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扶贫条件是什么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扶贫组〔2015〕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郑政文〔2013〕134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实施的项目。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是指市、县(市、区)财政安排的,用于扶持搬迁贫困群众,促进搬迁后贫困群众增收的资金。
第三条 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项目实行乡镇申报、县级审批、市级备案、县乡组织实施、乡镇初验、县级验收的项目管理制度。
第二章 资金使用
第四条 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额度按照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每人每年2000元补助标准计算,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1000元,连续扶持5年。扶持资金通过扶持具体项目的形式安排使用。
第五条 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使用原则:
(一)贫困群众能直接或间接受益;
(二)促进贫困地区支柱产业发展和规模经营;
(三)吸纳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扶贫开发事业。
第六条 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重点扶持的项目形式:搬迁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发展项目、村企合作建设农业生产固定资产项目、经营性固定资产建设项目。
(一)搬迁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发展项目。对搬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设施农业、种植业、养殖业、休闲观光旅游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的具体项目建设给予资金扶持,产业发展产生的收益由该项目扶持的搬迁贫困群众共享。
(二)村企合作建设农业生产固定资产项目。有条件的搬迁村可选择与带贫能力强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申请扶持资金建设用于产业发展的固定资产。建成的产业发展固定资产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付费租用,出租产生的收益由该项目扶持的搬迁贫困群众共享。
(三)经营性固定资产建设项目。结合当地实际,申请扶持资金在条件成熟的区域建设商业门市房、仓储用房、标准化厂房等经营性固定资产,用于出租获益,出租产生的收益由该项目扶持的搬迁贫困群众共享。
以上各类项目的扶持资金额度须根据申报主体实施搬迁贫困群众数量和当年扶持资金安排,结合项目设计规划、实际投资总额、扶持带动脱贫效果、产业发展前景、县级资金配套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
第七条 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在全市范围内统筹使用,择优扶持。申请扶持资金的额度,不可超过按照实际搬迁贫困群众人数测算的资金额度。
第八条 项目库建设。各县(市、区)扶贫办要根据脱贫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目标任务,结合本地资源禀赋、扶贫对象需求等,参照年度实施搬迁规模,于当年8月底前编制发布下一年度项目库建设指南,10月底前建成年度项目库,并将电子文档报市扶贫办备案。
要加强项目库的动态管理。如需调整,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报市级库进行调整、更新有关资料。
第三章 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九条 申报主体。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项目申报主体是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实施单位原则上为项目申报单位。在征得受益贫困户同意后,项目可由项目申报单位协议委托受益村民委员会、扶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组织实施。对于统筹使用资金,用于一个项目的,可由涉及到的乡镇政府联合申报。
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要求落实项目承建单位,签订项目承建责任合同,并将合同文本抄送县级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的实施、安全、质量、绩效负最终责任。
第十条 项目立项。县(市、区)扶贫办根据市下达的年度责任目标、年度资金安排,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予以立项,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通知申报单位组织申报。
第十一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报搬迁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应提供产业发展项目实施预案、实施搬迁贫困群众名单、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二)申报村企合作建设农业生产固定资产项目应提供企业与搬迁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合作协议、拟建经营性固定设施租用计划书、有具体扶持带动搬迁贫困群众致富措施的项目实施预案、实施搬迁贫困群众名单、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三)申报搬迁后经营性固定资产建设项目需提供项目建设实施预案、实施搬迁贫困群众名单和配建经营性固定资产建设项目群众意见书(应充分征求搬迁群众意见后出具相应意见书)等。
各县(市、区)扶贫办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 项目审批。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市、区)扶贫办,扶贫办会同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实施预案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办法由各县(市、区)制定。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形成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评审结果和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择优确定当年度项目予以批复。可选择由县(市、区)扶贫、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审批或由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行文审批,各地视实际情况自定。
第四章 项目备案和实施
第十三条 项目备案。各县(市、区)要在项目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县(市、区)批复项目的实施方案、收益分配办法、批复文件、备案文件、项目评估论证意见、实施搬迁贫困群众名单、村企合作协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群众意见书等备案材料汇总后,一式四份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备案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将作为年度项目监管、检查、验收的主要依据,不可随意变更。对确需变更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变更备案。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原程序报批和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扶贫办视情况通知整改或责令县(市、区)扶贫办另行调整安排,情节严重的,除进行全市通报和调整项目外,视具体情况扣减该县(市、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
(一)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下达后三个月内不能及时启动项目的;
(二)未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实施的;
(三)项目实施环境和条件变化,应调整而未调整的。
受政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不能按期实施的项目,不属于以上调整范围。
第十五条 项目实行分级分类公告公示制度。
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县(市、区)扶贫办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适当形式公开项目相关信息,主要包括资金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使用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受理并反馈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和问题。
项目建设启动后,项目实施单位应于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区通过公开栏(墙)、项目标志牌等方式公开公示相关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规模、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情况、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等。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依法应当属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范围及实行监理的有关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及监理有关规定执行;未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项目实施。
第五章 项目验收
第十七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项目竣工后组织初验,并于20个工作日内向县(市、区)扶贫办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县(市、区)扶贫办组织相关单位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县(市、区)扶贫办须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限时整改,通过验收后才能进行资金报账。
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将适时组织力量对县级验收项目进行抽查。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有:立项文件、项目资金文件和项目实施方案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100万元以上的单个项目须有项目竣(完)工决算审计意见。
项目验收主要内容有:实施方案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工程质量、项目综合效益、项目和财务档案资料情况、公示和标牌情况、管护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等。
项目验收评定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十九条 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扶持项目中形成的固定资产为项目扶持的搬迁群众集体所有,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收益由项目扶持的搬迁群众共享。收益分配办法由各县(市、区)扶贫办会同财政局具体制定。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将通过验收的项目资产交付项目受益对象管理,并指导其建立项目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和相关权利义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各县(市、区)扶贫部门和财政部门为项目管理的责任单位,对项目的立项、评审、审批、实施,以及资金的拨付、使用等项目管理全过程负总责。
第二十一条 各县(市、区)扶贫部门要将项目实施的详细资料建立档案,项目实施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配合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易地扶贫搬迁发展扶持资金依据《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郑州市扶贫办、郑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项目管理办法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扶贫开发工作,提高扶贫开发的效益,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扶贫开发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扶贫开发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各界和公民个人,通过政策、资金、物资、人才、技术、信息服务等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活动。第三条 扶贫开发应当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实行开发式扶贫和保障式扶贫相结合,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实现脱真贫、真脱贫。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扶贫开发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扶贫开发工作的规划编制、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评估考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土、水利、农业、林业、卫生计生、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旅游、统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第五条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活动搭建平台,畅通渠道,提供服务。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贫困人口在扶贫开发活动中的发展权、选择权、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和隐私权。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扶贫政策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第二章 扶贫对象第八条 扶贫对象是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识别认定的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县。
扶贫标准和扶贫范围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第九条 扶贫对象的识别和退出,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社会认同、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的原则。
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贫困户识别、退出等相关工作。第十条 贫困户的识别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扶贫标准和识别程序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贫困户精准识别机制,逐户逐人核查基本情况,分析致贫原因,依托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对贫困户实行建档立卡、动态管理。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扶贫对象退出机制,明确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标准和程序,实现程序公开、数据准确、结果公正、档案完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贫困户信息定期核查,动态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为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询、检索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相关信息提供协助。
贫困户应当如实提供建档立卡所需的信息及相关材料。
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保障贫困户的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数据的不当传播和使用。第十三条 贫困户应当发挥主体作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实现勤劳致富。第三章 政府责任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扶贫开发的政策制定、目标确定、资金投入、组织动员、监督考核以及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的建设等工作;省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扶贫开发的组织动员、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扶贫开发的精准识别、精准退出、项目安排、资金使用、人力资源调配、项目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工作。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扶贫开发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本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组织编制本部门本行业规划时,应当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重要内容,优先安排扶贫项目、优先保障扶贫资金、优先对接扶贫工作、优先落实扶贫措施。第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扶贫开发规划,拟定年度脱贫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扶贫开发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实现决策程序规范、过程公开、制度科学、责任明确。
《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第一条 贫困人口退出。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户退出,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办理。需要到当地的畜牧部门办理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
3、营业执照办理。在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后,到当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4、养牛场其它建设。在以上手续办理完成以后,对牛场进行消毒、引种等过程。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千方百计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国务院决定,1998年新增扶贫资金30亿元,全年中央扶贫资金总量达183亿元,是历史上最高水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中央的要求,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各级政府应当动员地方财力、集体和群众及社会各界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包括劳务),加大扶贫投入的力度。
第三条加快1998年各项扶贫资金的拨付进度。原有扶贫资金务必在6月底以前全部下达到县,并尽快落实到贫困乡、村、户;新增扶贫资金务必在7月份下达到县,并抓紧落实到贫困乡、村、户。同时,要切实管好用好各项扶贫资金,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按期严格审计。凡转移、挪用、拖欠、挤占扶贫资金的,必须如数追回,并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凡贪污扶贫资金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接到省检查组对我市涉农资金监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后,在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和整体部署下,市财政局迅速行动,立即组织本局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迎接上级检查的各项工作,要求各相关股室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涉农资金检查“回头看”,扎实做好迎检准备。现将我局涉农资金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是农业大市,地处洞庭湖腹地,享有“鱼米之乡”之美誉,总面积217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6.73万亩,总人口75万,其中农业人口42.69万,辖16个乡镇、场、街道办事处。2013年我市财政总收入10.0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771元2017年我市财政总收入10.6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202元2015年财政总收入目标12.0023亿元。随着党的惠农惠民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我市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种类越来越多,总量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管理越来越难。市财政局作为市涉农资金发放和监管的主要职能部门,为切实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真正惠及民计民生,在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经建、社保、非税、乡财和农业的分管副职以及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财政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各相关业务股室签订了涉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实行绩效考核,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认真落实整治方案
《湖南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出台后,我局根据沅江实际,认真制定了《XX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我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内容,时间安排以及工作要求。同时,还先后参加和组织召开了相关会议,进一步落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具体研究和部署我市专项整治行动。
4月13日,市财政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和安排我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清理和检查工作。4月21日,参加了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学习领会XX市财政局会议精神。5月4日,参加全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员大会。5月7日,参加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
7月8日,接到省财政厅发来和XX市局转来的《关于立即开展对涉农资金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后,市财政局党组非常重视,立即向市政府主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争取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随后又迅急组织召开了市财政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认真总结回顾我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市涉农资金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专项整改工作。
三、履职尽责,扎实开展专项检查
(一)主动作为,积极开展本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指导开展自查自纠。按照专项整治检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在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由财政局牵头,指导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本部门单位2013-2017年涉农资金项目,排查解决新老问题,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认真填报整治检查情况。
二是认真开展重点检查。根据5月7日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决定,市财政局作为全市三个专项检查组之一,严格按照省里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在各乡(镇)和市直相关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着力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工作,对2010年以来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是及时处理存在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我市共清理2010年以来涉农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9个,并根据相关政策、法纪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共追缴涉案金额77.4万元,行政处罚7人,党纪、政纪处理4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人,公开通报案件1件。
(二)积极作为,主动配合上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配合XX市局重点检查。5月9日- 10日,XX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派出2个检查组(湖区和山区)对我市涉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二是配合省检查组重点检查。5月12日-22日, 省级重点检查第八检查小组对我市2013-2017年涉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
通过重点检查,我市共计清理2013-2017年涉农资金236383.03万元,其中2013年111677.45万元(包括农民补贴、补偿16104.51万元,农业生产发展19261.91万元,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15278.51万元,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53687.52万元,扶贫开发3648万元,其他类3697万元),2017年124705.58万元(包括农民补贴、补偿16328.92万元,农业生产发展20260.05万元,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23047.18万元,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58650.77万元,扶贫开发3666万元,其他类2752.66万元)。
四、建章立制,着力整改实际问题
针对省、XX市对我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全面整改,完善了制度。
(一)整改落实了2013年至2017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没有按规定发放的问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已制定相关措施,杜绝不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信息平台发放涉农补贴市的行为。
(二)整改落实了扶贫培训资金使用中食宿费偏高的问题。在今后的培训中,要求培训机构改进服务方式,主动走出去,送知识上门,尽量分片区安排到乡镇进行,以减少餐饮住宿费支出,充分发挥培训资金效率。
(三)整改落实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未按规定开支的问题。现已责令市水利局调整账务,进行了整改。
为确保涉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和准确发放,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对照省厅检查报告和上级文件精神,我们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完善制度。先后拟定了《XX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惠民补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XX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涉农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财政资金和项目管理实行公开公示、集体决策、民主审批 “三项制度”,切实完善和强化了制度管理。二是加强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包括发放《告农民朋友书》,坚持“三级公示”(市、乡镇、村组)和“三次公告”(事前、事中、事后)等多种形式,确保每项涉农政策家喻户晓。三是强化监督。对所有涉农项目都进行登记备案,建立全面、系统的涉农项目库和综合督查机制,对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专项督查,对督查时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强涉农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予以党纪国法处理。
我市涉农补贴发放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与发展大局,财政局作为主要的职能部门,尽管我们想了很多办法,克服了很多困难,采取强力措施,确保政策执行,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种种原因,工作中一定还存在不尽人意之处,对照上级的要求仍还有差距,特别在思想认识、政策执行、数据采集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与加强。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惠农惠民政策,确保各类涉农资金及时、安全、高效运行。
【2017项目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陵府办〔2017〕118号)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现将2016年革命老区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016年扶贫整村推进项目资金2000万元,主要扶持四个整村推进村,即光坡镇秒景村、群英乡祖空村、隆广镇石关村、英州镇大石村。我县出台了整村推进实施方案,按方案要求由4个乡镇负责实施,每个乡镇贫困村各安排5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等
2000万元资金安排到4个贫困村各500万元,已实施完成,当年产生效益,该项目按县整村推进方案要求主要由所在乡镇建设整村推进村的绿化、美化、亮化建设及资金的使用管理。目前:项目实施完成,群众受益。但资金没有及时调整下拨到4个乡镇,滞留在我办账户。
(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该项目为县配套扶贫整村推进建设项目,主要扶持隆广镇石关村、光坡镇妙景村、群英乡祖空村、英州镇大石村4个村整村推进建设道路绿化、美化、亮化等建设。
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及使用情况分析
2000万元资金按时到位,项目实施单位(所在乡镇)已实施完成并使用资金,预计各乡镇拨付500万元完成。但是县政府没有及时将2000万元及时下拨到各乡镇,各乡镇只能从其他资金中先垫付。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各乡镇按县方案规定要求实施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实施完成,整村推进村达到绿化、美化、亮化标准,群众受益。
五、建议
县财政部门要按方案要求及时将原资金计划下拨到各乡镇(实施单位),及时按进度拨付,避免资金滞留在我办账户。
我国精准扶贫十大工程分别为:干部驻村帮扶、职业教育培训、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构树扶贫、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龙头企业带动。这其中,既包括干部驻村帮扶、职业教育培训等“传统项目”,也包括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构树扶贫等新手段新方法。
扩展资料:
扶贫项目资金申报的基本要求和程序:
(一)规划先行、择优立项。按照“纲要—>规划—>项目申报—>下达立项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论证—>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组织实施”的工作思路。未列入规划和项目库的扶贫项目,一般不安排扶贫资金。
(二)逐级申报、分级管理。坚持扶贫项目到村到户的原则,明确扶贫项目申报流程为:
1、产业化扶贫项目和国家及省级扶贫试点项目。根据产业发展规划,涉及草地生态畜牧业、蔬菜、油茶、果(药、竹)的扶贫项目以及国家和省确定的扶贫试点项目,均由项目实施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立项申请,经县扶贫部门及其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市(州、地)扶贫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后,择优推荐上报省扶贫办。
省扶贫办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竞争入围,完成立项审批。
2、乡镇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扶贫项目。省、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规划建设的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扶贫项目及其它扶贫项目,由项目实施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项目立项申请,经县扶贫部门及其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市(州、地)扶贫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审批,同时报省扶贫办备案确认。
3、雨露计划培训项目。其中,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主要针对贫困地区农村新增劳动力开展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培训,初级技工(含专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读大中专院校,均由县申报,经州报省审批。
产业化技能培训项目,主要围绕草地生态畜牧业、蔬菜、油茶、果药竹等产业化扶贫项目和特色产业扶贫项目实施的农户(单位),由县申报,经州审批后,报省扶贫办备案
4、信贷扶贫项目。包括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和项目贷款贴息。小额信贷贴息资金主要集中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定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及非重点县的贫困村农户,围绕草地生态畜牧、蔬菜、油茶、果药竹等产业化扶贫项目发展生产。
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由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全省规模计划,向各市(州、地)下达指导性计划。各县(市、区、特区)扶贫部门按规定程序逐级推报贴息项目,经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共同审查同意后,逐级下达和拨付资金到县财政,再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5、社会帮扶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提出项目申请,经县扶贫部门及其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报市(州、地)扶贫办汇总综合平衡,并与对口帮扶城市共同研究审批后,报省扶贫办备案。
参考资料:人民网-我国推进实施精准扶贫十大工程
2017年3月27日,河南省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估并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兰考县成为河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建立后首个脱贫的贫困县。
3月27日,河南省在郑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兰考正式退出贫困县,兰考成为河南首个脱贫“摘帽”的贫困县。新华社记者 李博 摄
55年前,焦裕禄拼尽一生,发誓改变兰考面貌。55年后的今天,兰考迎难而上,打赢了艰苦卓绝的脱贫攻坚战。
曾经的风沙盐碱地,如今已是瓜果连片、企业林立。兰考的变化,有什么秘密?
“不能靠在墙根晒太阳,伸着手来要救济”
河南省兰考县小宋乡东邵一村的日光温室大棚(3月10日摄)。新华社记者 李博 摄
脱贫攻坚伊始,兰考人自问:兰考为啥穷?答案是:产业不兴,经济没有支撑。
“兰考把脱贫攻坚与供给侧改革相结合,找准特色产业,让贫困户在家门口稳定增收,拔下了穷根。”开封市委常委、兰考县委书记蔡松涛说。
在兰考产业集聚区,禾丰牧业(9.07 +0.11%,买入)有限公司流水线正在一刻不停地运转。一只只肉鸭经过屠宰、分割、包装,运往全国各地。而远在30公里外的考城镇,刘土山村贫困户陈新民也在时刻关注禾丰牧业。2016年,陈新民与公司签订养殖收购协议,一年喂养6茬鸭,年入6万元,成功脱贫。
像陈新民这样养鸭的贫困户,兰考有3500户。在龙头企业带动下,养鸭、抓鸭、搞运输、做防疫,甚至搜集鸭粪都成为当地老百姓(52.83 +1.44%,买入)创收增收的渠道。
如今,仪封乡代庄村的葡萄架子搭起来了,小宋乡的蔬菜大棚盖起来了,谷营镇曹庄村养起了大白鹅、种起了雪莲藕……“路宽了,水净了,白天在家门口上班,晚上到村广场跳舞。”现在的生活,代庄村脱贫户代红以前从没想过。
“兰考扶贫不养懒汉,不能靠在墙根晒太阳,伸着手来要救济。”县扶贫办主任胡良霞说。
“贫困户养殖可以贷款,政府贴息一大半”
在河南省兰考县谷营镇爪营四村,当地村民在潘根记种植合作社山药种植基地里搬运山药(2016年12月7日摄)。新华社记者 李博 摄
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如何用好上级拨付的扶贫资金,“让好钢用在刀刃上”,是兰考的重要思考,也是精准扶贫的关键。
2014年,河南省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县,兰考县又把审批权下沉到乡,让村里自主决策扶贫项目,探索创新“先拨付、后报账,村决策、乡统筹、县监督”的扶贫资金分配运行机制。
作为六口之家的唯一壮劳力,东坝头乡张庄村贫困户闫春光空有满腔热血,却不知往哪使劲儿。村干部建议他贷款养蛋鸡:“只要贫困户养鸡养鸭养羊等,都可以贷款,不需要抵押和担保,政府还贴息一大半。”
2015年,农业银行(3.80 +0.53%,买入)兰考支行与兰考县畜牧局、财政局合作,对于有意愿发展畜牧养殖业的贫困农户,畜牧局在养殖资源、技术上给予指导,农业银行提供信贷资金。
通过这项扶贫政策,闫春光先后贷款10万元,建起蛋鸡养殖大棚,从2014年不足3000只蛋鸡发展到现在1万余只,从村里的贫困户变成致富带头人,2016年家庭纯收入10余万元。
据统计,2014年至2016年间,仅张庄村贫困户就在金融部门贷款217万元发展养殖和乡村旅游,政府贴息8万多元,没有一笔贷款逾期不还。
“干部作风大转变,感觉焦书记又回来了”
在兰考县曹庄村,当地村民在曹庄村党群服务中心办理代办业务(2016年12月8日摄)。新华社记者 李博 摄
“要想重用,先去驻村,要想提拔,必下一线。”兰考把脱贫攻坚作为锤炼干部、转变作风的主战场,先后选拔345名年轻干部,派驻115个贫困村精准帮扶。严格遵守“5天4夜”工作制,坚持不脱贫不脱钩,不拔穷根不撤队伍。
刚驻村时,红庙镇夏武营村帮扶干部秦趁义时常被误解,有的贫困户直接跑来要东西,有的村干部说他是“来镀金”“搞形式主义”。秦趁义不辩解,就是苦干实干。
夏武营村有种蔬菜的传统,但道路极差,一遇雨雪,只能从地里背菜往外卖,秦趁义多方争取,为村里修起两条新路;为把3亩垃圾坑变成莲藕池,秦趁义三伏天跳进垃圾坑,光着膀子清理杂草……一件一件事情干下来,村民们都说,他是真驻村、真帮扶。
领导带头干,干部比着干,群众跟着干。在兰考大大小小、各行各业的微信工作群中,大家凌晨还在讨论工作的场景屡见不鲜。兰考县长李明俊说:“兰考开会都在晚上,因为这样方便党员干部白天进村工作。”
真金不怕火炼。2016年,在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中,兰考提拔重用一线干部58名,其中39名是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进一步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热情。
54年前,焦裕禄亲手种下的那棵“焦桐”,如今伟岸挺拔,俨然一座丰碑,激励着兰考干部,坚持对群众的那股亲劲、抓工作的那股韧劲、干事业的那股拼劲。老党员孟宪书感慨道:“过去是‘群众有问题,跑腿找干部’,现在是‘干部去串门,问有啥困难’,干部作风大转变,感觉焦书记又回来了。”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
一、项目区及项目概况
(一)项目区情况
项目共涉及幸福村、联盟村、金新村、桃元村四个村,重点发展区在幸福村,幸福村位于金沙县城关镇东部,距县城3公里,地理位置东经106.288°,北纬27.479°,东面是新坝乡关平村,西面是黎明村,南面是金谷、金坪村,北面是玉屏金堡村,总面积6.34平方公里。东西地势较高,地貌以山间盆地为主,海拔900-1000米之间。小洋溪水库位于金丰村中央,村民生活饮水以山间挖井蓄泉水为主。全村有耕地342亩,林地6500亩,农作物以水稻为主,经济作物以油菜为主。
(二)项目区建设概况
项目所涉及的四个村共有贫困户313户847人,其中:低保户245户530人,占贫困人口62%五保及因病因残丧失劳动力,需民政救济67户,199人。项目村总劳动力4551人。其中:文盲半文盲劳力845人,小学 文化 程度劳力2185人,初中文化程度劳力1437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劳力108人。目前输出的劳力只有715人。除有部分打散工外,大部分劳动力都闲置在家,劳动力较丰富。
项目村重点发展区幸福村金丰组农业总产值374万元,其中:农业238万元,牧业136万元,人均纯收入2760元,农民纯收入1200元以下196人,占全村人口的18.2%。目前没有属于村集体、村民的企业。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42亩粮食播种面积343亩粮食总产量483.75吨,人均占有粮食450公斤。猪存栏数672头猪出栏数583头家禽存栏数1980只,家禽出栏数1200只。
幸福村金丰组村级公路3公路,桥3座东南面还没有通公路。饮水困难户135户375人,饮水困难牲畜310头(只),无自来水,农户自己在山间挖井取泉水饮用。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
项目实施1年后,受益农户户均增收33000元,人均增收7250元,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目标。
(二)任务
以贫困户增收为目的,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展农民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民适用技术培训一户一人,开发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搞好通村公路建设以及人畜饮水安全,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产业发展
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围绕以肉鹅养殖为主的产业化发展,创建种鹅养殖基地,开展农民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民适用技术培训一户一人。
(二)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搞好通村公路建设以及人畜饮水安全,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为扶贫开发创造条件,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发展种养殖业、劳务经济等产业,带动就业,解决剩余劳动力。
(三)农村社会事业
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干部理论水平,修建村级综合服务站、群众综合活动室等,做到医保、低保、农村新型养老 保险 对象全面覆盖。
四、项目建设标准及建设方式
(一)产业发展项目
走“循序渐进、优势先行、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种养加配套、农工贸一体”的路子。以养鹅为主导,养牛、禽、劳务经济为辅助,带动果蔬产业发展,使之形成畜(鹅、牛、禽)——沼(沼气)——果蔬——畜良性循环发展,即鹅牛禽粪便用于发展沼气,沼气废料做为肥料发展经果林、粮食、蔬菜,粮食秸杆又作为牛的饲料来源。
(二)基础设施项目
使自然村通公路,扩大黔西北民居改造范围,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农村沼气池建设力度,修建 饲养 肉鹅所需的圈舍及其配套设备。
(三)社会事业项目
做好送科技下乡、农民技能培训、村级远程 教育 、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工作。
五、资金筹措及投资概算
(一)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规模:295.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省财政扶贫资金186.354万元,地县财政资金79.866万元,农户自筹资金 29.58万元。
(二)投资概算
1、补助标准:
(1)修圈:现标准为25元/㎡(包括新建圈舍、废弃圈舍改建、搭建简易圈舍)。
(2)种1亩草养50只鹅,1个平方按5只鹅喂养。
按技术部门测算,1年可出栏3槽,每只鹅出栏时在7~8斤左右,每只鹅纯收入在20元左右。
2、产业发展
购置鹅苗:43500只×26元/只=__ 31000元
精饲料:43500只×4.5公斤/只=195750公斤
购买精饲料:195750公斤×2.4元/公斤=469800元
3、基础设施
修建圈舍:8700平方米×120元/平方米=1044000元
4、 种植 饲草
种植饲草:870亩×360元/亩=313200元
六、建设任务
(一)产业发展
完成43500只肉鹅的饲养及其相应的防疫、出售等工作。
(二)农村社会事业
依托村级远程教育中心播放户、科技示范园,强化农村适用技术宣教工作。
七、项目进度安排
1、种植饲草870亩:20__ 年3月——20__ 年4月
2、圈舍8700平方米修建:20__ 年4月——20__ 年5月
3、购置鹅苗43500只及发放时间:20__ 年5——20__ 年7月
4、整合项目完成时间:20__ 年12月
八、项目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完成后将为项目村的受益农户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饲养鹅4.35万只,每只鹅重4—5公斤,每公斤按15元计算,一年三次出栏计算,预计新增产值880万元,受益农民纯收入约87万元左右,户均增收33000元,人均增收7250元。
(二)社会效益
规划项目的实施,从农民群众出发,针对贫困农民缺资金、少技术、市场经济转变观念等原因,使他们靠扶贫项目,发挥他们的自我创造力,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达到脱贫致富目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
(三)生态效益
项目的实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有效地改善了项目村的生态环境,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九、项目管理
(一)资金管理
1、县成立“试点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遵循“大扶贫”理念,按照“来源不乱、 渠道 不变、分头实施、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2、成立县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公司,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加大农业产业发展投融资力度,用以支持农户贷款贴息、农业产业保险、建设农村专业市场、培育专业协会和合作社、引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安排投资超前实施计划内项目,争取发展时间。
3、通过税收、土地等优惠条件,引进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为贫困户提供技术、能力培训和资金支持,发展二、三产业,拓宽贫困户脱贫门路。
(二)物资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 财经 纪律二是建立专户专人管理,防止挪作它用三是严格保障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的工作独立性,避免领导干扰
(三)建设管理
1、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方位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2、审计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工程跟踪审计和资金审计。
3、建立群众监督制度。①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所有项目的资金、物资、工程管理、投工投劳等都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②是充分发挥群众监测评价的职能,加强过程群众监督,对工程建设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纠正③是制定乡规民约,建立工程管护制度。
(四)档案管理
项目规划办公室对项目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管理工作。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照片、光盘等各种载体形式。
十、主要 措施
(一)组织措施
1、成立城关镇党委、政府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并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抓此项工作。
2、强化村级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共青团、民兵组织的作用,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管理体系。
(二)宣传措施
采用多种类型的访谈方式对各种类型农户贫困情况、存在困难、发展思路及意愿进行了解。同时对农户调查情况进行核实,基本掌握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意愿等情况。
(三)项目发展管理责任状
由城关镇人民政府与项目村签订项目发展管理责任状。
(四)建立服务体系
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服务跟踪,有计划开展一些适用技术专业课培训,对缺乏技能的村民进行技能培训,培养适用型人才,使规划有足够的人才保障。
(五)运行机制(大户、联户、合作组织、中介机构、企业、市场目标等)
组织科技示范户、规模种养和各类致富能手,分期分批地进行重点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幸福村生态养殖示范园形成“基地+养殖大户+农户”的利益共同体。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范文2
按照贵州省、市、县扶贫办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我镇20__ 年种草养羊扶贫项目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慨况
根据县扶贫办要求,20__ 年项目在瓢井镇平塘村实施。
我镇年均气温11—13.2C,年降雨量1130—1300毫米,无霜期221—245天,年日照时数1500—1600小时最高海拔2325米,最低海拔1400米,各类人工草生长四季赏青,适宜多种植物和牲畜的繁衍生息。
项目村“水、电、路”三通,通讯设施已建成,村级公路基本建成,可保证项目建设物资和项目产品的运输。
二、产业项目建设内容
此次羊种为湖羊或小尾寒羊,在平塘村共扶持农户5户(其中2户为扶贫户)。饲养基础母羊95只,配置种公羊5只,新建圈舍775平方米,建人工草地500亩。总投入资金12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0万元、筹资配套资金2万元)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20__ 年3月——4月,开展建圈培训,完成羊圈的修建。
(二)20__ 年5月,开展种草现场培训,完成种草任务。
(三)20__ 年6月,开展草地田间管理培训,完成建圈任务、配套设备和羊只采购培训工作。
(四)20__ 年7月,完成基础母羊、种公羊采购及发放,开展羊只饲养管理和疾病防治培训,制作安装项目区和项目户标志牌。
(五)20__ 年9月——10月,完善档案材料,完成县级自查验收。
四、项目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项目扶持农户5户,到2015年末养殖户实现销售收入4.5万元,按每户4.2人计算,养殖户人均收入10714元,可使5户农民通过实施项目摆脱贫困转化成牧民,1个良种繁育场建成,基本满足下年度项目区种公羊配置和老项目区种公羊交换需求,以提高畜牧业生产总值,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和快速发展。
(二)生态效益
草场500亩建成后,可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质量,羊群放牧给草场带来羊粪、羊料等有机肥,人工草场、天然草坡和灌丛草实行划区轮牧,减少人为生态破坏生态。同时,充分利用秸杆和人工牧草,储备冬季草料,经过腹还田,提高土地肥力,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使农、林、牧相互促进。
五、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瓢井镇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张民(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
副组长:刘此昌(镇人民政府科技副镇长)
易斌(瓢井财政分局局长)
成员:罗莉(党政办主任)
梅福俊(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孙飞成(林业环保站站长)
宋顺康(水利站负责人)
付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胡贵霞(纪委工作人员)
张盛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畜牧兽医)
龙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扶贫工作)
陈永(平塘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由龙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的审批和资料收集工作技术服务组设在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由畜牧兽医站和项目村兽医协勤员组成。
六、主要措施
(一)明确职责
镇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项目实施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发动、宣传,与项目户签订《 承诺书 》、《 协议书 》,并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和任务。
成员单位职责为: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采购供应草种、肥料和农药,指导种羊场建设和种公羊选(培)育、调运、交换等技术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项目村落实督促指导项目生产运行、滚动发展和效益分成积极引进社会资金组建龙头企业,形成产品加工、销一条龙服务体系。
(2)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与报账、物资采购监督及项目资金专项审计。
(3)农业服务中心(扶贫站、兽医站):负责组织审查项目实施方案,督查项目进度及质量,定期对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申报配套沼气池、项目村兽医室、农机具等项目并组织实施对重大动物疫病,农药、肥料、兽药、饲料使用进行监测搞好在镇外引进羊只的监督管理,禁止疫病传入,做好项目区市场检疫和产地检疫,对发生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处置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区,完善项目区村寨道路、庭院硬化和房屋美化。
(4)水利水保站:负责配套项目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
(5)社会事务办:切实解决好项目村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困难。
(二)资金和物资管理
1、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报账管理制度。(1)公示:对项目实施农户花名册、物资发放或资金投入补助及标准、政府统一采购物资价格等,在项目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2)拨付报帐:严格执行《大方县种草养羊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实施细则》。
2、物资采购管理:(1)基础母羊由项目户自行采购,种公羊由草地中心采购、镇负责发放草种、肥料采购由草地中心负责,草种实行询价方式采购。(2)实施单位对采购的物资实行专人发放管理和出入库登记管理。
3、档案管理:镇严格按照县、镇、村项目建档目录要求,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分类归档,装订成册,作为项目技术服务、检查指导、跟踪管理和项目竣工验收、报帐的依据。
(三)政府引导,企业化运行
1、项目村要积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技术二传手和肉羊营销队伍,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弓l导社会资金,适时建设项目区羊产地批发市场。
2、要按省规定,将投入农户的基础母羊在第五年收回滚动发展,第二年、第三、第四年农户新增羊(每只35斤以上)按0.8分成,实现项目长效持续发展。
3、种羊场采取与本地经济能人联合入股分成或技术人员带薪领办实行责任目标考核及分成等方式建设,选育提供种公羊,配置交换到项目区。即第一年为项目建设期,不分成第二年后(含第二年)每年新增羊数按投放基础母羊数l.5倍计算,实行l:9分成(分成羊每只35斤以上),且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分别按投放基础母羊数0.2倍,按市场价向草地中心提供公羊(每只体重10月龄达30公斤以上)和母羊(每只体重10月龄达25公斤以上)。
(四)加强督查调度,严格项目管理
1、对种草养羊项目和配套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行镇领导小组每季度调度,每半个月督促指导,村每周调度一次,兽医员每周对农户巡查指导一次,采取县表、镇册、村卡管理。
2、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每两个月督促检查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运行生产管理情况一次财政报牵头,每季度检查资金使用情况一次。
(五)实行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1、项目镇和草地中心共同与县政府签订项目实施及运行效益责任状(责任状另行制定),配套项目成员单位与县政府签订配套项目实施责任状,把种草养羊项目和配套项目实施纳入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管理。
2、组成由党政办牵头、相关单位参与的考核组,对实施目标完成情况和效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项目实施和运行考核结果,经镇政府审定后送县组织部备案,作为镇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4、种草养羊项目及其配套项目建设目标和运行效益目标按时按质超额完成和完成的,镇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基本完成的镇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未完成的镇人民政府对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整改到期仍不落实的,实行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失职的作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另行制定)。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范文3
一、总则
(一)万莲水村概况
万莲水村位于绩溪县东北隅,皖浙两省、宁(国)绩(溪)临(安)三县市交界处,由原莲坑、水浪头、万富山三村合并而成,岛(石)洪(门)公路穿境而过,村委会所在地距乡人民政府36km,全村辖万富山、横坞、高山、安基坪、水浪头、里、中外莲坑,8个自然村,480户、总人口1640人,全部居住在崇山峻岭中。绝对贫困人口137人,占总人口的8.35%,相对贫困人口441人,占总人口的26.9%,是典型的贫困山区、革命老区。
特殊的地形地貌,使全村人均可耕地面积不足0.2亩,山场资源丰富,宜林山场达18600亩,人均达11.3亩。因地处天目山系的余脉,十分适宜山核桃的种植与生长,山核桃种植历史悠久,目前全村有山核桃经济林12000亩,其中中、幼林占2/3,村民收入主要还源于外出务工及传统农业,增收渠道狭窄,小农意识强,组织化程度低。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开发扶贫方针,以扶贫工作到村到户为中心,以提高全村人口综合素质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方式为着力点,全面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加快万莲水村脱贫致富步伐,早日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
二、整村推进实施项目(详见项目 建议书 )
(一)村级道路建设。
1、水浪头村口至万莲水小学路段道路硬化(见项目1—1),总投资1.53万元,其中:请求财政扶贫项目支持0.8万元,自筹0.73万元
2、莲坑口至里莲坑村道拓宽、路基补强、路面硬化(见项目书1—2),总投资36.31万元,其中:请求财政扶贫项目支持20.00万元,自筹16.31万元
3、万富山路拓宽改造(见项目书1—3),总投资13.07万元,其中:请求财政扶贫项目支持7.0万元,自筹6.07万元
(二)产业发展
山核桃标准化深加工及QS认证。总投资75.3万元,其中:请求财政项目3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45.3万元。
以上项目总投资126.21万元,请求财政扶贫资金支持57.8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68.41万元。
三、具体目标
1、完成村级道路交通网络,改善村民交通条件,提高生产力水平。
2、建立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强化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综合素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17周岁以下青少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5%以上
4、贫困人口有病能在半小时内到达具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就医
5、贫困户居住危房基本得到改善
6、减少纯农业人口,使剩余劳动力一半以上转移至非农产业
7、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整治,各自然村村内主干道得到硬化平整,并逐步建立环卫机制
8、改造完成安全饮用水工程,使户户都饮上安全、清洁卫生的自来水。
综合指标为:全村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县平均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3个百分点以上。
四、保障机制
1、建立组织和落实项目责任制
成立万莲水村整村推进工程实施领导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担任成员。村委会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及资金的筹措,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建设和管理好公益性的扶贫项目。
2、群众广泛参与项目设计、实施和监督
推行参与式扶贫,让村民参与整村推进规划的设计,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公选扶贫项目,动员群众以出工投劳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激发村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他们扶贫开发的责任心,成立财务监督组,项目实施财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项目,确保建设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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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村多在深山、库区一线,群众居住分散,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用电质量不高,基本公共服务不够到位,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居住条件差等问题比较突出。从调研中了解到,一些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如燕子河镇有22个组不通公路,部分村民组依赖霍山县台区供电,村小学教学条件差,道路坡陡弯急、通而不畅,电压不稳、供电质量差,教学设备差、师资力量弱,严重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桃岭乡金桥村20个组居住库区一线,生产生活资料相对匮乏,交通不便、信息不畅,难以发展产业。
(二)投入不足,持续发展能力弱。
一是资金投入难以满足群众需求。现有的贫困村基础条件和资源条件都较差,多在深山库区一线,基础设施建设点多线长面广,任务重成本高,且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愿望迫切,资金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缺口大。扶贫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标准难以达到规范要求,影响了扶贫项目建设效益的发挥。如贫困村扶贫资金补助每年只有50万元,只有15%的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不能解决稍大点的工程需要,成效不显著;产业开发补助每户平均1500-2000元,可谓杯水车薪。
二是部门资金整合难。扶贫资金整合度不高,部门大多各自为阵,撒胡椒面,难以发挥整体效益;互助资金量少且使用面小,发挥的作用有限。三是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弱。多数贫困村经济结构单一,土地抛荒严重,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能人大户带动和辐射作用发挥有限,持续增收能力不强。农村留守人员老人居多,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贫困总户数比例高。思想观念陈旧,科技意识不强,生产经营能力较低,缺乏致富能力和发展门路,抵御风险和自我发展能力脆弱。四是制约产业发展要素多。市场、技术、信息等制约要素作用明显,农技人员少,普及农业技术不到位,市场信息不灵,运输成本高,难以推动产业发展。精准扶贫项目难实施,扶贫到户产业需求项目零乱,小而散,一些养殖业项目属于短期效应,难以形成支柱产业。群众“等、靠、要”思想较为突出,单打独干难以发展一体化产业项目,且收入构成不合理,外出务工工资性收入比重较高,缺乏收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
(三)扶贫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健全,返贫现象较为突出。
扶贫开发工作与农村其它建设项目缺乏有效衔接,工作联系、项目对接、资金整合相互之间协调不够,社会帮扶体系还未完全形成。部门之间合力不够,不少是各自为阵,统筹协调能力弱。部分行业、部门和单位对扶贫开发的思想认识、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不同,实际效果差异性也较大,存在不平衡状况。因病因教致贫返贫现象较为突出,贫困人口脱贫与返贫相互交织,因重度残疾、重大疾病、年老体弱致贫占40%以上,如燕子河镇金冲村高血压患者多,且因中风、偏瘫使家庭贫困。“因教返贫”的现象仍是常态,中高等教育费用在农村家庭经济支出中仍占相当大的比例,贫困人口脱贫抗风险能力弱。同时,自然灾害、市场风险致贫等也占很大一部分。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户是病残、精神障碍和无劳动力户,基本难以脱贫。
为此,建议:
一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促进产业发展。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创新资金运管机制,建立逐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扶贫开发互助资金管理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政策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统筹各类资源,优先解决贫困地区道路不畅通、农田水利设施老化、电力质量不高、信息化落后等突出问题。要加快发展八大农业产业化项目,支持蚕桑等见效快、持续增收的产业化项目,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质量和综合效益。将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劳动转移培训结合起来,科学规划、整合资源、联合共建、分步实施,解决少数发展养猪等功利产业项目、产业项目资金分散、效益不高的问题。探索建立贫困户参股、入股或与龙头企业、能人大户、专业合作社合作发展产业项目,解决贫困户技术资金不足、产业发展单打一的问题。
二要分类指导,坚持精准扶贫。
一是做好项目精准。集中项目资金,投入到适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薄弱、有发展前景的地区,实行连片集中帮扶。要善于因地制宜,创新思路方法,加大贫困户产业项目扶持力度,集中投入,有序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提倡贫困户与龙头企业、能人大户捆绑经营收入,促进产业到户做大做强。二是强化精准到户。认真开展贫困人口界定和统计工作,摸清现有贫困人口规模、分布、构成和特点等基本情况,因户制宜,分类指导,逐村逐户地制定帮扶措施,切实把“精准”落到实处。坚持“扶贫扶志、扶勤扶能”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扶持,建立健全运作激励机制。集中力量优先扶持有强烈脱贫愿望和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贫困户,提高扶持标准,引导和鼓励发展见效快、能持续增收的好项目。因残疾、疾病致贫或无劳动能力、劳动能力低的贫困户纳入社会保障,并与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危房改造、就学资助和应急救助等结合起来,确保住有所居、病有所救、学有所教。加强教育和引导有劳动能力但好逸恶劳、坐等靠要致贫的贫困户,激发、激活他们过上好生活的内在动力,最大限度的调动其生产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增收致富。三是加强精准培训。要以贫困户发展致富产业为需求,与厂企联合、与就业从业相结合,点到点指导,增强实用性,解决培训大呼隆、学习大众化的问题。四是精准配置资源。充分用好建档立卡成果,建立社会扶贫信息供求对接平台,探索建立能人大户、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源到贫困村投资兴业、带动产业发展就业增收的优惠制度,引导扶贫资源准确投向,促进社会资源精准化配置。
三要进一步完善扶贫机制,促进扶贫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完善机制。要进一步履行领导职责,积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充分发挥整村推进、结对帮扶的引领作用,调动群众参与积极主动性,多元培育社会扶贫主体,引导资金、技术和管理向扶贫村倾斜,形成帮扶与协作、输血与造血、制度建设与项目实施相结合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充实、稳定扶贫力量,增强扶贫工作统筹协调能力。二是加大争取力度。要紧紧抓住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加快争取生态补偿力度,让发展的成果实现共享。加大向上级争取扶贫各项资金争取力度,明确投入重点,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发挥资金的整体作用,给予贫困地区更加优惠、灵活的政策,增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自身造血功能。三是强化结对帮扶。建立健全驻村帮扶机制,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帮助制订具体的帮扶规划,加强资金、项目和政策的谋划支持和对接。帮扶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作,统筹各项产业政策,集中力量,形成帮扶合力,真正让好的政策发挥出好的效益。四是提高宣传广度深度。要积极宣传推广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事业,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活力,让扶贫事业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