出意外基本可以落地;而完成备案的项目,经常在办理后续手续的时候遇到困难,导致项目落地率低。
土地、接入,是平价上网项目面临的最大的两个问题。
二、稀缺的土地,是决定项目落地的第一要素!
1、一块土地被多次备案
多位前期开发人员坦言:当前项目开发过程中,最关键的是要拿到土地资源!
土地资源有多紧张呢?
某省的开发人员介绍,该省几乎每个县,都有好几个集团的人在开发。打个比方“一块土地,基本上是树上骑个猴、地上七个猴!”我要派人天天去政府守着,一天不去,估计地就没有了!
另一名开发人员介绍:一块地,我们已经完成了备案,但后期又有两家公司拿这块地做了备案。我们一看这种情况,就先把土地租金的定金支付给当地村民,签署了正式的合同,这就算把地拿到手了,其他两家完成备案也是白搭。
以广东省为例,作为全国第一用电大省,广东省有巨大的用电需求,肯定不存在限电的问题;而且,广东省煤电基准价高,资源也还可以,平价上网项目收益好,因此格外受到投资企业的青睐!2019年、2020年的两批平价上网项目中,广东省分别为2.38GW、10.89GW,总量居于全国首位。
然而,作为经济最发达的省份,土地是广东省的稀缺资源!按照广东发改委要求,前两批项目,都获得了省电网公司的接入批复。然而,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很多项目出现土地不够用规模打折,甚至由于土地性质原因完全无地可用的局面。据介绍,广东前两批平价上网项目,目前可能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项目,落实了土地。
“现在,广东省电网要求拿到土地落地文件,才给接入系统批复”广东某项目开发人员介绍“土地落地文件,至少是已经预付土地租金的证明文件”。
按照光伏项目常规的开发流程,都是项目各种手续办齐全之后,确定项目要开工,再支付土地租金。然而,现在这种模式很容易被“翘单”。
比如,某企业跟某村集体签署了土地租赁意向书之后,就去办理各项手续文件;电网接入都办好了,准备开工时,发现另外一家投资企业已经将土地租金的预付款付了,并签署了正式的租赁合同!第一家投资企业前期所有的投入,都打了水漂!
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一块地被多家企业拿去备案!备案规模的统计数据看似很大,而最终能落地的,只有一家。
2、不断被推高的土地租金和路条费
一块地好几家抢,所有者“待价而沽”心理浓厚。土地租金的行情也不断上涨,相对于一年前,几乎翻了一番。土地租金、青苗补偿两项加起来,要超过2000元/亩。
除了土地租金看涨之外,另一个大幅上涨的就是“路条费”!
受疫情影响,电力央企在国外开拓业务难度加大,加大了国内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力度,开发任务都很重,甚至一些原来做火电项目的人都转行来做新能源开发。然而,新能源项目的投资风险点、财务测算和传统火电完全不同,这些人未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而且有传统电力的思维惯性,为了完成任务,出手都很大方。
“之前,广东的光伏项目开发市场一直非常理性。去年年初,项目开发前期费用才5~7分/W。但受一些央企开发人员抢项目的影响,很多路条方死灰复燃,漫天要价。现在一些条件特别好的项目,已经涨到两毛甚至更高。”某项目开发人员介绍,“您要呼吁一下理性开发,不要让路条方把市场搞乱了。一些央企开发人员高价开出去,最后总部算不过帐,收益率达不到,完成的任务越多,未来被人巡查审计的风险越大!如果项目最终完不成,也会引发信誉危机,破坏契约精神。”
3、虚报的项目规模
某项目开发人员介绍:平价上网项目都是100MW级别的,需要两三千亩地,涉及范围非常大。
而如此大范围的土地里面,往往有一部分土地由于各种原因,如土地性质、建设条件等不能被利用。如果前期开发过程中,如果不到项目现场大致跑一遍,不到各相关部门认真核实,可利用面积很容易高估。
另一方面,为了完成集团任务,让数据看起来好看,数据往往被人为放大。比如,能干100MW的项目,往往报成200MW、300MW,这会给后期的工作造成很多困难。然而,项目开发、项目实施往往是两批人,开发人员把任务完成了,哪管后期落地的困难!一些备案成200MW、300MW的项目,可能最后连100MW都干不成。
4、“集散式”光伏项目
“我们集团需要大项目,但现在大块的土地太难找,土地资源这么珍贵,一些小块土地也不得不利用起来。”有开发人员介绍,“我们在做一些“集散式”项目。就是在一些小块的零散土地上,建设一些6MW以内的项目。在一个县域内,做十几个这样的小项目凑成一个较大的规模。”
三、接入与送出,短期困境,但未来可期
对于平价上网项目,除了土地之外,另一大限制因素一定是接入。
1、可建设规模与物理接入条件不匹配
在一些地区,土地可建设规模和物理接入条件不匹配的矛盾,非常突出!
有开发人员介绍,“我们选中一块非常好的土地,面积大,施工条件好,就是周边30公里以内没有可接入的变电站!我们场地附近还有其他企业也遇到类似的问题。”
对于这一问题,解决方案一般有两个:
一是等电网的配套工程,但周期会比较差,估计要两年以上。
二是几家投资企业筹资建设,费用按接入规模分摊。这种方式落地时间最快,西部很多省份的光伏基地都采用了这种方式
“现在,我们在相邻的投资企业商量,是否可以合资建设一个220kV的升压变电站,一起送出”上述开发人员说,“但这会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我们需要等省级电网的意见,但项目今年应该是没办法落地了。”
当前,国家政策明确送出线路必须由电网建设,升压变电站是可以投资企业自建后由电网回购?虽然西部省份有投资企业筹资自建的案例,但大多数中东部省份还未出现这种情况,很多省电网公司对此事的态度也比较模糊。
2、接入问题预期未来会逐渐得到解决
2020年,一些新规划了GW级的大型光伏基地,同样面临附近接入资源不足的困境。据了解,国家电网积极参与到“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基地的相关规划工作中,一般当地政府规划了发电基地,电网公司都会配合做对应的送出规划。
2021年1月27日,国家电网辛保安在“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中表示: 未来5年,国家电网公司将年均投入超过700亿美元 ,推动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2020年,国家电网新增固定资产投资4600亿元。其中,最大的一块就是特高压投资1811亿元,约占总投资的40%。2020年,蒙西—晋中、驻马店—南阳特高压工程有序推进,青海—河南 800千伏直流工程、张北—雄安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相继贯通,解决了一大批新能源项目的接入、送出问题!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年初开工,安徽绩溪抽水蓄能电站6台机组年底全部并网。
“我们去市里做项目开发的时候,市领导直接让我们在基地范围内选地,这样不需要担心送出问题”某企业开发人员介绍到。“十三五”末期,新能源项目的接入、送出问题十分突出,成为限制规模发展的卡脖子问题,预期在“十四五”期间会逐步得到解决。然而,由于电网规划、招标、建设等流程,新建的常规电压等级的送出工程一般要两年以上,特高压则需要更长的时间。
解决接入与送出,未来可期,但需要时间。
四、困境中突围
当补贴不再是光伏项目限制因素时,土地和接入成为发展的主要矛盾,而接入之后还将面临消纳的问题。
对于光伏项目,完成备案仅仅是一个开始,从备案到并网,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然而,“碳达峰、碳中和”的顶层设计不会变,电力企业们能源转型、投资光伏等新能源的决心与目标不会变!“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光伏行业就是在不断解决各种问题中,突出重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