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工程需要什么施工投标资格
施工投标资格要看发标方是怎样规定的!
针对光伏工程这一块,有的村只几十千瓦的,发标对施工资质要求这块蛮低,一般的基本资质都可以去投标。
但稍有规模的光伏项目,上了兆瓦的,都会有入门要求,比如:
对光伏产品生产企业的资质:光伏组件、组件材料、逆变器等厂家资质...
对施工方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承包级别、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别、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别...
对投标人的要求: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级别资质、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级别资质、光伏设计专项级别资质、近一年内做的项目工程....
工程越大,级别要求越高,且其他的要求越多。
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员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9、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10、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11、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1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为原件)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保证金交存凭证复印件
(6)对招标文件及条款的承诺及补充意见
(7)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投标报价说明
(9)报价表(又称投标一览表)
(10)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
(1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投标文件中应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所述内容后附以下文件及资料(未注明的为复印件):
(1)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提供当地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材料及安全资格证;
技术部分(技术标)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部署;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方案;
4、施工技术标准;
5、施工组织及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段的划分、主要工序及劳动力安排以及施工管理或项目经理部组成);
6、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7、质量保证措施;
8、工期保证措施;
9、安全施工措施
10、文明施工措施;
招标人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第五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火电和风电、光伏项目建设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人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第六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第七条 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电力项目评标专家库,专家库包括对电力规划、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第八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从电力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第九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第十条 本暂行办法规定的项目招标有关业务应当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开展。第十一条 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结合火电和风电、光伏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6年9月30日起施行。
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l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考试大论坛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如果建设项目不屑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则可以招标也可以不招标。但是,即使符合必须招标项目的条件但是属于某些特殊情形的,也是可以不招标的。 《招标投标法》第66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根据2003年3月8日国家发改委、建 《招标投标法》第66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根据2003年3月8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7部委令第30号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2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