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在人脸上泼硫酸导致毁容,罪重不重?需不需要判死刑?
《刑法》234条 “致人死亡或则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毁容属于重伤害,故意泼硫酸的情节比较恶劣。估计10年以上,死刑一般用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况下。具体量刑多少要看伤害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为等,还要看法官的量刑习惯。
按我国现在的司法环境判死刑比较难。
我们都知道,最近有一个非常害人听闻的新闻,那就是广东某一个大学竟然有一位男生向两位女生泼硫酸。这实在是让人感到非常的可怕,受伤的两位女生早已面目全非。大家也都知道,硫酸对一个人的伤害真的是非常的大的。
一、硫酸的腐蚀性是非常的大的,受伤的两位女生肯定是非常痛苦。硫酸的腐蚀性非常的大,它能够让很多东西都瞬间溶解。你很难想象硫酸泼到人的头上,脸上的时候会产生怎样的反应。你也很难想象那两位女生当时该有多么痛苦,就算是目击者们看到这样的场面,心里都会留下很大的阴影,像这样的男子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不能够让他逍遥法外。
二、被硫酸泼的两位女生一定会生不如此。硫酸对人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我们也知道其中有一个女生眼睛受损非常严重,很可能这一辈子他都再也见不到光明了,而且她们要顶着丑陋的面孔面对这个世界,真的印证了那句话叫做生不由死。我们也该重新审视这个问题,到底是怎样扭曲的心理才会下此毒手,让两个鲜活的生命遭受这样的痛苦。
三、一个健全的人格是非常的重要的,这也是我们大家值得关注的问题。这也让我们重新审视一个人的心理健康问题该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社会上,总有这样的潜在的危险人格的人,他们很可能会做出非常极端的举动,而且是在你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所以我们一定要杜绝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综上,我们可以发现,这样骇人听闻的新闻让人听了之后真的让人感到非常的可怕。对此,你有什么其他的看法?可以在评论区里说一下,大家一起来讨论一下。
强酸强碱都是具有强的腐蚀性,对人身体具有较大的伤害性。
腐蚀是一种物理电化学变化,腐蚀分很多情况,如硫酸的是将被腐蚀物体中的H、O以2:1的比例脱出,因H2O的分子中H、O的比例也为2:1,故硫酸的腐蚀性又称脱水性;又如NaOH的腐蚀,它会破坏被腐蚀物体的蛋白质,从而产生腐蚀效果的。
腐蚀剂损伤指具有强腐蚀作用的化学物质对人体组织的损害。腐蚀剂通常指强酸和强碱﹐属强烈的原浆毒﹐可引起严重的组织损伤﹐甚至穿孔﹐或遗留瘢痕﹑狭窄。强酸主要指硫酸(H2SO4)﹑盐酸(HCl)﹑硝酸(HNO3)三种无机酸。
口服强酸后在口腔﹑食管﹑胃肠引起充血﹑水肿﹑坏死及溃疡。创面可产生不同颜色的痂皮。继而发生穿孔﹑瘢痕形成﹑狭窄及畸形。 强酸烟雾吸入后对肺组织产生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破坏了肺泡壁的表面活性物质﹐使肺泡壁通透性增强﹐致使液体由毛细血管渗透到间质和肺泡内产生肺水肿。经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吸收的过量强酸﹐进入血液后﹐与血液中贮备的碱(碳酸氢盐和碱性磷酸盐)相结合﹐可产生酸中毒﹐并损伤肝﹑肾﹐引起黄疸﹑肝功能异常。尿中有蛋白质﹐管型﹐红﹑白细胞或血红蛋白。 浓硫酸的致死量约为1ml﹐浓硝酸为8ml﹐浓盐酸约为15ml。 长期接触低浓度酸雾的工人可产生牙齿酸蚀症﹑皮炎﹑湿症和慢性支气管炎。 口服强酸后﹐应立即饮用或向胃内灌入弱碱类溶液如氢氧化铝凝胶60ml﹐或石灰水的上清液(含0.17%氢氧化钙)200ml或极稀薄的肥皂水100~200ml进行中和。然后内服生蛋清60ml﹑牛奶或豆浆200ml﹐用以保护烧伤的黏膜创面。禁忌催吐和胃管洗胃﹐也不能服用碳酸氢钠液﹐以免胃肠道内胀气﹐导致穿孔。 有剧痛时皮下注射吗啡或唛啶。静脉点滴1/6克分子乳酸钠﹐纠正酸中毒。为预防消化道瘢痕形成﹐应口服泼尼松﹐10~20mg﹐每日3次﹐持续2~3周。 吸入强酸后﹐应给予吸氧﹐2~5%碳酸氢钠溶液喷雾吸入﹑镇静药物﹑肾上腺皮质激素及静脉注射脱水药物。
皮肤和眼部烧伤后﹐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5~10分钟。烧伤皮肤亦可用1%氨水或4%碳酸氢钠溶液洗涤﹐然后分别按皮肤和眼烧伤进行常规处理。硫酸﹑硝酸和氢氟酸为强腐蚀剂而盐酸和浓有机酸(如醋酸﹑甲酸﹑草酸)的腐蚀性较弱。
这些东西别说是往血管里面注射的,就是直接吃都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都会让人死亡的,你直接往血管里面注射的话就直接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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