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光伏的双反调查
可以参考的法条
WTO《反倾销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案例
中美光伏双反案
2010年4月10日,中国商务部发布终裁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取向电工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10年9月15日,美国在世贸组织向中方提出磋商请求,将该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2012年6月15日,世贸组织公布了该案的专家组报告。2012年7月20日,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代表中国政府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交上诉通知书和上诉方书面陈述,正式就美国诉中国取向电工钢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争端案提起上诉。[3]11年10月18日,美国SolarWorld联合另外6家并未公布身份的光伏企业向美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输美光伏电池、组件等太阳能产品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011年11月8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华盛顿举行首次听证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代14家中国光伏企业联合抗辩;
2011年11月9号,美国商务部决定,“双反”正式立案;
2011年11月29日,中国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等14家光伏企业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发布联合声明,称希望美国秉公执法。
2012年3月20日下午(美国东部时间,北京时间3月21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针对中国光伏反补贴方面的初裁结果,税率为2.9%至4.73%;而反倾销税将在2012年5月裁定。业内人士不看好最终关税。
中美实木多层地板双反案(中企首次完胜美国双反)
2010年10月22日,美国地板企业联盟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地板企业启动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称中国的多层实木复合地板和强化地板存在政府补贴及倾销。这是中国地板行业第一次同时遭遇反补贴调查和反倾销调查,涉案企业达169家,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亿元人民币。
2011年2月,由于浙江裕华木业连续多年出口量首位,所以美国商务部确定了3家反补贴和反倾销强制应诉企业,浙江裕华木业是其中之一。
2011年5月下旬,美国商务部又公布了本案的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初步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总值逾1亿美元木地板征收反倾销税,税率最高近83%。
2011年8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召开对中国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双反”调查商务听证会,替代国和替代数据成为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
2011年10月13日凌晨,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生产的多层木地板最终税率,裁定浙江裕华木业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均为零。这一裁定意味着裕华木业(鹦鹉地板)成为中国加入WTO以来,首家应对美国“双反”调查取得“双零”的企业。[4]
双反是指“反倾销”和“反补贴”
欧盟表示,针对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仍将继续,以期在今年年底做出决定性的调查结论。据此间权威人士披露,欧盟“反补贴”调查周期比“反倾销”调查周期多两个月。今年年底,欧盟各国将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双反”调查结果及方案进行“终裁”。根据规定,“终裁”的时间大约在12月5日左右。
对于三一集团而言,今年的10月1日不仅仅是欢度国庆的日子,更开创了中国企业在海外维权的“纪念日”。今年3月,三一集团旗下罗尔斯公司在美国投资建设风力发电项目被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叫停”后,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又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签发行政命令,禁止三一集团旗下的罗尔斯公司兴建风力发电项目。
为此,三一集团旗下的罗尔斯公司在10月1日,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递交修改后的诉状,将奥巴马总统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列为共同被告,告上法庭。
风力发电项目被奥巴马叫停
据了解,风电业务是三一集团的重要业务之一。近年来,三一集团在美国风电领域开展了一些尝试性投资,并于2010年8月在美注册成立了罗尔斯公司,该公司为集团在美国开展风电投资与建设的企业。
“今年2月28日,罗尔斯公司与希腊电网公司Terna US签订资产收购合同,罗尔斯公司正式收购Terna US公司美国俄勒冈州Butter Creek的风电项目,该项目包括四个独立的风电组成。” 吴佳梁说。
那么,为何一项以风力发电为主要功能的绿色投资项目被美国政府如此兴师动众地“关照”呢?
原来,罗尔斯公司在俄勒冈州Butter Creek的风电项目临近美国一处军事基地。“5月,美国海军西北舰队以Butter Creek项目中的一个风场可能影响其空军训练为由,与三一交涉迁址事宜。尽管美国海军无权审批风场建设和空域管理,并且相关项目已于2010年9月取得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颁发的‘无潜在危险’许可,但罗尔斯公司仍同意将风场南移了1.5英里。”吴佳梁说,为此,美国海军出具了专门的支持函帮助罗尔斯公司再次申请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许可,并对罗尔斯公司的配合表示感谢。
尽管得到了美国军方的“谅解”和“支持”,但上述风力发电项目也未能“一帆风顺”。7月25日,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以涉嫌国家安全为由发出临时命令,要求罗尔斯公司立即停工,禁止存放或堆存任何设备,立即移走全部设备包括已经浇筑的基础环等。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究竟是什么机构,扮演什么角色?据记者了解,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是对外国公司并购安全审查的重要关卡。其成立于1975年,隶属于财政部,是跨部门运作的政府机构,负责评估和监控外国投资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
即便如此,罗尔斯公司也没有知难而退。“9月12日,罗尔斯公司基于坚信美国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对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提起诉讼。”吴佳梁说。
至此,三一集团在海外维权进入实质阶段。令三一集团始料不及的是,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发总统令,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中止罗尔斯公司的风电项目。
也正是奥巴马的做法促使三一集团作出了 “将美国总统一起告上法庭”的决定。
对此,三一集团董事向文波表示,“我们是被迫之举,因为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法令,对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我们认为不公正的裁决或者处理,产生了国际、国内的影响,很多中国人还以为三一集团在美国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以致美国总统签署文件限定在美国的投资。”
以国家安全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
令人不解的是,美国海军都给罗尔斯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开了绿灯,为什么奥巴马又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中止了该项目呢?奥巴马所说的“威胁国家安全”有没有具体的审定标准呢?
“国家安全是一个很难定量、衡量的标准,有很多模糊地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桑百川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据外媒报道,在被叫停的风电项目附近,就有德国和丹麦的风电项目运行,美国政府却没有任何“安全关切”。
一些分析人士认为,“奥巴马政府近来针对中国的贸易制裁举措以及此次针对三一集团应用的法律,是受美国总统大选影响作出的政治举措。”
而在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看来,现在奥巴马政府作出这个裁决,从大选政治的角度来看,并不完全对奥巴马有利。“今年大选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就业。禁止外国人投资显然是不利于就业的,也不利于美国经济的复苏,但是另外一方面,在涉及中国的问题上,美国的政治家难以决断时,选择强硬是不会失掉选票的。”梅新育说。
美国政府对罗尔斯公司的风电项目亮红灯,除了打政治牌外,还涉及贸易保护问题。“当前许多国家都以维护国家安全为名,行投资保护之实。”桑百川说,在他看来,中国对外投资的扩大,会引起其他国家市场的变化。就美国而言,一方面需要吸引境外投资者到美国投资,增加本国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又很忌惮中国的迅速崛起。因此在这种矛盾的心态和纠结中,美国就以国家安全为名,对三一集团在美国的风电项目实行投资壁垒。”
不仅此次风电项目遭到美国的贸易制裁,近来,中国的光伏产业和通讯产业也相继在美国遇到“双反”调查和“国家安全”调查。在一些专家看来,美国针对中国实施的贸易保护,主要针对的是高新技术和新能源产业,因为“他们惧怕中国的技术处于领先地位”。
以光伏企业为例,上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几乎占到光伏领域47%的市场份额,而近年来却江河日下,份额萎缩至7%,而中国光伏产业则凭借“产业链完整、配套产业齐全,综合水平世界领先”占领了全球市场的半壁江山。
美国针对中国的贸易壁垒逐渐加重。但物极必反,过分的贸易保护主义对美国也是一种伤害。
“贸易保护并不仅仅打击了中国,对欧美国家本身也是一种打击。因为中国产品无论从生产的规模和质量都有保证,价格也相对低廉,欧美的消费者颇为受益。而贸易保护行为所保护的,其实是生产者的利益。他们的一些企业生产规模小、价格高,致使本国消费者的消费成本也会随之提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贸易经济系王亚星教授说。
中国企业应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权
对于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是否符合法律程序的疑问,桑百川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从法律程序上来讲是合理的。三一集团的两位经理人在美国所投资的风电公司“罗尔斯”,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身是美国人。它是以美国法人的身份,按照美国的法律来行使权利,符合法律程序和规范。
另一方面,从被告主体的选择上来说,将美国的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和美国总统定为被告也是合理的。因为这次是总统签署了禁止投资的法令。而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本身也提出,三一集团在美国的投资项目影响到了美国的国家安全。它仅提供了建议,而是否叫停项目,是需要总统签字的。因此,被告主体既有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也有美国总统是合理的。
“这个命令是奥巴马总统下的,不起诉他起诉谁呢。”三一集团董事向文波此言一出,外界就开始了这对场诉讼胜负的预测。
“从法理来讲,这个案子的确存在胜诉的希望,美国政府的行政权和法院的司法权力是分开的,甚至和国会的立法权也是分开的,如果法院最终认定总统的行政命令违反了宪法,或者说某些国会通过的法律违反了宪法,从理论上来讲,美国的法院是有权作出改正的。在理论上三一集团在这个案件上,是可能取得胜利的。”中国跨国诉讼专家郝俊波说。
在他看来,“起诉一开始我们已经取得了主要的胜利。”因为如果美方一调查我们自己就放弃了,那么我们可能永远没有一个公平、公开的程序来澄清自己。“通过法律诉讼,还可以扩大企业的影响。” 桑百川表示,奥巴马以国家安全为名对投资项目下发禁令,在法律判决上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难度。要取得胜诉难度很大。但对于企业来说,维权的过程虽然艰辛,却可以扩大自身的影响。
在他看来,三一集团起诉美国总统的意义还在于唤醒中国企业在海外的维权意识。
“过去中国企业(在海外)往往任人宰割。我国企业开始行使法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对于中国企业的投资环境是一种正常、合法的维护过程,更能唤醒中国企业在海外的维权意识。”
另外,在很多人士看来,中国企业需要更多熟知外国法律的人才,同时,应加强与外国法律人才的合作。“此次诉讼,三一集团聘请的是国外的律师。在国际贸易纠纷中,我国人才储备不足,只能更多地选择使用熟知国外法律的外国专家。”桑百川说。
针对三一集团董事向文波所说的“状告奥巴马是无奈之举”的言辞,郝俊波认为,“我们以后其实也没必要非得等到被逼万般无奈才提起诉讼,作为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我觉得我们应该有自信、有信心用国际所公认的法律手段来解决在海外遇到的不公平待遇。”
其次,在对华关系中,美国朝野目前最担心的不是安全与战略话题,而是经济竞争力。数据显示,70%以上的美国人最担心的对华政策话题是中国掌握的美国债务、中国对美贸易顺差和美国的对华投资,63%的美国人主张对华政策应该"更加强硬"。
第三,迄今为止奥巴马和罗姆尼的中国政策辩论出人意料地集中在经贸领域,而鲜有谈及外交、军事和战略议题。美中之间本来一直存在着的深刻而又敏感的外交、人权和安全话题被"有意省略"了,这说明美国在安全政策上的对华强硬态度凝聚了两党共识。美国贸易代表柯克日前在国会听证时直言不讳地指出,今年奥巴马政府将对中国发起更多的贸易保护案。这预示着美国政府开始倾向于美中经贸对抗、甚至为美中之间局部的经贸和安全对抗做铺垫,预计美国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行动将会趋向频繁,力度也会加大。
第四,美国再工业化的目的就是让明天的制造业岗位不再扎根中国和印度,由此为美国人创造更多的工作机会,并实现经济的可持续性。美国曾是世界上最大的产业资本输出地,但随着美国"再工业化"战略的有序推进,美国资本和技术流出将逐渐逆转,可能由海外直接投资净输出国转变为净输入国,这不仅会导致美国资本回流,而且其种种优势和巨大的市场还会吸引全球资本,使中国的吸引力下降。
第五,欧美联合封锁中国大企业的发展。世界银行出台了一份报告,在这份报告英文全文版第四章《企业部门》改革中,明确希望中国国企从当前的27%的份额到2030年降低到10%的份额。换句话说,也就是要在未来18年内,将当前国企资产的63%要转让给以外资为主的私营企业。美国人以意识形态名义要我们"国退民进",实际上是"中退西进"、"中退美进"。美国封杀华为、三一的狰狞本质,充分暴露了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对中国大企业迅速崛起威胁到其霸主地位的强烈恐惧,宣告了在全球经济生存版图上,一场短兵相接的大企业肉搏战将不可避免的来临。
近几年,美国在亚太地区动作频频,今年的《国防战略指南》又明确提出将战略重点移至亚太,美国"重返亚太"战略对于中国经济有何影响?
美国的"重返亚太",是军事经济一体化的"重返"。军事助威,经济唱戏。其核心战略目标在于"制衡"中国,压缩中国对外扩张的发展空间。从2009年奥巴马宣布重返亚太开始,美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实际行动。有了TPP在经贸方面的基础,美国便可以不断渗透深入到亚太合作的各个领域。美国反恐10年,放松了对亚太地区的控制。这次重返亚太的战略很重要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制约中国在东亚、亚太及整个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影响力。无论中美经济关系在此前是怎样的状况,随着美国重返亚太,中美经济作为伙伴关系中的对抗因素将上升。
随着美国"再工业化"战略的有序推进,制造业似乎已成为中美经济之争的焦点。
可以说,中美之争既是政治军事上的,也是体制与价值观上的,但更是经济上的,而中美经济之争的实质在于制造业的争夺。对于中国制造业来说,是一场十分严峻的考验。目前来看,"中国制造"还具有一定优势。能否振兴制造业,在于自己国家的制造业能否在整个行业的发展中,特别是国际化、全球竞争的舞台上占据有一定的核心竞争力。
在"中低端"领域中国企业不具备优势,美国似乎开始将"在工业化战略"重点转向新能源、新产业等领域。
所以中美之间以知识产权、技术性壁垒、绿色贸易壁垒形式出现的摩擦也不断增多,这是贸易摩擦向高端领域升级的体现。拉锯了近半年时间的中美光伏"双反"博弈,就标志着中美在新能源领域的鏖战已经开始。 从劳动力成本和劳动生产率的比较优势来看,相对于新兴市场国家,美国制造业在劳动力成本等方面并不具备优势。因此,美国更希望通过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带动新一轮产业周期,并为掌握新一轮技术革命主导权、重塑美国竞争优势进行长远谋划。高端制造是美国"再工业化"战略的核心目标,美国已经正式启动高端制造计划,积极在纳米技术、高端电池、能源材料、生物制造、新一代微电子研发、高端机器人等领域加强攻关。2011年美国研发投入占全球份额的33%左右,是中国的两倍半。在全球IT企业研发投入30强中美国有12家,其次是日本,有10家,中国只有华为一家企业上榜。这是一个十分危急的信号。
我国太阳能电池继续保持产量和性价比优势,国际竞争力愈益增强。产量持续增大,预计2012年,我国太阳能电池产能将超过40GW,产量将超过24GW,同比增长50%以上,仍将占据全球半壁江山。生产成本将进一步下降,多晶硅、硅片、电池片和组件环节加工成本分别有望降至19美元/千克、0.18美元/瓦、0.18美元/瓦和0.25美元/瓦,届时垂直一体化企业的组件成本将达到0.73美元/瓦,同比将下降27%。产品质量愈加稳定,多数企业产品质保将达到10年,功率线性质保将达到25年。国际化程度进一步增强,受国内市场消纳能力有限和国外贸易壁垒影响,我国光伏企业将加快国际化进程,通过在海外建厂或并购方式,加快在海外的本土化发展,以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成长为国际大型企业。(见图1)
多晶硅生产技术持续进步,产业自给能力迅速提高。2012年,我国万吨级多晶硅生产线将投产,低能耗还原、冷氢化、高效提纯等关键技术环节进一步提高,副产物综合利用率进一步增强。先进企业的综合电耗将达到80千瓦时/千克、生产成本达到19美元/千克的国际先进水平。多晶硅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有望彻底摆脱依赖进口的局面。预计2012年我国投产的多晶硅企业将达到60家以上,产能超过16万吨,产量达到13万吨,可满足国内80%以上市场需求,形成约占世界市场40%的良好态势。多晶硅自给能力的迅速提高,将对我国光伏产业保持全球竞争优势提供有力支撑,也将为中美之间可能爆发的光伏产品贸易战争取得更加有利的筹码。(见图2)
国外市场增速趋缓,国内市场加速崛起。受欧美债务危机和欧洲光伏补贴持续下调影响,预计2012年,全球光伏市场仍将保持增长,但增速放缓,全年装机量可达24GW,同比增长14%。值得关注的是,国内光伏市场将会加速兴起。受益于2011年出台的系列利好措施:一是国家发改委正式出台了全国统一的1.15元/度上网电价;二是国家太阳能发电“十二五”装机量规划,由最初的5GW改为10GW,最终改为15GW,极大拉动国内市场发展,2011年国内装机量超过1.5GW。预计2012年仍将保持较高的发展态势,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当前我国光伏产业产能增长过快且产品主要依赖出口,急需加速启动国内市场以缓解对外依赖度过高的问题;二是启动国内市场也是应对美国启动的“双反”调查的有力回击;三是2011年国家出台了上网电价,且国内装机成本大幅下降,加上光伏市场竞争激烈,组件企业纷纷向下游的光伏系统集成延伸。因此,预计2012年光伏装机量将达到3GW,但即使如此,我国近90%的光伏产品仍需依赖国外市场。(见图3)
(二)市场供需失衡压力持续增大,产业整合不可避免
光伏产业作为朝阳产业,未来市场将会呈现指数增长。但短期内,产业仍将承受较大的供给压力。据赛迪智库光伏所不完全统计,全国156家电池组件企业2011年的太阳能电池产能已超过35GW,预计2012年产能在40GW以上。欧盟2011年9月份发布的报告也显示,2012年全球太阳能电池产能将达到80GW,我国占据超过50%份额。与快速增长的太阳能电池供给量相比,光伏需求量增长则显得相形见绌。据2011年6月欧洲光伏工业协会对2011-2015年的市场需求量预测数据,2012和2013年光伏市场需求在30GW左右,因此仅当前我国的产能已可满足未来2-3年全球光伏市场需求,光伏市场的增长速度远不能跟上产能扩张的步伐。2012年这一市场仍将承受价格和整合压力,一批不具备竞争力或贸然进入光伏领域的光伏企业将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整合或淘汰。值得关注的是,在供需失衡加剧情况下,我国在海外上市光伏企业股价可能持续下跌且遭受国外评级机构唱空,极有可能被国外资本趁虚而入,利用产业整合和贸易战等时机,掌控我国优势企业主导权,甚至使我国光伏产业日益空心化。(见图4)
(三)产品价格仍将下跌,企业经营压力增大
2011年初,光伏产品供应量大幅提高,但光伏市场受政策不稳定的影响,需求萎靡,观望情绪严重,致使光伏产品库存积压严重,价格暴跌,目前已经逼近成本价,极大挤压光伏企业利润空间,主要光伏企业毛利率同比和环比均持续下滑。原本各企业希望2011年第四季度会受到欧洲市场2012年将下调补助金额政策的影响,提前出现安装潮,但相关订单目前仍未出现。加上2011年第四季度和2012年第一季度由于受天气和欧美国家适逢圣诞节休假等原因影响,市场萎靡已不可避免。2012年,预计部分资金需求急迫的企业为获得现金,在现货市场上加速抛售手中的库存和原料,将加剧价格下跌步伐。可能的后果即为:一旦产品价格跌破企业制造业现金成本,企业将开始降低产能避免现金净流出,但是降低产能后设备等固定成本的摊提压力又将出现,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下,将会涌现企业倒闭潮。情况的好转预计要到2012年二季度,届时市场进入旺季期,部分落后产能也将在此期间被淘汰,产业将迎来一个发展的小高潮。
(四)美挥舞“双反”大棒,产业面临严峻贸易保护挑战
2011年10月19号,以德国SolarWorld为首的7家企业联合向美国政府递交了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简称“双反”)调查申请,而美国商务部已于2011年11月8号启动立案调查。据悉SolarWorld目前也在游说全球最大的欧洲市场,对来自中国的光伏产品进行“三反”(反垄断、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一旦我国应对美国的贸易诉讼不利,极有可能被欧盟搭便车,届时在我国光伏市场未能及时启动的情况下,我国光伏产业可能遭受毁灭性打击。预计美国“双反”案件将会持续到2012年第三季度,对我国光伏产业造成的影响可能有:一是官司耗时耗力耗财,致使我国光伏企业不能集中精力开拓国外市场;二是来自美国的订单将会有较大的税率风险,对美光伏产品出口可能会萎缩,如果欧盟跟进,情况愈甚;三是促使国内光伏产业向东南亚等地区转移,以规避贸易风险;四是来自中国台湾地区等的光伏企业将会渔翁得利,加速崛起,对大陆光伏企业带来巨大冲击。
(五)各路资本竞逐光伏产业,行业竞争愈加残酷
预计在2012年,一些竞争力低下的中小企业将逐渐被淘汰,但也有一些行业外的大型企业利用产业整合期,凭借资本和管理优势涌进该行业,如富士康高调宣称将投资1000亿元进入电池组件环节,未来行业的淘汰与发展将并行。同时,未来行业的竞争,将不是产业链某个环节间的横向竞争,而是一个产业链条之间的整体竞争。为了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光伏企业要么自身垂直一体化发展,要么以产业集团军的形式,通过长期合约或控股整合上下游产业链,通过供应链管理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此外,部分资源丰富的西北部城市也纷纷出台以资源换项目的政策吸引光伏企业投资,使得一些企业的光伏业务仅仅是换取其他资源的筹码,企业的小额盈亏已并不重要。业内均认为光伏产业“前途是光明的,道理是曲折的,只要熬过此严冬,未来一片美好”,因此寒冬期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和非理性。
综上所述, 2012年,我国光伏产业将步入大调整期。虽然产业规模仍将保持稳步增长,产业对外依赖度逐步下降,但由于市场供需失衡严重,外加美国“双反”调查重压,行业竞争将愈加残酷与非理性,产业整合迫在眉睫,企业开始进入薄利时代,优质企业面临国外资本入侵的严峻挑战等。
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行业发展面临“高能耗高污染”的误导
光伏产业特别是上游多晶硅环节发展时间短,在发展初期由于技术尚未完全掌握,部分企业存在能耗高、副产物得不到充分利用等问题,光伏产业戴上了所谓“双高”的帽子。虽然近些年来,随着多晶硅企业规模的壮大和技术的进步,生产能耗不断降低,万元GDP产值已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绝大多数企业已实现闭环生产,四氯化硅等副产物也得到有效利用,但“双高”的帽子并没有从多晶硅头上摘掉,反而被错位至下游的电池组件环节,认为“光伏产品大量出口相当于大量输出紧缺能源”,使得光伏项目的审批、技改、产品出口等受到制约,严重影响我国光伏产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据悉,相关部门在2012年有可能对光伏产品的出口退税进行调整,此举无疑使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雪上加霜,加剧产业走出困境的难度。
(二)供给端过热投入影响产业健康发展
资金持续投入可能导致供过于求。仅我国2012年的产能已大抵可满足全球未来几年的光伏市场需求。但2010年我国光伏行业高额的投资回报率,使得资本持续涌向该领域,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当前为“十二五”发展规划期,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各种优惠政策,进一步催动各种资金要素持续投入到光伏产业中,产能的持续扩大,可能导致供大于求。据统计,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地方政府规划建设千亿光伏产业园区就达到二十个,规划产值达到2万亿元,而据EPIA预计,2015年全球光伏装机约为45GW,按8元/瓦计,全球市场安装需求也仅为3600亿元,差额巨大。
(三)有效引导产业发展面临整合成本高的制约
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光伏产业整合将不可避免。但在整合过程中也存在较多的问题:在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的企业中,除了硅锭/硅片环节的企业情况稍好之外,多晶硅企业由于规模小,生产成本高,可能面临无法收购的问题。电池片和组件企业的售后服务问题也将阻碍该环节收购成本估算的顺利进行。因此一些大企业也表示“与其兼并不如新建”。光伏产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加上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很多光伏项目的融资与地方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光伏企业的倒闭除了对当地就业带来影响外,还有可能影响到地方政府的呆账和坏账,甚至会引发类似于温州借贷危机的社会问题。
(四)市场规模化启动面临并网难的牵制
国内光伏市场启动主要症结在于光伏并网。一是并网标准滞后,光伏发电的波动性使得其在接入电网时,可能会产生谐波、逆流、网压过高等问题,对现成电网造成一定的冲击,因此也受到电网公司的消极处置。二是电源结构不合理,光伏发电的间歇性和不可预测性等特点使得在调峰调频方面需要较多的其他电力来平衡,如抽水储能、燃气燃油电站等,这将给电网的调度增加负担,也会影响到现有电厂的利益。三是电网配套落后,利益关系有待厘清,我国并网的光伏项目主要建设于西北地区,就地发电就地消化,但当地电网的消纳能力有限,而若不能尽快建成高压远距离输电,实施大区域调度和理顺电网公司等各方利益关系,则并网难的问题仍将存在,国内光伏市场的启动可能仍将是空口号。
(五)过度依赖国外市场制约产业规模发展
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主要依赖国际市场,预计2012年仍有近90%的太阳能电池用于出口。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发达国家加强对本国新能源产业的保护,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面临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严峻挑战,一旦国外补贴政策发生变动或实施贸易保护,我国光伏产品的市场格局将被冲击。特别是国内还没有大规模应用的情况下,企业生存将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如何针对我国实际情况加速扩大国内光伏市场规模,必须抓紧研究。
总的看,明年我国光伏产业将面临“高能耗、高污染”的误导有待更正,国内市场启动受“并网难”制约,产品对外依赖性仍过高,产业整合成本较大,行业规范难度不小等问题。
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光伏发电战略地位
一是大力宣传光伏发电的积极意义,提高公众和主管部门对太阳能发电的认知度。破除光伏产业“高能耗、高污染”的误解。同时太阳能发电的经济性问题决定了光伏发电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尚需国家补贴扶持,需加深公众对太阳能发电的认识与理解,自愿承担开发太阳能等绿色能源的成本。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太阳能发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稳定投资者信心,以调动各方资本对光伏产业的发展进行长期投入。三是统筹制订产业、财税、金融、人才等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太阳能发电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促进我国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二)加大规范行业发展力度
一是建立健全准入制度,制定太阳能光伏行业准入条件,及时剔除行业发展中所出现的一些不良因素,促进产业健康协调发展。二是以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按照市场需求及企业技术水平,会同有关标准主管部门,制定光伏产品和系统的相关标准。三是推进太阳能光伏产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发布检测报告,引导协调统筹各地方光伏产业发展规划,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给产业发展带来隐患。四是加快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建设,加强行业协作和自律管理,不断提升我国光伏行业总体形象,更好地应对和参与国际竞争。
(三)引导产业有效整合
一是加强制定光伏产业整合的研究,整合企业、地方政府等资源,做好应对光伏行业整合的准备;二是探讨区域中小企业联合经营模式,抱团应对外来挑战;三是鼓励优势企业兼并中小企业,优势互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及时跟进产业发展情况,加强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沟通,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国外资本收购我国优质光伏企业的挑战。
(四)完善光伏发电并网技术与标准
一是加强光伏并网技术的研发力度,建立微电网工程示范,同时推进实施智能电网建设。二是组织电网公司、光伏电站安装商与运营商、光伏并网与储能设备制造商、组件制造商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光伏并网环节的各项技术标准,完善光伏发电并网标准体系。三是做好项目规划、合理布局,坚持以资源指导规划、以规划定项目,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有序推进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四是加强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间的沟通和协调,明确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的权责,协调和引导有条件、并网难度小的光伏发电设施率先并网,先易后难,不断完善光伏并网的管理体制,推进电力改革。五是做好监管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协调并网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难题。
(五)积极培育多样化的光伏市场
一是继续利用政策引导国内光伏市场健康快速启动。落实并完善“上网电价”实施细则,继续实施“金太阳工程”等扶持措施。坚持并网发电与离网应用相结合,以“下乡、富民、支边、治荒”为目标,支持与建筑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小型光伏系统、离网光伏系统等应用,开发多样化的消费光伏产品。二是继续巩固国外传统光伏市场,开辟新的光伏市场。组织企业积极应对国外有关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规避国际贸易壁垒,巩固和发展国际市场,增强产业的安全防范意识。密切关注国外政策和市场竞争环境动向,抓住新兴市场发展机遇,引导企业抢占新兴市场。 (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智库 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秘书处)
中美贸易争端,又称中美贸易战,中美贸易摩擦。是中美经济关系中的重要问题。贸易争端主要发生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出口领域;二是中国没有优势的进口和技术知识领域。前者基本上是竞争性的,而后者是市场不完全起作用的,它们对两国经济福利和长期发展的影响是不同的。
中美贸易摩擦主要是以微观经济摩擦为主,但还会扩大到其他领域。2003年的人民币汇率问题已经是宏观经济摩擦,而且一直持续到现在。正如“入世”并没有减少中美贸易摩擦一样,“入市”也难以保证中国会面临少的多的限制。未来的中美贸易可能扩展到包括劳动标准、补贴、卫生检验标准、安全问题、贸易不平等、与投资和贸易有关的制度安排等多领域。
贸易摩擦政治分析
1、公平贸易取代自由贸易。美国在战后到20世纪70年代这段时间的主调是自由贸易。70年代以后因为巨额贸易赤字等问题开始转向公平贸易政策,其基本观点是认为美国市场开放度远远高于别国。而最终美国从中增强了自己的竞争力,而且常常借此来以经济手段来制裁其他国家,这就导致别的国家不服,从而贸易摩擦就产生了。
2、偏重双重标准和单边标准主义。这种双重标准和单边主义行动,很容易招致其他国家的报复行动,贸易摩擦就在所难免了。
3、利益集团对贸易政策有重要影响。各种利益集团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和利益积极影响美国立法和其他政策决策,对直接或间接关系到其成员的公共关系决策施加影响。在美国的特有制度下,我们经常会看到,对于有利于的美国的事情,美国政界睁只眼闭只眼,而对于不利于美国的事情,哪怕仅仅影响到了一小部分人的利益,也立刻会有反对的意见。
4、国会管理贸易。美国的宪法规定,国会有管理同外国贸易的商务合同,并制定和征收关税。美国的行政部门更具国际视野却不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更注重本地区利益的议员却可以对外贸易政策,因此贸易保护主义经常得到体现。
5、代言制度。在美国的民主制度下,议员和政府官员往往是某种利益的代言人。在选举的制度下,个人影响力和知名度对于前途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美国的政界人士不是本人拥有巨额的财产就是能得到他人的资助。官员当选后,资助的要求就可以得到体现,因此就很容易因为某些官员的一些利益而导致贸易摩擦!
案例
20世纪90年代,美国曾三次对中国进行“特别301调查”,分别是1991年、1994年和1996年。入世之后,2010年10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申请,将按照《美国贸易法》第301条款,对中国政府所制定的一系列新能源政策和措施展开调查。这是美国自中国加入WTO以来首次动用“301条款”对其他经济体贸易行为进行调查,最终中国与美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项下进行磋商,同意修改《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涉嫌禁止性补贴的内容。
2009年,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保调查。随后,美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中国轮胎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建议美国在现行进口关税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三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关税。
2011年10月3日,美国参议院不顾中方坚决反对,以79比19的投票结果,程序性通过了“2011年货币汇率监督改革法案”立项预案。此案以所谓“货币失衡”为借口,将汇率问题进一步升级,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严重违背世贸组织规则。
2012年9月底,奥巴马签署了22年来第一个禁止外国投资的总统命令,否决三一重工的关联公司在美国的风电投资。
2012年10月8日,美国众议院发布调查报告,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止中国两家通信设备制造商华为和中兴进入美国系统设备领域。
2012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终裁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2012年10月13日,美国太阳能公司Solyndra向中国最大的三家光伏制造企业尚德、英利和天合提起“反垄断”诉讼。
2018年1月,特朗普政府宣布“对进口大型洗衣机和光伏产品分别采取为期4年和3年的全球保障措施,并分别征收最高税率达30%和50%的关税”。
2018年2月,特朗普政府宣布“对进口中国的铸铁污水管道配件征收109.95%的反倾销关税”。
2018年2月2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铝箔产品厂商征收48.64%至106.09%的反倾销税,以及17.14%至80.97%的反补贴税”。
2018年3月9日,特朗普正式签署关税发令,“对进口钢铁和铝分别征收25%和10%的关税”。
2018年3月22日,特朗普政府宣布“因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对中国商品征收500亿美元关税,并实施投资限制”。
2018年4月4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我输美的1333项5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25%的关税。美方这一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严重侵犯我国合法权益,威胁我国家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加征25%的关税。实施日期将视美国政府对我商品加征关税实施情况,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另行公布。
2018年4月5日,美国总统特朗普要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依据“301调查”,额外对1000亿美元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这一做法严重违反国际贸易规则。
2018年4月17日,美国商务部部长罗斯宣布,对产自中国的钢制轮毂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即“双反”调查);美商务部还初裁从中国进口的通用铝合金板存在补贴行为。
2011年12月14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将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2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
2017年8月30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40023910和40023990税号。
2018年3月23日,中国商务部发布了针对美国进口钢铁和铝产品232措施的中止减让产品清单并征求公众意见,拟对自美进口部分产品加征关税,以平衡因美国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给中方利益造成的损失。其中计划对价值30亿美元的美国产水果、猪肉、葡萄酒、无缝钢管和另外100多种商品征收关税。
2018年4月2日起,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7类128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
2018年4月17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38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商务部裁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存在倾销,国内高粱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裁定,自2018年4月1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178.6%)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10079000项下。初裁后,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作出最终裁定。商务部将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保障各利害关系方的正当程序权利。
2018年4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39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也称卤代丁基橡胶)反倾销调查的初裁裁定。
2018年4月2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卤化丁基橡胶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26.0%-66.5%)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2018年4月20日,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37号 ,关于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反倾销措施再调查裁定的公告:调查机关裁定,在原审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进口浆粕的倾销行为导致中国国内浆粕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调查机关决定,继续按照商务部2014年第18号公告内容实施反倾销措施。
2018年5月18日,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44号,关于终止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反倾销反补贴的公告:调查机关发现近期国内猪肉价格持续下降,许多养殖户生计面临困难,在此情况下,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不符合公共利益。终止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反倾销反补贴。
美国历史上曾5次对中国发起“301调查”,基本都是同样的结果。但此次中美贸易战,美国总统特朗普采取了不同于往届美国政府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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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美国曾对中国发起“301调查”,而此轮调查则始于2017年,恰逢“七年之痒”。
美国总统特朗普3月22日签署总统备忘录,依据“301调查”结果,将对来自中国的600亿美元(约合3800亿元人民币)产品征收关税,并限制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并购。
3月23日,商务部表态称拟对自美国进口的30亿美元产品加征关税。
中美贸易战“一触即发”
美国总统特朗普3月22日签署总统备忘录,依据“301调查”结果,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大规模征收关税,并限制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并购。特朗普在白宫签字前对媒体说,涉及征税的中国商品规模可达600亿美元。
对此,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回应称,中方不希望打贸易战,但绝不惧怕贸易战,有信心、有能力应对任何挑战。如果美方执意要打,我们将奉陪到底,并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坚决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301调查决定发表谈话表示,中方不希望打贸易战,但绝不害怕贸易战;任何情况下,中方都不会坐视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已做好充分准备,坚决捍卫自身合法利益;有信心、有能力应对任何挑战;希望美方悬崖勒马,慎重决策,不要把双边经贸关系拖入险境。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陈福利则表示,下一步将密切关注301调查有关进展,一旦美国有关措施实施,中国会坚决出手。
此外,中国商务部3月23日早间发布了针对美国进口钢铁和铝产品232措施的中止减让产品清单并征求公众意见,拟对自美进口部分产品加征关税,以平衡因美国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给中方利益造成的损失。其中计划对价值30亿美元的美国产水果、猪肉、葡萄酒、无缝钢管和另外100多种商品征收关税。
该清单暂定包含7类、128个税项产品,按2017年统计,涉及美对华约30亿美元出口。第一部分共计120个税项,涉及美对华9.77亿美元出口,包括鲜水果、干果及坚果制品、葡萄酒、改性乙醇、花旗参、无缝钢管等产品,拟加征15%的关税。第二部分共计8个税项,涉及美对华19.92亿美元出口,包括猪肉及制品、回收铝等产品,拟加征25%的关税。
(图片来源:环球网)
全球市场震荡
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全球金融市场普遍震荡。
股市方面,周五,上证综指收跌3.39%报3152.76点,创2月9日以来最大跌幅;深证成指跌4.02%报10439.99点,创业板指跌5.02%报1726.02点。两市成交6353.12亿元,较上日同期明显放大。本周,沪指跌逾3.5%,创业板指跌5.23%。
香港股市全线回落,恒生指数收跌2.45%报30309.29点,周跌3.79%;国企指数跌2.41%报12128.27点,周跌4.03%;红筹指数跌2.17%报4418.11点,周跌1.8%。全日大市成交升至2834.45亿港元,创2015年4月以来新高,距2915.29亿港元的历史高点仅一步之遥,前一交易日为1519.33亿港元。
(图片来自万得终端港股实时行情)
亚太股市收盘也全线大跌。日经225指数跌4.51%,周跌4.88%;韩国综合指数跌3.18%,周跌3.10%;台湾加权指数跌1.66%,周跌1.65%;澳大利亚ASX200指数跌1.96%,周跌2.39%;新西兰NZX50指数跌0.99%,周涨0.30%。
期市方面,周五国内商品期货夜盘多数下跌,铁矿石收跌1.9%。焦炭收跌1.37%,焦煤、动力煤分别收涨1.09%、2.12%。菜油、豆油、棕榈油分别收跌0.49%、0.7%、1.09%。此外,螺纹钢、热轧卷板分别收跌2.6%、1.14%。橡胶收跌5.82%,沥青收涨2.87%。
汇市方面,周五,离岸人民币兑美元升破6.32关口,日内涨200个点,刷新3月20日以来新高。在岸人民币兑美元16:30收盘价报6.3240,较上一交易日跌28个基点,本周涨7个基点。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调贬105个基点,报6.3272。
债市方面,避险情绪助推期债大幅收涨,10年和5年主力合约分别涨0.64%和0.29%,均创五个月新高。银行间现券收益率大幅下行,10年期国开活跃券170215收益率一度下行超16bp最低触及4.67%,创逾四个月新低;次活跃券180205收益率下行15.01bp报4.63%,盘中最低触及4.60%;10年期国债活跃券180004收益率下行4.75bp报3.70%。
周五欧美股市再度大跌。道指收跌逾400点或跌1.77%,报23533.20点,创去年11月22日以来新低;纳指收跌2.43%,报6992.67点;标普500指数收跌2.1%,2588.26点。本周,道指跌5.63%,纳指跌6.54%,标普500指数跌5.95%,均创逾两年最大单周跌幅。
欧洲三大股指集体下跌。英国富时100指数收跌0.44%,报6921.94点,创15个月新低,周跌3.38%;法国CAC40指数收跌1.39%,报5095.22点,周跌3.55%;德国DAX指数收跌1.77%,报11886.31点,创12个月新低,周跌4.06%。
海外商品方面,COMEX黄金期货收涨1.48%,报1352.9美元/盎司,创五周以来收盘新高,本周涨3.09%。COMEX白银期货收涨1.06%,报16.56美元/盎司,本周涨1.77%。
NYMEX原油期货收涨1.44美元,涨幅为2.24%,报65.74美元/桶,创八周以来新高,本周涨5.34%。
上市公司回应贸易战影响
针对“特朗普签署备忘录将对中国商品征收关税”,多家A股上市公司周五(3月23日)回应对业务影响情况。
水晶光电称,公司出口美国业务较少,受到的影响不大。
长盈精密表示,虽然公司的部分客户为美国公司,但公司的产品绝大部分是出货给境内的公司,关税增加对公司的影响极小。
凯中精密表示,公司为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全球供货,直接交付到美国本土的占比很小,中美贸易战对公司业绩没有直接影响。
沙隆达A表示,公司业务在全球分散度很高,当某个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壁垒和关税政策出现变化,公司会相应作出及时适当地业务结构调节。如果中美之间进行“贸易战”,对公司业务将会产生影响,但不会很大。
阳普医疗表示,公司国际贸易的主要客户集中在欧洲、南美洲和亚洲等地区,对美贸易占主营收入比例很小。
信维通信表示,目前并未对公司业务产生任何影响,公司与客户的合作一切正常。
方大炭素表示,2017年出口美国1.5亿元,占当年总营收1.89%,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不大。
八一钢铁表示,公司没有产品出口美国。
顺发恒业表示,在美业务为不动产投资,不涉及出口产品。
胜宏科技表示,公司产品销售美国约占公司营收0.82%左右,中美贸易战对公司基本没有影响。
瑞贝卡表示,虽然公司对美出口比重较大,但假发细分行业较为小众,对美国企业不构成竞争关系,不会对公司业务形成影响。
晨丰科技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产品约20%左右销往国外,主要境外市场包括印度、东南亚、欧盟等。公司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并没有设置特别的贸易障碍,此次贸易争端,对公司影响较小。
伊戈尔表示,公司产品都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美对中方加增关税对公司尚无直接影响。
京东方表示,2017年中报显示,美洲地区金额占收入比重为2.5%。
泰胜风能表示,美国早在2012年起就对中国应用级风塔实施“双反”,公司近年已无批量化产品出口美国。即便美国对华发动贸易战,对公司出口也无影响。
凯莱英表示,中美两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所谓的贸易战将极大损害两国以及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
联化科技表示,公司有信心以产品、技术及综合优势维持并进一步提升与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
洲明科技表示,公司产品出口全球,在美国不形成高的出口依赖,而且LED小间距显示屏是很细分的领域,未必在加征关税的目录里,目前没有收到征税的通知。公司会密切跟踪此事项,积极想办法来化解危机。
银轮股份表示,2017年度我公司直接对美国出口额约为2.8亿元,约占总营业收入6.7%。另外,具体加征关税产品目录尚未确定,对我公司的具体影响目前还无法判断。
海伦哲表示,中美贸易战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有利于促进海伦哲加快自主研发、生产绝缘臂架高空作业车产品的进程。
跨境通表示,跨境贸易的模式主要有B2B和B2C两种,其中B2B模式主要是传统跨境贸易,跨境电商平台则是B2C模式。经查,我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40%来自美国市场,其中一般贸易出口美国海外仓的收入占比保守估计45%左右,剩余55%左右为快递小包形式邮寄。假设本次美国关税提升对30%出口美国的品类造成影响,则我们预计影响公司收入范围不超过6%。针对此影响,公司会着重开发其他未受影响品类的产品,邮递方式尽量采取从国内发小包裹,以降低本次美国征税对公司的影响。贸易战进一步挤压传统B2B利润空间,而B2C贸易则不会受到太多影响,相反,B2C成本优势会进一步突出。从跨境进口业务方向来看,目前,公司的进口采购业务来自美国市场约万分之一,因此,即使中国提升对美国贸易进口关税,公司进口业务暂时不会受到影响。
华英农业表示,公司农副产品暂无对美国出口,同时公司也在积极研究相关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深南电路表示,公司将密切关注形势进展,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金河生物表示,我司是全球范围内金霉素产量最大的生产商,产品在美国、加拿大以及南美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中美贸易战对公司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上海钢联表示,针对海外市场,公司目前还处在尝试阶段;中美贸易战短期内对公司业务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易事特表示,公司并未将某一特定区域的市场进行区别对待,各区域的市场均有侧重也同步发展。贸易战对公司业务不会有带来较大影响。
佛燃股份表示,公司气源结构多元化,贸易战对采购价格影响小。
可立克表示,特朗普对华贸易战有关报导以及政策尚未明朗,对公司的业务影响也有限。
涪陵榨菜表示,公司出口业务占比很小,影响不大。
恒华科技表示,目前公司的海外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的收入比重非常小,在市场拓展的初期阶段。
长缆科技表示,目前公司产品暂无在美国地区销售。
撇清关系就算了,还有上市公司干脆就开始为中国征收美国产品关税叫好。比如:
东方集团在互动平台表示,中国对美国进口农产中比重最大的是大豆等产品,中国拟对美国农产品等加征关税,有利于提升国内相关农业产业竞争力,对公司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哪些行业会受波及?
对于贸易战主要影响的领域,中金公司认为有:
1、从签署备忘录来看,首当其冲的是针对中国计划加征25%附加关税的行业,尤其是航空航天、信息及通信技术、机械领域;
2、对美贸易占比较高的行业也会受到影响。从当前的中美贸易行业结构来看,中国对美国的出口产品主要是机械设备仪器(根据分类主要是家电、电子等类别,占出口总量48%)以及杂项制品(12%)、纺织品(10%)、金属制品(7%)等。美国对中国出口的产品则主要集中在机械设备仪器(30%,主要是资本品)、运输设备(20%)、化工产品(10%)、塑料及橡胶制品(5%)等。
以下为美国收入占比较大的A股上市公司列表(2016年,前百名):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就在市场判断中美贸易争端可能带来的风险时,有机构分析,此次美国发动贸易战,其目的可能并非是要改善双边贸易数字,而是有着更大的动机。
兴业研究认为,中美贸易不平衡只是美国贸易战诉求的借口和初步目标,而遏制中国赶超的“超限战”,则是更为重要的动因,而这一点仍然为大多数人所忽略。
3月1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想国会提交了有关特朗普贸易政策的报告书,报告指出美国将利用“一切可用的工具”,阻止中国“破坏真正的市场竞争”。
而美国《2018贸易政策纲要暨2017年度报告》明确指出:“要确保美国在研究和技术方面的领先地位,保护美国经济免受不公平获取我们知识产权竞争对手的影响。对此,美国(对中国)发起301调查以阻止中国通过不合理及歧视性措施获取(美国的)技术与知识产权”。
以史为鉴:5次“301调查”均指向同一结果
实际上,此次已是美国第六次针对中国的“301调查”,而回看历史可以发现,前5次最终结果都一样。
中银朱启兵、华夏研报认为,从历史经验看,中美双方预计经过局部贸易冲突后仍会归于妥协,演变成全面贸易战的可能性不大。
研报分析,历史上美国曾5次对华发起301调查,从历史结果看,最终双方均达成妥协,并未演化成全面贸易战。301条款更多是美国获取谈判优势的手段。
招商证券谢亚轩研报统计,90年代,美国曾三次对中国进行“特别301调查”,分别是1991年、1994年和1996年。入世之后,2010年10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申请,将按照《美国贸易法》第301条款,对中国政府所制定的一系列新能源政策和措施展开调查。这是美国中国加入WTO以来首次动用“301条款”对其他经济体贸易行为进行调查,最终中国与美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项下进行磋商,同意修改《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涉嫌禁止性补贴的内容。
朱启兵、华夏研报认为,目前,美国贸易总逆差约有一半来自对华贸易,但目前的逆差更多反映的是中美在全球经济体系中分工的不同,且美国对华一部分逆差来自于美国对中国实行高新技术产品等出口限制。总体上看,全面贸易战是双输结果。报告认为,本次301调查仍然是美国获取谈判优势的手段,中美双方预计经过局部贸易冲突后仍会归于妥协,演变成全面贸易战的可能性不大。
天风证券宋雪涛研报分析,只有在美国对中国进口税率在10%、15%和25%的情况下,中国才有可能在贸易战中损失小于美国损失,如果特朗普可以使用总统权力,绕过国会在150天期限内将关税提高至15%,那么中国采取关税提高至25%、35%、45%和全面抵制均可以对美国造成有效反击。但是如果美国对中国征税提高至35%和45%,无论中国采取哪种报复措施,中国遭受的损失均大于美国遭受的损失。
如美国对中国提高关税至45%,即使中国对可限制行业采取全面抵制的措施,中国因贸易战遭到的损失仍然大于美国因贸易战而遭到的损失。
但报告认为贸易战未必能顺利展开,或者说,贸易战未必会以全面、激进的形式爆发,而是以局部、逐步的贸易摩擦形式展开。
一方面,美国本身也会遭到重大的经济打击,根据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测算,即使发生短暂的贸易战,美国私营领域也将失去130万个工作岗位,占私营领域总工作人数的1%。另一方面,美国总统的最大权限只能在150天的期限内,对所有进口商品征收不超过15%的关税,国会对于15%以上的关税提议具有否决权,而国会和商界的关系不可忽视。作为美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可以凭借对从美国进口的农产品、机电、航空器等行业的贸易反制,拥有与美国谈判的地位,这些贸易反制可能使得关税提议遭到来自美国商界的反对。
中美如果发生贸易战,其实都不是以单纯的贸易保护为目的,特朗普希望如果提高关税逼迫人民币升值或高端制造业回流,中国贸易反制也是希望拥有谈判的筹码换取中国深化改革的时间。正是因为各自的意图都不在贸易本身,发生全面贸易战的可能性不高,未来可能更常见的是中美之间局部、逐步发生的贸易摩擦。
对中国影响几何?
考虑到此次争端可能最终走向“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市场普遍谨慎乐观。
海通证券表示,无需太过恐慌,市场中期趋势取决于基本面。备忘录的焦点在知识产权和高科技领域,近期累积了一定涨幅的科技类股压力偏大,借机去伪存真,2月以来回调盘整的价值类股,估值盈利匹配度较好。
中金公司同样认为,积极应对短期可能的冲击,中长期不必过于悲观。其报告分析称,中美贸易摩擦加剧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者从净出口层面对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判断,尤其在近期对增长分歧较大的时点,对短期市场情绪和风险偏好可能带来一定影响。中长期的具体影响程度还要视后续贸易战的广度和深度来判断,但考虑当前中国内需的韧性以及较为充裕的政策缓冲余地,我们认为对于中国的经济增长前景及资本市场表现不必过于悲观,短期市场如若出现连续且幅度较大的过度调整反而为投资者提供了较好的进入时机。
此外,国际权威评级机构也认为这场贸易战对中国和全球经济的影响有限。
国际三大评级机构之一的惠誉发表最新观点认为,美国对中国500-600亿美元商品加关税的行动,不太可能对中国或全球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中国能够解决与美国的关税问题,但贸易风险将增加。
惠誉表示,600亿美元相当于中国对美商品出口总额的2.5%左右,或中国GDP的0.5%,但关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会小得多。由于缺乏替代品,这些货物最终还是会去美国,而其他商品可能会转移到不同的市场。美国对中国目前500-600亿美元商品征收关税的措施,对中国GDP增速的拖累不会超过0.1%。
惠誉表示,零星的保护主义措施在近几个月已经升级为“更具破坏性的贸易战争”。目前更大的风险在于美国最终对中国全面征收关税。美国占中国出口总额的近五分之一,相当于中国GDP的3.6%,所以广泛的关税可能对中国经济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也会因供应链的关系在亚洲其他地区造成连锁反应。此外中美贸易战也会破坏全球投资者信心。
穆迪则表示,中国企业的评级不会受贸易争端影响。根据初步评估,美国政府迄今为止宣布的措施对中国经济影响有限,但如果有大范围的保护主义措施出台,对其评估就可能有变。
穆迪声明称,与10年前相比,中国经济增长对出口的依赖下降;净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也比10年前低很多--2015-2016年平均为0.1个百分点,2005-2007年平均为3.4个百分点。
目前已宣布的行业性关税不会对中国出口造成实质性伤害,因为这些行业对美国市场出口有限,包括对光伏面板、洗衣机、钢铁和铝征收的关税。如果美国大幅扩大关税范围并采取广泛的保护主义措施,负面影响将会更大。
穆迪称,提高对双边而非多边贸易安排的重视,将对亚洲经济体构成信用利空。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表的声明,该委员会6日就“双反”问题对一些涉华产品案件进行了初步裁定,这些产品包括铜版纸、焦磷酸钾、钠三聚磷酸盐、磷酸二氢钾和磷酸氢二钾等。其中,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裁定对铜版纸、焦磷酸钾、磷酸二氢钾和磷酸氢二钾征收“双反”关税。此外,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裁定从中国进口的钠三聚磷酸盐等产品未构成反补贴和反倾销,即此类进口产品未对美国市场造成影响。
近来,美国频频使用贸易保护措施限制从中国的进口,引发国际社会对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担忧。美国商务部5日初步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油井管征收最高达99.14%的反倾销税。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6日就美国对中国油井管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发表声明,表示“坚决反对这种滥用保护主义的做法,将采取措施切实维护国内产业的利益”。
对于初裁结果,中国造纸协会秘书长赵伟表示“意料之中”。“造纸协会将联合涉案企业和中国商务部,继续积极应诉。”赵伟说。
对于此次“双反”调查,分析人士认为,长远来看,此案对于造纸业的影响,将不只涉及市场,还牵涉到政策层面。
据介绍,我国在总产量上已经成为造纸第一大国。近年来,随着产能的持续扩大,国内市场已经开始饱和。“保持一定的出口量,对消化过剩产能是很必要的。若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征收“双反”关税,那就意味着美国市场对我们基本关闭。到时,积压的货量将不得不转为内销,国内市场压力会很大。”中国造纸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曹朴芳说。
我国的铜版纸市场已连续两年供大于求。根据中国造纸协会提供的数据,2008年,全国铜版纸产量为460万吨,消费量401万吨。其中,出口97万吨,占比超过20%。而目前又有晨鸣、华泰、日本王子、金海浆等一批大型铜版纸生产项目落实在建。业内预计,到2010年上马投产后,国内铜版纸产能将达到700万吨。
除了产能过剩压力,分析人士表示,造纸行业享受的相关扶持政策也可能受到触动。
中国的铜版纸产业在2000年前后方才开始发展,目前仍处于发展初期。因此,我国曾实施过相关的扶持政策。“若美国最终裁定"双反"成立,这些政策的继续执行就可能受到影响。届时波及的就可能是整个行业。”该人士表示。
目前,我国在出口价格上优势较大的纸种主要是铜版纸、高级白卡和生活用纸。虽然面临产能过剩以及可能的出口压力,铜版纸价格仍在近期频频上调。
此次美国制定的强制应诉方为金东纸业、晨鸣纸业和太阳纸业。大多数企业表示,由于出口量不大,目前对公司影响不明显。其中,太阳纸业证券代表庞福成认为,风险客观存在,但今年看来,铜版纸的形势依然良好。
但另一家应诉企业则表示,目前他们最担心的是,若美国“双反案”成立,欧盟会马上跟进。
按照流程,美国商务部将在今年12月作出初步的反补贴税决定。到2010年3月,美国商务部将对此反倾销案作出最终裁决。
2006年,美国企业曾对中国、韩国和印尼铜版纸商提起“双反”调查申请。当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同样通过了损害初裁,但该项申诉最终于2007年被否决记者 秦菲菲 朱宇琛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6日初步裁定,对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进口的铜版纸、从中国进口的焦磷酸钾、磷酸二氢钾和磷酸氢二钾征收“双反”关税,即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表的声明,该委员会6日就“双反”问题对一些涉华产品案件进行了初步裁定,这些产品包括铜版纸、焦磷酸钾、钠三聚磷酸盐、磷酸二氢钾和磷酸氢二钾等。其中,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裁定对铜版纸、焦磷酸钾、磷酸二氢钾和磷酸氢二钾征收“双反”关税。此外,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裁定从中国进口的钠三聚磷酸盐等产品未构成反补贴和反倾销,即此类进口产品未对美国市场造成影响。
近来,美国频频使用贸易保护措施限制从中国的进口,引发国际社会对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担忧。美国商务部5日初步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油井管征收最高达99.14%的反倾销税。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6日就美国对中国油井管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发表声明,表示“坚决反对这种滥用保护主义的做法,将采取措施切实维护国内产业的利益”。
对于初裁结果,中国造纸协会秘书长赵伟表示“意料之中”。“造纸协会将联合涉案企业和中国商务部,继续积极应诉。”赵伟说。
对于此次“双反”调查,分析人士认为,长远来看,此案对于造纸业的影响,将不只涉及市场,还牵涉到政策层面。
据介绍,我国在总产量上已经成为造纸第一大国。近年来,随着产能的持续扩大,国内市场已经开始饱和。“保持一定的出口量,对消化过剩产能是很必要的。若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征收“双反”关税,那就意味着美国市场对我们基本关闭。到时,积压的货量将不得不转为内销,国内市场压力会很大。”中国造纸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曹朴芳说。
我国的铜版纸市场已连续两年供大于求。根据中国造纸协会提供的数据,2008年,全国铜版纸产量为460万吨,消费量401万吨。其中,出口97万吨,占比超过20%。而目前又有晨鸣、华泰、日本王子、金海浆等一批大型铜版纸生产项目落实在建。业内预计,到2010年上马投产后,国内铜版纸产能将达到700万吨。
除了产能过剩压力,分析人士表示,造纸行业享受的相关扶持政策也可能受到触动。
中国的铜版纸产业在2000年前后方才开始发展,目前仍处于发展初期。因此,我国曾实施过相关的扶持政策。“若美国最终裁定"双反"成立,这些政策的继续执行就可能受到影响。届时波及的就可能是整个行业。”该人士表示。
目前,我国在出口价格上优势较大的纸种主要是铜版纸、高级白卡和生活用纸。虽然面临产能过剩以及可能的出口压力,铜版纸价格仍在近期频频上调。
此次美国制定的强制应诉方为金东纸业、晨鸣纸业和太阳纸业。大多数企业表示,由于出口量不大,目前对公司影响不明显。其中,太阳纸业证券代表庞福成认为,风险客观存在,但今年看来,铜版纸的形势依然良好。
但另一家应诉企业则表示,目前他们最担心的是,若美国“双反案”成立,欧盟会马上跟进。
按照流程,美国商务部将在今年12月作出初步的反补贴税决定。到2010年3月,美国商务部将对此反倾销案作出最终裁决。
2006年,美国企业曾对中国、韩国和印尼铜版纸商提起“双反”调查申请。当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同样通过了损害初裁,但该项申诉最终于2007年被否决