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苯 可以用玻璃瓶子盛吗?我要给客户邮寄样品,请问甲苯可以用玻璃瓶子来装吗?是塑料瓶盖的那种玻璃瓶。
甲苯可以使用玻璃瓶装。和普通试剂瓶没什么不同。一般的PP瓶盖应该都没有问题。要注意密封好。
另外,甲苯属于易制毒化学品中的第二类。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经审批取得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
快递不一定敢接,万一出了差错就麻烦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
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
(一)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二)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容易腐烂的物品;
(六)各种活的动物;
(七)各种货币;
(八)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九)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
前款物品,符合邮电部特准交寄规定并确保安全的,可以收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 邮政企业收寄邮件和用户交寄邮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制度。
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邮政企业可以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用户拒绝开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
对信件以外的邮件,邮政企业收寄时应当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邮政企业不予收寄。
第二十六条 邮政企业发现邮件内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进出境邮件中夹带国家禁止进出境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的,由海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交运的邮件,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企业应当优先安排运输,车站、港口、机场应当安排装卸场所和出入通道。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
可以寄,普通药品不是禁止邮寄的物品。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和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药品禁止邮寄。
《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
1、毒性物质
如砷、砒霜、汞化物、铊化物、氰化物、硒粉、苯酚、汞、剧毒农药等。
2、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
(1)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海洛因、可卡因、大麻、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甲卡西酮、苯丙胺、安钠咖等。
(2)易制毒化学品:如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麻黄素、伪麻黄素、羟亚胺、邻酮、苯乙酸、溴代苯丙酮、醋酸酐、甲苯、丙酮等。
(3)吸毒工具:如冰壶等。
3、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
(1)侵犯知识产权:如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图书、音像制品等。
(2)假冒伪劣:如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电子产品、化妆品、纺织品等。
4、禁止进出境物品
如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邮件寄递含有下列内容的物品:
(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的;
(二)泄露国家秘密的;
(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宣扬邪教或者迷信的;
(六)散布淫秽、赌博、恐怖信息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扰乱邮政营业场所正常秩序;
(二)阻碍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投递邮件;
(三)非法拦截、强登、扒乘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
(四)冒用邮政企业名义或者邮政专用标志;
(五)伪造邮政专用品或者倒卖伪造的邮政专用品。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
一、禁止寄递物品的规定
( 一) 禁止寄递物品的一般规定
禁止寄递物品一是为了确保人身安全及邮政设备和其他特快专递邮件的安全;二是为了保护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的发展,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而制定。具有下列性质的物品禁止寄递。
1、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例如:
(1) 军火、武器。
(2) 仿真手枪式电击器和仿真手枪式催泪器。
(3) 射击运动手枪、猎枪( 自制猎枪)、麻醉注射枪、汽枪( 包括金属弹丸汽枪)、火药枪、催泪枪、国家明文规定不准流通的玩具手枪和具有杀伤力的各种枪支。
(4) 警具:包括手铐、脚镣、警棍、电警棍等。
(5) 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动装置的强簧刀、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 在民族自治区范围内互寄,不准邮寄至民族自治区以外的地方)。
(6) 金银。
(7) 虎骨和犀牛角。
(8) 罂粟:包括这种植物的壳、花、苞、叶。
(9) 麻醉药品:包括吗啡、鸦片、海洛因、盐酸罂粟碱、盐酸可卡因、杜冷丁、盐酸可待因、冰毒、安眠酮和摇头丸等。
2、 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3、 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各种危险物品。例如:
(1) 爆炸性物品可分为:
点火器材类:如导火索、导火绳、引火线等。
起爆器材类:如爆管、雷管等。
炸药和爆炸性药品:如茶褐炸药、苦味酸、特屈儿、雷汞、硝化甘油等。
其他爆炸品:如烟花、爆竹。
(2) 易燃性物品按惯例可分为:
自燃物品:如甲基铝、黄磷、油纸和油布等。
遇水燃烧物品:如碳化钙、金属锂、磷化钙、锌粉、保险粉等。
易燃液体物品:如酒精、甲醇、甲苯、汽油、乳香油、松节油、碘酒等。
易燃固体物品:如红磷、" 发泡剂、生松香、硫磺、樟脑等。
(3) 腐蚀性物品按其化学成分可分为以下几类。
酸性腐蚀品:如硫酸。
碱性腐蚀品:如火碱、烧碱等。
其他腐蚀品:如漂白粉。
(4) 放射性物品:如夜光粉( 但对涂有夜光粉的钟、表、仪器等不属禁寄物品)。
(5) 毒性物品按毒性大小可分为:
剧毒物品:如砒霜、氰化钠、农业上的杀虫剂等。
有毒物品:如水银、生漆、 等。
4、 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如:尸骨、骨灰、动物器官、肢体或骨骼、未经硝制的兽皮等)。
5、 容易腐烂的物品。
6、 各种活的动物( 包装能确保寄递和工作人员安全的蜜蜂、蚕、水蛭除外)。
7、 各种货币。
8、 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9、 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特快专递邮件、设备的物品。
( 二) 对寄递化工类产品的规定
.1、对液体类化工产品原则上不予收寄。
2、 其他类化工产品可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 局指定的局所收寄,非指定的局所不得收寄。其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 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且符合邮政部门运输、装卸条件,并接受邮政部门的检查。
3、 遇有对物品性质不能识别的,应请寄件人提供市( 地) 级以上化工检验部门出具的确非危险物品或妨碍公共卫生物品的鉴定证明及按该产品所属属性由相关的公安、防疫、消防部门出具的在正常作业条件下,确保安全生产的鉴定证明后,方准予收寄。
4、 化工类产品不上门揽收,对异地交寄的不得收寄。
( 三) 对寄递卫生或动植物检疫邮件的规定
寄卫生检疫或动植物检疫的邮件,由检疫部门出具证明,未经检疫部门许可,邮政部门不予收寄。
一、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
1、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如手枪、步枪、冲锋枪、防暴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钢珠枪、催泪枪等。
2、弹药(含仿制品):如子弹、炸弹、手榴弹、火箭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雾)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地雷、手雷、炮弹、火药等。
二、管制器具
1、管制刀具:如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2、其他:如弩、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等。
三、爆炸物品
1、爆破器材:如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等。
2、烟花爆竹:如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彩药弹等烟花爆竹及黑火药、烟火药、发令纸、引火线等。
3、其他:如推进剂、发射药、硝化棉、电点火头等。
四、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
1、易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乙烯、丙烯、乙炔、打火机等。
2、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一氧化氮、氯气等。
3、易爆或者窒息、助燃气体:如压缩氧气、氮气、氦气、氖气、气雾剂等。
五、易燃液体
如汽油、柴油、煤油、桐油、丙酮、乙醚、油漆、生漆、苯、酒精、松香油等。
六、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
1、易燃固体:如红磷、硫磺、铝粉、闪光粉、固体酒精、火柴、活性炭等。
2、自燃物质:如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钛粉等。
3、遇水易燃物质:如金属钠、钾、锂、锌粉、镁粉、碳化钙(电石)、氰化钠、氰化钾等。
七、氧化剂和过氧化物
如高锰酸盐、高氯酸盐、氧化氢、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氯酸盐、溴酸盐、硝酸盐、双氧水等。
八、毒性物质
如砷、砒霜、汞化物、铊化物、氰化物、硒粉、苯酚、汞、剧毒农药等。
九、生化制品、传染性、感染性物质
如病菌、炭疽、寄生虫、排泄物、医疗废弃物、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十、放射性物质
如铀、钴、镭、钚等。
十一、腐蚀性物质
如硫酸、硝酸、盐酸、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十二、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
1、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海洛因、可卡因、大麻、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甲卡西酮、苯丙胺、安钠咖等。
2、易制毒化学品:如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麻黄素、伪麻黄素、羟亚胺、邻酮、苯乙酸、溴代苯丙酮、醋酸酐、甲苯、丙酮等。
3、吸毒工具:如冰壶等。
十三、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
如含有反动、煽动民族仇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社会稳定、宣扬邪教、宗教极端思想、淫秽等内容的图书、刊物、图片、照片、音像制品等。
十四、间谍专用器材
如暗藏式窃听器材、窃照器材、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和截收器材等。
十五、非法伪造物品
如伪造或者变造的货币、证件、公章等。
十六、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
1、侵犯知识产权:如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图书、音像制品等。
2、假冒伪劣:如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电子产品、化妆品、纺织品等。
十七、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如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等。
十八、禁止进出境物品
如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规定:
第二十六条 邮政企业发现邮件内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进出境邮件中夹带国家禁止进出境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的,由海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交运的邮件,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企业应当优先安排运输,车站、港口、机场应当安排装卸场所和出入通道。
第三十条 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对进出境的国际邮袋、邮件集装箱和国际邮递物品实施监管。
第三十一条 进出境邮件的检疫,由进出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中规定:
第四十二条 邮电部、邮电管理局应当把邮件运输流向流量变化情况及时通告相关运输部门。各运输部门应当根据邮政通信需要,优先提供有效的车次、航班、舱容。
相关运输部门应当在车站、机场、港口、码头妥善安排装卸、储存邮件和作业所需的场地、出入通道、房屋,以及通报行车或者航行情况的信息设施。
新建、改建、护建车站、机场、港口、码头,应当统一规划邮件存放、转运所需的场地和通道,其有关基建费用由邮政企业承担。
第四十三条 邮政企业委托运输单位运送邮件,应当签订运邮协议。
第四十四条 运输单位承运的邮件应当先于货物发运。因故临时停运或者改变运行时间、停靠位置时,运输单位应当及时通知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国家邮政局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的通告
国内可以邮寄药品或保健品,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不可以邮寄。
禁止寄递物品包括:
一、氧化剂和过氧化物,如高锰酸盐、高氯酸盐、氧化氢、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氯酸盐、溴酸盐、硝酸盐、双氧水等。
二、毒性物质,如砷、砒霜、汞化物、铊化物、氰化物、硒粉、苯酚、汞、剧毒农药等。
三、生化制品、传染性、感染性物质,如病菌、炭疽、寄生虫、排泄物、医疗废弃物、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四、放射性物质,如铀、钴、镭、钚等。
五、腐蚀性物质,如硫酸、硝酸、盐酸、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六、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
1、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海洛因、可卡因、大麻、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甲卡西酮、苯丙胺、安钠咖等。
2、易制毒化学品:如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麻黄素、伪麻黄素、羟亚胺、邻酮、苯乙酸、溴代苯丙酮、醋酸酐、甲苯、丙酮等。
3、吸毒工具:如冰壶等。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规定: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扰乱邮政营业场所正常秩序;
(二)阻碍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投递邮件;
(三)非法拦截、强登、扒乘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辆;
(四)冒用邮政企业名义或者邮政专用标志;
(五)伪造邮政专用品或者倒卖伪造的邮政专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中规定:
第三十五条 对于违反禁寄、限寄规定寄递的物品,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其种类、性质、数量等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一)不予寄递;
(二)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逾期不领的就地处理;
(三)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造成危害人身安全或者污染、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由寄件人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前款(二)项、(三)项处理所需的费用,由寄件人承担。
第四十七条 执行邮件运输和投递任务的车、船、邮政工作人员通过桥梁、渡口、隧道、检查站时,有关方面应当优先放行。
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车辆在运递邮件时,凭公安机关核发的通行证,可以不受禁行路线、禁停地段的限制。运邮车辆或者邮政工作人员在运递邮件途中违章,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记录后放行,待其完成运递任务后,再行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的通告
要看是哪一类的药品,和药品的地区,具体如下:
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海洛因、可卡因、大麻、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甲卡西酮、苯丙胺、安钠咖等。
假冒伪劣:如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电子产品、化妆品、纺织品等。
如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
扩展资料
其他快递禁止运输的物品:
一、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
1、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如手枪、步枪、冲锋枪、防暴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钢珠枪、催泪枪等。
2、弹药(含仿制品):如子弹、炸弹、手榴弹、火箭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雾)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地雷、手雷、炮弹、火药等。
二、管制器
1、管制刀具:如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2、其他:如弩、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等。
三、爆炸物品
1、爆破器材:如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等。
2、烟花爆竹:如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彩药弹等烟花爆竹及黑火药、烟火药、发令纸、引火线等。
3、其他:如推进剂、发射药、硝化棉、电点火头等。
四、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
1、易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乙烯、丙烯、乙炔、打火机等。
2、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一氧化氮、氯气等。
3、易爆或者窒息、助燃气体:如压缩氧气、氮气、氦气、氖气、气雾剂等。
五、易燃液体
如汽油、柴油、煤油、桐油、丙酮、乙醚、油漆、生漆、苯、酒精、松香油等。
六、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
1、易燃固体:如红磷、硫磺、铝粉、闪光粉、固体酒精、火柴、活性炭等。
2、自燃物质:如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钛粉等。
3、遇水易燃物质:如金属钠、钾、锂、锌粉、镁粉、碳化钙(电石)、氰化钠、氰化钾等。
七、氧化剂和过氧化物
如高锰酸盐、高氯酸盐、氧化氢、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氯酸盐、溴酸盐、硝酸盐、双氧水等。
八、毒性物质
如砷、砒霜、汞化物、铊化物、氰化物、硒粉、苯酚、汞、剧毒农药等。
九、生化制品、传染性、感染性物质
如病菌、炭疽、寄生虫、排泄物、医疗废弃物、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十、放射性物质
如铀、钴、镭、钚等。
十一、腐蚀性物质
如硫酸、硝酸、盐酸、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十二、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
1、易制毒化学品:如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麻黄素、伪麻黄素、羟亚胺、邻酮、苯乙酸、溴代苯丙酮、醋酸酐、甲苯、丙酮等。
2、吸毒工具:如冰壶等。
十三、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
如含有反动、煽动民族仇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社会稳定、宣扬邪教、宗教极端思想、淫秽等内容的图书、刊物、图片、照片、音像制品等。
十四、间谍专用器材
如暗藏式窃听器材、窃照器材、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和截收器材等。
十五、非法伪造物品
如伪造或者变造的货币、证件、公章等。
十六、侵犯知识产权物品
侵犯知识产权:如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图书、音像制品等。
十七、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如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等。
十八、其他物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载明的物品和《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载明的第一、二类病原微生物等;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总局-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
禁止快递的物品包括:
(一)禁止进出境物品:如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
(二)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
1.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海,洛,因、可,卡,因、大,麻、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甲卡西酮、苯丙胺、安钠咖等。
2.易制,毒化学品:如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麻黄素、伪麻黄素、羟亚胺、邻酮、苯乙酸、溴代苯丙酮、醋酸酐、甲苯、丙酮等。
3.吸,毒工具:如冰壶等。
能寄刀,但管制刀具不能邮寄。一米左右长的开刃刀不能邮寄。
依据《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
一、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
1.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如手枪、步枪、冲锋枪、防暴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钢珠枪、催泪枪等。
2.弹药(含仿制品):如子弹、炸弹、手榴弹、火箭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雾)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地雷、手雷、炮弹、火药等。
二、管制器具
1.管制刀具:如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2.其他:如弩、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等。
三、爆炸物品
1.爆破器材:如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等。
2.烟花爆竹:如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彩药弹等烟花爆竹及黑火药、烟火药、发令纸、引火线等。
3.其他:如推进剂、发射药、硝化棉、电点火头等。
四、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
1.易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乙烯、丙烯、乙炔、打火机等。
2.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一氧化氮、氯气等。
3.易爆或者窒息、助燃气体:如压缩氧气、氮气、氦气、氖气、气雾剂等。
五、易燃液体
如汽油、柴油、煤油、桐油、丙酮、乙醚、油漆、生漆、苯、酒精、松香油等。
六、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
1.易燃固体:如红磷、硫磺、铝粉、闪光粉、固体酒精、火柴、活性炭等。
2.自燃物质:如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钛粉等。
3.遇水易燃物质:如金属钠、钾、锂、锌粉、镁粉、碳化钙(电石)、氰化钠、氰化钾等。
七、氧化剂和过氧化物
如高锰酸盐、高氯酸盐、氧化氢、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氯酸盐、溴酸盐、硝酸盐、双氧水等。
八、毒性物质
如砷、砒霜、汞化物、铊化物、氰化物、硒粉、苯酚、汞、剧毒农药等。
九、生化制品、传染性、感染性物质
如病菌、炭疽、寄生虫、排泄物、医疗废弃物、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十、放射性物质
如铀、钴、镭、钚等。
十一、腐蚀性物质
如硫酸、硝酸、盐酸、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十二、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
1.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海洛因、可卡因、大麻、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甲卡西酮、苯丙胺、安钠咖等。
2.易制毒化学品:如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麻黄素、伪麻黄素、羟亚胺、邻酮、苯乙酸、溴代苯丙酮、醋酸酐、甲苯、丙酮等。
3.吸毒工具:如冰壶等。
十三、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
如含有反动、煽动民族仇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社会稳定、宣扬邪教、宗教极端思想、淫秽等内容的图书、刊物、图片、照片、音像制品等。
十四、间谍专用器材
如暗藏式窃听器材、窃照器材、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和截收器材等。
十五、非法伪造物品
如伪造或者变造的货币、证件、公章等。
十六、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
1.侵犯知识产权:如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图书、音像制品等。
2.假冒伪劣:如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电子产品、化妆品、纺织品等。
十七、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如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等。
十八、禁止进出境物品
如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邮件寄递含有下列内容的物品:
(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的;
(二)泄露国家秘密的;
(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宣扬邪教或者迷信的;
(六)散布淫秽、赌博、恐怖信息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