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苯的危害?
健康危害: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急性中毒: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本品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步态蹒跚、意识模糊。重症者可有躁动、抽搐、昏迷。
慢性中毒:长期接触可能发生神经衰弱综合症、肝肿大,女性月经异常、皮肤干燥、龟裂、皮肤炎等。
甲苯本身对人体只有轻微损害,但少量就能导致死亡。工业甲苯中经常掺有少量苯。甲苯与苯这两种结构十分类似的化合物在毒性上却有极大的差异。与苯的氧化反应不同,甲苯的氧化反应基本都并不在苯环上,而在甲基上发生。因此,苯氧化后常产生的具有强致癌性的环氧化物,在甲苯的氧化物中极少出现。
扩展资料
1、历史
1844年甲苯由法国科学家Henri Etienne Sainte-Claire Deville通过对吐鲁香胶的干馏首次制备成功,甲苯的英语名称toluene也由此而来。
1861年,德国化学家约瑟夫·威尔布兰特用甲苯作原料,首次合成了不纯的TNT。
1880年,高纯度TNT也由甲苯制备成功。
1891年,德国开发了以甲苯为基础原料的TNT工业制备法,这种方法经过不断改进后至今仍被使用。
2、物理性质
甲苯是最简单,最重要的芳烃化合物之一。在空气中,甲苯只能不完全燃烧,火焰呈黄色。甲苯的熔点为-95 ℃,沸点为111 ℃。甲苯带有一种特殊的芳香味(与苯的气味类似),在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无色透明,清澈如水的液体,对光有很强的折射作用(折射率:1,4961)。
甲苯几乎不溶于水(0,52 g/l),但可以和二硫化碳,酒精,乙醚以任意比例混溶,在氯仿,丙酮和大多数其他常用有机溶剂中也有很好的溶解性。甲苯的粘性为0,6 mPa s,也就是说它的粘稠性弱于水。甲苯的热值为40.940 kJ/kg,闪点为4 ℃,燃点为535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甲苯
有机溶剂的危害及相关控制标准
有机溶剂可按理化特性、毒作用特点或化学结构进行分类,化学结构相近的同类有机溶剂,其毒作用性质基本相似,如卤代烃类多是肝脏毒物,而带有醛基的有机溶剂一般均具有刺激作用。有机溶剂的基本化学结构为脂肪烃类(aliphatic hydrocarbons,如己烷)、脂环烃类(alicyclic hydrocarbons,如环己烷)和芳香烃类(aromatic hydrocarbons,如苯、苯乙烯),在此基础上,与不同的化学取代基团结合形成不同的有机溶剂。取代基团可以是乙醇基(alcohols,如甲醇、异丙醇)、卤素(halogens,如三氯乙烷)、酮基(ketones,如丙酮、甲基异丁基酮)、脂肪族二元醇类(glycols,如乙二醇)、酯(esters,如甲酸甲酯、乙酸甲酯)、醚(ethers,如乙醚、二氧六环)、羧基(carboxylic acids,如乙酸、丙酸)、胺基(amines,如丁胺、环己胺)和酰胺基(amides,如二甲基甲酰胺)。此外,有机溶剂还包括石油馏出物(petroleum distillates,如溶剂汽油、煤焦油精)和混溶溶剂类(miscellaneous solvents,如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亚砜)。在工业生产中较为常见的有机溶剂有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二氯乙烷和四氯化碳等。
有机溶剂产生的毒害作用多样。几乎所有的有机溶剂都是原发性皮肤刺激物,对皮肤、呼吸道粘膜和眼结膜具有不同程度的刺激作用;能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非特异性抑制、周围神经疾患和全身麻醉作用。其中有些有机溶剂可特异性地作用于周围神经系统、肺脏、心脏、肝脏、肾脏、血液系统和生殖系统,造成特殊的损害,有的甚至具有致癌或潜在的致癌作用,如氯乙烯在动物实验中可引起DNA烷基化,对沙门氏伤寒杆菌有致突变作用,可引起大鼠和小鼠的乳腺癌、肝癌等癌症,在职业接触人群中,可导致肝血管肉瘤;苯可致大鼠和小鼠的乳腺癌、皮肤癌和口腔癌,对人可造成染色体畸变、白血病,这两种化学物质已被IARC确认为对人类有致癌危害的1类化学物质。
我国职业卫生领域对有机溶剂的研究开展较早,于5O年代初就进行了有关苯等有机溶剂的研究,并在同期参照前苏联的劳动卫生标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于1956年颁布了《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在当时生产技术工艺较为落后的情况下,它对降低生产场所中有机溶剂的污染水平、预防或控制有机溶剂对作业人群的危害起到了积极作用。随后在职业卫生研究领域对有机溶剂的研究,无论是有机溶剂的种类,还是研究的数量,都有大幅度的增加。通过对原有职业卫生标准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价,以及对有机溶剂毒作用机制研究的深化,对有机溶剂的卫生标准重新进行了修订。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对车间有机溶剂浓度进行了详细规定,部分有机溶剂工作场所控制标准见表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部分有机溶剂气体排放标准见表2。
附表见:http://www.fscalstar.cn/hb/weihai.htm
有机溶剂是能溶解一些不溶于水的物质(如油脂、蜡、树脂、橡胶、染料等)的一类有机化合物,其特点是在常温常压下呈液态,具有较大的挥发性,在溶解过程中,溶质与溶剂的性质均无改变。
有机溶剂的种类 有机溶剂的种类较多,按其化学结构可分为10大类:①芳香烃类:苯、甲苯、二甲苯等;②脂肪烃类:戊烷、己烷、辛烷等;③脂环烃类:环己烷、环己酮、甲苯环己酮等;④卤化烃类:氯苯、二氯苯、二氯甲烷等;⑤醇类:甲醇、乙醇、异丙醇等;⑥醚类:乙醚、环氧丙烷等;⑦酯类:醋酸甲酯、醋酸乙酯、醋酸丙酯等;⑧酮类:丙酮、甲基丁酮、甲基异丁酮等⑨二醇衍生物:乙二醇单甲醚、乙二醇单乙醚、乙二醇单丁醚等;⑩其他:乙腈、吡啶、苯酚等。
毒性 有机溶剂具有脂溶性,因此除经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机体内外,尚可经完整的皮肤迅速吸收,有机溶剂吸收入人体后,将作用于富含脂类物质的神经、血液系统,以及肝肾等实质脏器,同时对皮肤和粘膜也有一定的刺激性。不同有机溶剂其作用的主要靶器官和作用的强弱也不同,这决定于每一种有机溶剂的化学结构、溶解度、接触浓度和时间,以及机体的敏感性。
①神经毒性。以脂肪烃(正己烷、戊烷、汽油)、芳香烃(苯、苯乙烯、丁基甲苯、乙烯基甲苯)、氯化烃(三氯乙烯、二氯甲烷),以及二硫化碳、磷酸三邻甲酚等脂溶性较强的溶剂为多见。有机溶剂对神经系统的损害大致有三种类型:第一种为中毒性神经衰弱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病人可有头晕、头痛、失眠、多梦、嗜睡、无力、记忆力减退、食欲不振、消瘦,以及多汗、情绪不稳定,心跳加速或减慢、血压波动、皮肤温度下降或双侧肢体温度不对称等表现;第二种为中毒性末梢神经炎。大部分表现为感觉型,其次为混合型。可有肢端麻木、感觉减退、刺痛、四肢无力、肌肉萎缩等表现;第三种为中毒性脑病,比较少见,见于二硫化碳、苯、汽油等有机溶剂的严重急、慢性中毒。
②血液毒性。以芳香烃,特别是苯最常见。苯达到一定剂量即可抑制骨髓造血功能,往往先有白细胞减少,以后血小板减少,最后红细胞减少,成为全血细胞减少。个别接触苯的敏感者,可发生白血病。
③肝肾毒性。多见于氯代烃类有机溶剂,如氯仿、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氯丙烷、二氯乙烷等中毒。中毒性肝炎的病理改变主要是脂肪肝和肝细胞坏死。临床上可有肝区痛、食欲不振、无力、消瘦、肝脾肿大、肝功能异常等表现。有机溶剂引起的肾损害多见为肾小管型,产生蛋白尿,肾功能呈进行性减退。
④皮肤粘膜刺激。多数有机溶剂均有程度不等的皮肤粘膜刺激作用,但以酮类和酯类为主。可引起呼吸道炎症、支气管哮喘、接触性和过敏性皮炎、湿疹、结膜炎等。
防治 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时,要加强密闭和通风,减少有机溶剂的逸散和蒸发。采用自动化和机械化操作,以减少操作人员直接接触的机会。应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毒口罩或防护手套。皮肤粘膜受污染时,应及时冲洗干净。勿用污染的手进食或吸烟。勤洗手、洗澡与更衣。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早发现中毒征象时,进行相应的治疗和严密的动态观察。
低毒。
甲苯,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7H8,是一种无色、带特殊芳香味的易挥发液体。有强折光性。能与乙醇、 乙醚、丙酮、氯仿、二硫化碳和冰乙酸混溶,极微溶于水。
易燃,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混合物的体积浓度在较低范围时即可发生爆炸。低毒,半数致死量(大鼠,经口)5000mg/kg。高浓度气体有麻醉性,有刺激性。
使用注意事项
健康危害: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该品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步态蹒跚、意识模糊。重症者可有躁动、抽搐、昏迷。
慢性中毒:长期接触可发生神经衰弱综合征,肝肿大,女工月经异常等。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空气、水环境及水源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该品易燃,具刺激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甲苯
甲苯是一种无色澄清液体。有苯样气味。有强折光性。能与乙醇、乙醚、丙酮、氯仿、二硫化碳和冰乙酸混溶,微溶于水。
甲苯的危害
甲苯的危害很大,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的甲苯,会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头晕、头痛、恶心等。重症者还会躁动、抽搐、昏迷。而且甲苯对环境也有严重危害,对空气、水环境及水源都会造成污染。
清除甲苯的方法
甲苯与它的同类物多来自于油漆或涂料,以及壁纸、地毯、家具等。所以新家在装修后应对房间进行通风,可以在家中摆放能吸收有害物质的植物,或者使用活性炭吸附过滤有害气体达到清除的效果。要注意新家装修好不能马上搬进新家,需要搁置几个月,或者选用水性漆或更环保的漆。
健康危害、急性中毒、慢性中毒、环境危害、燃爆危险
甲苯:
一种无色,带特殊芳香味的易挥发液体。有苯样气味。有强折光性。能与乙醇、 乙醚、丙酮、氯仿、二硫化碳和冰乙酸混溶,极微溶于水。相对密度0.866。凝固点-95℃。沸点110.6℃。折光率 1.4967。闪点(闭杯) 4.4℃。易燃。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1.2%~7.0%(体积)。低毒,半数致死量(大鼠,经口)5000mg/kg。高浓度气体有麻醉性。有刺激性。
化学性质:
化学性质活泼,与苯相像。可进行氧化、磺化、硝化和歧化反应,以及侧链氯化反应。甲苯能被氧化成苯甲酸。
健康危害: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该品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步态蹒跚、意识模糊。重症者可有躁动、抽搐、昏迷。
慢性中毒:长期接触可发生神经衰弱综合征,肝肿大,女工月经异常等。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空气、水环境及水源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该品易燃,具刺激性。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