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甲苯磺酸的海关编码是多少
29041000 对甲苯磺酸(一水合物)
29041000 对甲苯磺酸
29041000 对甲苯磺酸钠
29041000 对甲苯磺酸(p-Toluene sulfonic acid)(CAS No. 6192-52-5)
29041000.00 对甲苯磺酸(p-Toluene sulfonic acid,C7H10O4S,CAS no.6192-52-5)
29051900 对甲苯磺酸甲酯;4-甲基苯磺酸甲酯(Methyl p-toluene sulfonate;Methyl-p-tosylate)(CAS No. 80-48-8)
29173900.00 对甲苯磺酸(p-Toluene sulfonic acid,C7H10O4S,CAS no.6192-52-5)
29173900.00 对甲苯磺酸钠
29173990.90 对甲苯磺酸钠
29173990.90 对甲苯磺酸
29411099 对甲苯磺酸舒他西林
29420000 对甲苯磺酸钠
29420000 对甲苯磺酸
29420000 对甲苯磺酸舒他西林
29420000 对甲苯磺酸吡啶嗡盐
29420000 对甲苯磺酸甲酯
29420000 对甲苯磺酸(p-Toluene sulfonic acid,C7H10O4S,CAS no.6192-52-5)
29420000 对甲苯磺酸甲酯(Methyl p-toluene sulfonate;Methyl-p-tosylate,C8H10O3S,CAS no.80-48-8)
29420000 (S)-(+)-2,2-二甲基-1,3-二氧杂环戊烷-4-甲醇对甲苯磺酸酯
29420000 (2S)-(+)-缩水甘油基对甲苯磺酸酯
30049090 对甲苯磺酸舒他西林
行内9年回复仅供参考
1.HS CODE 即海关编码,全称是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也叫Harmonized System 编码系统。
2.印度客户说的HSN CODE 全称是HSN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对比HS编码我们发现其实这两种编码的要求类似都是海关税号系统。
3.由于WCO成员国之中HS编码前4-6位往往一致,正常你只要给客户提供前4-6位印度客户都能明白产品的税号定义。
针对反倾销的情况,可通过第三国转口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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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发布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亚麻纱(Flax Yarn)做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对印度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故建议对中国涉案企业均征收0.50~4.83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反倾销税详见附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306 1090和53062090项下产品。
化学式:C12H19SPO6
外观:淡黄色或无色透明油状液体
用途: 用于除草剂和杀菌剂,还有一个重要用途是作为合成核苷类抗病毒药的中间体。
中文名称
N,N-二异丙基乙胺
对甲苯磺酸盐
中文别名
N,N-二异丙基乙胺,对甲苯磺酸盐N-乙基二异丙基胺对甲苯磺酸
英文名称
N-ethyl-N-propan-2-ylpropan-2-amine,4-methylbenzenesulfonic
acid
英文别名
N,N-Diisopropylethylamine
p-toluenesulfonate
saltEthyldiisopropylammonium
p-toluenesulphonateN-Ethyldiisopropylamine
p-toluenesulfonateEINECS
263-523-5
CAS号
62359-01-7
英国海关编码(HS-code):2921199990
概述(Summary):HS:2921199990.Other
acyclic
monoamines
and
their
derivatives
salts
thereof.
General
tariff:6.5%.
原标题:清关那些事:印度双清,真的那么难吗?!
最近印度有点儿火。
今天我们来说说印度奇葩的清关问题。
印度海关规定:
首先,所有转运至印度内陆货运站的货物,必须由船公司负责全程运输,并且必须要提单及舱单最终目的地一栏填写为该内陆点。否则,必须在港口掏箱或者支付高额的更改舱单费,方可转运至内陆。
其次,货物到港后,可在海关仓库存放30天。满30天后,海关将向进口商发出提货通知。如进口商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提货,可根据需要向海关提出延长申请。如印度买家不做延长申请,出口商的货物在海关存放30天后会被拍卖。
最后,因印度海港装卸能力极差,海关办事能力极度低下。建议订舱时尽量找能申请到14天免费用柜(14 free calendar days at destinaion)的船公司。
单证要求
1、提单
POD为印度的货物,收货人和通知方都必须是印度境内的,且有详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货物描述必须完整,准确;不允许在提单上显示free time条款;当DTHC和内陆运费需要由收货人承担时,需要在货描处显示“DTHC and IHI charges from A to B on the consignee’s account,如需转运,需要加上in transit to条款,例如CIF Kolkata India in transit to Nepal。
2、清关
1)装箱单、发票、提单,这些都是每票清关所必须的;
2)根据你的产品HS CODE查询是否在优惠的范围内,从而决定办理FORM B亚太证书还是一般产地证,FORM B清关时可以享受关税5%-100%的减免;
3)发票日期要一致,出货日期也要跟提单一致;
4)具体要看你的客户要求。
印度有10个大港口,分别是西海岸的孟买、坎德拉、莫尔穆冈、科钦、新门格洛尔和杜蒂戈林;东海岸的马德拉斯、加尔各答、巴拉迪布和维沙卡帕特南。
所有进口均需提交下列全套进口单证:进口许可证、海关申报单、入关单、商业发票、原产地证明书、装箱单和运货单。以上单证均需要一式3份。
包装要求
印度的港口一般都位于热带地区,潮湿、酷热、暴露在阳光和雨中、虫蛀、菌蚀和污土都可能对货物造成损失。因此,装运的货物需用防水包装,并采用镀锌或马口铁装运箱,不使用防水油布之类包装物。标签应当用英文写,指明原产国的说明文字要与写在集装箱或标签上的其他英文字一样醒目。
寄往印度货件清关规定
接香港DHL通知,所有寄往印度(India)的包裹(非文件),货物在到达印度海关时,收件方须向当地海关递交印度政府颁发的身份证编号、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住址证明。滞留在当地海关的货物,直至收件方提交上述资料后才能开始货物清关程序。所有进口印度的货件(非文件),收件人仍须要提供如下文件:
1)收件方为私人:收件方需要提供护照副本或选民证号(VOTER ID)或永久帐号(Permanent Account Number)及清关委托书(POA);
2)收件方为公司:收件方需要提供进口公司进出口证书(ImportExport Certificate)和清关委托书及KYC(Know Your Customer);为了避免货物到达当地后产生清关延误或无法清关等情况,寄件方在寄运货件前,将下述资料注明在随货资料中:
①在运单上注明收件人有效联系电话号码或者Email地址;
②在运单上注明收件人的有效证件编号,如身份证号或护照编号或IEC或永久帐号(Permanent Account Number)等;
③随货资料必须详细申报寄件人和收件人的信息(如公司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等),且随货运单和发票信息必须完全相符(寄件人信息不能是货运代理公司)。
自2017年4月起,收件人需在货物到达当地的第二个工作日前提交所有清关文件,否则将会有延误附加费产生。费用为头三天按5000卢比/1天收取,之后的将按10000卢比/1天加收,具体以当地海关收取为准。根据最新的外汇牌价,1人民币约合9.29卢比。
印度的关税政策
2017年7月1日起,印度将把其各种各样的本地服务税整合为货物和服务税(GST),这个税收也将取代此前公布的15%的印度服务税(Indian service tax)。GST的收费标准将是进出口印度服务费用的18%,包括码头装卸费用、内陆运输费用等本地费用。
望采纳
�6�9�6�9你问的商品描述得不是很清晰,没有详细的生产工艺、结构功能、外观形状、规格尺寸、用途功能等的描述,我只能根据名称大致推断该商品应归入商品编码8471.3000项下。
至于你问的ITC HS Code,我还真不太清楚。但是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参加了协调指度公约,使用的都是HS Code,该编码的前六位是世界通用的,因此,你填写上述编码的前六位就应当没问题的。至于后两位编码,每个国家都有可能自己分列,你要问印度海关确定才行。
如果你满意我的回答,恳请予以采纳并给予好评,谢谢!
申请进口的药材应当是中国药典现行版、进口药材标准及部颁标准等收载的品种。同时,为保证少数民族地区用药需求,对未收载入国家药品标准的,但相应的省、自治区药材标准收载的少数民族药材也可申请进口,供当地习用。
二、首次进口程序适用哪些情形?
申请人第一次进口《非首次进口药材品种目录》以外的品种,需按首次进口程序申报。当其再次从该国家进口该品种时,则按非首次进口的程序办理进口。但其他申请人不能“搭便车”,其第一次从该国家进口该品种时仍需按首次进口程序申报。
三、药材可从哪些(边境)口岸进口通关?
药材应当从国务院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或者允许药材进口的边境口岸进口。目前,药品进口口岸和药材进口边境口岸各为22个。进口单位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相应的(边境)口岸办理进口通关。
四、如何办理进口药材的审批?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方便申请人,对首次进口药材,国家药监局委托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批。申请人应向其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进口,其所在地省级药品检验机构承担样品检验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发给一次性进口药材批件。对非首次进口药材的进口程序进行简化,进口单位可直接办理备案。
五、如何办理进口药材的备案?
对于首次进口药材,申请人应当在取得进口药材批件后1年内,从进口药材批件注明的到货口岸组织药材进口。首次和非首次进口药材,进口单位均应向药品进口口岸或药材进口边境口岸所在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进口药材备案,领取进口药品通关单。非首次进口药材实行目录管理,具体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调整。尚未列入目录,但申请人、药材基原以及国家(地区)均未发生变更的,按照非首次进口药材管理。
首次进口药材,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填写进口药材申请表,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以下资料:
(一)进口药材申请表;
(二)申请人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中成药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应当提供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出口商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购货合同及其公证文书复印件;
(五)药材产地生态环境、资源储量、野生或者种植养殖情况、采收及产地初加工等信息;
(六)药材标准及标准来源;
(七)由中国境内具有动、植物基原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载有鉴定依据、鉴定结论、样品图片、鉴定人、鉴定机构及其公章等信息的药材基原鉴定证明原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