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和定边镇多远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
地名:定边县隶属:榆林市
行政代码:610825000000代码前6位:610825
长途区号:0912邮政编码:719000
车牌代码:陕K行政级别:县
人口密度:50人/km2
辖区面积:6821平方公里人口数量:约33.91万人
地名由来:据《中国地名辞源》:县因堡名;明正统二年(1437)设定边营,取底定边疆之意,清雍正九年(1731)改县,取底定边远之意。
定边县
定边县
2021年9月,定边县上榜2021中国西部百强县市名单,位列第92名。
2021年9月,定边县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1年6月,定边县入选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名单。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定边县人口数量为33.91万人,位列榆林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4位,位列陕西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43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592位。
2021年3月,农业农村部公布定边县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
2020年11月,水利部公布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定边县上榜。
2020年9月,“2020中国西部百强县市”名单揭晓,定边县上榜,位列第9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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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位于陕西省西北部、陕甘宁蒙四省区交界处,地处鄂尔多斯草原向陕北黄土高原过渡地带,素有“旱码头”和“三秦要塞”之称,与靖边县、本县安边镇合称“塞上三边”。总土地面积6920平方公里,位列全省第三位。总人口35.9万人。共辖1个街道办事处、2个乡、16个镇。有12个社区、185个行政村。
县域历史悠久
早在夏、商、西周时期就有原始部落的游牧活动。秦汉时期定边属于新秦的一部分。北魏时设大兴郡,西魏时改称五原郡,后又称盐州。北宋庆历二年(1042年),时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使的范仲淹,以“底定边疆”之意取名“定边”(宋元时期定边先后属延安府和庆阳府,均隶属于陕西行省,明代时先后隶属于陕西布政司延安府和庆阳卫、延绥镇)。清朝雍正九年(1731年)正式设县(距今287年)。革命战争时期,定边是陕甘宁边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三边特委、三边分区机关驻地(当时陕甘宁边区共辖延安、绥德、三边、关中、陇东5个分区)。定边县张崾先镇铁角城村是中央工农红军长征由甘肃进入陕西的第一站。抗日战争时期,王震将军率领359旅在定边县花马池盐湖开展原盐生产,成为陕甘宁边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1936年6月红军西征时解放。1949年安边县建制撤销(设县于1936年5月),并入定边县。
文化底蕴深厚
边塞文化、黄土文化与草原游牧文化汇聚交融,形成了许多自然人文景观。境内有270多公里隋、明古长城遗址、384座长城墩堠、37座宋代、明代古堡关寨遗址和32座清代、民国时期烽台堡寨遗址。剪纸、说书、皮影等非物质文化丰富多彩。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剪纸艺术之乡、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示范县、陕西省文化先进县、省级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曾涌现出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北伐战争将领郑思诚、抗日爱国将领高桂滋,以及党的九至十一大中央候补委员、十二大代表、全国人大三届、四届代表、全国劳模李守林等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人物。近年来又涌现出党的十八大代表、治沙英雄、全国劳动模范石光银,全国劳动模范、新时期石油“铁人”张林森等一大批杰出人物。
气候环境独特
全县海拔1303-1907米。为典型的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县域南部为白于山区,占全县总面积52.8%,白湾子镇魏梁山海拔1907米,为陕北最高峰。北部为平原草滩区,占全县总面积47.2%。属资源性严重缺水的县,年平均降雨量325毫米,无定河、泾河、洛河源头分别位于我县学庄乡、白湾子镇和杨井镇境内,八里河是一条全长54.5公里的内陆河。全县森林保有面积314.6万亩,森林覆盖率29.4%。
物产资源丰富
定边是全国县级区域石油产能第一大县。石油探明储量16.18亿吨,含油面积5000平方公里,天然气探明储量3000亿立方米,含气面积4992平方公里,按目前开采量测算,预计还可开采50年以上。县境内共有油气井2万多口,采油气井场7000多个,原油年产800万吨以上,天然气年产16亿方以上,油气年产超过1000万吨。定边是“西北前列、陕西第一”的新能源产业示范县。有300多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我县按照省、市“建设陕北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和“打造陕北大型光伏电站”的战略构想,规划到2020年全县风力、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6600兆瓦,总产值达到83亿元。已建成并网315万千瓦,其中风电195万千瓦,光伏120万千瓦;在建风电项目80万千瓦。被国家财政部、农业部、能源局命名为“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被国家农业产业协会命名为“绿色环保节能示范县”。华能狼尔沟9兆瓦分布式风电场是全国首个分布式示范发电项目,国电繁食沟49.5兆瓦风电场是陕西省第一座风力发电场,建成的870兆瓦光伏电站是陕西省目前规模最大的光伏发电站。定边是陕西省唯一的湖盐产地。有天然盐湖14个,盐湖面积100平方公里,2011年以来由延长石油盐化工公司实施盐湖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由于受市场环境影响和延长石油对非油项目的处置,目前项目处于暂缓实施状态。定边是陕西现代特色农业大县。全县有耕地380多万亩,基本农田280多万亩,人均耕地10多亩。是世界红花荞麦原产地保护区、中国马铃薯六大生产县之一、中国马铃薯特产之乡、中国马铃薯美食之乡。近年来连续获得玉米、马铃薯、球茎甘蓝、地膜辣椒等10多项全国单产最高纪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通过国家整县环评,马铃薯、荞麦、羊肉被国家质监总局批准受地理产品标志保护,其中定边荞麦粉被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评定为国家标准。定边县被国家农业部命名为“全国农业高产创建活动示范县”,被国家农业部、中科院、中国种子协会联合命名为“西北旱作区马铃薯主粮化示范基地县”。
2019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决策部署,围绕“工业强县、产业富民、城镇化改善民生”总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产业为纲、项目为王、企业为本、服务为魂”为工作主线,深入实施“133体系”建设,抓重点带全局、强优势补短板、谋变革求突破,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坚决打好三场攻坚战,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幸福定边。
经核算,2019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GDP)317.62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87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211.85亿元,下降0.1%;第三产业增加值77.90亿元,增长7.7%。人均县生产总值达93212元。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75.35亿元,占GDP比重为23.7%。
2022年光伏补贴最新政策为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有一定的年限,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了鼓励新能源对光伏发电用户给予一定的补贴,国家出台了很多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光伏集中发电指导价将连续制定,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一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集中发电厂,新增集中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由市场竞争决定,不得超过资源区指导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国家能源局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情况监测评估,引导和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风电、光伏发电规划落实、项目竞争性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按要求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保障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运行规范有序。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陪派樱量跃升发展。
什么是光伏发电?
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遵循因地制宜、清羡简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
分芦丛布式光伏发电特指采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分布式发电系统。它是一种新型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发电和能源综合利用方式,它倡导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的原则,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同等规模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同时还有效解决了电力在升压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
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建在城市建筑物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该类项目必须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一起为附近的用户供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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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资源部文件
有媒体报道,近期自然资源部牵头起草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用林用草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征求意见。文件提出:
要做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统筹安排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项目布局,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
实行光伏复合项目用地差别化管理。光伏复合项目不得占用耕 地和林地,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农光互补”的有效途径。使用农用地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0%,对其中的光伏方 阵、_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的集电线路可不办理用地手续。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光伏方阵间隔 应合理设置,尽量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大型光伏基地 项目及光伏复合项目的场内道路用地可按乡村道路用地管理。
实施用地用林用草联审机制。对于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和用途管制要求、纳入国家大型光伏基地建设范围的项目, 各地要建立项目审批协调联动机制,统筹保障用地用林用草 合理需求。用地审批中要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 地控制指标》。
2、省级管理文件
1)江苏省:全面摸底农光互补项目
2022年6月2日,江苏省 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占用耕地 有关情况的函》,要求各地级市提供以下材料,对辖区内农光互补项目进行全面摸底:
1)区域光伏电站项目数量和用地规模、占用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 占用耕地、园地及养殖水面情况
2)从行业技术角度看,光伏板铺设有哪几种模式,每种模式对耕地种植作物类型有何影响,是否影响耕地产能(尽量用量化指标)。
3)是否出台光伏用地相关规定或技术标准, 从耕地保护角度看,有何突出问题与意见建议。
可以预期,未来江苏省的农光互补项目政策将收紧。
相关链接:江苏严控耕地,农光互补凉凉!
2)河北省:停止一切未开工项目建设
2022年3月11日,河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请对存量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要求:对已列入省年度计划、尚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存量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摸底统计。
2022年5月11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光伏复合项目占用耕地政策的通知》,提出: 对于“ 未形成工程实际占用的存量项目”要调整 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无法调整的应申请取消建设计划!
相关链接:河北启动存量光伏电站占用耕地摸底统计工作
河北严查农光互补,1月17日之后项目全面叫停!
这也意味着,未来河北省将很难再有“农光互补”项目。
3、河南省:光伏项目全面积按建设用地计算
2022年5月25日,河南省 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厅、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对光伏项目的用地,提出: 光伏项目, 使用农用地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如果全面积按建设用地执行,1)根本无法协调如此大规模建设用地;2)光伏项目根本就难以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因此,未来河南“农光互补”项目将很难开展。
4、山东省:停止占用耕地项目审批
2021年11月2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对光伏项目用地进行核查的通知》,通知要求:
重点核查 2018年6月1日以来建设的光伏项目土地利用情况。并从即日起,停止光伏项目用地占用耕地的备案工作。核查光伏项目土地使用是否符合鲁国土资规〔2018〕4号文件规定要求,是否履行项目建设方案和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备案程序,永久性建设设施是否取得合法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布设在农用地上的光伏设施是否存在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抛荒、撂荒、影响农业生产等情况。
7月19日,河北张家口人民政府发布的《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项目筛选工作方案》指出,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自2015年7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起,先后推出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等一系列规划或指导文件,规划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规模达到600万千瓦。近几年张家口市结合示范区定位及相关规划先后推动了张家口风电基地三期、张家口光伏廊道的规划建设。
截至2017年底,张家口市风电已安排规模为1627万千瓦,已超出2020年规划目标(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已安排规模为435万千瓦,距离2020年规划目标(600万千瓦)还有一定空间。
以下为原文!
一、工作背景
张家口市位于我国“三北”地区交汇处,是“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和规划的新能源基地之一。依托张家口的独特优势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综合示范,对引领可再生能源创新发展,推动能源革命,促进经济落后地区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确保完成《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主要任务,尽快将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打造成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和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的标杆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窗口区、河北省绿色发展的先导区,为河北乃至全国能源体制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以“技术先进、模式创新、绿色示范”为目标,坚持“统筹协调,优中选优”的基本原则,在统筹考虑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消纳能力的情况下,建立适用于示范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筛选及运行监测评估机制,充分做好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管理,促进示范区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基本情况
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自2015年7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起,先后推出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等一系列规划或指导文件,规划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规模达到600万千瓦。近几年张家口市结合示范区定位及相关规划先后推动了张家口风电基地三期、张家口光伏廊道的规划建设。
截至2017年底,张家口市风电已安排规模为1627万千瓦,已超出2020年规划目标(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已安排规模为435万千瓦,距离2020年规划目标(600万千瓦)还有一定空间。
张家口可再生能源建设已取得巨大成就,但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及电源结构性矛盾的加剧,地方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动力与电网消纳能力的矛盾日益凸显,成为示范区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发展需重点关注要素。当前,做好可再生能源电源项目建设和并网友好协调发展,以及推动技术进步是促进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一方面应着力提高可再生能源项目自身技术先进性和经济竞争性,另一方面应加快协调解决可再生能源项目并网消纳和送出问题。
三、工作目标
根据《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8〕54号)的要求,结合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基本情况及示范区2020年规划目标,开展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筛选工作。本次项目筛选工作将在不超过示范区2020年光伏规划目标的前提下,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呈报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冀发改能源〔2017〕552号)所申报的20个示范工程项目、基于百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的综合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及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项目为基础,对具备接入条件的项目,综合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深度、技术与产业先进性、项目创新性及示范性等因素进行筛选排序,并结合《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规划目标及电网相关规划,合理确定可实施项目及其开发规模、开发时序,提出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方案。在明确示范区建设和运行监测评估机制后,有序推进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建设,提高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四、工作原则
(一)公平竞争、项目优选
建立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筛选体系,营造比学赶超的市场化竞争氛围。针对各能源品种特性,采用技术类和经济类等筛选指标,纵向分类,横向比较,评判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先进程度、项目方案合理性、成本效益,遴选出一批技术先进、成本优化的示范项目,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创新驱动、维度升级
建立强调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的筛选方法,在筛选过程中,不仅考虑单体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同时,应从先进技术引领、绿色转型示范、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等多维度评判项目先进性、创新性和示范性,提升可再生能源发展质量。
(三)规划引领、分步实施
根据《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15—2030 年,其中近期为2015—2020 年,2020年可再生能源建设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本筛选方案暂适用于近期2018—2020 年新建项目筛选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筛选主体
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呈报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冀发改能源〔2017〕552号)所申报的20个示范工程项目、基于百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的综合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及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项目中,对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在《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对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示范项目电网接入系统条件的复函》、《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对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新增示范项目电网接入系统条件确认的复函》、《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支持张家口市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建设的复函》中确认的13个项目进行筛选排序。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筛选工作流程
确认项目筛选工作方案→公开发布筛选文件→企业编制并递交申报材料→项目筛选排序→确定实施方案。各步骤依次为:
1. 确认项目筛选工作方案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确认项目筛选工作方案,并将确认的项目筛选工作方案报备能源局。此外,由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在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对项目筛选工作方案予以发布,水电总院予以转发。
2. 公开发布筛选文件
水电总院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确认的项目筛选工作方案,研究编制包括申报资格、评分标准、申报企业须知、资料格式等要求的项目筛选文件。由张家口发展改革委在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项目筛选公告,水电总院予以转发,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可向水电总院报名,购买项目筛选文件,参与项目筛选。
3. 企业编制并递交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按筛选文件要求编制对应项目申报文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申报文件。具体申报文件递交要求将在递交申报文件前另行通知。
4. 项目筛选排序
项目筛选排序工作自企业递交申报文件截止后开始。筛选排序具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合格性评审,第二阶段为详细评审。
(1)合格性评审
合格性评审主要审核申报项目是否在筛选项目清单中、各申报投资企业递交的材料是否完整。
(2)详细评审
通过合格性评审的申报项目由专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分并排序。
5. 确定实施方案
结合《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规划目标、电网相关规划,以及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电力送出和消纳方案,依据专家筛选排序结果,由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审定后,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公示(网址:www.hbdrc.gov.cn),公示时间为5天。公众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需在公示期间以实名书面写明事实依据和理由,反馈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实施方案确定后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报备能源局。
六、项目筛选标准
(一)项目基本要求
结合《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呈报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实施的请示》,按照“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原则,本次示范工程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企业应与具备筛选资格项目清单中的开发业主相对应,且不得变更。开发业主为联合体的,应明确各方权益比例,同时需有绝对控股方(业绩按权益考核),联合体入选后按申报权益比例注册合资公司,合资比例不得调整。
2.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整个建设经营期不得进行变更和转让。
3.申报企业应承诺按照“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有关工程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做好项目验收和运行工作,并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和检查。
4.项目已开展土地利用、林地、环保、压矿、文物等颠覆性因素排查,不得位于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范围、自然保护区和规定其他不允许建设的范围。对于已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性文件的优先考虑。
5.入选项目应承诺按照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方案的时间及规模要求如期开展工作。对于未能如期开展工作的企业,取消其规模配置,此外该企业不得参与后续张家口市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或优选工作。
6.入选项目中涉及的风电建设规模,在2020年前建成的,按平价上网安排;在2020年后建成的,届时根据可安排建设规模统筹安排。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按照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提出项目筛选工作方案,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示范区项目筛选工作,并配合做好实施方案。
八、工作要求
1.公平公正。各参与组织项目筛选的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项目筛选有关文件要求,坚持竞争配置资源,不搞区别对待,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2.严格规范。在组织申报和筛选的各个环节,坚决做到政策严、操作严、纪律严、执行严和要求严。全部参与项目筛选排序人员接受监督,遵守廉政和保密要求。
九、时间安排
2018年7月20日前,公开项目筛选工作方案;7月25日前,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发布项目筛选文件; 8月10日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8月15日前,完成项目筛选排序工作;8月20日前,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意见,并报送请示文件;8月25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审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在省发改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8月31日前,下达张家口市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
法律依据:
《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各地应当依据国家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区实际,加快编制本地区光伏发电规划,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光伏发电规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除本文件确定的光伏扶贫项目及利用农用地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光伏复合项目)外,其他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应严格执行国土资规〔2015〕5号文件规定,使用未利用地的,光伏方阵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用地部分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使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均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新建、改建和扩建地面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按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管理的,应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要求,合理利用土地。
二、积极保障光伏扶贫项目用地。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各地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应予以重点保障,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
这一高质量光伏行动发展计划强调大力促进当地光伏和进一步高质量产业发展,也表明需要进一步合作,以促进产业创新和控制关键技术。
浙江省发布了高质量的光伏产业发展计划,主要涵盖光伏产业未来的运营模式和产品定位,它可以有效地指导光伏产业的发展,行业进一步改善,高质量开发不是粗略堆叠的问题,而是精细开发的问题。这种设计的引入也表明了改进光伏产业的必要性。
进一步推动当地光伏产业发展。众所周知,浙江省光伏产业的发展一直相对强劲。正是由于多年来政府的政策支持和鼓励,当地光伏产业的整体发展相对领先。这一高质量项目的推出,强化了未来三年左右光伏发展的目标和定位。有了这些目标和定位,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这些目标予以化解,并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的支持,使光伏产业的整体发展更加顺利。
行业进一步完善。高质量开发不是粗略堆叠的问题,而是精细开发的问题。这种设计的引入也表明了改进光伏产业的必要性。同时,我们必须通过一系列政策创造一些黄金产业。领导整个行业深化改革,提高光伏产业的整体质量产出。同时,本设计还支持相关企业上市,通过市场资本测试企业自身的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身的转型能力,进一步推动浙江省光伏产业整体发展走在前列。
后者是对关键技术的掌握。众所周知,光伏产业也有一定的技术含量,特别是在需要充分开发和更新的核心技术方面。草案还明确指出,核技术是工业发展的最高优先事项。只有充分开发、控制和控制光伏产业的各个核心技术水平,才能使一般光伏产业更积极地发展。因此,在设计的推动下,浙江光伏产业也将更加注重促进科学研究和增强自身的硬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