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的浓硫酸的火灾危险性是什么类
强氧化剂,按防火规范这个写法应该是乙类。但是也有认为硫酸实际情况下着火的危险性不大,可以算丙类。这个还是要以当地消防部门的认定为准比较稳妥,从安全角度来讲,如非必要,算成乙类是最没毛病的。
硫酸、盐酸是腐蚀物品属于第八类腐蚀品,火灾危险性属于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第八类腐蚀品:本类化学品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mm/y的固体或液体。
扩展资料
为保证实验以及生活中的安全性,我国制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将危险化学品按照其危险性划分为8类21项。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危险标志及危险特性,还对1074种常用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分类,规定了危险性类别、危险标志及危险特性等内容。
适用范围为适用于常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也适用于其他化学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性类别
丙类火灾危险品就是闪点不小于60度的液体和可燃固体。
闪点就是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可燃性液体表面产生的蒸汽在试验火焰作用下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就越大。
可燃固体就是指在空气中遇明火或高温用下会立即起火或发生燃烧,火源移开后继续保持燃烧和微燃的物质。
易燃物品
正十二烷、正十四烷、二联苯、溴苯、环已醇、乙二醇、丙三醇(甘油)、苯酚、苯甲醛、正丁酸、氯乙酸、苯甲酸乙酯、硫酸二甲酯、苯胺、硝基苯、糠醇、机械油、航空润滑油、锭子油、猪油、牛油、鲸油、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桐油、蓖麻油、棉籽油、葵花籽油、亚麻仁油等。
丙类固体(燃点>300℃的高熔点固体及燃点<300℃的天然纤维,燃烧性能比甲、乙类固体差的有:石蜡、沥青、木材、木炭、煤、聚乙烯塑料、聚丙烯塑料、有机玻璃(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塑料)、聚苯乙烯塑料、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塑料(ABS)、天然橡胶、顺丁橡胶、聚氨酯泡沫塑料。
粘胶纤维、涤纶(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纤维)、尼龙-66(聚已二酰已二胺树脂纤维)、腈纶(聚丙烯腈树脂纤维)、丙纶(聚丙烯树脂纤维)、羊毛、蚕丝、棉、麻、竹、谷物、面粉、纸张、杂草及贮存的鱼和肉等。
甲类液体(闪点<28℃)有:二硫化碳、氰化氢、正戊烷、正已烷、正庚烷、正辛烷、1-已烯、2-戊烯、1-已炔、环已烷、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氯丁烷、甲醇、乙醇、50度以上的白酒、正丙醇、乙醚、乙醛、丙酮、甲酸甲酯、乙酸乙酯、丁酸乙酯、乙腈、丙烯腈、呋喃、吡啶、汽油、石油醚等;
乙类液体(28℃≤闪点<60℃)有:正壬烷、正癸烷、二乙苯、正丙苯、苯乙烯、正丁醇、福尔马林、乙酸、乙二胺、硝基甲烷、吡咯、煤油、松节油、芥籽油、松香水等;
丙类液体(闪点≥60℃)有:正十二烷、正十四烷、二联苯、溴苯、环已醇、乙二醇、丙三醇(甘油)、苯酚、苯甲醛、正丁酸、氯乙酸、苯甲酸乙酯、硫酸二甲酯、苯胺、硝基苯、糠醇、机械油、航空润滑油、锭子油、猪油、牛油、鲸油、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桐油、蓖麻油、棉籽油、葵花籽油、亚麻仁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