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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硝基甲苯性质

重要的高山
舒适的月亮
2022-12-31 20:28:38

邻硝基甲苯性质

最佳答案
谦让的春天
英勇的菠萝
2025-12-02 17:33:02

分子式:C7H7NO2

分子量:137.14

性质:黄色易燃液体。熔点-9.5℃,沸点221.7℃,相对密度1.163(20/4℃),折射率1.5474,闪点106℃,燃点420℃。不溶于水,溶于氯仿和苯,可与乙醇、乙醚混溶。能随水蒸气挥发。

制备方法:甲苯用混酸硝化,生成混合的硝基甲苯,其中主要是邻硝基甲苯(约占三分之二)和对硝基甲苯(约占三分之一),经分离即得纯品。将甲苯加入反应器中,冷却至25℃以下,加入配好的混酸(即硝酸25-30%,硫酸55-58%及水20-21%),调节温度不得超过50℃。连续搅拌1-2h,然后静置6h,将生成的硝基甲苯分离,水洗,碱洗,除去未反应的甲苯及脂肪族化合物,粗制硝基甲苯产品的组成为邻硝基甲苯55-60%、间位2-5%,对位35-40%。收率90-95%。利用沸点与熔点的差别进行粗馏与晶析,可分离出各异构体。即先将粗制硝基甲苯经真空蒸馏,分离出大部分的邻硝基甲苯,残余的含有较多对硝基甲苯的馏分,再经减压蒸馏分出,经冷却,结晶,分离即得成品。高沸点的焦油状物质残存在蒸馏釜中。间位硝基甲苯含在分离对位体后的母液中,经反复积累后再精馏获得。邻位和对位硝基甲苯纯度可分别达98%和99%。国内工艺芝程为两锅串联,反应温度主锅为40-45℃,次锅为50-55℃。混酸的配制大致相仿,硝酸26-28%,硫酸56-57%,水16-18%。原料消耗定额:甲苯(98%)800kg/t、硝酸(98%)470kg/t、硫酸(92.5%)450kg/t、烧碱(42%)100kg/t。

用途:主要用于生产邻甲苯胺、联甲苯胺,是染料、涂料、塑料和医药的重要原料。在医药工业用于生产硝苯吡啶、痛惊宁、丙咪嗪盐酸盐、溴已胺盐酸盐、双氯苯唑青霉素钠等。

危险品编号: 61058

中文名称: 邻硝基甲苯

英文名称: O-NITROTOLUENE

RTECS号: XT3150000

UN号: 1664

分子式: C7H7NO2CH3C6H4NO2

熔点: -9

沸点: 222

闪点: 116

相对密度: 1.1622(19 , 15)

溶解度:

外观及性状: 黄色液体,有轻微的香味

英文别名: 0-Nitrotoluol2-Methylnitrobenzene

中文别名: 2-甲基硝基苯

空气中允许极限: 美国TWA :11mg/m�3, ACGIH英国TWA :15ppm , HSE 德国MAC :30mg/m�3,DFG 前苏联MAC :3mg/m �3(工作场所测定:用硅吸收,用甲醇解吸,用气相色谱法测定

水中允许极限: 美国:建议414 μg/l

禁忌物/禁忌: 强氧化剂、硫酸

危险性/症状: 侵入途径: 食入,皮肤吸收, 吸入,皮肤及眼睛接触健康危害: 缺氧、青紫、头痛、虚弱、眩晕、共济共调、呼吸困难、心动过速、恶心、呕吐

急救措施: 火/爆炸: 用二氧化碳、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剂;水雾亦可眼接触: 立即冲洗皮肤接触: 立即用肥皂、水冲洗吸入: 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施行人工呼吸食入: 给饮大量水催吐( 昏迷者除外) ;就医

防护措施: 穿戴防护用具保护皮肤和眼睛;定期对血液、皮肤、胃肠系统、心血管系统、中枢神经系统进行检查

储存: 存储于密闭容器内, 置于凉爽、通风处

泄漏处理: 用吸附剂吸收并置于密塑料袋内待处理

运输: 须贴“有毒”标签,航空、铁路限量运输

最新回答
风趣的白羊
重要的帽子
2025-12-02 17:33:02

是这个化工品吗?4913-13-7

29214300.90 甲苯胺及其衍生物以及它们的盐

29214200.00 二甲基苯胺(2,3-dimethylaniline;2,3-xylidine,C8H11N,CAS no.87-59-2)

29214290 N,N-二甲基苯胺;二甲基氨基苯(N,N-dimethylaniline)(CAS No. 121-69-7)

29214290 N,N-二甲基对亚硝基苯胺;对亚硝基二甲基苯胺(N,N-Dimethyl-p-nitrosoaniline p-Nitrosodimethylaniline)(CAS No. 138-89-6)

29214290 N-甲基苯胺(N-METHYLANILINE(METHYL PHENYLAMINE))(CAS No. 100-61-8)

29214290 4-溴二甲基苯胺(4-溴-N,N-二甲基苯胺)(4-BROMO-N,N-DIMETHYL ANILINE(4-BROMODIMETHYLANILINE))(CAS No. 586-77-6)

29214300 5-氯-2-甲基苯胺;4-氯-2-氨基甲苯(5-Chloro-2-methylaniline;4-Chloro-2-aminotoluene)(CAS No. 95-79-4)

29214300 对硝基邻甲苯胺;4-硝基-2-甲基苯胺(p-Nitro-o-toluidine;4-Nitro-2-toluidine)(CAS No. 99-52-5)

29214300 3-氨基三氟甲苯;3-三氟甲基苯胺(3-Aminobenzotrifluoride;3-(Trifluoromethyl)aniline)(CAS No. 98-16-8)

29214300 3-甲基苯胺;间甲苯胺(3-Toluidine;m-Toluidine)(CAS No. 108-44-1)

29214300 3—氯—2—甲基苯胺

29214300 2-甲基苯胺;邻甲苯胺(2-Toluidineo-Toluidine)(CAS No. 95-53-4)

29214300.00 5-氯-2-甲基苯胺

29214300.00 3-氯-2-甲基苯胺

29214300.00 2,5-二甲基苯胺

29214300.90 3-氯-2-甲基苯胺

29214300.90 间三氟甲基苯胺

29214300.90 3—氯—2—甲基苯胺

29214910 3,5-双(三氟甲基)苯胺(LAPHA,ALPHA,ALPHA,ALPHA,ALPHA, ALPHA-三氟-3,5-二甲基苯胺)(3,5-BIS(TRIFLUOROMETHYL)ANILINE(ALPHA,ALPHA,ALPHA,ALPHA,ALPHA,ALPHA-HEXAFLUORO-3,5-XYLIDINE))(CAS No. 328-74-5)

29214910 2,4—二甲基苯胺;1—氨基—2,4—二甲基苯(2,4-dimethylaniline;2,4-xylidine)(CAS No. 95-68-1)

29214910 2,5—二甲基苯胺;1—氨基—2,5—二甲基苯(2,5-dimethylaniline;2,5-xylidine)(CAS No. 95-78-3)

29214910 2,6—二甲基苯胺;1—氨基—2,6—二甲基苯(2,6-dimethylaniline;2,6-xylidine)(CAS No. 87-62-7)

29214910 2,3—二甲基苯胺;1—氨基—2,3—二甲基苯(2,3-dimethylaniline;2,3-xylidine)(CAS No. 87-59-2)

29214920 二甲基苯胺

29214920 2,3—二甲基苯胺

29214920 2,4二甲基苯胺

29214920.00 2,3-二甲基苯胺

29214920.00 2, 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

29214920.00 对三氟甲基苯胺

29214920.00 3-氯-二甲基苯胺

29214920.00 3,5-二甲基苯胺

29214920.00 3,5-二三氟甲基苯胺

29214920.00 3, 5-二三氟甲基苯胺

29214920.01 2,4、2,6-二甲基苯胺

29214920.01 二甲基苯胺(2,3-dimethylaniline;2,3-xylidine,C8H11N,CAS no.87-59-2)

29214920.02 混合二甲基苯胺

29214920.03 2,5-二甲基苯胺

29214920.04 2,4-二甲基苯胺

29214920.10 2,4-二甲基苯胺

29214920.90 其他二甲基苯胺

29214920.90 NN二甲基苯胺

29214200.00 3,5-二甲基苯胺

29214200.00 2-甲基苯胺

29214200.00 2.5-二甲基苯胺

29214200.00 2.6-二甲基苯胺

29214200.00 2.6—二甲基苯胺

29214200.00 3,5-双三氟甲基苯胺

29214200.00 3-氯-4-甲基苯胺

29214200.00 4-氟-3-三氟甲基苯胺

29214200.00 4-甲基苯胺

29214200.00 4-甲氧基-2-甲基苯胺

29214200.00 5-氯-2-甲基苯胺

29214200.00 N,N-二甲基苯胺

29214200.00 N-(1-乙基丙基)-3,4-二甲基苯胺

29214200.00 N, N-二甲基苯胺

29214200.00 N-甲基苯胺

29214200.00 N-二甲基苯胺

29214200.00 2.4-二甲基苯胺

29214200.00 2.4—二甲基苯胺

29214200.00 对溴-N,N-二甲基苯胺

29214200.00 对三氟甲基苯胺

29214110 4—(三氟甲基)苯胺

29214110.00 4-(三氟甲基)苯胺

29214200 N-苄基-N-甲基苯胺

29214200 N-甲基苯胺

29214200 3-氯-二甲基苯胺

29214200 4—氟—3—三氟甲基苯胺

29214200 乙酰基乙酰2,4—二甲基苯胺

29214200 对甲基苯胺

29214200 5—氯—2—甲基苯胺

29214200 3,5—二甲基苯胺

29214200 N,N—二甲基苯胺

29214200 N—甲基苯胺

29214200.00 2,6-二乙基-4-甲基苯胺

29214200.00 2,4,6-三甲基苯胺

29214200.00 乙酰基乙酰2,4-二甲基苯胺

29214200.00 乙酰基乙酰对甲基苯胺

最近5年来的海关编码 你自己参考一下 应该会有你需要的产品

威武的板凳
俊逸的板凳
2025-12-02 17:33:02

REACH法规规定进入欧盟市场化学品和其它有形产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负有以下义务:

(一)注册

(整理并提交包括产品所含每种化学物质测试数据在内的详细报告。)  REACH法规中,化学物质的注册范围主要包括:

1. 数量≥1吨/年/人的独立存在的物质或配制品中的物质;

2. 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人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

3. 总量>1吨/年/人且正常或可合理预见使用状态下会有意释放的物品中物质(substances in articles);

4. 总量>1吨/年/人,化学品局有理由怀疑会从物品中释放且这种释放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品中物质,化学品局可要求注册。

REACH法规中,豁免注册的物质有:

1. 1吨/年/人的物质

2. 放射性物质

3. 海关监管下的不做任何处理或加工的:(1)为再出口而暂存,或保税区或保税仓库中的;或(2)过境的

4. 非分离中间体

5. 运输危险物质的运输工具

6. 废弃物

7. 成员国因国防之因而豁免的

8. 医药或兽药

9. 食品或饲料中的添加剂、食品调味剂和动物营养剂

10. 附件 IV中的物质(已知风险很低)

11. 附件V中的物质

12. 再次进口已注册的物质本身或制品中的物质

13. 已注册的物质本身、制品或物品中的物质再次加工时(recovery process)

14. 聚合物(聚合物本身)(但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除外)

15. 仅用于产品或研发的化学物质(PPORD)(5+5/10年)

16. 只用于植保产品中的活性成分和辅料(co-formulants)(视为已注册)

17. 只用于生物杀灭剂中的活性成分(视为已注册)

18. 根据79/831/EEC指令,已做过新化学物质申报的物质(视为已注册) 第一批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 I 序 号 物 质 EC 号 CAS 号 1 蒽Anthracene 204-371-1 120-12-7 2 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

(4,4'Diaminodiphenylmethane) 202-974-4 101-77-9 3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ibutyl phthalate) 201-557-4 84-74-2 4 氯化钴 Cobalt dichloride) 231-589-4 7646-79-9 5 五氧化二砷 (Diarsenic pentaoxide) 215-116-9 1303-28-2 6 三氧化二砷 (diarsenic trioxide) 215-481-4 1327-53-3 7 二水(合)重铬酸钠 (Sodium dichromate) 234-190-3 7789-12-0 10588-01-9 8 二甲苯麝香

(5-tert-butyl-2,4,6-trinitro- m-xylene(musk xylene)) 201-329-4 81-15-2 9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醇)酯 Bis(2- ethyl hexylphthalateDEHP) 204-211-0 117-81-7 10 六溴环十二烷 及其非对映异构体

(Hexabromocyclododecane (HBCDD) and

all major diastereoisomers identified

(α–HBCDD, β-HBCDD, γ- HBCDD)) 247-148-4

221-695-9 25637-99-4 及 3194-55-6

(134237-51-7, 134237-50-6, 134237-52-8) 11 C10-13 短链氯化石蜡

(Alkanes,C10-13,chloro(Short Chain

Chlorinated Paraffins)) 287-476-5 85535-84-8 12 三丁基氧化锡 Bis tributyltin) oxide) 200-268-0 56-35-9 13 砷酸氢铅Lead hydrogen arsenate) 232-064-2 7784-40-9 14 邻苯二甲酸丁芐酯 Benzyl butyl phthalate 201-622-7 85-68-7 15 三乙基砷酸酯 Triethyl

arsenate) 427-700-2 15606-95-8 第二批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 II

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昨日正式将14个物质加入高关注物质(SVHC)清单,这14个物质在REACH中将需要履行供应链信息传递的义务,下游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客户提出要求的45天内免费以书面或电子的形式提供产品中这些物质含量的具体信息。瑞欧科技提醒这些物质的制造或进口企业,必须核查自身在此清单下可能要承担的义务,这些义务不仅涉及物质本身,还包括含有这些物质的混合物和物品。 此次清单中的物质包括5种形式的聚芳烃-蒽、高温煤沥青、2,4 -二硝基甲苯、硫酸铅铬钼红、硫代铬酸铅黄、磷酸三(2-氯乙基)酯、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氧化锆硅酸铝耐火纤维和铬酸铅共14种,去除了去年12月ECHA成员国委员会通过的15个高关注物质中的丙烯酰胺。ECHA成员国委员会虽然将丙烯酰胺确定为高关注物质,但欧盟初审法院院长取消了此次将该物质列入清单。  目前丙烯酰胺重新被归入SVHC,现第二批有15项。  15个物质的详细清单如下: 物质名称 CAS号 常见用途 蒽油 90640-80-5 橡胶制品,橡胶油,轮胎 蒽油,蒽糊,轻油 91995-17-4 蒽油,蒽糊,蒽馏分 91995-15-2 蒽油,含蒽量少 90640-82-7 蒽油,蒽糊 90640-81-6 高温煤焦油沥青 659969-93-2 用于涂料、塑料、橡胶 丙烯酰胺 79-06-1 絮凝剂,胶黏剂,土壤改良剂,造纸助剂,纤维改性与树脂加工剂 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 - 工业绝热、密封、防腐材料;电热装置绝缘、隔热材料;仪器设备、电热元件的绝缘和隔热材料;汽车行业隔热材料 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 - 2,4-二硝基甲苯 121-14-2 制造染料中间体,炸药,油漆,涂料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84-69-5 树脂和橡胶的增塑剂,广泛用于塑料、橡胶、油漆及润滑油、乳化剂等工业中 铬酸铅 7758-97-6 可用作黄色颜料、氧化剂和火柴成分,油性合成树脂涂料、印刷油墨、水彩和油彩的颜料,色纸、橡胶和塑料制品的着色剂 钼铬红(C.I.颜料红104) 12656-85-8 用于涂料,油墨和塑料制品的着色 铅铬黄(C.I.颜料黄34) 1344-37-2 用于制造涂料、油墨、色浆、文教用品、塑料、塑粉、橡胶、油彩颜料等着色 磷酸三(2-氯乙基)酯 115-96-8 阻燃剂、阻燃性增塑剂、金属萃取剂、润滑油、汽油添加剂,以及聚酰亚胺加工改性剂 第三批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 III

在2010年6月9日及10日刚刚结束的赫尔辛基会议上,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与成员国委员会(SMCs)对可能成为高度关注物质的8项SVHC提案物质达成一致认同。这些物质在ECHA最终做出将其纳入的候选清单的决议后,将被正式纳入SVHC候选清单,该清单将在ECHA网站上更新。 此前,ECHA公布了由丹麦、法国、德国3个欧盟成员国提出的将8种化学物——三聚乙烯,硼酸,无水四硼酸钠,七水合四硼酸钠,铬酸钠,重铬酸铵,重铬酸钾,归为SVHC的提议,这些都是致癌致畸及致生殖毒性的物质。各国可在2010年4月22日前发表有关这8种物质的危险特性的评论,SMCs届时将审查这些意见,以决定是否和ECHA达成一致。 2010年6月18日,第三批SVHC正式被加入候选列表中,至此,候选清单中的SVHC已增加至38种。 新增的8项SVHC如下: 序号 物质名称 EC 号 CAS号 1. 三氯乙烯 201-167-4 79-01-6 2. 硼酸 233-139-2/234-343-4 10043-35-3/11113-50-1 3. 四硼酸钠,无水 215-540-4 1330-43-4

12179-04-3

1303-96-4 4. 四硼酸钠,水合物 235-541-3 12267-73-1 5. 铬酸钠 231-889-5 7775-11-3 6. 铬酸钾 232-140-5 7789-00-6 7. 重铬酸铵 232-143-1 7789-09-5 8. 重铬酸钾 231-906-6 7778-50-9 2010年12月15日,ECHA正式发布了REACH法规第四批的授权候选清单物质。该批物质为8月底提议的11种物质中的8种,而1,2,3-三氯苯、1,2,4-三氯苯以及1,3,5-三氯苯由于被认为缺乏数据而被排除在此批次的清单之外。至此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的物质增加至46种。第四批的8种物质均为致癌、致突变和/或生殖毒性物质(CMR),清单如下表1所示。表1 第四批SVHC清单名称EC号和CAS号提案原因可能的使用硫酸钴(Cobalt sulfate)EC号233-334-2CAS号10124-43-3CMR主要用于制造其他物质。其他用途包括:催化和烘干,表面处理(如电镀),防腐,生产颜料、脱色(在玻璃、陶瓷中)、电池、动物饲料、化肥等。硝酸钴(Cobalt dinitrate)EC号233-402-1CAS号10141-05-6CMR主要用于制造其他化学品和催化剂。此外,还用于表面处理和电池。碳酸钴(Cobalt carbonate)EC号208-169-4CAS号513-79-1CMR主要用于制造催化剂,也有少量用于饲料添加剂、制造其他化学品,制造颜料和胶粘剂醋酸钴(Cobalt diacetate)EC号200-755-8CAS号71-48-7CMR主要用于制造催化剂,也有少量用于制造其他化学品,表面处理,合金,制造颜料,干燥,橡胶胶粘剂和饲料添加剂2-甲氧基乙醇(2-Methoxyethanol)EC号203-713-7CAS号109-86-4CMR主要用作溶剂、化学中间体和燃料添加剂2-乙氧基乙醇(2-Ethoxyethanol)EC号203-804-1CAS号110-80-5CMR主要用作溶剂、化学中间三氧化铬(Chromium trioxide)EC号215-607-8CAS号1333-82-0CMR用于金属表面处理和水生性木材的防腐三氧化二铬及其低聚物产生的酸铬酸(Chromic acid) 二铬酸(Dichromic acid) 铬酸及二铬酸的低聚物 EC号231-801-5CAS号7738-94-5EC号236-881-5CAS号13530-68-2-CMR当三氧化二铬溶于水即产生此类物质。三氧化二铬主要是以水溶液的形式存在,因此这些物质与三氧化二铬的使用相同。

第四批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 IV

2010 年12 月15 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新增8 项物质进入SVHC 候选清单,至此,SVHC增至46项: 编号 SVHC关注物质清单 用途 物质名称(中文) Substance Name(En) EC Number CAS Number  1 硫酸钴 Sulfuric acid,cobalt(2+) salt (1:1) 233-334-2 10124-43-3 生产其他化学品,更多用作催化剂、干燥剂、表面处理剂(如电镀)、防腐、着色、脱色、电池等  2 硝酸钴 cobaltous nitrate 233-402-1 10141-05-6 生产其他化学品,更多用作催化剂、表面处理、电池等  3 碳酸钴 Cobaltous carbonate 208-169-4 513-79-1 生产其他化学品,用作催化剂、食品添加剂、色素、粘合剂等  4 乙酸钴 Cobaltous acetate 200-755-8 71-48-7 生产其他化学品,用作催化剂、表面处理、合金、色素、染料、橡胶、胶水、食品添加剂。  5 2- 甲氧基乙醇 Ethanol, 2-methoxy-,calcium salt (2:1) 203-713-7 109-86-4 颜料、催化剂及用于陶瓷工业  6 2-乙氧基乙醇 2-(2-methoxyethoxy)ethanol 203-804-1 110-80-5 陶瓷釉料和油漆催干剂,也用于电镀、碱性电池、生产含钴颜料和其它钴产品,还用于催化剂、分析试剂、饲料添加剂、轮胎胶粘剂、立德粉添加剂  7 三氧化铬和 Chromium trioxide 215-607-8 1333-82-0 金属整理剂,水性木材防腐剂的固定剂  8 铬酸/重铬酸/铬酸及重铬酸低聚物 Chromic acidDichromic acid  7738-94-513530-68-2 三氧化铬溶于水时,产生铬酸、重铬酸;三氧化铬多数情况下为水溶液,因此,铬酸、重铬酸与三氧化铬用途一致。即用于金属后处理和木材防腐稳定剂  第五批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 V

2011年6月20日,在成员国统一的认可下,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7种物质正式加入SVHC候选清单,同时修订了之前已确认的SVHC物质—氯化钴的危害性。  此次是第五批正式公布的SVHC候选清单,加上之前的四批SVHC候选物质,目前候选清单中总计已达53种物质。

新增与调整的SVHC候选物质 物质名称 EC 号 CAS 号 提案的SVHC性质 潜在应用 乙二醇乙醚醋酸酯 203-839-2 111-15-9 第57(c)条,生殖毒性 涂料和化学工业中的溶剂,氰基丙烯酸酯胶粘剂生产的中间体。 铬酸锶 232-142-6 7789-06-2 第57(a)条,致癌物 航空/航天混合涂料中缓冲剂,钢铁和铝卷材及汽车涂料中使用 1,2-苯二酸-二(C7-11支链与直链)烷基(醇)酯 271-084-6 68515-42-4 第57(c)条,生殖毒性 PVC,泡沫,粘合剂和涂料中增塑剂 联胺也称:肼 206-114-9 302-01-2

7803-57-8 第57(a)条,致癌物 在肼衍生物制造中的中间体,作为聚合反应的单体,作为水处理、金属和化学品精炼中的防腐剂,也可用作航空航天器推进剂和军事(紧急)动力装置的燃料。 1-甲基吡咯烷酮 212-828-1 872-50-4 第57(c)条,生殖毒性 电子电器设备制造中涂层、洗涤产品的溶剂,还应用与半导体工业,石化、医药和农用化学品中。 1,2,3-三氯丙烷 202-486-1 96-18-4 第57(a)和(c)条,致癌物和生殖毒性 在氯化溶剂和农业生产的中间体,也作为单体使用,以前用于作油漆、清漆的去除剂和脱脂剂。 邻苯二甲酸二异庚酯 276-158-1 71888-89-6 第57(c)条,生殖毒性 PVC、密封剂、涂料和印刷油墨的塑化剂。 氯化钴* 231-589-4 7646-79-9 第57(c)条,生殖毒性 钴化合物制造的中间体,用于轮胎粘合剂、有机纺织品染料、油漆干燥剂,用于玻璃和陶瓷洁具的表面处理工艺,着色剂或褪色剂,用于压敏电阻器、磁铁或湿度指示剂。 第六批高关注物质清单 SVHC VI

2011年12月19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发布公告,正式公布第六批20项SVHC。  ■ 第六批SVHC清单及用途: 物质名称 CAS NO. EC NO. SVHC分类 潜在用途 铬酸铬 24613-89-6 246-356-2 CMR2类致癌物质 用于在航空航天,钢铁和铝涂层等行业的金属表面混合物。 氢氧化铬酸锌钾 11103-86-9 234-329-8 CMR2类致癌物质 航空/航天,钢铁,铝线圈,汽车等涂层。 锌黄 49663-84-5 256-418-0 CMR2类致癌物质 汽车涂层,航空航天的涂层。 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RCF) - - CMR2类致癌物质 耐火陶瓷纤维组主要用在高温防火,工业应用(工业火炉和设备防火,汽车和航空航天设备)和建筑,生产的防火设备 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Zr-RCF) - - CMR2类致癌物质 耐火陶瓷纤维组主要用在高温防火,工业应用(工业火炉和设备防火,汽车和航空航天设备)和建筑,生产的防火设备 甲醛与苯胺的聚合物 25214-70-4 500-036-1 CMR2类致癌物质 主要用于其他物质的生产,少量用于环氧树脂固化剂 邻苯二甲酸二甲氧乙酯 117-82-8 204-212-6 CMR2类致生殖性毒性物质 ECHA没有收到关于这种物质的任何注册。主要用途塑料产品中的塑化剂,涂料,颜料包括印刷油墨。 邻甲氧基苯胺 90-04-0 201-963-1 CMR2类致癌物质 主要用于纹身和着色纸的染料生产,聚合物和铝箔 对特辛基苯酚 140-66-9 205-426-2 具有相同毒性的物质 用于生产聚合物的配制品和聚氧乙烯醚。也会被用于粘合剂,涂层,墨水和橡胶的成分。 1,2-二氯乙烷 107-06-2 203-458-1 CMR2类致癌物质 用于制造其他物质,少量作为化学和制药工业的溶剂。 二乙二醇二甲醚 111-96-6 203-924-4 CMR2类致生殖性物质 主要被用于化学的反应试剂,也用作电池电解溶液和其他产品例如密封剂,胶粘剂,燃料和汽车护理产品 砷酸、原砷酸 7778-39-4 231-901-9 CMR2类致癌物质 主要用于陶瓷玻璃融化和层压印刷电路板的消泡剂 砷酸钙 7778-44-1 231-904-5 CMR2类致癌物质 生产铜,铅和贵金属的原材料,主要用作铜冶炼和生产三氧化二砷的沉淀剂 砷酸铅 3687-31-8 222-979-5 CMR1类致生殖毒性物质&CMR2类致癌物质 生产铜,铅和贵金属的原材料 N,N-二甲基乙酰胺 (DMAC) 127-19-5 204-826-4 CMR2类致生殖毒性物质 用于溶剂,及各种物质的生产及纤维的生产。也会被用于试剂,工业涂层,聚酰亚胺薄膜,脱漆剂和油墨去除剂 4,4'-二氨基-3,3'-二氯二苯甲烷 (MOCA) 101-14-4 202-918-9 CMR2类致癌物质 主要用于树脂固化剂和聚合物的生产,以及建筑和艺术 酚酞 77-09-8 201-004-7 CMR2类致癌物质 主要用于实验室试剂,PH试纸和医疗产品 迭氮化铅 13424-46-9 236-542-1 CMR2类致生殖毒性物质 主要用作民用和军用的启动器或增压器的雷管和烟火装置的启动器 2,4,6-三硝基苯二酚铅 15245-44-0 239-290-0 CMR2类致生殖毒性物质 主要用于小口径步枪弹药的底漆,另外常用于军用弹药,粉驱动装置和用于民用雷管。 苦味酸铅 6477-64-1 229-335-2 CMR2类致生殖毒性物质 ECHA没有收到任何关于该物质的注册,苦味酸铅是一种爆炸物,在雷管的混合物中会少量用到此物质 至2011年12月19日,ECHA已合计公布73项高关注度物质。瑞旭技术提醒广大企业及时做好应对工作,确保产品顺利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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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7:33:02

REACH法规规定进入欧盟市场化学品和其它有形产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负有以下义务: (整理并提交包括产品所含每种化学物质测试数据在内的详细报告。)

REACH法规中,化学物质的注册范围主要包括:

1. 数量≥1吨/年/人的独立存在的物质或配制品中的物质;

2. 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人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

3. 总量>1吨/年/人且正常或可合理预见使用状态下会有意释放的物品中物质(substances in articles);

4. 总量>1吨/年/人,化学品局有理由怀疑会从物品中释放且这种释放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品中物质,化学品局可要求注册。

REACH法规中,豁免注册的物质有:

1. 1吨/年/人的物质

2. 放射性物质

3. 海关监管下的不做任何处理或加工的:(1)为再出口而暂存,或保税区或保税仓库中的;或(2)过境的

4. 非分离中间体

5. 运输危险物质的运输工具

6. 废弃物

7. 成员国因国防之因而豁免的

8. 医药或兽药

9. 食品或饲料中的添加剂、食品调味剂和动物营养剂

10. 附件 IV中的物质(已知风险很低)

11. 附件V中的物质

12. 再次进口已注册的物质本身或制品中的物质

13. 已注册的物质本身、制品或物品中的物质再次加工时(recovery process)

14. 聚合物(聚合物本身)(但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除外)

15. 仅用于产品或研发的化学物质(PPORD)(5+5/10年)

16. 只用于植保产品中的活性成分和辅料(co-formulants)(视为已注册)

17. 只用于生物杀灭剂中的活性成分(视为已注册)

18. 根据79/831/EEC指令,已做过新化学物质申报的物质(视为已注册) (评估产品所含每种化学物质的安全系数。)

评估的内容有:

1,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2,物质评估是核查该种物质是否需要企业提供进一步的信息。

3,评估主要包括档案评估(Dossier Evaluation)和物质评估(substance Evaluation)。

档案评估(Dossier Evaluation)包括:

--.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须于登记后3周内,将注册人的登记资料与完整性检查报告提供给成员国(Member State)主管机关。但在分阶段注册截至日期前2个月内收到的注册卷宗,需3个月时间进行审核;

--. 非分阶段注册物质以及过了注册截止日期的分阶段注册物质,在审核未通过前,禁止在欧盟国家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口(成员国主管机关对技术档案进行审查:评估登记的技术文件是否符合法规的规定,并检查动物试验计划,以避免不必要动物试验);

--. 欧盟成员国审查提交的测试草案并起草相关决议。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进行实验,在(附件I规定的)截止期限内提交实验结果概要和研究方法建设性分析。

(2)决议同a、但要求在修订的试验条件下进行。

(3)决议同a、b或d,但当提交的试验目标与附件要求不一致时,要求增加一个或更多的试验。

(4)驳回实验的提议。

(5)决议同a、b或c,如果几个注册人提交相同试验建议,管理局在90天内协调其达成一致,找到一位进行试验来代表全体。

(6)同意的实验应有45天的公示期。

物质评估(substance Evaluation)包括:

--. 管理局为成员国提供评估优先物质的标准;

--. 2011年12月1日提供评估滚动计划草案,以后是每年的2月28日前;

--. 成员国从中选定物质制定持续三年的评估滚动计划,并进行评估;

--. 管理局将最终评估清单登于网上;

--. 欧盟成员国需在规定期限内起草相关决议(新物质180天)要求进一步的信息资料。 根据REACH法规第58条满足以下条件的物质可能会被加入到附件XIV中:

a)根据67/548/EEC(就是现在的CLP法规),符合1类和2类致癌物分类标准的物质;

b)根据67/548/EEC(就是现在的CLP法规),符合1类和2类致畸物分类标准的物质;

c)根据67/548/EEC(就是现在的CLP法规),符合1类和2类生殖毒性物质分类标准的物质;

d)据本法规附件XIII规定的标准属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

e)据本法规附件XIII规定的标准属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

f)物质诸如那些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但不符合(d)(f)两项的标准,同时有科学证据证明对人类或环境引起严重影响的物质。

截至到2012年3月1日,授权候选清单共有14种物质。见下表。 物质 第57条中注明的本征特性 过渡期安排 豁免用途(类别) 主要用途 最迟申请日 日落之日 二甲苯麝香

EC No:201-329-4

CAS No:81-15-2 非常强的持续性、非常强的生物可蓄积性(vPvB) 2013年2月21日 2014年8月21日 - 化妆品和皂用香料 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MDA)

EC No:202-974-4

CAS No:101-77-9 致癌物质的

(类别1B) 2013年2月21日 2014年8月21日 - PCB中环氧树脂的固化剂、PU配制品、服装中的偶氮染料 六溴环十二烷(HBCDD)

EC No:221-695-9, 247-148-4

CAS No:3194-55-6, 25637-99-4

及其主要非对应异构体:

α-六溴环十二烷

CAS No:134237-50-6

β-六溴环十二烷

CAS No:134237-51-7

γ-六溴环十二烷

CAS No:134237-52-8 可持续性、生物可蓄积性和毒性(PBT) 2014年2月21日 2015年8月21日 - 纺织品和HIPS中的阻燃剂 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酯(DEHP)

EC No:204-211-0

CAS No:117-81-7 对生殖系统有毒害(类别1B) 2013年8月21日 2015年2月21日 药品的最内层包装1 PVC,树脂等塑料制品的增塑剂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EC No:201-622-7

CAS No:85-68-7 对生殖系统有毒害(类别1B) 2013年8月21日 2015年2月21日 药品的最内层包装1 用作树脂、PVC、丙烯酸树脂的增塑剂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EC No:201-557-4

CAS No:84-74-2 对生殖系统有毒害(类别1B) 2013年8月21日 2015年2月21日 药品的最内层包装1 粘合剂和纸张涂层的增塑剂,纺织品中的杀虫剂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EC No:201-553-2

CAS No:84-69-5 对生殖系统有毒害(类别1B) 2013年8月21日 2015年2月21日  增塑剂 三氧化二砷

EC No:215-481-4

CAS No:1327-53-3 致癌物质的

(类别1A) 2013年11月21日 2015年5月21日  除草剂、木材防腐剂、特殊玻璃的加工 五氧化二砷

EC No:215-116-9

CAS No:1303-28-2 致癌物质的

(类别1A) 2013年11月21日 2015年5月21日  杀虫剂、除草剂、木材防腐剂、涂彩杯子、染料和颜料 铬酸铅

EC No:231-846-0

CAS No:7758-97-6 致癌物质的

(类别1B)

对生殖系统有毒害(类别1A) 2013年11月21日 2015年5月21日  涂料、颜料、橡胶和塑料的着色剂 铬橙(C.I.颜料黄34)

EC No:215-693-7

CAS No:1344-37-2 致癌物质的

(类别1B)

对生殖系统有毒害(类别1A) 2013年11月21日 2015年5月21日  涂料、颜料和塑料的着色剂 钼铬红、钼红(C.I.颜料红104)

EC No:235-759-9

CAS No:12656-85-8 致癌物质的

(类别1B)

对生殖系统有毒害(类别1A) 2013年11月21日 2015年5月21日  用作涂料,颜料和塑料的添加剂 三(2-氯乙基)磷酸酯(TCEP)

EC No:204-118-5

CAS No:115-96-8 对生殖系统有毒害(类别1B) 2014年2月21日 2015年8月21日  阻燃剂、阻燃性增塑剂 2,4-二硝基甲苯

EC No:204-450-0

CAS No:121-14-2 致癌物质的

(类别1B) 2014年2月21日 2015年8月21日  用于制造炸药、聚氨酯塑料、有机体合成和染料 对于进入候选清单中高关注度物质的相关义务如下所示:公司必须为归入授权候选清单中的物质承担相应义务。这些义务针对的不仅仅是物质本身,同时还针对存在于配制品中,以及物品中的物质。 1. 从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开始:

如果物品含有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质量百分浓度大于0.1%,则欧盟范围内此类物品的供应商必须向顾客提供其可获取的充足信息;或者,应消费者要求,在收到要求的45天内向其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这类信息应保证物品的安全使用,且至少包括物质的名称。

2. 从2011年开始:

如果物品含有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该物质质量百分浓度大于0.1%,并且在物品中的总含量超过1吨/年/公司,则欧盟范围内此类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

3. 在2010年12月1日前归入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必须在2011年6月1日前完成通报;

4. 在2010年12月1日或在之后归入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必须在归入后的六个月内完成通报。 1.从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开始:

2.如果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之中,则欧盟范围内该物质的供应商必须向他们的客户提供一份安全数据表(MS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