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光伏产业反倾销调查
前瞻网摘要:中国光伏产业近年来快速扩张,对于不断升级的欧美“双反”,在中国光伏企业拼死抗争的同时,中国政府也在积极反击。欧盟对华光伏设定的贸易壁垒未必就能使其获益其中,贸易战始终都会使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对于雪上加霜的中国光伏能否涅槃重生仍备受市场关注。
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决定,同时宣布将在6月6日至8月6日间先征收11.8%的税率,若磋商未果,此后税率将提高至47.6%,这将对国内大部分光伏企业构成巨大的冲击。欧盟对华挥出光伏双反大棒后,6月5日我国商务部提出反制措施,将启动对欧盟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程序。
·错误决定,欧盟损人不利己
目前我国的光伏产业的发展依旧依赖于廉价的劳动力和环境成本,据前瞻产业研究院调研数据显示,欧盟一旦征收惩罚性关税,将给中国造成超过3500亿元的产值损失,超过2000亿元的不良贷款风险和超过50万人的直接人口失业。
欧盟在对我国光伏产品进行制裁的同时,其自身利益也将受到损害。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短期来看的确会对欧盟的光伏产品生产商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光伏企业的产量及就业机会将会有所增加但在征收惩罚性关税后,欧盟消费者对光伏产品的需求下滑,对于欧盟国家整个光伏产业链而言,此举所造成的损失和失去的就业机会将比单纯的光伏产品生产商得到的利益要大得多,得不偿失。这将对欧盟这一世界最大经济体的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前瞻发布的 全球光伏逆变器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指出此次贸易战在将中国光伏企业推向悬崖边的同时,或将产生倒逼效应,逼迫国内光伏产业升级,促使国内各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同时其业务将向上游的光伏设备和下游的光伏电站运营进行拓展。这样一来,全产业链纵向的一体化运营促进了国内光伏企业的科技创新,也提升了行业竞争力。
·积极开拓新市场
如此境况下,对于国内企业而言,调整市场是当务之急。在2012年7月欧盟委员会对我国光伏产品启动“双反”调查之初,我国许多光伏产品企业已经开始转移未来的市场重心,逐步降低了对欧盟市场的出口份额,转战日本、澳大利亚等新市场或国内市场,目前日本等新市场的需求量已经出现放量增长势头。
从近期一些公司披露的信息来看,日本等新市场已经打开:晶澳太阳能一季报显示,毛利率终于由负转正,日本市场开拓初战告捷,并开始进行澳大利亚市场的布局6月5日上市公司向日葵公告称,与日本Next Energy and Resources Co.LTD.签订了40兆瓦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合人民币1.71亿元,占到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3.95%。
“十二五”期间,我国新能源中的光伏产业将受益国家政策强力推动,进入全面快速发展阶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将大幅提高。中国的光伏产业目标多次调整,从之前公布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1GW扩大到35GW,说明政府对光伏产业的支持态度。
后续国家还将出台对光伏产业在上网、补贴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一系列的举措为我国光伏产业在国内市场的开拓提供了优良的发展环境。未来几年国内市场需求的增长为我国现处于黑暗中的光伏业指明了方向。
一、美国
2011年10月19日,德国太阳能世界工业公司Solar World在美国的子公司Solar World Industries America Inc联合其他六家“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美国本地光伏企业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75家光伏企业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并采取贸易限制措施。这是中国光伏行业发展近十年来在国外遭受的第一起贸易限制调查,也是美国首次对中国新能源发起的“双反”调查。
2012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中国光伏反补贴初裁结果:税率为2.9到4.73%。其中,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光伏反补贴税率为2.9%,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有关税率为4.73%,其他单独税率资格的企业税率为3.61%,并追溯90天征税。2012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初裁对华太阳能电池征收31.14%至约250%的高额反倾销税。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华太阳能光伏产业“双反”做出终裁,美国方面认为中国光伏太阳能企业双反成立,将对中国企业征收高达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同时,征收14.78%到15.97%反补贴税。
二、欧盟
2012年9月26日,Solar World挑头的欧洲行业协会EU ProSun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和其主要部件受益于不公平的政府补贴。
2012年11月8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公告,称已对从中国光伏企业进口的硅片、电池、组件启动反补贴调查。欧盟的初步调查结果将于2013年6月底公布。
10月——德国企业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中国国际商会发布声明称,中国企业对美出口太阳能电池(板)不存在不公平贸易行为,并对美国业界的做法表示强烈反对。
11月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商务部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2012年
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太阳能电池(板)“双反”案作出初裁,决定将在今年3月2日初步裁定反补贴税率后,向前追溯90天开始征税。
5月18日——美国商务部做出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反倾销结果的初审,征收高达31%到250%的反倾销税。
7月20日——中国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调查。
7月25日——德国企业Solarworld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诉,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9月6日——欧盟正式对中国光伏企业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10月10日——美国将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同时,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另一个裁决,针对此类产品的“双反”关税令不适用追溯原则,因此反补贴关税从今年3月20日起征收,反倾销关税从今年5月17日起征收。
11月2日——商务部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
11月26日——商务部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发起追溯征税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1、美终裁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美国商务部2012年10月10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这基本为美国针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双反”)扫清了道路。按照美方贸易救济程序,除美国商务部外,此案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2012年11月23日左右作出终裁。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2、欧盟对中国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
欧盟2006年9月24日建议,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征收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税,税率高达39.2%,适用于圆截面和外部直径不超过406.4毫米的无缝钢管。最终裁定将由欧委会提交欧盟理事会通过,于10月8日前公布。
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继续暂停对原产于中国的钼铁的反倾销措施,有效期到2008年1月31日止。
2006年10月24日,由于成员国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钼铁的市场价格过高等因素,欧盟委员会决定将对原产于中国的钼铁的反倾销措施暂停9个月。欧盟委员会在此次公告中称,由于成员国内市场并未好转,因此决定继续暂停该反倾销措施。
3、加拿大申请对我油气套管进行调查
加拿大TenarisAlgomaTubes (TAT)公司向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提出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制油气套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TAT公司称,2001年以来,由于存在大量补贴,中国企业得以长期低价向加拿大市场倾销涉案产品,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和实质性损害威胁,因此,要求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在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同时,就中国政府对涉案产业的各种补贴进行反补贴调查。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于8月13日前就是否立案作出决定。
加拿大对我铜管件作出复审裁决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管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裁决,中国应诉企业天力管件有限公司、诸暨市浩海空调器制造有限公司的补贴率为零;未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42%,补贴率为17.73元/千克。
4、武钢成功打赢巴西涂镀板卷反倾销官司
巴西对自中国进口的涂镀板卷反倾销调查结果公布,此次反倾销调查以零税率结案,这个历时一年半的反倾销案件以武钢获胜圆满结束,此次胜诉为武钢减少惩罚性关税1400万美元,
此次巴西涂镀产品反倾销应诉获得无税结案,为武钢进一步开拓南美市场,扩大钢铁产品出口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同时进一步巩固了武钢的行业地位,并为将来我国应对其他国家发起的贸易救济案积累了宝贵经验。
2011年4月,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发布公告,对2010年全年自中国进口的涂镀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由于武钢出口数量和金额居国内各钢厂之首,中钢协决定由武钢负责牵头此次反倾销应诉工作,宝钢、鞍钢、邯钢和唐钢等单位协助配合。
在案件调查中,巴西调查机关将武钢涂镀产品的正常价值按照韩国企业数据测算,高出武钢出口价格30%。如果本次反倾销应诉不成功,武钢将会面临较高的反倾销税率。
为确保应诉取得胜利,武钢成立了反倾销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在国内外反倾销应诉领域有较强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代理应诉和抗辩工作。与此同时,充分利用中钢协在行业的影响力,联合多家钢铁企业多次前往外交部和商务部等政府主管部门沟通汇报,争取政府部门支持。
5、巴西对我曲轴连杆举行听证会
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致函中国驻巴西使馆经商参赞处,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举行对原产于中国的自行车整体曲轴连杆的反倾销终裁听证会。
根据巴西法律规定,并不强迫参加听证会,欲参加会议的人员须提前5天报名,否则不得与会。有关方应至少在开会前10天,即8月13日前,向贸易保护局提交书面抗辩材料。各利害关系方可在听证会结束后15天内就审理的有关主要事实提出意见。
巴西对我纤维毯发放调查问卷
日前,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纤维毯进行反倾销调查。在召开终裁听证会前,有关代表可要求巴西贸易保护局组织更多利害关系方参加会议,以便讨论案件进程并发表意见。
有关利害关系方须书面通知巴西贸易保护局其指定的应诉代表,所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由该代表签字。如指定境外代表,须通过巴西驻该国外交机构通知巴西贸易保护局确认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倾销
欧盟表示,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仍将继续,以期在今年年底做出决定性的调查结论。据此间权威人士披露,欧盟“反补贴”调查周期比“反倾销”调查周期多两个月。今年年底,欧盟各国将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结果及方案进行“终裁”。根据规定,“终裁”的时间大约在12月5日左右。
因为中国很多产业都是一窝蜂的上,东西做多了卖不出去就要压价格,价格一压产品质量就差了;质量差了买家就有意见;这个恶性循环同时也搞的欧洲本国生产的东西卖不出去,所以人家有意见了,就要反倾销你;
对我国光伏企业来说是灾难,因为我们出口的70%都在欧洲,这样一搞,很多企业都要倒闭;当然,同时也可以规范一些光伏市场次序,也提醒政府合理规划光伏产业,等等;
对欧洲的生产企业来说,他们的日子肯定要好过一些,因为他们的价格可以提高一些;但是很多小型的分销、代理商和安装商就难过了,因为买不到便宜的货了,很多人要失业的
2)如果征收双反税的话(不是惩罚性关税),按理说:首先,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市场需求小了,供应量短期内不变,价格下跌时大势所趋;其次,国家会为其提供一定程度的救济,同时关闭一批小的实力弱的生产厂也是难免的;未解决行业的重新洗牌,几十万人的就业,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还在于太阳能发电入电网;但是涉及大量先期固定资产投资和遭到既得利益者,特别是国内电力垄断企业的反对,所以推行起来一定会有难度。这也正是为什么我们一直不希望征收双反税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
不论如何,将来太阳能板的降价肯定是大势所趋,会不会退出市场也很难说。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13年8月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欧盟将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进行反补贴调查,但不征收临时反补贴税,欧盟委员会决定将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案和反补贴案合并调查,将最晚在2013年12月5日对反倾销和反补贴作出终裁。
案情背景
2013年7月,中欧就光伏产品反倾销案达成价格承诺,加入价格承诺协议的中国光伏企业以每瓦55~57欧分向欧盟出口,并受到配额限制;未加入的企业则面临平均47.6%的惩罚性关税。协议至2015年年底终止。
太阳能玻璃
2013年11月27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进入欧盟市场的我国太阳能玻璃征收17.1%~42.1%的临时反倾销税。那些之前与调查组密切配合的企业可享有较低税率。此措施将于11月28日起生效,为期6个月,之后可能延长至5年。其中,China’s Flat Glass Group将获得42.1%的反倾销税,Hehe Group获得32.3%的反倾销税,Xinyi Group为39.3%;Henan Yuhua为17.1%。其他中国太阳能玻璃厂商将获得42.1%的反倾销税。
我国企业可从以下七个方面应对反倾销:
1、加快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的进度,提高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今年产业损害调查局将全面贯彻国家经贸委《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和《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深入研究世贸组织和主要国家相关法律和案例。
总结以往办案经验,制定详尽的产业损害调查操作手册或指南,把产业损害调查工作纳入程序化轨道。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快立案进程和调查与裁决的进度,及时发挥反倾销等措施的作用,切实保护产业利益。及早制定预案,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针对反倾销和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的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案件。
加强对案件的经济学和产业竞争力分析和国内外典型案例的研究,特别是对同类产品确定、产品竞争性、损害威胁、公共利益等重点问题的研究,提高裁决水平,2003年拟先对2-3个产业进行产业竞争力分析,编制产业竞争力评估报告。
在已建立的电子政务平台及信息披露平台的基础上,研究建立信息披露和案卷查阅制度,提高听证会的质量和效果,增加办案透明度。
2、充分发挥省市经贸委和行业协会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工作中的作用一是完善产业损害报告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及早发现产业损害迹象和案件苗头。
3、加强立案前辅导工作。对企业申请立案给予技术指导,协助企业建立信息渠道、提供申请书参考范本等。在征得申请企业同意的情况下,邀请相关省市和行业协会参加立案前协调和咨询会议。
4、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在无利害冲突的情况下,省市经贸委和行业协会适当介入指导国内生产者填写调查问卷、准备核查等工作。
5、加强省市经贸委和行业协会间的沟通,及时交流信息,共同做好指导产业(企业)立案工作。
6、完善国家经贸委与地方、行业有机结合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发挥预警机制为产业和企业的服务功能
产业损害调查局今年将继续坚持做好月度重点敏感商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国别的产业损害预警报告。
指导省市经贸委和行业协会做好产业损害预警工作,2003年要争取在10个左右省市和10个行业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使地方和行业的预警机制成为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预警体系的延伸和补充,初步形成全国重点进出口商品产业损害预警监测体系。
在国际方面,将继续发挥预警机制在避免贸易摩擦方面的作用,2003年力争与日本、俄罗斯、印度、美国、墨西哥等国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数据交换机制,促进双边贸易健康发展。
7、面对日益严峻和复杂的国外反倾销形势,将继续密切关注国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发展态势,积极支持和帮助企业做好对外应诉工作。
(一)逐步与主要国家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机构建立联系制度,加强对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等主要国家反倾销法律制度的研究。
特别是要加强对“非市场经济”地位、特殊保障措施等问题的研究,结合对企业应诉典型案例的分析,总结出应对国外反倾销的规律性做法和经验,给企业应诉以针对性更强的指导。
(二)是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经贸委内部有关司局的协调配合,做好企业应诉和接受外方实地核查的国内协调工作,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地位的抗辩中,继续发挥国家经贸委的作用。
扩展资料:
认定反倾销的方式
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
打比方,德国一块光伏板价格为5块钱,中国光伏板由于政府补贴等因素,光伏板价格价格仅为2块钱,作为消费者,当然是哪家的便宜就买哪家的。德国光伏板制造商由于卖不出产品,肯定不乐意了,向德国政府报告,你这看咋办。
于是,德国政府在认定中国光伏产品确实存在倾销行为后,就会使出大招:“反倾销税”。一块光伏板原本卖2块钱,现在还要额外缴纳3块钱的税,这样你要是还卖2块钱那就要亏本啦。
看看欧洲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做法:
自2013年12月起,欧盟委员会对进口的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最高64.9%的反倾销税和最高11.5%的反补贴税,为期两年,并于2015年年底延长一次。
要看到的是,世界各国都把反倾销做为贸易战的主要手段之一。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由于国际市场需求快速萎缩,各国企业都面临着争夺国际、国内市场的双重压力,那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出口国,深受各种冲击也就不足为怪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倾销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发展中国家对我反倾销增多 积极应诉是应对之道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我国确定今年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工作四大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