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硫酸复仇案”:儿子遇害一分没赔,母亲用硫酸泼仇家女,后来怎样?
人生在世,难免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尤其是面对纠纷时,若己方占理,那也不要得理不饶人,给对方一个台阶,没准还能成为朋友。如果己方没理,那更不要恃强凌弱,将对方逼入绝境。
以宽待人,是一种人生智慧,既利人更利己,绝不是说说而已,需要从点点滴滴做起。如果平时对人刻薄,乃至处处欺负人,那必将埋下祸患。
北京房山区就曾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一个刚中专毕业,前途美好的姑娘,却遭人泼硫酸,一辈子就这样毁了。
泼硫酸者是一位妇女,只因她深恨这位姑娘的父母,最终将硫酸泼向仇家女儿进行报复。这起悲剧到底是如何发生的?两家之间又有着怎样的仇恨?
泼硫酸的妇女名叫韩浪,是重庆人,35岁。1995年时,韩浪和一个大15岁的男人结婚了,婚后育有一子,取名为亮亮。
虽然有了儿子,但夫妻俩年龄差距过大,成天吵架甚至动手,最终两人在2001年离婚。韩浪身心俱疲之下,决心开始新生活,她独身带着两岁儿子来到了北京。
北漂时,韩浪既要打工挣钱,又要照顾儿子,可想而知有多艰难。她只能在房山区农村租民房,勉强度日。
在这期间村里的一个残疾男人李大君,对母子十分照顾,让韩浪感到了些许的温暖,最终二人过起了同居生活。日子虽然依然艰难,但一家三口充满着欢声笑语,韩浪已经倍感满足了。
然而这一切在2005年4月24日改变了,那天下午6岁的亮亮出门玩耍,到了晚上依然没有回来。韩浪和李大君找了半天,也是一无所获。
第二天,天还没亮,韩浪就又出门找孩子了。她始终有着一股不祥的预感,可是又期盼着儿子突然出现。到了中午时,噩耗还是传来了。
一位村民告诉韩浪,村西边的井里有个孩子。当韩浪到了井边,发现那个孩子倒立在井中,虽然看不清脸,但她确信那就是儿子亮亮。
等到把人弄出来,亮亮早就没有了气息,他的脖子处有明显的勒痕。没过几天警方就破案了,杀人者是同村13岁少年强强(化名)。
那天两个孩子一起玩时,发生了冲突,强强将亮亮活活掐死了。最终强强因是未成年人,被判处收容教育三年。
活泼可爱又懂事的儿子,是韩浪的精神支柱。可是现在这根柱子没了,韩浪的精神世界也崩溃了。
她不甘心儿子就这样走了,于是起诉了张平均和李雪娟(杀人凶手的父母)。最终法院判处张平均夫妇,赔偿15万元(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亮亮遇害后,尸体在医院太平间存放。韩浪本想尽快将儿子安葬,可是她和李大君哪有那么多钱。本来两人靠着打零工度日,儿子死后伤心过度,有好久没有干活,手里已经没几个钱了。
所以在法院判决前,韩浪曾去张平均家,试图要点丧葬费。可是张平均却一口拒绝道:我哪有钱给你,儿子被关了,我根本没心思挣钱,再说了法院不是还没判决吗?
韩浪连着去了几次,非但没有要到钱,还备受张平均夫妇奚落,心中的屈辱可想而知。她只能去太平间,抱着儿子冰冷的尸体痛哭。
可是生活总要继续下去,最终韩浪和李大君借遍亲友,终于凑够了停尸费和丧葬费,将儿子安葬了。2006年1月,法院也终于判决了,张平均夫妇赔偿15万元。
可是有了判决书,张平均却依然不给钱,直接说道:“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韩浪眼见判决书快成了空文,于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可是面对法官,张平均又装可怜说道:“大女儿正在上学,二女儿又多病,家里真没钱了,还是再宽限一段时间吧”。
可是张平均家光汽车就有两辆,等法院的人上门查看时,家里却只剩一台黑白电视机了,张平均摆明要做“老赖”。
儿子遇害,却得不到一分钱赔偿,那儿子岂不是白死了?韩浪天天以泪洗面,对于张平均夫妇的恨意也越来越大。
李大君眼见女友如此悲伤,干脆偷偷找到张平均家,质问道:我儿子不能白死了,怎么能一分钱赔偿金不给,你们也太欺负人了。
张平均奚落道:“谁是你儿子,你俩连个结婚证都没有,你顶多算个野汉子,还真把自己当爸爸了”。
两人争吵不断升级,最终扭打在一起,李大君身有残疾,根本不是张平均的对手,最终他被狠狠打了一顿。
李大君索要赔偿未果,反而遭遇殴打,韩浪得知后,既心疼男友,又气愤张平均太欺负人。
慢慢的韩浪对儿子的爱,转化成了对张平均的恨。而张平均则到处宣扬:“不赔又怎样,我儿子三年后就回来了。”
如此卑劣的话,更加刺痛了韩浪的心,她决定报复张平均夫妇,让他们也尝一尝痛苦的滋味。
韩浪知道张平均大女儿刚中专毕业,找到了好工作,张平均到处和人炫耀吹嘘。韩浪心想;“既然大女儿是他的骄傲,我就让他再也骄傲不起来”。
2006年5月,韩浪买了5斤硫酸,一直等待着复仇的机会。在此期间,她也曾动摇过,深知自己一旦泼出去了,必将入狱甚至被枪毙。如此拼命,真的值得吗?
可是张平均的言行举止,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韩浪敏感的神经,她觉得自己再不做点什么,就要被气死了。
最终韩浪抱着必死的信念,写了两封遗书,一封给男友,一封给母亲,就踏上了“复仇之路”。
2006年11月25日,韩浪和张平均大女儿坐在了同一辆公交车上。那天她穿着一件红衣服,手里抱着一个白瓷盆,并没有引起他人注意。
当公交车行驶到岳各庄村站时,停了下来不断有人上车。这时韩浪站了起来,打开白瓷盆,将里面的硫酸泼向了张平均的大女儿。
可怜的姑娘顿时发出惨叫,与此同时姑娘周围也有人沾到了硫酸,受到不同的伤害。有个人站出来大声质问韩浪:你泼的什么?韩浪回答道:“硫酸”。
一时之间,车上炸了锅,乘客们既惊慌又愤怒,将韩浪扭送到了公安机关。
最终张平均大女儿头部、胳膊、腿部、躯干都被硫酸灼伤,受害面积高达15%,还有三位乘客面部、胳膊也受到严重伤害。
经过审理,韩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张平均大女儿36万,其余三位乘客12万元。张平均在庭审现场,表示不服,要求严惩韩浪。
他对韩浪说道:“你害我女儿干什么,来害我啊,你还有人性吗?”韩浪回应道:“我就是要让你天天看着女儿,难受一辈子,你要记住,你女儿是被你害得”。
可是在接受采访时,韩浪却一再说对不起,孩子是无辜的,伤害到张平均大女儿她很内疚。
当时韩浪已经怀孕三个月了,按照规定可以暂时不用坐牢,可是为了表达歉意,她做了手术,选择坐牢,以期待能稍微弥补下受害者伤痛。
张平均女儿被毁容后,自此不再出门,甚至闹过自杀。一个前途美好的姑娘,就这样被毁了,谁之过?如果张平均夫妇能赔一些钱,哪怕说一句“对不起”,是不是就能避免悲剧发生。
可是即使女儿被泼硫酸后,张平均妻子李雪娟依然坚持自己没错:“她儿子死了,我儿子也被关起来了,前程完了,已经受到了惩罚,凭什么我们还要道歉和赔偿,根本没道理。”
这两起案件中,受害者都是无辜的。韩浪是受害者,也是害人者,她绝不应该伤害无辜之人。
而张平均夫妇也是受害者,但他们嚣张跋扈的态度,拒不赔偿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女儿毁容,余生将在内疚中度过。
所以遇到事情时,不要处处争强好胜,更不要欺负人。即使再老实、弱弱的人,一旦被逼急了,什么事都能做出来,到时候再后悔,那就来不及了。北京“硫酸复仇案”,值得每个人深思。
因为该女子的孩子被害死以后该女子并没有得到仇家的道歉、赔偿,该女子选择报复仇家出一口恶气,就将目标放在了仇家的女儿身上,向仇家女儿泼了硫酸。
一、北京硫酸毁容案2006年11月,北京一辆公交车正在行驶的时候,一位身穿红衣服的中年女子站了起来,向一位18岁的姑娘泼了硫酸,并且硫酸还见到了其他乘客,这位姑娘并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身体的很多部位都被硫酸灼伤,脸部也被毁容。周边的乘客也因为躲闪不及而受到各种伤害,该女子随后被乘客制服。
二、事情的详细经过首先是泼硫酸的女子,这个人叫韩浪,是重庆人。24岁的时候迫于生计嫁给了一个大自己15岁的男人,但是这个男人对他非常不好,不仅懦弱无能并且还出轨,于是韩浪选择了离婚,带着自己年幼的儿子前往北京发展。虽然在北京过得很艰辛,但使韩浪凭借自己坚韧的毅力,在北京扎下根来并且再次结婚,韩浪的第2任丈夫对他的孩子也很好。直到2005年的一天,韩浪找不到自己的孩子了,于是就在村里四处搜寻,最开始以为是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但直到有人发现了孩子在水井中的尸体。
本来最开始以为是孩子自己不小心落水,但是后来还让发现水中的石块觉得事情有蹊跷,后来警方介入调查,最终发现原来孩子是被邻居家的小孩推下水。邻居家的孩子误杀了韩浪的儿子,为了逃避责任,将韩浪的儿子推下了水。邻居家的孩子因为是13岁,所以被判进入少管所三年。而韩浪要求邻居对自己家进行赔偿和道歉,这是法律范围内的,法院也做出了相应的判决。但是邻居一直不履行赔偿,每次都哭穷,而且还嘲讽韩浪,最终等待了很长时间的寒浪,忍无可忍,选择了报复邻居家的女儿。
三、个人看法韩浪不该的是将报复的对象放在了邻居女儿的身上,又酿成了另外一个悲剧,又毁了另一个花季女孩的人生,这一切的根源都是邻居一家的不作为。明明是自己的孩子杀了人,但是却偏袒包庇,拒不道歉,最终才又酿成了另一个悲剧。
北京的这个母亲,名字叫做韩浪,其实韩浪跟被泼硫酸的女孩,名字叫张萌的女孩,是没有什么仇恨的,韩浪真正的仇恨是跟张萌的家人,韩浪跟张萌的弟弟,也就是张强有仇恨,跟张萌的父母有仇恨,所以韩浪气不过,才决定对张萌实施了报复,其实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
事情是这样的,很久以前,韩浪跟张萌的父母是邻居,韩浪那个时候有一个儿子,叫做亮亮,有一天,亮亮回家后,发生自己的父母不在家,然后就找到邻居家的张强一起玩耍,那个时候,两个人都是小孩子,然后张强稍微比亮亮要大一点,可能因为一点小事情,两个小孩子发生了争吵,然后亮亮被张强,用手掐住了脖子。
小孩子之间,进行打闹是比较正常的,因为他们不知道轻重,但是,那次,因为张强非常的用力,导致了亮亮窒息去世了,然后在这个时候,张强非常的害怕,于是就告诉了自己的父母,张强的父母为了逃避责任,还故意将亮亮的尸体扔到了一口井里面,后来经过警察的调查,还有就是法院的判定,张强被判了3年的牢狱,并且张强家还赔偿了韩浪家一部分钱。
虽然韩浪得到了一部分的赔偿,但是自己的儿子,永远也回不来了,对于一个母亲而言,是非常痛苦的,并且韩浪也没有感觉到张强家有一丝丝的愧疚,也没有收到张强家的任何一句道歉的话,所以韩浪就非常的伤心,也是非常的难过的,于是仇恨就这样结下了。
后来,有一次,在公交车上面,韩浪手中有硫酸,看到了张强的姐姐,也就是张萌,然后韩浪的仇恨,再一次被点燃了,然后就将硫酸泼给了张萌,张萌的脸部被烧毁,张萌非常的年轻,就这样,一个花一样年纪的少女,就被毁容了。韩浪的做法,是非常不正确的,也是非常不理智的,我们应该深思一下,应该杜绝这样的事情发生。
该女子的行为属于故意伤人罪,目前已经被法院判刑13年,并且赔偿受害者36万元,赔偿其他三名乘客12万元。其实女子这样做也是被逼无奈,在面对媒体采访时,女子也表示过歉意,她说自己对不起受害者,所以女子把刚怀上的孩子打掉,以表示歉意。但面对受害者父亲时,女子表示我并不后悔这样做。
这件事的事发原因。
这名母亲名叫韩浪,今年35岁,在她很年轻时就嫁给了大自己15岁的丈夫。或许是因为年龄悬殊,两人结婚之后感情一直不是很好,韩浪生下第1个儿子后,就和丈夫和平离婚了,孩子被判给了母亲。在某一天韩浪干完农活回到家中,发现儿子掉入枯井淹死了。原来韩浪的儿子亮亮与同村孩子强强玩耍时发生了冲突,强强不小心把亮亮掐死,最后还扔到井里面掩盖事实。当时强强只有13岁,法院判决之后,强强只被关了三年就放了出来。
韩浪内心不服,法院要求强强父母赔偿韩浪15万元,但这笔费用强强父母一直都不肯给。由于自己儿子尸骨未寒,韩浪只好通过其他方式报复强强父母一家人。今年5月中旬,韩浪买了5斤硫酸 ,然后跟着对方大女儿来到公交车上。趁着人少之际将硫酸泼向对方,女孩因此脸部毁容,从此也患上了抑郁症。
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现在有些老赖确实非常气人,明明自己有错,非但不承认,还要去挑衅受害者。现在造成这种后果真是咎由自取,暴力虽然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但有时候确实能够大快人心,不过需要付出沉重代价。我觉得该女子就算要报复,也不应该伤及无辜。
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有的人认为吃亏是福,哪有牙齿和舌头从来不打架的,他们愿意谦让三分。
但也有锱铢必较、有仇必报、占便宜没够吃亏难受的人。
其实无论是哪种都是生活的一种方式只要不伤害到他人的生命安全,怎样生活都是合理的生活方式。
如人饮水,性格不同生活方式自然也会不一样,但是不管怎样,都不能伤及他人。
泼硫酸
事情发生在2006年11月25日的上午,在一辆开往北京房山的大巴上并排坐着两个人,一位年龄稍大的女子和一位年轻的女孩子。
大巴在公路上飞驰着,驶过了几个公交站点,慢慢的乘客们都下了车。
在9点钟左右,车辆驶过了岳庄站,乘客也越来越少,这名女子悄然地站起身来,看向年轻的女孩子,突然打开了一个白色的瓶子,将其中的液体泼向年轻女孩。
年轻女子即刻捂住了自己的脸颊,发出令人惊恐的惨叫,随着惨叫声的愈演愈烈,有一股刺鼻的气息弥漫在整个车厢的空气中,随之而来的恐慌在不经意间燃起了恐慌。
没过很久这位女子下了车,武警人员将其拦下,问其液体是什么,这个女子极为淡定的说:是硫酸。
在这淡定的话语声落下的时刻,再也按耐不住的平静,此时的大巴车上的人,瞬间炸窝了,恐慌、惊悚、恐惧、八卦瞬间涌上心头,这名女子被制服了。
故事的开始,是最初的开始
泼硫酸的女子名叫沈浪,是一个重庆人,后来来到北京生活。
在1995年的时候,沈浪与一名比自己大一轮多的男子结婚,不久后,他们迎来了属于他们爱情的结晶——亮亮。
由于丈夫长年的赌博,两人关系十分僵硬,即使是有了亮亮,也没有因此缓和太多的关系。时间久了两人也不欢而散,分开了。
不欢而散,带着孩子孤身漂泊
沈浪独自一人带着孩子,为了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沈浪只能带着孩子外出打工,一个单亲的年轻妈妈,没钱没地位,孤身一人带着孩子在外漂泊,谈何容易?
风餐露宿,几经辗转,最终她带着亮亮在房山的一个小村子里定居,在这里她认识了对她关怀备至的丈夫李大君。
因为对亮亮的关心、爱护,让沈浪一下子又找到了爱情的滋味,没多久他们便在一起生活,家庭生活十分幸福。
噩梦的开始
本以为这种和睦的生活可以长长久久,好景不长,一个噩耗打破了平静的生活。
这一天,沈浪在家里忙家务,亮亮在村子里玩,可是直到很晚也不见儿子回来,四处寻找可怎么也不见孩子的踪迹。
这是她的右眼皮止不住地跳,好像不好的事情即将发生。第二天,有人去沈浪家告诉她,好像有一个孩子掉到了一个井里。
她想都没想直奔井边,只见一口井边有许多的碎石,之前还被一个大石板盖着,一个孩子倒立在里面,这个孩子就是亮亮。
很快,在警察的调查下,事情原委水落石出。
嫌疑人是同村的孩子强强,两人在玩的时候起的争执,强强才对亮亮产生了这种不良想法。
最后
房山区法院虽然对此案作出相应的判决,但是强强的父母迟迟没有实行,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强强的父母躲了起来。
无奈之下,为了给儿子报仇的沈浪才想出这种办法为儿子报仇,没想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回还把自己搭了进去。
泼硫酸一般会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泼硫酸的犯罪分子具体会被会判多少年,主要看硫酸被泼在哪个部位,被害人的损伤的程度。
1、犯罪分子要一般会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如果泼硫酸致人重伤的,那会被法院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这里所说的“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