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电站建成后股权可转让吗
您好,光伏扶贫电站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主要看电站这个企业的产权归属,实践中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村集体享有全部产权,贫困村民、投资人、政府(有时候参与)共同参与收益分配。此时,村民享有的收益分配权并非登记股权,故不可作为股权转让。当然,如果作为收益权转让,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可以转让收益权。
2、投资主体的企业享有产权,贫困村民和其他主体享有一定的收益权。此时,享有电站产权的主体可以依法转让股权。
3、贫困村民共同享有产权。尽管电站系扶贫项目,但如果股东自愿转让股东的,可以依法转让。
谢谢!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我整理的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合同 ,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合同 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YYY“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合作事宜协商,签订本协议。
20xx年,乙方租赁甲方屋顶12.61万平方米建设“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使项目尽快完工和顺利通过验收,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一、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解决。
二、由乙方负责项目融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收益、处置,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屋顶租赁:经协商,乙方租用甲方屋顶建设项目,采用分块发电,电站所产生的电能以用户侧并网,供甲方优先使用,甲方按照市场工业用电价格月结算费用、余电上网模式。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租赁满20年后,光伏电站归甲方所有,其节能效益全部由甲方受益,具体操作如下:
1、 甲方固定租赁费用:自光伏电站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20年内,按照1元/平方/月×实际租赁面积,每月一结算。
2、 乙方发电收益计算公式为:电价×光伏电站发电甲方用量-固定租赁费+光伏余电上网电价×余电上网电量,甲方用电电价按照当地电网工业用电峰段价格确定。
四、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积极配合乙方完成项目验收所需工作
(2)、保证优先使用项目运行后所发电力,按月支付电费给乙方
(3)、在项目建设和电站运营过程中,为加快项目进度,提高效率,全力配合乙方工作,提供便利
(4)、在项目运行期内,确保电站不被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将承担维修职责或费用
(5)、全面配合乙方申请国家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2、乙方责任:
(1)、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
(2)、负责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3)、每月根据甲方所支付的电费,开具普通发票给甲方
(4)、屋面电站维护以及因屋面电站原因导致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维护:在产权转移前(1-20年)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产权转移后(20年后)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电站产权转移
乙方有权将电站转移给第三方,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电站转移给第三方后,本合同下乙方权力和义务由第三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光伏电站月电费,逾期每天应支付所欠款项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注:甲方支付电费时间为乙方发票到达甲方2日内付清)
2、若电站运行未满20年需要拆除,如属乙方原因,乙方应承担屋面电站拆除和屋面恢复的全部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属甲方原因,甲方应按未满20年部分的电费收入赔偿乙方损失,损失额的计算公式为:电站拆除上一年度乙方发电收益分成×(20-已运行年数)
3、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协商或诉讼。诉讼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合同 2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山东泰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凤城高新技术产业区3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合作事宜协商,签订本协议。 甲方同意将位于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凤城高新技术产业区莱芜市清华高科企业孵化有限公司所属厂房屋顶及其附属场地提供给乙方用于电站建设及建成电站的运营,乙方有偿使用甲方厂房屋顶及其附属场地(以最终建设为准),年限为自本项目正式建成投运之日起共计 年,乙方使用甲方厂房屋顶所属厂房屋顶及其附属场地总面积约为30000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一、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解决。
二、由乙方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收益、处臵,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屋顶租赁:
1、经协商,乙方租用甲方屋顶及其附属场地建设项目,采用分块发电,电站所产生的电能并入公共侧电网,乙方以
租赁方式取得甲方屋顶及附属场地的合法使用权,租赁费用标准为 元/平方米/年。
2、支付方式:自屋顶租赁协议签订当日,开始使用该
屋顶之日起计算,总装机容量3000千瓦,前 年支付租金 人民币,第3年开始每年支付年租金 元,每年年底一次性结算,甲方于每年年底 前向乙方开具正规租金发票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以上年度租金计算按照实际建设使用面积支付)。
3、如果莱芜是国家电网介入、发改委备案登记、发改委核定电价(不小于1元每KWH)不能完成,合同作废,乙方放弃该项目,乙方需承担自本协议起至正式放弃该项目期间的房顶租赁费用。
4、租期满后有选择权,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续期5年。如乙方决定续期,许在租期满前一年书面通知甲方。
四、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配合乙方完成项目验收所需工作
(2)在项目建设和电站运营过程中,为加快项目进度,提高效率,需配合乙方工作,提供便利
(3)在项目运行期内,因由于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电站破坏、损坏、盗窃、停运等原因,如果上述情况发烧,将承担维修职责或费用并赔偿因此而造成损失
(4)协助乙方协调莱芜市点亮部门关于该项目的上网接入方案审批,莱芜发改委审批备案。
(5)在乙方成立项目公司后,甲方免费提供租赁期内注册及后期维护使用的办公场地不小于20平方的房屋两间
(6)在租赁期内,如甲方厂房需要抵押、转让,本协议所涉建筑或屋顶的有关产权或其他权利,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确保受让方接受本协议有关条款的约束,否则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7)提供不小于1000平方的场地提供项目建设使用,允许搭建工棚、堆放材料。
(8)在合同有效期内,该电站实际建设场地不得再次出租,否则承担乙方电站的全部损失。
(9)配合乙方申请过国家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10)甲方声明对该房屋具有不低于25年的承租权。
2、乙方责任:
(1)乙方需在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区内成立单独法人公司,莱芜市内所有通过该公司运营的光伏项目税收需缴纳至凤城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区所在的税务部门。
(2)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
(3)负责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4)屋面电站维护以及屋面电站原因导致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维护在产权转移前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产权转移后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电站产权转移:
1、乙方有权将电站转移给第三方,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电站转移给第三方后,本合同下所属乙方权利和义务由第三方承担。
2、乙方作为业主,享受国家、省、市政府相关部门关于电站的电价各项 补贴。乙方同意甲方依托电站申请除电站电价补贴外的国家、省、市县有关节能减排或者其他高科技项目资金等补贴,收益归甲方所有。
3、租赁期满后,电站资产及所有权可有条件转让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1、若电站运行未满20年需要拆除,如属乙方原因,乙方应承担屋面电站拆除和屋面恢复的全部费用,若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直接损失,双方协商解决如属甲方原因,甲方应按未满20年部分的电费收入赔偿乙方损失,损失额的计算公式为:电站拆除上一年度乙方发电收益×(20-已运行年数)。
2、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协商或诉讼。诉讼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合同 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厂房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电站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厂房屋顶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拥有位于____的厂房屋顶租赁给乙方用于安装太阳能电站,厂房屋总面积____平方米(厂房屋顶实际面积以丈量为准)。
二、厂房屋顶租期限
1、厂房屋顶租赁期限自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租赁期30年。
2、租赁期间,屋顶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所有屋顶,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需要继续承租,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
1、乙方以电费优惠作为使用甲方屋顶租金。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租赁甲方厂房屋顶安装光伏电站,电站并网发电后,乙方承诺,对甲方实施电价优惠,甲方购买乙方太阳能电站电力每千瓦时电费比电力公司当时的电价优惠15%。具体电费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另行协议约定。
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厂房屋顶发生的所有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厂房使用要求及维护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厂房屋顶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
2、租赁期间,乙方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厂房屋顶转租给第三方,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擅自中途转租、转让,甲方有权利终止本租赁协议。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屋顶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甲方应一次性赔偿乙方20万元。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乙方应一次性赔偿甲方20万元。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相关材料及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能因机构变更、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而无故终止合同。如因不可抗拒力致使难以履行合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删除。
3、本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由此需要,甲方应当优先与乙方续签合同。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合同 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YYY“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合作事宜协商,签订本协议。
___年,乙方租赁甲方屋顶12.61万平方米建设“1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使项目尽快完工和顺利通过验收,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一、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解决。
二、由乙方负责项目融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收益、处置,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屋顶租赁:经协商,乙方租用甲方屋顶建设项目,采用分块发电,电站所产生的电能以用户侧并网,供甲方优先使用,甲方按照市场工业用电价格月结算费用、余电上网模式。租赁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租赁满___年后,光伏电站归甲方所有,其节能效益全部由甲方受益,具体操作如下:
1、甲方固定租赁费用:自光伏电站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20xx年内,按照1元/平方/月×实际租赁面积,每月一结算。
2、乙方发电收益计算公式为:电价×光伏电站发电甲方用量-固定租赁费+光伏余电上网电价×余电上网电量,甲方用电电价按照当地电网工业用电峰段价格确定。
四、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积极配合乙方完成项目验收所需工作
(2)、保证优先使用项目运行后所发电力,按月支付电费给乙方
(3)、在项目建设和电站运营过程中,为加快项目进度,提高效率,全力配合乙方工作,提供便利
(4)、在项目运行期内,确保电站不被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将承担维修职责或费用
(5)、全面配合乙方申请国家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2、乙方责任:
(1)、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
(2)、负责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3)、每月根据甲方所支付的电费,开具普通发票给甲方
(4)、屋面电站维护以及因屋面电站原因导致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维护:在产权转移前(1-20xx年)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产权转移后(20xx年后)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电站产权转移
乙方有权将电站转移给第三方,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电站转移给第三方后,本合同下乙方权力和义务由第三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光伏电站月电费,逾期每天应支付所欠款项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注:甲方支付电费时间为乙方发票到达甲方2日内付清)
2、若电站运行未满20xx年需要拆除,如属乙方原因,乙方应承担屋面电站拆除和屋面恢复的全部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属甲方原因,甲方应按未满20xx年部分的电费收入赔偿乙方损失,损失额的计算公式为:电站拆除上一年度乙方发电收益分成×(20-已运行年数)
3、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协商或诉讼。诉讼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还有不清楚的可以自己百度。
拓展资料
一、晶科科技的经营情况介绍
1、主营业务:光伏电站运营、光伏电站转让和光伏电站EPC等,涉及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转让等环节,以及光伏电站EPC工程总承包、电站运营综合服务解决方案等。
2、产品类型:光伏电站运营业务、光伏电站EPC业务
3、产品名称:大型地面电站 、山地光伏电站 、渔光互补电站 、农光互补电站 、屋顶分布式电站 、林光互补电站
4、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其应用系统工程的设计、咨询、集成、制造、工程安装、调试上述发电系统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咨询、集成、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
二、晶科科技的优势
1、模式优势:具备光伏电站一体化解决方案能力,公司主营业务覆盖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转让及光伏电站EPC,拥有设计、施工等多项资质,积累了丰富的光伏电站建设、运营及管理经验,具备光伏电站一体化解决方案的能力。
2、开发优势:光伏装机市占率靠前,项目储备充足 ,公司是国内排名居前的光伏电站运营商,并拥有充足的项目储备,增长潜力大。
3、区域优势:电站分布范围广,布局合理,拥有包括大型地面式、屋顶分布式、渔光互补型、农光互补型等多类型光伏电站,不同地区布局投资运营不同性质、不同容量的光伏电站,以多元化、可持续的运营模式和资产分布,降低经营风险和区域风险。
光伏支架上市公司有:
1、天合光能:
总股本20.68万股,流通A股12.17万股,每股收益0.6400元。
2、中信博:
光伏支架分为跟踪支架和固定支架。总股本1.36万股,流通A股3164.73股,每股收益2.5200元。
3、拓日新能:
公司拥有非晶硅太阳电池全套生产线设备制造和生产工艺技术、高效晶体硅太阳电池关键设备制造及生产工艺技术、光伏玻璃和光伏支架的关键设备制造及生产工艺技术。总股本12.36万股,流通A股12.16万股,每股收益0.1340元。
4、振江股份: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机舱罩、转子房等风电设备产品,以及固定/可调式光伏支架、追踪式光伏支架等光伏设备产品。总股本1.27万股,流通A股1.24万股,每股收益0.5400元。
5、清源股份:
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包括,光伏电站工程服务、光伏电站转让和光伏电站发电;光伏支架业务的主要产品为,地面光伏支架和屋顶光伏支架产品;光伏电力电子主要产品包括,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汇流箱等。总股本2.74万股,流通A股2.74万股,每股收益0.2500元。
6、爱康科技:
总股本44.83万股,流通A股43.85万股,每股收益0.005元。
本文相关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阳光电源A股的代码为300274,股票的发行方是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2011年11月2日在A股上市。目前的总市值为2314亿元。
通威股份A股的代码为600438,股票的发行方是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2004年3月2日在A股上市。目前的总市值为2253亿元。
福斯特A股的代码为603806,股票的发行方是杭州福特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2014年9月5日在A股上市。目前的总市值为1188亿元。
三安光电A股的代码为600703,股票的发行方是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1996年5月28日在A股上市。目前的总市值为1567亿元。
天合光能A股的代码为688599,股票的发行方是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2020年6月10日在A股上市。目前的总市值为1439亿元。
先导智能A股的代码为688408,股票的发行方是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2015年5月18日在A股上市。目前的总市值为1321亿元。
隆基股份A股的代码为601012,股票的发行方是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2012年4月11日在A股上市。目前的总市值为4872亿元。
中环股份A股的代码为603678,股票的发行方是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2007年4月20日在A股上市。目前的总市值为1556亿元。
迈为股份A股的代码为300751,股票的发行方是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2018年11月9日在A股上市。目前的总市值为732.3亿元。
正泰电器A股的代码为601877,股票的发行方是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2010年1月21日在A股上市。目前的总市值为1195亿元。
电e行APP是一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光伏电站购买和转让商城。电e行app是通过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将线下的分布式用户型光伏电站进行评估优化上链。用户可以在电e行app商城购买光伏。电e行app提供全周期的智能运维服务来保障电站正常运转。
电e行APP的特点
1、电e行app融合了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
2、电e行app解决了用户没有屋顶的烦恼。省去了测、安装、备案、并网的流程。
3、一键购买即可获得电站,用户每天都可以通过电e行app看到发电数据和收益数据。
4、电e行app实现光伏电站可控化、精细化、数字化,发挥电站最大效益,从而实现多方联动发展。
1、拓日新能:
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纵向产业链完善、产品品种齐全、生产装备自制、成本控制及市场抗风险能力良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光伏行业代表性企业。总股本12.36万股,流通A股12.16万股,每股收益0.1340元。
2、露笑科技:
全资子公司江苏鼎阳从事光伏电站EPC,深耕分布式光伏发电领域;17年光伏行业收入7.18亿元,营收占比22.11%;18年9月,拟逾15亿收购顺宇股份92.31%股权,顺宇股份主营业务则为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主要为集中式光伏电站及部分分布式电站。总股本16.04万股,流通A股11.98万股,每股收益0.0900元。
3、清源股份:
光伏支架与光伏电站建设为核心业务;服务包括光伏电站工程服务、光伏电站转让和光伏电站发电,产品包括地面光伏支架、屋顶光伏支架、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汇流箱等;17年光伏行业收入7.79亿元,营收占比100%。总股本2.74万股,流通A股2.74万股,每股收益0.2500元。
4、奥特维:
奥特维从诞生到现在,伴随光伏行业大军,在技术和市场发展的道路上努力拼搏。总股本9867股,流通A股2111.82股,每股收益1.7600元。
5、金博股份:
公司主要从事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阶段聚焦于碳/碳复合材料及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的晶硅制造热场系统,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总股本8000股,流通A股1915.25股,每股收益2.3522元。
6、亿晶光电:
全资子公司亿晶光电主营业务为单晶硅棒、单晶硅(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及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及销售等,是国内仅有的几家拥有垂直一体化产业链的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之一,产品产量居国内同行业前列,“EGingPV”已经成为国内外光伏行业的知名品牌。总股本11.76万股,流通A股11.76万股,每股收益-0.5500元。
电e行APP是一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能源数字资产购买的光伏电站购买和转让商城,它通过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高科技,将线下的分布式用户型光伏电站进行评估优化上链。电e行APP提供全周期的智能运维服务来保障光伏电站的正常运转,用户可以在电e行APP平台购买光伏。电e行APP具有以下功能特点:
1、将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进行融合;
2、用户没有屋顶的烦恼迎刃而解,省去了光伏检测、安装、备案、并网的流程;
3、方便快捷,一键购买即可获得光伏电站,通过电e行app,用户每天都可以看到发电数据以及收益数据;
4、实现光伏电站可视化、可控化、数字化、精准化,发挥光伏电站的最大效益,从而实现多方联动发展。
有不少用户反映,电e行APP存在提现慢、诱导充值等问题。某用户表示在电e宝APP签到实名认证进行提现时,显示“未投资无法提现”,诱导用户充值,提现之后也一直未到账。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这里提醒大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及资金安全。不要轻信网友所晒的各种赢利,不要轻信某些直播间老师所谓的专家推荐,更不要轻信平台工作人员发的所谓的平台牌照照片。如需充值,请尽量选择有银联和三方充值方式的平台,此二种充值方式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控,即使不幸遭骗,也有讨回的余地。勤劳才能致富,切勿贪图小便宜,避免因小失大,理性客观地对待新生事物。
这类系统,由于低压侧并网,如果用户用电无法消纳,会通过变压器反送到上一级电网,而配电变压器设计是不允许用于反送电能的(可以短时倒送电,比如调试时,而长期不允许),其最初潮流方向设计是固定的。所以需要安装防逆流装置来避免电力的反送。
针对一些用户无法确保自身用电能够持续消耗光伏电力,或者生产无法保证持续性的项目,建议不要采用此种并网方式。
单体 500kW 以下,并且用户侧有配电变压器的光伏电站,建议采用这种模式,因为其升压所需增加的投资占投资比例较大。第二种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对于大多数看好分布式发电的用户来说,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是最理想的模式,这样即可以拿到自发自用较高电价,又可以在用不掉的情况下卖电给电网。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阻力颇多,原因是光伏从业者和地方电网公司人员信息的不对称,互相缺乏对于对方专业知识的了解,这也是为什么该模式成为光伏电价政策和国网新政中最让人难以理解的部分。
光伏发电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时,用户(或者称之为“投资商”)希望所发电量尽可能在企业内部消耗掉,实在用不掉的情况下,可以送入电网,以不浪费掉这部分光伏电量。但电力公司最希望的是用户简单选择,要么自发自用,要么升压上网。因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对于地方电力公司来说,要增加一些工作量:区域配网容量计算(允许反向送电负荷)、增加管理的电源点(纯自发自用可以降低标准来管理)、正反转电表改造后的用户用电计量繁琐(需要通过电表 1 和电表2 的数值换算得出用户实际用电负荷曲线和用电量)、增加抄表工作量等。
当然,从本质上来说,电力公司无法获得用户自发自用电量的购售电差价,对于地方电力公司是一个实际损失。既增加了工作量,又没有实际利益,因此会设置各种理由让投资商不选择这种并网方案。但只要从技术上充分说明这就是国家电网公司允许的余电上网方案,并且有一个合理的设计稿,当地电力公司就无法轻易拒绝投资商的申请。
很多光伏电站业主他们认为,只要在电表 3 处(400V 侧)并网,光伏电力用户消纳不了的话,可以直接通过配电变压器反送至 10kV 侧(或 35kV)。但实际上这是不允许的,违背了配电网的潮流设计,可能会引起 400V 侧的电压、功率因素等异常,同时某些保护设备也有可能会因此失去作用。
其实,对于分布式电站而言,采用升压并网和低压侧并网的成本差异不会太大,因为低压侧并网需要选择带变压器的逆变器(当然也可以选择 10-30KW 组串逆变器)升压上网时虽然增加了变压器,但是可以选择采用无隔离变压器的逆变器,综合成本两者差不多。只是增加了综合自动化保护系统和地调传输的费用。不过,同一厂区内,规模在 MW 级以上的电站,升压并网会对电能质量有一定保障,用户不用承担任何风险。
当然,此并网形式不太适用于用户进户母线为 35kV 以上的项目,这时候 10kV 或 35kV 完全是用户厂内母线,母线相连变电站是110kV或者 220kV,则一般可以直接反送入网。因为此类变电站在最初潮流设计时,都是可以双向运行的。
也不适用于 400V(或以下)进户的小型用电户(包括家庭和小商业),因为其 400V 母线是和其他用电单位合用的,反送电不直接跨越变压器,而是在 400V 母线上消纳(原理上可以借用)。当然,在 400V 母线上,光伏等分布式发电的总装机容量会受到控制(此类容量比例没有固定的数值,根据当地 400V 环网内的负载情况确定,也可通过增加区域调控和储能配套来增加分布式电源装机容量)。
这种运营模式最大的缺点,是其收益模型不能固定,自发自用比例和余电上网比例始终在变化,电站融资、出售时评估价值会比实际产出有所打折,甚至资方因为担心用电户的未来经营状况而无法获得一个合理的资产价值 第三种完全上网卖电模式
在光伏发电大发展的近十年中,直接上网卖电一直是光伏应用的主流,因为其财务模型简单,并且相对可靠,而乐于被资本所亲睐。
该并网形式不但适用于未来的分布式固定电价项目,选择直接脱硫电价卖给电网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当然要求该地区脱硫电价不低于0.4 元)。这总比未来分布式电站的收益期要短一些,别总抱着 5.5 元补贴而钻牛角尖了。
而且,我们无法回避一件事情——光伏是资本推动型产业,属于固定收益型长效投资。在大多数企业追求发展的阶段是不太可能去持有光伏电站的,哪怕是现在很多手上握着一些光伏电站的业主。因此,光伏电站的转让市场未来是足够大的一个蛋糕,为买卖双方服务将成为炙手可热的业务,如保险服务、评估服务、检测服务、运维服务、第三方担保服务等。
最后,选择哪一种方式作为光伏电站的并网模式,只能由投资者自己琢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