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手续办理流程
一、项目前期考察洽谈。跟踪考察光伏项目用地资源、屋面资源、并网接入条件、进场施工环境、政策环境、投资环境等;在此基础上,与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进行洽谈。二、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与用地协议后,到县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三、县规划局出具项目选址意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县国土局出具项目土地预审意见;牵涉到水利、林业部门的土地出具相关项目行政许可。四、项目公司向县发改委报送项目备案材料(项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选址意见、项目用地红线图、项目用地预审,市供电公司原则同意并网的函等发改委所需材料)。五、县发改委对项目审核通过备案后,项目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压矿勘探;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环评材料,报县环保局行文批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电力接入方案设计,报市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进行方案评审。六、县国土局向市省国土厅申报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综合楼、电控楼建设用地)。到县规划部门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住建部门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七、市供电公司对光伏电站并网接入系统方案评审通过后,由市供电公司报省供电公司备案,市供电公司下发电力接入方案批复。地方政府为接入系统塔基占地、架线清障等施工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八、到县环保、安监、消防、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分别按照对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九、地方政府做好项目用地的腾地工作,及时完成土地流转、地面障碍物的清除等工作,按照项目建设要求以净地交付项目用地;保障在开工前水、电、路、电话、网络等通到项目施工现场,保证项目建设的重型运输车辆进场畅通。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为项目用地、项目报批、实施与验收等提供良好的环境与帮办服务,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按时竣工并网发电。
【法律依据】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 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太阳能光伏发电并网的流程如下:
1、拨打95598提出申请。
2、递交《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表》和《项目系统设计和实施方案》的申请材料,国家电网将正式受理,受理后地方供电局将对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
3、制定接入方案。国家电网根据业主项目情况,出具项目并网接入方案。
4、确认接入系统方案。申请并网业主审查并确认接入系统方案。
5、出具接网意见函。申请并网业主得到电网出具的接网意见函。
6、项目核准和工程建设。业主完成光伏板铺设等项目建设工作。
7、提出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业主填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和调试申请表》。
8、受理并网验收和调试。国家电网将上门为业主项目进行验收,更换电表,与业主签订购电协议。
2、 电网企业受理并网申请,并制定接入系统方案。
3、 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并依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重复申请。
4、 电网公司出具接网意见函。
5、 业主进行项目核准和工程建设。
6、 业主建设完毕后提出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
7、 电网企业受理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原电表改装成双向电表)。
8、 电网企业并网验收及调试,并与业主联合签订购售电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
9、 正式并网运行。
项目业主
电网公司
提出并网申请
确认接入系统方案
项目核准及工程建设
提出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
签订购电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
并网运行
安装关口计量装置
并网信息管理
并网调试验收
受理并网验收及调试申请
出具接网意见函或确认单
制定接入系统方案
受理并网申请
1、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或县级公司城市营业厅负责受理并网申请,协助客户填写并网申请表,接受相关支持性文件。
支持性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原件(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口本)、土地证、房产证等项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
3)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需核准项目);
4)项目前期工作相关资料。
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或县级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并网申请材料传递至地市经研所制订接入系统方案,并抄报地市公司发展策划部、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
2、地市经研所在14个工作日内,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地市公司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方案进行审定、出具评审意见。方案通过后地市公司或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10(20)千伏接入电网意见函或10(20)千伏、380伏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送达项目业主,并接受项目业主咨询。
3、10(20)千伏接入项目,地市公司或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在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后,地市公司发展部出具接入电网意见函,抄送地市公司运检部、营销部、调控中心,并报省公司发展部备案。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电网意见函,项目业主根据接入电网意见函开展项目核准和工程建设等后续工作;
380 伏接入项目,供电公司与项目业主双方盖章确认的接入系统方案等同于接入电网意见函。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营销部负责将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抄送地市公司发展部、运检部。项目业主根据接入电网意见函开展项目核准和工程建设等后续工作。
4、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和接入系统工程竣工后,客户服务中心受理项目业主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接受相关材料。
~ 1 / 2 ~
5、地市公司或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在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协助项目业主填写并网验收及调试申请表,接受验收及调试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同步并报地市公司营销部、发展部、运检部、调控中心。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后,8个工作日内地市公司或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现场安装关口电能计量装置。3个工作日内地市公司或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与业主(或电力客户)签订购售电合同。若项目业主(或电力客户)选择全部发电量上网的项目,地市发展策划部3个工作日内负责将相关资料报送至省公司发展策划部,由省公司发展策划部组织签订购售电合同。合同和协议内容执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规定。10(20)千伏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5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所在地的地市或县公司调控中心负责与项目业主(或电力用户)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6、购售电合同、调度并网协议签订完成,且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地市公司或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出具并网验收意见,安排并网运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验收不合格,地市公司或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
2.如居民业主的项目占据的是小区公共空间,还需要提供申请人及其所在单元所有住户的书面签字证明(包括所有参与人的签名、电话、身份证号)以及所在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同意的证明,并由其所在社区居委会盖章。
3.当电网企业编制的接入方案完成后,项目业主要尽早告知电网企业自己是否可以接受,有异议需要尽早提出,否则可能会影响施工进度。
4.在项目施工前,居民业主还需要准备大小合适的光伏板,最好是统一规格、同一功率的,根据项目容量选择匹配逆变器、逆变器到计量装置的连接导线、支撑安装的水泥墩、三角支架等基础设施,而电网企业会免费提供计量装置。
5.在工程建设中,项目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质量、相关参数等指标必须按照接入方案执行,有任何疑问应与电网企业及时沟通,防止发生需要返工的现象,以免浪费人力、物力和时间。
6.项目业主在填写申请调试验收的申请表时,可请求电网企业协助填写。
用电户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供电部门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制订接入系统方案>用电户工程委托施工>供电部门进行并网验收>装表并网
220(380)伏低压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流程:
用电户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供电部门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用电户委托制订接入系统方案>供电部门进行接入系统方案审查>用电户委托工程设计>供电部门进行设计文件审查>用电户惊醒工程委托施工>供电部门进行中间检查>供电部门进行并网验收>供电部门与用电户签订购售电合同>装表并网
10(20)千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流程
用电户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供电部门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用电户委托制订接入系统方案>供电部门进行接入系统方案审查>用电户委托工程设计>供电部门进行设计文件审查>用电户惊醒工程委托施工>供电部门进行中间检查>供电部门进行并网验收>供电部门与用电户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协议、调度协议>装表并网
详细情况建议您可拨打95598供电服务热线,24小时向用户提供用电业务咨询、电量电费查询、停电信息、故障报修、投诉举报及建议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