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收入1000万元国税和地税缴纳多少钱
首先说您问的这个问题不严谨,光伏发电收入(1000万)是由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包括省、市、县补贴)组成的,国家补贴根据所在地不同辐射量,补贴又分为0.9元/kwh、0.95元/kwh、1元/kwh(均含17%增值税)三种补贴方式,地方补贴也各有不同,(有的地方补0.05元/kwh,如山东省,有地地方补0.2元/kwh,如安徽省)地方补贴也含增值税。
按国家对新能源的支持政策,在2015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电力产品(光伏所发电量)增值税即征即退50%,当然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所得税是实行三免三减半政策的。
总体算下来,投资光伏发电前5年基本不交税,5年后每10MW每年交税约200万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
为配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现将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处购买电力产品,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普通发票。
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应将发电户名称(姓名)、地址(住址)、联系方式、结算时间、结算金额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二、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66号),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应按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税款。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明确委托代征相关事宜。
三、本公告所称发电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
四、本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此前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全国政策补贴
分布式: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光伏发电先确定2016年标杆电价,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集中式:宁夏,青海海西,甘肃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以外地区0.8元/kwh。
光伏发电的好处:
光伏发电全产业链的清洁低碳更是让这种修复效应得到了进一步放大。
随着技术不断进步,电池、组件生产与电站施工所消耗的能量已经越来越低,每瓦只要1.3kWh左右。也就是说,在陕北这样光照充足的地区,只要一年左右,就能产生足够的清洁电力“抵消”前期能耗,之后二十多年不断为低碳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光伏发卖电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普通发票,并详细登记发电户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结算时间、结算金额等信息,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
制度须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66号),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l日,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应按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税款。
其中各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不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以上内容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问题
发展 知识力量倍受重视,专利申请全面开花专家:自主知识产权为企业不断开拓市场保驾护航 “光伏产业巨大的发展前景吸引了我国众多企业的加入,但是随着市场的成熟、行业门槛标准的提高,如果企业缺乏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不过关,将难以在光伏领域长久发展。”赛维LDK技术研究院主任蒋荣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事实上,我国很多光伏企业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不断加强研发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一些企业已成功积累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尚德电力是我国较早进入光伏产业的企业之一,目前主要从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以及光伏发电系统等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据尚德电力公关事务部张建敏介绍,尚德电力一直坚持崇尚科技、持续创新的理念,每年将销售收入的3%用于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技术研发。截至2010年10月,尚德电力已在国内外申请专利240多件,其中多数为发明专利,涉及领域包括晶体硅太阳电池、太阳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等多个核心技术领域。赛维LDK也是目前全世界规模最大的太阳能硅片生产企业,通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已在光伏产业多个技术领域填补了国内外技术空白。“截至2010年11月,赛维LDK已在中国申请专利62件,其中发明专利有43件;同时,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也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递交了PCT专利申请。”蒋荣华告诉记者,专利不仅帮助企业更好地开拓了国内外市场,同时也加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据北京知识立方科技有限公司专利分析服务中心(下称知立方专利中心)主任赵栋介绍,通过德温特世界专利索引数据库(DWPI)检索太阳能光伏领域相关专利后发现,1990年至2009年,我国光伏产业领域的企业共申请相关专利4400多件,仅次于日本,居全球第二位。比美国、德国分别高出了1%和5%。 问题 关键技术依赖进口,产品市场90%在国外专家:“两头在外”,中国仍处全球光伏产业价值链中端 近年来,虽然我国太阳能光伏技术和光伏产业发展迅猛,并积累了一定数量的专利,但核心技术专利较少。据了解,太阳能光伏核心技术领域涉及把辐射能转换为电能,通过辐射进行电能控制的半导体器件,专门用于制造、处理半导体器件的方法或设备等方面。记者从知立方专利中心提供的一份专利分析报告中了解到,截至2010年11月,在我国申请的H01L03专利权人排名中,佳能株式会社以141件专利申请遥遥领先,明显多于其他申请人;其次是夏普株式会社121件、三洋电机株式会社108件、半导体能源研究所株式会社89件、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84件。在排名前10位的专利权人中,还有3位来自中国的专利权人: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和南开大学,他们在该领域的专利申请量分别是75件、66件和60件。“国外企业在我国光伏技术核心专利领域具有明显的优势。”赵栋向记者坦言,虽然近年来我国科研院校和企业已加大在该领域的研发力度,但与国外企业仍存在一定差距;而且我国在该领域的专利大户多为科研院校,产业化水平相对较低。此外,国内企业还没有掌握太阳能电池所需要的多晶硅技术,尤其是多晶硅提纯技术方面,我国还存在一定差距。“多晶硅主流技术掌握在以德国瓦克公司为代表的国外企业手中,目前国内多数企业的多晶硅技术都是从俄罗斯引进的。”李雷告诉记者,目前美国、日本等国家垄断了全球多晶硅料的供应,中国企业从国外购买硅料后,在国内加工成硅片、太阳能电池,最后组件封装后再出口。“原料、核心技术依赖进口,产品市场销售90%又在国外,这种‘两头在外’的模式使国内一些光伏企业承担了多晶硅生产中高污染、高耗能的后端生产环节,导致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生产太阳能光伏电池的成本很高,这都直接影响了我国光伏产业的生命力。”尚德电力董事长兼CEO施正荣博士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企业尚处于全球光伏产业价值链的中端,离光伏产业强国还有一段路要走。 建议 做好产业发展规划,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家:联合攻关突破技术壁垒,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 核心专利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因此突破技术瓶颈已成为各方共识。据了解,在我国即将出台的“十二五”规划中,太阳能发电被明确列为新兴产业中重点发展的新能源领域。而在我国的“973”、“863”科技支撑计划中也围绕光伏电池材料、光伏电池、并网光伏电站等关键领域部署了一系列重大项目,并进行重点支持。李雷认为,国家相关部门应整合力量,发挥科研院校和企业的优势,就多晶硅提纯、晶体太阳能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等重大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逐步突破技术壁垒,形成产业竞争优势,从而确保整个产业健康发展。“企业应充分利用专利信息,通过专利申请趋势来分析太阳能光伏领域的技术发展方向。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也应积极采取措施,调整技术创新的重点和方向,从而加强相关领域技术研发力度,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赵栋告诉记者。同时,针对目前国内大多数多晶硅企业从国外引进技术的情况,李雷表示,一方面企业在引进技术的同时要做好消化、吸收和本土化再创新,以防企业发展命脉被别人所掌握。另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也应就一些关键技术和产品参数出台相关标准,逐步加强我国标准体系建设。此外,针对我国光伏产业链发展不太平衡的状况,如多数企业集中在产业链中间环节,上游硅料生产缺乏核心技术,李雷认为,光伏产业需要一个科学的、符合产业发展现状和规律的规划。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结合业内行业组织,开展较为全面的行业调查,并出台发展规划和激励政策,引导产业可持续发展。据了解,早在上世纪90年代,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就从政策、法律法规和战略方面对太阳能光伏产业给予扶持。其中,德国就通过立法规定了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大大推动了光伏市场和产业发展。随后,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家也纷纷制定了本国光伏产业发展计划,并出台相关政策对光伏电池进行补贴。对此,李雷建议,我国相关部门应联合推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光伏发电示范工程的建设,加大示范工程的补贴力度,从而不断扩大我国光伏发电应用市场,并形成持续稳定的市场需求。
太阳能发电,每平米发电量在120w左右,每平米造价在1500元左右,面积越大价格越低
2013年光伏产业受到欧美反垄断的调查,产能过剩导致浙江大批的光伏产业倒闭,太阳能价格跌了有跌。这个随时可以网上查验
建议购买太阳能热水器价格每根售价在150-180元包括按照,材料等其他费用,选购看好当地是否有可靠售后
太阳能板发电的话,集团规模的建议招标,主要是变电和储存电力设备非常贵,转化率最高在17%-20%效率很低,还不如植物光合作用
现在国家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扶持政策是10kw以上的可以免费并网,但是电价回收电价很低,手续繁琐。
屋顶光伏发电月销售额低于2万可免税,按照国家财税政策规定,发电户需向供电企业提供销售发票,买方也需要发票冲抵成本,而个人发电并不具备工商业主资格,领用发票手续繁杂。2万以上减半征税
“拿不到发票,就增加了发电户销售的难度,不利于推广。国税总局的发文,将减轻发电户的办税负担。”
据国税总局文件,2014年7月1日起,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由国家电网公司开具发票,发电户月电力产品销售额超过2万的,由国家电网所属企业按照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而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的可免征增值税。
据国税总局去年发布的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l日,按3%的征收率计算。以高松为例,如果一个月的销售额为3万,那他应缴纳的税额为3万×3%×50%=450元。
居民每发1度电,国家补贴0.42元;国家以脱硫煤电价标准收购居民用不完的自发电,价格也是每度0.42元。以安装使用一套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平均1千瓦装机成本约1万元计算,如果8千瓦系统日均发电量30度、家庭用电量每天5度(不超过一档电价0.52元),大约8年收回投资。
按照同样的计算方法,1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装置收回成本需要9-10年时间。
家庭光伏发电站收回成本期限平均在8-10年之间。
自7月1日起,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由其自己而不是发电户开具普通发票。发电户月电力产品销售额超过2万元的,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以减轻发电户的办税负担,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自7月1日起,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由其自己而不是发电户开具普通发票。发电户月电力产品销售额超过2万元的,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以减轻发电户的办税负担,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余电上网电费结算手续简化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日前发布公告称,自2014年7月1日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国家电网公司售电,售电发票由国网公司统一开具。这意味着,今后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业主只需定期与电网公司结算售电收入即可,不需要再开具发票。
这份名为《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处购买电力产品,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普通发票。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应将发电户名称(姓名)、地址(住址)、联系方式、结算时间、结算金额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对于余电上网部分,国家能源局2013年11月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电网公司负责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公告》针对余电上网电费结算过程中涉及的发票问题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
《公告》正式实施后,国网公司将负责直接开具普通发票,项目业主既不用开电费收据,也无需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此举将规范并简化项目业主结算上网电费的手续,有利于确保项目的投资收益,给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普及带来利好。
记者了解到,在《公告》发布之前,由于没有明确的细则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与电网公司结算电费时,会遇到由于开不出发票导致无法按时结算的问题。而对于居民个人自建的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这一问题尤为突出。
北京家庭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第一人任凯告诉记者,按照一般规定,向电网公司售电应该由卖电方开具发票,然而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业主作为自然人是不能开具售电发票的,同时分布式光伏并网卖电是长期行为,卖电收入不属于偶然所得,不符合代开发票的规定。这就陷入了开不出发票的“死循环”,开不了发票也就拿不到售电收入。他说,最后电网公司提出只开电费收据的临时解决方案,这才解决了他家上网电费结算的问题。
据悉,同样的发票问题也曾困扰着上海、青岛、南京等地的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业主,而最终基本都是通过“特事特办”的方法来解决。
随着《公告》的实施,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的余电上网电费结算问题将得以解决。但是,国家发放的度电补贴目前仍存在结算问题。
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收益除了富余电量卖给电网的收入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国家发放的度电补贴。按照相关规定,国家补贴资金由电网企业负责向项目单位按月转付。然而任凯告诉记者,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对于国家补贴资金是否需要开具发票,是开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发票均没有明确的说法,而这又关系到国家补贴资金是否需要扣税的问题,将直接影响项目的收入。
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仅仅规范了余电上网电费结算的手续,对于国家补贴资金的结算并没有提及。业内表示,下一步还有待出台相关细则明确国家补贴资金的结算问题。
1.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性单位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售电方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其他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以当地燃煤机组不含税标杆上网电价和3%增值税简易税率计算实际结算价格,有关代开发票、减免税等涉税事宜按照各地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规定: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
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因此,收到省能源局和县级财政部补贴款如果符合上述文件第一条规定的三项条件,就可以作为不征收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否则,需要并入收入总额中,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既然是补贴,当然记入“营业外收入”。
增值税是由消费者来承担的,买家在采购货品时所支付的款项里,已经包含了该货品所需缴纳的增值税,那么这些货物经过加工组合后,产生的新产品,仍然需要交纳增值税,这时就产生了重复缴税,因此,税法规定,增值税交纳时应先行将销售收入交纳的税额(销项税)抵扣之前支付过的增值税(进项税)。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光伏装机量达到1.05亿千瓦,发展重心在分布式光伏。同时,自2017年1月1日起,光伏标杆上网电价下调,但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不做调整。在多项利好政策的推动下,2017年被业内看做是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