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大三阳治疗要多少钱
现在治疗大三阳的方法大概可以分为三种:一、聚乙二醇干扰素;二、核苷类似物;三、聚乙二醇干扰素和核苷类似物联合应用。聚乙二醇干扰素现在临床价格大概是每支800元左右,如果疗程为48周或者72周,大约的费用在4-6万元不等。如果口服核苷类似物治疗,现在临床价格差距很大,最低的如果通过4+7联合带量采购,恩替卡韦的价格大概是6分钱每片,需要每天口服1片。最高的丙酚替诺福韦,现在的价格是30天1180元,每天需要口服1片。重庆同济肝病科
派格宾(聚乙二醇干扰素)是属于国产长效干扰素,但是疗效与进口相当,并且价格便宜,一周只需要使用一次,一个月下来至少能够节省至少1000多元以上。
佩乐能®是什么?
佩乐能®(通用名聚乙二醇干扰素alpha-2b)是一种长效干扰素,它由著名的制药企业美国先灵葆雅公司生产,在全球长效干扰素中处方量排名第一。
佩乐能®是2000年及2001年第一个通过欧盟和美国FDA批准的长效干扰素。2004年5月在中国获得批准用于治疗慢性丙型肝炎;2006年,在全球多个国家获批乙肝适应症;2007年3月在中国获批慢性乙型肝适应症。
佩乐能®是最优化设计的长效干扰素
1992年美国FDA批准INTRON A®(普通干扰素)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到2000年,干扰素的应用历史已有10余年,在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上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但普通干扰素alpha有一个缺点,就是分子小,注射后大部分经过肾脏“漏”出体外,注射后4小时就排出一半,12小时后体内的干扰素就基本完全排出体外了。为了维持疗效,不得不每周三次注射或隔日注射一次,不仅不方便,而且抑制病毒也不持久。怎样克服这个缺点呢?科学家们发现一种叫做聚乙二醇的物质可以使干扰素的分子变大,防止干扰素从肾脏漏出。研究表明,聚乙二醇的分子量越大,半衰期越长,给药次数越少,但其抗病毒活性也越来越低。选择聚乙二醇分子量大小时既要延长半衰期,使其能一周给药一次,又要最大程度地保留抗病毒活性。佩乐能®在延长半衰期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留了抗病毒活性,这一平衡点时的聚乙二醇分子量就是12KD,所以说,12KD的聚乙二醇是最理想的分子量大小,佩乐能®是最优化设计的聚乙二醇干扰素。在延长半衰期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留了抗病毒活性。佩乐能®的体外抗病毒活性比长效干扰素alpha-2a高25倍以上。
佩乐能®是唯一按体重给药的长效干扰素
对于一种没有不良反应或不良反应很轻,再大的用量也不至于影响到病人的生命的药物,临床上可以不用考虑太多给药的方式。比如,我们经常吃维生素C或维生素E等,因为你吃一片和吃十片都不会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但是,对于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如何控制用药量就非常重要。干扰素alpha常见不良反应之一就是骨髓抑制,表现为注射干扰素一段时间后,白细胞或血小板下降,骨髓抑制严重的病人将不得不减少剂量或停药,从而影响疗效。因此,对干扰素的应用也应该按照病人的耐受性给药。
佩乐能®问世后,先灵葆雅公司为了克服普通干扰素固定剂量的以上缺点,新的长效干扰素按照病人的体重给药,小体重的病人给小剂量,大体重的病人给大剂量,实现了不良反应最小化,疗效最大化。
为什么说佩乐能®的安全性好?
研究表明当干扰素单一固定剂量给药,骨髓抑制的发生率随体重的增加而减少,体重大的不良反应少,体重小的不良反应大。佩乐能®按体重个体化给药,使不同体重的病人不良反应发生率相同,避免了单一固定剂量给药时,体重小的病人骨髓抑制发生率高的缺点。另外,由于佩乐能®的优化设计的聚乙二醇分子量(12KD),保留了30%的肾脏清除率,停药后从体内清除迅速,当发生明显骨髓抑制时,调整剂量方便及时。
佩乐能®治疗乙肝的疗效如何?
国外的多中心临床试验结果表明,佩乐能®可以有效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对HBeAg阳性慢性乙肝,HBeAg消失率可达36%,优于历史对照中普通干扰素的应答率。尤其重要的是,佩乐能®单药治疗的病人,如果HBeAg消失,其中19%的病人将获得HBsAg转阴,这是目前最接近“治愈”的指标。
国内佩乐能®与甘乐能®(干扰素alpha-2b)比较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临床试验已经结束,佩乐能®按体重给药的疗效明显高于甘乐能®,尤其是HBeAg消失率,国内临床试验首次表明,佩乐能®治疗较难治的、中国人常见的基因C型乙肝的病毒学应答率明显高于甘乐能®。
临床试验还证明,佩乐能®治疗普通干扰素或拉米夫定治疗失败的病人,如果治疗前病人的ALT³4倍正常上限值,佩乐能®的应答率达50%以上。对于治疗前ALT较高,年龄较轻的病人,佩乐能®的应答率更好。
专利法第26条明确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根据专利法,如该发明已经获得专利权,原则上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是可以根据说明书实现该专利的。但最佳实施方法,有可能被发明人以技术秘密的形式保护,未进行公开,读者还需要进一步实验,以取得该最佳实现方法。
如该发明尚未获得专利权,且存在公开不充分的问题,说明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补充,则有可能凭该说明书不能实现该专利。
b.该专利权是否在有效期内?
专利法第11条明确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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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专利申请中,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即为该技术的全部记载。有些发明人也许会在专利申请后,针对相关技术发表论文,但这与专利申请无关。
PS.哈哈,问题一样,答案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