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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氯乙酸和三氯醋酸是同一作用吗

清秀的黄豆
殷勤的画笔
2023-01-01 08:51:11

三氯乙酸和三氯醋酸是同一作用吗

最佳答案
热心的秀发
从容的康乃馨
2025-07-21 14:05:08

是同一种东西,基本信息如下

国标编号 81606

CAS号 76-03-9

中文名称 三氯乙酸

英文名称 Trichloroacetic acid

简称:TCA

别 名 三氯醋酸

分子式 C2HCl3O2;Cl3CCOOH 外观与性状 无色结晶,有刺激性气味,易潮解

分子量 163.40

蒸汽压 1.3kPa/51℃

闪点:>110℃

熔 点 57.5℃

沸点:197.5℃

溶解性 溶于水、乙醇、乙醚

密 度 相对密度(水=1)1.63

稳定性 稳定

危险标记 20(酸性腐蚀品)

最新回答
疯狂的冬瓜
聪明的钢笔
2025-07-21 14:05:08

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缩写

国外标准

美国环保局要求汽车制造厂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申报,并必须经过环保部门审查以确保对环境和人体危害程度达到最低点后才能使用,另外,美国加州65提案中对VOC的限制为室内空气总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0.5mg/m3。

中日韩的标准比较

国内标准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 27630-2011)

当室内环境VOC达到一定浓度时,会引起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症状,严重是甚至引发抽搐、昏迷、伤害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造成记忆力减退等严重后果

其中常见的VOC种类有:

苯(Benzene)

甲苯(Toluene)

二甲苯(Xylene)

对-二氯苯(para-dichlorobenzene)

乙苯(Ethylbenzene)&nbsp

苯乙烯(Styrene)

甲醛(Formaldehyde)乙醛(Acetaldehyde)

正丁醇(n-Butanol)

苯乙酮(Acetophenone)

甲乙酮(methylethyl ketone)

甲醇(Methanol)

乙醇(Ethanol)

醋酸正丁酯(n-Butyl acetate)

硝基苯(Nitrobenzne)

三氯乙烯(Trichloroethylene)

二氯甲烷(Dichloromethane)等

苯、甲苯、卤代烯烃(三氯乙烯、二氯乙烯) 等已被怀疑或确定为致癌物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来源主要为化学品、化学溶剂、汽车尾气和燃烧废气。

明亮的世界
简单的毛豆
2025-07-21 14:05:08
按《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的5.1.1.2条规定,“食品加工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对加工用水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符合相应规定”。

GB 5749具体水质标准指标如下:

表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标

限值

1、微生物指标①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CFU/mL)

100

2、毒理指标

砷(mg/L)

0.01

镉(mg/L)

0.005

铬(六价,mg/L)

0.05

铅(mg/L)

0.01

汞(mg/L)

0.001

硒(mg/L)

0.01

氰化物(mg/L)

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盐(以N计,mg/L)

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

0.002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

0.01

甲醛(使用臭氧时,mg/L)

0.9

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15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臭和味

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pH (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铝(mg/L)

0.2

铁(mg/L)

0.3

锰(mg/L)

0.1

铜(mg/L)

1.0

锌(mg/L)

1.0

氯化物(mg/L)

250

硫酸盐(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4、放射性指标②

指导值

总α放射性(Bq/L)

0.5

总β放射性(Bq/L)

1

① 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②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

表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

消毒剂名称

与水接触时间

出厂水

中限值

出厂水

中余量

管网末梢水中余量

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mg/L)

至少30min

4

≥0.3

≥0.05

一氯胺(总氯,mg/L)

至少120min

3

≥0.5

≥0.05

臭氧(O3,mg/L)

至少12min

0.3

0.02

如加氯,

总氯≥0.05

二氧化氯(ClO2,mg/L)

至少30min

0.8

≥0.1

≥0.02

表3 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标

限值

1、微生物指标

贾第鞭毛虫(个/10L)

<1

隐孢子虫(个/10L)

<1

2、毒理指标

锑(mg/L)

0.005

钡(mg/L)

0.7

铍(mg/L)

0.002

硼(mg/L)

0.5

钼(mg/L)

0.07

镍(mg/L)

0.02

银(mg/L)

0.05

铊(mg/L)

0.0001

氯化氰 (以CN-计,mg/L)

0.07

一氯二溴甲烷(mg/L)

0.1

二氯一溴甲烷(mg/L)

0.06

二氯乙酸(mg/L)

0.05

1,2-二氯乙烷(mg/L)

0.03

二氯甲烷(mg/L)

0.02

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

该类化合物中各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过1

1,1,1-三氯乙烷(mg/L)

2

三氯乙酸(mg/L)

0.1

三氯乙醛(mg/L)

0.01

2,4,6-三氯酚(mg/L)

0.2

三溴甲烷(mg/L)

0.1

七氯(mg/L)

0.0004

马拉硫磷(mg/L)

0.25

五氯酚(mg/L)

0.009

六六六(总量,mg/L)

0.005

六氯苯(mg/L)

0.001

乐果(mg/L)

0.08

对硫磷(mg/L)

0.003

灭草松(mg/L)

0.3

甲基对硫磷(mg/L)

0.02

百菌清(mg/L)

0.01

呋喃丹(mg/L)

0.007

林丹(mg/L)

0.002

毒死蜱(mg/L)

0.03

草甘膦(mg/L)

0.7

敌敌畏(mg/L)

0.001

莠去津(mg/L)

0.002

溴氰菊酯(mg/L)

0.02

2,4-滴(mg/L)

0.03

滴滴涕(mg/L)

0.001

乙苯(mg/L)

0.3

二甲苯(mg/L)

0.5

1,1-二氯乙烯(mg/L)

0.03

1,2-二氯乙烯(mg/L)

0.05

1,2-二氯苯(mg/L)

1

1,4-二氯苯(mg/L)

0.3

三氯乙烯(mg/L)

0.07

三氯苯(总量,mg/L)

0.02

六氯丁二烯(mg/L)

0.0006

丙烯酰胺(mg/L)

0.0005

四氯乙烯(mg/L)

0.04

甲苯(mg/L)

0.7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mg/L)

0.008

环氧氯丙烷(mg/L)

0.0004

苯(mg/L)

0.01

苯乙烯(mg/L)

0.02

苯并(a)芘(mg/L)

0.00001

氯乙烯(mg/L)

0.005

氯苯(mg/L)

0.3

微囊藻毒素-LR(mg/L)

0.001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氨氮(以N计,mg/L)

0.5

硫化物(mg/L)

0.02

钠(mg/L)

200

忐忑的眼神
愤怒的河马
2025-07-21 14:05:08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先进的水平水质标准

比较先进的水平有美国的饮水标准,欧共体的水质标准、日本的水质标准,还有根据世界平均水平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饮用水标准。相对而言,美国标准要求是最高的,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饮用水标准更具有代表性。

中国的标准制定,是借鉴了世界卫生组织、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的先进经验,并根据中国的实际来制定的。所以,106项标准里面,包含了感官性指标、毒理学指标、微生物学指标、消毒剂指标和放射性指标,指标数量和限值都跟国际先进水平相当。因此,总体上饮用水水质标准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国家水质标准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生活饮用水卫生新国标及饮水安全

甜蜜的缘分
安详的水池
2025-07-21 14:05:08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 增加了附录A。

——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城镇供

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

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鄂学礼、陈昌杰、陈西平、张岚、陈亚妍、蔡祖根、甘日华、

申屠杭、郭常义、魏建荣、宁瑞珠、刘文朝、胡林林。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蔡诗文、林少彬、刘凡、姚孝元、陆坤明、陈国光、周怀东、李延平。本标准于1985年8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

3.2.1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3.2.4 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规指标 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 非常规指标 non-regular indices

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4.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4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1.5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4.1.6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

4.1.7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4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和表3执行。

4.1.8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4.1.9 当饮用水中含有附录A表A.1所列指标时,可参考此表限值评价。

表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标

限值

1、微生物指标①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CFU/mL)

100

2、毒理指标

砷(mg/L)

0.01

镉(mg/L)

0.005

铬(六价,mg/L)

0.05

铅(mg/L)

0.01

汞(mg/L)

0.001

硒(mg/L)

0.01

氰化物(mg/L)

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盐(以N计,mg/L)

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

0.002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

0.01

甲醛(使用臭氧时,mg/L)

0.9

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15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臭和味

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pH (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铝(mg/L)

0.2

铁(mg/L)

0.3

锰(mg/L)

0.1

铜(mg/L)

1.0

锌(mg/L)

1.0

氯化物(mg/L)

250

硫酸盐(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4、放射性指标②

指导值

总α放射性(Bq/L)

0.5

总β放射性(Bq/L)

1

① 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②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

表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

消毒剂名称

与水接触时间

出厂水

中限值

出厂水

中余量

管网末梢水中余量

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mg/L)

至少30min

4

≥0.3

≥0.05

一氯胺(总氯,mg/L)

至少120min

3

≥0.5

≥0.05

臭氧(O3,mg/L)

至少12min

0.3

0.02

如加氯,

总氯≥0.05

二氧化氯(ClO2,mg/L)

至少30min

0.8

≥0.1

≥0.02

表3 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标

限值

1、微生物指标

贾第鞭毛虫(个/10L)

<1

隐孢子虫(个/10L)

<1

2、毒理指标

锑(mg/L)

0.005

钡(mg/L)

0.7

铍(mg/L)

0.002

硼(mg/L)

0.5

钼(mg/L)

0.07

镍(mg/L)

0.02

银(mg/L)

0.05

铊(mg/L)

0.0001

氯化氰 (以CN-计,mg/L)

0.07

一氯二溴甲烷(mg/L)

0.1

二氯一溴甲烷(mg/L)

0.06

二氯乙酸(mg/L)

0.05

1,2-二氯乙烷(mg/L)

0.03

二氯甲烷(mg/L)

0.02

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

该类化合物中各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过1

1,1,1-三氯乙烷(mg/L)

2

三氯乙酸(mg/L)

0.1

三氯乙醛(mg/L)

0.01

2,4,6-三氯酚(mg/L)

0.2

三溴甲烷(mg/L)

0.1

七氯(mg/L)

0.0004

马拉硫磷(mg/L)

0.25

五氯酚(mg/L)

0.009

六六六(总量,mg/L)

0.005

六氯苯(mg/L)

0.001

乐果(mg/L)

0.08

对硫磷(mg/L)

0.003

灭草松(mg/L)

0.3

甲基对硫磷(mg/L)

0.02

百菌清(mg/L)

0.01

呋喃丹(mg/L)

0.007

林丹(mg/L)

0.002

毒死蜱(mg/L)

0.03

草甘膦(mg/L)

0.7

敌敌畏(mg/L)

0.001

莠去津(mg/L)

0.002

溴氰菊酯(mg/L)

0.02

2,4-滴(mg/L)

0.03

滴滴涕(mg/L)

0.001

乙苯(mg/L)

0.3

二甲苯(mg/L)

0.5

1,1-二氯乙烯(mg/L)

0.03

1,2-二氯乙烯(mg/L)

0.05

1,2-二氯苯(mg/L)

1

1,4-二氯苯(mg/L)

0.3

三氯乙烯(mg/L)

0.07

三氯苯(总量,mg/L)

0.02

六氯丁二烯(mg/L)

0.0006

丙烯酰胺(mg/L)

0.0005

四氯乙烯(mg/L)

0.04

甲苯(mg/L)

0.7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mg/L)

0.008

环氧氯丙烷(mg/L)

0.0004

苯(mg/L)

0.01

苯乙烯(mg/L)

0.02

苯并(a)芘(mg/L)

0.00001

氯乙烯(mg/L)

0.005

氯苯(mg/L)

0.3

微囊藻毒素-LR(mg/L)

0.001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氨氮(以N计,mg/L)

0.5

硫化物(mg/L)

0.02

钠(mg/L)

200

表4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

指标

限值

1、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mL)

500

2、毒理指标

砷(mg/L)

0.05

氟化物(mg/L)

1.2

硝酸盐(以N计,mg/L)

20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20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3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5

pH(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9.5

溶解性总固体(mg/L)

1500

总硬度 (以CaCO3计,mg/L)

5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5

铁(mg/L)

0.5

锰(mg/L)

0.3

氯化物(mg/L)

300

硫酸盐(mg/L)

300

5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

5.1 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 3838要求。

5.2 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T 14848要求。

6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

6.1 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应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执行。

7 二次供水卫生要求

二次供水的设施和处理要求应按照GB 17051执行。

8 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

8.1 处理生活饮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8要求。

8.2 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9要求。

9 水质监测

9.1 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

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9.1.1 供水单位的水质非常规指标选择由当地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协商确定。

9.1.2 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CJ/T 206执行。

9.1.3 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SL 308执行。

9.1.4 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结果应定期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水质检测结果的内容和办法由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商定。

9.1.5 当饮用水水质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9.2 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

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9.2.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各类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

9.2.2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饮用水监督、监测方案。

9.2.3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范围、项目、频率由当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10 水质检验方法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应按照GB/T 5750执行。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表A.1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肠球菌(CFU/100mL)

0

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CFU/100mL)

0

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mg/L)

0.4

二溴乙烯(mg /L)

0.00005

二恶英(2,3,7,8-TCDD,mg/L)

0.00000003

土臭素(二甲基萘烷醇,mg /L)

0.00001

五氯丙烷(mg/L)

0.03

双酚A(mg/L)

0.01

丙烯腈(mg/L)

0.1

丙烯酸(mg/L)

0.5

丙烯醛(mg/L)

0.1

四乙基铅(mg /L)

0.0001

戊二醛(mg/L)

0.07

甲基异莰醇-2(mg /L)

0.00001

石油类(总量,mg/L)

0.3

石棉(>10mm,万/L)

700

亚硝酸盐(mg/L)

1

多环芳烃(总量,mg /L)

0.002

多氯联苯(总量,mg /L)

0.0005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mg/L)

0.3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mg/L)

0.003

环烷酸(mg/L)

1.0

苯甲醚(mg/L)

0.05

总有机碳(TOC,mg/L)

5

萘酚-b(mg/L)

0.4

黄原酸丁酯(mg /L)

0.001

氯化乙基汞(mg /L)

0.0001

硝基苯(mg/L)

0.017

镭226和镭228(pCi/L)

5

氡(pCi/L)

300

参考文献

[1]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Guidelines for Drinking-water Quality, third edition. Vol. 1, 2004, Geneva

[2] EU’s Drinking Water Standards. Council Directive 98/83/EC on the quality of water intended for human consumption. Adopted by the Council, on 3 November 1998

[3] US EPA. Drinking Water Standards and Health Advisories, Winter 2004

[4] 俄罗斯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2002年1月实施

[5] 日本饮用水水质基准(水道法に基づく水质基准に关すゐ省令),2004年4月起实施

沉静的黑裤
追寻的鸭子
2025-07-21 14:05:08
1985年出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饮用水浑浊度的指标是“3-5”,新《标准》则将之提高到“1-3”,也就是说,抛开一大堆老百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标不说,最直观能感受到的,是水色将更为清亮。

常规指标

微生物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CFU/mL) 100

毒理指标

砷(mg/L) 0.01

镉(mg/L) 0.005

铬(六价,mg/L) 0.05

铅(mg/L) 0.01

汞(mg/L) 0.001

硒(mg/L) 0.01

氰化物(mg/L) 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盐(以N计,mg/L) 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 0.002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 0.01

甲醛(使用臭氧时,mg/L) 0.9

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15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臭和味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无

pH (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铝(mg/L) 0.2

铁(mg/L) 0.3

锰(mg/L) 0.1

铜(mg/L) 1.0

锌(mg/L) 1.0

氯化物(mg/L) 250

硫酸盐(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放射性

总α放射性(Bq/L) 0.5

总β放射性(Bq/L) 1

① 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②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3]判定能否饮用。

表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

消毒剂名称 与水接触时间 出厂水

中限值 出厂水

中余量 管网末梢水中余量

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mg/L) 至少30min 4 ≥0.3 ≥0.05

一氯胺(总氯,mg/L) 至少120min 3 ≥0.5 ≥0.05

臭氧(O3,mg/L) 至少12min 0.3 0.02

如加氯,

总氯≥0.05

二氧化氯(ClO2,mg/L) 至少30min 0.8 ≥0.1 ≥0.02

编辑本段非常规

指 标 限 值

微生物

贾第鞭毛虫(个/10L) <1

隐孢子虫(个/10L) <1

毒理指标

锑(mg/L) 0.005

钡(mg/L) 0.7

铍(mg/L) 0.002

硼(mg/L) 0.5

钼(mg/L) 0.07

镍(mg/L) 0.02

银(mg/L) 0.05

铊(mg/L) 0.0001

氯化氰(以CN-计,mg/L) 0.07

一氯二溴甲烷(mg/L) 0.1

二氯一溴甲烷(mg/L) 0.06

二氯乙酸(mg/L) 0.05

1,2-二氯乙烷(mg/L) 0.03

二氯甲烷(mg/L) 0.02

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 该类化合物中各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过1

1,1,1-三氯乙烷(mg/L) 2

三氯乙酸(mg/L) 0.1

三氯乙醛(mg/L) 0.01

2,4,6-三氯酚(mg/L) 0.2

三溴甲烷(mg/L) 0.1

七氯(mg/L) 0.0004

马拉硫磷(mg/L) 0.25

五氯酚(mg/L) 0.009

六六六(总量,mg/L) 0.005

六氯苯(mg/L) 0.001

乐果(mg/L) 0.08

对硫磷(mg/L) 0.003

灭草松(mg/L) 0.3

甲基对硫磷(mg/L) 0.02

百菌清(mg/L) 0.01

呋喃丹(mg/L) 0.007

林丹(mg/L) 0.002

毒死蜱(mg/L) 0.03

草甘膦(mg/L) 0.7

敌敌畏(mg/L) 0.001

莠去津(mg/L) 0.002

溴氰菊酯(mg/L) 0.02

2,4-滴(mg/L) 0.03

滴滴涕(mg/L) 0.001

乙苯(mg/L) 0.3

二甲苯(mg/L) 0.5

1,1-二氯乙烯(mg/L) 0.03

1,2-二氯乙烯(mg/L) 0.05

1,2-二氯苯(mg/L) 1

1,4-二氯苯(mg/L) 0.3

三氯乙烯(mg/L) 0.07

三氯苯(总量,mg/L) 0.02

六氯丁二烯(mg/L) 0.0006

丙烯酰胺(mg/L) 0.0005

四氯乙烯(mg/L) 0.04

甲苯(mg/L) 0.7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mg/L) 0.008

环氧氯丙烷(mg/L) 0.0004

苯(mg/L) 0.01

苯乙烯(mg/L) 0.02

苯并(a)芘(mg/L) 0.00001

氯乙烯(mg/L) 0.005

氯苯(mg/L) 0.3

微囊藻毒素-LR(mg/L) 0.001

化学指标

氨氮(以N计,mg/L) 0.5

硫化物(mg/L) 0.02

钠(mg/L) 200

编辑本段供水指标

指 标 限 值

1、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mL) 500

2、毒理指标

砷(mg/L) 0.05

氟化物(mg/L) 1.2

硝酸盐(以N计,mg/L) 20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20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3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5

pH(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9.5

溶解性总固体(mg/L) 1500

总硬度 (以CaCO3计,mg/L) 5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5

铁(mg/L) 0.5

锰(mg/L) 0.3

氯化物(mg/L) 300

硫酸盐(mg/L) 300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

5.1 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 3838要求。

5.2 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T 14848要求。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

6.1 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应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执行。

二次供水卫生要求

二次供水的设施和处理要求应按照GB 17051执行。

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

8.1 处理生活饮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8要求。

8.2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9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