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乙酸 > 正文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卫生标准

故意的电话
单薄的香烟
2022-12-22 11:04:28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卫生标准

最佳答案
冷静的云朵
迅速的蜜粉
2026-02-04 01:48:47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区水源短缺,有的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为此,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联合发布新的强制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下称“新标准”)。

2007年7月1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这是国家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标准》进行修订。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是保证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协调下,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卫生、供水、环保、水利、水资源等各方面专家共同参与完成了该项标准的修订工作。 对水质的要求

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

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

标准与国际接轨

新标准水质项目和指标值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参考了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

1985年出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饮用水浑浊度的指标是“3-5”,新《标准》则将之提高到“1-3”,也就是说,抛开一大堆老百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标不说,最直观能感受到的,是水色将更为清亮。

事实上,浊度不仅是感官指标,低浊度能使细菌病毒裸露于水中,消毒剂才能有效杀灭,让饮水更健康是新《标准》的核心所在。老的《标准》只有35项检测项目,其中关于无机污染物的检测项目居多,涉及的有机污染物、农药较少,而且其中根本没有检测如藻毒素等微生物的指标,这与我国水污染致使水中有机物大大增加的形势严重不适应。

在新《标准》增加的71项水质指标里,微生物学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对蓝氏贾第虫、隐孢子虫等易引起腹痛等肠道疾病、一般消毒方法很难全部杀死的微生物的检测。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毒理学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2项,增加了对净化水质时产生二氯乙酸等卤代有机物质、存于水中藻类植物微囊藻毒素等的检测。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加至21项。并且,还对原标准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同时,鉴于加氯消毒方式对水质安全的负面影响,新《标准》还在水处理工艺上重新考虑安全加氯对供水安全的影响,增加了与此相关的检测项目。新《标准》适用于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

3.2.1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3.2.4 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规指标 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 非常规指标 non-regular indices

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4 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4.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4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1.5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4.1.6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

4.1.7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4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和表3执行。

4.1.8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4.1.9 当饮用水中含有附录A表A.1所列指标时,可参考此表限值评价。 指标 限值

1、微生物指标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CFU/mL) 100

2、毒理指标

砷(mg/L)0.01

镉(mg/L) 0.005

铬(六价,mg/L)0.05

铅(mg/L) 0.01

汞(mg/L)0.001

硒(mg/L) 0.01

氰化物(mg/L)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盐(以N计,mg/L)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0.002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0.01

甲醛(使用臭氧时,mg/L) 0.9

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

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3、性状和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15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臭和味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无

pH (pH单位)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铝(mg/L) 0.2

铁(mg/L)0.3

锰(mg/L) 0.1

铜(mg/L)1.0

锌(mg/L) 1.0

氯化物(mg/L)250

硫酸盐(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0.3

4、 指导值

总α放射性(Bq/L)0.5

总β放射性(Bq/L) 1

① 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②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 消毒剂名称与水接触时间 出厂水

中限值出厂水

中余量 管网末梢水中余量

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mg/L)至少30min 4 ≥0.3 ≥0.05

一氯胺(总氯,mg/L)至少120min 3 ≥0.5 ≥0.05

臭氧(O3,mg/L)至少12min 0.3 0.02

如加氯,

总氯≥0.05

二氧化氯(ClO2,mg/L)至少30min 0.8 ≥0.1 ≥0.02

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

附录表3 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标 限值

1、微生物指标

贾第鞭毛虫(个/10L) <1

隐孢子虫(个/10L)<1

2、毒理指标

锑(mg/L) 0.005

钡(mg/L)0.7

铍(mg/L) 0.002

硼(mg/L)0.5

钼(mg/L) 0.07

镍(mg/L)0.02

银(mg/L) 0.05

铊(mg/L)0.0001

氯化氰 (以CN-计,mg/L)0.07

一氯二溴甲烷(mg/L) 0.1

二氯一溴甲烷(mg/L)0.06

二氯乙酸(mg/L) 0.05

1,2-二氯乙烷(mg/L)0.03

二氯甲烷(mg/L) 0.02

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该类化合物中各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过1

1,1,1-三氯乙烷(mg/L)2

三氯乙酸(mg/L) 0.1

三氯乙醛(mg/L)0.01

2,4,6-三氯酚(mg/L) 0.2

三溴甲烷(mg/L)0.1

七氯(mg/L) 0.0004

马拉硫磷(mg/L)0.25

五氯酚(mg/L) 0.009

六六六(总量,mg/L)0.005

六氯苯(mg/L) 0.001

乐果(mg/L)0.08

对硫磷(mg/L) 0.003

灭草松(mg/L)0.3

甲基对硫磷(mg/L) 0.02

百菌清(mg/L)0.01

呋喃丹(mg/L) 0.007

林丹(mg/L)0.002

毒死蜱(mg/L) 0.03

草甘膦(mg/L)0.7

敌敌畏(mg/L) 0.001

莠去津(mg/L)0.002

溴氰菊酯(mg/L) 0.02

2,4-滴(mg/L)0.03

滴滴涕(mg/L) 0.001

乙苯(mg/L)0.3

二甲苯(mg/L) 0.5

1,1-二氯乙烯(mg/L)0.03

1,2-二氯乙烯(mg/L)0.05

1,2-二氯苯(mg/L)1

1,4-二氯苯(mg/L)0.3

三氯乙烯(mg/L) 0.07

三氯苯(总量,mg/L)0.02

六氯丁二烯(mg/L) 0.0006

丙烯酰胺(mg/L)0.0005

四氯乙烯(mg/L) 0.04

甲苯(mg/L)0.7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mg/L) 0.008

环氧氯丙烷(mg/L)0.0004

苯(mg/L) 0.01

苯乙烯(mg/L)0.02

苯并(a)芘(mg/L)0.00001

氯乙烯(mg/L) 0.005

氯苯(mg/L)0.3

微囊藻毒素-LR(mg/L) 0.001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氨氮(以N计,mg/L)0.5

硫化物(mg/L) 0.02

钠(mg/L)200 1、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mL) 500

2、毒理指标

砷(mg/L)0.05

氟化物(mg/L) 1.2

硝酸盐(以N计,mg/L)20

3、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20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3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5

pH(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9.5

溶解性总固体(mg/L)1500

总硬度 (以CaCO3计,mg/L) 5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5

铁(mg/L) 0.5

锰(mg/L)0.3

氯化物(mg/L) 300

硫酸盐(mg/L)300

5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

5.1 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 3838要求。

5.2 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T 14848要求。

6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

6.1 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应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执行。

7 二次供水卫生要求

二次供水的设施和处理要求应按照GB 17051执行。

8 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

8.1 处理生活饮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8要求。

8.2 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9要求。

9 水质监测

9.1 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

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9.1.1 供水单位的水质非常规指标选择由当地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协商确定。

9.1.2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CJ/T 206执行。

9.1.3 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SL 308执行。

9.1.4 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结果应定期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水质检测结果的内容和办法由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商定。

9.1.5 当饮用水水质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9.2 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

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9.2.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各类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

9.2.2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饮用水监督、监测方案。

9.2.3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范围、项目、频率由当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10 水质检验方法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应按照GB/T 5750执行。 (资料性附录)

表A.1 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

指标 限值

肠球菌(CFU/100mL) 0

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CFU/100mL)0

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mg/L) 0.4

二溴乙烯(mg /L)0.00005

二恶英(2,3,7,8-TCDD,mg/L) 0.00000003

土臭素(二甲基萘烷醇,mg /L)0.00001

五氯丙烷(mg/L) 0.03

双酚A(mg/L)0.01

丙烯腈(mg/L) 0.1

丙烯酸(mg/L)0.5

丙烯醛(mg/L) 0.1

四乙基铅(mg /L)0.0001

戊二醛(mg/L) 0.07

甲基异莰醇-2(mg /L)0.00001

石油类(总量,mg/L) 0.3

石棉(>10?m,万/L)700

亚硝酸盐(mg/L) 1

多环芳烃(总量,mg /L)0.002

多氯联苯(总量,mg /L)0.0005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mg/L)0.3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mg/L)0.003

环烷酸(mg/L) 1.0

苯甲醚(mg/L)0.05

总有机碳(TOC,mg/L) 5

萘酚-?(mg/L)0.4

黄原酸丁酯(mg /L)0.001

氯化乙基汞(mg /L)0.0001

硝基苯(mg/L) 0.017

镭226和镭228(pCi/L)5

氡(pCi/L) 300

最新回答
聪慧的老鼠
聪慧的毛巾
2026-02-04 01:48:47

这个有12个部分吖。你自己百度下“工标网”到那找吧,你要找这个标准编号GB 5750 你给我的那个是没有的!

标准编号:GB/T 5750.9-2006

标准名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农药指标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Standard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drinking water - Pesticides parameters

替代情况:替代<a href=http://www.csres.com/detail/67106.html target=_blank>GB/T 5750-1985</a>部分

实施日期:2007-07-0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中滴滴涕、六六六、林丹、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内吸磷、马拉硫磷、乐果、百菌清、甲萘威、溴氰菊酯、灭草松、2,4-滴、敌敌畏(含敌百虫)、呋喃丹、毒死蜱、莠去津、草甘膦、七氯、六氯苯、五氯酚等农药指标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中农药指标的检测。

标准编号:GB/T 5750.8-2006

标准名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物指标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Standard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drinking water - Organic parameters

替代情况:替代<a href=http://www.csres.com/detail/67106.html target=_blank>GB/T 5750-1985</a>部分

实施日期:2007-07-0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用填充柱气相色谱法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中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二氯一溴甲烷、四氯乙烯、一氯二溴甲烷和三溴甲烷。

本方法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二氯一溴甲烷、四氯乙烯、一氯二溴甲烷和三溴甲烷的测定。

本法的最低检测质量浓度分别为:三氯甲烷0.6μg/L;四氯化碳0.3μg/L;三氯乙烯3μg/L;二氯一溴甲烷1μg/L;四氯乙烯1.2μg/L;一氯二溴甲烷0.3μg/L;三溴甲烷6μg/L。

标准编号:GB/T 5750.7-2006

标准名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物综合指标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Standard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drinking water - Aggregate organic parameters

替代情况:替代<a href=http://www.csres.com/detail/67106.html target=_blank>GB/T 5750-1985</a>部分

实施日期:2007-07-0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中耗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和总有机碳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耗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和总有机碳的测定。

标准编号:GB/T 5750.6-2006

标准名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Standard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drinking water - Metal parameters

替代情况:替代<a href=http://www.csres.com/detail/67106.html target=_blank>GB/T 5750-1985</a>部分

实施日期:2007-07-0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内容简介: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铝的测定。

标准编号:GB/T 5750.5-2006

标准名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Standard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drinking water - Nonmetal parameters

替代情况:替代<a href=http://www.csres.com/detail/67106.html target=_blank>GB/T 5750-1985</a>部分

实施日期:2007-07-0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中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硝酸盐氮、硫化物、磷酸盐、硼、氨氮、亚硝酸盐、碘化物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硝酸盐氮、硫化物、磷酸盐、硼、氨氮、亚硝酸盐、碘化物的测定。

标准编号:GB/T 5750.4-2006

标准名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Standard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drinking water - Organoleptic and physical parameters

替代情况:替代<a href=http://www.csres.com/detail/67106.html target=_blank>GB/T 5750-1985</a>部分

实施日期:2007-07-0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各种感官性状检验方法;<br>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的各种感官性状测定。

标准编号:GB/T 5750.3-2006

标准名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水质分析质量控制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Standard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drinking water - Water analysis quality control

替代情况:替代<a href=http://www.csres.com/detail/67106.html target=_blank>GB/T 5750-1985</a>部分

实施日期:2007-07-0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实验室质量控制的原则、要求与方法<br>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水质的测定过程。

标准编号:GB/T 5750.2-2006

标准名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Standard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drinking water - Collection and preservation of water samples

替代情况:替代<a href=http://www.csres.com/detail/67106.html target=_blank>GB/T 5750-1985</a>部分

实施日期:2007-07-0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br>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也适用于水源水和经过处理、储存和输送的饮用水的水质检验。

标准编号:GB/T 5750.13-2006

标准名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放射性指标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Standard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drinking water - Radiological parameters

替代情况:替代<a href=http://www.csres.com/detail/67106.html target=_blank>GB/T 5750-1985</a>部分

实施日期:2007-07-0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内容简介:标准规定了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α放射性核素的总α放射性体积活度以及β放射性核素的总β放射性体积活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及水源水中α放射性核素的总α放射性体积活度以及β放射性核素的总β放射性体积活度。

标准编号:GB/T 5750.12-2006

标准名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Standard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drinking water - Microbiological parameters

替代情况:替代<a href=http://www.csres.com/detail/67106.html target=_blank>GB/T 5750-1985</a>部分

实施日期:2007-07-0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指标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微生物指标。

标准编号:GB/T 5750.11-2006

标准名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消毒剂指标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Standard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drinking water - Disinfectants parameter

替代情况:替代<a href=http://www.csres.com/detail/67106.html target=_blank>GB/T 5750-1985</a>部分

实施日期:2007-07-0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消毒剂指标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游离余氯、有效氯、氯胺、二氧化氯、臭氧、氯酸盐等指标的检验方法。

标准编号:GB/T 5750.10-2006

标准名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消毒副产物指标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Standard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drinking Water - Disinfection by-products parameters

替代情况:替代<a href=http://www.csres.com/detail/67106.html target=_blank>GB/T 5750-1985</a>部分

实施日期:2007-07-0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中三溴甲烷、三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甲烷、甲醛、乙醛、三氯乙醛、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氯化氰、2,4,6-三氯酚、亚氯酸盐、溴酸盐14项指标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中消毒副产物指标的检测。

标准编号:GB/T 5750.1-2006

标准名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总则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Standard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drinking water - General principles

替代情况:替代<a href=http://www.csres.com/detail/67106.html target=_blank>GB/T 5750-1985</a>部分

实施日期:2007-07-0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样的采集、样品保存和采样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措施和要求<br>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样的采集和样品保存。

冷傲的手套
年轻的香菇
2026-02-04 01:48: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肉与肉制品氯化物含量测定

GB 9695.8-88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1841-1981"肉和肉制品--氯化物含量的测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和肉制品中氯化物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肉和肉制品中氯化物含量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GB 9695.19 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3 原理

用热水抽提样品中的氯化物,沉淀蛋白质,过滤后将滤液酸化并加入过量的硝酸银,用硫氰酸钾标准溶液滴定过量的硝酸银,根据硫氰酸钾标准溶液的消耗量,计算出氯化物含量。

4 试剂

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所用水为蒸馏水或相当纯度的水。

4.1 硝基苯(HG 3-963)。

4.2 硝酸(GB 626):1:3溶液。

4.3 冰乙酸(GB 626)。

4.4 蛋白质沉淀剂。

4.4.1 试剂Ⅰ 将106g亚铁氰化钾〔K4Fe (CN)6·3H2O〕(GB 1273)水中,并稀释至1000mL。

4.4.2 试剂Ⅱ 将220g乙酸锌〔Zn (Ch3COO)2·2H2O〕(HG 3-1098)溶于水中,并加入冰乙酸30mL, 用水稀释至1000mL。

4.5 硝酸银(GB 670) : 0.100 oN标准溶液 先将硝酸银在150℃的温度下干燥2h,然后置于干燥器内使其冷却,取其16.989g溶于 水中,用水稀释至1000mL。

4.6 硫氰酸钾(GB 648): 0.100 oN标准溶液

4.6.1 配制 将约9.7g硫氰酸钾(KSCN)溶于水中,用水稀释至1000mL。

4.6.2 标定 精密吸取上述硝酸银标准溶液20mL于锥形瓶中,用硫酸铁铵溶液1mL作指示剂,用硫 氰酸钾标准溶液滴定,记下消耗硫氰酸钾溶液的毫升数。

按下式计算硫氰酸钾标准溶液的浓度。

 N2v2

 N1 = ━━━━............................(1)

  v1

式中:N1--硫氰酸钾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

 V1--滴定消耗硫氰酸钾标准溶液的体积,mL

 N2--硝酸银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

 v2--标定时用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mL。

4.7硫酸铁铵饱和溶液。

5 仪器和设备

5.1 实验室常规设备。

5.2 绞肉饥:孔径不超过4mm。

6 试样

6.1 按GB 9695.19取样。

6.2 至少取有代表性的试样200g,将试样品用绞肉机至少绞两次并混匀。然后装入密封的容器里,防止变质和成分变化,试样应尽快分析,最迟不超过24h。

7 分析步骤

7.1 试样前处理

称取处理好的试样10g,精确至0.001g,全部装入锥形瓶中。于锥形瓶中加热水100mL,置于水浴中,加热15min,不时摇动锥形瓶内容物。取出并冷至室温,然后依次加入试剂Ⅰ和试剂Ⅱ各2mL,每次加液后都充分摇匀。室温下静止30min,将内容物全部移入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200mL,摇匀,过滤,滤液备用。

注:此滤液也可用于测定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含量。测这两种物质含量时,在(7.1)去蛋白过程中,在盛试样的锥形瓶中,要先加入0.5g活性碳,再加入100mL热水。

加入试剂Ⅰ和试剂Ⅱ后,要用1 mol/L氢氧化钠溶液调节pH至7.5~8.3,并用pH计检验。然后再使锥形瓶在室温下静置30min,定容后过滤。

7.2 测定

精密吸取滤液20mL于锥形瓶中,加入硝酸溶液5mL和硫酸铁铵指示剂1mL。

精密吸取硝酸银标准溶液20mL于锥形瓶中,加入硝基苯3mL,并充分混匀,用力摇动以凝结沉淀。用硫氰酸钾标准溶液滴定,直至出现稳定的桔红色。记录所用硫氰酸钾标准 溶液的体积,精确至0.05mL。

同一试样进行两次测定,并同时做空白试验。

8 分析结果的计算

计算公式:

(Vo-V1)·c  200

X (%) = 0.05844- ━━━━━━×━━×100............(2)

m 20

式中:X--样品中氯化物含量(以氯化钠计),%

    Vo--空白试验消耗硫氰酸钾标准溶液的体积,mL

  V1--滴定消耗硫氰酸钾标准溶液的体积,mL

 c--硫氰酸钾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

 m-一试样质量,g0.05844-- 1 当量硫氰酸钾溶液 1毫升相当氯化钠的克数。当分析结果符合允许差的要求时,则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精确到0.1%。

9 允许差

由同一分析者同时或相继进行的两次测定的结果之差,不得超过0.2%。

花痴的小刺猬
细心的鲜花
2026-02-04 01:48:47
下面的是具体的标准,内容比较多自己仔细看咯: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 type of water supply

3.2.1集中式供水 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3.2.4 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规指标 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 非常规指标 non-regular indices

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4.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4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1.5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4.1.6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

4.1.7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4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和表3执行。

4.1.8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4.1.9 当饮用水中含有附录a表a.1所列指标时,可参考此表限值评价。

表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1、微生物指标①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 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cfu/ml) 100

2、毒理指标

砷(mg/l) 0.01

镉(mg/l) 0.005

铬(六价,mg/l) 0.05

铅(mg/l) 0.01

汞(mg/l) 0.001

硒(mg/l) 0.01

氰化物(mg/l) 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盐(以n计,mg/l) 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 0.002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 0.01

甲醛(使用臭氧时,mg/l) 0.9

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15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臭和味 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无

ph (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铝(mg/l) 0.2

铁(mg/l) 0.3

锰(mg/l) 0.1

铜(mg/l) 1.0

锌(mg/l) 1.0

氯化物(mg/l) 250

硫酸盐(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3

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4、放射性指标② 指导值

总α放射性(bq/l) 0.5

总β放射性(bq/l) 1

① 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② 放射性指标超过指导值,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

表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

消毒剂名称 与水接触时间 出厂水

中限值 出厂水

中余量 管网末梢水中余量

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mg/l) 至少30min 4 ≥0.3 ≥0.05

一氯胺(总氯,mg/l) 至少120min 3 ≥0.5 ≥0.05

臭氧(o3,mg/l) 至少12min 0.3 0.02

如加氯,

总氯≥0.05

二氧化氯(clo2,mg/l) 至少30min 0.8 ≥0.1 ≥0.02

表3 水质非常规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1、微生物指标

贾第鞭毛虫(个/10l) <1

隐孢子虫(个/10l) <1

2、毒理指标

锑(mg/l) 0.005

钡(mg/l) 0.7

铍(mg/l) 0.002

硼(mg/l) 0.5

钼(mg/l) 0.07

镍(mg/l) 0.02

银(mg/l) 0.05

铊(mg/l) 0.0001

氯化氰 (以cn-计,mg/l) 0.07

一氯二溴甲烷(mg/l) 0.1

二氯一溴甲烷(mg/l) 0.06

二氯乙酸(mg/l) 0.05

1,2-二氯乙烷(mg/l) 0.03

二氯甲烷(mg/l) 0.02

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 该类化合物中各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不超过1

1,1,1-三氯乙烷(mg/l) 2

三氯乙酸(mg/l) 0.1

三氯乙醛(mg/l) 0.01

2,4,6-三氯酚(mg/l) 0.2

三溴甲烷(mg/l) 0.1

七氯(mg/l) 0.0004

马拉硫磷(mg/l) 0.25

五氯酚(mg/l) 0.009

六六六(总量,mg/l) 0.005

六氯苯(mg/l) 0.001

乐果(mg/l) 0.08

对硫磷(mg/l) 0.003

灭草松(mg/l) 0.3

甲基对硫磷(mg/l) 0.02

百菌清(mg/l) 0.01

呋喃丹(mg/l) 0.007

林丹(mg/l) 0.002

毒死蜱(mg/l) 0.03

草甘膦(mg/l) 0.7

敌敌畏(mg/l) 0.001

莠去津(mg/l) 0.002

溴氰菊酯(mg/l) 0.02

2,4-滴(mg/l) 0.03

滴滴涕(mg/l) 0.001

乙苯(mg/l) 0.3

二甲苯(mg/l) 0.5

1,1-二氯乙烯(mg/l) 0.03

1,2-二氯乙烯(mg/l) 0.05

1,2-二氯苯(mg/l) 1

1,4-二氯苯(mg/l) 0.3

三氯乙烯(mg/l) 0.07

三氯苯(总量,mg/l) 0.02

六氯丁二烯(mg/l) 0.0006

丙烯酰胺(mg/l) 0.0005

四氯乙烯(mg/l) 0.04

甲苯(mg/l) 0.7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mg/l) 0.008

环氧氯丙烷(mg/l) 0.0004

苯(mg/l) 0.01

苯乙烯(mg/l) 0.02

苯并(a)芘(mg/l) 0.00001

氯乙烯(mg/l) 0.005

氯苯(mg/l) 0.3

微囊藻毒素-lr(mg/l) 0.001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氨氮(以n计,mg/l) 0.5

硫化物(mg/l) 0.02

钠(mg/l) 200

表4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1、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ml) 500

2、毒理指标

砷(mg/l) 0.05

氟化物(mg/l) 1.2

硝酸盐(以n计,mg/l) 20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20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3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5

ph(ph单位) 不小于6.5且不大于9.5

溶解性总固体(mg/l) 1500

总硬度 (以caco3计,mg/l) 5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5

铁(mg/l) 0.5

锰(mg/l) 0.3

氯化物(mg/l) 300

硫酸盐(mg/l) 300

5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

5.1 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 3838要求。

5.2 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t 14848要求。

6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

6.1 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应按照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执行。

7 二次供水卫生要求

二次供水的设施和处理要求应按照gb 17051执行。

8 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

8.1 处理生活饮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8要求。

8.2 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 17219要求。

9 水质监测

9.1 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

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9.1.1 供水单位的水质非常规指标选择由当地县级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协商确定。

9.1.2 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cj/t 206执行。

9.1.3 村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的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合格率计算按照sl 308执行。

9.1.4 供水单位水质检测结果应定期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水质检测结果的内容和办法由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商定。

9.1.5 当饮用水水质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9.2 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

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9.2.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各类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

9.2.2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饮用水监督、监测方案。

9.2.3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范围、项目、频率由当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10 水质检验方法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应按照gb/t 5750执行。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表a.1 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

指 标 限 值

肠球菌(cfu/100ml) 0

产气荚膜梭状芽孢杆菌(cfu/100ml) 0

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mg/l) 0.4

二溴乙烯(mg /l) 0.00005

二恶英(2,3,7,8-tcdd,mg/l) 0.00000003

土臭素(二甲基萘烷醇,mg /l) 0.00001

五氯丙烷(mg/l) 0.03

双酚a(mg/l) 0.01

丙烯腈(mg/l) 0.1

丙烯酸(mg/l) 0.5

丙烯醛(mg/l) 0.1

四乙基铅(mg /l) 0.0001

戊二醛(mg/l) 0.07

甲基异莰醇-2(mg /l) 0.00001

石油类(总量,mg/l) 0.3

石棉(>10m,万/l) 700

亚硝酸盐(mg/l) 1

多环芳烃(总量,mg /l) 0.002

多氯联苯(总量,mg /l) 0.0005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mg/l) 0.3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mg/l) 0.003

环烷酸(mg/l) 1.0

苯甲醚(mg/l) 0.05

总有机碳(toc,mg/l) 5

萘酚-(mg/l) 0.4

黄原酸丁酯(mg /l) 0.001

氯化乙基汞(mg /l) 0.0001

硝基苯(mg/l) 0.017

镭226和镭228(pci/l) 5

氡(pci/l)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