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第三条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另行制定和公布。第四条 未列入本名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适时增补进本名录。第五条 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的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第六条 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将前款所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第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本名录进行适时调整并公布。第八条 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类别”是按照《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进行的归类。
(二)“行业来源”是某种危险废物的产生源。
(三)“废物代码”是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第4-6位为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是指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第九条 本名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附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废物类别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 险 废 物危险特性
HW01
医疗废物
卫生
851-001-01
医疗废物
In
非特定行业
900-001-01
为防治动物传染病而需要收集和处置的废物
In
HW02
医药废物
化学药品
原药制造
271-001-002
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蒸馏及反应
残渣
T
271-002-02
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母液及反应
基或培养基废物
T
271-003-02
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脱色过滤
(包括载体)物
T
271-004- 02
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过程中废弃的吸附
剂、催化剂和溶剂
T
271-005-02
化学药品原料药生产过程中的报废药品及
过期原料
T
化学药品
制剂制造
272-001-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
第一条 为防治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四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种类和总量控制计划(含排放总量指标)由市人民政府依法核定并公布。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放许可证。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许可证限定的指标。第五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控制的工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单位,应当安装自动连续监测装置,并接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六条 禁止销售、使用含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燃煤和燃油,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公布。
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使用煤、重油为燃料的设施。现有使用含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燃煤或者燃油的锅炉、窑炉,应当限期改用合格燃料,或者安装脱硫装置和在线监测装置。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七条 城市建成区内的饮食服务业和单位食堂,应当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并安装油烟、废气净化装置,禁止向人行通道、河道、地下排水管网排放油烟或者炉烟。第八条 向大气排放含苯、甲苯、二甲基甲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和从事经营性喷漆、喷塑、喷砂的单位,必须安装净化装置,并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在市区、近郊区、集镇等人口集中地区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第九条 堆放、装卸和运输煤炭、煤灰、煤渣、煤矸石、水泥熟料、砂石、灰土、渣土等易扬尘的物质,必须采取防尘措施。第十条 建筑或者外墙装修工地,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围挡;工地内的土堆、砂堆等易扬尘的堆料,在未使用时应当遮盖或者喷洒覆盖剂。
建筑垃圾应当密封处理,不得凌空抛撒。第十一条 在道路上施工应当设置围挡。使用风钻、电锯、电磨、混凝土搅拌机等工具施工的,必须采取压尘措施。第十二条 施工工地、料场、固体废物堆放场等场区内的运输道路必须硬化,出口处应当设置清洗出场车辆和设备的装置,未经有效清洗的车辆和设备不得出场。第十三条 拆除建筑物应当围挡施工,并采取压尘措施。拆除后九十日内未动工兴建的,建设单位应当对拆除现场采取简易硬化,或者简易绿化等防尘措施。第十四条 在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清扫保洁作业,应当采取压尘措施,清扫的垃圾应当密闭运送。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和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状况,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机动车。第十六条 新购置车辆污染物排放初次检测不合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车辆号牌和行驶证,但国家规定免检的车辆除外。
未进行污染物排放年度检测,或者年度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年检合格证。第十七条 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抽测。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行驶中排放黑烟或者浓烟的机动车,应当责令其暂停使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在用机动车车主或者驾驶人员,不得拒绝、阻挠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抽测。第十八条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经两次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告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强制报废。第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按照防治大气污染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使在用机动车达到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机动车二级维护、发动机总成大修、整车大修的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污染物排放检测仪器设备。
机动车经过二级维护、发动机总成大修、整车大修及其影响整车污染物排放的维修,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不得交付使用。
机动车经过前款所列项目维修后,在规定的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正常使用时,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负责维修,使其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单位的监督管理。
AB胶是两液混合硬化胶的别称,一液是本胶,一液是硬化剂,两液相混,才能硬化,是不须靠温度来硬应熟成的,所以是常温硬化胶的一种,做模型有时会用到噢! AB胶是双组分胶粘剂的叫法。一液是本胶,一液是硬化剂,两液相混,才能硬化。胶水必须密封保存在阴凉通风处,避免高温或者太阳光照射,发黄的很大程度是由于胶水不抗太阳光中的UV紫外线,或者超越一定光线的照射时长。胶水必须严格按重量比混合,如果B剂偏多,则会加速固化使胶水偏硬,甚至不能干燥;如B剂组份偏少,则固化速度减慢使胶水偏软,甚至不能干燥此类胶水化工一般保质期为6-8个月,如果在保质期内发现任何一组份有沉淀产生,请重新搅拌均匀后再使用或者更换滴胶产品若滴后有收边现象,则先用丙酮或甲苯擦表面污垢和油污,或者是先喷油再滴胶水,此类胶水(含PU)为油性材料构成,加色膏色粉调混中,要加油性材料成分,否则会出现分层现象 滴胶配比时,搅拌适度不宜过快过猛,要沿器壁慢慢配匀,充分混合能够使化学反应更充分,流动性更好,也有利于更好消泡 倒出未用完的胶,严禁倒回原来大桶包装中,带入的杂质成分会使整桶胶水报废。每次开胶水AB以200g最佳,过多的反应会集中更多能量,可使用时间变短,流动性差。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本公司在生产加工场所还没有建设完毕的情况下先期开展无储存、无运输经营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经营的化工产品、石油化工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包括石脑油、甲苯、二甲苯、MTBE(甲基叔丁基醚)、甲醇、混合芳烃(苯、甲苯、二甲苯的混合物)轻烃(C1~C8)、沥青、石蜡等产品经营全过程。
3.职责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工作程序
4.1.1凡从事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危险性质、预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护及火灾扑救方法等。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会处理事故,并能够及时准确的告知客户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4.1.2凡是从事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要熟知并且及时提醒客户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受压设备(贮罐、塔、各类容器等)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电气、仪表、报警、联锁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要经常对其进行维护检测。
4.1.3凡是从事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熟知并且能够告知客户单位: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根据物品种类和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通风降温、防腐、防潮、泄压、监测、报警、避雷及接地等安全设施。
4.1.4凡是从事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熟知并且能够告知客户单位: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
4.1.5在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如发现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4.1.6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要提醒客户单位危险化学品能产生静电,在运输、储存的场所,均须有导除静电的设施。
5.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要熟知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保管过程中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并且能够提醒客户单位遵守。
5.1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必须进行验收登记,并定期检查。临时存放废旧危险化学品及时上报上级安全环保部部门进行处理。保管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化学品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人员担任。
5.2危险化学品要按其化学性质分类、分区,储存不准超量。到达储存限量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3天。并留有相应的防火间距(通道)和通风口,储存地点距生产装置、罐区、管廊、电缆桥架、下水井等设施的安全防火距离不得小于30米。
5.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等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同库储存,应设专用仓库、场地或专用储存室。
5.4遇火、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在露天、潮湿处存放,要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对于怕冻、晒的危险化学品,应有防冻、防晒设施。
5.5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采用先进的消防、通讯、报警、灭火装置,有毒物品应配备防护面具及隔离、消除、吸收毒物的设施,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6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的仓库,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并纳入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
6.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要熟知危险化学品装卸与运输过程中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并且能够提醒客户单位遵守。
6.1液化气充装站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通过交通部门资质认定。未经资质认定的车辆,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6.2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等,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市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人员等,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6.3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要牢固、密封,包装材料要适应物品的性能,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分解等情况,应立即妥善处理。
6.4回收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不准改做他用。
6.5包装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要贴印警示标志,标志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1990)的规定。
6.6危险化学品不准超量充装,充装速度不得大于规定值。
6.7装卸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磨擦、拖拉、重压和倾倒。
6.8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合装运。
6.9装运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过市区时,应遵守地方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路线和时间,中途不准随意停车。
6.10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配备押运人员或保安人员。
7.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要熟知危险化学品报废与销毁过程中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并且能够提醒客户单位遵守。
7.1报废和销毁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征得主管安全的部门同意,送往指定的有效会资质的单位进行报废或销毁处理。
7.2批量报废、销毁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制定安全处理方案。
7.3负责报废、销毁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包括监护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化学、物理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项。
7.4危险化学品在报废、销毁处理前,应进行分析、检验,根据物品的性质,分别采取分解、中和、深埋、燃烧等相应处理方法。
7.5剧毒或对环境有污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直接排入下水,不准倾倒在地面上。
7.6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合销毁。
hw08废矿物油典型组成成份是:废矿物油主要是含碳原子数比较少的烃类物质,多数是不饱和烃。其主要成分是链长不等的碳氢化合物,性能稳定。构成成分有:胺类、甾类、氯化物、氮氧化物、硫化物、联苯、季铵盐类、联苯醚类烃类、芳烃类、烃类、酚类、甲苯、多环芳香烃、苯并(a)芘、屈萘、荧蒽废酸碱、偶氮化合物、硫化物、醇酸树脂、丙烯酸、聚氨酯、聚乙烯、环氧树脂、邻苯二甲酸酯类、脂肪酸二元酸酯类、多元醇类、环氧化合物类、偏苯三甲酸酯类、磷酸酯类、磺酸衍生物。
主要危害物质是:主要成份有C15-C36的烷烃、多环芳烃(PAHS)、烯烃、苯系物、酚类等,一旦进入外环境,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拓展资料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废矿物油是指在机动车维修、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机油、废汽油、废柴油、废原油、废真空泵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热处理油、废变压器油等以矿物油为基础的各类润滑油失去原来功能而报废的油类,来自于石油开采和炼制过程中的油泥和油脚,矿物油类仓储过程中产生的沉积物,机械、动力、运输等设备的更换油及清洗油,金属轧制、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含油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及油泥,油加工和油再生过程中产生的油渣及过滤介质等,都是不适合其原来用途的废矿物油,属于毒性物质,其内含的硫化物、石油类物质、富营养物对水和土壤的污染特别严重,废矿物油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为HW08。
废矿物油含有多种有毒性物质。实验表明,如果废矿物油内的有毒物质通过人体和动物的表皮渗透到血液中,并在体内积累,会导致各种细胞丧失正常功能,是公认的致癌和致突变化合物。随意倾倒和非法转移、倒卖废油,影响人体健康不说,还会给生存环境带来二次黑色污染,对水体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危害动植物的生长和人类生存环境。如果把废矿物油倒入土壤,可导致植物死亡,被污染土壤内微生物灭绝。如果废矿物油进入饮用水源,1吨废矿物油可污染100万吨饮用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对身体不好
二甲苯(PX)属于芳香烃类,人在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的甲苯或二甲苯,会出现中枢神经麻醉的症状,轻者头晕、恶心、胸闷、乏力,严重的会出现昏迷甚至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主要来自于合成纤维、塑料、燃料、橡胶等,隐藏在油漆、各种涂料的添加剂以及各种胶粘剂、防水材料中,还可来自燃料和烟叶的燃烧
二甲苯根据两个甲基在六碳环上的不同位置,可分为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和间二甲苯三种,是一中不饱和烃类有机化合物
Xylene [C6H4(CH3)2=106.17]
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为邻、间、对三种异构体的混合物具特臭易燃。与乙醇、
氯仿或乙醚能任意混合,在水中不溶。沸程为137~140℃。
英文名:DimethylbenzeneXylene
缩写:DMB
结构式: C6H4 (CH3)
外观:二甲苯是一种无色透明液体
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乙醇和乙醚。有毒性。
一般为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及乙基苯的混合物。级别一般为净水3℃和5℃馏程的优级品和一级品。
用途:广泛用于有机溶剂和合成医药、涂料、树脂、染料、炸药和农药等。
毒性及防护:
二甲苯具有中等毒性。经皮肤吸收后,对健康的影响远比苯小。若不慎口服了二甲苯或含有二甲苯溶剂时,即强烈刺激食道和胃,并引起呕吐,还可能引起血性肺炎,应立即饮入液体石蜡,延医诊治。二甲苯蒸气对小鼠的LC为6000*10-6,大鼠经口最低致死量4000mg/kg。
健康危害:
二甲苯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系统有麻醉作用。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较高浓度本品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充血、头晕、头痛、恶心、胸闷、四肢无力、意识模糊、步态蹒跚。重者可有燥动、抽搐或昏迷。有的有癔病样发作。慢性影响:长期接触有神经衰弱综合症,女人有可能导致月经异常。皮肤接触常发生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污染来源:
二甲苯是重要的化工原料,有机合成、合成橡胶、油漆和染料、合成纤维、石油加工、制药、纤维素等生产工厂的废水废气,以及生产设备不密封和车间通风换气,是环境中二甲苯的主要来源。运输、贮存过程中的翻车、泄漏,火灾也会造成意外污染事故。
代谢和降解:
在人和动物体内,吸入的二甲苯除3%~6%被直接呼出外,二甲苯的三种异构体都有代谢为相应的苯甲酸(60%的邻-二甲苯、80%~90%的间、对-二甲苯),然后这些酸与葡萄糖醛酸和甘氨酸起反应。在这个过程中,大量邻-苯甲酸与葡萄粮醛酸结合,而对-苯甲酸必乎完全与甘氨酸结合生成相应的甲基马尿酸而排出体外。与此同时,可能少量形成相应的二甲苯酚(酚类)与氢化2-甲基-3-羟基苯甲酸(2%以下)。
残留与蓄积:
在职业性接触中,二甲苯主要经呼吸道进入身体。对全部二甲苯的异构体而言,由肺吸收其蒸气的情况相同,总量达60%~70%,在整个的接触时期中,这个吸收量比较恒定。二甲苯溶液可经完整皮肤以平均吸收率为2.25µg/(cm3·min)(范围0.7~4.3µg/(cm3·min))被吸收,二甲苯蒸气的经皮吸收与直接接触液体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二甲苯的残留和蓄积并不严重,上面我们已经说过进入人体的二甲苯,可以在人体的NADP(转酶II)和NAD(转酶I)存在下生成甲基苯甲酸,然后与甘氨酸结合形成甲基马尿酸在18小时内几乎全部排出体外。即使是吸入后残留在肺部的3%-6%的二甲苯,也在接触后的3小时内(半衰期为0.5~1小时)全部被呼出体外。评价接触二甲苯的残留试验,主要是测定尿内甲基马尿酸的含量,也有人建议测定咱出气体中或血液中二甲苯的含量,但后者的结果往往并不准确。由于甲基马尿酸并不天然存在于尿中,又由于它几乎是全部滞留的二甲苯代谢物,因而测定它的存在是最好的二甲苯接触试验的确证。二甲苯能相当持久地存在于饮水中。自来水中二甲苯的浓度为5mg/L时,其气味强度相当于5级,二甲苯的特有气味则要过7至8天才能消失;气味强度为3级时则需4至5天。河水中二甲苯的气味保持的时间较短,这与起始浓度的高低有关,一般可保留3至5天。
迁移转化:
二甲苯主要由原油在石油化工过程中制造,它广泛用于颜料、油漆等的稀释剂,印刷、橡胶、皮革工业的溶剂。作为清洁剂和去油污剂,航空燃料的一种成分,化学工厂和合成纤维工业的原材料和中间物质,以及织物的纸张的涂料和浸渍料。二甲苯可通过机械排风和通风设备排入大气而造成污染。一座精炼油厂排放入大气的二甲苯高达13.18~1145g/h,二甲苯可随其生产和使用单位所排入的废水进入水体,生产1吨二甲苯,一般排出含二甲苯300~1000mg/L的废水2立方米。由于二甲苯在水溶液中挥发的趋势较强,因此可以认为其在地表水中不是持久性的污染物。二甲苯在环境中也可以生物降解,但这种过程的速度比挥发过程的速率低得多。挥发到空中的二甲苯也可能被光解,这是它的主要迁移转化过程。
二甲苯由呼气和代谢物从人体排出的速度很快,在接触停止18小时内几乎全部排出体外,二甲苯能相当持久的存在于饮水中。由于二甲苯在水溶液中挥发性较强,因此,可以认为其在地表水中不是持久性污染物。二甲苯在环境中也可以生物降解和化学降解,但其速度比挥发低得多,挥发到空气中的二甲苯可被光解。可与氧化剂反应,高浓度气体与空气混合发生爆炸。二甲苯有中等程度的燃烧危险。由于其蒸气比空气重,燃烧时火焰沿地面扩散。二甲苯易挥发,发生事故现场会弥漫着二甲苯的特殊芳香味,倾泄入水中的二甲苯可漂浮在水面上,或呈油状物分布在水面,可造成鱼类和水生生物的死亡。
危险特性: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至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包装及贮运:
采用镀锌铁桶包装,每桶180kg。亦可用槽车装运。
环境标准:
中国(TJ36-79)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100mg/m3(二甲苯)
中国(TJ36-79) 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0.30mg/m3(一次值、二甲苯)
中国(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甲苯) ①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70(表2);90(表1)
②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二级1.0~10(表2);1.2~12(表1)
三级1.5~15(表2);1.8~18(表1)
③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2mg/m3(表2);1.5mg/m3(表1)
中国(待颁布) 饮用水源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0.5mg/L(二甲苯)
中国(GHZB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III类水域特定值) 0.5mg/L(二甲苯)
中国(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一级:0.4mg/L
二级:0.6mg/L
三级:1.0mg/L
应急处理处置方法:
一、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抑制蒸发。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迅速将被二甲苯污染的土壤收集起来,转移到安全地带。对污染地带沿地面加强通风,蒸发残液,排除蒸气。迅速筑坝,切断受污染水体的流动,并用围栏等限制水面二甲苯的扩散。
二、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较高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三、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水,催吐。就医。
灭火方法: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晚上好,没什么本质不同的。醇酸油漆(醇酸树脂)和硝基漆(硝化纤维素)共通的良溶剂都是芳香烃、酯和酮,它们对醚、醇和脂肪烃几乎不溶,有些改性醇酸和硝化棉可以使用甲醇做溶剂,如果是这种的就不能与另外一种互溶了会导致发白硬化严重的直接结块报废掉。没什么特殊要求的话统一都用甲苯或者二甲苯开稀就行了,不会出任何问题,请酌情参考。天那水的稀料一般都是乙酸异戊酯,它对硝基很好对醇酸得看具体树脂牌号而定,也不是万能的。
此操作针对于明显污渍,如:土,油墨等。
对于难清洗的硅胶壳,可用风油精试试,用化妆棉签蘸上风油精在污渍处,轻轻的涂抹檫拭干净,最后清水冲洗,阴凉处阴干。
硅胶壳一些难清洗的缝隙,可使用牙签别出污渍(固体),也可以先在清水浸泡,然后用肥皂清洗。
白色的硅胶壳实在很难清洗,大胆着可用84消毒液试试。
另外平时贴完面膜的面膜纸还可以檫试手机壳,越差越光亮,立马变新一样,清晰发亮。
在清洗檫试的过程中力度不要太大,适当即可,有的造型处很薄,大力拽的话会造成破裂。
实在经过各种方法还是无法清洗干净的,那就只有另买新的,弃掉旧的了。
常用于印刷塑料薄膜的油墨有聚酰胺表印油墨,氯化聚丙烯复合油墨,聚氨酯油墨。在这三个类型中,氯化聚丙烯复合油墨出现背粘的概率较少,因为氯化聚丙烯复合油墨一般用于印刷BOPP膜为非极性材料,两面的电晕处理度相差较大,并且无电晕面表面只有32达因左右,与油墨的亲和性差;另外,氯化聚丙烯复合油墨对常用溶剂均有良好的溶解性能,便于在印刷时调节溶解性能与挥发速率的平衡调节。
在使用聚酰胺表印油墨出现背粘时,往往印刷膜是两面电晕的
LDPE筒料,或者制袋后堆积打包放置一起。从油墨性能方面而言,聚酰胺连接料软化点一般是110
C゜上下,在相对高温高湿环境下容易发粘。在印刷时,由于印刷工考虑电热对LDPE膜套印精度的影响而不敢加热,或光开冷风,造成印刷层溶剂残留过多或表干现象,收卷时,因为
LDPE膜的伸张率较大,以及印刷图案的有规律性,随着膜卷直径的加大,出现暴筋现象,引发了油墨层的背粘。解决此类问题最好是选用相对低粘度高色浓度的高档油墨,使得印刷油墨层较薄。利用空闲的印刷机组,增加薄膜的干燥时间和冷却距离。印刷膜尽可能提早制袋并分散在框中晾一段时间。
聚氨酯油墨由于具有高光泽,良好的耐温、耐油、耐弱酸碱性,近几年来发展很快,使用量不断快速上升。在夏季里使用聚氨酯油墨印刷NY、PET膜时,较容易出现背粘现象。在实际印刷过程中,因薄膜不合格而引发油墨背粘的现象比较容易排除,而因没有掌握油墨的使用适性引起工艺参数设置不当导致印刷膜背粘现象,则是我们印刷技术人员需花大心思去解决的。聚氨酯油墨一般以酮类溶剂如丁酮做真溶剂,用作溶解油墨的连接料树脂,比如我们常用的溶剂组成有丁酮,异丙醇,甲苯。这三个溶剂中,丁酮的挥发速率最快,在印刷过程中,由于丁酮的量没有得到及时的补充造成墨槽中的油墨因树脂的溶解性不佳而发胀,粘度上升,影响了油墨对薄膜的附着性能。因此,在使用聚氨酯油墨时,稀释溶剂中丁酮必须保持相对足够的量。聚氨酯油墨在夏季印刷时,油墨的粘度上升较快,操作工人须及时不断地补充稀释溶剂,保持墨槽中的油墨始终处于一个相对低的粘度。
大量的实践经验表明,聚氨酯油墨由于墨层表干而引发油墨背粘的现象居多,要解决此问题,就要求油墨在低粘度下印刷。在低粘度状态下,印刷吃墨量较少,墨层薄,在大量的稀释溶剂作用下,聚氨酯油墨连接料分子相对松散,对溶剂挥发的屏蔽能力弱。当油墨转移到薄膜时,溶剂在烘道中可以快速并彻底的脱离墨层,也就不易产生表干现象。在合理的调整好溶剂的配比及油墨粘度后,尚有以下几点需要我们操作人员注意。第一,烘道的温度和风量。温度与风量应是比例平衡的。温度高则风量相对大,光有温度或光有风能均易引发表干,维持适当的温度和足够的风量,才可以彻底地干燥墨层。第二,印刷膜的冷却。当薄膜印刷完最后一个颜色后,需要经过适当的冷却,再收卷。过多的余热存在于印刷膜中,有可能造成油墨层的软化现象而加剧背粘。第三,收卷张力和膜卷直径。聚氨酯油墨的连接料与PET膜分子结构相近,油墨对PET膜的亲和性特别好,PET膜为刚性膜,隔气性能佳。即便是印刷墨层中极少量的溶剂残留也可能引发墨层与背面膜产生附着效果,因此实际应用中,PET膜比NY膜更容易出现背粘现象。收卷张力要保证膜卷不松动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小,同时卷径小也保证了内径部位的膜紧固力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