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1-4丁二醇
1,4-丁二醇也称1,4-二羟基丁烷丁撑二醇
英文:1,4-Butanediol1,4-DihydroxybutaneTetramethylene glycol1,4-Butylene glycol
分子式:C4H10O2分子量:90.12 CAS号:110-63-4
性质:无色粘稠油状液体。可燃,凝固点20.1℃,熔点20.2℃,沸点228℃,171℃(13.3kPa),120℃(1.33kPa),86℃(0.133kPa),相对密度1.0171(20/4℃),折射率1.4461。闪点(开杯)121℃。能与水混溶,溶于甲醇、乙醇、丙酮,微溶于乙醚。有吸湿性,味苦。
制备方法:1.乙炔法 先以乙炔和甲醛在Cu-Bi催化剂存在下,于98kPa、80-95℃反应制成1,4-丁炔二醇。后者再经骨架镍催化,于1.372-2.06MPa、50-60℃加氢成1,4-丁烯二酸盐,继之以Ni-Cu-Mn/Al2O3进一步催化加氢(13.7-20.6MPa、120-140℃)成1,4-丁二醇,经离子交换树脂除去金属离子后,再经蒸馏提纯得纯品。2.顺酐加氢法3.丁二烯法 由1,3-丁二烯与乙酸与氧气进行乙酰氧化反应,生成1,4-二乙酰氧基-2-丁烯,再经加氢、水解制成。4.1,4-二氯丁烯法 1,4-二氯丁烯是丁二烯生产氯丁二烯过程的中间产物,以其为原料,经水解、加氢而得1,4-丁二醇。
用途:1,4-丁二醇用途广泛在美国和西欧一半以上用于生产四氢呋喃,其次用于生产γ-丁内酯和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后者是迅速发展中的工程塑料;1,4-丁二醇作为增链剂和聚酯原料用于生产聚氨酯弹性体和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1,4-丁二醇制得的酯类是纤维素、聚氯乙烯、聚丙烯酸酯类和聚酯类的良好增塑剂。1,4-丁二醇具有良好的吸湿性的增柔性,可作明胶软化剂和吸水剂,玻璃纸和其他未用纸的处理剂。还可制备N-甲基吡咯烷酮、N-乙烯基吡咯烷酮及其他吡咯烷酮衍生物,也用于制备维生素B6、农药、除草剂以及作用多种工艺过程的溶剂、增塑剂、润滑剂、增湿剂、柔软性、胶粘剂和电镀工业的光亮剂。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1,4-丁二醇二(氯甲酸酯)
英文名称
1,4-BUTANEDIOL
BIS-(CHLOROFORMATE)
英文别名
butane-1,4-dichloroformatecarbonochloric
acid
1,4,-butanediyl
esterbutyl
1,4-bischloroformatebutane-1,4-diol
bis-chloroformateTetramethylendimercapto-6,6'-bis-purin
CAS号
2157-16-6
上游原料
CAS号
中文名称
75-44-5
光气
110-63-4
1,4-丁二醇
下游产品
CAS号
名称
2157-16-6
1,4-丁二醇二(氯甲酸酯)
更多上下游产品参见:http://baike.molbase.cn/cidian/1547183
中文名称
1,4-丁二醇二溴乙酸酯
中文别名
溴乙酸
4-溴乙酰氧基丁酯
英文名称
4-(2-bromoacetyl)oxybutyl
2-bromoacetate
英文别名
H288Bromoacetic
acid-4-bromoacetoxy
butylesterButane-1,4-diyl
bis(2-bromoacetate)
CAS号
67638-54-4
上游原料
CAS号
中文名称
22118-09-8
溴乙酰氯
110-63-4
1,4-丁二醇
更多上下游产品参见:http://baike.molbase.cn/cidian/131842
1下面是其安全和污染危害性已被进行过审查并已确定其危害性尚不足以被列入本规则适用范围的化学品.在考虑对其危害性尚未被评定的化学品进行散装运输时,可将本名单作为指导性文件.
2虽然本章所列的化学品不在本规则的范围内,但主管机关仍应注意,为安全运输这些化学品可能需要采取某些安全措施,因此,主管机关还应规定一些适合的安全要求.
3有些化学品被确定为属于D类污染的物质,因此,对其进行载运时还须满足MARPOL 73/78公约附则II的某些操作要求.
4对于按MARPOL 73/78公约附则II第3(4)条被临时评定为属于D类污染、且不具有安全危害的液体混合物,可按本章对“未另列明的”的有毒液体的规定进行载运.对于被临时评定为不属于A、B、C或D类污染、且不具有安全危害的混合物,可采用相似的方法,按本章对“未另列明的”的非毒液体的规定进行载运.
查《国际化学品安全卡》:
CAS:110-63-4 1.4-丁二醇;属于第18章 不适用本规则的化学品名单
CAS:109-99-9 四氢呋喃;属于《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化学品编号:31042
CAS:96-48-0 γ-丁内酯;属于第18章 不适用本规则的化学品名单
110-63-4 1,4-丁二醇 1,4-butylene glycol
513-85-9 2,3-丁二醇 2,3-butylene glycol
你问的哪一个?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回目录
化学品中文名称: 1,3-丁二醇
化学品英文名称: 1,3-butylene glycol
中文名称2: 丁间二醇
英文名称2: 1,3-butanediol
技术说明书编码: 2015
CAS No.: 107-88-0
分子式: C4H10O2
分子量: 90.12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回目录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1,3-丁二醇 107-88-0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回目录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本品对人的粘膜和皮肤无刺激作用。在生产环境中的蒸气实际上没有危险。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回目录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回目录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用水喷射逸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不燃性混合物,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员。灭火剂:水、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回目录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回目录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保持包装完整,防止洒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酸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回目录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订标准
TLVWN: 未制订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 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系统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 空气中浓度较高时,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一般作业防护服。
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完毕,淋浴更衣。避免长期反复接触。定期体检。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回目录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无色、粘稠液体。
pH:
熔点(℃): <-50
沸点(℃): 207.5
相对密度(水=1): 1.01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3.2
饱和蒸气压(kPa): 0.008(20℃)
燃烧热(kJ/mol): 595.0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121
引燃温度(℃): 393.9
爆炸上限%(V/V): 无资料
爆炸下限%(V/V): 1.9
溶解性: 微溶于乙醚,易溶于水,易溶于乙醇。
主要用途: 主要用于制备聚酯树脂、聚氨基甲酸酯树脂、增塑剂等, 也用作纺织品、纸张和烟草的增湿剂和软化剂等。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回目录
稳定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强酸、酰基氯、酸酐。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回目录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回目录
危险货物编号: 无资料
UN编号: 无资料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Z01
包装方法: 无资料。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等混装混运。船运时,应与机舱、电源、火源等部位隔离。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回目录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