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硫酸安全操作规程 和管理制度有哪些
浓硫酸安全操作规程
在配置硫酸过程中,浓硫酸遇水大量放热,可发生沸溅,具有强腐蚀性和吸水性。必须在容器中先泵入水,然后缓慢加入浓硫酸,设备周边需要配置通风装置,操作人员需佩戴皮围裙,护目镜,雨靴等防护用品
若发生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然后涂抹碳酸氢钠(俗称小苏打)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胜利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酸泄漏: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窖,用泵转移到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厂处置。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管理制度:
需要设定专人负责;
使用记录要详细;
酸罐需有明显标识;
放酸阀平时需要锁定,钥匙由专人保管。
关于硫酸铜危害性和急救原则
1、根据国际化学品安全卡(中文版)ICSC编号:0751
1)危害性:
(1)短期接触的影响:该物质严重刺激眼睛和皮肤。气溶胶刺激呼吸道。食入有腐蚀性。食入后,该物质可能对血液、肾和肝油影响,导致溶血性贫血、肾损伤和肝损伤。
(2)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接触其气溶胶,肺可能受损伤。
2)食入:
(1)急性危害/症状:腹部疼痛,灼烧感,恶心,呕吐,腹泻,休克或虚脱。
(2)急救:不要催吐,大量饮水,给与医疗护理。
2、根据GBZ75-2002《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诊断标准》5 处理原则:
5.1 治疗原则
5.1.1 脱离接触,消除污染,安静休息。如有指征可应用特效解毒药物。
5.1.2 中毒性溶血性贫血采取碱化尿液,尽早使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控制溶血,保护肾脏功能,重症者采用血液净化疗法等。
5.1.3 中毒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治疗可用美蓝和维生素C以及纠正缺氧等对症、支持治疗。美蓝用量1mg/kg缓慢静注,患有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症者不宜应用,以免发生溶血反应。
5.1.4 中毒性硫血红蛋白血症的治疗,主要为对症治疗,使用美蓝和维生素C无效。
5.1.5 中毒性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输血、雄性激素和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控制感染等,重型者可选择试用抗淋巴(胸腺)细胞球蛋白、环胞菌素A或异基因骨髓移植。
5.1.6 中毒性粒细胞缺乏症可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
5.1.7 中毒性血管性紫癜、中毒性血小板减少症、中毒性血小板功能异常、中毒性凝血酶原合成障碍及中毒性播散性血管内凝血等出凝血机制障碍的治疗,按内科治疗原则处理。
附录A(资料性附录)正确使用本标准说明,A.1.2.1 引起职业性急性中毒性溶血性贫血的毒物:......硫酸铜......。
3、根据GBZ77-2002《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诊断标准》5 处理原则:
5.1 治疗原则
5.1.1 病因治疗:按GBZ71及各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中的治疗原则治疗急性中毒。
5.1.2 呼吸循环支持,有效控制和治疗皿汕S,改善微循环。
5.1.3 营养代谢支持,逆转机体高分解代谢,向组织提供足够的营养物质。
5.1.4 积极控制感染,正确及时使用抗生素,必要时投用抗真菌药物。
5.1.5 对具有高危因素及重症病人及时进行监护,尽可能采取先进手段多方面监测,力争早期识别及制止MODS的发生和发展。
5.1.6 良好护理及心理治疗
5.1.7 对已发生多器官功能不全或衰竭者,按其器官参照总则及相应系统的标准和各学科的治疗原则处理。
5.1.8 中医中药治疗
附表常见致中毒性MODS的化学物及其易损伤器官
化学物 心血管 肺 肾 肝 脑 血液 胃肠道
硫酸铜 (+)- + +(+)(+) +
说明书目录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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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中文名称:氧
化学品英文名称:oxygen
中文名称2:氧气
英文名称2:
技术说明书编码:83
CAS No.:7782-44-7
分子式:O2
分子量:32.00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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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物成分含量CAS No.
氧≥99.99%7782-44-7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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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常压下,当氧的浓度超过40%时,有可能发生氧中毒。吸入40%~60%的氧时,出现胸骨后不适感、轻咳,进而胸闷、胸骨后烧灼感和呼吸困难,咳嗽加剧;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甚至出现呼吸窘迫综合征。吸入氧浓度在80%以上时,出现面部肌肉抽动、面色苍白、眩晕、心动过速、虚脱,继而全身强直性抽搐、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 长期处于氧分压为60~100kPa(相当于吸入氧浓度40%左右)的条件下可发生眼损害,严重者可失明。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本品助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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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接触:
眼睛接触: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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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特性:是易燃物、可燃物燃烧爆炸的基本要素之一, 能氧化大多数活性物质。与易燃物(如乙炔、甲烷等)形成有爆炸性的混合物。
有害燃烧产物:
灭火方法:用水保持容器冷却,以防受热爆炸,急剧助长火势。迅速切断气源,用水喷淋保护切断气源的人员,然后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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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避免与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触。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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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活性金属粉末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易(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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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准
TLVTN:未制定标准
TLVWN: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身体防护: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避免高浓度吸入。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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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分:含量: 高纯氧(体积) ≥99.99%。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气体。
pH:
熔点(℃):-218.8
沸点(℃):-183.1
相对密度(水=1):1.14(-183℃)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43
饱和蒸气压(kPa):506.62(-164℃)
燃烧热(kJ/mol):无意义
临界温度(℃):-118.4
临界压力(MPa):5.08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闪点(℃):无意义
引燃温度(℃):无意义
爆炸上限%(V/V):无意义
爆炸下限%(V/V):无意义
溶解性:溶于水、乙醇。
主要用途:用于切割、焊接金属,制造医药、染料、炸药等。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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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性:
禁配物:易燃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乙炔。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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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毒性: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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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对环境无害。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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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气直接排入大气。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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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编号:22001
UN编号:1072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O53
包装方法:钢质气瓶。
运输注意事项:氧气钢瓶不得沾污油脂。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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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2 类不燃气体。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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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上面的都是来自安全网,很多MSDS资料都有,自己去看看吧。
乙烯和乙醇不需要试剂就可以鉴别。
乙烯常温下是无色透明气体,略有淡淡的甜味。
乙醇常温下是无色透明液体,有很强烈的酒味。
乙烯和乙醇的物理性质就存在着巨大差异,因此不需要任何试剂和化学方法就可以辨别出来。
下面是国家化学品安全卡中对乙烯和乙醇的介绍,供参考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运输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二)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的说明;
(三)承运人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运输车辆取得营运证以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取得上岗资格的证明文件;
(四)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证明文件。
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记得点亮采纳哦,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