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包材进口报关的 GTIN/CAS是什么
GTIN是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lobal Trade Item Number),这种编码叫EAN/UCC-14代码结构,对应ITF-14条码。它的编码规则是单品的EAN/UCC-13代码加包装指示符。
CAS是化学物质登录号。又称CAS登录号或CAS登记号码,是某种物质(化合物、高分子材料、生物序列(Biological sequences)、混合物或合金)的唯一的数字识别号码。
CAS号(CAS
Registry
Number或称CAS
Number,
CAS
Rn,
CAS
#),又称CAS登录号,是某种物质(化合物、高分子材料、生物序列(Biological
sequences)、混合物或合金)的唯一的数字识别号码。
美国化学会的下设组织化学文摘服务社(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
CAS)负责为每一种出现在文献中的物质分配一个CAS号,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化学物质有多种名称的麻烦,使数据库的检索更为方便。如今几乎所有的化学数据库都允许用CAS号检索。
1、生产许可证。如XK16-108xxxx(中划线后面是7位数字)。
2、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号由代表省份的数字、代表许可证的字母以及代表批号的数字组成。
3、产品标准。如Q(QB)F15-10。
4、如果是特殊类化妆品,应有特殊类化妆品批号。特殊用途化妆品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现在必须要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才可以生产销售。
化妆品编号查看方法:
生产日期通常标注在化妆品瓶底或瓶身上。
1、不论是保养品或是彩妆品的保存期限,一律是三年.它的批号有四码,只有前二码与制造日期有关:第一位代表生产年份,第二位是月份。例如,43xx 就是2010年11月,44xx就是 2010年12月,45xx就是 2011年1月,此次类推就行。而后二位批号无实意。
2、一般的化妆日期含义,日期主要看中间两位(第三和第四位),第一二位为:18,代表产地美国,第三位为:H,代表生产年份,H是2011年,G是2010年,F是2009年,E是2008年,到2012年是J(跳过I),2013年是K。2014年是L.依次类推。
3、第四位为3,代表生产月份,是3月份。1-9表示1-9月份,10月、11月、12月用英文单词首字母来表示(10月October用O表示,11月November用N表示,12月December用D表示),第五六位为:OZ代表生产线。
在产品记录中,常用的机械、化妆品和消耗品的品牌名称代表什么?化妆品的品牌是什么?化妆品(文件名称为卫妆)是指用擦拭、喷涂或其他类似方法涂抹在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头发、指甲、嘴唇、口腔黏膜等)以达到清洁、消除异味、护肤、美容、装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品。
一般化妆品的标识,全国统一编号为,(×)魏庄准字×-XK-(1)(2)(3)(4),(1)年(2)省、直辖市代码(3)许可证代码(4)许可证编号。国家将养发、烫发、脱发、染发、美容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9类化妆品列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制度。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方法和代码()卫庄准字×-QG×-(1)(2)(3)(4)(5),(1)年号,(2)省、直辖市、自治区代码,(3)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证代码,(4)特殊用途化妆品品种代码,(5)代码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和批准文号为卫庄准字×-JK-(1)(2)(3)(4)号,(1)年号,(2)化妆品品种,(3)进口化妆品编码,(4)进口化妆品编号必须用中文标明。化妆品的标签或者小包装上应当标明《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和《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机械品牌,机械品牌产品是指通过实施国家常规管理,能够保证安全有效、风险低的医疗器械。机械品牌产品具有临床疗效,可直接写在说明书上。它们已经过临床试验。相对而言,品牌产品的安全性更高,而且都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所以对特殊人群更安全。如,敏感肌肤、激素面、玫瑰粉刺等皮肤抵抗力差的都可以使用,具有很好的抗过敏、消炎、修护、保湿效果。
消字号,消字号为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卫生批号,车牌号为XX卫消证XX号。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得对小资产品进行有效宣传。消子只能用于体外消毒灭菌,没有调节人体生理功能的作用。《国家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消毒产品起到杀灭病原微生物的作用,不能出现或暗示治疗效果,只能写抑菌剂。以上是康正整理出的机械品牌、化妆品牌和消耗品品牌之间的差异。
原产国及其所对应的条形码开头数字:
美国、加拿大00-09 以色列729
中国大陆690-692 中外合资条码是:693
丹麦57 委内瑞拉759
挪威70 日本45-49
乌拉圭773 瑞士76
比利时/卢森堡54 玻利维亚773
西班牙84 芬兰64
智利780 奥地利90-91
瑞典73 厄瓜多尔786
新西兰94 意大利80-83
古巴850 斯洛文尼亚383
荷兰87 捷克859
德国400-440 澳大利亚93
韩国880 台湾471
保加利亚380 新加坡888
拉脱维亚475 克罗地亚385
马来西亚893 斯里兰卡479
俄罗斯460-469 越南977
香港489 爱沙尼亚474
墨西哥750 塞浦路斯529
立陶宛477 哥伦比亚770
马耳他535 菲律宾480
秘鲁775 葡萄牙560
希腊520 阿根廷779
波兰590 马其顿531
巴拉圭784 匈牙利599
爱尔兰539 巴西789
毛里求斯609 冰岛569
斯洛伐克858 阿尔巴尼亚613
罗马尼亚594 南斯拉夫860
南非600-601 泰国885
法国30-37 摩洛哥611
印度890 英国50
土耳其619、869 印度尼西亚899
扩展资料:
根据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
国家监管
化妆品公司的日常运营,是在工商行政管理、质量与技术监督、卫生监督、食品与药品等政府部门的监管下进行的,本文所讨论的是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其他类型的监管不在本文的讨论之列。
(一)卫生监督、食品与药品监督(局)
这两个部门对化妆品的管理均是依据同一套法例进行的,主要是国务院颁发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只是广东、上海、北京三地职责的实施放在食品与药品监督(局)。
我国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实施审批制,有两个方面,首先是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设立需要审批,监管部门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对工厂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批准,并发出《卫生许可证》。其次是对于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实施审批,审批合格后才能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国家还制定了若干个标准来规范审批后企业在生产、销售环节的行为。如《化妆品卫生标准》用于规范化妆品的成份、卫生学等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用于规范化妆品的包装标注及说明书。
这两个部门是化妆品行业的主管部门,它们的政策措施直接影响着行业的发展,其监管有如下几个可能的趋势:
1、改审批制为备案制,即化妆品产品及其生产厂商无需审批,自愿注册,厂家对产品的安全性负责,国家规定部分禁用物质。
2、生产厂家必须接受按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GMP)管理。
3、修改标签规范,强令成份公开、加入警示标识。
在这些趋势中以第3项为最快可能实施,新的标签标准已修定,正在审批程序中。
属于这些部门管理执行的还有《化妆品广告管理条例》,但有了《广告法》以后,卫生行政部门就较少在这些方面作为。
(二)工商行政管理(局)
该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的经济秩序管理,我们较常接触应用的法律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这些法律规范了经营者的一些行为,如禁止假冒伪劣、地方保护、虚假宣传等。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做虚假宣传。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
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禁止虚假宣传、表示有功效时需有科学证明、不能使用绝对化语言、要有适当的警示是工商对我们行业内的重点监管的项目,也是这几个法律的共性。
(三)质量技术监督(局)
该机构是依照《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行使权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许可条例》规定,化妆品厂设立时,需要经过工厂审查,领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能生产。
在产品的制作过程,企业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生产产品,这些标准可能是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这些标准涉及膏霜、乳液、洗面奶等20多个,为了统一证实产品的性状,对产品的检验还需按公允的方法进行,这里包括使用的仪器、器具合符标准、检验方法合符标准。执行的是《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需要会不定期地上门抽检,在流通领域内也会进行抽检。
参考资料:化妆品 百度百科
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标识是指用以表示化妆品名称、品质、功效、使用方法、生产和销售者信息等有关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组织全国化妆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化妆品标识的标注内容第五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真实、准确、科学、合法。第六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化妆品名称。
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医疗作用的文字,但可以使用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者产品功能的文字;
(三)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约定俗成的产品名称,可省略其属性名。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标注标准规定的名称。第七条 化妆品标注“奇特名称”的,应当在相邻位置,以相同字号,按照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标注产品名称;并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同一名称的化妆品,适用不同人群,不同色系、香型的,应当在名称中或明显位置予以标明。第八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化妆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
化妆品实际生产加工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至少标注到省级地域。第九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按照下列规定予以标注:
(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和地址;
(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三)实施委托生产加工的化妆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
(四)分装化妆品应当分别标注实际生产加工企业的名称和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第十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第十一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净含量。净含量的标注依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液态化妆品以体积标明净含量;固态化妆品以质量标明净含量;半固态或者粘性化妆品,用质量或者体积标明净含量。第十二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全成分表。标注方法及要求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第十三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号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
化妆品标识必须含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第十四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五条 化妆品根据产品使用需要或者在标识中难以反映产品全部信息时,应当增加使用说明。使用说明应通俗易懂,需要附图时须有图例示。
凡使用或者保存不当容易造成化妆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化妆品、适用于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化妆品,必须标注注意事项、中文警示说明,以及满足保质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等。
1.有些化妆品会直接打上保存日期或制造日期和保存年限,有些是标上数字。我们需要分开来查询。
2.数字标法:
例如EX:029260,02是商品编号,9是年份,表示1999制造,260表示一年的第260 天。天,用简单的除法除以30余20,大约是8月20日制造
3.文字母标法:
例如EX1:RJAN1
R是年份,指99年,依次序轮流 JAN是月份,指1月,1是日期,就是1日,所以此产品制造日期是1999/1/1 。
例如EX299 :D是月份,依次指一年的第四个月,所以是4月,99是年,就是1999年,所以 此产品是1999年4月制造
扩展资料:认识化妆品批号的方法:
1.通过正规渠道进入国内市场的国外品牌化妆品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根据国内的有关规定,全部进口化妆品是卫妆进字号,进口化妆品全部有中国海关的检验镭射标签,进口到中国的要具有中英文说明,也会有中文的日期标示。在商场专柜、专卖店买到的进口品牌化妆品都应该符合这个要求。
2.要回答的是,如何识别从香港等地买来的没有标准中文标示的化妆品的生产日期?这个问题早就是个问题,但一直没有权威人士或者权威机构出来正面给个说法。在意这个问题的姐妹们各自找了解决的办法,有的是从香港一些化妆品店里的推销小姐的眼色里判断。因为之前传说香港化妆品商店将距离到期日较近的商品折价出售,不懂“行情”的内地消费者自由行一次便“批发”回一堆,以为占了便宜,但短时间内用不完过了保质期,更亏。
3.有的品牌通常是由两个英文字和三个数字组成,例如:CV150。第一个英文字母C代表产地,第二个英文字母V代表制造年份,后三位数表示那一年的第几天,而且S=1997、T=1998、U=1999、V=2000,所以CV150就是2000年的第150天制造。化妆品保存期限通常是三年,就是到2003年5月过期。
4.有的品牌大部分都是三码批号,例如:K61。第一个字母K代表产地,第二个数字6代表月份,第三个数字1代表年份,所以K61是2001年6月制造的。至于月份表示为:1、2、3、4、5、6、7、8、9、A、B、C,共12个月。
5.有的品牌批号有四码,例如:L902。第一个字母L代表生产月份,第一个数字9代表生产年份,所以L902表示1999年12月生产的,推算保存期限至2002年11月。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条规定,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对九种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含义进行了明确界定:
1.育发化妆品是指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化妆品。
2.染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颜色作用的化妆品。
3.烫发化妆品是指具有改变头发弯曲度,并维持相对稳定的化妆品。
4.脱毛化妆品是指具有减少、消除体毛作用的化妆品。
5.美乳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乳房健美的化妆品。
6.健美化妆品是指有助于使体形健美的化妆品。
7.防晒化妆品具有吸收紫外线作用、减轻因日晒引起皮肤孙伤功能的化妆品。
8.祛斑化妆品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
9.除臭化妆品用于消除腋臭的化妆品。
扩展资料:
自2014年6月1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前应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信息备案规定》的要求,进行产品信息网上备案,备案信息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统一公布,供公众查询。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发放《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对于不依照规定履行产品上市前信息报备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将产品配方及销售包装的信息按要求通过统一的网络平台报送至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产品安全性评估资料、产品生产工艺简述、产品生产设备清单、产品技术要求及产品检验报告等资料由生产企业妥善保存备查。
产品配方信息的报送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全部原料应详细列明标准中文名称、原料序号、限用物质含量、使用目的等内容。
2、复配原料应以复配形式填报,应标明各组分的标准中文名称。香精不须列明具体香料组分的种类和含量。
3、原料(含复配原料中的各组分)应按《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使用标准中文名称,无国际化妆品原料名称或未列入《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的,应使用《中国药典》中的名称或化学名称或植物拉丁学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但复配原料除外。
4、着色剂应提供《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载明的着色剂索引号(简称CI号),无CI号的除外。
5、凡在产品配方中使用来源于石油、煤焦油的碳氢化合物的(单一组分的除外),应标明相关原料的化学文摘索引号(简称CAS号)。
6、使用动物脏器组织及血液制品提取物的原料,应当收集该原料的来源、质量规格和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等资料存档备查。
7、使用《化妆品卫生规范》对限用物质有规格要求的原料,应当收集该原料生产商出具的原料质量规格证明存档备查。
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购买注意事项:
当前一些普通用途化妆品在产品标识上宣称具有防晒、祛斑、丰胸、瘦脸瘦腿等功效,但在产品却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文,此种情况属于虚假夸大宣传,可以按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处理。
消费者在购买了特殊用途化妆品后,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部网站进行数据查询,如出现产品标注的内容与查询的信息不符,则为假冒特殊用途化妆品。发现有假冒特殊用途化妆品,可以向当地药监部门投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