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中的缩写TDA是什么?
在化工中,TDA还可以表示2.4—甲苯二胺 或 2.6—甲苯二胺.
中文别名:2,4-二氨基甲苯2.4-甲苯二胺
英文名称:2,4-Diaminotoluene
英文别名:2,4-Toluenediamine4-Methyl-1,3-phenylenediamine2,4-ToluilenediamineToluene-2,4-diamine4-Methyl-m-phenylenediamineC.I.76035C.I.Oxidation base
CAS号:95-80-7
EINECS号:202-453-1
分子式:C7H10N2
分子量:122.16
中文别名:2-甲基-1,3-苯二胺2.6-甲苯二胺
英文名称:2,6-Diaminotoluene
英文别名:Diaminotoluene,98%2-Methyl-1,3-phenylenediamine2,6-Toluenediamine2-methyl-m-phenylenediamine
CAS号:823-40-5
EINECS号:212-513-9
分子式:C7H10N2
分子量:122.17
InChI:InChI=1/C7H10N2/c1-5-6(8)3-2-4-7(5)9/h2-4H,8-9H2,1H3
熔点:102-107℃
沸点:289℃
水溶性:60 g/L (15℃)
风险术语:R21/22:R40:R43:R50/53:
安全术语:S24:S36/37:S61:
InChI:InChI=1/C7H10N2/c1-5-2-3-6(8)4-7(5)9/h2-4H,8-9H2,1H3
分子结构:
密度:283
熔点:97-101℃
沸点:283-285℃
闪点:149℃
水溶性:50 g/l (25℃)
风险术语:R21:R25:R36:R43:R45:R51/53:
安全术语:S45:S53:S61:
甲苯二胺(TDA)属于商标分类第1类0102群组;
经路标网统计,注册甲苯二胺(TDA)的商标达3件。
注册时怎样选择其他小项类:
1.选择注册(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群组号:0102)类别的商标有3件,注册占比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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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择注册(硝酸,群组号:0102)类别的商标有3件,注册占比率达100%
4.选择注册(聚氯乙烯(PVC),群组号:0102)类别的商标有3件,注册占比率达100%
5.选择注册(聚碳酸酯(PC),群组号:0102)类别的商标有3件,注册占比率达100%
6.选择注册(烧碱,群组号:0102)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66.67%
7.选择注册(盐酸,群组号:0102)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66.67%
8.选择注册(酯,群组号:0102)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66.67%
9.选择注册(氨,群组号:0101)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33.33%
10.选择注册(氯气,群组号:0101)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33.33%
按照中古大陆各国通行的社会等级制,宗教贵族作为上帝福音的传播者,应为社会第一等级,享有最多的权势。但在英国却不然。例如,当威廉一世在不列颠建立封建君主制时,高级教士和大贵族都是以国王直属封臣、而不是以等级代表的身份由国王召集参加大会议或议会的。原因之一是教会贵族人数较少,总体力量难与世俗贵族相匹敌。
世俗贵族名号和等级制的变化则相当复杂。其一,英国“贵族”的涵义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贵族包括为数较多的中小贵族,而狭义的贵族则主要指能够进入贤人会议、御前会议和上院的高级贵族。其二,英国世俗贵族体制和名号也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大致看来,一千多年间的较大变化有五次。
第一次是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主要是“哥塞特”、“塞恩”的出现。在列国纷争之际,贵族名号曾有种种差异,起初他们被泛称为“贵人”(ealdorman),而后“哥塞特”(gesith)成为流行称谓。他们平时出入宫廷,帮助管理国家,战时聚集国王麾下,筹措谋划,率兵厮杀。可见,他们原是一种类似王室亲兵的军事贵族。就词义来看,“哥塞特”除包含着地位显赫重要的意思之外,还说明他们与国王关系密切,是“首领的扈从”、“国王的友伴”。
大约在9世纪,英格兰贵族的称呼渐渐被“塞恩”(thegn)代替。据考证,塞恩和哥塞特一样,最初的意思也是“伴侣”,即它表明的首先是一种私人关系,而非一种社会名分。但有的学者认为,塞恩的原意是“为他人服役者”,这指明了塞恩的从属地位,并由此可以看出它与哥塞特原意的微妙差别。塞恩服务的对象,可以是国王,也可能是贵族,这意味
着塞恩群体有着等级区别。高级塞恩可以拥有自己的塞恩,数目多少不等。高级塞恩的塞恩在发生政治和军事危机时,可能会“不事二主”,直接反对“主人的主人”——国王。故而,1051年信士爱德华国王在镇压戈德温家族的叛乱时,就要求哈罗德伯爵的塞恩寻找担保人,保证站在国王一边。
在塞恩的称呼流行一段时间后,大约10世纪,越来越多的高级塞恩也被称作ealdormen。其中部分大贵族出身高贵并得到王室重用,常被国王任命为管辖一郡或数郡的封疆大吏,拥有固定封地。于是ealdormen又渐渐具备了“方伯”或“诸侯”的涵义,意为“地方统治者”。克努特在位末年,斯堪底纳维亚的转借词eorl替代了古英语的ealdormen,成为当时地方上统治者的称呼。以后eorl演变为earl,他们的领地或势力管辖范围也由原来的ealdormanties改为earldom。
随着earl使用的增多,诺曼征服前的不列颠世俗贵族在名号上大致被分为两类:其一,以earl称之的大贵族,人数甚少其二,以塞恩称之的中小贵族。11世纪前期,earl的称号和领地需经国王亲自赐予。
第二次变化是在“诺曼征服”之后。它包含两个方面:盎格鲁-撒克逊贵族体制的毁坏和盎格鲁2诺曼贵族体制的建立。它是通过军事征服和封建主义分封制的建立实现的。
“诺曼征服”之前,诺曼底已有较完善的封建分封制,最高领主威廉公爵把公国全部土地划分为1200个骑士采邑,分给各级封臣,由此形成了一个颇为典型的骑士贵族群体。他们从领主大公那里得到封地,必须为其服役。“诺曼征服”加快了英国新型贵族制度的发展,开创了封建贵族制度的新的兴盛期。威廉一世通过一系列的征讨,全部没收了戈
德温家族和支持哈罗德反抗他的英吉利人的地产。据学者估计,原盎格鲁-撒克逊各级贵族约四千余人,在征服过程中有不少死亡,侥幸未死的也大多逃至大陆或苏格兰。截至1070年,仅有两名英吉利伯爵——沃索夫和高斯帕特利克——继续担任官职。到了1086年,仅有两名英吉利大贵族,即阿登郡的图尔基尔和科尔斯维恩继续侥幸保留了较多的土地①。他们必须向新君表示效忠,尊威廉为最高领主,承认自己的土地名义上是重新受新主封赐的。
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后期,英国封建领有制已有所发展,部分塞恩已经成为高级僧侣和大贵族的附庸。而诺曼王朝又在军事征服的基础上,将“古英国”的政治遗产与诺曼底的封建领主租地制加以结合和调整,取缔了原有贵族体制中的塞恩阶层,代之以骑士为贵族底层的领有制。每个封臣获取封地(连同土地的农奴)后,可以获得相关的收益权,但最高领有权仍属国王。
威廉没收了全国约一半的耕地,除将其中1/6未垦荒地和森林留作王室领地外,其余按照诺曼底制度一次又一次地实行分封。领受封地的国王直属封臣共1400人②,其中180人为高级封臣。高级封臣又分为两类:
①FrankBarlow,TheFeudalKingdomofEngland
104221216.Longman,1983,pp.94295.
②因以后有再分封,诺曼贵族总数逐渐增加。
150名世俗贵族和30名教会贵族。教会贵族历来等级森严,名分清晰。世俗高级贵族包括两级:12人获地最多,地位显赫,称greatbaron其余称baron①。除了大贵族之外,另外有1200名直接从国王手里得到一块封地的小贵族,他们被称为“骑士”。
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earl是当时国王正式颁布的封号和大贵族的泛称,尚不具备以后严格显示贵族品级的“伯爵”的含义。诺曼征服之后的greatbaron和baron也是同样。汉语中将它们分别译为“大男爵”和“男爵”,乃是一种相约成俗和望文生义的译法,还不具备以后上院末级贵族男爵的含义。
大贵族得到领地后,可以在自己的家臣、部下和扈从中进行再分封。截止到1086年,多数大贵族将至少一半的田产分给下属。如领地大多集中于白金汉郡的吉法德男爵,将其71个田庄中的51个分给家臣②。大贵族的封臣和国王的直属小贵族一样,也被称为骑士。他们也因地产、军功和血缘关系等方面的因素,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经济特权恩赐要求相应的回报,所有直属封臣必须根据自己领地的大小向国王提供骑士和所需装备。大男爵提供40—60名骑士,中下级男爵提供10—40名。其余1200人各有一块采邑,则承担提供1名骑士的义务。高级骑士也是国王的直属封臣,军事义务在所难免。坎特伯雷大主教、温彻斯特主教、林肯主教和伍斯特修道院院长的地产与大男爵地产不差上下,分别提供60名骑士。其他中下级教士的份地和军事义务多少不等③。
是时,广义的贵族既包括大男爵和男爵,也包括由国王直接赐予一块领地的骑士,有时还把教俗大贵族的骑士笼统地包括在内。
第三次变化主要是在14—15世纪,五级贵族制形成。但它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建立起来的,而是在较长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在不列颠五级贵族中,“伯爵”(earl)出现得最早。一些学者认为英国伯爵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关系。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诺曼大公威廉侵入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其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递减。斯梯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增多。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
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职责。
“男爵”(baron)出现于11世纪。早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英文中已有该词,但词义不确定。诺曼征服后威廉的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baron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五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①在诺曼征服后的英格兰和诺曼底,baron的原意是
“领主”,相当于拉丁文中的dominus,法文
Seigneur,德文Herr和英文中的Lord。
②FrankBarlow,TheFeudalKingdomofEngland
104221216.p.115
③其中教会提供的骑士约780名。见R.Lennard,
RuralEngland.Oxford,1959.pp.2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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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得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年)、赫里福德公国(1397年)、贝德福德公国(1413年)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年)等①。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
“侯爵”(marquess)由德文markgrave演变而来,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侯爵一词最初用以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但那时主要说明他们领地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其涵义发生变化。该年,第九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