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案,既然是分尸,那为什么没有人听到声音?
从许某淡定的接受采访,报案称妻子失踪后,就证明许某做了充足的准备,还故作悬疑的花十万悬赏大家提供线索,都说明许某是有预谋的。至于为什么分尸没有声音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1,用了化学物品
一些强硫酸会对人造成伤害,许某肯定用了类似这样的物品,这样就避免了一些尖锐的物品发出来的声音,例如锤子,或者斧子类的。直接用这些化学物品将尸体腐蚀掉。
2,都知道是通过下水道将尸体冲走的
邻居说平时冲马桶都听的到,想必许某肯定在厕所马桶里也做了功课了,这个就得他自己来说了,你说杀一个人连警犬在家里都没闻到血腥味,可想而知,许某对于杀人让别人都无法知道做足了准备。
还有就是之前大家都被许先生带进圈里去了,说人凭空失踪,让人都认为这个是一个失踪案,况且就算邻居听到楼上有冲厕所的声音也认为是正常现象,并且半夜里冲厕所,好多人都睡得比较死,谁会被冲厕所的声音所吵醒,那房子质量也太差了吧!
总之就算许某作案手法太高明了,现在也不用纠结这么多了,凶手已经抓到,就看最后的判决了。让逝者安息
其实这也是很多人疑惑的,既然从化粪池找到了人体组织,并且DNA也鉴定出了就是来女士,那么被人杀害然后碎尸案也算是坐实了,然而从警方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此案最大的犯罪嫌疑人许某作案手法也太残忍太高级了。
从网上曝光披露的情况看,来女士先很可能被用其他衣物闷着窒息而亡,然后再被碎尸处理。窒息而亡可以推定合理,如果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打斗的话,即使半夜三更的哭喊声邻居多多少少应该能听到,不可能一点声音都没有,况且家里还有一个小女儿,参考我们平常邻居家吵架上下左右的邻居大都能听到吵闹的声音的,所以被闷杀窒息而死是可能的。
关于第二个碎尸就有一些疑问的地方了,如果在家里碎石起码要有作案工具的,人体说少也有100多斤,如果光靠菜刀什么绞肉机要碎石是很有难度的,参考菜场肉贩的操作,要把一个人肢解掉,要使的力气需要很大,需要很多的力气才能把某些肢体劈开劈断,而肢解最好的工具其实是电动的,比如电锯,电锯方便携带而且操作简单,对于大块的骨头肌肉也不需要很大力气就可以切碎切烂,所以我个人认为碎尸电锯是最佳作案工具,可能性也是最大的。电锯作案不管白天还是晚上,就算半夜三更,也应该会发出声音,邻居没听到也不合常理。
第三点碎尸之后,就算大部门被冲入马桶的下水道,进入化粪池,但我认为大块的骨头比如头颅和四肢这些是很难冲下去的,参照以前破的碎尸案,这些部位最后都是被丢弃在别处,而不是冲入化粪池,比如头骨是很难切碎的,完全切碎需要很大的耐心和很长的时间,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很多犯罪都是想的速战速决,不可能把时间拖得很长。来女士的尸体除了在化粪池有一部分,其他部分被丢弃的可能性较大,这还需要后续的寻找和排查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希望警方的审讯可以找出更多的细节和线索。
最后一点让人疑惑的是,如果来女士是在家里被杀害和碎尸的,就算家里那天使用了两吨的水,许某把现场打扫的干干净净,但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不留痕迹,警方的警犬进去就没有找到一点点线索么,没有闻到一点点血腥味吗?一个男人要把家里打扫的彻彻底底干干净净也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行,边边角角的要完全打扫干净是很难的,家里不可能像洗车冲马路那样拿着喷枪冲,就算冲干净边边角角的水迹也不是短时间可以挥发掉的,所以这一点也很可疑。
来女士被害,很冤枉。犯罪分子血腥残忍,心理素质太好,作案手法太厉害,这些天这些都无一例外的刺痛了很多人的神经,这样的结果让人惋惜和遗憾。同时也告诫我们所有的人,要远离身边那些有暴力倾向、情绪控制能力差,报复心理强的人,如果两个人不论是夫妻还是什么人,如果合不来早一点远离,该认怂的时候就怂一点吧,毕竟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才可以一切重来。
既然是冲进化粪池,有个大胆的猜测:把马桶搬开直接冲。
根据之前许国利称,7月4日晚10点,一家三口一同睡觉,所以,说明许国利分尸时他女儿是在家的。
女儿在家,为何会听不到声音呢?我想女儿肯定是吃了药物,睡的很死,不然这整个过程肯定得花几个小时。如果女儿没有睡死,那么就极有可能听到声音起来,或者是起来上厕所。
那为何邻居也听不到声音呢?之前邻居称:他们房子的隔音效果差,平时他们家冲马桶的声音都那天晚上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根据警方通报,来女士的部分组织被冲进下水道,但是邻居当晚没有听到任何冲厕所的声音,那么,就有可能是凶手把马桶搬开,直接通过管道冲,那么声音会小很多。
如何做到分尸和粉碎都没有声音?分尸是可以做到没有声音的,我曾经看过别人分解整只猪,如果技术熟练,加上刀锋利,不需要砍,就可以让连接的骨头分离。
凌晨是最好的睡眠时间,几乎所有人都处于沉睡的状态,加上当天晚上下大雨,估计可以掩盖粉碎的声音。
另外,他事先肯定是买了声音比较小的那种高级粉碎机,或者买消声器,自己事先也会试过,觉得可行才会采取这一方法,不然肯定不会采取这一方式。
大骨骼怎么处理?根据凶手初步交代,部分骨骼被带出室外分散抛弃 。
凶手不在物业上班,那可见他并不熟悉小区的监控,所以案发晚上没有拍到他的身影,说明这些骨骼应该不是当天晚上运出的,应该是5号白天分散运出的。
不过,既然来女士具体被害的细节警方没有公布,那么就是不想让群众知道,怕有心人模仿吧。
接下来,就是等着许某某被定罪了!
来女士的老公许国利先在当天深夜趁妻子熟睡后把妻子闷死,然后先把妻子尸体藏了起来。
7月5日上午,11岁的女儿起床后,许国利就骗孩子说来女士有事出去了,然后想办法送走了女儿。
因为是白天,女儿送走了,邻居也上班去了,许国利开始处理妻子尸体。他极端残忍地把妻子分尸碎尸了。
许国利曾是一个养殖户,屠宰过鸭子,所以说干这个,他比一般人要驾轻就熟。他把小的尸块在下水道冲走了,大的尸块和骨骼装起来,丢弃到偏远的地方。
把尸体处理完,他开始把家里反复冲洗和擦拭。7月6日来女士大女儿报案后,一开始许国利误导了大家,以为是来女士离家出走了,警方出动警犬进行搜索应该是好几天后,许国利应有充足的时间处理现场。
许国利在处理尸体当日,曾用了两吨水。警方应该是掌握了这一点,动用了三辆吸粪车,十几个工人,在杭州40度高温下,穿着封闭服筛查了38车污秽物,终于发现了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拿到了有利证据。
警方对许国利采取了强制措施,最后突破了他的精神防线,他交代因为家庭矛盾起了杀心,因为来女士有两套拆迁房,他想给跟前妻生的儿子一套结婚用,遭到了来女士的反对。他想拿钱炒股,也遭到妻子拒绝。因此起了杀心。
许国利是个丧尽天良的人,这起命案是有预谋的精心谋划。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难逃正义的惩罚!
只是可怜了他跟来女士生的小女儿,这孩子才11岁,自己爸爸杀死了自己妈妈,她该如何面对这样的人间惨剧啊@!
昨天就有关来女士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某是如何分尸的,本人已作了大众基本认可的回文。其祥细内容不再叙述。今就那么大一个尸体许某分尸时,为什么上下左右邻居家人就听不到反常的声音,他是如何碎尸的呢?就此疑虑我作以简析。
昨天,包括四天前,我曾有回复说明,来女士必为丈夫所杀无疑。此论述已于前日得到了公安和新闻媒体公布的肯定:嫌疑人就是其丈夫许某某。
来女士当晚是在熟睡中被丈夫蒙头捂嘴而窒息死亡的,时间应在夜里十一至一点间。家只有十一岁的小女儿,且不在一个房间居住。
他分尸与抛尸的时间应是一点至四点以前完成。
碎尸的地点应在卫生间进行,据说支开了女儿。即是不支开女儿,因女儿不知情,也考虑不到此方面,所以她也不会在意,且只管在房间中睡觉。
它分尸的过程,必是打开水龙头不停的喷水,然后开始肢解并剔骨。碎肉随时丢入粪池管道中,水冲下去。死人不溅血,地板上一直冲水,血沾不到地板上和墙上。
另一种则是用锅煮碎肉而倒入粪道内。
小区化粪池离他家只有三十多米远。不用下楼的。
至于骨头,小骨可碎,大骨亦或是他用它办法丢管道一部分,再随身带出一部分去外面抛掉。因为他有足够的时间(未报案前有二天空闲时间)去灭迹。
至于邻居为什么没有听到,因为楼房封闭好,隔音墙,只要不是大的震动,一般是听不到的。
至于水龙头喷水,居家很正常,即是夜晚,也很少有人再意。
而最关键的是,据新闻通报说,包括采访邻居说,那晚恰好在下大雨。这一雨遮百声。从这一点上看,许某是有意选择在一个下大雨的夜晚动手,是再好不过的天赐良机了。因此,由于大雨声哗哗的不停,即是房间内有些许响动,而邻居家也不会考虑到这上面的。这是许某的得意杰作。
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美梦未能成真,人算不如天算。他认为他做的天衣无缝的妙计,最终还是逃不过公安干警的眼睛。
此人最大恶极,影响极深。既以招供并定案,希望速决速战。早日正法,立即执行!还死者在天之灵一个安慰吧!
凶手是一个心理素质很好,反侦察能力很强的人,其肯定是预谋作案,而不是激情杀人。所以作案前进行了先期策划,甚至是对抛尸细节进行了设计,抛尸地点进行了踩点。
凶手选择的作案时间是零点,他们的小女儿是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在零点到六点这个阶段是睡的最熟的时候,几乎你把门砸烂都不一定会醒来。
我不久前就遇到过,凌晨1:00吃完宵夜回家没有带钥匙,十一岁的儿子在家睡觉,我们砸门半小时都没能惊醒。害怕影响邻居,又担心孩子安全,万般无奈,去车里工具箱里拿来螺丝刀和钳子,把锁的外面保护壳撬了,才进入室内。前后折腾近一个多小时,进房间后进入儿子卧室,其毫无察觉,还在呼呼大睡。
凶手选择这个时间,是做了仔细观察和思考的,他在入室杀了被害者后,拖入洗手间,用剁骨刀进行大块分尸。
注意这个大块分尸,因为被害人的尸体不是从厕所冲入下水道,而是分尸后直接投入化粪池。冲马桶的声音主要是冲洗血水、尸体碎肉组织。
对于一个百来斤的尸体进行大块分拆,是不需要很多时间的,估计一至二小时就够了。本来卫生间就是单元内相对隔音小空间,分尸时间并不是特别长,所以并没有惊醒12岁的女儿和邻居。凶手分尸后分散装入大号黑色垃圾袋,分几次提出户,到化粪池边揭开井盖扔进化粪池(凶手是常住居民,了解化粪池位置,且事先进行过踩点)。
之所以警方最终在化粪池发现尸体组织难度那么大,那是因为警方正式怀疑凶手并寻找尸体组织时已经是几天后,尸体已经开始腐败了,部分甚至已经分解融入粪水里面了。
第一,题主可能忽略了一个前提,除了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杭州女子神秘失踪背后的真相是杀人分尸,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许某某, 将自己的二婚妻子来女士分尸的夜晚,没有知道他们家发生的一切!所以,即便他们的隔壁邻居听到了一些所谓的声音,也不会往那方面想!
第二,当一个心思缜密,冷血无情的凶手,动了碎尸,分尸的念头后,他会比你更加注意这些细节,做坏事的人,往往比做好事的人更加小心!我相信,分尸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完成,他会选择在一个合适的时间, 让那些声音尽可能的变小,或者说即便你听到了一些声音,我会你会觉得很合理!比如说中午或者晚上大家都在做饭时,出现剁肉,剁骨头的声音,不是很正常吗?
第三, 还有一点,对于像许某某这样的冷血杀手,从他案发后淡定从容的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情,你就应该能感觉到,他有多么自信,杀人分尸,这一切的一切他都做到了完美犯罪,没有人能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至于分尸的过程,警方都不敢公布,一定是让人细思极恐,不寒而栗的,一定是非常残忍,泯灭任性的!先放血,然后剔除软组织,煮熟,煮烂,或者直接用硫酸都有可能……
最后,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我甚至不想看到警方公布许某某的做案细节,更不要说如何分尸,因为这一切的一切都太过于残忍!只希望逝者安息,犯罪嫌疑人得到严惩!你们觉得呢?
来女士被杀,经过警方确认她被自己的丈夫分尸,并且尸首最终到了化粪池当中,毕竟警方在化粪池里找到了人体组织。
他们对人体组织,经过DNA检测和来女士的吻合,因此,也算是证据确凿了。
这个时候很多人就有疑问了,来女士的丈夫杀的是人,为何没有听到声音呢?毕竟是让一个大活人给消失了呀。
只能说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杀人案,来女士丈夫不知道准备过多少东西,演练过多少遍,当然了可以用其它的肉来代替呀!
大家也有看到新闻报道,来女士是在熟睡的时候被丈夫给杀死的。她有可能还在睡梦当中,还没有过度的清醒,就已经被杀死了。
这个期间她是不会发出任何声音的,等她彻底死亡了,这个时候来女士丈夫就要对她的尸骨进行解剖了。
只有解刨之后,才能让尸体消失。
要知道若是只用刀的话,别人是听不到声音的。
很显然来女士丈夫的刀工就很好,因为早年的他是做屠宰行业,当时杀的是鸡鸭之类的东西,可以说在这方面他是有丰富的经验的。
还有来女士丈夫也是经常下厨的,只要刀快,邻居根本就听不到声音,况且还是在夜里,大家都在睡觉。
当然了除了有刀之外,甚至还会有硫酸等化学用品。
最终分尸后通过马桶可以直接冲入到化粪池,当然了肉是可以冲走的,还有大部分的骨头,这个就需要避开监控走出去扔了。
他有送孩子去上学,大块骨头在上学的时候给扔掉。
要知道来女士失踪之后36小时,她的丈夫才报警的,这36个小时,都是他作案的时间,都是他掩埋来女士的时间。
30多个小时,对于一个蓄谋已久的人来说解决掉一个人,也是不难的。当然了他也以为自己心思缜密,天衣无缝。
但是,也仅仅是他以为,这不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也被抓了,等待他的恐怕就是死亡吧。
警方公布: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谋杀案。既然是有预谋,自然是凶手做了很足了功课,比如购买了一些作案工具,易腐蚀性化学制剂,以及算准了作案时间等等。
一、作案时间分析许某某此前面对采访,虽然说其半夜12点起床去卫生间妻子还在。而凌晨五点钟才失踪。
我认为这一点上可能为了打一个时间差。
来某某恐怕在22点前已经遇害。
因为这个时间段,几乎家家用水,洗漱啊、刷碗啊什么的。因此邻居恐怕并未在意。才说在半夜未听见动静。
这就是他把作案时间故意做了时空推移。其实毁尸灭迹如果在晚上8-10时,冲刷分割等等都不会被邻居认为不正常。
小女儿是否服用了安眠药我们都知道,来女士“失踪”后,许某某还收到了来女士购买的安眠药。
那也许家里此前就有,而如果案发当晚他在小女儿的蛋糕里下了大剂量安眠药,那么来女士和小女儿恐怕都进入深度睡眠状态。孩子听不见也是正常的。
处理尸体,用化学制剂或利器,也不容易有大的动静。如果许某某使用化学强腐蚀性制剂,消融尸体,那么也不会产生极大的动静。
但是这一说法又不太通得过警犬的搜查。
那么如果他用各种利器,做类似手术分割的话,然后抛碎尸进下水道,也不会有太大的动静。
况且他是在36小时之后报案,此间他有足够的时间,再次以及在白天嘈杂的时候分次进行。
总之既然是一个提前做足了功课的有预谋性杀案,那么外人肯定是很难往这方面想,自然也不会在当时有高度的关注点。
没有听见声音也说明了许某某蓄谋已久。细思极恐。
就怕被有心人模仿,所以不公布作案细节!
7月23日10时,经连夜审讯攻坚,突破了嫌疑人许某某的口供, 据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发布会上,江干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田国刚通报,前期网上有很多热议,说许某某是侦察兵退役,许某某在小区从事物业公司或是保安工作,许某某熟悉小区和楼道的监控、刻意躲避监控, 许某某利用隔壁的空置房进行分尸等等,根据警方调查核实和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供述,上述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杭州案,既然是分尸,那为什么没有人听到声音?这些都只是猜测,到底是怎么做到分尸没有声响的?也许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通过这件残忍、泯灭人性的粪池碎尸杀妻事件后,可以给人们带来警醒!
大家有什么关键性的看法,欢迎在下方评论,感谢阅读!
按照我所在的小区来说下暴雨的时候在客厅厨房里是听不到隔壁的声音的,但是在卫生间里是有可能听到隔壁说话声音的(说话声音大的时候)但听不清;但楼上冲马桶管道不断流水的声音是能够很清楚的听到的。7月5日(周日)大部分人第二天都是要上班的,估计都会早睡,有可能没听到,即使有人会中途有起夜的习惯,在头脑不清醒的时候听到了估计也不会多想。不过我更相信有可能有人听到了但是出于自保不敢说。
家里肯定有大型冰柜,放人冰柜冻硬,然后一铁棍敲一下胳膊和大腿就断了,把冰冻的尸体泡入热水里,20分钟就骨肉分离了,然后肉水一起冲入下水道,骨头泡入硫酸里或盐酸里骨头就慢慢熔化了,可以看一下731细菌部队电影就知道,先冻硬胳膊用铁棍轻松就敲断了。
最没想到的是,警方居然没有第一时间把丈夫控制起来,还能让他接受媒体采访,所以现在结果出来之后对比之前丈夫在摄像机面前的伪装产生了巨大的反差,所以让群众们心里落差极大,总还觉得另有隐情一样。逝者安息。
就算是大块卸尸,扔入化粪池,尸体在短时间内也不会完全被降解掉的,尤其是头发骨头一类的,碎尸工具菜刀可能性不大,碎肉机也不可能,作案工具可能是电锯一类的,尸体除了化粪池应该部分被遗弃别处,应该还能找到。
怎么老是剁剁的,就不能用锯么?主要是现在化粪池都是自然分解的,粪便纸屑分解都得半个月,更何况骨头的主要成分是羟基磷酸钙,哪那么好分解?除非用强酸或者高温蒸煮。只靠化粪池几天能分解?
就算是大块卸尸,扔入化粪池,尸体在短时间内也不会完全被降解掉的,尤其是头发骨头一类的,碎尸工具菜刀可能性不大,碎肉机也不可能,作案工具组可能是电锯一类的,尸体除了化粪池应该部分被遗弃别处,应该还能找到。第一是许某凌晨趁着来某熟睡时将其杀害,不会有太大的动静。 第二许某原来是做鱼粉养殖鸭子出身,宰杀这方面他有优势的出身。 第三他不去从马桶或下水道把来某分尸的尸块冲到下水道。来某每天拿着一些塑料袋就把尸块从家中转移到其他地方。 第四公安工作有保密规定,那些该公布那些不能公布是有纪律的,不能什么都公之于众吧!
许某的犯罪过程猜测如下: 一,用安眠药致来某昏睡,捆绑手脚,蒙被掐颈而死。 二,在卫生间浴盆用强碱腐蚀尸体,(不会用酸性腐蚀剂的原因就是气味会引起邻居怀疑)分割腐烂的尸体会事半功倍,而且更容易冲入下水道,也不会形成溅血。 三,人体骨骼不会在家处理,应该是在野外粉碎后分别掩埋或者抛弃。还有一种可能是交给第三者处理。 第一次参与这样的话题,痛恨罪恶,希望公安干警早日破案,严惩罪犯,还死者及其家人一个公道!
个人认为吃了安眠药,在用丙酮靠近鼻孔吸入造成深度昏迷,然后再背到卫生间边开水边方血,,血方完了人也死了,接着在放大量八四消毒液混合水以前泡尸体,边方水流淌,这样就没有血腥味了,在用刀肢解,然后用砂轮机直接磨成粉糊状,边磨边用八四混合水流淌冲洗,在硬度骨头和肉在砂轮片面前都是渣渣,愿逝者安息,坏人会为你陪葬。 本人干机械加工,对砂轮的破坏力深有体会牢记在心,自己跟同行都出现过大面积被砂轮磨伤皮肉连骨头都磨没了。
罪犯如果是做过厨师,或者外出医生。或者是屠夫。分解一个人一个小时就可以把它分掉。也不用电锯砍刀,只有一把小刀就可以。全部走关节,给我一把小刀,我一个小时就可以。把一头猪。分成一堆肉,一堆骨头。不是什么大问题。问题是不管你怎么分解它都会留下蛛丝马迹。
如果是男人提前就想好了一整个杀人碎尸的流程呢?如果是处理尸体的东西提前就准备好了呢?完全有可能不留下一丝丝线索,何况来女士就住这个地方啊,家里有她的dna不是应该的吗?谁会怀疑他,面对那么冷静的杀手,谁又会把怀疑方向对准他呢?一旦不怀疑他丈夫,也就给了他更多的时间处理残局,这也是为什么十多天都没有眉目的原因。
用强硫酸的可能性趋于零。用化尸粉的话,作案者不知配方。用王水的话,也要知道配方,但其硫化氢气体特别重,整栋楼房都会有,特别刺激咽喉至咳不止,呼吸都难。化尸粉化尸时的气味同样难嗅。
并不觉得他准备工作做到位,如果他可以引导老婆是和情人跑路这一观点,之前应该提前购买一部手机,让人可查,之前要可以和邻里透露出蛛丝马迹,让邻里作证,甚至可以未雨绸缪花钱雇人当这个“情人”。面对采访也不会躲躲闪闪,前后语言矛盾。除了不知如何分尸,并没有觉得他心理素质强。只是他低估了科技网络的发展,实在叫蠢。还不如去叫他老婆去爬山。总之,恶有恶报。
其实警方第一时间勘察现场后已经基本判定他有重大嫌疑,因为证据不充份对他采取秘密监视,警方最愿意看到的就是等着他出逃,出逃一旦被抓住基本上可以断定他是凶手,然后给他来个审讯基本上就能全招,这样就能省很多人力物力来找证据了!让警方没想到的是这家伙竟然如此淡定跟个没事人似的,那就只能把破案重心转移到证据上了!
从古至今有很多的末代君王,这些人的身上都承受了过多的物品,绝大部分的末代君主结果都算不上太好,俄国的末代皇后亚历山德拉·费奥多萝芙娜可以说她的结局十分的不太好。
这名俄国的末代皇后出生非常高雅,她的妈妈是美国的维秘女神的女儿,爸爸则是黑森和莱因大公路德维希四世。刚刚出生的情况下她的姓名叫阿历克丝,这一名称是她的妈妈爱丽斯公主名字的德语发音,由于妈妈早前病逝,她和别的兄妹不大的情况下就被维秘女神收到美国生活,一度也是女神最疼惜的孙女。
与俄国皇储一见钟情当初在二姐的婚宴上,仅有十二岁的阿历克丝第一次看到16岁的俄国皇储尼古拉,2个豆蔻年华的青少年在电光石火中间就爱上了彼此之间,世界上最美开心的事莫过自身爱的人也喜爱自身,殊不知她们两人的谈恋爱却遭受了彼此家中的抵制。。
但是家中的抵制并不可以危害两人的情感,尽管那时候爱德华七世的大儿子克拉伦斯亲王艾伯特·维克托早已像她浪漫求婚,并且彼此家中也全是十分赞同这一段婚姻生活,可是由于阿历克丝一直和尼古拉密秘相处,因而她十分坚决了回绝浪漫求婚。
得偿所愿与心爱的人结婚尽管尼古拉的爸爸最开始都不赞同两个人的婚姻大事,但是由于连续丧子及其自身的健康状况也越来越十分槽糕,最后他也向孩子让步。最后尼古拉二世娶了阿历克丝为俄国的皇后,但是这一段婚姻生活并没有获得过多的祝愿,就连俄国群众都不热烈欢迎这名皇后。
并且在俄国民俗还觉得这一皇后是不祥之兆的人,由于自身她就带上了血友病甲的遗传基因,嫁到俄国皇家会把这类病产生,其次她与尼古拉定亲当初,亚力山大三世就因病去世,因而俄国群众对她十分抵触。并且她或是法国威廉二世皇上的堂妹,有些人感觉她嫁到俄国是从业情报活动,为了更好地给法国传递情报。
悲惨的结局在阿历克丝与尼古拉二世完婚以后,依照规定她变成了一名东正教信徒,名称也改为亚历山德拉·费奥多萝芙娜,可以说可以嫁给了心爱的人或是非常幸福的,在完婚最开始两人也是过去了一段只羡鸳鸯戏水不羡仙的生活。
但是由于亚历山德拉含有血友病甲的遗传基因,因而两个人结婚后产下的唯一的孩子也身患血友病甲,一时之间群众又逐渐讨论这名“不祥”的皇后。一战暴发尼古拉上竞技场,俄国政令由亚历山德拉主持人,由于不善于因此俄国变的更为婚宴,群众也是叫苦不迭。
1917年俄国暴发了知名的“二月改革”,尼古拉在大环境下只有挑选让位,可是让位后的生活并不宁静,尼古拉一家被拘押了起来。十月改革完毕后,转到叶卡捷琳堡拘押的尼古拉一家在1718年7月被团体枪击。
枪击以后由于叛逆战士要想毁尸灭迹,起先把遗体仍到一处废料的坑道中,但是为了更好地让遗体迅速被消毁,她们又把遗体捕捞起来泼硫酸,以后又浇车用汽油焚烧处理,最后也有一些分尸出来的遗体被安葬在铁路线木枕下。
这名末代皇后连拘押等死的机遇也没有,被残害后遗体遭受了比较严重的危害,尼古拉一家一直到2008年才得到翻案,被寻找的遗骨被送至圣彼得堡市彼,最后安葬在得韦德交通要塞主教堂。
个人仔细研究案情后有以下五个论点
1.梳理刁爱青案件的全部过程,一个简单却又符合事实真相的推理是,碎尸案凶手一定是一个变态杀人狂,这种变态杀人狂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他一旦开始,就无法停止,而且杀人碎尸的速度还会越来越快。可是,南大碎尸案之后,再也没有一个遇害者,风平浪静了二十多年,这不正常,也不符合逻辑。如果凶手后来还在继续犯案,只是受害者的尸体再也没有被发现过,这不是他的行事风格,因为这个变态杀人狂并不想掩盖犯罪事实,从他对刁爱青的抛尸地点来说,他是故意的,不怕人们知道这些。于是,唯一的解释是,杀害并且肢解刁爱青之后不久,还没有开始下一桩杀人碎尸案,这个杀人狂,就因意外身亡或者去了外地外国,这也是这个案件一直没有线索或者被侦破的一个根本原因。
2.虽然刁爱青是这个变态杀人狂所杀的受害人里第一个被发现的,但是,从其杀人碎尸的手法之老道来看,刁爱青绝不是第一个被凶手用刀切的人,在刁爱青之前一定还有其他人,那为什么事件发生的之前都没有其他尸块被发现,我认为凶手是医生的可能性很大,经常给病人做手术,所以刀功细腻,心理素质极强,不惧怕尸体,有可能凶手因为工作原因经常解剖尸体,至于凶手为什么没有把尸块在医院处理掉而是故意散落在大街上,原因很简单,一个100多斤的人想处理掉,在医院不太容易,很容易被发现,所以选择抛散在路边。抛散的前后时间10天左右,地点8个,说明凶手很有耐心,能沉得住气,这更符合医生这个职业,这不符合经常快速解决掉一头生猪的屠夫的性格,而且杀猪和杀人有非常大区别,心理素质的要求完全不在一个层级。
3.凶手有可能是女人,因为通过下手凶狠和对尸体极大的侮辱说明这个凶手不仅仅是想毁灭证据,也说明凶手可能非常痛恨刁爱青,或者把刁爱青幻想成了自己痛恨的人,女人之间的嫉妒心和报复心理应该被考虑进去。大家应该发现逻辑上有个疑问,如果想毁灭尸体,可以用硫酸,或者把尸块煮熟了即可,就不会发现凶手的指纹和DNA,可为什么要煮熟后切成2000多块,仅仅是为了练胆子吗,绝对不是,凶手的胆子已经足够大了,为了练刀工吗,也不会是,想练习刀工可以切生肉,而不应该冒着被抓风险和心理恐惧消耗时间去切成2000多块尸块,痛恨能使人暂时忽略恐惧,所以我认为凶手痛恨刁爱青的可能性非常大,能恨刁爱青的,女人可能性大于男人。
4. 凶手洒落各地尸块不是为了挑衅警方,把尸体打包成8包是为了方便运输,也是为了迷惑警方,让警察扩大搜素排查范围,范围越大,排查到自己的可能性越小。
5. 死者有可能不是刁爱青,死者的头和内脏都被煮过,由于当年还没有DNA技术,法医只能通过尸块上的体貌特征、肌肉纤维组织等确认死者为女性。现在有了DNA技术也无法检测20多年的煮熟的肉是刁艾青的,即使刁爱青失踪时候的红色外套也被发现了,但不能直接证明尸块就是刁爱青的。这种可能性很小,但依然存在
画像: 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有可能是法医。最后再强调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做出的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说得不对,欢迎做出更正和补充,如果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突然发现,我和被害人是同年高考学生,我也是96年参加高考,但我是在东北上学,看了这么多网友的分析,大家可能忽略了一个细节,就是被害人并不是南京大学的本科生,而是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的学生,成人教育和全日制是有本质区别的,成人教育属于宽进严出的那种,说白了只要拿钱谁都可以去,所以相对公立全日制大学的大学生来说,这类学生自身素质要低一些,学校管理也要松懈一些,很多成人教育学院的学生会有在外面租房的习惯。什么样的学生爱在外面租房?老生。一般新生初来乍到,对当地并不熟悉,故会听从学校安排。
结合分尸抛尸特点,我可以大致描绘一下嫌疑人的模样:
1、他很穷,是个男性,他只有一部自行车,他将尸块抛在学校周围没有特别用意,就是利用上学或买东西的机会进行抛尸。
2、他一个人住,而且是平房,并且相对隐蔽,因为长时间分割尸体需要一个可以安心操作的环境,其他地方都不妥。
3、他很单纯、智商不高没什么反侦查能力,之所以至今不能破案那是他歪打正着,加上那时监控缺失,2000块碎尸和煮熟的细节影响了人们的思维。其实就是因为能力有限不能一次性抛尸,所以才会分次分批抛尸,至于煮熟尸块,我个人觉得和防止腐烂没有什么关系,那时候天寒地冻尸块根本不会腐烂,我觉得一个是出于好奇,另一个受影视文学作品的影响突发奇想,毕竟十多天与尸体共处一室有充足时间去考虑各种匪夷所思的想法。
4、他可能是单亲家庭,甚至小时候受到过虐待,所以没有考上正规大学。
5、他应该是个瘦高个男生,和被害人一样很内向,一般胖子或身体结实的人阳气足,思维活跃,思想积极开朗,遇事乐观。
案件经过推测:
凶手与被害人的教室在一个楼层或者就在隔壁,凶手对同样内向的被害人有好感但出于内向一直保持着距离,这种感觉只有被害人能感觉得到,也许被害人对凶手也有一定的好感,所以外人根本不知道被害人周围有这样一个人存在。
被害人被害那天他们相遇有两种可能,一是偶遇,一是相约,但前面一种可能性比较大,否则在没有微信的年代两人碰面多少会有目击者,但话说回来,就算是有目击者谁知道他们是谁啊,除非警 方案发后在南大周边大量张贴被害人照片,即便是这样照片与本人难以对上号的事也是有的。
凶手接着邀请被害人去自己出租屋,因为互相认识,加上性格近似以及渴望一段感情,被害人毫无防备地跟着凶手来到了凶手的出租屋,不善言谈的两人很快就出现尬聊,被害人可能想出去,这个时候凶手受荷 尔 蒙影响出现了一些不好的幻想,要知道当时天很冷,出租屋应该门窗紧闭,在这种环境下孤男寡女尤其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有这种想法是很正常的,可能是凶手察觉到被害人如果从屋子里出去就可能再也不会来,一种危机感油然而生,所以凶手没有多想。。。由于被害人极力反抗凶手担心自己丑行被暴露故情急之下将被害人杀死。
至今此案未破,2016年1月20日,公安部刑侦局曾在官方微博上表示:将继续追查"南大碎尸案"。
凶手手段令人发指,1996年1月中旬,被害人女学生刁爱青被杀后尸体被煮熟,被切成了二千片以上。2014年,推理小说家周浩晖在其小说《死亡通知单》中引用了这一事件。
网上搜索“江湖李白南大碎尸案分析”,我觉得这个李白说的非常靠谱。
个人认为这个案件的嫌犯怀疑对象应该假设三类职业:1、屠夫 2、医生 3、厨师。本人早年也看过这篇报道,简单发表下个人意见和看法。这件事很有可能一开始就被想的过于复杂了!大家的重点都放在了屠夫、医生的相关职业上,以及心理变态者。试想一下,被害人刚来南京上学,也就100天左右,三个多月时间,肯定不会在校外交接过于亲密的朋友的,而且受害人性格内向,不是外向型。而且凶犯(心理变态者)如果有意识要作案,也不应该选择一个普通学生。而首选肯定是无家可归人员,这样即使有人被害,从当时的信息技术来说,也很难找到被害者的相关信息。个人认为凶手的首选被怀疑对象是厨师!从事过厨师行业,做过切配的,从最简单的整料出骨到把肉切片,一般一个熟练的厨师3-5年以上的都可以做到。相反,医生跟屠夫一个是粗加工,一个是精细加工,都很难做到极致。我认为这很可能是一起偶发事件,南京当时外来人口很多,而且城郊区很多出租房都是租给这样外来人员居住,很乱。如果一个开小饭店的老板兼厨师,被害者去吃饭(时间很晚,没其他人在场),因为受害者心情不好,跟老板(厨师)发生口角(假设的一种),然后无意识的争斗导致受害人死亡。最后被毁尸灭迹。可以肯定的是凶手确实心理素质好,思路清晰,没有按照一般的把尸骨埋在哪或者投入江中,而是分几部分,一部分居然出现在市中心新街口。这也是导致很多人分析认为作案者故意为之,其实我认为很可能是无意识所为。我认为如果是心理有问题的人,肯定不会作案一次,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这也是我分析认为是偶发事件的根本原因。
我已经推理出来了:凶手约单纯的刁去家里玩,强奸刁,激烈反抗中,杀死了刁,凶手家里很穷,没有 汽车 ,只能用自行车多次抛尸。没有冰箱,所以只能多次煮熟防腐。煮熟是为了防止过快腐烂发臭。切片分次抛尸,是因为太大不方便拿,只能分次,用塑料袋像扔垃圾一样扔了。并不是因为心理素质高才切片,他不切片怎么煮熟抛尸?不煮熟,发臭就会被发现,不抛尸以后也会被发现,你说怎么办?kgfdhj
这个案件,详细看过天涯的讨论和分析。几十年内是别想破案了,另外祈祷自己是大众血型和基因。
都知道怎么回事,但是没有证据。
几十年的未破案件,曾经轰动一时,而且在二十年前,以当时的 科技 条件来说,对于这种案件想要侦破其实非常的困难,最主要的是案件太过离奇,不像现在到处都有监控摄像头,所以现在想要破案,绝大多数都是通过这些年来进步的 科技 手段破解的,而在二十年前没有那么先进的 科技 手段,而且犯罪分子作案隐秘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线索,才导致了案件一直悬着。
这个案件为什么没有破,其实根本原因就是犯罪分子留下的线索太少,甚至可以说犯罪分子具有非常强的反侦查能力,从这一点来看就证明了犯罪分子其实不会是一个普通人,而是有非常过硬的心理素质,普通人打架都会内心失控,在处理后事的情况上面基本上都是慌张的,更不用说面对杀人的事情能做到像砍瓜切菜一般轻松淡定,这基本上都是内心冷漠和孤僻到变态的人才能做得出。
也可以看出杀人者性格应该比较孤僻,一般性格孤僻极端的人做事情都会讲究追求自己想要的结果,当然这个范围就比较大了,但是可以认为是这个人内心变态,而且在许多事情上面喜欢走极端,跟普通人不一样,南大碎尸案其实跟香港八仙饭店案件性质都差不了多少,可以说是同一种案件都不为过。
南大碎尸案很多人都怀疑三类人,一个是医生,一个是厨师,一个是屠夫,因为从尸体碎片来看是被人用刀一点一点的分解的,从碎片上看犯罪分子的刀功十分了得,而且还把尸体煮熟了分不同的批次扔不同的地方,案件发生在寒冷的冬天,气温低所以煮熟尸体应该不是为了防止发臭那么简单,很有可能是通过煮熟了来掩盖尸体的血腥味,还有就是用来消除碎片上有可能留下的线索。
为何分开抛尸,应该是为了避免多次到同一个地方被侦查到,毕竟经常出现在同一个地方抛尸很容易被看到当做被怀疑的对象,分开抛尸有可能就是为了分散注意力,转移侦查的方向,从这些来看犯罪嫌疑人不会超过三人,正常应该是两人或者一人,而且心理素质过硬,反侦查能力非常强,是一个具有高智商的犯罪嫌疑人,文化水平应该不会太低。
其实怀疑医生和屠夫的人的理由是从心理素质方面和对死尸的处理上去分析的,毕竟这两种职业都是心理素质非常过硬的,还有处理尸体方式上面去怀疑,怀疑是厨师的就是从刀功和煮尸上面去怀疑,其实都有一定道理,但是还有一种人也是有非常大嫌疑的,这种人就是解剖职业的人或者学习解剖的学生或者是对解剖非常感兴趣的一些人,这些人也非常有可能是为了满足自己对人体解剖的兴趣而走极端杀人来满足这方面的需求也不一定,总而言之犯罪嫌疑人心理素质非常过硬,而且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应该还是隐藏在最容易被忽略的群体当中,很多人对这些犯罪都第一时间往低文化群体去想,很容易忽略了一些有高等文化的人,当然也有可能是一些身份敏感的人做的,也许是不想造成太坏的影响,所以变成了现在的悬案。
感觉是儿子杀人,父母帮忙分尸,父母有一人工作较好,应该查一下事发后1一3年内放弃当时比较好的工作举家迁移的人,或者突然把儿子送到外地或国外的家庭,可能该家应是独子。
一群美国大学青年在一次假期旅游的途中,经过一个破旧的南方城镇。因为交通而绕路行走。在经过奇怪的小镇时候,当地的居民坚持让他们停留,但是可怕的事情和奇怪的事情一次一次的发生了,他们成为了奇怪小镇上居民的盘中餐
拼音:wǔ mǎ fēn shī
词语解释
◎ 五马分尸 wǔmǎ-fēnshī
[tear a body limb from limbcruel punishment of dismenbering the criminal's body] 古代一种酷刑,用五匹马分别拴住人的头部和四肢,把人扯开。现多比喻把完整的东西分割得非常零散
如果是死了之后才分,可以说corpse dismemberment / dismemberment killing。
2、被捕兽夹卡住的母狼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被敌人碎尸万段,它怒不可遏地嗥叫了一声,便口吐血沫,魂归西天。
3、得到朋友遇害的消息,杰克暴跳如雷,恨不得把凶手碎尸万段。
4、否则,即使老约翰让他们碎尸万段,你也不会动心的,大夫。
4、lishixinzhi-造句大全
上万词语的造句供您参考!
5、有一点,由于许多共和党人希望将他碎尸万段,希望党派领袖在为所欲为之前多加考虑。
6、狗贼!我等恨不得将你食肉寝皮
碎尸万段!
7、
她就把宁傲嘉剥皮抽筋
碎尸万段。
8、你敢耍戏老娘
老娘抓住你叫你碎尸万段。
9、虱多不痒
债多不愁
想把我碎尸万段的人多着呢
眼面前就有两位磨刀霍霍
准备落我狗命
你想办我
后面排队吧!
10、都说装逼遭雷劈
对于这种天雷劈剩下的货色
就更该碎尸万段
然后扔出去沤肥。
11、若是真有
武浩认为那个男人应该碎尸万段、五马分尸、车裂、活埋……
12、好你个候五郎
竟然敢如此移祸我明月宗
若不将你碎尸万段
也难消我心头之恨!
13、我定要破你洪家庄
将你生擒活拿
把你碎尸万段。
14、此时他们的身心都被愤怒
狂妄
睥睨一切给占据着
一心想要拿着枪冲进眼前的建筑里
杀死里面那几个该死的 ***
把他们碎尸万段
给他们惨死的同伴报仇。
15、你无尺寸之功
怎敢妄言废立
祸乱朝廷!今日必取你头
将你碎尸万段方可谢天下!
16、但云甘凡话还没说完
他接着握紧双拳在痛叱道!“好人虽然不会有好下场!但我会把每一个坏人都碎尸万段!”。
17、你家大太爷乃是堂堂正正英雄
烈烈轰轰豪杰
岂能归降你等这些叛逆?不久皇上家天兵一到
把你等全皆拿住
碎尸万段
刨坟灭祖
死后也落个骂名千载。
18、姓赵的这个狗东西
枉我们还把他当心腹
他竟然敢私吞我的钱财
实在是狗胆包天
我一定要把这狗东西找出来
把他碎尸万段!
19、乌莎骂回去
阿酷亚达夫不甘示弱
绘声绘色地描述他会如何 *** 她
用硫酸烧她
把她碎尸万段。
20、那路念尘紧盯着他
疾言怒色道:“我要为我儿子报仇雪恨
将你碎尸万段
千刀万剐。
21、刁天发指眦裂:“公孙长!华易!我刁天不死
定要将你二人碎尸万段!碎尸万段!!!”。
22、还真是死脑瓜骨!赫痞子恨得都想给精灵的潘多拉和冥土的帝释女各写一封勒索信!考虑到这两个没见过面的老丈母娘有可能把自己碎尸万段才作罢。
23、居然敢对我唐吻的兄弟
下如此杀手?你们给我去查
就算是把整个博望城给掀个底朝天
也要把这个 *** 揪出来
我要把他碎尸万段
灭其满门!
24、身后祝铁花一听
登时大怒
纵身一跃
二人本是十数尺外的差距
转眼变作三尺
一双利爪
在杨笑身后呼呼生影
要将他碎尸万段。
25、仇人相见分外眼明
郭老汉此时是仇恨满胸膛
恨不能将此凶手碎尸万段。
26、听到周然这么说
所有的百姓纷纷高举拳头大吼起来
这张老爷子在城中以强欺弱
早就被百姓们看不顺眼
人人都恨不得将其碎尸万段。
27、刘璟忽然有一种荒谬绝伦的感觉
两人布兵汉水两岸
皆恨不得将对方碎尸万段
现在却把手言欢
共叙交情
不知让两岸将士看到
他们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28、云山又急又怒
江鸿这话又没头没脑的
干脆没张嘴
抬手
元力狂涌
准备把江鸿碎尸万段。
29、李京霖得令
便横枪跃马
出到阵前
高声喝问:“你那是甚人
敢助反贼
与吾大兵敌对?我若拿住你时
碎尸万段
骨肉为泥!好好下马受降
免汝一命!”。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2.西班牙:野马分尸
日耳曼人有一种刑罚是专门用来对付女囚的,他们把女囚挂在野马上,直至把她拖死。墨洛温火和法兰克人偶尔也用类似的刑罚。法国历史记载过布鲁娜奥的故事,这位奥斯塔西亚王朝的女王便是被她最大的对头、诺斯特里亚王朝弗雷岱贡女王之子克罗泰尔二世处以该暴刑。也有历史学家说她被分尸而死。这无关紧要,因为分尸刑就是用四匹马拴住四肢,使之与躯干分离,也属于动物行刑的一种。法国和英国经常用此刑处死杀死长辈的罪犯。在印度,马通常为牛或大象所取代。在亚洲、中东以及非洲,则经常用单峰驼。要知道,曾一度成为乍得总统的伊塞纳.阿布雷,绑架团伙的头子,就把法国政府派去的加洛班少校绑在了一只单峰驼上,作为对法国政府要求释放人质的回答。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吉尔吉斯人、匈奴人、蒙古人也是把他们的囚犯拴在马尾上处死的。在欧洲,甚至到17世纪还有类似的刑罚,只是已经比较罕见了,最有名的例子当然是和玛兹巴这个名字连任一边的。
简阳,养马镇,儿媳,杀婆婆,碎尸?
简阳,现在作为成都东进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经陆续进行开发,养马镇是成都东进战略三大新城之一的简州新城的区域中心小镇未来的中心城区,名声在外的羊肉汤,正是出自简阳。
20年前,当地发生的一起命案,自今想起来仍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1999年5月,年仅24岁的儿媳妇曾阳琼将68岁的婆婆范某杀死,并碎尸甚至将内脏煮来吃!一时间这条骇人听闻的消息传遍了当地的街头巷尾,至今仍被当地人铭记。
5月4日下午,养马镇熊家偏村的熊某夫妇发现自己68岁的老母亲万维珍失踪,夫妻二人找遍了整个村子都没有发现熊母的身影,当天晚上联系了外出务工的子女告知母亲走失的消息。
第二天,5月5日,在外务工的子女闻讯归来,大家一起寻找,刚开始以为母亲走失可能是掉在河里面了,众人在一番寻找,找遍了当地的河流后,仍未发现万维珍的任何衣服和可能随声携带的物品。
一时间68岁的老母亲究竟走哪儿去了,众人感觉到毫无头绪,在寻找一天过后,众人也略显疲惫,当时熊某夫妇的大哥在寻人一天未果后,独自在一处自家菜地的斜坡梯坎上抽烟解闷,突然他发现菜地有一个地方是新翻动过的,便随手在地里扒拉了一下,这一扒拉当时就把他吓住了,接着在刨了几下,刨出来了一个尼龙口袋,打开一看里面是被砍碎的肉块。
看着刨出来的袋子,熊家兄弟心里预感母亲已经出事了,但又拿不准,为了确定,熊某的大哥甚至跑去询问了村里的老人:人肉是肥的还是瘦的?
经过再三观察,虽然身首分离,但是他们还是认出了受害者就是自己的母亲万维珍,母亲被杀害并惨遭肢解,从现场的碎肢看,死者手脚均被整齐的切断,但是还有部分肢体不在现场;
5月6日,当地村干部得知消息后马上报警,听闻发生恶性杀人碎尸案,羊马镇派出所警员火速赶往案发现场,经过现场的勘察分析及对周边邻居的走访后,初步判定死者的万维珍的儿媳曾阳琼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且在厨房里发现隐藏在灶头边的其余尸块。
于是将曾阳琼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刚开始审讯,曾阳琼便很快交代了杀害自己婆婆万某的事实。
曾阳琼,女,24岁,三年前嫁到熊家,熊家家境贫寒,收入低微,一家人的生活都非常困顿。公公已逝世,平时家里只有婆婆、大嫂和熊某及曾阳琼夫妇带着个小女儿居住,因为经济窘迫及两人性格不合等原因,一向强势的婆婆万维珍跟儿媳妇曾阳琼常有争执,甚至双方经常动手打架。
事发当天中午,曾阳琼独自带着两岁的女儿睡午觉,因为女儿不断哭闹,住在隔壁的万维珍便责怪儿媳不给孩子喂奶,要给孩子断奶的她不愿意,两人争执几句后开始互相推搡,继而动手互殴,婆婆被打破嘴唇流血后一边用嘴猛咬儿媳妇的手臂和胸部,一边大喊喊救命,曾阳琼用力把婆婆推进屋里里,并将房门关上,一件小事便引发了婆媳之间的争斗,最终年仅24岁的曾阳琼为了阻止婆婆发出声音,紧紧掐住了万维珍的脖子。
几分钟后万维珍便没了呼吸,曾阳琼看婆婆没了气息后,恶向胆边生。一不做二不休,便用家里的秤砣击打婆婆的头部,直到确认万维珍已死透才防下手中的凶器。
杀人碎尸只为解气?
曾阳琼交代,自己发现杀死婆婆后,因为搬不动尸体,便将尸体砍成多块,一部分埋在自家菜地里,一部分藏在灶头附近。
而最让人毛骨悚然的是,曾阳琼在肢解的过程中,竟然把婆婆的内脏挖出煮熟后拌盐吃,剩余一部分用来喂猪还有就是分给家里其它人吃。
甚至在审讯的过程中,说出了这样令人瞠目结舌的话,说婆婆的心是黑的,煮出来的汤有点辣,还有很大一股汗味儿。在场民警不由得心惊。
在简阳市的看守所内,已被依法逮捕的曾阳琼面对采访,还不停的数落婆婆万维珍的诸般不是,记者在打断问道,你知道杀人是犯法的不?曾阳琼的回答令人哭笑不得,“没学过法律,我觉得不犯法。”
又继续说到,家里穷,如果不是来看守所都还没进过城,所以打伤了婆婆需要用钱去医,还不如打死了好;婆婆的手要打人,就把手砍了下来;家里穷好久没吃肉了,所以吃婆婆的肉等等之类的话;
当警方问她将老人碎尸的时候是怎么想的。她说到:自己当时又气又恨,自己都被气哭了,才用刀将老人碎尸了,觉得切的时候心情才好了点。
采访到最后,曾阳琼问警察自己是否可以回家了,想回去看看家中的女儿,而且家里的麦子黄了要回去收割。对于看守人员不能回家的答复,她表示不能理解。
曾阳琼面对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一个原本并不幸福的家庭,此刻间便分崩离析。无知且愚昧的她失去了对生命的敬畏,一言不合便轻取他人性命;
婆媳关系一直以来是家庭的重要环节,婚姻里,太多的生活琐碎,婆媳关系的和谐,男人才是关键。
你点的每个赞,我都当成更新动力!
更多案例文章可以搜索公Z号“点亮光与案”。
导读(赌徒的最终宿命不过是家破人亡)
黄飞山是一个靠着赌钱想发家致富的人,当手里的钱全输光了的时候,他开着他的“黑的士”,对一名美女模特心生歹念,先后劫持了她的银行卡及密码,随后将她强奸,最后残忍分尸,将尸体抛入湖中。
赌徒们心存侥幸心理,总想着下一把一定能够赢回来,总会翻身的,殊不知自己是越陷越深。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回头,一直用谎言来麻痹自己,不会及时止损,最终酿成大错,免不了牢狱之灾。
湖中惊现抛尸行李箱
2013年6月30日的一天,警方接到民众的报警电话,称在汕头海港大桥下的鹿屿岛码头发现一个被铁笼锁住的行李箱,箱子里散发出阵阵恶臭,大伙人心惶惶,怀疑有人抛尸。
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刻赶往现场,行李箱里散发的气味让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警察一下子就知道了里面一定是尸体。行李箱被自制的钢管笼子锁在里面,警方立即开展工作,从铁笼中取出行李箱并将其打开,一阵阵恶臭散发出来,里面果然是尸体残骸。由于残骸已经高度腐烂,初步断定已经抛尸了一段时间。
警方全力查找失踪人员确定受害者身份
经过进一步对残骸对分析,警方发现尸体缺少了头部和一条下肢。
经过了更详细的鉴定,警方初步判断受害者为女性,年龄在22岁左右,身高在160cm~165cm之间。由于腐烂程度较高,仍无法确定受害者的身份。
法医在整理残骸时发现了一个重大线索,在死者胸部发现了带有细小编码的硅胶胸部假体,这无疑是案件的重大突破点。随后,通过假体上的编码,警方联系到了生产厂家,顺利地找到了该批假体所在的整形医院。很快,警方联系到了珠海的一家整形医院。
通过医院提供的一大批名单资料,警方通过不休不眠地对比查看,认为其中一名广西籍的阙姓女子为遇害者的可能性极大,经过进一步调查,该女子在2013年6月8日失踪。为了印证这一判断,警方最终通过阙姓父母的DNA和受害者的DNA对比,证实了受害者正是该女子。
犯人落网真相水落石出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警方查询了阙某的银行卡使用记录,发现在阙某失联后的几天,其银行卡存款从多个ATM机中被取出,三个ATM机拍下的三段录像,虽然犯罪嫌人每次都特意进行了伪装,但还是被警方看出是同一个人。
得知了凶手是为了谋财,警方把追查重点转移到了受害者财物上。通过日夜追踪,警方判断汕头汕头潮阳关埠镇男子黄飞山有重大犯罪嫌疑。
2013年7月7日凌晨6时许,警方在深圳罗湖区一出租房内将其抓获,当场搜出受害人手表、信用卡等财物。
被逮捕后,黄飞山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因为自己喜欢赌博,在外欠下了不少钱,在2013年6月初,萌生了抢劫的念头。
2013年6月8日,黄飞山开着自己的“黑的士”在罗湖区载上了阙某。女模职业的阙某长相漂亮,打扮时髦,看上去也挺有钱,而且独自一人,这正是黄某的理想目标。
据黄飞山交代,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因为车子空调是坏的,阙某对黄飞山要的80元车费有了意见,结果引起争吵。这也大大刺激了这个债台高筑,穷凶极恶的赌徒。
随后,黄飞山将车停在了一个偏僻的地方,下车拿刀劫持了阙某,将其捆绑之后带到了自己的出租屋内,逼迫其交出银行卡和密码并进行了强奸,随后又将其杀死分尸。
2013年6月9日,黄飞山将装有受害人尸体躯干的行李箱带到码头,想借助铁架的重力将其沉入江中,结果扔到江里后却没有沉下去,正当他要找几个石头将箱子压下去的时候,一回头却发现箱子飘走了。
而受害者的头和一条腿,则被他放在纸盒内用水泥浇筑起来,藏在了罗湖区的出租屋内。
赌徒的宿命
赌博害人,面对诱惑我们能否正确地建立是非观是关键,严重的可能导致家破人亡。做错事需要付出代价,因为嗜赌成瘾进入监狱的案件数不胜数,我们要摆正自己的心态,犯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够及时止损,害人害己,最终导致惨案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