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新能源光伏厂怎么样
很好。浙江衢州锂电新能源厂有公司制度,排班工作制,工作内容都在人体接受范围内,工作内容也相对轻松。杭开(衢州衢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11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塘底村118号,法定代表人为杨波。经营范围包括光伏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和应用、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分布式光伏发电软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及配件销售、安装、维修光伏发电项目投资。
好。
1、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环境好。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有独立的办公室,每天有人打扫,有空调,饮水机等基本设施,环境非常好。
2、福利待遇好。员工工资在5500元左右,每个节假日都有单独的礼品,有五险一金,能带薪休假,因此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好。
近日,在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和万田乡之间的低丘缓坡上建成的160兆瓦光伏项目正式并网发电,预计年发电量约1.76亿千瓦时,每年减排二氧化碳约16万吨,节约标准煤约5.73万吨。
正泰新能源衢州160兆瓦光伏生态公园项目坐落于我区九华乡、万田乡,总投资约16亿元,将致力于打造全国最大的新能源宣传基地和光伏生态示范基地。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为衢州提供1.76亿千瓦时的清洁能源,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6万吨、标准煤5.73万吨。
据了解,为确保正泰光伏项目如期并网发电,自项目启动以来,区领导多次到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发改、规划、国土、电力、林业等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审批工作,九华、万田乡专门成立工作指导组推进项目建设。九华乡干部在光伏项目一线办公、一线部署、一线解决问题,提供上门“付款”服务,以真诚换取百姓的真心。
自去年9月以来,已累计流转5个行政村土地2597亩。其中,九华乡上清村启动高贤地块土地流转工作后,坚持“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原则,仅用8天时间就完成了117户农户200亩土地的政策处理,跑出了“上清”速度。万田乡则通过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在今年2月底顺利流转三和村土地1000余亩,超额完成了与正泰公司原先签订的820亩的目标任务。
杭州市
1)萧山区
“对已列入区级以上太阳能应用(示范)计划的项目,按上级要求配套资助。未列入计划资助且装机容量不小于30KW的太阳能应用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2元补助。
2)余杭区
“在列入省光伏发电年度计划的前提下,对我区范围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达到0.3兆瓦以上,经申报批准,在国家、省市有关补助的基础上,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补助期限暂定5年(2014-2018年)。”
3)富阳市
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在建成投产后,前两年按0.3元/千瓦时标准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补贴,第三至五年按0.2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
工商企业等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发电量补贴,居民家庭光伏只有初装补贴,没有发电补贴。
4)建德市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自其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三年内由市政府给予补贴。其中企业自用的给予0.2元/千瓦时,上大网的给予0.1元/千瓦时。
宁波市(有地方保护)
宁波市出台了市级补贴政策,但是县级想要享受市级补贴得出台相应的扶持办法,鄞州区和余姚市出台的政策并没有额外的补贴,就是享受宁波市的市级补贴,象山县则有独立的县级补贴。
市级补贴
到2017年5月,对列入国家、省计划并经省、市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且建设项目使用我市企业生产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的,该项目发电补贴额在国家、省确定发电量补贴标准基础上,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我市再给予0.10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年限为5年。”
1)鄞州区
到2017年5月,对列入国家、省计划并经省、市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且建设项目使用我市企业生产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的,该项目发电补贴额在国家、省确定发电量补贴标准基础上,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由市财政再给予0.10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年限为5年。
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按照市场机制成立面向新农村改造、城市社区和个人客户的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公司,按照屋顶改造后年度光伏发电量给予0.10元/千瓦时的改建补助,补贴年限为5年。”
2)余姚市
“到2017年5月,列入国家、省计划并经省、宁波市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在国家、省、宁波确定发电量补贴标准基础上,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给予不超过0.10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年限为5年,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3)象山县(国家,省,市,县共四级补贴)
“对我县范围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列入计划并备案的,装机容量达到0.1兆瓦以上,且建设项目使用我县企业生产的光伏组件、逆变器的(在宁波市内易货贸易企业除外),自2014年起至2016年底前建成的,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市财政补助基础上,对光伏发电实行电价地方补贴:一是企业在屋顶上自建光伏发电项目的按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助5年二是企业在屋顶除外的其它地方自建光伏发电项目的按0.05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助5年三是由第三方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的,投资方享有0.05元/千瓦时补贴标准,屋顶资源提供方享受0.05元/千瓦时补贴标准,连续补助5年。”
绍兴市
1)新昌县
对企业在本县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验收后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的5%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配套电量补贴:在新昌县注册企业合理利用县域内屋顶等可利用空间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按要求建成并网发电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外,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县政府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执行至2017年底。
2)滨海委
对企业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经认定成效显着并具有推广价值的,给予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补助资金列入新城当年度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专项资金计划。
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配套电量补贴:新城区域内的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18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政策外,参照绍兴市相关政策由新城财政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外,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
3)衢州市
衢州市及下级龙游县、开化县只有上网电价补贴,没有度电补贴,衢江区和江山市有单独的度电补贴。
市级补贴
“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集中连片开发试点,暂定5年内,对绿色产业集聚区内采购本地光伏产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千瓦时的基础上,给予0.3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补贴,对于已享受国家、省级各类补贴政策的项目,按上述标准折算评估后核定电价补贴,具体办法由市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
备注:实行的是上网电价补贴,不是发电量补贴。
①衢江区
“在衢江区注册的光伏发电企业,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企业每度电0.1元的补贴,暂定3年。自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3年内建成并网发电的企业享受该政策。”
②龙游县
“对县域范围内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1兆瓦以上的工程项目实行“一奖一补”政策。一是投资奖励。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发电补助。对光伏发电实行电价补贴,暂定5年内,对县域内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千瓦时的基础上,给予0.3元/千瓦时上网电价补贴。对申报取得国家、省级专项资金的项目(如“金太阳”项目),不再享受“一奖一补”政策。”
③江山市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自发自用电量,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15元/千瓦时的补助。
光伏电站项目。项目建设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补助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
4)诸暨市店口镇(地方性保护)
店口镇户籍家庭(电表为居民用电)利用屋顶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贷款投资、自有资金投资),并于2016年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规定,并与店口镇域内注册的光伏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并网通过验收后,按照每户每千瓦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1万元封顶(补助前500户)。
2016年年底前,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规上企业建设太阳路灯的,按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每个投资主体10万元封顶,以上光伏补贴当年发放。
店口镇居民家庭、企业利用屋顶、空地、荒坡等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16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规定,并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单位)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自发电之日起除了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有效期20年)、省0.1元/千瓦时(有效期20年)、诸暨市0.2元/千瓦时补贴(有效期5年)政策外,再给与0.1元/千瓦时(截止2016年12月31日)补贴,此项0.1元为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共同平摊分享。
丽水市
自2014年起到2016底,建成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含个人项目)所发电量,补贴标准在国家、省规定的基础上,再补贴0.15元/千瓦时,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义乌市
实行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政策:
对于居民用户实施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2元/瓦。
对于提供场地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按照装机容量给予提供屋顶的企业一次性补贴0.3元/瓦。
对于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企业,按照发电量给予0.1元/度,连续补贴3年。光伏发电项目不再享受其他市级财政补助。
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等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享受补贴。
东阳市(地方性保护)
对在东阳市注册的光伏企业并且在东阳新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再按0.2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补助,连续补助三年。
台州市
对2016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实际所发电量由当地政府再补贴0.1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
凡是在市区实施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同等条件下鼓励采用本市光伏企业生产的光伏产品。已取得中央财政相关补助的项目(如“金太阳”项目)不再享受该政策。
永康市
除了国家每度补贴0.42元(有限期20年),浙江省补每度0.1元(有限期限20年)还能享受永康市工商业屋顶等每度补贴0.1元-0.2元(2016年底建设并网的0.2元,2018年底建设并网0.15元,2020年底建设并网的0.1元),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每度补贴0.3元(有效期5年,截止2020年底)。
金华市磐安县
扶持政策方面,列入磐安县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计划的居民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3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9000元。
列入县光伏发电项目年度计划的企业投资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所发每度电再补贴0.2元,连续补贴3年,所发电量由国网金华供电公司负责统计,县财政局负责拨付。
湖州市
湖州市没有市级补贴。
1)安吉县
“对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省政策优惠基础上,县级再补贴0.1元/千瓦时,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两年。已享受国家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对企业等单位安装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品的,按15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
2)德清县
“在我县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三年。其中,对在工业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一年补贴实施光伏发电项目的屋顶企业,后两年补贴光伏发电投资企业。对享受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享受奖励。家庭、居民等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经验收合格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2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不享受县级发电量奖励。
温州市
1)温州市洞头县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给予每度电0.4元补贴,一补五年其中列入离岛“光电旅一体化”示范的项目,另外给予每度0.1元奖励。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并按发电量给予每度电0.2元补贴,一补五年。
对于民建建筑物屋顶出租用于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发电量给予屋顶所有人每度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不补。租用政府(国有企业)所属的建筑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政府(国有企业)原则上应无偿提供屋顶租赁,租期一般为10—20年。
2)温州市瑞安市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温州市有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一补五年。
对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厂房屋顶租赁补贴,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不补政府、国有企业等公建项目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原则上无偿提供屋顶租赁,租期在25年以上。
3)温州市乐清市
凡通过屋顶租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的,按其发电量给予屋顶所有者每度电0.05元(含税)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项目不享受该项补贴。
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建设运营企业每度电0.3元(含税)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项目,建成后由项目业主享受该项补贴。
4)温州市永嘉县
1)对县域内除居民外装机达到50kW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补助标准为0.40元/kWh2)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2元/W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给予0.3元/kWh的补贴。
5)温州市泰顺县
在县域范围内,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建成投入使用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嘉兴平湖市
对在我市注册的企业投资本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且单个项目装机容量达0.1兆瓦及以上的,从项目建成并网起前两年按0.15元/千瓦时,第三至五年按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助对在居民住宅屋顶投资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从项目建成并网起前两年按0.2元/千瓦时,第三至五年按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助实行发电量补助,补助期限暂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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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鸿泰光伏有限公司是2015-11-11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胡山村150号。
衢州市鸿泰光伏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30803MA28F0PE3B,企业法人詹伟军,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衢州市鸿泰光伏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的安装;机电设备销售。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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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对于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集中式:0.3元/千瓦时。
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
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
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北京市
全市分布式:2015 年1 月1 日至2019年12 月31 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3
元(含税),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为5 年,奖励对象为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河北省
全省分布式: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包括金太阳示范工程)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对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项目,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光伏发电项目有关电价补贴政策的通知》)
全省集中式: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的光伏电站按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自投产之日起执行3年。(冀政[2013]83号)
全省扶贫工程: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
山西省
晋城市
分布式:发电电价补贴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的发电政策补贴外,晋城市级财政还补贴0.2元/千瓦时建设安装补贴按建设装机容量予以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执行年限暂定为2015—2020年)。(《关于促进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扶持意见》)
江苏省
1、扬州市
分布式:市政府设立1000万元光伏应用产业投资基金,对在扬中注册的光伏发电建设企业在本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地光伏产品价值量占设备投资总额的80%(含)以上、50%(含)以上,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在当年额度内再由市财政分别给予0.15元/千瓦时、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暂定为2015~2017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居民屋面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年限6年。对已建成的光伏屋顶发电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50%补贴。(《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
2、 句容市
分布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在句容注册的光伏发电建设企业在本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地光伏产品价值量占设备投资总额的40%(含)以上,再由市财政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为2015年-2017年(享受国家、省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得重复补贴)。居民屋面项目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年限暂定为5年。积极鼓励企业厂房屋顶出租,对屋顶出租的企业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20元/平方米的补助,补贴年限为2015年-2017年。(句政发〔2015〕66号)
3、 镇江市
分布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在镇江境内注册的企业,利用我市工业厂房屋顶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报批手续完备,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0.5兆瓦(MWp),已列入市重点跟踪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且使用由我市企业生产的光伏产品价值量占投资总额比例超过60%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自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按财政体制由地方政府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年限暂定为3年。(镇政办发〔2014〕179号)
湖南省
全省分布式:对使用省内生产的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等光伏组件、未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且通过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2014年建成投产项目补贴为0.2元/kWh,2015-2017年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适时调整。(湘政办发【2014】118号)
长沙市
分布式:在长注册企业投资新建并于2014年至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省度电补贴外,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市财政再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为5年。(及长政办发〔2015〕24号)
广东省
1、 广州市
分布式:对于项目建设居民个人或单位,按照0.1元/千瓦时的标准,以项目上一年度所发电量为基础计算补助金额。
补助时间为项目建成投产后连续10年。对于建筑物权属人,以建成的项目总装机容量为基础,按0.2元/瓦的标准确定补助金额,一次性发放给建筑物权属人。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为200万元。(《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
2、 东莞市
分布式:补助总容量120MW,项目建成并网后按补助申请时间先到先得,超过部分不予补助。
(一)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装机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补助平均分四个财政年度拨付。
(二)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农业、交通站场、商业、学校、医院、社区等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
(三)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补助申请批准后的次月起,连续5年进行补助。(《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东发改〔2016〕662号))
3、佛山市
对于佛山市分布式及地面光伏电站的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佛山市再补贴0.15元/千瓦时,补贴三年。对于工商业分布式,除了0.15元/千瓦时以外,建筑产权人可以申请0.02元/瓦的初装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40万元。对于1kW以上的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在0.15元/千瓦时以外,可以申请1元/瓦的初装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2万元。
海南省
三亚市
分布式: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合格并投产满1年后开始补助。对于项目建设居民个人、单位或建筑物权属人,在国家补助标准(0.42元/千瓦时)基础上按照该市0.25元/千瓦时的标准,以项目上一年度所发电量为基础计算补助金额。(《三亚市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
西安市
分布式:通过市财政补贴资金和开发区专项补贴资金,给予分布式光伏装机1瓦1元的补助(共3年)。(市政办发[2015]57号)2017年的总补助规模约70MW。
浙江省
全省集中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元/千瓦时。(省级补贴于2017年5月已过期)(《浙政发【2013】49号》)
1、 宁波市(市级补贴2017年6月已过期)
集中式、分布式:2017年5月底之前建成投产且单个项目规模大于0.5MW的,按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补贴年限为5年。(甬政发〔2014〕29号)
1)宁波鄞州区
分布式:在我区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0.25兆瓦(MWp)),并按实际装机容量给予0.6元/瓦的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全部使用我区企业生产的组件,按实际装机容量给予0.9元/瓦的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按照市场机制成立面向家庭应用市场的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公司,按实际装机容量给予0.6元/瓦的补助(改造对象必须位于鄞州区范围内)。光伏发电样板示范项目,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宁波市鄞州区光伏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温州市
1) 温州永嘉县
分布式:对县域范围内除民居外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50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给予在永注册的项目业主补助,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补助标准为每千瓦时补贴0.40元。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给予每千瓦时0.3元的补贴。(永政发〔2013〕282号)
2) 温州洞头县
分布式:对县域范围内除民居外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50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给予每度电0.4元补贴,一补五年其中列入离岛“光电旅一体化”示范的项目,另外给予每度0.1元奖励。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并按发电量给予每度电0.2元补贴,一补五年。鼓励屋顶资源出租。对于民建建筑物屋顶出租用于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发电量给予屋顶所有人每度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不补。(洞政办发【2014】74号)
3、 嘉兴市
分布式: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家庭屋顶光伏电站,对开展光伏建设单户装机容量2千瓦以上的农户(鼓励要求连片集中开发),按实际发电量(以年度发电总量结算)补贴:每千瓦时补0.25元,谁投资谁享受,自并网之日起连续补贴三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户用项目除外),除国家、省、市补贴外,对提供屋顶资源且在2016年建设2017年并网的工业企业,给予每瓦0.3元一次性奖励(即每兆瓦30万元),单项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嘉光伏领〔2016〕2号)
1)秀洲区
分布式:对列入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期建成并网发电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1元/瓦的补助(鼓励优先采购本区光伏产品,对本区产品占设备投入30%及以上的项目给予100%补助,低于30%给予80%的补助)。(秀洲政发【2013】31号)
4、 衢州市
分布式: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集中连片开发试点,暂定5年内,对绿色产业集聚区内采购本地光伏产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千瓦时的基础上,给予0.3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补贴。(衢政发【2013】53号)
5、 杭州市萧山区
分布式:屋顶业主使用部分光伏发电量,按国电价格给予15%的优惠根据我区鼓励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对已列入区级以上太阳能应用(示范)计划的项目,按上级要求配套资助。未列入计划资助且装机容量不小于30KW的太阳能应用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2元补助。(萧政办发〔2013〕209号)
6、 富阳市
分布式:对市域内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列入国家光伏发电年度规模计划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和年度扶持资金预算额度,经确认,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在建成投产后,前两年按0.3元/千瓦时标准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补贴,第三至五年按0.2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对居民住宅的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发电补贴。(富政函[2014]58号)
7、 建德市
分布式:对市域内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列入国家光伏发电年度规模计划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和年度扶持资金预算额度,经确认,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自其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三年内由市政府给予补贴。其中企业自用的给予0.2元/千瓦时,上大网的给予0.1元/千瓦时。对居民住宅的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发电补贴。(《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的若干意见》)
8、瑞安市
分布式:对市域范围内工业企业实施的装机容量达到 50 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温州市有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自用和上网电量),给予每度电0.3 元补贴,一补五年。对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厂房屋顶租赁补贴,按其发电量给予每度 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不补政府、国有企业等公建项目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原则上无偿提供屋顶租赁,租期在 25年以上。(瑞政发[2013]258号)
9、乐清市
分布式:在乐清注册的光伏企业,在乐清市域内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建设运营企业每度电0.3元(含税)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项目,建成后由项目业主享受该项补贴。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助的项目,不再补贴。凡通过屋顶租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的,按其发电量给予屋顶所有者每度电0.05元(含税)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项目不享受该项补贴。(乐政发〔2014〕29号)
乐清泰顺县
分布式:鼓励支持低收入农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从2015年起至2018年底前,低收入农户家庭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建成投入使用的,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2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个低收入农户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资金管理使用按照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实行按照光伏发电电量补贴政策。从2015年起至2018年底前,在县域范围内,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建成投入使用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泰政发〔2015〕100号)
10、湖州市
集中式: 支持光伏发电项目,对80%采用市内生产光伏组件的项目,在市内建成后按装机容量50万元/兆瓦奖励,最高限额300万元。(《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湖州工业强市建设十八条》)
分布式:对市区居民屋顶实行光伏度电补贴,每度电补贴0.18元(市区各半),补贴时限为发电之日起5年(之前并网发电的自政策执行之日起5年);对80%以上采用市区生产光伏组件等关键设备的项目,实行每瓦0.3元的装机补贴,每个项目最高2000元;对低收入农户和市级结对帮扶扶贫重点村安装家庭屋顶光伏装置的,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装机补贴;2021年及以后新并网发电的项目不享受上述政策。(《湖州市加快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湖州德清县
分布式:在我县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三年。其中,对在工业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一年补贴实施光伏发电项目的屋顶企业,后两年补贴光伏发电投资企业。对享受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享受奖励。家庭、居民等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经验收合格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2元/瓦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不享受县级发电量奖励。(德政办发[2014]141号)
11、安吉市
集中式、分布式:对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省政策优惠基础上,县级再补贴0.1元/千瓦时,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两年。已享受国家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对企业等单位安装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品的,按15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安政发【2014】18号)
12、平湖市
集中式、分布式:对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发电量补助,按前两年0.15元/千瓦时,第三至五年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助。(《关于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平湖海盐县
集中式、分布式:补助标准为在国家、省财政补助基础上,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实际发电量补助五年,前三年每年0.35元/千瓦时,后两年每年0.20元/千瓦时,年限额500万元。只提供屋顶、由另一方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对屋顶资源提供方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瓦一次性补助。
13、绍兴市诸暨市
分布式:符合上级规定,与取得省、绍兴市发改委光伏发电计划指标的相关企业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建成后,自发电之间起按其实际发电量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政策外,市财政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五年。累计相加,一个项目可享受0.72元/千瓦时的政府补贴。(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
14、江山市
集中式:项目建设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补助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
分布式:项目建设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0.3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自发自用电量,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15元/千瓦时的补助。(江政发〔2014〕2号)
15、永康市
分布式:文件指出永康市2020年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目标为200兆瓦以上,关于补贴除了国家每度补贴0.42元(有限期20年),浙江省补每度0.1元(有限期限20年)还能享受永康市工商业屋顶等每度补贴0.1元-0.2元(2016年底建设并网的0.2元,2018年底建设并网0.15元,2020年底建设并网的0.1元),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每度补贴0.3元(有效期5年,截止2020年底)。(《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电站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16、金华市
浙江省金华市政府第1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金华市加快光伏应用实施方案》,明确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区注册的光伏应用企业,在市区范围内建设的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在国家、省补政策基础上按所发电量再分别补0.2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连续补贴3年。该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快金华分布式光伏井喷式发展。
安徽省
1、 合肥市
分布式: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5年。
集中式:对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自项目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人0.20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6年。(合政〔2016〕93号)
2、 亳州市
分布式:从事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并在本市并入当地国家电网的企业或居民补贴标准按项目年发电量,给予0.25元/千瓦时财政补贴补贴时限为10年。(《亳州市太阳能光伏发电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集中式: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已经完工且并网发电,规模在1兆瓦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规模在5兆瓦以上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规模在10兆瓦以上的,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补助。(《亳州市财政事后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3、 淮北市
集中式、分布式:在我市投资5000万元以上光伏产业项目,或70%以上使用由我市企业生产的光伏产品的光伏发电项目,由受益财政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运营企业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标准按照项目达到盈亏平衡的原则进行调整。(《淮政办〔2016〕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