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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酚装车操作规程

冷傲的未来
感性的发夹
2022-12-22 12:29:09

苯酚装车操作规程?

最佳答案
辛勤的大雁
寂寞的洋葱
2026-02-05 06:45:00

以下仅供参考:

苯酚属于几类危险品苯酚运输及储存注意事项/危险品厢式运输车/6类剧毒厢式运输车

苯酚一般用来作为药物材料或者是消毒、杀菌等。苯酚的用途很多然而在生活中纯苯酚却不是很常见,而且又在药物等方面有使用,所以有些人就对苯酚是不是危险品产生疑问。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苯酚属于几类危险品?苯酚运输及储存注意事项。

苯酚运输储存注意事项

苯酚具有可燃性,容易溶于有机溶剂,而且毒性很强,同时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属于危险品中的6类,毒害品。所以在工作生活中接触到苯酚都要格外小心。

苯酚运输:

1.苯酚一般以液体形式运输,液态苯酚中加入至多70%(重量)的丙酮。

2.车辆应配备有防静电接地链,以免静电导致燃烧。

3.车辆排气管要有阻火装置,以免火花导致火灾。

4.不能和氧化剂、酸碱类物质、使用化学品混合运输。

5.运输途中避免暴晒,中途远离火源、高温区等。

6.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线路运输。

苯酚储存:

1.苯酚应当储存于通风好、阴凉的仓库,必须仓库周围不能有火种、热源。

2.苯酚仓库要装有温度湿度控制设备,仓库温度不能超过30 SPAN>70%。

3.苯酚具有易燃性,不能和氧化剂、酸碱类物质混在一起。

4.操作人员穿戴防护设备,防护眼镜、防毒服、防化学手套等。

5.苯酚属于第六类危险品毒害品,没有危险品运输资质是不能运的,建议找一个具有危险品运输资格证的运输公司去运。不然被抓到是麻烦的。

最新回答
危机的项链
寂寞的山水
2026-02-05 06:45:0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一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和国家自然保护区,二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 鱼虾类产卵场,三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鱼虾类越冬场 洄游通道 水产养殖区,四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五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规定挥发酚类(以苯酚计)一类水限值0.002mg/L,二类水限值0.002mg/L,三类水限值0.005mg/L,四类水限值0.01mg/L,五类水限值0.1mg/L。所以苯酚含量低于0.005mg/L仍能达到三类饮用水水源标准。另外《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中挥发酚类(以苯酚计)限值0.002mg/L。

懦弱的泥猴桃
现实的眼睛
2026-02-05 06:45:00
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

运输时所用的槽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严禁将苯酚与氧化剂、还原剂、卤素、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认真的羽毛
清脆的鸵鸟
2026-02-05 06:45:0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批准日期 1996-10-04 实施日期 199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8978-1996

代替 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3 本标准颁布后,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7-82 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

3 定义

3.1 污水: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3.2 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电站排水。

3.3 一切排污单位:指本标准适用范围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单位。

3.4 其他排污单位:指在某一控制项目中,除所列行业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4 技术内容

4.1 标准分级

4.1.1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 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1.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4.1.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4.2 标准值

4.2.1 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

4.2.1.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4.2.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4.2.2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4、表5的规定。

4.2.2.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4.3 其他规定

4.3.1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

4.3.2 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计算。

4.3.3 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4.3.4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总汞 0.05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3 总镉 0.1

4 总铬 1.5

5 六价铬 0.5

6 总砷 0.5

7 总铅 1.0

8 总镍 1.0

9 苯并(a)芘 0.00003

10 总铍 0.005

11 总银 0.5

12 总α放射性 1Bq/L

13 总β放射性 10Bq/L

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2 色度

(稀释倍数) 染料工业 50 180 -

其他排污单位 50 80 -

3 悬浮物

(SS)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100 300 -

脉金选矿 100 500 -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100 800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70 20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工业 30 100 600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30 15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其他排污单位 30 60 300

5 化学需氧量

(COD) 甜菜制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100 150 5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3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20 20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 电影洗片(铁氰化合物) 0.5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2.0

11 氨氮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

其他排污单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黄磷工业 10 20 20

低氟地区(水体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合成洗涤剂工业 5.0 15 20

其他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20 总锰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2.0 3.0 5.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6.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3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L 1000个/L 5000个/L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个/L 500个/L 1000个/L

26 总余氯

(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接触时间 ≥1h) >2(接触时间≥1h)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1.5h >5(接触时间≥1.5h)

注: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3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

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

1 矿 山 工 业 有色金属系统选矿 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 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矿 重选 16.0m3/t(矿石)

浮选 9.0m3/t(矿石)

氰化 8.0m3/t(矿石)

碳浆 8.0m3/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 水重复利用率80%

4 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 燃料型炼油

B.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岸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A >500万t,1.0m3/t(原油)

250~500万t,1.2m3/t(原油)

<250万t,1.5m3/t(原油)

B >500万t,1.5m3/t(原油)

250~500万t,2.0m3/t(原油)

<250万t,2.0m3/t(原油),

C >500万t,2.0m3/t(原油)

250~500万t,2.5m3/t(原油)

<250万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涤剂工业 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200.0m3/t(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 70.0m3/t(烷基苯)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 10.0m3/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0.0m3/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30.0m3/t(板)

8 制糖工业 某蔗制糖 10.0m3/t(甘蔗)

甜菜制糖 4.0m3/t(甜菜)

9 皮革工业 猪盐湿皮 60.0m3/t(原皮)

牛干皮 100.0m3/t(原皮)

羊干皮 150.0m3/t(原皮)

10 发

业 酒精工业 以玉米为原料 150.0m3/t(酒精)

以薯类为原料 100m3/t(酒精)

以糖蜜为原料 80.0m3/t(酒)

味精工业 600.0m3/t(味精)

啤酒工业(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m3/t(啤酒)

11 铬盐工业 5.0m3/t(产品)

12 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m3/t(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 500m3/t(原麻)或750m3/t(精干麻)

14 化纤浆粕 本色: 150m3/t(浆)漂白: 240m3/t(浆)

15 粘胶纤维工业(单纯纤维) 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m3/t(纤维)

长纤维 800m3/t(纤维)

16 铁路货车洗刷 5.0m3/辆

17 电影洗片 5m3/1000m(35mm的胶片)

18 石油沥青工业 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6~9

6~9

2 色度(稀释倍数)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3 悬浮物

(SS)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 70

300

脉金选矿 70

400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70

8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其他排污单位 70

15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工业 20

60

600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20

10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300

5

化学需氧量(COD)

甜菜制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60

12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500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5

10

2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10

15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2.0

9

总氰化合物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单位 1.0

1.0

1.0

11

氨氮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 15

50

其它排污单位 15

25

12

氟化物

黄磷工业 10

15

20

低氟地区

(水体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单位 10

10

20

13

磷酸盐(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5

苯胺类

一切排污单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

一切排污单位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一切排污单位 5.0

10

20

18

总铜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2.0

19

总锌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20

总锰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5.0

5.0

其他排污单位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电影洗片 1.0

2.0

3.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电影洗片 3.0

3.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单位 0.1

0.1

0.3

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0.5

0.5

25

乐果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6

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7

甲基对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1.0

2.0

28

马拉硫磷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

一切排污单位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

一切排污单位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一切排污单位 0.03

0.06

0.5

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5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6

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37

乙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8

邻-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39

对-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0

间-二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1

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1.0

42

邻-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3

对-二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4

0.6

1.0

44

对-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5

2,4-二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单位 0.5

1.0

5.0

46

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3

0.4

1.0

47

间-甲酚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48

2,4-二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49

2,4,6-三氯酚

一切排污单位 0.6

0.8

1.0

50

邻苯二甲酸二丁脂

一切排污单位 0.2

0.4

2.0

51

邻苯二甲酸二辛脂

一切排污单位 0.3

0.6

2.0

52

丙烯腈

一切排污单位 2.0

5.0

5.0

53

总硒

一切排污单位 0.1

0.2

0.5

54 粪大肠菌群数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500个/L

1000个/L

5000个/L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100个/L

500个/L

1000个/L

55

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 <0.5**

>3(接触时间 ≥1h)

>2(接触时间 ≥1h)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

>6.5(接触时间

≥1.5h)

>5(接触时间

≥1.5h)

56

总有机碳

(TOC)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40

苎麻脱胶工业 20

60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注:其他排污单位:指除在该控制项目中所列行业以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5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序号

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排水重复利用率

1

矿山工业 有色金属系统选矿 水重复利用率75%

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 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

重选 16.0m3/t(矿石)

浮选 9.0m3/t(矿石)

氰化 8.0m3/t(矿石)

碳浆 8.0m3/t(矿石)

2

焦化企业(煤气厂)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 水重复利用率80%

4

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

加工深度分类:

A。燃料型炼油厂

B。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C。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岩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A

>500万t,1.0m3/t(原油)

250~500万t,,1.2m3/t(原油)

<250万t,,1.5m3/t(原油)

B

>500万t,1.5m3/t(原油)

250~500万t,,2.0m3/t(原油)

<250万t,,2.0m3/t(原油)

C

>500万t,2.0m3/t(原油)

250~500万t,,2.5 m3/t(原油)

<250万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涤剂工业

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200.0 m3/t (烷基苯)

裂解法生产烷基苯 70.0 m3/t (烷基苯)

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 10.0 m3/t(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0.0m3/t(产品)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30.0 m3/t (板)

8 制糖工业 甘蔗制糖 10.0 m3/t

甜菜制糖 4.0 m3/t

9

皮革工业 猪盐湿皮 60.0 m3/t

牛干皮 100.0 m3/t

羊干皮 150.0 m3/t

10 发酵、

酿造

工业 酒精工业

以玉米为原料 100.0 m3/t

以薯类为原料 80.0 m3/t

以糖蜜为原料 70.0 m3/t

味精工业 600.0 m3/t

啤酒行业

(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16.0 m3/t

11

铬盐工业 5.0 m3/t (产品)

12

硫酸工业(水洗法) 15.0 m3/t (硫酸)

13

苎麻脱胶工业 500 m3/t (原麻)

750 m3/t (精干麻)

14

粘胶纤维工业

单纯纤维 短纤维

(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0 m3/t (纤维)

长纤维 800.0 m3/t(纤维)

15

化纤浆粕 本色: 150 m3/t(浆)

漂白:240 m3/t(浆)

16

青霉素 4700m3/t(氰霉素)

链霉素 1450m3/t(链霉素)

土霉素 1300m3/t(土霉素)

四环素 1900m3/t(四环素)

洁霉素 9200m3/t(洁霉素)

金霉素 3000m3/t(金霉素)

庆大霉素 20400m3/t(庆大霉素)

维生素C 1200m3/t(维生素C)

氯霉素 2700m3/t(氯霉素)

新诺明 2000m3/t(新诺明)

维生素B1 3400m3/t(维生素B1)

安乃近 180m3/t(安乃近)

非那西汀 750m3/t(非那西汀)

呋喃唑酮 2400m3/t(呋喃唑酮)

咖啡因 1200m3/t(咖啡因)

17

乐果** 700m3/t(产品)

甲基对硫磷(水相法)** 300m3/t(产品)

对硫磷(P2S5法)** 500m3/t(产品)

对硫磷(PSCl3法)** 550m3/t(产品)

敌敌畏(敌百虫碱解法) 200m3/t(产品)

敌百虫 40m3/t(产品)

(不包括三氯乙醛生产废水)

马拉硫磷 700m3/t(产品)

18

业 除草醚 5m3/t(产品)

五氯酚钠 2m3/t(产品)

五氯酚 4m3/t(产品)

2甲4氯 14m3/t(产品)

2,4-D 4m3/t(产品)

丁草胺 4.5m3/t(产品)

绿麦隆(以Fe粉还原) 2m3/t(产品)

绿麦隆(以Na2S还原) 3m3/t(产品)

19 火力发电工业 3.5m3(MW·h)

20 铁路货车洗刷 5.0m3/辆

21 电影洗片 5m3/1000m(35mm胶片)

22 石油沥青工业 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

注:

* 产品按100%浓度计。

** 不包括P2S5、PSCl3、PC13原料生产废水

笑点低的白羊
舒心的小蚂蚁
2026-02-05 06:45:00
按危险化学品分类苯酚属6.1类毒害品

苯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说明书目录

第一部分 化学品名称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回目录

化学品中文名称: 苯酚

化学品英文名称: phenol

中文名称2: 石炭酸

英文名称2: carbolic acid

技术说明书编码: 717

CAS No.: 108-95-2

分子式: C6H6O

分子量: 94.11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回目录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苯酚 108-95-2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回目录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苯酚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可抑制中枢神经或损害肝、肾功能。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可致头痛、头晕、乏力、视物模糊、肺水肿等。误服引起消化道灼伤,出现烧灼痛,呼出气带酚味,呕吐物或大便可带血液,有胃肠穿孔的可能,可出现休克、肺水肿、肝或肾损害,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可死于呼吸衰竭。眼接触可致灼伤。可经灼伤皮肤吸收经一定潜伏期后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慢性中毒:可引起头痛、头晕、咳嗽、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严重者引起蛋白尿。可致皮炎。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高毒,具强腐蚀性,可致人体灼伤。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回目录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甘油、聚乙烯乙二醇或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 (7:3)抹洗,然后用水彻底清洗。或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立即给饮植物油15~30mL。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回目录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回目录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小量泄漏:用干石灰、苏打灰覆盖。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回目录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尽可能采取隔离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透气型防毒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避免光照。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70%。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回目录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5[皮]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OSHA 5ppm,19mg/m3[皮]ACGIH 5ppm,19mg/m3[皮]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4-氨基安替比林比色法;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尽可能采取隔离操作。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透气型防毒服。

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回目录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白色结晶,有特殊气味。

pH:

熔点(℃): 40.6

沸点(℃): 181.9

相对密度(水=1): 1.07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3.24

饱和蒸气压(kPa): 0.13(40.1℃)

燃烧热(kJ/mol): 3050.6

临界温度(℃): 419.2

临界压力(MPa): 6.13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1.46

闪点(℃): 79

引燃温度(℃): 715

爆炸上限%(V/V): 8.6

爆炸下限%(V/V): 1.7

溶解性: 可混溶于乙醇、醚、氯仿、甘油。

主要用途: 用作生产酚醛树脂、卡普隆和己二酸的原料,也用于塑料和医药工业。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回目录

稳定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强酸、强碱。

避免接触的条件: 光照。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回目录

急性毒性: LD50:317 mg/kg(大鼠经口);850 mg/kg(兔经皮)

LC50:316 mg/m3(大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家兔经眼: 1mg,重度刺激。家兔经皮:500mg/24小时,重度刺激。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回目录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应特别注意对空气、水环境及水源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回目录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回目录

危险货物编号: 61067

UN编号: 1671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回目录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回目录

参考文献: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温婉的寒风
快乐的鸡
2026-02-05 06:45:00

因为苯酚有毒,是生产某些树脂、杀菌剂、防腐剂以及药物(如阿司匹林)的重要原料;苯酚有腐蚀性,接触后会使局部蛋白质变性,其溶液沾到皮肤上可用酒精洗涤。

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苯酚在3类致癌物清单中;苯酚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可抑制中枢神经或损害肝、肾功能。

扩展资料:

苯酚分子由一个羟基直接连在苯环上构成。由于苯环的稳定性,这样的结构几乎不会转化为酮式结构;可混溶于醚、氯仿、甘油、二硫化碳、凡士林、挥发油、强碱水溶液。

常温时易溶于乙醇、甘油、氯仿、乙醚等有机溶剂,室温时稍溶于水,与大约8%水混合可液化,65℃以上能与水混溶,几乎不溶于石油醚。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苯酚

淡然的大地
碧蓝的书包
2026-02-05 06:45:00
根据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的规定,你必须达到1mg/L或者0.5mg/L,由于不知道你排污口所对应的水体的具体情况(请自行查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有相关说明),强烈建议你查阅上述标准,对着这个标准和环评报告来确定你具体要执行那个数值。

自信的小懒猪
活力的指甲油
2026-02-05 06:45:00

合成色素的纯色素含量不得低于85%~99%,1公斤合成色素中砷的含量应在1毫克以下,铅在10毫克以下,铜在20毫克以下,每100克色素中,苯酚不应超过5毫克,苯胺不应超过4毫克,各种氯化物不应超过0.5%等,这些规定是为了限制色素中的杂质,以减少对人体的毒害。

虽然说人工合成的食用色素对人体有害,但是只要在国家规定的剂量标准以下使用都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含有食用色素的食品也不能长期吃,任何食物如果总吃都是不好的,所以,只要在规定范围内食用一定量的含有食用色素的食品是安全的,大家不要过于担心。

食用色素的危害

食用合成色素对人体的毒性作用可能有三方面,即一般毒性、致泻性与致癌性,特别是致癌性更为人们所关注。此外,许多食用合成色素在生产过程中还可能混入砷和铅,色素中还可能混入一些有毒的中间产物。

在使用量方面,合成色素只要使用极少量即可达到满意效果,而天然色素要达到相同效果往往需要使用较大的量,如本身有轻度毒性或其中混有微量有害物质,也有可能因使用量较大,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