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硫酸怎么判刑
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分析】
泼硫酸最低都会造成当事人毁容,毁容属于重度残疾,所以量刑起点也比较高,如果情况已经非常的严重,对别人泼硫酸的做法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本国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泼硫酸的犯罪分子具体会被会判多少年,主要看硫酸被泼在哪个部位,被害人的损伤的程度。泼硫酸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别人的身体,涉嫌故意伤害罪。犯罪分子要一般会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泼硫酸致人重伤的,那会被法院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告人杨玉霞于1996年2月起与有妇之夫徐××多次通奸。以后,双方关系恶化,杨玉霞扬言要对徐××进行报复。为此,徐于同年9月7日起先后通过派出所及杨所在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调解,但杨不听劝阻,决意通过伤害徐××的女儿等人对徐报复。同年9月9日,被告人杨玉霞编造谎言向其学生家长索得一瓶容量为500毫升,浓度为95%以上的浓硫酸作为犯罪工具。同年9月l1日中午,杨携带两只装有浓硫酸的玻璃瓶,骑自行车至徐××女儿徐丽君(女,1988年3月生)读书的小学校,将正在该校上学的徐丽君骗出学校后带至附近一建筑工地内,将其中一瓶浓硫酸从徐丽君的头顶部浇下,随即弃下哭喊呼救的小丽君,又骑自行车赶至徐××家门口,用另一瓶浓硫酸朝正欲出门的徐××妻子顾夏萍的颜面部、背部泼洒后逃逸。被害人徐丽君的颜面、躯干、四肢及会阴等部被浓硫酸烧伤,面积占体表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一,其中深二度烧伤为百分之七、三度烧伤为百分之十四,双眼上下睑烧伤、双眼角膜烧伤;顾夏萍的颜面、双上臂、背、膝等部被浓硫酸烧伤,面积占体表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其中深二度烧伤为百分之四,三度烧伤为百分之三,双眼上下睑烧伤、双眼角膜烧伤。徐、顾均构成重伤。被告人杨玉霞作案后于当日下午到派出所自首。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玉霞犯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杨玉霞及其辩护人辩称杨犯罪后能投案自首且已认罪悔罪等,要求对杨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玉霞为泄愤报复,经蓄意谋划,用腐蚀性极强的浓硫酸残害无辜的妇女、儿童,致两名被害人被浓硫酸烧灼而毁容,并伤及身体其他部位,其中徐丽君双目失明,均构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情节恶劣。犯罪后虽能自首,但鉴于其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且造成两人重伤的极为严重的后果,应予严惩。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第53条第l款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1条第(2)项之规定,于1996年l1月1日作出判决:对被告人杨玉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被告人杨玉霞不服,以其对被害人顾夏萍、徐丽君的伤害,不是蓄意谋划,只是一时性精神错乱造成,且作案后能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原审量刑过重,要求从轻处罚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玉霞为对其姘夫徐××泄愤报复,竟蓄意谋划,采用腐蚀性极强的浓硫酸对无辜的徐妻顾夏萍及其8岁的女儿徐丽君毁容并伤害身体,其犯罪动机极为卑劣,犯罪手段极为残忍,后果极为严重,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依法应予严惩。原审鉴于杨的罪行特别严重,其作案后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并无不当。该案经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l)项的规定,于1996年12月9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原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玉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群众就杨玉霞精神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已怀孕议论纷纷,以及杨玉霞是否可以从轻处罚都曾有过不同的意见。现分述如下:
一、杨玉霞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一审根据辩护人提出杨性格偏激,可能精神状态不正常。为慎重起见,一审曾委托上海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对杨精神状态进行了鉴定,结论为无精神病,对作案行为存在辨认和控制能力,且有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
二、杨玉霞是否怀孕
案发后,社会上曾广为流传杨已怀孕,经查杨与其夫及徐××发生性行为时,均采取了避孕措施,杨称自1996年9月6日起未来月经,为此市监狱中心医院先后于同年l0月16日、11月13日两次对杨的尿液进行妊娠试验,结论为阴性。
三、杨玉霞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一种意见认为,杨玉霞犯罪手段残忍,罪行特别严重,应受到法律制裁,但鉴于杨能投案自首,在法庭上的认罪态度也较好,要求免杨一死,给杨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同时还认为,徐××也应受到应有的处罚。因为杨玉霞与徐××发生通奸关系后,由于徐将其两人之间不光彩的隐私公开曝光,将杨逼到一种非常难堪的地步,才使杨产生了强烈报复徐的念头,酿成了本案悲剧的发生,故徐有一定的责任。另外,杨玉霞不知道浓硫酸会给被害人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害后果。
另一种意见认为,杨玉霞不可以从轻处罚。杨玉霞辩称其不知道浓硫酸会给被害人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害后果,这显系杨在抵赖罪责。被告人杨玉霞系中专毕业生,担任小学教师已多年,现已28岁,具有相当的文化知识和社会经验,对于硫酸系一种腐蚀性极强的化学品,其对皮肤的伤害作用肯定会大大超过开水烫等常识应该知道,而且几年前发生的李新华用硫酸伤害潘平的案件在上海人人皆知,此时杨玉霞已走上工作岗位,理应知道。另外,杨玉霞的犯罪动机是对徐心爱的女儿进行报复,造成相当大的伤害,通过让其女儿痛苦一辈子来达到让徐××痛苦一辈子的目的。因此,根据被告人杨玉霞的生活经历、文化知识、社会阅历及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等均证明杨上诉辩解不能成立。
被告人杨玉霞作案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罪行,构成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不是“应当”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对被告人杨玉霞不予从轻处罚,理由如下:
1、被告人杨玉霞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意深。(l)被告人杨玉霞,长期与徐××通奸,为达到与徐结婚的目的,甚至要徐去伤害自己的妻子,在其目的达不到,徐××又不愿再与其保持这种关系时,即积极实施报复,将无辜的顾夏萍、徐丽君母女作为报复的对象,达到最终报复徐××的目的。(2)积极预谋、精心策划。当其学生家长马某向其提出洗厕所可用其他物品时,杨坚持要硫酸,充分反映其犯罪的决心。杨还事先窥察地形,寻找冷僻处作为对徐丽君伤害的地点,以使其既能较为顺利的实施犯罪,又为下一次犯罪赢得时间,并编造徐妻顾夏萍打电话给其夫刘长生的谎言,以使其能从徐丽君的班主任处将徐丽君骗出学校实施报复。
2、手段残忍、情节恶劣。(1)采用伤害力极其强烈的硫酸为犯罪工具,毁人容貌。(2)连续实施犯罪,犯罪态度坚决。先在建筑工地的冷僻处对无自卫能力的小丽君实施伤害,目睹被伤害者极其痛苦,用其自己的供述为“情景很惨”,却仍不悔悟,接着又赶至顾夏萍处实施伤害。
3、犯罪后果极其严重,民愤极大。(l)被告人杨玉霞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两名被害人已严重毁容,尤其是小女孩徐丽君已双目失明,使其只能在黑暗及痛苦中度过余生。为进行治疗需要大量的费用,虽经社会各界捐助,仍不足以支付她们的医疗费用,此不仅对她们的家庭生活蒙上阴影,也为社会增加了巨大的压力,正像被害人顾夏萍在法庭上的呼喊“让我们母女今后怎么办!”(2)被害人杨玉霞在“严打”期间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时候“顶风作案”,其行为是对法律的极端藐视,对社会公德的极大侵犯,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人民教师队伍的形象,人民群众对其行为极其愤慨,强烈要求从严惩处,民愤极大。纵观全部案情,对被告人杨玉霞应予严惩。
一审和二审法院在全面分析本案案情的基础上,认定被告人杨玉霞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予从轻处罚,是正确的
泼硫酸会判几年要看泼在什么部位,还要看被害人损伤的程度,泼硫酸,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承担刑事和民事的赔偿责任。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扩展资料:
一、被判刑后减轻刑罚的条件: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
2、防卫过当。
3、避险过当。
4、中止犯。
5、从犯。
6、胁从犯。
7、犯罪后自首,又有立功表现的。
二、法定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具有“可以减轻处罚”功能的情节有:
1、在国外犯罪已在外国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控制自已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聋哑犯或者盲人犯。
4、预备犯。
5、未遂犯。
6、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罪的教唆犯。
7、犯罪后自首的。
8、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立功表现的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9、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10、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
11、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付介绍贿赂行为的。
三、案情酌定减轻处罚情节。刑法第63条没有列出案情减轻处罚情节,只是表明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这一原则性规定,给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带来一定困难,根据司法实践及刑法规定,下列情况可以认为是“案件的特殊情况”:
1、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影响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偶尔犯罪的。
2、犯罪既遂后,案发前,采取积极补救措施,挽回损失,减小社会危害性的。
3、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或出于义愤,引起一时激愤而重伤、杀人犯罪的。
4、犯罪后案发前或取保候审期间,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或有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的或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已救人的,或在抗御自然灾害、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或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5、其它案件特殊情况,群众一致公认合情合法的。
律师解答:
故意伤害罪。
律师解析:
泼硫酸毁容涉嫌故意伤害罪。
1、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行为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行为人的故意伤害行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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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小兰是A大的一名学生,青春靓丽,心地善良。凭她的外貌,靠吃青春饭都能狠狠的赚到一笔。可她就是不愿意做周围的女同学例如周小玲在做的事情,她想靠自己的努力赢得一片天地。
周小玲相貌是比贺小兰差了一点,但她知道怎样能挑逗一个男人,所以她成功的勾搭到一个有夫之妇做了别人的小三。每天豪车相伴,名包相随。
她一直都觉得贺小兰故作清高。早就看她不顺眼。其实她不敢承认,自己是在嫉妒她良好的品德。
最近发生了一件事让周小玲更加讨厌贺小兰,那就是周小玲一直暗恋着的校草吴晨竟然冲贺小兰告白了。贺小兰竟然还答应了。人人都说他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周小玲气的鼻子都歪了。
周小玲看着远方和吴晨正在一起跑步的贺小兰气的直咬牙。她狠狠的把喝到一半的奶茶扔进了垃圾桶转身打算离开。
“那个不要脸的小三在哪!”突然一个女人气哄哄的声音传了过来。她认出那个人就是自己的饲主的老婆李丽。她本想躲避一下,结果却被女人一把拉住。
“你知道周小玲吗?”李丽一脸怒气的问。
“不……阿,知道,她就是周小玲。”
周小玲本来想说不知道的,但是看到远处和吴晨分别的贺小兰,突然就指向了她。
“臭小三,看我弄不死你!”李丽狠狠的说。周小玲看着李丽向一个人的贺小兰走去,脸上浮现阴狠的笑意。
“你个 *** !”李丽冲到贺小兰的面前不由分说的给了她一巴掌,还趁她没反应过来之前一脚踢向了她的小腹。
贺小兰只觉得小腹处一阵剧痛。她用力的捂着肚子,说不出一句话来。
“臭不要脸的小三!”李丽依旧努力的撕打着她。
周围围了很多看热闹的人,但是他们都不敢冒然出手,毕竟人家都说了她是小三。还有一部分人则是带着看好戏的样子看着她。比如周小玲,她一点也不为别人当了自己的替罪羊而感到愧疚,相反的,她看着一向清高的贺小兰被打,觉得十分兴奋。她早就想教训一下贺小兰了,现在倒好,自己不动手也有人帮她动手了。她饶有兴趣的看着贺小兰的凄惨模样,心里有说不出的痛快。
贺小兰很想说自己不是小三,但是小腹的剧痛使他说不出一句话。她捂着肚子试图解释,但几近疯癫的女人哪里听得别人的话。
“看老娘今天弄死你。”李丽继续狠厉的说。突然从包里掏出了一瓶玻璃装的液体,拧开倾倒在了贺小兰的脸上。
“阿~”贺小兰痛苦的吼着。这下连周小玲也害怕了,她没有想到李丽竟然狠到泼硫酸毁容。同时她也庆幸自己没有承认是周小玲,不然现在毁容的可就是她了。
“贱女人,毁容都便宜你了!”李丽眼里有明显的慌乱,她颤抖着嘴唇说完,一把扔掉了瓶子落荒而逃。
贺小兰什么都没有注意,她只知道自己的面部是火燎一般的疼痛。她捂着自己的脸在地上不住的翻滚着。周小玲冷冷的看了一眼地上一脸烂肉的贺小兰,头也不回的走了。
没多久,救护车过来了。把贺小兰送到了医院。
可惜,命保住了。脸却毁了。医生叹息着摇了摇头离开了。
贺小兰办理了退学。再没有人知道贺小兰的下场。
后来,不管是周小玲还是李丽都没有再去问贺小兰的事情。
令周小玲感到开心的是吴晨竟然因为贺小兰毁容而选择了和贺小兰分手,转而向她告白了。她欣喜的接受了吴晨的告白并很快住在了一起。而李丽终究是和自己的丈夫离了婚,整日混迹在各大酒吧里。
夜,雨下的很大。李丽踉踉跄跄的走在酒吧的后巷。雨幕中,小巷的尽头隐约立着一个白衣的姑娘。挡了她的道路。
“喂,给老娘让开。”李丽不可一世的说。
“为什么要那样对我。”身影一动不动,依然站立在那里。
“什么跟什么啊。快给老娘让开。”李丽不耐烦的吼着。
“为什么要那样对我。”女子的声音更凄惨了,缓缓的转过了身影。
李丽看着转过的女子,眼睛猛的睁大了起来。
雨还在继续下着。小巷里只剩下一具面部被指甲化得稀巴烂的尸体。
另一半,周小玲正在望着橘色的台灯发呆。
“亲爱的在想什么呢!”吴晨从浴室出来,健硕的身子搂住了床上半躺着的周小玲。
“你还记得贺小兰吗?”周小玲不安的问吴晨。
“提那个丑八怪干嘛。春宵一刻值千金,宝贝,我俩来造小人吧。”吴晨 *** 的笑着说。
就在这时,灯光忽的暗了下来。
“怎么了?”周小玲不安的问。
“可能是电压不稳吧,不管他,我们继续。”吴晨不以为然的说。低下头寻找周小玲的芳唇。却看见周小玲傻了一般望着他的身后。他疑惑回头。
在他的身后赫然站着一个面目全非的女鬼。鲜血淋漓的覆盖在没有脸皮的面部。长发凌乱的铺在身后。身上的衣服赫然是贺小兰经常穿的。
“小,小兰。是,是周小玲勾引我。”吴晨恐惧的从床上掉到了地上。全身不住的颤抖。
“你也不是什么好人!”贺小兰阴沉的说。伸手抓起了吴晨的脖子。吴晨的脸憋的通红,无力的挣扎着。但没有一会就脸色铁青的失去了挣扎。
周小玲恐惧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连滚带爬的滚下了床。
“我什么都不知道,小兰,不,小兰大姐,小兰姑奶奶。你放过我吧。我是无辜的。”周小玲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
“李丽都告诉我了。”贺小兰的语气安静的过分。周小玲却如同听到了死亡的宣判一般无力的坐在了后脚跟上。
“这个东西。本该是倒在你的脸上的阿。”贺小兰说,把手里的硫酸倒在了周小玲的脸上。
“阿!”周小玲捂住脸嘶吼着。液体在她的脸上冒出了一股股浓烟。
不一会,周小玲失去了动作。她的全身已经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
黑色的身影看着地上的两具尸体,慢慢的消失在房中。
路上遇见鬼了
奶奶女鬼恐惧小三尸体
我先给你分析一下这件事。泼硫酸说明有准备就构成蓄意伤人,没泼到是蓄意伤人未遂。事情发生之后肯定是第一时间警察调解或私下调解,这时被害方要是吐口拿钱解决是最好的。如果被害方不同意通过法院,蓄意伤人未遂是三年以下,赔偿对方精神损失和误工费,如果被害放认错赔偿态度良好,一般就是缓刑或者拘留不超过三个月。但是会留有案底,如果这件事是真实发生,我建议应该积极和被害家属沟通私下解决,多拿两万都不要让他们给告上法庭,留有案底是一辈子的污点,要是想找人消案底没有十万办不成。
痛,毁容。
如果身体接触到了硫酸,应该尽快用温水把受伤的部位轻轻的冲洗10--20分钟左右最好。如果受伤的人员还感觉刺痛烧热,就要进行一些反复的冲洗。冲洗过程不应中断。
必要的时候让救护车在外等待。在用水冲洗的过程中,应将被硫酸污染过的衣物,把伤者身上带的手表、手机、皮带摘下来,随后马上送急救部门,扔掉被硫酸污染的衣物,鞋子和其它皮制品。
被泼硫酸诊治注意事项
冲洗完毕以后可以用碘伏局部消毒,在涂抹烧伤湿润膏就可以。如果局部红肿严重可以口服抗菌素治疗,避免导致局部的感染。
治疗期间不要吃辛辣食物,不要喝酒。如果是疤痕体质,损伤真皮层以后会有不同程度的疤痕,伤口愈合后可以涂抹疤痕灵,可以减小疤痕的形成。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硫酸
如果有人眼睛接触到硫酸,我该怎么办?
避免直接接触。如果必要,穿上化学用保护手套。尽快用温水轻轻冲洗接触到硫酸的眼睛至少20到30分钟,过程中要保持眼脸的打开。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应尽快使用中性生理盐水冲洗,而且冲洗过程不应中断。如果有必要,让救护车在外等待。另外要特别注意的是,冲洗过程中,不要让冲洗眼睛的水溅到未被污染的眼睛或脸上。如果伤者仍感到刺热疼痛,则要反复冲洗,并尽快将受害者送到急救部门。
如果有人吞下了硫酸,我该怎么办?
当受害者迅速地失去意识,不省人事或正在抽搐时,切忌往受害者嘴里送任何东西。用水彻底地冲洗受害者的口腔。紧记:不要诱导受害者呕吐。让受害者喝下240到300毫升的水,用以稀释胃部的硫酸。如果有牛奶的话,可以在受害者喝水后让其喝下。如果呕吐自发性地发生,则要反复给受害人喝水,并且尽快将受害者送到急救部门。
关于急救,我还有什么要知道吗?
意外发生后,你应该设法为受害者提供一些援助(例如安慰,给他温暖,让其好好的休息)。当有人接触到硫酸后,应尽快与医生或最近的急救部门联系,若只是吸入少量的硫酸气体或者只接触到非常少量的硫酸时,则不需要这样做。在某些地区内,以上的一些建议可能会被视为在医院里进行的医疗救助。此外,你应该与你的医生或者一些医学上的权威人士再次核查一下以上的这些急救建议,而且所有的急救程序应该定期地接受相关医生的复审。
但凡有点学识的人都知道,硫酸的腐蚀性非常强,向别人身上泼硫酸也不是闹着玩的事。在常人的眼中,大学生的文化、素质都要更高一些,但是让大家想不到的是,大学生的学历虽高,但是品行却不一定高。广东的一所高校里,学生们被发生的事情震惊了。一名男生向同班的三名女生泼硫酸,造成三名女生受伤严重。事发后这名男子被捕,但是三位女生的情况却不容乐观。这件事也让大家看到,学校并不是象牙塔,学生在学校里也有可能会受伤害。事情发生的过于突然,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毕竟谁也想不到,一个平时不怎么说话的人,会用这种劣行伤害同学。
一、上课时突然向同学泼硫酸。当时学生们正在教室里上答疑课,这时有同班的一个男同学拿着硫酸进来,朝着坐在前排的女生头上倒去。事发后这名男生表现淡定,只说与女生有矛盾,而后被捕。三名女生的人生却从此被改变了,不管什么原因,男生都不应该用这种劣行对待同学。
二、造成三人受伤严重。根据当时在场同学的讲述,硫酸被倒在女头学的同上,头发当时就被融掉了,眼睛也被硫酸烧伤。光听着这些词就知道受伤严重,事后三名女生被送往医院救治。在一个如花的年纪里,却要受到这样的伤害,对三位女生来说是不公平的。
三、学历高并不代表品行高。在我们日常的认知里,高学历就是高品行。然而事实并不是如此,高校里发生的学生伤人事件并不少,学校还是应该加强相关的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家长在教育孩子时,也要让孩子学会保护自己,不要把学校当成象牙塔。
浓硫酸的应对处理要分情况来谈。
1、少量浓硫酸与皮肤接触需要用大量水冲洗,再涂上3%~5%碳酸氢钠溶液冲,迅速就医。如果溅入眼睛后应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并迅速就医。
2、如果被浓硫酸大面积泼到,为了在第一时间保证生命安全,还是应当在短时间之内迅速脱去全身衣物,用大量清水仔细冲洗身体各个地方30-40分钟。清洗过程中,水流要开在最大并且不能间断,也不能用毛巾直接擦拭皮肤。
被碳化的皮肤受到外力的摩擦,就会变得很容易脱落。这类皮肤组织受损的情况,是没有办法修复的,不仅会留下难看的疤痕,严重时还会致人死亡。
当然,在进行冲洗的这段时间,可以让周围人帮忙叫救护车,用最短时间赶到医院进行就诊。
硫酸对人体的伤害:
高浓度硫酸能对皮肉造成极大伤害。
硫酸可以迅速与蛋白质及脂肪发生酰胺水解作用及酯水解作用,从而分解生物组织,造成化学性烧伤。不过,其对肉体的强腐蚀性还与它的强烈脱水性有关,因为硫酸还会与生物组织中的碳水化合物发生脱水反应并释出大量热能。
除了造成化学烧伤外,还会造成二级火焰性灼伤。故由硫酸所造成的伤害,很多时都比其他可作比较的强酸的大。若不慎让硫酸接触到眼睛的话就有可能会造成永久性失明。而若不慎误服,则会对体内器官构成不可逆的伤害,甚至会致命。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硫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