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分布式光伏市场发展的因素有哪些?
您好,PVtrade帮您回答:
1、分布式光伏模式问题
针对国内分布式光伏推广困难的现状。有两种观点想破局。一种是提高电价;一种是所有光伏发电都采用并网模式,国家全部收购。两种模式虽然都可以推动分布式光伏发展,但两种模式都必须牺牲利益。
提高电价,社会上肯定不同意,也不能保证提高电价就能促使人们积极拥抱光伏;全部发电都进行并网模式,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的模式,在现阶段可能不是很现实,在未来可能会随着脱硫煤电价的走高,可以实现。
2、融资问题
光伏产业的融资问题由来已久,至于说为什么会有融资困难的问题,不做过多的解释。如今,各大银行和投资机构都持观望阶段,政府也没有相关的政策出来。从武汉缔捷了解到的情况得知除了国开行以外,其他商业银行也仅停留在与分布式电站的接洽阶段。国开行也尚未向国家级分布式光伏示范区中的任何一家发放贷款。
融资难,导致很多光伏项目难以开动,特别是针对一些私人企业的光伏项目。虽然现在也出现了一些融资创新手段,比如众筹模式、地方政府先期投入引导资金外,尝试建立产业基金外,吸引私募基金、公募基金和外资模式、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正牵头成立国内首个分布式光伏启动基金等方法。但企业依然在犹豫。对于企业和对于投资方来说回收困难依然是矛盾点。
3、家庭式以及私人屋顶安装困难
由于光伏发电的能量密度天生受限,好地方就那么多,抢完了就没有了,只能退而求其次,所以可以说,好的西部电站是个稀缺资源,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市场就是这样,抢完了西部资源,然后盯住中东部地区的国有企业和大型建筑。好的屋顶就那么多,如果都抢完了,就不做了吗?
如何发展家庭式私人屋顶光伏才是光伏企业能长久发展下去。就好像现在大型屋顶光伏是红海阶段,而家庭式光伏电站是蓝海。不过因为种种原因,家庭式光伏电站发展缓慢。还需要时间积累。
4、产业升级问题
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产业升级。经历了光伏寒冬之后,国内光伏制造型企业纷纷倒闭,但根本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盲目生产。光伏产业要想得到长足的发展,必须在经历过阵痛之后,转变发展模式,在制造型企业中淘汰一批实力不济的公司,然后在服务型领域出现一批新公司。专业做光伏建筑一体化,各司其职,才能良性发展。
诚然,阻碍光伏发展的因素很多,国内光伏产业在发展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出现。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光伏产业会越来越好。
山东庆云农商银行光伏按揭贷款
2016年,庆云农商银行面向个人(家庭)或企业推出了用于购买整套光伏分布式电站设备的“幸福阳光”光伏按揭贷款。
“光伏贷”的借款人须以发电入网收入账户作为还款主要来源,并以此进行质押担保。对于贷款期限,该行针对不同的客户类型提出了两种方案,商业类客户最长不超过5年,而贫困类客户则放宽到了10年。“光伏贷”对借款人还有一定的利息优惠,并且还款灵活,可选择按季等额本息或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
山东淄博邮储银行“光伏小额贷”
邮储银行淄博分行结合辖内实际,主动联合沂源县财政局、扶贫办等政府部门,创新开发了“光伏发电扶贫惠农小额贷款”产品,并在沂源县进行首批试点。
邮储银行负责对有购机需求的贫困户进行资金支持,并在贷款额度、产品利率、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财政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出资建立贷款担保基金,为扶贫贷款进行补充担保;扶贫办则负责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并协助邮储银行进行客户调查,畅通沟通机制。
河南省“清洁贷款”
贷款对象: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中资企业或中资控股企业(即“项目业主”)。
贷款额度:项目申请贷款一般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重大项目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原则上最高不超过总投资的35%)。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于公益性显著、投资回收期长的项目,可适当延长至5年。
贷款利率:在同期人民银行指导利率基础上下浮15%。
江苏银行“光伏贷”
贷款对象:投资建设和经营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法人,既可以是项目公司,也可以是项目公司的主要控股股东。在综合考虑上网条件、工程造价、股东实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我行择优重点支持并网型晶硅光伏发电项目及分布式电站。
金额:应根据借款人项目总投资、自有资金金额、实际融资需求量及已落实可用于还款的现金流确定,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覆盖额度高;
期限:原则上贷款期限不超过八年(含建设期),覆盖期限长;
利率:应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风险程度及借款人对我行的综合贡献水平适当浮动确定(较同类贷款项目综合成本下调2%,维持8%左右)。
担保:光伏发电项目贷款应采取我行认可的担保方式,可以是抵押、保证和质押担保方式的多种组合,我行创新了以收费权和光伏发电设备分别质押和抵押的担保方式。
还款:光伏发电项目贷款应根据贷款对应的光伏电站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合理确定还款计划,同时接受借款人利用其他收入来源(如财政补助资金等)偿还贷款本息。
上海市“阳光贷”
贷款对象:在上海注册的中小企业在本市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就近开发利用为主)。
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为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的70%,单个公司担保贷款余额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
贷款期限:分为1年期、3年期和5年期项目贷款,企业可以自由选择。
贷款利率:银行贷款利率原则上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视项目情况最高浮动不超过15%),担保公司按照1%的年费率收取担保费。
浙江诸暨农商银行“光伏贷”
贷款对象:辖内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发放专项贷款,用于支付分布式光伏电站成套设备费用。
贷款额度:个人客户贷款额度为20万元,企业用户不超过300万元,可采用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浙江海宁农商银行“光伏贷”
产品概述:光伏“分期宝”是指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贷款行)向海宁区域内用于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的个人及企业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适用对象:海宁市范围内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融资需求在规定额度内、信用良好的个人及企业客户。
贷款额度:原则上个人客户贷款额度控制20万元以下(含),企业客户贷款额度控制10-500万元,但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光伏分布式发电站建设资金总额,具体依据借款人收入来源配比。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实际还贷能力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一般控制在五年,最长不得超过十年。
贷款利率:根据本行利率定价办法执行,相比传统融资利率有较大优惠。
还款方式:采用按揭还款方式。
浙江龙游县“幸福金顶”小额贷款
该贷款由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自然人向信用社申请,用于购置光伏发电设备;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光伏发电设备投入及电费销售收入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与合作的光伏发电设备安装、销售公司协商确定,给予最大优惠;贷款方式采用信用方式,借款人承诺以本人并网电费销售收入作为还款保证。
浙江磐安县农信联社“光富贷”
“光富贷”的支持对象是我县范围a内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农户和企业,用途为购买光伏电站设备。该贷款具有贷款期限长、免担保、利率低等特点,农户贷款最高20万元,企业贷款最高20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10年。低收入农户还可享受基准利率及财政最高13500元的补助和全额贴息。
浙江桐乡农商银行“绿能贷”
桐乡农商银行于今年年初推出创新产品:光伏“绿能贷”。用户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费用可通过“绿能贷”全额解决。安装后,用户通过光伏发电产生的电可就近并网就近转换,既有效解决电力在升压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又能减少污染物排放,节约能源绿色环保。预计每户用户年均发电3000千瓦时左右,全额销售给国家电网有了收入,每年还能获固定补贴。
浙江玉环农村合作银行“光伏贷”
主要针对玉环县域范围内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融资需求在规定额度内、信用良好的个人及企业客户,用于支付分布式光伏电站成套设备费用,客户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费用可全额通过“光伏贷”解决。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企业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
农行江西分行“金穗光伏贷”
农行推出的“金穗光伏贷”产品,贷款最高可达10万元,可采取信用和担保方式。在于引入“政府增信”机制后,对采用“政府风险补偿基金+贷款对象”方式放贷的,不仅贷款期限可以延长到10年,而且在5年的贷款宽限期内,政府给予贷款贴息,极大地减轻贫困农户的贷款负担。
安徽霍邱县光伏小额扶贫贷款
贷款对象:在县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并已确定为光伏扶贫对象,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
贷款期限:光伏扶贫小额贷款最长期限三年,分别按3:3:4比例分年偿还;利率及贴息按相关规定执行。
安徽阜南农商银行光伏扶贫贷款
阜南农村商业银行在阜南县全县12个乡(镇)开展对乡镇认可的5000家贫困户贷款支持安装3K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该项光伏产业扶贫贷款利率不上浮,按同档次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每户最高限额8000元信用或保证贷款。
10GW是指全年带补贴的、需要指标的分布式光伏: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其实还好。鉴于目前商业分布式屋顶项目大部分是6MW以下,现在就是要解决自发自用的比例要保持在50%以上。
1、医院
医院作为能源消耗较高的公共服务机构,在未来的节能减排和降耗工作中面临很大的压力,积极探索绿色医院建设及发展模式,促进绿色建筑理念及节能降耗技术的科学运用尤为重要。
2、学校
学校天然具备安装光伏电站的优势:① 电站建在学校屋顶,相当于一个大的科普基地;② 学校拥有较广阔的屋顶,结构好,用电量稳定;③ 学校运营稳定,产权清晰,融资相对容易。
3、通信基站
通信基站数量多,分布范围广,而且必须保证一天24小时不断电。在没有接入分布式光伏,一旦遇到停电的情况,工作人员需要启动柴油发电机来保证临时供电,运维成本较高,如果加上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无论从实用性还是经济性方面,都具有极高的安装价值。
4、高速公路(非路面)
据悉,截至2020年底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过15万公里,光伏+高速公路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譬如山东、河北、湖北、江苏、浙江都有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的空间资源,实现了光伏发电、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道路养护的有机融合的案例。将高速公路作为光伏发电的新载体,引领了光伏产业的新潮流,打造了绿色高速的新形象,为后来的智慧公路做了很好的铺垫。光伏一般安装在高速公路的服务区、道路中间或两旁、隧道处或者直铺在公路上。
5、水厂(污水处理/净水厂)
根据住建部公布2020年4月的数据显示,全国累计超过4300座污水处理厂和5000座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和自来水厂有着大面积的水处理水池,另外,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年均耗电量比较大,安装光伏后有很大的经济效益;光伏发电项目利用污水处理厂的屋顶、沉淀池、生化池和接触池等处在其上面加装太阳能光伏板有着得天独厚的空间优势。另外,多数污水厂是地方国有企业,业务持续性有保障。
6、车棚/停车场
光伏车棚是一种与建筑相结合最为简易可行的方式,光伏车棚具备遮阳挡雨、吸热性好,还可实现光(储)充一体,为新能源汽车、电瓶车提供清洁能源,在工业园区、商业区、医院、学校等有着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7、光伏办公楼/商场/酒店/超市
办公楼和商场有制冷/热、电梯、灯光等很多用电设备,属于高能耗场所,有些屋面比较宽裕。光伏板在屋顶可以起到隔热的效果,在夏天可以减少空调的耗电。
8、光伏仓储/物流
仓储物流中心的自动分拣系统、配送系统、仓储温度控制系统等均需充足的电量供应。而仓储物流中心拥有面积较大的屋顶资源,非常适合安装分布式光伏系统。二者结合,将打造出绿色、智能的仓储物流基地。
9、工业厂房/园区
工业厂房是应用最广泛的、也是最多的工商业项目,工业厂房安装光伏电站可以利用闲置屋顶,盘活固定资产,节约峰值电费,余电上网增加企业收益,还可以促进节能减排,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随着被称作史上最严光伏政策“5·31”新政的出台,近年来高速发展的光伏行业出现“降温”。面对新建规模严控、补贴下调等政策,15家A股光伏企业发布的2018年半年业绩报告预告显示,近一半企业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光伏行业去补贴化将成主流,行业洗牌在即,不少光伏企业开始谋转变求生存。
6月后光伏不再进行补贴
据前瞻产业园产业研究院发布的《光伏行业投融资前景与战略分析报告》数据显示,在产业层面,上半年抢装不如预期,1-5月组件价格基本处于持续下降状态,尤其是“5·31”新政后,组件价格甚至跌破2元/瓦,半年降幅达到近30%。多家组件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中小企业更加明显。
从光伏上游企业来看,“5·31”新政后,国内多家硅料厂开始停产检修,总计超过10家,同时硅料价格跌幅也进一步加快
硅片方面,上半年一些多晶硅片企业受制于设备、资金等因素,陆续停产或破产,6月以来有加速趋势,而且硅片价格持续下降,平均每月下降0.3元/片。
去年有半数以上企业净利润下滑,今年一季度又有13家继续下滑。其中,组件企业形势尤为严峻,净利润率降至1%以下,部分企业甚至出现亏损,光伏行业已经进入了“微利”时代。
光伏海外市场前景广阔
实际上,光伏行业去补贴是必由之路。如果去年底存量130GW未进目录的光伏项目全部进目录,则每年补贴需求为700亿元以上。到2020年平价上网到来之前,增量项目大概需要160亿元的补贴。这样算来,平价上网之前,中国光伏行业每年需要超800亿元的补贴。面对国内市场的低迷,不少骨干企业已加速开拓国外市场,部分光伏企业海外市场已占自身出货量的70%以上。
“跑步”进入平价上网时代
与此同时,光伏企业想要继续谋求发展,就必须快速转变发展思路、迎难而上,“跑步”进入平价上网时代。未来光伏行业发展的重点在于“降本增效”。会在逆变器内部大量使用自制件,降低生产成本,为投资商提供性价比更高的产品。目前很多企业都在推广半片组件等高效产品,在增加一定设备投入的同时,明显提高发电效率,从而在降本和增效之间取得平衡,技术的进步,能够早日实现平价上网。
此外,新政严控光伏新增规模也并非一刀切。新政的出台不是为了控制光伏规模发展,对于先进技术、高质量产品、不需要国家补贴的电站项目“是留了口子的”。
在光伏企业看来,下一阶段,分布式光伏仍是行业发展重点。目前我国已有12个省市提供地方性补贴,个别地区盛市、县补贴叠加最高可达0.75元/千瓦时,仍可以开展户用光伏项目,下一步将把资源聚焦在收益较高的地区。下半年常规户用光伏市场整体会有下降,重点开发有地方补贴的城市,以及一些小型工商业项目。
分布式装机呈现出多样化发展态势
目前,我国分布式装机占比已经从去年的30%增长到今年上半年的接近50%,并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态势。未来,随着分布式电源市朝交易的推广,将会促进更多商业模式的创新。我国光伏行业从过去追求速度和规模转向高质量和高效率方面,这对光伏行业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比集中式电站,补贴强度更高的分布式光伏面临的补贴退坡压力更大,未来分布式光伏发展将逐步由“补贴驱动”发展为“配额驱动”,最终过渡到“完全市场驱动”。
优化光伏发展环境
对此,光伏企业对优化行业环境也有所期待。在成本问题上,光伏电站建设的非技术性成本已占总投资成本的20%以上,包括土地成本、财务成本和并网成本,希望政策制定者加强落实、创新手段,切实降低光伏电站建设的非技术成本。而“融资难”问题上,要形成规范成熟的融资体系,来保障光伏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光伏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下一步将着力优化光伏发电的发展环境,通过开展光伏发展专项监管工作,建立市撤境监测评价机制,出台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投资经营负担政策文件等,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引导企业理性投资,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制约光伏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光伏发电的发展政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市锄制。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新能源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隆基绿能(601012)、晶澳科技(002459)、金风科技(002202)、三峡能源(600905)、晶科科技(601778)、长江电力(600900)和中国中车(601766)等。
本文核心内容:新能源行业市场规模、新能源行业发展现状、新能源行业竞争格局、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
行业概况
1、定义
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一般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可系统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含了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一般地说,常规能源是指技术上比较成熟且已被大规模利用的能源,而新能源则通常是指尚未大规模利用、正在积极研究开发的能源。新能源主要包括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新能源行业被归入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国统局代码D44)中的电力生产(D441),包含的统计4级代码有D4413(水力发电)、D4415(风力发电)、D4416(太阳能发电)、D4417(生物质能发电)、D4418(其他电力生产)。
2、产业链剖析
新能源行业上游产业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水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制造商,以及太阳能、光伏、水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组件及零部件制造商。其中:新能源发电设备制造主要包括太阳能发电设备和风力发电机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等,目前这一领域领先的上市企业有特变电工(600089)、迈为股份(300751)和中国中车(601766)等组件及零部件制造主要包括电力和光伏组件、太阳电池芯片、太阳电池组件、太阳能供电电源、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目前这一领域领先的上市企业有晶澳科技(002459)、天合光能(688599)和通威股份(600438)等。
新能源行业中游作为整条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主要包含氢能、光伏发电、风电和水电等能源供应商该领域目前的代表上市企业有隆基绿能(601012)、金风科技(002202)、三峡能源(600905)和长江电力(600900)等
新能源行业的下游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加氢站、充电桩和输变电等公共及个人应用领域。目前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有比亚迪(002594)、上汽集团(600104)、广汽集团(601238)、东风汽车(600006)和北汽蓝谷(600773)等加氢站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蓝科高新(601798)、上海电气(601727)和美锦能源(000723)等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有特锐德(300001)、国电南瑞(600406)和万马股份(002276)等输变电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长缆科技(002897)、金杯电工(002553)和平高电气(600312)等。
我国新能源行业具体产业链布局如下图: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处在突飞猛进阶段
新能源行业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十五”规划至“十四五”规划期间,国家对新能源行业的支持政策经历了从“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到“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再到“加快壮大新能源产业成为新的发展方向”的变化。
“十五”计划(2001-2005年)时期,国家层面提出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迅速发展从“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开始,规划提出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原则,在继续加快小型水电和农网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适宜村镇、农户使用的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国家层面提出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至“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合理把握新能源发展节奏,着力消化存量,优化发展增量,新建大型基地或项目应提前落实市场空间到“十四五”时期,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家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和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等方面,对我国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全面指引。
行业政策背景:政策加持,行业发展迅速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都陆续印发了支持、规范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政策,内容涉及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技术路线、产地建设规范、安全运行规范、能源发展机制和标杆上网电价等内容,2014-2022年6月,我国新能源行业重点政策及政策解读汇总如下:
注:查询时间截至2022年6月20日,下同。
行业发展现状
1、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逐年上升
2017-2021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21年,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2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7.10%。其中,水电装机3.91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36亿千瓦)、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6亿千瓦、核能发电装机0.5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38亿千瓦。
2、新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
2017-2021年新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2021年,全国新能源发电量达2.89万亿千瓦时,较2020年增长11.63%,其中,水电1340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风电6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光伏发电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生物质发电16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6%。
3、新能源消费量分析
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1)数据显示,2016-2020年,中国新能源消费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2016年的16.2艾焦增长到2020年的23.18艾焦,复合年增长率达到9.37%。前瞻根据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态势初步核算得到,2021年中国新能源行业消费量约为25艾焦。
4、新能源行业消纳情况分析
2022年1月,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1年12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其中风电利用率达到100%的省市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西藏、广东、广西和海南光伏利用率达到100%的省市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和湖南。
5、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逐年递增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2020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20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为34.9%,比2017年增长了5.3个百分点2021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达到35.6%,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行业竞争格局
因目前新能源行业可量化指标较多,故行业竞争格局中的区域竞争部分仅以:各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进行比较企业竞争格局以:2021年各光伏企业光伏组件出货量2021年各风力发电企业新增装机容量和累计装机容量进行对比2020年各水力发电企业水电装机总量及水电发电量进行对比。
1、区域竞争:青海、四川和云南位列新能源行业第一竞争梯队
根据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0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30个省(区、市)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80%以上的3个,分别为青海、四川和云南40-80%的6个,分别为甘肃、重庆、湖南、广西、湖北和贵州20-40%的10个,分别为上海、广东、吉林、宁夏、江西、陕西、黑龙江、新疆、河南和内蒙古小于20%的11个,分别为浙江、福建、山西、安徽、辽宁、江苏、北京、海南、天津、河北和山东。
注:截至2022年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尚未发布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2、企业竞争格局分析
(1)光伏行业竞争格局
根据PV-Tech发布的《2021年全球组件供应商top10》,以光伏组件出货量来看,2021年光伏组件出货量前十名厂商中,中国企业包揽八席,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依次位居2021年组件出货量全球排名前三,光伏组件出货量分别为38.52GW、24.80GW和24.069GW。据PV-Tech介绍,2021年全球光伏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光伏行业整体产能和出货量均超过190GW前十大组件供应商出货量超过160吉瓦,市场份额超过90%。
(2)风力发电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数据显示,新增装机容量方面,2021年中国风电市场有新增装机的整机制造企业共17家,新增装机容量5592万千瓦,排名前5家市场份额合计为69.3%,排名前10家市场份额合计为95.1%累计装机容量方面,2021年前5家整机制造企业累计装机市场份额合计达为57.3%,前10家整机制造企业累计装机市场份额合计达到81.8%其中,金风科技累计装机容量超过8000万千瓦,占国内市场的23.4%远景能源和明阳智能累计装机容量均超过3000万千瓦,占比分别为11.1%和9.6%。
(3)水力发电行业竞争格局
因存在严格的行政准入门槛、资金门槛和技术门槛等,目前,我国水电行业运营企业的数量不多,主要大型集团包括:长江电力、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国家电投和国家能源等。根据企业的公开数据以及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2020年按在水电装机总容量分析,长江电力的市场份额达12.32%,其余五大集团的市占率均在5-7.5%之间。按照水电发电量分析,长江电力的市场份额达16.75%,其余五大集团的市占率均在5.5-8.5%之间。
注:截至2022年6月22日,除大唐集团外的其他五大能源集团均为公布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故此处仅以2020年数据为例,对我国水电行业市场竞争格局进行分析。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十四五”时期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
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的新阶段。同时,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明显等制约因素。2022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和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全面指引:
《实施方案》坚持统筹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突出模式和制度创新,在四个方面提出了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举措,推动全民参与和共享发展:
传统电力系统是以化石能源为主来打造规划设计理念和调度运行规则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适应新能源比例持续提高的要求,在规划理念革新、硬件设施配置、运行方式变革、体制机制创新上做系统性安排:
鉴于新能源项目点多面广、单体规模小、建设周期短等,《实施方案》立足新能源项目建设的规模化、市场化发展需求,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在简化管理程序、提升服务水平上: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并具有一定优势的新能源产业链体系。新形势下,我国新能源产业必须强化创新驱动,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此,《实施方案》从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高国际化水平等方面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与传统能源相比,新能源能量密度较低,占地面积大。随着新能源规模快速扩大,土地资源已经成为影响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因素。《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保障,通过明确用地管理政策、规范税费征收、提高空间资源利用率、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等措施,推动解决制约新能源行业发展的用地困境:
“十四五”风光等主要新能源已实现平价无补贴上网,财政政策支持的方向和模式需要与时俱进,金融支持政策力度需要加大,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作用。《实施方案》提出三方面政策举措:
2、“十四五”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显著提高,向国际一流水平迈进
作为绿色低碳能源,新能源是我国多轮驱动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表示,在“十三五”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年均装机规模还将有大幅度的提升,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据此,前瞻初步预测至2025年末,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可达到17亿千瓦,至2027年末,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或将达到21亿千瓦。
随着新能源装机量的稳步增长,预计至2027年我国光伏、风能、水能、火电等新能源发电量也将随之进一步高增,前瞻根据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电量以及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初步预测至2025年末,我国新能源发电量可达到4.28万亿千瓦时,至2027年末,新能源发电量或将突破5.20万亿千瓦时。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二、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重点支持屋顶面积大、用电负荷大、电网供电价格高的工业园区和大型工商企业开展光伏应用,使具备条件的大屋顶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在国家电量政策基础上制定配套的投资补助或电量补贴政策,并且对学校、医院、公共机构等公益性领域以及各类保障性住宅和农村的分布式光伏应用适当加大支持力度。在火车站(含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相关设施、飞机场航站楼、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屋顶、大型体育馆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推广应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对其下属企业统一组织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并将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作为企业节能减排的重要工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土地资源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项目容量不超过20MW)且所发电量在并网点变压台区消纳,可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电网企业参照分布式电源通过“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接入服务。
三、加强对建筑屋顶资源使用的统筹协调。在分布式光伏应用的示范区和其他潜力大的地区,地方政府应建立光伏应协调工作机制,引导建筑业主单位(含使用单位)积极开展光伏应用。对屋顶面积大且适宜安装光伏的建筑物,地方政府应积极协调建筑业主单位(含使用单位)自建或与专业化光伏发电企业合作建设屋顶光伏工程,并且在办理电网接入、项目备案、建筑管理等方面予以协调支持。对超过一定规模的新建和改扩建建筑物,可要求同步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太阳能资源条件好且屋顶较大的节能建筑应包含光伏发电应用。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新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应优先考虑光伏发电应用。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在符合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对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投资经营的光伏发电项目的电价优惠幅度(或屋顶租金)等规定统一的条件。地方政府应将建筑光伏应用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及奖惩制度,消纳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单位可按折算的节能量和碳减排量参加相关交易。
四、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费结算和补贴保障。各电网企业按月(或双方约定)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结算电费和转付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可采取预留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方式,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转付到位。国网企业要抓紧商当地税务部分处理好非法人项目售电发票开具问题并做好代开发票服务。电网企业应做好项目补贴资格和补贴资金申请及发放等情况的统计,并按要求向能源管理部分和监管部分报送相关信息。项目补贴资格申请实行按季定期上报并形成目录的工作制度。“自发自用”比例较低、用电负荷不稳定或者光伏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无法履行能源服务合同的项目,可执行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光伏发电量由当地电网企业按国家规定的当地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全额收购,不再享受国家分布式光伏财政补贴政策,但项目单位一旦选定了执行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原则上不在变更。
五、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管理工作机制。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分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细则,督促市县(区)能源主管部分设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受理窗口,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工作流程,明确办理条件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市县(区)级政府设立“一站式”管理服务窗口,建立多部分高效协调的管理工作机制。市县(区)能源管理部门要做好项目备案与电网企业并网审核的衔接,当地电网企业出具并网意向函即可以认为符合项目备案要求的接网条件。对个人利用住宅(或营业性建筑)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直接受理并网申请并代办项目备案。各省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要按月向升级能源主管部门报送备案项目信息并抄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按国家光伏发电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
六、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接网和并网运行服务。在市县(区)电网企业设立分布式光伏发电接网“一站式”服务窗口,明确办理并网手续的工作流程、申请条件,并在电网企业相关网站公布。对法人单位申请并网的光伏项目,电网企业应按当地能源主管部门项目备案工作流程,及时出具项目并网意向(或意见)。对非法人(及个人)项目,电网企业应直接受理和代备案。电网企业应按规定的并网点及时完成应承担的接网工程。在符合电网运行安全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在用户侧以较低电压等级接入,如项目单位希望在内部多点接入配电系统,应尽量满足要求,避免安装不必要的升压设备。项目单位和电网企业要相互配合,如对接网方式存在争议,可申请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协调。电网企业免费安装电能计量表,明确明确区分项目总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包含合同能源服务方式中光伏企业向电力用户的供电量)和上网电量,并具备向电力运行调度机构传送项目运行信息的功能。
七、创新分布式光伏融资模式。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分布式光伏特点和融资需要,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延长贷款年限。鼓励地方政府设立光伏发电投资公共担保资金,为本区域内光伏发电项目提供贷款担保。鼓励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为光伏发电提供一体化融资租赁服务。鼓励基金、保险、信托与产业资本结合,探索建立光伏产业投资基金。鼓励担保机构对中小型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开展信息用担保。积极发展再担保机构,强化分散风险、增加信用功能。以个人收入等为信用条件,对个人安装分布式光伏贷款可免除资产担保要求。对优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探索售电收益权和项目资产作为质押的贷款机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
八、完善分布式光伏工程标准和质量管理。加强光伏产品,光伏发电工程和建筑安装光伏的安全性评价和管理工作,对载荷校核、安装方式、抗风、防震、消防、避雷等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工程规范。接人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和享受各级政府补贴的非并网独立光伏发电项目,须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光伏产品。建设单位进行设备的采购招标时,应明确要求采用获得认证的光伏产品。国家组织的重大专项建设、新产品应用、在特殊地域应用或特殊用途应用的光伏产品,可根据需要提出特定认证要求。市和县(区)政府要建立建筑安装光伏的统筹协调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分布式发电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要以贯彻落实标准执行为主要工作方式,不得随意设置审批和收费事项,不得向项目单位提出采购本地产品的不合理要求,不得以各种方式为低劣产品提供市场保护。
九、加强政策落实和市场监管。各地区能源监管机构要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分等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关国家和地方支持政策的落实监管。在项目备案之前的开发标准阶段,要指导项目单位与电网企业衔接好接网条件,落实项目供用电关系和电费结算方式在项目备案之后的实施阶段,对电网企业的接网服务、接入方案、运行调试、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运行协议、电能计量、电费结算、国家补贴资金发放各环节进行全面监管。将电力用户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项目单位与电力用户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以及发电量全部上网的光伏发电项目的电力成产运行和电力交易均纳入监管范畴。能源监管机构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安全进行监管,电网企业应配合做好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工作。在相关方法发生争议时,能源监管机构应会同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在电力投诉工作机制中纳入光伏发电相关内容。各地区能源监管机构要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展专项监督,按季度向国家能源局上报监管报告,并按规定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监管信息。
十、进一步创新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在推动示范区已有成效基础上,将分布式光伏发电扩大到公共机构、居民社区、交通设施、新农村建设等领域,探索更多的发展机制和应用方式。系统开展光伏发电屋顶等资源条件调查和多元化应用的规划,建立政府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创新发展模式和管理机制,建立较完备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公平开放市场准入、不搞地方保护。国家能源局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指导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示范区政府合作建立支持光伏应用的融资机制。通过设立公共担保基金,建立统借统还平台等方式为光伏发电提供共便捷的金融服务。探索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向同一变电台区其他电力用户售点的电力交易机制,各示范区提出实施方案报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将会同价格等部门,在电网企业配合下,指导示范区政府和相关企业开展试点。电网企业应根据示范区的光伏发电应用机制,做好完善配套电网建设并优化电网运行管理,建立智能化的电网运行体系。
十一、完善专业化服务和公共服务。通过市场机制,推进分布式光伏系统设计、安装建设、检测验收、运营维护等环节的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标准化、专业化服务公司。鼓励能力强、技术好、人才储备足的企业延伸分布式光伏专业化服务,逐步建立从业资格认证制度。国家加强光伏产品制造、市场应用、并网服务补贴拨付、行业管理等环节的信息监测,建立产业沟通协调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市场需求、产能、市场应用等重点信息和市场预警预报,引导企业理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