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酚对人体有什么危害?
苯酚对人体组织具有显著腐蚀作用,接触皮肤后,如不迅速冲洗清除,严重灼伤,苯酚迅速进入体内导致全身性中毒,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急性肝损伤和心肌损害。成人吞服0.3克即可能导致中毒,吞服3克可能导致死亡。
苯酚(Phenol,C6H5OH) 是一种具有特殊气味的无色针状晶体, 有毒,是生产某些树脂、杀菌剂、防腐剂以及药物(如阿司匹林)的重要原料。
一、健康危害:
苯酚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可抑制中枢神经或损害肝、肾功能。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可致头痛、头晕、乏力、视物模糊、肺水肿等。误服引起消化道灼伤,出现烧灼痛,呼出气带酚味,呕吐物或大便可带血液,有胃肠穿孔的可能,可出现休克、肺水肿、肝或肾损害,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可死于呼吸衰竭。眼接触可致灼伤。可经灼伤皮肤吸收经一定潜伏期后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慢性中毒:可引起头痛、头晕、咳嗽、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严重者引起蛋白尿。可致皮炎。
二、环境危害: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三、燃爆危险:该品可燃,高毒,具强腐蚀性,可致人体灼伤。
苯
由于苯的挥发性大,暴露于空气中很容易扩散.人和动物吸入或皮肤接触大量苯进入体内,会引起急性和慢性苯中毒.有研究报告表明,引起苯中毒的部分原因是由于在体内苯生成了苯酚.特别注意:(1)长期吸入会侵害人的神经系统,急性中毒会产生神经痉挛甚至昏迷、死亡.(2)在白血病患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有苯及其有机制品接触历史.
苯酚
低浓度酚能使蛋白变性,高浓度能使蛋白沉淀.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也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或损害肝、肾功.水溶液比纯酚易经皮肤吸收,而乳剂更易吸收.吸入的酚大部分滞留在肺内,停止接触很快排出体外.吸收的酚大部分以原形或与硫酸、葡萄糖醛酸或其他酸结合随尿排出,一部分经氧化变为邻苯二酚和对苯二酚随尿排出,使尿呈棕黑色(酚尿).人口服致死量报道不一,LD为2~15g,或MLD为140mg/kg,14g/kg.国外报道酚液污染皮肤面积为25%,10分钟死亡,血酚为0.74mmlo/L.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可引起头痛、头昏、乏力、视物模糊、肺水肿等表现.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出现烧灼痛,呼出气带酚气味,呕吐物或大便可带血,可发生胃肠道穿孔,并可出现休克、肺水肿、肝或肾损害.一般可在48小时内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血及尿酚量增高.皮肤灼伤:创面初期为无痛性白色起皱,继而形成褐色痂皮.常见浅Ⅱ度灼伤.可经灼伤的皮肤吸收,经一定潜伏期后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等急性中毒表现.眼接触:可致灼伤.
[编辑本段]应急处理
急性中毒:立即脱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皮肤污染后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20分钟面积小也可先用50%酒精擦拭创面或用甘油、聚乙二醇或聚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7:3)抹皮肤后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用饱和硫酸钠溶液湿敷.口服者给服植物油15~30ml,催吐,后温水洗胃至呕吐物无酚气味为止,再给硫酸钠15~30mg.消化道已有严重腐蚀时勿给上述处理.早期给氧.合理应用抗生素.防治肺水肿、肝、肾损害等对症、支持治疗.糖皮质激素的应用视灼伤程度及中毒病情而定.病情(包括皮肤灼伤)严重者需早期应用透析疗法排毒及防治肾衰.口服者需防治食道瘢痕收缩致狭窄.眼接触:用生理盐水、冷开水或清水至少冲洗10分钟,对症处理.
误服苯酚会造成粘膜的大面积腐蚀,引起剧痛和呕吐、恶心、出汗、腹泻。一旦进入体内(即便用于无损皮肤,也可吸收进入循环),苯酚可兴奋、随后并抑制中枢神经系统。这通常是造成死亡的原因。苯酚对循环系统也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血压之所以降低,部分是由于血管运动中枢的抑制,但主要是苯酚对心肌和较小血管有直接毒性作用。尿量减少,而且尿中可能含有管型和血红蛋白。呼吸衰竭、肺水肿、肝、肾坏死和功能衰竭。曾报道口服1g以下可发生死亡。
酚类化合物是一种细胞原浆毒,其毒性作用是与细胞原浆中蛋白质发生化学反应,形成变性蛋白质,使细胞失去活性,它所引起的病理变化主要取决于毒物的浓度,低浓度时可使细胞变性,高浓度时使蛋白质凝固,低浓度对局部损害虽不如高浓度严重,但低浓度时由于其渗透力强,可向深部组织渗透,因而后果更加严重。酚类化合物侵犯神经中枢,刺激脊髓,进而导致全身中毒症状。
酚类化合物可经皮肤、粘膜的接触,呼吸道吸入和经口进入消化道等多种途径进入体内。酚急性中毒大多发生于生产事故中,可以造成昏迷和死亡。皮肤接触酚液后,可引起严重灼伤,局部呈灰白色,起皱、软化,继而转化为红色、棕红色以致黑色,因其渗透力强,可使局部大片组织坏死。
环境中被酚污染的水,被人体吸收后,通过体内解毒功能,可使其大部分丧失毒性,并随尿排出体外,若进入人体内的量超过正常人体解毒功能时,超出部分可以蓄积在体内各脏器组织内,造成慢性中毒,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昏、头痛、皮疹、皮肤搔痒、精神不安、贫血及各种神经系统症状和食欲不振、吞咽困难、流涎、呕吐和腹泻等慢性消化道症状。这种慢性中毒经适当治疗一般不会留下后遗症。酚类化合物污染地面水,如以地面水作为饮用水源,酚类化合物与水中余氯作用生成令人厌恶的氯酚臭类物质,使自来水有特殊的氯酚臭,其嗅觉阈值为0.01毫克/升。而在不含游离氯的水中,酚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毫克/升。我国地面水中规定挥发酚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1毫克/升(Ⅴ类水)。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挥发酚类不超过0.002毫克/升。
酚(phenol),通式为ArOH,是芳香烃环上的氢被羟基(—OH)取代的一类芳香族化合物。最简单的酚为苯酚。依分子中羟基数分为一元酚、二元酚及多元酚;羟基在萘环上的称为萘酚,在蒽环上称为蒽酚。 与普通的醇不同,由于受到芳香环的影响,酚上的羟基(酚羟基)有弱酸性,酸性比醇羟基强,如苯酚自身在水中的部分电离,但酸性比碳酸弱,不能使指示剂变色。酚可与强碱生成酚盐,如苯酚钠。易被氧化,在空气中白色的晶体酚易被氧化为红色或粉红色的醌。酚在溶液中与三氯化铁可形成配合物,并呈现蓝紫色,可以鉴定三氯化铁或酚。酚羟基的邻对位易发生各种亲电取代反应;酚羟基可发生烷基化及酰基化反应。酚一般可由芳烃磺化后经碱熔融制得;酚也可由卤代芳烃与碱在高温高压催化下反应制得;异丙苯氧化可制得苯酚与丙酮;由芳烃制成的格氏试剂与硼酸酯反应,经过氧酸氧化后水解可制得酚;1,3,5-三甲苯与1,2,3,5-四甲苯可与过氧三氟乙酸在低温与中反应制得相应酚;芳烃与三氟醋酸铊反应,产物与醋酸高铅、三苯膦先后反应,在加HCl使铅、铊离子沉淀后加NaOH水解制得酚;芳香伯胺经重氮盐水解也可制得酚。
酚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可制造染料、药物、酚醛树脂、胶粘剂等。苯酚及其类似物可制作杀菌防腐剂。邻苯二酚、对苯二酚可作显影剂。
工业显影图片
自然界存在有两千多种酚类化合物,它们是植物生命活动的产物,在植物生长发育、免疫、抗真菌、光合作用、呼吸代谢等生命活动中起重要作用。 酚是公认的有毒化学物质,一旦被人吸收就会蓄积在各脏器组织内,很难排出体外,当体内的酚达到一定量时就会破坏肝细胞和肾细胞,造成慢性中毒,使人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昏、头痛、皮疹、精神不安、腹泻等症状。权威的《化学试剂目录手册》特别强调,“酚接触皮肤或吞入时有毒,应防止儿童接近。” 酚污染会给生态系统带来很大危害。 环境酚污染主要来自焦化厂、煤气发生站、炼油、木材防腐、绝缘材料的制造、制药、造纸以及酚类化工厂的废水、废气。酚类化合物挥发到空气中可使大气受污染,含酚的废水流入农田会使土壤受污染,流入地下则会造成地下水污染。被酚污染的土壤会使农作物减产或枯死;水体酚污染会使水生生物受到抑制,繁殖下降,生长变慢,严重时导致死亡。酚侵入人体,会与细胞原浆中蛋白质结合形成不溶性蛋白,使细胞失去活性。酚对神经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均有毒害作用。
具有煤油味的鱼是因为被酚类化学物质污染
中国规定最高允许浓度:饮用水中挥发酚:0.002毫克/升;地面水中挥发酚:0.010毫克/升;渔业水体挥发酚:0.005毫克/升;居住区大气一次测定值最高限:0.02毫克/立方米;废水排放限度:0.5毫克/升。
吸入高浓度酚蒸气可引起头痛、头昏、乏力、视物模糊、肺水肿等表现。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 出现烧灼痛, 呼出气带酚气味, 呕吐物或大便可带血,可发生胃肠道穿孔,并可出现休克、肺水肿、肝或肾损害。一般可在48小时内出现急性肾衰竭,血及尿酚量增高;皮肤灼伤,初期为无痛性白色起皱,继而形成褐色痂皮,常见浅Ⅱ度灼伤。酚可经灼伤的皮肤吸收,经一定潜伏期后出现急性肾衰竭等急性中毒表现。若眼接触,可致灼伤。
若急性中毒,应立即脱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皮肤污染后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20分钟面积小也可先用50%酒精擦拭创面或用甘油、聚乙二醇或聚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7∶3)涂抹皮肤后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用饱和硫酸钠溶液湿敷。口服者给服植物油 15~30毫升,催吐,后温水洗胃至呕吐物无酚气味为止,再给服硫酸钠15~30毫克。消化道已有严重腐蚀时勿用上述处理。早期则给氧,合理应用抗生素。防治肺水肿、肝、肾损害等对症,支持治疗。糖皮质激素的应用视灼伤程度及中毒病情而定。病情(包括皮肤灼伤)严重者需早期应用透析疗法排毒及防治肾衰。口服者需防治食道瘢痕收缩致狭窄。眼接触:用生理盐水、冷开水或清水至少冲洗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