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亚硫酸钠?
亚硫酸钠是一种食品添加剂。能漂白、抗氧化,杀菌,防止食品变色,在食品工业中很常用。
危害就是过多的摄入,好像会致癌,有慢性毒性。但是国家规定用量很严,一般正规生产的食品就算添加了亚硫酸钠,也是在安全限量之内的。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亚硫酸钠的使用标准规定如下:饼干、罐头、食糖、粉丝各类产品不得超过005克/公斤,其他品种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1克/公斤,例如,生产无硫海棠时,海棠经用005%亚亚硫酸盐溶液漂洗后,现经糖煮、烘烤制成海棠脯,其成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为003公斤。
亚硫酸钠sodium sulfite
产品别名: 硫氧
分子式: NA2SO3.7H2O
分子量:126.04
CAS号:7757-83-7
性质:无色单斜晶体。密度1.561。易溶于水,其水溶液呈碱性反应;难溶于乙醇。在空气中风化并氧化为硫酸钠。在150%时失去结晶水。再热则熔化为硫化钠与硫酸钠的混合物。无水物的密度2.633。比水合物氧化缓慢得多,在干燥空气中无变化。由将碳酸钠溶液加热到40%通入二氧化硫饱和后,再加入等量的碳酸钠溶液,在避免与空气接触的情况下结晶而制得。用作还原剂、防腐剂、显影剂,用于制硫代硫酸钠。回收低浓度二氧化硫得到,目前在国内外得到普遍应用。其工艺流程虽有多种,但其基本工序大同小异,均含有二氧化硫吸收、亚硫酸氢钠中和无水亚硫酸钠结晶的制备等3个工序。此法的特点是操作稳定,脱硫效率高。一般效率可达97%~98%,即使废气负荷变化较大时效率也不会降低。
产品用途:印染工业作为脱氧剂和漂白剂,用于各种棉织物的煮炼,可防止棉布纤维局部化而影响纤维强度,并提高煮炼物的白度。感光工业用作显影剂。有机工业用作间苯二胺、2,5-二氯吡唑酮、蒽醌-1-磺酸、1-氨基蒽醌、氨基水杨酸钠等生产的还原剂,可防止反应过程中半成品的氧化。造纸工业用作木质素脱除剂。纺织工业用作人造纤维的稳定剂。电子工业用于制造光敏电阻。水处理工业用于电镀废水、饮用水的处理。
包装储运: 用内衬聚乙烯塑料袋、中间为双层牛皮纸的塑料编织袋或胶袋包装。内袋扎口或热合,外袋牢固缝口。每袋净重50kg。 应贮存在阴凉、干燥的库房中。包装必须密封,勿与空气接触,防止受潮变质。不可与氧化剂、强酸类物品及有害有毒物质共贮混运。本品有潮解性,不宜久贮。运输时要防雨淋和日光曝晒。 失火时,可用水和各种灭火器扑救。
物化性质: 白色粉末或六方棱柱形结晶。相对密度2.633(15.4℃)。溶于水,水溶液呈碱性。微溶于醇。不溶于液氯、氨。为强还原剂,与二氧化硫作用生成亚硫酸氢钠,与强酸反应生成相应盐并放出二氧化硫。
质量标准: 工业级:国家标准 GB/T 9005-88;照相级:国家标准 GB/T 10550-89
分子量: 126.04
结构式:
消耗定额: 纯碱液吸收法
纯碱(Na2CO3 100%计) 0.800
硫黄(S 98%计) 0.305
烧碱(NaOH 100%计) 0.111
具体的内容可以查看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在GB2760-2014的规定中,焦亚硫酸钠允许使用的食品种类以及限量:我国规定可用于蜜饯、饼干、食糖、冰糖、饴糖、糖果、葡萄糖、液体葡萄糖、竹笋、蘑菇和蘑菇罐头,最大使用量0.45g/kg。蜜饯、竹笋、蘑菇及蘑菇罐头、葡萄和黑加仑浓缩汁的残留量(以SO2计)小于0.05g/kg;饼干、食糖、粉丝及其他品种的残留量小于0.1g/kg;液体葡萄糖的残留量不得过0.2g/kg。
焦亚硫酸钠白色或微黄色结晶粉末。具体的检验方法在GB1886.7-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中有明确的规定。
硫酸亚铁质量分数(以FeSO4 · 7H2O计)% ≥ 85.0
铁(Fe)质量分数%≥ 17.0
铅(Pb)质量分数% ≤ 0.003
砷(As)质量分数%≤ 0.001
游离水质量分数%≤ 8.0
化学品中文名称: 亚硫酸钠
化学品英文名称: sodium sulfite
中文名称2:
英文名称2:
技术说明书编码: 1331
CAS No.: 7757-83-7
分子式: Na2SO3
分子量: 126.04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CAS No.
亚硫酸钠 7757-83-7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不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未有特殊的燃烧爆炸特性。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硫化物烟气。
有害燃烧产物: 硫化物。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时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避免扬尘,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所。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若大量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盖。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酸类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包装破损。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酸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久存。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0.2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及时换洗工作服。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无色、单斜晶体或粉末。
pH:
熔点(℃): 150(失水分解)
沸点(℃): 无资料
相对密度(水=1): 2.63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无资料
燃烧热(kJ/mol): 无意义
临界温度(℃): 无意义
临界压力(MPa): 无意义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
溶解性: 易溶于水,不溶于乙醇等。
主要用途: 用于制亚硫酸纤维素酯、硫代硫酸钠、有机化学药品、漂白织物等, 还用作还原剂、防腐剂、去氯剂等。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 强酸、铝、镁。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无资料
LC50: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中和后,用安全掩埋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无资料
UN编号: 无资料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Z01
包装方法: 无资料。
运输注意事项: 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英文名 Anhydyous sodium sulphite
分子式 Na2SO3
分子量 126.04
性状 白色结晶性粉末, 比重2.633,溶于水,微溶于醇,水溶液呈微碱性,受热分解,具有还原作用。
用途 主要用于印染,医药,造纸,化纤,照相,食品等行业。
技 术 指 标 工业无水亚硫酸钠 食品添加剂 照相级
高纯级 优等品 一等品 无水亚硫酸钠 无水亚硫酸钠
Na2SO3 ≥ % 98.0 97.0 96.0 96.0 97.0
铁(Fe) ≤ % 0.002 0.003 0.005 0.02 0.002
水不溶物 ≤ % 0.01 0.02 0.03 0.03 0.05
游离碱(Na2CO3 ) ≤ % 0.05 0.1 0.4 0.6 0.15
硫酸钠 (Na2SO3) ≤ % 1.2 2.5 — — —
氯化钠(NaCl) ≤ % 0.01 0.1 — — —
重金属(以Pb计) ≤ % — — — 0.002 0.002
砷(As) ≤ % — — — 0.0002 —
硫代硫酸钠 ≤% — — — — 0.0015
水溶液外观 — — — — 合格
硝酸银氨溶液反应 — — — — 合格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920-1996)规定:焦亚硫酸钠用于蜜饯、饼干、葡萄糖、食糖、冰糖、饴糖、糖果、液体葡萄糖、竹笋、蘑菇及蘑菇罐头,最大使用量0.45g/kg。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竹笋、蘑菇及蘑菇罐头不得超过0.05g/kg,饼干、食糖、粉丝及其他品种不超过0.1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