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媒:比利时男子因向主管泼硫酸被判刑12年!男子作案动机是什么?
法媒:比利时男子因向主管泼硫酸被判刑12年!男子作案动机是什么?男子作案的动机是不服这位主管,受到了别人的雇佣,所以就向对方泼了硫酸。因为泼硫酸的原因导致头部颈部手部腿部严重受伤,而这两位作案者桃之夭夭。并且这个嫌疑人是受雇于他人,跟另外的一位做案子实施了这次的袭击。
男子作案动机,是受到了他人的雇佣
这个男子的作案动机是因为受到了他人的雇佣,当时是有人找到他,然后让他把这个硫酸泼到这位德国的主管身上,于是他看到这个福利这么好,而且待遇也比较好,所以就接下来这个工作。于是在某天的时间里面,他就和另外的一位管理员,当这个财务主管的脸上泼了硫酸,导致身体多处受到损伤。
男子作案动机,他人雇佣指使
据了解这对比利时人是受到了他人的雇佣,然后和另外的一位作案者两个人一块实施了这一次的袭击。法官就认为这个袭击的人,他的凶残性特别的可怕,而且他对人类的蔑视已经达到了那种无以复加的状态。在这位德国主管回家的过程当中,突然有人朝他的脸上突来的硫酸,导致多处都严重受伤。
嫌疑人受雇于他人,实施了袭击
据了解,这位嫌疑人是受雇于他人的,所以才会实施袭击。在这位德国主管行走的过程当中,有人朝他的脸上扑来的硫酸,导致整个脸部头部还有这个手臂,都是受到严重损伤的,那么在扣完硫酸之后他们就离开了现场。后来这对比利时男子被抓到之后,判处了12年的监禁,而另外的一位罪犯因为缺乏质控证据,所以没有抓获。任何理由都不应该成为伤害他人的理由,所以大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法律证成可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前者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是有效的,而推论的有效性或真值依赖于是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规律。后者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
仅仅记住这组概念的定义是不够的,不能够很好地对其进行理解。现在我将教材中举出的例子进行另一番梳理,以帮助对这两组概念的理解。这个例子是发生在德国联邦法院的判决,法官的判决思路是(我们称其为链条1):
大前提:行为人携带武器实施抢劫行为的,应加重处罚(刑法第250条的规定)
小前提:X携带硫酸,并将硫酸泼洒在一位女会计的脸上,然后抢走她的钱包
结 论:X应当被加重处罚
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来,仅仅有大前提和小前提是不能够必然地推导出该判决的,因为其他人可以质疑该推论,即硫酸属不属于武器呢?所以,如果在这个推论链条中加入另外一个前提,即硫酸是武器或者武器包括硫酸,那么这个推理的有效性就是无懈可击的了。所以,上述的推理链条就变为(我们称其为链条2):
大前提:行为人携带武器实施抢劫行为的,应加重处罚
需要增加的前提: 硫酸是武器,或武器包括硫酸
小前提:X携带硫酸,并将硫酸泼洒在以为女会计的脸上,然后抢走她的钱包
结 论:X应当被加重处罚
以上的这个推理链条就属于内部证成,它符合内部证成的定义,对内部证成中所涉及到的前提不加质疑是内部证成的最重要特征。经过这个过程,法官就能够保证判决是从前提中被逻辑地推导出来的,结论是有效的。
在这里考生可能就会问,虽然该推论是符合逻辑的,但是为什么说硫酸是武器?如果不能证明硫酸是武器,那么这个判决就是错的,虽然这个推论非常符合形式逻辑。在这里,就涉及到对在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即硫酸是武器这一前提的证明,其实这就是我们所要谈到的外部证成。在内部证成中,是不质疑其推理链条中所运用的前提的,只需要保证结论能够从前提中被符合逻辑地推出即可,不需要对其前提进行证明;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前提的证明是外部证成的任务。
这样要保证上述判决的正确性,还需要在法官的推理中加入另外一个推理链条,用来证明硫酸是武器这一前提,即(我们称其为链条3):
大前提:所有的武器如枪、炮等都具有危险
小前提:硫酸在该案件中的使用也具有和诸如枪、炮的危险,都应该属于武器
结 论:硫酸是武器
该推理链条就是我们所说的外部证成。经过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的证明,也就是说经过该外部证成的过程,法官就能够保证其判决的正确性,就完成了对其判决的证成或说理过程。说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这个“内”与“外”其实就是指法律规范的内与外。内部证成只需要保证其证成过程是在现有的有效的法律规范的前提下作出的即可,而外部证成是对内部证成中法律没有规定的或者不能从法律规范中推导出来的前提进行论证(如上述案件中法律并没有规定硫酸是武器这一前提)。
人生在世,难免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尤其是面对纠纷时,若己方占理,那也不要得理不饶人,给对方一个台阶,没准还能成为朋友。如果己方没理,那更不要恃强凌弱,将对方逼入绝境。
以宽待人,是一种人生智慧,既利人更利己,绝不是说说而已,需要从点点滴滴做起。如果平时对人刻薄,乃至处处欺负人,那必将埋下祸患。
北京房山区就曾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一个刚中专毕业,前途美好的姑娘,却遭人泼硫酸,一辈子就这样毁了。
泼硫酸者是一位妇女,只因她深恨这位姑娘的父母,最终将硫酸泼向仇家女儿进行报复。这起悲剧到底是如何发生的?两家之间又有着怎样的仇恨?
泼硫酸的妇女名叫韩浪,是重庆人,35岁。1995年时,韩浪和一个大15岁的男人结婚了,婚后育有一子,取名为亮亮。
虽然有了儿子,但夫妻俩年龄差距过大,成天吵架甚至动手,最终两人在2001年离婚。韩浪身心俱疲之下,决心开始新生活,她独身带着两岁儿子来到了北京。
北漂时,韩浪既要打工挣钱,又要照顾儿子,可想而知有多艰难。她只能在房山区农村租民房,勉强度日。
在这期间村里的一个残疾男人李大君,对母子十分照顾,让韩浪感到了些许的温暖,最终二人过起了同居生活。日子虽然依然艰难,但一家三口充满着欢声笑语,韩浪已经倍感满足了。
然而这一切在2005年4月24日改变了,那天下午6岁的亮亮出门玩耍,到了晚上依然没有回来。韩浪和李大君找了半天,也是一无所获。
第二天,天还没亮,韩浪就又出门找孩子了。她始终有着一股不祥的预感,可是又期盼着儿子突然出现。到了中午时,噩耗还是传来了。
一位村民告诉韩浪,村西边的井里有个孩子。当韩浪到了井边,发现那个孩子倒立在井中,虽然看不清脸,但她确信那就是儿子亮亮。
等到把人弄出来,亮亮早就没有了气息,他的脖子处有明显的勒痕。没过几天警方就破案了,杀人者是同村13岁少年强强(化名)。
那天两个孩子一起玩时,发生了冲突,强强将亮亮活活掐死了。最终强强因是未成年人,被判处收容教育三年。
活泼可爱又懂事的儿子,是韩浪的精神支柱。可是现在这根柱子没了,韩浪的精神世界也崩溃了。
她不甘心儿子就这样走了,于是起诉了张平均和李雪娟(杀人凶手的父母)。最终法院判处张平均夫妇,赔偿15万元(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亮亮遇害后,尸体在医院太平间存放。韩浪本想尽快将儿子安葬,可是她和李大君哪有那么多钱。本来两人靠着打零工度日,儿子死后伤心过度,有好久没有干活,手里已经没几个钱了。
所以在法院判决前,韩浪曾去张平均家,试图要点丧葬费。可是张平均却一口拒绝道:我哪有钱给你,儿子被关了,我根本没心思挣钱,再说了法院不是还没判决吗?
韩浪连着去了几次,非但没有要到钱,还备受张平均夫妇奚落,心中的屈辱可想而知。她只能去太平间,抱着儿子冰冷的尸体痛哭。
可是生活总要继续下去,最终韩浪和李大君借遍亲友,终于凑够了停尸费和丧葬费,将儿子安葬了。2006年1月,法院也终于判决了,张平均夫妇赔偿15万元。
可是有了判决书,张平均却依然不给钱,直接说道:“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韩浪眼见判决书快成了空文,于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可是面对法官,张平均又装可怜说道:“大女儿正在上学,二女儿又多病,家里真没钱了,还是再宽限一段时间吧”。
可是张平均家光汽车就有两辆,等法院的人上门查看时,家里却只剩一台黑白电视机了,张平均摆明要做“老赖”。
儿子遇害,却得不到一分钱赔偿,那儿子岂不是白死了?韩浪天天以泪洗面,对于张平均夫妇的恨意也越来越大。
李大君眼见女友如此悲伤,干脆偷偷找到张平均家,质问道:我儿子不能白死了,怎么能一分钱赔偿金不给,你们也太欺负人了。
张平均奚落道:“谁是你儿子,你俩连个结婚证都没有,你顶多算个野汉子,还真把自己当爸爸了”。
两人争吵不断升级,最终扭打在一起,李大君身有残疾,根本不是张平均的对手,最终他被狠狠打了一顿。
李大君索要赔偿未果,反而遭遇殴打,韩浪得知后,既心疼男友,又气愤张平均太欺负人。
慢慢的韩浪对儿子的爱,转化成了对张平均的恨。而张平均则到处宣扬:“不赔又怎样,我儿子三年后就回来了。”
如此卑劣的话,更加刺痛了韩浪的心,她决定报复张平均夫妇,让他们也尝一尝痛苦的滋味。
韩浪知道张平均大女儿刚中专毕业,找到了好工作,张平均到处和人炫耀吹嘘。韩浪心想;“既然大女儿是他的骄傲,我就让他再也骄傲不起来”。
2006年5月,韩浪买了5斤硫酸,一直等待着复仇的机会。在此期间,她也曾动摇过,深知自己一旦泼出去了,必将入狱甚至被枪毙。如此拼命,真的值得吗?
可是张平均的言行举止,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韩浪敏感的神经,她觉得自己再不做点什么,就要被气死了。
最终韩浪抱着必死的信念,写了两封遗书,一封给男友,一封给母亲,就踏上了“复仇之路”。
2006年11月25日,韩浪和张平均大女儿坐在了同一辆公交车上。那天她穿着一件红衣服,手里抱着一个白瓷盆,并没有引起他人注意。
当公交车行驶到岳各庄村站时,停了下来不断有人上车。这时韩浪站了起来,打开白瓷盆,将里面的硫酸泼向了张平均的大女儿。
可怜的姑娘顿时发出惨叫,与此同时姑娘周围也有人沾到了硫酸,受到不同的伤害。有个人站出来大声质问韩浪:你泼的什么?韩浪回答道:“硫酸”。
一时之间,车上炸了锅,乘客们既惊慌又愤怒,将韩浪扭送到了公安机关。
最终张平均大女儿头部、胳膊、腿部、躯干都被硫酸灼伤,受害面积高达15%,还有三位乘客面部、胳膊也受到严重伤害。
经过审理,韩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张平均大女儿36万,其余三位乘客12万元。张平均在庭审现场,表示不服,要求严惩韩浪。
他对韩浪说道:“你害我女儿干什么,来害我啊,你还有人性吗?”韩浪回应道:“我就是要让你天天看着女儿,难受一辈子,你要记住,你女儿是被你害得”。
可是在接受采访时,韩浪却一再说对不起,孩子是无辜的,伤害到张平均大女儿她很内疚。
当时韩浪已经怀孕三个月了,按照规定可以暂时不用坐牢,可是为了表达歉意,她做了手术,选择坐牢,以期待能稍微弥补下受害者伤痛。
张平均女儿被毁容后,自此不再出门,甚至闹过自杀。一个前途美好的姑娘,就这样被毁了,谁之过?如果张平均夫妇能赔一些钱,哪怕说一句“对不起”,是不是就能避免悲剧发生。
可是即使女儿被泼硫酸后,张平均妻子李雪娟依然坚持自己没错:“她儿子死了,我儿子也被关起来了,前程完了,已经受到了惩罚,凭什么我们还要道歉和赔偿,根本没道理。”
这两起案件中,受害者都是无辜的。韩浪是受害者,也是害人者,她绝不应该伤害无辜之人。
而张平均夫妇也是受害者,但他们嚣张跋扈的态度,拒不赔偿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女儿毁容,余生将在内疚中度过。
所以遇到事情时,不要处处争强好胜,更不要欺负人。即使再老实、弱弱的人,一旦被逼急了,什么事都能做出来,到时候再后悔,那就来不及了。北京“硫酸复仇案”,值得每个人深思。
法院法官爱岗敬业比赛演讲稿篇1
上大学的时候,当我翻开美国着名学者德沃金的名着《法律帝国》这本书,读到这位大师对法官形象描述的点睛之笔,“在法律铸造的帝国里,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则是帝国的王侯。”,我为此精辟之辞赞叹不已,同时也对崇高而威严的法官职业油然产生了几多神圣,几多向往。
当我成为一名法学的卑微朝圣者,我决心终生用自己的辛勤跋涉,去感受法的脉动与心率,去探寻法的精神与真谛。当我们身着黑色的袍服在审判席上耐心听讼的时候,我懂得了黑色的服饰是法官内在精神的表现,这正如一位哲人说的:“蜜蜂只在黑暗中工作,思想只在缄默中孕育,美德也只在幽居中产生”。
作为一名法官,我们清醒地知道,司法的主角是法官,司法公正的关键是法官,而法官客观公正的品格则是影响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人民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体现了对法官中立、客观、公正品格的追求,中立的裁判地位决定了法官不能是一个社会活动家。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目标要求法官必须严格自律,做一个深居简出的“孤独寂寞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曾经说过一句话:法官是一个由特殊材料制成的人所从事的职业。
在全国人大X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呼吁:法官不是大众化的职业,而应当是社会的精英。说到这里,我的眼前仿佛走来了一批批优秀的法官代表,你看你看,我们法官走来了,他退休不退志,立下走百村,访百民,作百场法律 报告 的目标,以一个老法官的法律实践实现对法律的最好注释。你看,全国优秀法官,市北郊法庭庭长走来了,他以办铁案声名远扬,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被被告用稀硫酸泼在了身上,烧伤面积达32%,右眼球被摘除,就在出院的第三天,就要求领导安排工作,所办近千件案子,从未出错一次,他出色的业绩赢得了各界的高度评价。还有,迎难而上下苦功,勤奋好学断铁案的开封县法院的齐爱香走来了,谈泊名利,奉献审判事业的新安县法院审判员王圣木走来了,等等等等,这一批批法官群体,用他们的辛勤努力为我们树立了榜样,用他们的司法实践向人们昭示了什么是由特殊材料制成的人,什么是社会的精英。我们的审判权来源于国家和人民,作为社会各种矛盾纷争的终局裁判者,在以法官的形象出现时,我们已远远超越了小我之上,法官只能成为正义的化身,公正的天使,社会的良心。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弘扬正气,是法官神圣的职责。惩恶扬善,除暴安良,为民解难,是法官义不容辞的义务。法官的胸间应当充满正气,法官的眼睛应当蔑视特权,法官的肩膀应当扶持弱小,法官的两袖应当一片清风。
法官的上帝只有一个,那就是神圣的法律。法官的良心只服从一条,那就是公正与正义。做法官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利,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作为一名法官,我深知世事繁杂,沧海桑田,但我将以法律作为终生信仰,视法律为神圣母亲,奉于灵魂深处时时敬仰,以正确领会、解释、执行法律为最高目标。探求公正与正义这一法律精髓。既然选择了远方,就只能风雨兼程。这就是一个法官的追求。
法院法官爱岗敬业比赛演讲稿篇2
在人类历史的漫漫长河中,有这样一群人值得我们铭记,“除了法律,他们别无所崇除了良知,他们别无指引除了正义,他们别无追求!”从铁面无私的包拯,到断案如神的狄仁杰从明察秋毫的宋慈,到“一枝一叶总关情”的郑板桥,几百年来,他们总被人们津津乐道。历史车辆滚滚向前,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伴随着这个时代到来的一代法官脱颖而出,他们有不计病痛、默默奉献的金桂兰,有公而忘私、定纷止争的黄学军有尽职尽责、耐心细致的钟蔚莉,有执法如山、融情似水的李昆仑,一位位优秀的法官,以他们对法治事业执着的追求,以他们良好的形象,在人们心中树立起一座座丰碑,为人们所传颂。
然而,当我们被这些优秀法官所深深震撼同时,我们也遗憾地看到,个别意志薄弱的法官在欲望中迷失了方向,在公与私、权与利的面前心理失去了平衡,背弃了法官的职业准则,一夜之间从审判席上执行法律的法官沦为了阶下之囚。痛定思痛,反腐倡廉的钟声再一次在我们每个人的耳畔响起。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抓”的训诫,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腐败对公平正义的危害。
心存不廉,就会导致行为不公,而不公的裁判是人民法官的天敌。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的确社会民众违法是不可避免的,也不是最可怕的,因为这个社会还有法律和司法可以弥补这些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但是,如果司法裁判本身腐败,则很容易使人们对司法本身失去信心,长此以往,则没有人再愿意通过法律来实现自己的权益,而整个司法体系也将失去民心,变得软弱不堪。可见,干警素质的重点是清廉,司法的核心是公正。没有公正,司法就失去了赖以生存之基、安身立命之本。
然而,法官通过正确履行职责,来确保司法公正。法官不仅要有较高的 文化 素质、社会经历、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更为重要的是他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准,有一颗追求正义的丹心有一双洞悉是非曲直、不揉一丝沙粒的慧眼有超然特立、冷静笃定的性格有悲天悯人、体恤众生的情怀有冰清玉洁、慎独自爱的品性有耐得住寂寞,洗尽铅华的定力。
冰清玉洁、慎独自爱、耐住寂寞、洗尽铅华。归结到一点,就是要清清白白做人。 清白是法官必须坚守的职业和道德底线。清白做人,就是要不为名利所缚,不为私欲所动,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
抵得住诱惑,就是要在各种诱惑的考验面前,做到“灯红酒绿不入眼,不义之财不伸手”。请记住,挡不住今天的诱惑,将失去明天的幸福。
守得住清贫,就是要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天下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这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耐得住寂寞,就是要远离灯红酒绿、觥筹交错,在无数次明智的选择中始终坚守着一份孤独。莫怨清廉淡滋味,应愁贪婪铁窗泪。
法官爱岗敬业演讲稿3篇法官爱岗敬业演讲稿3篇一名法官,惟有清白做人,才能使自己处于最中央,使法律的天平不致发生倾斜一名法官,惟有清白做人,才能承担守护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重任一名法官,惟有清白做人,才能实现刚正不阿,如墨线过木曲也正清正廉洁,似明矾入水浊亦清。一名清白无暇的法官,“其身正,不令而行”。
朋友们,让我们抵住诱惑、守住清贫、耐住寂寞,用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去荡涤那些乌烟瘴气,做一名无私无畏、一身正气的执法者,做一名清廉似水的“现代包拯”让我们为正义和道义而战,对法律和人民负责,让天平永不倾斜,让国徽永远闪光!
法院法官爱岗敬业比赛演讲稿篇3
一提到法官,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法庭,在庄严的国徽下,坐在高高的法椅上,身披法袍、手执法槌,代表国家裁判着社会的是是非非,那就是法官!他往往令人产生无限的崇敬感,仅这种美好的感觉,世界上还有什么可比?这是何等的荣耀!
在中国,人们把高考的那个月称之为“黑色七月”,因为每年的七月都决定着学子们一生的命运。历经十年寒窗苦,而又在七月胜出的佼佼者,当他们填报志愿时,又总是对法律专业情有独钟、趋之若骛,该有多少莘莘学子梦想成为一名法官啊!今年的统一司法考试,全国有X万之众竟相参加,为之拼搏,使人们又一次深切地感受到人们对法官职业是多么地向往。而我们就是一名令人羡慕的法官,我们应该感到庆幸,应该感谢命运对我们的垂青和厚爱,应该感到作为一名法官的无尚光荣!
在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法官都是备受尊崇的,他们都以自己是一名法官引以为荣,美国一位著名的大法官说道:“当我回头看看世界上的各种职业时,只有法官的职业让我心动和感激,她有智者的渊博,有上帝的仁爱,有父亲的慈祥。我选择了法官职业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事”。这段话应该算得上法官职业光荣感最淋漓尽致、最发自肺腑的一段表述吧。
作为一名共和国的法官,一名新世纪的法官,在光荣之余,我们更应该想到些什么呢?做到些什么呢?就这个问题,每位法官都应该深思。
我认为一个法官最重要的是要深刻感受法官肩上的重任和神圣的使命,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开拓奋进,做精英化法官,努力实现公正和效率,以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法官对于一个国家,其作用是巨大的,近代法律大家沈家本说道:“中国政治,欲有所进步,须先从司法一门入手。司法者,全国治体命脉所系……一代之法,不徒在立法之善,而在用法之得其平”。孟子亦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这些话都说明,法律的实现是万万离不开司法者的,司法者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所以,司法公正和效率能否实现?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最直接、最关键的因素取决于我们法官,法官的责任重大、使命神圣而艰巨啊!
国家建立司法制度的最大目的,就在于通过法庭这一窗口,给予每一个公民公正的关怀,对每一个人的权益给予同等的关注。而法官的使命就是要实现这一国家制度目的,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高效,给公民以关怀。
那么,新时期共和国法官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法官应该如何完成自己的使命呢?我认为:
第一,法官要精研法律。如果 法律知识 贫乏,对法律没有一个全局的、精确的了解,法官在审理具体个案时,就可能不知道适用哪条法律,或适用法条错误,那样何谈公正?
第二,法官要有现代司法理念。法律是抽象的、相对固定和滞后的,而生活每天都是新的,司法不是简单的按图索骥,案件中“活”的事实与法律中“死”的法条并非一一对应,对号入座就行了,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无法可依”,此时影响法官作出不同判断的根本因素是法官的司法观念。现代司法观念的核心是公平、平等、民主、效率、开放、程序正义、司法独立等等,司法观念是法官的灵魂,它体现着法官对法的本质、法的精神的深刻理解,现代司法观念可使法官平衡公正与效率的冲突、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等等,对法律作出一个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理解,并弥补法律缺陷和漏洞。
第三,法官要有广博的文化科技素养:法学虽然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但案件的复杂性、广泛性又决定了法学与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哲学以及外语、科技等学科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美国联邦法院法院高等法官布兰代斯说道:“一个法律工作者如果不曾研究经济学和社会学,那么他就极容易成为一个社会公敌”,可见经济学和社会学对一个法官是多么重要啊!再比如我院实现了微机联网和办公自动化,这种形势下,法官不懂科技行吗?
第四,法官不但要实现公正,还要让人看的见公正,感受到公正,尤其是要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诉讼可能只实现了有限的实体公正,但所有的诉讼都应该实现完全的程序公正。绝大多数当事人一生中来法院可能只一次,法官有责任确保当事人无论胜败,都至少会认同和尊重我们的司法程序,使他们觉得受到了程序公正的待遇和合理文明的礼遇。这就要求法官时刻保持中立、慎言、稳重、理智。喋喋不休地介入当事人的争论,往往打破当事人的平衡,这等于法官自卸法官责任,改演律师角色,这怎么能让一方当事人感觉公正?如果说律师是“我说故我在”,那么法官则是“我思故我在”。法官的主要职责是倾听和思考,然后在此基础上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复杂的具体案件对应起来,演绎出最令人信服的判决,写就出折射法精神的妙文。
第五,法官应该是一个法理情交融的人。法律的基础是理性,法官断案也应凭借理性,法律制度的自治要求法官在穿上法袍的那一刻起放弃一切感情色彩,使自己的脑袋成为一块无色无彩的玻璃板,但古今中外那些家喻户晓的杰出法官无一不是法理情并重者。事实上,具有玻璃板资质的头脑恐怕无论从事任何工作,都不会出类拔萃。理想的法官应该是心性、智性与灵性三方面都得到了高度发展的人物。一个只会援引法律规则的人可以充当一副性能良好的法律机器,但却不能成为一名受人敬仰的优秀法官。只有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三统一”,才是司法之至高境界。
第六,法官应该是勤勉敬业和高效率的。诉讼的拖延使当事人长期生活在不稳定状态,是对人的一种折磨,使当事人在诉讼的战车上进退两难,退则代价已付,心有不甘,进则遥遥无期,代价尚不知再付几多。“待到草儿青青,马儿已饿死”,不正是对司法拖延所带来的恶果的形象比喻和无情批判吗?法官不是历史学家,决不能让纠纷无限期的拖延下去,我们应该深刻理解“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这句话的深刻意义,应该只争朝夕,勤勉敬业,尽快地让当事人在纠纷中解脱出来,开始他们新的正常生活。
第七,法官应该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法官失去了道德良知,正义将荡然无存,法律哪还有权威和公信力?法官的权威不仅来自法律的授权,也来自法官自身道德人格力量的支撑,法官只有执著地忠诚法律,执法如山、冰霜节操,淡泊人生,不为权、钱、情等利念所动,追求自身人格魅力的完美,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仰慕,才能真正成为司法权威的化身和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如果说世界上有完人的话,那么法官首先应该是完人,所以世界各国都对法官的道德人格规定了极为苛刻的要求,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便可以看到满纸全是“应当”和“不得”句型,对法官的道德水准提出了近乎“圣人”、“完人”的标准要求,要达到这一标准,需要我们付出终生的努力。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道德基本准则非常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为法官追求道德完美提供了努力方向和目标,必将推动法官“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的进程。
“法兴则国治,法衰则国弱”,党中央指明了依法治国的道路,给中国带来了繁荣昌盛和光明的未来,也给生逢盛世的法官带来了光荣、梦想与使命。但是,做法官难,做好法官更难,一代法官的成长注定是艰辛的,正象中国法治化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一样,会有种种障碍,但我们应该响亮地宣布:我们已做好了各种准备!
共和国法官的乐趣在于为人民排忧解难,我们渴望的不是钱财,也不是虚荣,而是公正与公平我们远离灯红酒绿,沉浸于思想的恬静 清明 之中,追求的是人格的完美我们的极乐之地不是权力,而是中国的法治化道路,实现法治是我们的梦想,我们坚信法官是法治化道路的扛鼎之人,司法公正高效和法治化道路将在我们脚下越走越宽。各位法官们,让我们共勉和为之奋斗吧
看完“法院法官爱岗敬业比赛演讲稿3篇”的人还看:
1. 法院爱岗敬业演讲稿3篇
2. 爱岗敬业演讲稿法院3篇(2)
3. 法官先进事迹演讲稿3篇
4. 爱岗敬业演讲稿服务3篇
5. 法官职业道德演讲稿3篇
22岁的刘海洋原系清华大学机电系学生。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一二月间,他先后两次在北京动物园熊山黑熊、棕熊展区,分别将事先准备的氢氧化钠(俗称“火碱”)溶液、
硫酸溶液,向上述展区内的黑熊和棕熊进行投喂、倾倒,致使3只黑熊、2只棕熊(均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给北京动物园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目前刘海洋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他尚未收到检察院的起诉书。记者昨天与其母亲取得联系,据她讲,刘海洋目前仍在清华就读,他并不知道自己被提起公诉。憨尝封妒莩德凤泉脯沪
我想知道最后公诉的结果,和刘海洋的去向。还有没有后续报道啊(最好能有所依据)((((((((((请问有没有法庭宣判之后的关于他的报道?)))))))))
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必要时,可以再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如果感觉法院的力度不够,或认为法院有意拖延,可以多和主办法官交流沟通,以避免双方的误会。如果确属承办法官办事不力,或办事拖拉,可以通过其上一级领导或其他监管机构协助解决。
三、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只要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扣除生活必须部分,剩下部分就可以被执行。申请人应当多关注被执行人的行为动向,在收入产生后第一时间向执行法院报告,以免收入被挥霍一空,还是无法执行。
2005年4月24日下午,韩浪在井里发现自己6岁儿子亮亮的尸体,经过警方调查凶手是同村的一位13岁男孩强强,2006年1月3日,当地法院判处张平均夫妇向韩浪赔偿亮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合计15万余元。由于凶手父母过于蛮横拒不理赔,韩浪无奈之下将准备好的硫酸泼向了张家大女儿萌萌的脸上。
案件发生2016年11月25日,在一辆由圣水峪开往房山梁上的大巴上,爆发一起恶性硫酸伤人事件。当大巴车途径岳各庄车站时,车上一红衣女子赶忙起身,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同车的一对母女。
大部分液体均洒落在邻座一白衣女孩身上,有少量白色液体沾染到其他乘客身上。伴随着液体洒落的同时,众人发出连连惨叫。事后,经警方化验,确定白色液体为化学试剂硫酸。
事情发展萌萌被送到医院后经过鉴定,她的头部、双上肢、双大腿、左前胸、臀部均被硫酸烧伤,面积达15%,属于重伤。
2007年8月27日,法院对韩浪泼硫酸一案作出判决,判处韩浪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被毁容的萌萌36万余元,赔偿被殃及的无辜者刘某等人12万余元。
法庭上受害者萌萌的父母大声呵斥韩浪,韩浪回应道“你儿子害死我的儿子,你们不赔偿,我就害你们女儿。”
韩浪和张家已经有很深的矛盾了,但是受害者萌萌是无辜的人,被硫酸泼之后,本来开朗的萌萌越来越抑郁,不吃不喝,甚至想要自杀,脸上的伤口疼痛难忍。不知道萌萌现在是怨恨自己的父母还是怨恨韩浪,总之女孩的美貌已经失去。
判决已下,可却久未获得赔偿2005年4月24日下午,韩浪发现自己儿子亮亮不知所踪,着急万分的她找遍整个村镇,也未见儿子踪影。次日早晨,一个孩来到韩浪家中,并告诉她,村东头水井中有一落井男童,不知是否是亮亮。
韩浪十分恐慌,连忙跑到井边,定睛一看,果真是自己儿子。当地警方很快便介入此案,经过调查,马上便找到凶手。凶手是亮亮的一个玩伴,正是镇上张平均家的儿子强强。原来二人玩耍之时发生争执,强强一气之下,便将亮亮掐死,并抛尸水井之内。
由于强强年仅13岁,当地警方便根据相关法律将其收押教育三年。每当想到儿子惨死他人之手,凶手却仅收押教育三年,韩浪内心十分憋屈。基于此,韩浪便将张平均夫妇告上法庭。最终经法院裁定,宣判张平均夫妇赔偿韩浪丧葬费15万元。
虽有法院判决书,但张平均夫妇却从未赔偿一分钱。不仅如此,这对夫妇还直接言明,一分钱都不会给,反正自己儿子关了三年后便会出来。韩浪听到此话,内心十分痛苦。
向仇家女儿泼硫酸,铸成大错韩浪不仅承担着丧子之痛还要承受张家的无赖,审判结果出来之后张家打心里不承认审判结果,他们说道:“我儿子前途也毁了,他还得住监狱3年呢,凭什么让我们赔偿?”
张家有条件赔偿但是不赔偿,除此之外还在村里挑衅韩浪,他跟韩浪的再婚丈夫说道:“亮亮又不是你的孩子,你跟韩浪连一个结婚证都没有,你就是她的野男人!”
无奈之下,韩浪计划着报复张家,她觉得既然你害了我儿子,我就让你尝试一下女儿被害的感觉。于是韩浪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狱中的韩浪对萌萌也是非常愧疚,称出狱后努力赚钱给她赔偿。
孰是孰非,已无从谈起。韩浪用硫酸捍卫了自己最后的尊严,宣泄了内心的苦楚,但同时也伤害了他人。张平均夫妇的无赖之举,为女儿赢得了报复。相信经历此事件后,这对夫妇能够明白一些做人的道理。
我们现在这个年代,时间可以改变很多,可以让人忘记所有的伤疼忘记所有的痛苦,包括那些让自己难过的事情。
大家一定都看过很多新闻,其中有一个引起很多网友们的关注的是一个十三岁的小男孩将一个只有十岁的小女孩给杀掉了。
一件事情发生后影响了很多人,小男孩的行为实在是令人痛心,小女孩的身亡对自己的家庭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和伤害,可以说是直接要了父母的半条命。
事情发生后,小男孩还是认为自己做的没错,没有想要改正的想法,但是因为小男孩的年龄太小只能将小男孩收留三年。
8月10日当天,法院最终判定小男孩的家里将赔偿小女孩家里128万元给予女孩的父母作为赔偿。
除了需要赔偿以外,小男孩家里还需要向小女孩的家里表示真诚的歉意。
但是,小男孩的家里很有钱也不是赔不了,只是小男孩的家里就是不愿意赔偿小女孩家里的损失,连一句道歉的话竟然都没有,事情实在是令人愤怒。
毕竟自己的亲生女儿离开了,作为父母怎么能够接受这种事情的发生呢!事情发生到现在的所有事情都是由小男孩一手造成的。
不仅小男孩的态度非常恶劣不知道悔改,父母竟然也是一种很随意的态度,这样让小女孩的父母接受不了也原谅不了。
记得以前也有一件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过,相同的也是自己的孩子被别人伤害了,对方的父母不道歉,后来事情发生得越来越严重,双方家长也起了争执,最后使受害者的父母实在是接受不了这样的结局,后来受害者的母亲将硫酸直接泼到了凶手的父母身上。
不仅没有收到任何赔偿还倒 后来我们得知,受害者是被邻居家的孩子所伤害的,因受害者的母亲韩某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也接受不了他们的歉意,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用同样的方式报复回去。
后来受害者的母亲就把硫酸泼到了邻居家女儿张某的身上,开始是有理的一方后来变成了犯罪的一方,最终泼硫酸的母亲竟被判了十三年,还需给予对方十几万元的赔偿金。
作为一个母亲自己的亲生孩子被伤害后,很多母亲都会失去理智,如果当初受害者的母亲不对嫌疑人动手,那她将收到一定的赔偿金,可是最后的一个举动结束了这两个家庭的美好生活。
受害者的母亲最后贴了十几万元,当然我们也无法理解一个母亲做出这样的决定的时候是有多么的悲伤,对方的家庭不仅不道歉还称自己家里困难没有钱赔偿给受害者的家属。
一直都是这种无所谓的态度,最终使这个受害者的母亲忍无可忍,向对方的女儿下了手。
所以最终结局还是变成了这个我们没我想象到的样子,双方家庭都失去了太多太多,一个失去了孩子,一个失去了孩子一生的自信。
身为父母都应该互相体谅一个对方的不容易,谁不是因为孩子而活,如果不是对方的态度一直无所谓的样子,受害者的母亲也不会最后做出这样的举动。
每个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作为家长也要以身作则,成为孩子的第一榜样,而不是让孩子们想自己学不该学的,从小教育孩子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去挑战别人的底线,这样的话后果只会越来越严重。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如果你确定法官收受贿赂且有证据 ,你是可以向上级部门纪检委反应的 ,现在正是严查阶段,正抓典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