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22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800元。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800元,并将根据产品类别、性能指标等进一步细化补贴标准。
【太平洋汽车网】2020年电动车补贴政策将保持相对稳定,继续沿用2019年的续航补贴划分政策,最大的变化是能得到补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前售价必须在30万或30万以内,这也包括了插电式混动车。另外2020年补贴退坡10%,补贴政策合理延长到2022年底。
新能源车型(含纯电、插电式)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内,才能享受国家补贴。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400km以上的,补贴2.25万元;250km至400km补贴1.62万元。插电混动续航里程在50km以上补贴0.85万元。
为了给予市场过度调整的时间,2020-2022年初步敲定补贴退坡标准分别为10%、20%、30%。特别需要注意,具备“换电模式”的车型不在此项价格限制范围内。换句话说,国家鼓励“换电”商业模式的发展。显然,蔚来汽车成了这项政策最大的获益者。(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郭珊珊-兼职)
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商业化初期的确是需要政府补贴,除了对车企的补贴之外,各地政府也开出“特权政策”比如免牌照费、免摇号、不限行等,来帮助新能源的推广和普及。
2013-2015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城市
补贴力度
上海
纯电动乘用车4万;插电式(含增程式)乘用车3万
纯电动客车30-50万元;插电式客车25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15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换电设施建设给予不超过30%的资金支持
闵行区: 2万元闵行区政府补贴
嘉定区:嘉定区个人消费者新能源汽车购买补贴1.5万元/辆
浦东区:浦东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享受新区政府补贴2万元/辆
北京
国家和北京市1:1比例补助。
充电设施补贴: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不高于项目总投资 30%的资金支持
深圳
购车补贴不退坡。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3.5-6万元;插电式乘用车3.5万元
使用环节补贴,插电式乘用车1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1-2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按照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的30%予以补贴
武汉
国家和武汉1:1比例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按照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襄阳
国家和武汉1:1比例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天津
按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比例1:1
西安
国家补贴标准1∶1配套补贴,生产企业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才能申请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补贴。
福建
2014年至2015年,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补助。
厦门
按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的比例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新建的公共充电设施,市财政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对新建的公交专用充电设施,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补贴。
湖南
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混合动力公交客车由省财政按每辆5万元给予补贴。
株洲
按照国家补助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
长沙
按照国家与地方1:1配套的规定。
湘潭
按照国家与地方1:1配套的规定。
广东
广东省将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和实际推广应用数量对各市分类给予购车综合补助。
广州
不实行退坡机制。按照2013年国家新能源补贴标准1∶1配套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按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30%的标准给予补贴。公交、出租、物流等专属充换电站补贴上限为300万元/站;公共充电站补贴上限90万元/站;分散直流充电桩补贴上限12万元/桩;分散交流充电桩补贴上限0.6万元/桩。
佛山
国家和地方(含省、市、区)财政补助资金按1:1配套。
惠州
不实行退坡机制。按照中央财政2013年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1∶1进行配套。
东莞
省+市财政补助1:1的比例确定市财政投入。
充电设施补贴:给予建设费用(不含土地费用)30%的市级补助,平均最高不超过1万元/桩。
青岛
纯电动、插电式乘用车国家标准1:1补助。其它新能源汽车按国家标准1:0.2补助,不退坡
充电设施补贴:经市联席办备案的充电设施建设企业,按设备投资额30%补助
潍坊
按照国家和潍坊市1:1的原则,补助总额(国家、省、市补助之和)不超过车辆核定销售价格的最高比例(40%-60%)确定补助标准。
充电设施补贴:2014年至2015年对充换电建设运营企业建设的公共直流充换电设施,按照核定充换电设备总额的30%给予财政补助。
临沂
私家车、出租车、商贸物流配送车、环卫车等,市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额的30%予以补贴;城市公交车(约130万元/台);城乡公交车(约60万元/台);公务用车扣除中央财政补贴3.5万元/台后,其余价款由同级财政承担。
充电设施补贴: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的综合奖励资金主要奖给供电公司,用于建设充电站和充电桩。参照焦庄充电站的政策,临沂城区充电站征地,由市财政每亩补贴5万元。
山西
2015年,电动客车50000元/辆,电动轿车20000元/辆,电动专用车10000元/辆;甲醇客车10000元/辆,甲醇重卡10000元/辆,甲醇轿车5000元/辆,甲醇多用途乘用车2000元/辆;燃气重卡10000元/辆,燃气轻(微)卡2000元/辆。
太原
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补助2万元;燃油车换购纯电动车的,再给予3000元奖励。纯电动客车按与国家补贴1:1执行,最高补贴额为每辆车50万元。邮政、物流等专用车辆按电池容量与国家补贴按1:1执行,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市级财政补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补贴资金从市本级财政和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资金中筹措,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贴。
甘肃
国家和省、市、县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
充电设施补贴:按项目设备投资的5%左右给予补助。
江苏
2013、2014购车补贴:纯电动乘用车2.5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1.5万元/辆;纯电动客车20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0万元/辆;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6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800元,最高6万元/辆;燃料电池乘用车8万元/辆;燃料电池商用车20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2015年购车补贴: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2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4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2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6万元/辆);
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0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800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2.4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补贴1.8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1.4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5座及以下)7.2万元/辆;燃料电池客车(9座及以上)18万元/辆;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6万元/辆。
对进入国家《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给予50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充电设施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8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1200元。
南京
2013、2014购车补贴:纯电动乘用车3.5万元/辆;纯电动客车30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2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5万元/辆;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9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9万元/辆;燃料电池车乘用车12万元/辆;燃料电池商用车30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市、区(原五县)按照“市区(开发区)分担”原则,给予15%补贴。
2015年购车补贴: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3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6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8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24万元/辆);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5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9万元);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3.6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补贴2.7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2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5座及以下)10万元/辆;燃料电池客车(9座及以上)27万元/辆;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9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8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1200元。
扬州
2013、2014购车补贴: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补贴2.1-3.6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贴2.1万元;纯电动客车按车长补贴18-3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补贴15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补贴9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12万元;燃料电池商用车补贴30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地方财政给予15%补贴。
2015年购车和充电设施补贴同南京市。
苏州
2014、2014购车和充电设施补贴同扬州市。
2015年购车补贴: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3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6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8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24万元/辆);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5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9万元);
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3.6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补贴2.7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2.1万元;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9万元/辆。
充电设施补贴: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直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600元,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400元。
大连
地方财政一次性按与中央财政0.8: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
宁波
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1比例的额度给予补助。除老三区外,其它县(市)区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补助,可参照实行,补助资金由属地财政承担。
充电设施补贴:对充电设施投入,按实际投资20%补助
绍兴
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万元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给予2万元补助。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
充电设施补贴:在绍兴市区投资建设充电设施项目的,按充电设施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投入)的20%给予补助。
金华
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万元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给予2万元补助。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1的配套补助。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含公交车补助)补助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80%。
充电设施补贴:在金华市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项目的,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成本)给予20%的财政补助。
深圳
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给予1:1配套地方补贴,且不退坡。
给予使用环节补贴: 1.纯电动乘用车:R≥250每辆2万元;150≤R<250每辆1.5万元;R<150每辆1万元。2.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R≥50每辆1万元。
对具有出租车营运牌照(或持授权书)的燃油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的,给予补贴5.58万元。
重庆
市级财政给予前1000辆新能源客车补贴16万元/辆,其他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给予补贴,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补贴前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充电设施补贴:给予市级财政补贴总计1500万元,分2014年、2015年两年拨付。
海口
按新能源汽车获得中央补贴资金的6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30%。
充电设施补贴:按套基础设施主要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20%,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南昌
私人、租赁、公务、通勤等纯电动乘用车:R≥250补贴4.4万元,150≤R<250补贴3.6万元,80≤R<150补贴2.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补贴2.4万元。城市出租纯电动乘用车:R≥250补贴2万元,150≤R<250补贴1万元,80≤R<150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补贴1万元。公交、客运、公务、通勤等纯电动客车:L≥10补贴15万元,8≤L<10补贴11万元,6≤L<8补贴8.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L≥10)补贴8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30KWH电池容量计算)补贴4.2万元。
充电设施补贴:对于新建充电设施按充电设备购置总价给予20%补助。
赣州
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配套资金由市财政、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芜湖
纯电动乘用车:R≥250补贴1.5万元,150≤R<250补贴1.5万元,80≤R<150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补贴1万元。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按国家标准1:1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财政按设备投入总额给予20%的补助,单个设施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合肥
纯电续驶里程大于150公里的电动乘用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含省、市两级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的60%。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国家补助标准的20%给予补贴。
在地方配套1:1的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中安排10000元/辆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
泸州
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的购车补助。
成都
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市级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60%给予配套补贴。
新乡
对购置纯电动轿车和纯电动专用车(指邮政、物流专用车)的企业和个人,市财政和车辆销售所在地财政分别按照不低于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70%、30%进行补贴,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昆明
市财政补贴参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0.5给予配套补助。
河北
2014年至2015年,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1的比例,其他领域按照1:0.5的比例给予补贴。
保定
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
石家庄
按照国家标准1:1比例给予补贴;其他领域用新能源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5补贴。
充电设施补贴市财政给予设备投资总额5%的补助,单个设施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长春
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补贴,配套资金中省、市财政各占50%。
充电设施补贴:市财政按充(换)电站项目总投资的10%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贴。
贵州
按中央与地方财政1:0.5的比例给予补助。
沈阳
2015年购车补助标准:按照地方与中央0.7~0.9:1的比例补助。
充电设施补贴: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合计不超过设备投资额的20%。
2022年取消电动车补贴,补贴下降了30%,从2023年开始不再有补助金。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工信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了2022年补贴标准较2021年退坡30%(非公共领域),并宣布在2022年12月31日之后彻底退出。
同时,2020年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明确了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截止时间是2022年12月31日。
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通知》,表示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
充电设施建设补贴:
单个运营商在我市建设充电桩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提出补贴申请对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环卫车、租赁车等专属充电站的交流、直流充电设备均给予补贴,对其他充电站(桩)仅补贴交流充电设备,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直流充电设备补贴。
交流充电设备,专属充电站为在集中场地内,建设总功率不低于400KW,服务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环卫车和租赁车等营运车辆的比例不低于70%的充电站,须接入我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2021新国标元年是政策实施的开始,大部分城市均出台了电动车管理政策,为超标车设置了3年左右的过渡期。目前,对于还存在于市场上的旧标准电动自行车,各部门正在积极推动,根据文件要求的缓冲期,设立时间节点,全力做好新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更新问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对电动车生产企业做出新的要求,对消费者在日常使用的电瓶车也做出新规定,此举有利于完善电瓶车企业合理规范生产。
有利于保护消费者购买电瓶车的利益;有利于促进电瓶车产业结构创新升级,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保障。此管理办法于去年4月15日开始实行。
一、将对电动车进行速度限制,意味着今后电动车不能随意超出限定的速度了,不然是违反相关规定的,现在限定为每小时不得超过25千米行驶速度。
二、在购买电动车的时候注意购买新国标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上牌的,购买车辆后需要上电动车牌,没有车牌的将不能上路行驶,一旦被发现也是会被处罚。
三、现在电动车的重量由原来40kg调整到新国标的55kg,重量包含电池在内,这样有效增加行驶时长。
四、电动车速度可以行驶到50千米每小时的,必须上牌照,这类车型归为电动摩托管理。
五、电动车需要安装有脚踏板并且还要防火、防水,没有脚踏板是不允许上牌。
六、电动机功率从240KW提高到400KW。
七、不合标准的电瓶车不允许生产,消费者有权退货超标车。
2021年最后一天,2022年电动车补贴政策如约而至,新的补贴政策归结起来有两点:补贴下降30%;2023年开始再无补贴。
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无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9100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26万元。插电混动车型补贴下降至4800元。
此外,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相当于说新能源补贴退出时间是2023年,届时购买新能源车将不再有国家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
相关部门还确认,自2009年实行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在2022年内正式终止,亦即是说今年12月31日后上牌的新能源车辆将不再给予补贴。
事实上,按照原计划,在2020年的时候,国家就曾打算将新能源补贴“一刀切”,不过在疫情影响下,国家对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采用了梯度退补的策略,即从2020年开始,每年以10%、20%、30%的比例下调补贴额度,持续到2022年。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均超过30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2.9%和141.6%,和传统燃油车销量微增长形成鲜明对比,新能源汽车依旧保持了高增长态势。可以确定的是,新能源汽车当下的大好形势和国家政策的支持密不可分,特别是作为核心推动力之一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更是功不可没。中央、地方两级政府直接将“真金白银”送到消费者手中,极大地拉动了新能源汽车需求,成为了销量增长的强效助推剂。
市场经济下,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将最终走向自由生长阶段。随着制造技术不断进步,市场渐趋成熟,新能源汽车产业正迎来全新发展阶段——由政策推动向市场主导迈进,新能源汽车产业亟待放开手脚,自力更生。在此背景下,中央政府提出,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将全部退出。今年初,中央补贴已经进一步下调,给予市场更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新能源汽车国补加速退坡,地补的未来也逐渐受到产业界的关注。
地补细则暗含保护伞
2018年已经过半,截至目前,已有20个省市发布地方补贴政策,其中广东省、云南省、海南省、山西省、广州市、温州市、舟山市、成都市、杭州市、厦门市、哈尔滨市、青海市共12个省市,采用了同样的补贴办法,对纯电动车型和插电式混动车型进行补贴,地方补贴金额按照国家补贴的50%拨付,根据不同续驶里程进行差异化补贴,续驶里程越高,相应的补贴金额越高。
上海市、武汉市的补贴政策和上述省市略有不同,其中,上海市对纯电动汽车的支持力度更大,纯电动汽车按照1:0.5的比例补贴,插电混动车则按照1:0.3的比例补贴;武汉市按照轴距来区分,轴距大于2.2米的车型按照1:0.5比例补贴,轴距不足2.2米的车型地方补贴仅为国补的20%。
西安市、长沙市、柳州市、广元市地方补贴下降幅度较大,地方补贴比例分别为国家补贴的30%、20%、40%、25%。比较特殊的当属河南省和福建莆田市,地方政府降低补贴的决心更为彻底,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不享受地方补贴。河南、莆田等省市以销量为门槛,直接对企业进行补贴,其中莆田市规定,2018年~2020年间,对于在莆田市纳税且单一品牌产品年销售量达到1000辆以上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每年给予推广奖励50万元;新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自获得车型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起,一年内销售量达到2000辆及以上的乘用车企业,在地方补贴的基础上,每款车型再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300万元,销售量达到1万辆及以上时,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600万元。
从表面上看,各省市发布的2018年补贴政策,补贴数额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实际上,一些加大对企业补贴力度的省市,其在以市场为导向的同时也以另外一种形式为企业支起了保护伞。据了解,河南省以及莆田市均拥有地方新能源乘用车企业,如速达电动汽车的基地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从项目建立之初至今,三门峡市政府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的云度汽车,其背后同样可见地方政府的身影,从工商信息来看,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正是云度汽车的投资方之一。
由此可见,新能源汽车企业若想脱掉襁褓自主发展,需要改变的不只有企业,还有地方政府。正因如此,今年2月,国家财政部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地方应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可见,国家已经开始引导地方补贴向使用环节倾斜。
补贴转向基础设施骗补风险仍在
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500万辆,其中乘用车总量为380万辆,商用车总量为120万辆。据国家能源局信息中心原巡视员、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会长孙耀唯透露,500万辆新能源汽车需要大规模的充电基础设施支持,2020年需建成480万个分布式充电桩和120万个集中式充电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2018年全国将总共建成60万个充电桩,其中公共充电桩10万个,私人充电桩50万个。目前我们的充电体系尚不成熟,技术、智能化程度以及安全性都需要提高。”孙耀唯说。
充电桩行业存在缺口,亟需社会各界加大投入力度。正因如此,国家开始更多地鼓励、要求地方政府给予充电设施领域支持。但在实际操作层面,《通知》的要求却很难落实。有业内人士指出,政策补贴转向充电基础设施领域后,同样存在风险,很有可能导致前两年类似整车企业骗补的事件重演。地补转向充电基础设施和运营后,地方政府的监管难度将更大,容易造成基础建设的大跃进,更容易出现骗补的行为;此外,地补转向汽车使用和运营环节,在以往的试运行中,曾出现过企业驱使员工驾驶车辆增加行驶里程骗取补贴的事件。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长陈清泰表示,在国家和地方政府补贴推出后,外资和合资品牌的新能源汽车将大举进入中国市场,中国电动汽车市场的增长速度将快于以往任何时期。尽管从顶层设计上看,地补具备积极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往往变成了“唐僧肉”。因此有观点认为,与其费尽心思详细规定地补的使用范围,还不如彻底取消地补。迄今北京尚未出台2018年地补政策,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争论的焦点即地补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
地补何时才能取消?
“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是未来的大趋势和大方向,但现阶段新能源汽车产业如果完全离开地方补贴,能否快速发展还值得观察。国家政策是在大方向上指导产业发展,具体到地方层面,每个地方的情况各有不同,具体政策的制定还要根据地方发展而定。关于地方补贴向充电桩产业倾斜,其中仍存在很多问题,怎么补、补给谁,很难拿出统一的标准,不能用一把尺子来衡量所有地方和企业。”北京市新能源汽车相关部门人士表示。对于北京市何时出台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以及是否会取消地补时,虽然记者并未得到直接答案,但从采访过程中仍可看出,他认为现阶段完全取消地方补贴有些为时过早。对于地方政府补贴转向充电基础设施,他认为实施难度较大,需要地方政府根据其实际发展情况进行细化。
对于地补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倾斜,上海交通大学汽车节能技术研究所所长殷承良表示,目前充电桩产业比汽车企业更需要外力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业内的短板,过去补贴车比较多,对充电设施的补贴比较少。给充电桩产业‘输点血’是必然的,也是应该的。”
据其介绍,目前充电桩产业是整个新能源行业中最不赚钱、最难盈利的领域,目前尚未探索出合理有效的商业模式,特别是公共充电行业几乎没有盈利的公司,绝大部分处于亏本状态,前几年那些“多如牛毛”的充电桩企业如今已相继倒闭,行业面临大规模洗牌。在他看来,充电桩行业目前的“烧钱”状态还将持续三年,此时确实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充电产业更需扶持
产业政策的每一小步调整都将对整个行业,特别是汽车产业主体——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生重要影响。在缺少话语权的生态环境中求生存,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往往需要企业对市场、对产业环境具有一定前瞻性和敏锐度。
近日,在君马品牌沟通会上,君马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温宏说:“补贴对企业来说是大问题,当政策退坡后,我相信产业发展还会继续,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我们只能以适应政策的方式发展,在国家鼓励的大方向下,做到不拖后腿。对于补贴新政,我们必须提前考虑,因为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补贴减少,如果不适时调整,未来面临的很可能是政策的惩罚。”
补贴退坡后将产生的影响不仅限于整车企业,对于消费者而言,购车成本将有一定程度的上升,必将直接导致企业生产节奏发生变化,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补贴退坡会波及目前市场上70%以上的产品,这么大的量恰恰是我国最主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如果补贴全部退出,势必将企业的生产节奏全部打乱。很多生产计划要彻底推倒重来,这是非常灾难性的变化。”上海交通大学汽车节能技术研究所所长殷承良说,“退坡不是问题,关键是政府要信守承诺,政策要具备连贯性,不能随意打乱计划,让企业无所适从。”
对于补贴退坡,或政府调整补贴金额等问题,早在《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发布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扬就曾指出,“政府应该言而有信,不应该因为预算不足而调整补贴金额。企业的产品规划是根据市场条件作出的,包括市场所需求的技术水平、补贴的额度、可能的成本和售价。补贴额度不按计划进行,会打乱企业节奏,影响产品的销售。”关于新政中提到的“不要求地方政府再对产品进行补贴,而让地方政府把补贴主要用于充电桩建设和充电运营”,董扬表示,地方补贴确有促进市场发展的一面,但是地方补贴的副作用是地方保护。“两者相比,去除地方保护更为重要。没有了地方补贴和地方保护,地方政府也就不需要再制定自己的小目录,这样还可以大大缩短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董扬说。
地补开始补贴充电桩企业后,是否会出现骗补行为,殷承良说:“在我所接触过的充电桩企业中,确实有一些存在非常规操作骗取补贴的行为。为避免这些现象,可以通过项目前期、后期审核解决这一问题。目前比较好的做法是,以充电量而非充电桩数量为标准进行补贴,这个方法具有一定可行性,通过监控国家电网测量的用电量可以确定,这可以有效减少企业弄虚作假的行为。”
评
论
地方政府应有所为也应有所不为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如果说对国家政策不稳定性的诟病最多,那么目前能和其“相提并论”的恐怕只有地方政府了。然而,通过几次实地调查采访,笔者发现,地方政府并非如人们想象得那样只为各自利益,其实也有颇多无奈。
如曾被批为僵尸车企的河南速达,和屡受质疑的江苏敏安电动汽车、国能新能源汽车……大部分新能源汽车产业中的新势力都有地方政府背景,项目建立之初,地方政府立下过汗马功劳。地方政府的积极参与其背后目的真的只是单纯逐利,为了提高政绩,拿个上级部门颁发的“流动红旗”?
实则不然,通过调查笔者发现,一些地方政府确实也有颗造车心,他们或许没有“汽车梦”,但他们寄希望于搭上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东风,解决地方就业,拉动GDP增长,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但他们也有不足,不足在缺少专业背景,对造车难度预估不足,往往好心办了“坏事”。
地方政府提供补贴、土地优惠,将企业招商引资进来,不仅前期立项申请资质时“搭把手”,甚至当企业陷入资金困境时,还会“倾囊相助”。对企业而言,即便造车项目无疾而终,其仍能够通过变卖资质保全自己,但这些曾经充满造车热情的城市,很有可能今后与汽车产业终身无缘。
将视线向前追溯,如果有关部门在立项前的审核,能从“写字楼”走到“田间地头”,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或许对造车的预期会大不一样。如果地方政府在满怀热忱招商引资前,能对汽车产业进行科学调研,广开言路,对造车就能有更深刻的认识,或许资源和资金浪费将更少;如果鼓励措施能更科学合理,流程更为严谨,或许不会滋生诸多骗补企业。问题不是出在某个单一环节,而是深深地植根于整个产业链。
以人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有了新能源汽车骗补的前车之鉴,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如何发展、如何补贴,有关部门应审慎度之,切忌急于求成,最有效的举动也绝非直接拿出“真金白银”。
文:陈婷婷编辑:郭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