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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硝基苯酚属于剧毒化学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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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1 08:03:18

对硝基苯酚属于剧毒化学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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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6:47:34

对硝基酚(英文名称p-nitrophenol)又名4-硝基苯酚(4-nitrophenol),硝基酚共有三个同分异构体,及邻-、间-、对-硝基酚。对硝基酚常温下为无色或淡黄色结晶,能溶于热水、乙醇、乙醚,易溶于苛性碱,在碱金属的碳酸盐溶液中呈黄色。空气中易氧化颜色变深。高温下不稳定,当加热至273℃时开始分解。对硝基酚易燃、有毒,经皮肤吸收,能引起过敏。对人的毒性作用还不完全清楚。动物实验结果:对中枢神经和迷走神经末梢有刺激作用及抑制作用,还出现高铁血色素症和呼吸困难。硝基苯酚的毒性强度顺序:对位体>间位体>邻位体。

对硝基苯酚有毒具有强烈刺激作用,经皮肤吸收,能引起过敏。急性毒性:小鼠经口LD50467mg/kg。大鼠经口LD50616 mg/kg。对人的毒性作用还不完全清楚。动物实验结果:对中枢神经和迷走神经末梢有刺激作用及抑制作用,还出现高铁血色素症和呼吸困难。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和美国等规定为有毒污染物,做出了大气、地面水、水排放、废弃物、食品包装、海洋运输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与容许限值。德国规定硝基苯酚三种异构体的空气排放标准为20mg/m3(一级),150mg/m3(二级),300 mg/m3(三级)。前苏联规定大气初步安全水平为3μg/ m3,地面水最高容许浓度为0.02mg/L。此外其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对环境的危害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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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6:47:34

对硝基酚(英文名称p-nitrophenol)又名4-硝基苯酚(4-nitrophenol),硝基酚共有三个同分异构体,及邻-、间-、对-硝基酚。对硝基酚常温下为无色或淡黄色结晶,能溶于热水、乙醇、乙醚,易溶于苛性碱,在碱金属的碳酸盐溶液中呈黄色。空气中易氧化颜色变深。高温下不稳定,当加热至273℃时开始分解。对硝基酚易燃、有毒,经皮肤吸收,能引起过敏。对人的毒性作用还不完全清楚。动物实验结果:对中枢神经和迷走神经末梢有 *** 作用及抑制作用,还出现高铁血色素症和呼吸困难。硝基苯酚的毒性强度顺序:对位体>间位体>邻位体。

对硝基苯酚分子式为C6H5NO3。

基本介绍中文名 :对硝基酚 英文名 :p-Nitrophenol 别称 :4-硝基苯酚,对硝基苯酚 化学式 :C6H5NO3 分子量 :139.11 CAS登录号 :100-02-7 EINECS登录号 :202-811-7 熔点 :112℃ 沸点 :279℃ 水溶性 :1.6g/100mL (25℃) 密度 :1.27g/cm3 外观 :淡黄色晶体 闪点 :169℃ 套用 :染料、医药及农药的中间体,酸碱指示剂 安全性描述 :S28-28A-45-36/37-16-7 危险性符号 :Xn,T,F 危险性描述 :R20/21/22-33-39/23/24/25-23/24/25-11 危险品运输编号 :UN 1663 6.1/PG 3基本信息,物理性质,制备方法,用途,配置标准,储存条件,应急处置,泄漏应急处理,防护措施,急救措施,风险术语,毒性,环境影响,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对硝基酚 对硝基酚 中文别名:对硝基苯酚4-硝基苯酚4-硝基-1-羟基苯分子式:C 6 H 5 NO 3 英文别名:p-NitrophenolPhenol,4-nitro-4-Nitrophenol4-Hydroxynitrobenzene CAS号:100-02-7 EINECS 登录号:202-811-7 物理性质 纯品为浅黄色结晶。无味。熔点114-116℃,沸点279℃,闪点169℃,相对密度1.479(20/4℃)。常温下微溶于水(1.6%,25℃),不易随蒸汽挥发。易溶於乙醇、氯仿及乙醚。溶于酸液时,淡黄色逐渐退去,pH3-4之间,几乎无色。溶于碱液时,颜色加深。能升华。 制备方法 由对硝基氯苯经水解、酸化而得。将浓度为137-140g/L的氢氧化钠溶液2320-2370L加入水解锅中,再加入600kg熔融的对硝基氯苯。加热至152℃,锅内压力为0.4MPa,然后停止加热,水解反应放热使温度和压力自然上升至165℃、约0.6MPa。保持3h后取样检查反应终点,反应结束后将水解物冷至120℃。将600L水和50L浓硫酸加到结晶锅中,压入上述水解物,并冷却到50℃左右,加入浓硫酸使刚果红试纸呈紫色,继续冷至30℃,抽滤,离心甩水,得含量90%以上的对硝基酚约500kg,收率92%。另一种制备法是将对硝基氯苯与氢氧化钾在氨中于75℃加热3h,反应后用盐酸酸化,即得对硝基酚。 用途 用作农药、医药、染料等精细化学品的中间体。用于制造非那西丁、扑热息痛、农药1605、显影剂米妥尔、硫化草绿GN、硫化还原黑CL、硫化还原黑CLB、硫化还原蓝RNX、硫化红棕B3R。也用作皮革防霉剂以及酸值指示剂。 对硝基酚 用作染料中间体、医药及农药的原料用作酸碱指示剂和分析试剂,也用于有机合成用作染料、医药及农药的中间体,也用作酸碱指示剂用作皮革防腐剂。对硝基苯酚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合成原料,可作为有机磷杀虫剂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的中间体,也可用于合成氟铃脲的中间体 2,6-二氯-4-硝基酚和杀铃脲的中间体 4-三氟甲氧基硝基苯。此外,它还是医药工业和染料工业的重要中间体。用作农药、医药、染料等精细化学品的中间体。用于制造非那西丁、扑热息痛、农药1605、显影剂米妥尔、硫化草绿GN、硫化还原黑CL、硫化还原黑CLB、硫化还原蓝RNX、硫化红棕B3R。也用作皮革防霉剂以及酸值指示剂。酸碱指示剂,pH5.6(无色)-7.6(黄色),有机合成。用于染料制造,药物制造及用作试剂。校准仪器和装置;评价方法;工作标准;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其他。用于染料制造,药物制造及用作试剂。用于ICP-AES、AAS、AFS、ICP-MS、离子色谱等。滴定分析用标准溶液。 配置标准 对硝基酚指示剂(对硝基苯乙醇溶液):称取0.50g对硝基酚,溶於乙醇,用乙醇稀释至100mL 储存条件 用塑胶袋或牛皮纸内衬,外用全开口铁桶密封包装,存储与干燥、通风、阴凉场所。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远离火种热源,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食品分开存放,严禁混装混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按危险品管理运输。 应急处置 泄漏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用清洁的铲子收集于干燥净洁有盖的容器中,运至废物处理场所。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⑴水体被污染的情况主要有:水体沿岸上游污染源的事故排放;陆地事故(如交通运输过程中的翻车事故)发生后经土壤流入水体,也有槽罐直接翻入路边水体的情况。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①查明水体沿岸排放废水的污染源,阻止其继续向水体排污。 ②如果是液体4-硝基(苯)酚的槽车发生交通事故,应设法堵住裂缝,或迅速筑一道土堤拦住液流;如果是在平地,应围绕泄漏地区筑隔离堤;如果泄漏发生在斜坡上,则可沿污染物流动路线,在斜坡的下方筑拦液堤。在某些情况下,在液体流动的下方迅速挖一个坑也可以达到阻载泄漏的污染物的同样效果。 ③在拦液堤或拦液坑内收集到的液体须尽快移到安全密封的容器内操作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④已进入水体中的液体或固体4-硝基(苯)酚处理较困难,通常采用适当措施将被污染水体与其它水体隔离之手段,如可在较小的河流上筑坝将其拦住,将被污染的水抽排到其它水体或污水处理厂。 ⑵土壤污染的主要情况有各种高浓度废水(包括液体4-硝基(苯)酚)直接污染土壤,固体4-硝基(苯)酚由于事故倾洒在土壤中。 ①固体4-硝基(苯)酚污染土壤的处理方法较为简单,使用简单工具将其收集至容器中,视情况决定是否要将表层土剥离作焚烧处理。 ②液体4-硝基(苯)酚污染土壤时,应迅速设法制止其流动,包括筑堤、挖坑等措施,以防止污染面扩大或进一步污染水体。 ③最为广泛套用的方法是使用机械清除被污染土壤并在安全区进行处置,如焚烧。 ④如环境不允许大量挖掘和清除土壤时,可使用物理、化学和生物方法消除污染。如对地表乾封闭处理;地下水位高的地方采用注水法使水位上升,收集从地表溢出的水;让土壤保持休闲或通过翻耕以促进苯酚蒸发的自然降解法等等。 废弃物处置方法:用控制焚烧法。要保证充分燃烧,焚烧大量的废料时,焚烧炉排出的氮氧化物要通过洗涤器除去。从废水中回收硝基酚。 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较高时,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应该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穿紧袖工作服,长统胶鞋。 手防护:戴橡皮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菸、进食和饮水。及时换洗工作服。工作前后不饮酒,用温水洗澡,进行就业前和定期体检。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吸入:迅速脱 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患者清醒时立即给饮植物油15~30ml。催吐,尽快彻底洗胃。就医。 灭火方法: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二粉、砂土。 风险术语 1.吸入、皮肤接触及吞食有害。 2.有累积效应的危险品。 R20吸入有害。 R21与皮肤接触有害。 R23吸入有毒。 R24与皮肤接触有毒。 毒性 对硝基苯酚有毒具有强烈 *** 作用,经皮肤吸收,能引起过敏。急性毒性:小鼠经口LD 50 467mg/kg。大鼠经口LD 50 616 mg/kg。对人的毒性作用还不完全清楚。动物实验结果:对中枢神经和迷走神经末梢有 *** 作用及抑制作用,还出现高铁血色素症和呼吸困难。 环境影响 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和美国等规定为有毒污染物,做出了大气、地面水、水排放、废弃物、食品包装、海洋运输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与容许限值。德国规定硝基苯酚三种异构体的空气排放标准为20mg/m 3 (一级),150mg/m 3 (二级),300 mg/m 3 (三级)。前苏联规定大气初步安全水平为3μg/ m 3 ,地面水最高容许浓度为0.02mg/L。此外其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对环境的危害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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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6:47:3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批准日期 1996-10-04 实施日期 199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8978-1996

代替 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3 本标准颁布后,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7-82 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

3 定义

3.1 污水: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3.2 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电站排水。

3.3 一切排污单位:指本标准适用范围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单位。

3.4 其他排污单位:指在某一控制项目中,除所列行业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4 技术内容

4.1 标准分级

4.1.1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 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1.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4.1.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4.2 标准值

4.2.1 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

4.2.1.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4.2.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4.2.2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4、表5的规定。

4.2.2.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4.3 其他规定

4.3.1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

4.3.2 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计算。

4.3.3 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4.3.4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总汞 0.05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3 总镉 0.1

4 总铬 1.5

5 六价铬 0.5

6 总砷 0.5

7 总铅 1.0

8 总镍 1.0

9 苯并(a)芘 0.00003

10 总铍 0.005

11 总银 0.5

12 总α放射性 1Bq/L

13 总β放射性 10Bq/L

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2 色度

(稀释倍数) 染料工业 50 180 -

其他排污单位 50 80 -

3 悬浮物

(SS)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100 300 -

脉金选矿 100 500 -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100 800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70 20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工业 30 100 600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30 15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30 60 300

5 化学需氧量

(COD) 甜菜制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100 150 5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3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20 20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 电影洗片(铁氰化合物) 0.5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2.0

11 氨氮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

其他排污单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黄磷工业 10 20 20

低氟地区(水体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合成洗涤剂工业 5.0 15 20

其他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20 总锰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2.0 3.0 5.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6.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3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L 1000个/L 5000个/L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个/L 500个/L 1000个/L

26 总余氯

(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接触时间 ≥1h) >2(接触时间≥1h)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1.5h >5(接触时间≥1.5h)

注: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3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

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

1 矿 山 工 业 有色金属系统选矿 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 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矿 重选 16.0m3/t(矿石)

浮选 9.0m3/t(矿石)

氰化 8.0m3/t(矿石)

碳浆 8.0m3/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 水重复利用率80%

4 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 燃料型炼油

B.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岸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A >500万t,1.0m3/t(原油)

250~500万t,1.2m3/t(原油)

<250万t,1.5m3/t(原油)

B >500万t,1.5m3/t(原油)

250~500万t,2.0m3/t(原油)

<250万t,2.0m3/t(原油),

C >500万t,2.0m3/t(原油)

250~500万t,2.5m3/t(原油)

<250万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涤剂工业 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200.0m3/t(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 70.0m3/t(烷基苯)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 10.0m3/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0.0m3/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30.0m3/t(板)

8 制糖工业 某蔗制糖 10.0m3/t(甘蔗)

甜菜制糖 4.0m3/t(甜菜)

9 皮革工业 猪盐湿皮 60.0m3/t(原皮)

牛干皮 100.0m3/t(原皮)

羊干皮 150.0m3/t(原皮)

10 发

业 酒精工业 以玉米为原料 150.0m3/t(酒精)

以薯类为原料 100m3/t(酒精)

以糖蜜为原料 80.0m3/t(酒)

味精工业 600.0m3/t(味精)

啤酒工业(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m3/t(啤酒)

11 铬盐工业 5.0m3/t(产品)

12 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m3/t(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 500m3/t(原麻)或750m3/t(精干麻)

14 化纤浆粕 本色: 150m3/t(浆)漂白: 240m3/t(浆)

15 粘胶纤维工业(单纯纤维) 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m3/t(纤维)

长纤维 800m3/t(纤维)

16 铁路货车洗刷 5.0m3/辆

17 电影洗片 5m3/1000m(35mm的胶片)

18 石油沥青工业 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2 色度(稀释倍数)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3 悬浮物

(SS)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70

300

脉金选矿 70

400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70

8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其他排污单位 70

15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工业 20

60

600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20

10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300

5

化学需氧量(COD)

甜菜制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60

12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500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5

10

2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10

15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1.0

11

氨氮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其它排污单位 15

25

12

氟化物

黄磷工业 10

15

20

低氟地区

(水体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一切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20

总锰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1.0

2.0

3.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3.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1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乐果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6

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7

甲基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8

马拉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

一切排污单位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一切排污单位 0.03

0.06

0.5

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5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6

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7

乙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8

邻-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9

对-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0

间-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1

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1.0

42

邻-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3

对-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4

对-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5

2,4-二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6

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3

0.4

1.0

47

间-甲酚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48

2,4-二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49

2,4,6-三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50

邻苯二甲酸二丁脂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2.0

51

邻苯二甲酸二辛脂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2.0

52

丙烯腈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53

总硒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54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L

1000个/L

5000个/L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个/L

500个/L

1000个/L

55

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接触时间 ≥1h)

>2(接触时间 ≥1h)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

≥1.5h)

>5(接触时间

≥1.5h)

56

总有机碳

(TOC)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40

苎麻脱胶工业 20

60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注:其他排污单位:指除在该控制项目中所列行业以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5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排水重复利用率

1

矿山工业 有色金属系统选矿 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 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重选 16.0m3/t(矿石)

浮选 9.0m3/t(矿石)

氰化 8.0m3/t(矿石)

碳浆 8.0m3/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 水重复利用率80%

4

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燃料型炼油厂

B。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岩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A

>500万t,1.0m3/t(原油)

250~500万t,,1.2m3/t(原油)

<250万t,,1.5m3/t(原油)

B

>500万t,1.5m3/t(原油)

250~500万t,,2.0m3/t(原油)

<250万t,,2.0m3/t(原油)

C

>500万t,2.0m3/t(原油)

250~500万t,,2.5 m3/t(原油)

<250万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涤剂工业

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200.0 m3/t (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 70.0 m3/t (烷基苯)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 10.0 m3/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0.0m3/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30.0 m3/t (板)

8 制糖工业 甘蔗制糖 10.0 m3/t

甜菜制糖 4.0 m3/t

9

皮革工业 猪盐湿皮 60.0 m3/t

牛干皮 100.0 m3/t

羊干皮 150.0 m3/t

10 发酵、

酿造

工业 酒精工业

以玉米为原料 100.0 m3/t

以薯类为原料 80.0 m3/t

以糖蜜为原料 70.0 m3/t

味精工业 600.0 m3/t

啤酒行业

(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 m3/t

11

铬盐工业 5.0 m3/t (产品)

12

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 m3/t (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 500 m3/t (原麻)

750 m3/t (精干麻)

14

粘胶纤维工业

单纯纤维 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0 m3/t (纤维)

长纤维 800.0 m3/t(纤维)

15

化纤浆粕 本色: 150 m3/t(浆)

漂白:240 m3/t(浆)

16

青霉素 4700m3/t(氰霉素)

链霉素 1450m3/t(链霉素)

土霉素 1300m3/t(土霉素)

四环素 1900m3/t(四环素)

洁霉素 9200m3/t(洁霉素)

金霉素 3000m3/t(金霉素)

庆大霉素 20400m3/t(庆大霉素)

维生素C 1200m3/t(维生素C)

氯霉素 2700m3/t(氯霉素)

新诺明 2000m3/t(新诺明)

维生素B1 3400m3/t(维生素B1)

安乃近 180m3/t(安乃近)

非那西汀 750m3/t(非那西汀)

呋喃唑酮 2400m3/t(呋喃唑酮)

咖啡因 1200m3/t(咖啡因)

17

乐果** 700m3/t(产品)

甲基对硫磷(水相法)** 300m3/t(产品)

对硫磷(P2S5法)** 500m3/t(产品)

对硫磷(PSCl3法)** 550m3/t(产品)

敌敌畏(敌百虫碱解法) 200m3/t(产品)

敌百虫 40m3/t(产品)

(不包括三氯乙醛生产废水)

马拉硫磷 700m3/t(产品)

18

业 除草醚 5m3/t(产品)

五氯酚钠 2m3/t(产品)

五氯酚 4m3/t(产品)

2甲4氯 14m3/t(产品)

2,4-D 4m3/t(产品)

丁草胺 4.5m3/t(产品)

绿麦隆(以Fe粉还原) 2m3/t(产品)

绿麦隆(以Na2S还原) 3m3/t(产品)

19 火力发电工业 3.5m3(MW·h)

20 铁路货车洗刷 5.0m3/辆

21 电影洗片 5m3/1000m(35mm胶片)

22 石油沥青工业 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注:

* 产品按100%浓度计。

** 不包括P2S5、PSCl3、PC13原料生产废水

寂寞的信封
闪闪的太阳
2025-07-16 16:47:34

中文名称:对硝基酚

中文别名:对硝基苯酚4-硝基苯酚4-硝基-1-羟基苯

英文别名:

p-NitrophenolPhenol,4-nitro-4-Nitrophenol4-Hydroxynitrobenzene

CAS号:100-02-7

EINECS 登录号:202-811-7

友好的滑板
酷炫的眼神
2025-07-16 16:47:34
5.6至7.4。对硝基苯酚变色范围是5.6至7.4,对硝基酚又名4-硝基苯酚,是一种有机化合物,为无色至淡黄色结晶性粉末,溶于热水、乙醇、乙醚、氯仿,主要用作农药、医药、染料等精细化学品的中间体。

无心的冷风
聪慧的战斗机
2025-07-16 16:47:3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GB 8978-1996

代替 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批准日期 1996-10-04 实施日期 1998-01-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

第 1 页 共 1 页

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3 本标准颁布后,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7-82 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

3 定义

3.1 污水: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3.2 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电站排水。

3.3 一切排污单位:指本标准适用范围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单位。

第 2 页 共 2 页

3.4 其他排污单位:指在某一控制项目中,除所列行业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4 技术内容

4.1 标准分级

4.1.1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 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1.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4.1.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4.2 标准值

4.2.1 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

4.2.1.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4.2.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第 3 页 共 3 页

4.2.2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4、表5的规定。

4.2.2.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4.3 其他规定

4.3.1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

4.3.2 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计算。

4.3.3 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4.3.4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总汞

0.05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3

总镉

0.1

4

总铬

1.5

5

六价铬

0.5

第 4 页 共 4 页

6

总砷

0.5

7

总铅

1.0

8

总镍

1.0

9

苯并(a)芘

0.00003

10

总铍

0.005

11

总银

0.5

12

总α放射性

1Bq/L

13

总β放射性

10Bq/L

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染料工业

50

180

-

2

色度

(稀释倍数)

其他排污单位

50

80

-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100

300

-

脉金选矿

100

500

-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100

800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3

悬浮物

(SS)

其他排污单位

70

200

400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工业

30

100

600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30

15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其他排污单位

30

60

300

第 5 页 共 5 页

甜菜制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100

150

5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

5

化学需氧量

(COD)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3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20

20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电影洗片(铁氰化合物)

0.5

5.0

5.0

9

总氰化合物

其他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2.0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

11

氨氮

其他排污单位

15

25

-

黄磷工业

10

20

20

低氟地区(水体含氟量<0.5mg/L)

10

20

30

12

氟化物

其它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合成洗涤剂工业

5.0

15

2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其他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20

总锰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第 6 页 共 6 页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2.0

3.0

5.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6.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3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L

1000个/L

5000个/L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个/L

500个/L

1000个/L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接触时间 ≥1h)

>2(接触时间≥1h)

26

总余氯

(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1.5h

>5(接触时间≥1.5h)

注: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3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

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

有色金属系统选矿

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

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重选

16.0m3/t(矿石)

浮选

9.0m3/t(矿石)

1

矿 山 工 业

氰化

8.0m3/t(矿石)

第 7 页 共 7 页

碳浆

8.0m3/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

水重复利用率80%

A >500万t,1.0m3/t(原油)

250~500万t,1.2m3/t(原油)

<250万t,1.5m3/t(原油)

B >500万t,1.5m3/t(原油)

250~500万t,2.0m3/t(原油)

<250万t,2.0m3/t(原油),

4

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 燃料型炼油

B.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岸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C >500万t,2.0m3/t(原油)

250~500万t,2.5m3/t(原油)

<250万t,2.5m3/t(原油)

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200.0m3/t(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

70.0m3/t(烷基苯)

5

合成洗涤剂工业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

10.0m3/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0.0m3/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30.0m3/t(板)

某蔗制糖

10.0m3/t(甘蔗)

8

制糖工业

甜菜制糖

4.0m3/t(甜菜)

猪盐湿皮

60.0m3/t(原皮)

牛干皮

100.0m3/t(原皮)

9

皮革工业

羊干皮

150.0m3/t(原皮)

以玉米为原料

150.0m3/t(酒精)

10

酒精工业

以薯类为原料

100m3/t(酒精)

第 8 页 共 8 页

以糖蜜为原料

80.0m3/t(酒)

味精工业

600.0m3/t(味精)

啤酒工业(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m3/t(啤酒)

11

铬盐工业

5.0m3/t(产品)

12

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m3/t(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

500m3/t(原麻)或750m3/t(精干麻)

14

化纤浆粕

本色: 150m3/t(浆)漂白: 240m3/t(浆)

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m3/t(纤维)

15

粘胶纤维工业(单纯纤维)

长纤维

800m3/t(纤维)

16

铁路货车洗刷

5.0m3/辆

17

电影洗片

5m3/1000m(35mm的胶片)

18

石油沥青工业

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单位:mg/ 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2

色度(稀释倍数)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70

300

脉金选矿

70

400

3

悬浮物

(SS)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70

800

第 9 页 共 9 页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其他排污单位

70

150

400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工业

20

60

600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20

10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300

甜菜制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60

12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500

5

化学需氧量(COD)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5

10

2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10

15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1.0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11

氨氮

其它排污单位

15

25

黄磷工业

10

15

20

低氟地区

(水体含氟量<0.5mg/L)

10

20

30

12

氟化物

其它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第 10 页 共 10 页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一切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20

总锰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1.0

2.0

3.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3.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1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乐果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6

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7

甲基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8

马拉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

一切排污单位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2

四氯化

一切排污单位

0.03

0.06

0.5

第 11 页 共 11 页

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5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6

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7

乙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8

邻-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9

对-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0

间-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1

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1.0

42

邻-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3

对-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4

对-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5

2,4-二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6

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3

0.4

1.0

47

间-甲酚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48

2,4-二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49

2,4,6-三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50

邻苯二甲酸二丁脂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2.0

51

邻苯二甲酸二辛脂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2.0

52

丙烯腈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53

总硒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第 12 页 共 12 页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L

1000个/L

5000个/L

54

粪大肠菌群数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个/L

500个/L

1000个/L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接触时间 ≥1h)

>2(接触时间 ≥1h)

55

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

≥1.5h)

>5(接触时间

≥1.5h)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40

苎麻脱胶工业

20

60

56

总有机碳

(TOC)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注:其他排污单位:指除在该控制项目中所列行业以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5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排水重复利用率

有色金属系统选矿

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

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重选

16.0m3/t(矿石)

浮选

9.0m3/t(矿石)

氰化

8.0m3/t(矿石)

1

矿山工业

碳浆

8.0m3/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

水重复利用率80%

第 13 页 共 13 页

A

>500万t,1.0m3/t(原油)

250~500万t,,1.2m3/t(原油)

<250万t,,1.5m3/t(原油)

B

>500万t,1.5m3/t(原油)

250~500万t,,2.0m3/t(原油)

<250万t,,2.0m3/t(原油)

4

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燃料型炼油厂

B。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岩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C

>500万t,2.0m3/t(原油)

250~500万t,,2.5 m3/t(原油)

<250万t,,2.5m3/t(原油)

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200.0 m3/t (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

70.0 m3/t (烷基苯)

5

合成洗涤剂工业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

10.0 m3/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0.0m3/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30.0 m3/t (板)

甘蔗制糖

10.0 m3/t

8

制糖工业

甜菜制糖

4.0 m3/t

猪盐湿皮

60.0 m3/t

牛干皮

100.0 m3/t

9

皮革工业

羊干皮

150.0 m3/t

以玉米为原料

100.0 m3/t

以薯类为原料

80.0 m3/t

酒精工业

以糖蜜为原料

70.0 m3/t

味精工业

600.0 m3/t

10

发酵、

酿造

工业

啤酒行业

(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 m3/t

11

铬盐工业

5.0 m3/t (产品)

第 14 页 共 14 页

12

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 m3/t (硫酸)

500 m3/t (原麻)

13

苎麻脱胶工业

750 m3/t (精干麻)

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0 m3/t (纤维)

14

粘胶纤维工业

单纯纤维

长纤维

800.0 m3/t(纤维)

15

化纤浆粕

本色: 150 m3/t(浆)

漂白:240 m3/t(浆)

青霉素

4700m3/t(氰霉素)

链霉素

1450m3/t(链霉素)

土霉素

1300m3/t(土霉素)

四环素

1900m3/t(四环素)

洁霉素

9200m3/t(洁霉素)

金霉素

3000m3/t(金霉素)

庆大霉素

20400m3/t(庆大霉素)

维生素C

1200m3/t(维生素C)

氯霉素

2700m3/t(氯霉素)

新诺明

2000m3/t(新诺明)

维生素B1

3400m3/t(维生素B1)

安乃近

180m3/t(安乃近)

非那西汀

750m3/t(非那西汀)

呋喃唑酮

2400m3/t(呋喃唑酮)

16

咖啡因

1200m3/t(咖啡因)

乐果**

700m3/t(产品)

甲基对硫磷(水相法)**

300m3/t(产品)

对硫磷(P2S5法)**

500m3/t(产品)

对硫磷(PSCl3法)**

550m3/t(产品)

敌敌畏(敌百虫碱解法)

200m3/t(产品)

敌百虫

40m3/t(产品)

(不包括三氯乙醛生产废水)

17

马拉硫磷

700m3/t(产品)

18

除草醚

5m3/t(产品)

第 15 页 共 15 页

五氯酚钠

2m3/t(产品)

五氯酚

4m3/t(产品)

2甲4氯

14m3/t(产品)

2,4-D

4m3/t(产品)

丁草胺

4.5m3/t(产品)

绿麦隆(以Fe粉还原)

2m3/t(产品)

绿麦隆(以Na2S还原)

3m3/t(产品)

19

火力发电工业

3.5m3(MW·h)

20

铁路货车洗刷

5.0m3/辆

21

电影洗片

5m3/1000m(35mm胶片)

22

石油沥青工业

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注:

* 产品按100%浓度计。

** 不包括P2S5、PSCl3、PC13原料生产废水。

第 16 页 共 16 页

酷炫的眼睛
怡然的胡萝卜
2025-07-16 16:47:34
对硝基苯酚,0.25%水溶液,用于pH值检测

ProductName:p-Nitrophenol

别名:对硝基苯酚对硝基酚4-硝基酚4-硝基苯酚

CAS号:100-02-7

分子式:C6H5NO3

分子量:139.11

介绍:易燃,能升华,有似苦杏仁的气味。微有焦灼甜味。微随水蒸气挥发。易溶于热水、醇、苯、二甲苯、吡啶、氯仿和乙醚,也溶于氢氧化碱和碳酸碱溶液,略溶于冷水。中等毒,半数致死量(大鼠,经口)350mg/kg。有刺激性。水中溶解度:1.6g/100ml(25C)。

用途:酸碱指示剂,pH5.6(无色)-7.6(黄色),有机合成。

熔点:112℃

沸点:279℃

特定比重:1.4475

贮存:密封保存

敏感性:对光敏感

端庄的西牛
呆萌的大叔
2025-07-16 16:47:34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配制:用托盘天平上称取0.25g对硝基酚溶于100ml蒸馏水中,转移入滴瓶中,贴标签备用。

怕黑的斑马
粗犷的芹菜
2025-07-16 16:47:34

卤代烃、苯系物、氯代苯类、多氯联苯类、酚类、硝基苯类、苯胺类、多环芳烃、酞酸酯类、农药、丙烯腈、亚硝胺类、氰化物、重金属及其化合物。十四个化学类别,68种有毒化学物质。

扩展资料:

早在1970年代中期,《清洁水法》就明确规定了129种环境优先污染物,要求优先排放污染物的工厂采用现有的最佳技术来控制点源污染的排放。另一方面,应制定环境质量标准,并对所有水域进行优先监测。随后提出了一份43种空气优先污染物的清单。

1975年,前苏联卫生部公布了水体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其中包括73种有机物质,然后又增加了30种,共103种物质。其中有机物378种,新增118种,共496种。10年后,添加了65种有机化合物,使总数达到664种。1975年公布了《工作环境和居住区空气中有害物质最大允许浓度》,其中无机物及混合物266种,有机物856种,共1122种。

1975年出版的欧共体关于水质排放标准的技术报告列出了所谓的“黑名单”和“灰名单”。

完成了“中国环境优先监测研究”,并提出了“中国环境优先污染物黑名单”。14种化学物质中有68种有毒物质,其中58种是有机的。详情请参阅《环境监测》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年4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环境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